中国“未富先老”了吗?——1.背景——2.中国真的“未富先老”了吗?——3.“未富先老”是现阶段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4.主持人评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现阶段论文,主持人论文,背景论文,人口老龄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主持人:姜向群
中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06年2月23日发布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指出,2004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43亿,到2014年老龄人口将达到2亿,2026年达3亿,2037年超过4亿,2051年达到最大值,之后一直维持在3~4亿的规模。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人口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的形势下,“未富先老”成为我国近年来社会各界的一个普遍认同的提法,成为人们极为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例如,田雪原先生在2004年11月16日的《人民日报》上发表了题为“‘未富先老’:机遇与挑战”。2005年世界银行就中国未富先老问题建言中国养老体制改革。同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蔡昉和王美艳在《新财富》上直接以“中国未富先老”为题发表了文章。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回良玉在今年全国老龄委全体会议上指出,我国是人口大国,也是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目前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43亿,占总人口的11%。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突出特点是老龄人口基数大,发展速度快,地区不平衡,社会负担重,属于典型的“未富先老”国家。今年2月《第一财经日报》连续发表了高盛经济学家的(上)(下)两篇“中国未富先老的警钟”的文章。今年由中国社科院完成的《人口与劳动力绿皮书》指出老龄化将使中国经济发展失去现有优势。
“未富先老论”数年前就开始流行于我国学术界。在我国出版的教科书、科研论文几乎都有这一提法。但是,对于未富先老的含义、标准以及在我国发展的过程却鲜有研究,特别是提出质疑的研究更是少见。杜鹏和杨慧的论文《“未富先老”是现阶段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就未富先老的含义、我国到底是不是“未富先老”,为什么说我国“未富先老”,“未富先老”是发展中国家的普遍特点还是中国特色,以及我国是否会永远“未富先老”等问题做了系统的研究。与此同时,李建民教授以《中国真的“未富先老”了吗?》为题,做出了不同于以往研究,提出了颇有见地的结论。这些研究对于推动该领域的学术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构成了本期论坛的主题。
中国真的“未富先老”了吗?
李建民(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
除个别研究外①,“未富先老”是学界、政界和舆论界对中国人口老龄化或者“老龄社会”基本特征的共同判断,并且已经成为社会流行的看法。关于“未富先老”的信息,笔者撰此文时在百度上可以搜索到66700条,在google上可以搜索到77800条,表明社会当前对中国“未富先老”问题的普遍关注。但是,从已发表的各种文献看,“未富先老”这一判断,都是建立在与发达国家简单类比基础之上的,至少笔者还未见到关于中国“未富先老”问题的系统、全面分析和论证,更多的研究是在认定中国已经“未富先老”的前提下展开分析的。当然,也有一些学者对于中国“未富先老”可能带来的经济和社会后果,做出了富有见地的研究。② 从研究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出发,就中国“未富先老”这一议题,其实还有一些概念有待于理清,有一些问题有待于深入阐释,有一些重要的判断有待于进一步论证。笔者在此发表的这些言论,仅做抛砖引玉之用。
1 人口年龄结构类型划分标准的实际意义是什么
有关人口老龄化发展程度的分析,研究者基本上都沿用了联合国1956年提出的人口年龄结构类型的划分标准,即如果依照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这个指标判断,当一个人口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达到7%,该人口的年龄结构就可称为老年型。后来,为了适应发展中国家的情况,联合国又提出了老年人的年龄下限的另一个标准,即60岁,老年型年龄结构的标准也相应变更为老年人口比例为10%,当然,还有另外几个判断年龄结构类型的指标,即年龄中位数、少儿人口比例和老—少比。此外,关于老年人的年龄标准也存在着不同观点,③ 但这些都无关此次讨论的宗旨。笔者在此提出的问题是:人口年龄结构分类标准的基础是什么?分类的目的是什么?瑞典人口学家桑德巴(Sundbarg)在其1900年发表的《人口类型和死亡研究》一文中,将人口年龄结构划分为增长型、静止型和减少型,其目的是将人口年龄结构与人口增长率联系起来。联合国提出的人口年龄结构的分类实际上仍然是基于人口统计学涵义。联合国1956年发表的研究报告《人口老龄化及其经济和社会影响》(The Aging of Population and Its Economic and Social Implications)中是这样表述的:“如果人口可以被硬性地分为年轻型、成年型的话,则年轻型是指比如说64岁以上人口在总人口中低于4%的比例,成年型指这一比例在4%~7%之间,老年型指这一比例超过7%的人口”。④ 由此可见,首先,这些标准的提出是基于人口统计学涵义对人口年龄结构类型的划分,即为了描述人口年龄结构变化规律及其与其他人口变量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对社会结构类型的划分;其次,联合国1956年提出的人口年龄结构划分标准,可能并没有进行过充分的科学论证。
人口老龄化是人口转变的必然结果,老龄化的人口学结果之一是人口年龄结构转变为老年型。当一个人口中的老年人口比例达到了老年型人口的标准,并不意味着这个人口就已经“老”了,更不意味着这个社会老了。从人口转变规律看,当一个国家的人口处于老龄化过程之中时,特别是向老年型人口转变或者转变为老年型人口时,其人口年龄负担恰恰正处于下降或者最低的时期。这是因为,人口转变不仅导致了人口老龄化,同时也开启了“人口机会窗口”,构造了人口“黄金年龄结构”。从性质上判断,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是否达到7%或者10%并不重要,因为在其时其刻,它还不会给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带来实质性的影响;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分析当人口老龄化达到什么水平时,会导致人口年龄负担提高,会导致人口零的增长甚至负增长,会导致劳动力供给短缺等。这才是研究人口年龄结构变化的社会经济意义所在。我们不能将年龄结构的人口统计学意义泛化为社会经济意义,虽然这二者之间存在着联系。笔者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因为我们还必须回答下一个问题。
2 人口年龄结构转变为老年型人口就标志着进入了老龄社会了吗
一些研究宣布,中国在1999年或者2000年进入了老龄社会,或者老龄化社会。⑤ 从一些研究文献看,对于“老龄社会”和“老龄化社会”这两个概念是混淆使用的,但是,严格讲,它们应该是具有不同涵义的两个概念。前者应该是指老龄化水平达到一定程度(不是7%或10%,而是更高的程度)的社会,或者,已经达到给社会经济发展造成实质性影响的程度。一个老龄社会的人口年龄结构可能继续老化,也有可能出现“年轻化”,即老年人口的比例出现下降,但是,只要没有下降到一定的界限,该社会仍然是一个老龄社会。而老龄化社会的涵义则完全不同,无论是否是老龄社会,只要人口年龄结构出现老龄化趋势,我们都可以称其为老龄化社会。笔者无意在此做更多的语意辨析,但是,从有关的研究看,基本上都是本着对中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这样一个涵义进行阐释的,其中最为鲜明地提出“老龄社会”概念的是党俊武,⑥ 他认为:“从理论上说,老龄社会是从年龄结构的角度来识别人类社会形态的新概念,它是指对应于老年型人口年龄结构的新的社会形态。……当我们说老龄社会的时候,实际上也就是指对应老年型人口的年龄结构的社会”。⑦ 限于篇幅和本文讨论的主题,本文不对该观点进行更多的评论,只想说明一点,从人口年龄结构类型及其演变角度是无法解释人类社会形态的本质关系及其变化规律的。
老年型的人口年龄结构与老龄社会并非一回事,老龄社会的涵义应该丰富得多。联合国提出的人口年龄结构分类,主要是从人口再生产角度提出的,并没有涉及老龄社会。老年型人口并不是对一个社会形态类型的判断,而只是对人口年龄结构类型的判断,从人口的年龄结构的老化到一个社会的老化,其间还有许许多多的规定性需要我们给出合理的阐释。举例来说,法国、挪威、瑞典的人口年龄结构在19世纪就转变为老年型,我们是否可以因此说,这些国家从那时开始就处于老龄社会了吗?如果可以如此判定,那么我们对老龄社会又有什么可担忧的呢?
当中国的人口年龄结构类型转变刚刚完成之际,我们就可以宣称“中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吗?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必须首先回答老龄社会的标准是什么?我们不能把判定人口老年型年龄结构的标准,简单地等同于判断老龄社会的标准。其实,当要衡量“老龄社会”这个对象的时候,我们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尺子,也还没有确定科学的尺度。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老龄社会的人口老龄化程度要比老年型人口标准下限高得多。至于如何判断一个国家是否进入了老龄社会,我们或许可以考虑以下标准:一是人口零增长或开始负增长;二是老年人口负担比超过少儿人口负担比;三是“人口机会窗口”关闭。与机械地划分人口年龄结构类型的标准相比,这几个标准蕴涵着更为丰富的人口、社会和经济含义。当然,笔者提出的这几个标准还需要科学的论证。如果可以按照这几个标准进行判断的话,中国应该是在2030左右进入老龄社会。
3 老年型人口年龄结构VS人口年龄的黄金结构
当分析人口老龄化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时,需要从人口年龄结构的整体角度进行考虑,即不仅要看到老年人口比例提高的影响,同时也应看到人口年龄的黄金结构所带来的“人口红利”效应。由于中国人口老龄化是由于生育率迅速下降启动和推动的,所以,人口年龄结构从成年型向老年型的转变伴随着人口负担比的迅速和大幅度下降。根据联合国的估计与预测,⑧ 中国总抚养比自1975年开始迅速下降,到1990年下降到了50,比十年之前的新中国历史上的最高水平(80)减少了37.5%。在人口年龄结构转变为老年型人口之后,人口抚养比下降的势头仍在持续,2010年为38,即还不到1965年水平的一半,直到2030年才回升到50。如果我们可以把总抚养比50作为“人口机会窗口”的边界的话,⑨ 那么,人口迅速的转变为中国带来了一个为期40年的“人口机会窗口”,直到2030年才会关闭。而且,到2050年,总负担比(65)仍低于1980年的水平。当然,在总负担比下降的同时,总负担比的结构在发生着变化,即少儿负担比下降、老人负担比提高,老人负担比提高的影响是不能忽视的(见图1)。因此,如果仅从人口年龄结构类型来看,中国人口年龄结构的确已经转变为老年型,但是,如果从人口年龄结构总体特征及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看,对在仍处于人口黄金年龄结构的最佳时期的中国来说,还难以称其为“老”。
4 只有中国是“未富先老”吗
现在再谈“未富先老”这一议题。笔者在此进行讨论的主旨不是就中国是否是“未富先老”而争论,而是在于分析这种判断的实际意义。从笔者查阅到的文献看,之所以认为中国“未富先老”,是基于与发达国家的类比。所有的主张中国“未富先老”人都表达了这样一种观点,即发达国家在其老年人口比例达到老年型人口下限标准时,其已经处于发达的社会,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一般都在5000~10000美元以上,⑩ 而2000年中国的人均GDP则只有850美元。(11) 还有研究表达了这样的类似观点:其他国家都是“先富后老”;(12) 西方发达国家一般是“先富后老”;(13) 西欧发达国家的老龄化是在工业化、现代化完成之后渐进地出现的。(14) 对此,笔者是有疑问的,因为这些研究并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论据。发达国家在其人口年龄结构转变为老年型的时候,真的是比中国现在更富裕吗?或者中国现在真的是比它们那时候更穷吗?
机械的类比,会模糊我们对一些本质性问题的认识。由于一些发达国家的人口年龄结构,在19世纪后期或20世纪初就已经转变为老年型人口了,而中国则在2000年才完成这一转变。要在长达100多年的时段中进行这种类比,其实是相当困难的,而且仅仅从人均GDP这一个指标进行比较,我们会漏掉许多东西,至少我们忽略了过去100多年以来人类发展的成果,从所获得的经济、社会、科学和技术等各个方面的人类文明财富看,21世纪初的中国远远要比19世纪后期的法国、挪威和瑞典、70年前的英国和德国,要富裕得多。根据麦迪森、(15) 库茨涅兹(16) 计算和分析的数据,即使从人均GDP、产业结构等经济指标看,2000年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也远远高于1864年的法国、1885年的挪威、1887年的瑞典、1927年的意大利,甚至也不输于1930年左右的英国和德国。中国只有第一产业劳动力就业比例这项指标明显落后于其他国家,但这是由于中国劳动力市场制度分割造成的一种特殊现象。
根据麦迪森的计算,12个西欧国家按1990年国际美元计算的人均GDP算术平均数,1900年为2899元,1913年为3482元,1950年为5513元;中国1992年为3098元。笔者在此基础上按照1992~2000年中国人均GDP增长指数推算,2000年中国的人均GDP为6061盖—凯美元(见表1)。另据《中国现代化报告2006》中的数据,按购买力平价计算(1990年价格),2001年中国的人均GDP为3583国际美元,接近于法国1923年(3718元)、德国1925年(3772元)、瑞典1928年(3657元)、挪威1936年(3757元)、意大利1951年(3738元)的水平。(17) 从平均预期寿命和教育等社会发展指标看,此时的中国也不输于彼时的发达国家。2003年中国的人类发展指数(HDI)为0.755,接近于美国、英国和瑞典1940年的水平、挪威1950年的水平。(18)
b.“盖—凯美元”是R.S.盖里于1958年提出、后由S.H.凯米斯发展的一种综合考虑货币购买力平价和商品的国际平均价格因素的货币转换方法,以美元为计算单位,主要用于多边比较。详见麦迪森《世界经济二百年回顾》,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展中心,改革出版社,1997年,附录C。
c.世界银行按购买力评价计算的人均国民收入,引自世界银行《2002年世界发展报告》。
d.1992年中国人均GDP为3098盖—凯美元,2000年的数据是根据中国1992~2000年人均GDP增长指数推算的。
资料来源:各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达到7%的年份,引自姜向群《中韩人口老龄化及其老年人口问题的比较分析》,人口学刊,2003(6),表2;产业结构数据,引自西蒙·库兹涅茨《各国的经济增长——总产值和生产结构》,商务印书馆,1985年;其他数据,引自麦迪森《世界经济二百年回顾》,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展中心,改革出版社,1997年。
表1中的数据还表明,在人口老龄化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对应关系上,世界上曾经出现过三种情况:有一些国家是“未富先老”(如法国、挪威、瑞典和意大利),也有一些国家是“即富即老”(如英国和德国),还有一些国家是“先富后老”(如美国、日本和韩国)。因此,如果麦迪森和库茨涅兹的统计方法和数据是可信的,或者具有相当的可信度,那么,前文所提到的现在国内学界普遍认同的观点就有理由被质疑。
5 余论和结论
当我们争论中国是否已“未富先老”时,还需要确定一个比较的时界。首先需要确定的是“何为老”,接着需要确定的是“何时老”,最后判断“老时富否”。关于“何为老”之议题,目前国内学界存在着争议,究竟是一个国家的人口年龄结构转变为老年型时即为老?还是老龄化达到更高的程度才为老?按照前者的逻辑,中国可称为老了,而且的确是“未富先老”。而笔者认同后者,并且,根据对老龄社会标准的理解,认为当中国进入老龄社会时才可称其为“老”,中国现在还未“老”。按照这个逻辑,中国在2030年左右将进入老龄社会,届时才可称其为“老”。关于第三个议题,我们需要预测未来20多年中国的经济将如何发展?以什么速度增长?20多年后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将发展到什么水平?是否可以成为发达国家?对此,经济学家们更有资格回答。高盛发表的研究报告(19) 表达了乐观的观点,“中国是会变老,但是到那时,我们相信中国会比现在富裕很多,而且已经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等到中国在2027年成为一个老龄社会的时候,它将会被看作是一个发达的经济体,虽然其人均收入水平还远不及美国和日本的水平”。当然,高盛的观点只是一家之言,一些经济学家对中国未来劳动力短缺问题及其对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影响表示了担忧。(20) 即便如此,中国是否是“未富先老”,现在还只能是一个“悬疑”,而笔者更倾向于认为,中国是“即富即老”。
笔者完全理解主张中国“未富先老”观点的人,是强调人口老龄化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挑战的严峻性,以及应对这种挑战的急迫性。但是,问题的本质不是我们做的“蛋糕”是否够大,而是“蛋糕”分的是否合理。如果我们在社会发展制度上(如社会保障制度)能够做出更为公平、更有效率的安排,我国现在的老年人会生活得更好,社会也会更加和谐,社会经济发展效率也会更高,为未来的老年人准备的“蛋糕”也会更大。
最后,本文的基本观点如下:
第一,当中国人口年龄结构转变为老年型的时候,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并不低于一些发达国家人口年龄结构转变为老年型时的水平,甚至比其中一些国家更发达一些。
第二,人口年龄结构转变为老年型人口发生在工业化和现代化完成之后并不是一条规律,至少有一些发达国家不符合该“规律”。
第三,当一个人口的年龄结构刚刚转变为老年型人口时,并不意味着进入了老龄社会。中国大约在2030年左右才会进入老龄社会,因此,不能认为她现在已经“老”了。
第四,当中国进入老龄社会的时候,或者可称为“老”的时候,也很可能已经成为发达国家了。
“未富先老”是现阶段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
杜鹏/杨慧(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
近年来,中国人口老龄化越来越引起广泛关注,“未富先老”也作为中国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特点被高频率运用。例如,2006年10月26日在百度网站只要键入“未富先老”关键词,能搜索出约68,500条信息,若键入“中国未富先老”能搜索出约63,900条信息;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若对“未富先老”进行全文搜索,能搜索到108,745条记录,若搜索“中国未富先老”能够搜到80,207条记录,其中有14条记录以“未富先老”作为篇名;在新版人民日报图文数据检索系统中,若将检索时间区间限定在1980年元旦到2006年10月30日,共有20篇文章提及“未富先老”,其中有4篇以“未富先老”命名。
“未富先老”通常被看作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特点,一般指我国在经济不够发达、人民生活不够富裕的条件下,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已达到7%,提前步入老龄社会。即我国工业化还没有完成,老龄化就提前到来了。(21) 英国的《经济学人》杂志近期发表的一篇文章突出反映了人们对中国人口老龄化“未富先老”特点的看法:中国目前面临的一个难题是,中国还没有富裕起来,中国人口就老化了。(22)
虽然绝大部分人已约定俗成地将“未富先老”作为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特点而广泛使用,但实际上并不是人人都赞成这一提法。知名投资银行高盛近日也发布报告指出:中国会在步入老龄化之前,先成为一个发达国家,中国不会未富先老。(23)
由于“未富先老”被广泛使用时缺乏系统论证,无法回答我国到底是不是“未富先老”?为什么说我国“未富先老”?“未富先老”是发展中国家的普遍特点还是中国特色?以及我国是否会永远“未富先老”?而这一系列问题都将对我国老龄社会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产生广泛影响,因此上述问题亟待回答。本文将力争回答这些问题。
1 “未富先老”提法的由来
“未富先老”的提法最先是在什么时候由谁提出来的?根据我们所能够检索到的文献资料,“未富先老”最早是由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所邬沧萍教授提出的。邬沧萍教授在1986年出版的《漫谈人口老化》一书中,介绍了人口老化的有关概念、剖析了人口老化的成因及其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特点,并把我国人口老龄化和经济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进行了对比。邬沧萍教授在该书中指出:发达国家的人口老化是在工业化、现代化出现以后,人口出现明显老化时,这些国家工业化程度、劳动生产率和人均国民收入都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所以,人们普遍认为人口老化是发达国家特有的人口问题,是“富国的人口病”。(24) 一个国家经济实力强大,对付人口老化一般说来比较容易。我国现在是个发展中国家,还是个穷国,而预计在本世纪末人口就会变成老年型。那时我国人民生活不过是小康水平,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还达不到今天许多发达国家的1/10,与他们达到同样老化程度时的经济发展水平相比也低,有人比喻我们是“穷国患了富国的人口病”。这一论述实际是后来把“未富先老”作为我国人口老龄化重要特点的雏形。20世纪80年代末,邬沧萍教授在讲话中最先使用了“未富先老”一词。此后,“未富先老”开始被人们广泛使用。
从邬沧萍教授率先将“穷国患了富国的人口病”概括为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并使用“未富先老”一词,至今已有20年时间。到2000年末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7%,开始进入老龄社会。同时,2000年我国人均GDP达到855美元,(25) 人民生活水平达到了小康;尽管如此,我国2000年的人均GNP仅为840美元,(26) 但仍不到英、法、美、德、日等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初的1/10。更为准确的比较应当是与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达到7%时的经济水平进行比较,尽管这些国家进入老龄社会的年代都比我国早,但我国人均GNP仍与之存在明显差距。由此可见,邬沧萍教授当时概括的我国人口老龄化“未富先老”的特点是在预测的基础上做出的正确判断。
2 中国是否“未富先老”
要回答中国是否“未富先老”,需要从中国人口年龄结构是否“已老”和中国是否“未富”两方面着手,分别进行相应的分析和对比后才能得出最终答案。
2.1 中国是否“已老”
所谓“未富先老”中的“老”是指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已经进入老年型,而对于人口是否是老年型,通常使用的衡量标准是老年人口比例及其他相关指标。《人口老龄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27) 提出了划分人口类型的方法,在《人口学方法与资料》(28) 中通过用老龄化程度指标体系来划分人口年龄类型,该指标体系包括: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以上、0~14岁人口在30%以下、老少比达到30%以上、年龄中位数在30岁以上,达到以上标准则属于老年型人口。(29) 2000年末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达到7%,0~14岁少儿比例为22.89%、老少比为30.41%(30)、年龄中位数为30.8岁(31),我国上述四个指标值均已达到该指标体系的要求,这说明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已进入老年型,也就是说我国已进入老龄社会,或者说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已老”。
那么,中国是否“未富”呢?
2.2 中国是否“未富”
比较我国是否“未富”,可以通过使用人均GNP、按PPP(购买力评价法)计算的人均GDP、工业化水平等经济指标和反映社会发展水平的城市化、社会保障等指标进行衡量。
2.2.1 与发达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比较
比较我国是否“未富”,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比较发达国家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7%时,人均GNP的水平是否高于我国2000年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7%时的水平。但是由于一些发达国家进入老龄社会的时间很早,例如法国、瑞典在100多年前就已经进入老龄社会了,(32) 虽然那时的经济水平较低,但实际的可比价值会很高。同时,世界货币金融史经历了由金本位向金汇兑本位的变化,这种变化使得计算并比较以美元为单位的人均GNP缺乏可比性。因此,本文不考察、也不比较早期进入老龄社会的国家当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
表1显示,2000年末,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达到7%时,人均GNP为840美元,而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老年人口比例达到7%时,人均GNP分别为1392美元(1945年数据)和1940美元,远远高于我国的经济水平。由此可见,根据人均GNP指标的衡量结果,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确实低于发达国家进入老龄社会时的状况,与之相比我国的确是“未富先老”。
我国的“未富”并不仅仅表现在人均GNP上,还表现在其他相应的指标,如工业化、城市化、社会保障,等等。
由表2可见,2000年我国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的构成分别为16.4%、50.2%和33.4%,第一产业的比重比日本高出9.9%,第三产业的比重比日本低10.4%。第一产业比重偏高、第三产业比重偏低,说明我国经济发展还比较落后,工业化和现代化有待进一步提高。
根据“五普”计算我国城市人口比重仅为36.92%,而美国、日本在进入老龄社会时,其城市化已分别达到64.00%(1950年)和72.10%,我国城市化水平与之相差27.08%、35.18%。即使我国城市化发展速度以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计算,我国仍将落后于上述国家20年以上,而老龄化却与之处于相同水平。在钱纳里“发展模式”城市化水平与工业化率的关系中,人均GDP达到800美元时,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应达到60%以上。(43) 而我国在2000年人均GDP达到855美元时,城市化率只有36.92%,低于钱纳里发展模式的城市化率23个百分点以上。因此,不论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与钱纳里发展模式相比,我国城市化的落后状况都很明显,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经济不发达、工业化尚未完成。
当然在我国经济水平还不发达的现阶段,并不排除存在少数富裕阶层和富裕老年人,但从总体考查,我国贫富差距还比较大,“未富”现状尚未改变,社会保障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有相当比例的老年群体生活还比较困难或相当困难。例如,《中国城乡老年人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数据分析》显示,43.0%的农村老年群体担心“没有生活来源”,49.8%的担心“生病没钱治病”,38.8%的担心“需要时没人伺候”;城市老年群体分别为47.5%、56.7%和40.8%。(49) 不论农村还是城市,我国都有较大比例的老年群体对没有生活来源、没钱看病和生病没人照料表示比较担心和非常担心。而英国于1908年、法国于1910年、瑞典于1913年、意大利于1919年和美国于1935年先后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50) 而且随着他们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发展,其保障范围已包括了全体公民。(51) 虽然我国也有类似的社会保障制度,但是我国纳入政府基金基础的社会保险范围还很窄,仅能涵盖国有企业职工、党政机关和文化、教育、科研机构的职工,(52) 以至于半数左右的城乡老年人担心生活来源和看病问题。这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我国“未富先老”的现状。
虽然俄罗斯也是世界前十位的人口大国,老龄化程度在2000年已达到12.3%,(53) 但由于它是转型中的国家,因此,我们不对其经济水平、城市化和社会保障进行相应考查。
2.2.2 与韩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比较
韩国虽然不是发达国家,但其人均GNP在1977年就已达到920美元,(54) 超过了我国2000年的人均GNP,1980年人均GNP迅速提高到2330美元,(55) 而老年人口比例却只有3.8%;(56) 可谓“先富后老”。在1999年韩国老龄化达到7%时,人均GNP已达到8490美元,按PPP计算的人均GNP为15530国际美元,城市化率高达81.20%(见表3),三项指标都远远高于我国。另外,韩国第一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低于我国11个百分点以上,第三产业比例高于我国18个百分点以上。而且,韩国还于1995年建立了涵盖农业职工和农村个体户的国家退休金制度。(57) 中国和韩国同为发展中国家,而韩国却在进入老龄社会之前经济已很发达,不论从人均GNP和按PPP计算的人均GNP指标角度衡量,还是从城市化、工业化或社会保障的指标考察,均应属于“先富后老”型,我国相比之下却“未富先老”。
2.2.3 与世界平均经济水平比较
根据世界银行《2003年世界发展指标》提供的人口老龄化数据,截至2001年,世界平均老龄化水平为7%,世界人口结构进入老年型。从表1可见,2001年世界人均GNP为5170美元,我国2000年的人均GNP为840美元,我国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6.25%。也就是说,在我国与世界同样老龄化水平下,人均GNP却不足世界的1/6。
如果按照PPP计算的人均GDP相比,2001年世界人均GDP为7442国际美元,而我国2000年人均GDP仅为3976国际美元,同样老龄化水平下,我国按PPP计算的人均GDP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53.43%。即使在2006年年中,我国老龄化达到8%时,按照PPP计算的人均国民总收入(GNI)也仅为6600国际美元(2005年数据);而2006年世界老龄化的平均水平为7%,按照PPP计算的人均GNI却为9190国际美元。(63) 即在我国人口老龄化高于世界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的情况下,按照PPP计算的人均GNI却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71.82%。因此,不论是按照人均GNP,还是按照PPP计算的人均GDP或人均GNI,我国“未富先老”的特点都异常明显。
2.2.4 与发展中国家比较,“未富先老”具有中国特色
“未富先老”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具有的人口老龄化特点呢?还是作为发展中国家人口老龄化的特点在中国表现得更加突出呢?亦或是中国特色呢?为回答上述问题,我们需要考察发展中国家老年人口比例的变动情况及其经济发展水平。
由表4可见,在2000年末,我国老龄化程度达到7%时,按PPP计算的人均GDP为3976国际美元;而巴西在按PPP计算的人均GDP达到7625国际美元,其经济发展水平远远高于我国,而老年人口比例却只有5.40%,低于我国1.6个百分点;即使在2006年巴西按PPP计算的人均GNI已高达8230国际美元时,老年人口比例也仅为6%,低于我国2个百分点,相比之下可谓“富而不老”;其他5个发展中国家的人口大国不论是2000年按PPP计算的人均GDP,还是2006年按PPP计算的人均GNI,都远远低于我国的水平,同时,他们的老年人口比例也均在5%及以下,经济既不发达,人口也不老化,既不富又不老,可谓“不富不老”。
通过与发展中国家的老年人口比例及经济发展水平对比可见,有的发展中国家(如韩国)“先富后老”,有的发展中国家(如巴西)“富而不老”,有的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印尼等五国)“不富不老”,唯独我国“未富先老”。可见“未富先老”并不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具有的人口老龄化特点,而是我国特有的,具有中国特色。
2.2.5 “未富先老”的原因
发达国家是在工业化完成后,随着死亡率不断下降、生育率开始下降后,逐步进入老龄社会的,所以,发达国家有足够的时间发展经济,为社会保障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我国老龄社会是在经济仍然不够发达、工业化、城市化尚未完成的情况下,随着死亡率迅速下降、教育的普及、妇女地位的提高、生育观念的转变和计划生育的推行,才使得生育率在很短的时间内下降到较低水平。基于这种特殊的国情,我国老龄化必然呈现“未富先老”的特点,这在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诸多问题时,远远不如“先富后老”具有更多的时间和经济实力。
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研究所蔡昉研究员所指出的那样:中国的人口转变,是在社会经济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双重作用下,特别是以后者影响为主的情况下实现的。相对来说,它不是一个自然发展的过程。中国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情况下,过早地迎来了人口老龄化。(72)
3 到2010年,我国将“又富又老”
虽然“未富先老”是我国现阶段人口老龄化的特点,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它不可能永远是我国的特点。伴随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我们总有一天会不再用它来概括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特点,取而代之的将会是“又富又老”,那么,我们何时才能改变这个提法呢?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所确立的经济目标,到2010年人均GDP达到19270元。(73) 如果按照2006年10月30日中行折算价100美元=787.81元人民币计算,(74) 我国人均GDP将达到2446美元,即2010年我国人均GDP将超过2400美元。(75) 分别相当于美国1955年、德国1970年、法国1970年、英国1971年、日本1972年和意大利1972年的人均GNP(见表5)。(76) 根据杜鹏、翟振武和陈卫2005年的预测结果,到2010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为8.5%。而美国在1955年的老龄化水平就已达到8.8%,德国、法国、英国和意大利在1970年代的老龄化水平均已超过10%,只有日本在人均GNP接近我国2010年人均GDP水平时老龄化程度低于8.5%。通过与发达国家比较发现,到2010年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将接近或超过上述6个发达国家,老龄化程度却并不比他们更高。由此可见,届时我国将进入“又富又老”的发展阶段,“未富先老”的老龄化特点就会最终改变。
在与发达国家对比并分析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设定的经济目标和预测的老龄化程度发现,从2000年我国老年人口比例达到7%时起,我国便具有了“未富先老”的老龄化特点,随着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预计到2010年,我国持续十年之久的“未富先老”特点将逐渐改变,这一提法终将淡化。
4 小结
作为中国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特点,“未富先老”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在与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人口老龄化和经济发展水平比较的基础上提出的。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这一特点也不可能是长期存在的,它只是对中国人口老龄化现阶段特点的描述。
通过将我国老龄化和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保障程度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对比发现,在老年人口比例均达到7%时,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保障程度明显低于发达国家,属于“未富先老”;通过与世界平均老龄化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相比,我国依然“未富先老”。即使与包括韩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仍然“未富先老”,而且具有中国特色。由此可见,不论是与世界其他8个人口大国进行比较,还是与世界平均水平比较,用“未富先老”概括我国人口老龄化现阶段的特点都是客观、准确的。
非要强调“未富先老”的特点有必要吗?我们认为很有必要,“未富先老”不但客观地反映了我国当前人口老龄化和经济水平的关系,而且在未来几年内仍将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未富先老”时刻提醒我们在解决与人口老龄化有关的各种问题时勿忘国情,以便在此基础上制定出有中国特色的、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制度和政策。再过几年时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相信我国肯定会变得“又富又老”,我们也期待着我国能够富得更快,早日改变“未富先老”的人口老龄化特点。
主持人评论
南开大学李建民教授在论文中提出:“从研究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出发,就中国‘未富先老’这一议题其实还有一些概念有待于理清,有一些问题有待于深入阐释,有一些重要的判断有待于进一步论证。”这实际上是对“未富先老”议题提出了新的研究任务。确实,人们对自己经常说的事情并不一定十分清楚,但是对于学术研究来说,还真的需要搞清楚,因为它已经成为了一个学术上的命题了。
李建民教授在文章中首先把人口学上的老龄化、老年型做了明确的界定,接着提出人口老龄化和老龄化的社会经济意义的两个不同的问题。这是以往学术界所关注甚少的。特别是,关于人口老龄化并不能表明这个社会就已经老了的观点颇有独到性。即把老年型的社会和老龄社会给区分开。正如文章所说:如果仅从人口年龄结构类型来看,中国人口年龄结构的确已经转变为老年型,但是,如果从人口年龄结构总体特征及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看,对仍处在人口黄金年龄结构的最佳时期的中国来说,还难以称其为“老”。作者正是从这个角度,提出了中国在人口机会窗口上至少在40年左右的时间不能说是未富先老。文章还运用了大量的国内外经济发展的资料及数据论证了自己的观点。采用了货币购买力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等指标,与西欧等国进行了时间和空间上的比较,发现那些国家进入老年型国家时,其经济水平并不比中国现在高,因此不能说中国已经是未富先老了。可见,未富先老不一定就是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当中国真正进入“老龄社会”时,极有可能变的很富裕了。
第二篇文章的作者杜鹏和杨慧明确提出“未富先老”是现阶段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文章从这一提法的由来展开,进而论证了中国在现阶段确实是“未富”。而西欧历史上进入老年型人口时的经济状况与今日中国不具有可比性,与美国、日本这类进入老年型时间不长的国家相比,中国确实是未富先老。同时,作者又与韩国,与发展中国家,与世界平均水平做了比较,发现中国具有明显的未富先老的特征。数据比较详实,结论令人信服。关于中国未富先老的原因,作者指出是由于经济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双重作用。由于计划生育的加速作用,因此中国是在低经济水平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更加值得关注的是,作者提出并论证了“随着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预计到2010年,我国持续十年之久的‘未富先老’特点将逐渐改变,这一提法终将淡化”。届时我国将“又富又老”。这种分阶段的观点——将未富先老和又富又老划分开,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作者的结论进一步突出了其研究的价值:“未富先老”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在与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人口老龄化和经济发展水平比较的基础上提出的。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这一特点也不可能是长期存在的,它只是对中国人口老龄化现阶段特点的描述。而且作者在结尾处又着力强调了现在强调未富先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提醒我们不忘国情,制订出与现实相符合的政策。
综上两篇论文,都代表和反映了学术界在这一领域研究的最新动向,具有很强的引导和启发作用。具体到二者的分歧,主要是对“老”的不同理解上。李建民教授将人口统计学上的“老”和社会经济上的“老”区分开,认为前者不能代表后者,应该更加看重后者。而且从人口的“机会窗口”看,中国的人口并不老。杜鹏和杨慧的论文则就人口学的老龄化标准与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对比,从而得出未富先老的结论。看来我们还需要在“老”的标准上取得进一步的认同。同时,在论据资料的采用上,两篇文章也有一定的差别。但是在未来的发展趋势上,二者却是基本一致的,即未来我们会进入又老又富的国家。但是,决定我们又富又老的机制、影响因素是什么,还需要进一步探讨。总之,这两篇文章的研究价值是值得充分肯定的。不同观点的碰撞,才会产生思想的火花。我们期待有更多创新型的研究成果涌现出来。
注释:
①高盛,中国是否会未富先老,高盛全球经济研究报告系列:第138号,2006
②姜向群,杜鹏.中国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可持续发展影响的分析.市场与人口分析.2000;2/曾毅.中国人口老龄化的“二高三大”特征及对策探讨.人口与经济,2001;5/于学军.中国人口转变与“战略机遇期”.中国人口科学.2003;1/蔡昉,王美艳.“未富先老”与劳动力短缺.开放导报,2006;1/张车伟.人口老龄化的经济后果及其战略对策.湖南社会科学,2006;2
③李永胜.人口老龄化的衡定模式与方法研究.南方人口,2000;3/姜向群,丁志宏.对中国当前人口老龄化问题研究的概念和理论探析.人口学刊,2004;5
④由于笔者在撰写此文时手边没有桑德巴的《人口类型和死亡研究》和联合国的《人口老龄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这两个文献,因此,直接引用了石人炳博士的“老年型人口的三个亚类型的划分及其意义”(2002)一文中的介绍和译文。罗淳在《从老龄化到高龄化:基于人口学视角的一项探索性研究》一书中,也就该问题做了深入的分析。引文中的着重号是笔者加上的。
⑤苗瑞凤、邬沧萍,中国的人口老龄化程度到底有多严重?西北人口,2004;5/李建新,国际比较中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变动特征分析,学海2005;6
⑥党俊武,老龄社会引论,华龄出版社,北京,2004/党俊武,如何理解老龄社会及其特点,人口研究,2005;6
⑦党俊武,如何理解老龄社会及其特点,人口研究,2005(6),第66页。
⑧United Nations,Departmen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Affairs,World Population Prospects,United Nations,New York 2005
⑨于学军.中国人口转变与“战略机遇期”.中国人口科学,2003;1
⑩于学军.中国人口转变与“战略机遇期”.中国人口科学,2003;1
(11)李建新.国际比较中的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到底有多严重?西北人口,2004;5/张车伟.人口老龄化的经济学后果及其战略对策.湖南社会科学,2006;2
(12)张车伟.人口老龄化的后果及其战略对策.湖南社会科学,2006;2
(13)陈功.人口老龄化过程中的社会经济问题.科学中国人,2001;10
(14)李建新.国际比较中的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到底有多严重?西北人口,2004;5
(15)麦迪森.世界经济二百年回顾.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展中心.改革出版社,1997
(16)西蒙·库兹涅茨.各国的经济增长——总产值和生产结构.商务印书馆,1985
(17)中国现代化战略研究课题组.中国现代化报告2006.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49页,表3-32
(18)同上,第148页,表3-31
(19)高盛.中国是否会未富先老.高盛全球经济研究报告系列.市场与人口分析,2000;2
(20)蔡昉,王美艳.“未富先老”与劳动力短缺.开放导报;2006;2
(21)引自《人民日报》白天亮的“老龄化、城镇化、就业形式多样化——社会保障面对新挑战”,2004-09-14(14)。
(22)引自中国财富网,http://www.zgcfw.com/article/2/2006/200607101464-2.shtml,“外看中国:中国人是‘未富先老’”。
(23)引自二十一世纪管理培训网,http://www.21emr.com,“高盛:中国不会未富先老将早一步成发达国家”。
(24)引自邬沧萍的《漫谈人口老化》,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36~37。
(25)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1(电子版)表3-1国内生产总值和100美元=827.74元人民币计算而来。
(26)引自国家统计局的《国际统计年鉴-2003》,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52。
(27)引自United nations(1956),《The Aging of Population and Its Economic and Social Implications》.
(28)引自Henry S.Shryock,Jacob S.Siegel and Associates( 1976) .《The Methods and Materials of Demography》.ACADEMIC PRESS.
(29)引自邬沧萍的《社会老年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139。
(30)引自国家统计局的《年龄结构(2000年)》http://www.stats.gov.cn/was40/gitjj-detail.jsp? channelid=52984&record=5。
(31)引自邬沧萍、杜鹏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变化与挑战》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06:34。
(32)引自邬沧萍,杜鹏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变化与挑战》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06:44。
(33)该列数据来自邬沧萍,杜鹏.中国人口老龄化:变化与挑战.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06:44.
(34)引自世界银行的《2003年世界发展指标》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40。
(35)5170为2000年按PPP计算的人均GDP数据。
(36)引自国家统计局的《国际统计年鉴-2003》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50。
(37)引自国家统计局的《国际统计年鉴-2003》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55。
(38)根据《美国经济史》第741页美国1945年国民生产总值和第743页美国1945年总人口计算而来。
(39)引自吉尔伯特·C·菲特、吉姆·里斯的《美国经济史》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1。
(40)引自张塞的《国际统计年鉴-1995》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6:94。
(41)引自国家统计局的《国际统计年鉴-2003》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52。
(42)引自朱之鑫的《国际统计年鉴-2002》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54。
(43)引自《经济研究参考》王小林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的公共服务需求与公共财政政策选择”,2006;17。
(44)引自吉尔伯特·C·菲特、吉姆·里斯的《美国经济史》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1:781。
(45)引自张塞的《国际统计年鉴-1995)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6:70。
(46)日本的产业构成引自张塞的《国际统计年鉴-1995》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6:110。
(47)根据“五普”计算而来。
(48)中国的产业构成引自国家统计局的《国际统计年鉴-2005》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65。
(49)引自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的《中国城乡老年人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数据分析》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2:309~312。
(50)引自《中南财经大学学报》彭澄的“资本主义国家税制发展的回顾与预测”,1996(6)。
(51)引自刘金章的《现代社会保障通论》,天津: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194。
(52)引自馨芳、国太、劲民的《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1994:60。
(53)引自United nations Departmen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Affairs/Population Division《World Population Prospects:The 2004 Revision》Volume 1.2004:372。
(54)引自张塞的《国际统计年鉴-1995》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6:90。
(55)引自张塞的《国际统计年鉴-1995》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6:90。
(56)引自United nations Departmen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Affairs/Population Division《World Population Prospects:The 2004 Revision》Volume 1.2004:364。
(57)丹东经济信息网.http://www.ddcei.gov.cn.2005-06-28。
(58)引自朱之鑫的《国际统计年鉴-2001》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82。
(59)孙自朱之鑫的《国际统计年鉴-2001》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85。
(60)引自朱之鑫的《国际统计年鉴-2001》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66。
(61)韩国的产业构成引自朱之鑫的《国际统计年鉴-2001》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100。
(62)引自朱之鑫的《国际统计年鉴-2002》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54。
(63)引自Population Reference Bureau.2006 World Population Data Sheet。http://www.prb.org/.
(64)2006年的老年人口比例和人均GNI来自Population Reference Bureau.2006 World Population Data Sheet.www.prb.org.
(65)该列数据来自朱之鑫.国际统计年鉴-2002.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54.
(66)引自United nations Departmen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Affairs/Population Division《World Population Prospects:The 2004 Revision》Volume 1.2004:128.
(67)同上,246页。
(68)同上,108页。
(69)同上,344页。
(70)同上,336页。
(71)同上,248页。
(72)引自《科学决策月刊》王佐的“‘未富先老’意味着什么?”,2006-04。
(73)引自《人民日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3-17(1)。
(74)引自中国银行人民币外汇牌价(10.30).中财网,http://www.cfi.net.cn/p20061030000596.html。
(75)如果我国人民币不断升值或保持现在的汇率水平,到2010年我国人均GDP一定会超过2400美元,也许会达到2500美元。
(76)我们之所以使用“2010年人均GDP达到19270元”折算成美元后与发达国家的人均GNP进行比较,是因为到目前为止,根据我们所检索到的文献资料,无法找到更权威、比2010年更早年份的人均GDP或人均GNP,也无法找到美、德等六国当时的人均GDP。
(77)该列中德国、法国、英国、日本和意大利的人均GNP来自张塞.国际统计年鉴-1995.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6年。
(78)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06年10月30日汇率计算的人均GDP为2446美元,为便于比较本文在此将2446美元取整百数据即为2400美元。
(79)引自《人口研究》,杜鹏、翟振武、陈卫的“中国人口老龄化百年发展趋势”,2005;6。
(80)引自吉尔伯特·C·菲特、吉姆·里斯的《美国经济史》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1:780。
(81)引自United nations Departmen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Affairs/Population Division,《World Population Prospects:The 2004 Revision》Volume 1,2004:448。
(82)同上,220页。
(83)同上,220页。
(84)同上,220页。
(85)同上,220页。
(86)同上,220页。
标签:老龄化社会论文; 未富先老论文; 人口年龄结构论文; 中国的人口论文; 人口问题论文; 社会问题论文; 经济论文; 经济学论文; 人口结构论文; 发达国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