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瓶颈”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瓶颈论文,大开发论文,西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60X(2002)06-0025-06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作出的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对于增强民族团结,加强社会稳定,促进东西部经济协调发展,缩小东西部经济发展的差异,实现跨世纪的宏伟战略目标,有着重大的经济和政治意义。最近,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再次确定了西部大开发的战略。11月12日,中共十六大新闻中心举行记者招待会,由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公室宣布,未来西部大开发已确定六个重点任务,明确了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方向。但是,西部区域极其辽阔,从比较经济学角度而言,开发西部比开发我国5个经济特区和浦东更难,所需资金更多,且目前西部资金严重短缺,货币供给不足,再加之我国现行的许多金融政策并不利于西部聚集资金,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恶化了西部资金环境,加重了西部经济对资金需求的压力。对此,本文试图从货币流通的角度对当前我国西部资金短缺的原因,以及当前我国西部金融政策的效率作一分析,从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角度寻求解决当前我国西部资金短缺的办法。
一、“瓶颈”约束——资金不足
根据发展经济学理论,一国或一地区经济增长的启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国或该地区如何解决好资金来源问题,取决于资金积累能力和引入外部资金的能力。我国经济呈现由东到西阶梯走弱的特征,在很大程度上是我国全社会资金配置不平衡的反映。
(一)全社会统一的存款准备金制度使得西部资金有东流的趋势
存款准备金政策是指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商业银行交存中央银行的存款比率,以改变货币乘数,达到收缩或扩张信用、控制货币供应量的目的。从理论上说,中央银行提高(或降低)商业银行交存中央银行的存款比例,经过货币乘数的作用,使商业银行可用于贷款的资金减少(或增加),从而改变资金对经济的支持力度。因为货币乘数=1/(存款准备金率+现金漏损率),而我国现行存款准备金率是全国统一的,西部地区的货币信用化水平要低于东部地区,所以统一的存款准备金率客观上使得西部地区的现金漏损率要高于东部地区,货币乘数要低于东部地区,资金扩张倍数要小于东部地区,货币供应量要少于东部地区。再加上我国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西部地区漏损的资金往往愿意流到东部地区消费,西部地区资金的东流,使得其支持经济发展的资金远远少于东部地区。
(二)利率管制使东部地区享受到了比西部地区更多的“优惠”利率
在一个完全由市场决定利率的条件下,利率高低首先要受当地资金运用所带来的利润率影响,资金边际利润率越高,其对资金的吸引力就越大,而由此造成的资金供给与需求效应就相应地使利率处于高点均衡状态。但目前我国西部地区资金的边际利润率远远低于东部地区,在我国利率实行管制的条件下,东西部地区执行统一的存贷款利率,在客观上就等于使东部地区享受到了“优惠”利率,而这一“优惠”利率的效应,导致了西部地区的资金大量流向东部地区。
(三)商业银行布局的区域差异使东部地区比西部地区拥有更多的资金资源
商业银行布局的区域差异在东西部地区表现得非常突出。在东部地区,国有商业银行、区域商业银行、外资银行网点密布,而上述银行在西部地区网点疏稀。东西部地区各个银行网点都拥有部分资金,并且东部地区各银行网点所拥有的资金在数量上要大于西部地区,那么东部地区全部银行网点所拥有的资金资源在总量上就一定大于西部地区。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是全国性的大银行,均采用总分行制,总行出于资金效益最大化的考虑往往会统一调度其分支机构的资金,而由于东部地区的资金收益率要高于西部地区,因此,通过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把西部资金调入东部地区也是这些银行经营决策中不可避免的事情。从1998年1月1日起,我国信贷管理体制实行重大改革,取消了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规模的限额控制,实行存贷管理、贷款随存款增减变动而变动的管理方式,自此开始,我国东西部地区资金配置的差距出现了进一步拉大的趋势。
根据货币资金运动的规律,可以认定这么一个基本事实,即社会上的资金都是通过银行贷款发放出去的,社会上资金数额的多少,是由银行的贷款发放数决定的,银行的贷款发放数反过来又影响着银行存款的多少。由于现代金融体制下商业银行具有创造货币的功能,因此,任何一家商业银行的贷款都会形成自身或其他商业银行的存款,而任何一家商业银行的存款也均来源于自身或其他商业银行的贷款。这样,就某一家商业银行本身来说,只有吸收了存款才能发放贷款;而从整个商业银行体系来说,如果没有贷款,也就没有存款,商业银行贷款能力的大小直接决定着社会存款数额的多少。所以,根据货币资金运动的这一规律,结合上述东西部地区存贷款的现实,我们从理论上也就不难找到东部地区资金之所以富裕、西部地区资金之所以严重短缺的原因。
问题是:由于我国全社会统一的存款准备金制度和统一的利率政策,使得西部地区货币供应量小于东部地区,而我国现行的许多金融政策在制定上仍是采取全国“一刀切”的形式,根本没有考虑到西部地区的特殊情况。这种表面上看似公平但在不同要素环境中所表现出来的巨大不公平,更是加剧了东西部地区资金配置的不平衡、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呈弱势状态,东西部地区差距进一步拉大,形成“贫穷的的更贫穷,富有的更富有”的马太效应。
二、市场约束——筹资不足
资金是经济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有大量低成本的资金供给无疑是发展西部经济必须解决的问题,而通过股票市场带来资金流入推动西部经济货币化进程的加快和在货币资源配置中作用,显然是明智之举。但是,西部股票市场本身的发展由于表现弱势,因而对其集资功能的发挥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
(一)西部股票市场筹资情况
1999年西部九省一市新上市公司16家,通过一级市场共筹资115.76亿元,占当年一级市场筹资总额的14.11%,其中发行新股融资67.41亿元,配股融资48.35亿元。受新股发行向西部地区倾斜等国家优惠政策的影响,西部上市公司数量在全国上市公司中的比重从1994年的12.03%上升到1999年底的17.19%,呈逐年上升趋势。但西部地区的上市公司绝对数量仍然偏低,除四川省上市公司数目较多外(54家),其余各省、市、自治区平均只有10家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1家)。2000年是我国股票市场自建立以来首次年度融资突破1000亿元的一年,该年新股发行135家,但从新股发行的地域分布情况来看,东部地区74家,中部地区35家,西部地区26家,西部新股发行占全国的比例为19.26%,仍然属于偏低水平。[1]
由于股票市场是全国的市场,股票筹资是在全国筹资,东西部地区通过股票市场筹资所占市场的比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全国资金在东西部地区的流向,如果东部筹资所占比例高于西部地区,说明西部资金流入了东部地区,如果西部筹资所占比例高于东部地区,说明东部资金流入了西部地区。以上情况说明,尽管西部近几年上市公司数量增长快于东部,但由于其绝对数仍小于东部,结果使得原本是为筹集资金的股票市场,又成为另一条把西部资金吸引到东部去的渠道。
(二)西部证券经营机构筹资情况
1997年,我国共有专业证券公司90家,证券兼营机构237家,平均注册资本仅1.8亿元。券商的分布格局也同我国经济发展的地域格局一样,东部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严重失衡。东部沿海地区的券商无论是发展层次、数量分布,还是资金实力、市场占有等方面都占据了明显优势,在中国证券市场上起着主导作用。中西部地区拥有证券公司25家,占全国总数的27.8%;拥有资本金24.85亿元,占总额的15.33%,不及沪深券商的1/4;拥有资产总额131.50亿元,占总额的6.4%;实现利润12.89亿元,占总额的15.2%,[2]与沪深两地的券商有天壤之别。在1999年中国券商新的一轮增资扩股浪潮中,东部及中部地区的券商都得到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在前后不到5个月的时间内,东中部10家券商净增注册资本近100亿元,注册资本总额达到了136.5亿元,使得西部地区的券商与东中部地区的差距越来越大。虽然同年5月重庆组建了西南证券有限公司,9月西藏组建了西藏证券经济有限责任公司,但西部券商规模仍然很小。从西部券商的经营情况来看,1999年整个西部券商在新股承销中仅充当了7次承销角色,占全国103家上市公司的6.79%,其中宁夏证券担当了一次主承销商和一次副主承销商,重庆国投担当了两次副主承销商,甘肃信托担当了一次副主承销商,昆明国投担当了一次副主承销商,新疆证券公司担当了一次副主承销商。再者,从基金组建情况来看,截止到1999年底,在全国新组建成立的17家证券投资基金中,西部券商没有参与一家基金的发起组建工作。西部券商规模小、数量少、资金不足和市场占有率低的劣势,极大地削弱了其促进西部地区股票市场发展的作用。
三、解决资金短缺的几点建议
资金是现代市场经济的“血液”,贯穿于整个经济发展的全过程,它的投入是经济成长过程中最关键的因素。不少经济学家认为,在东部地区,经济增长的50-60%要归功于资金的投入,即使在依靠技术进步带动经济增长的情况下,其技术的应用无一不是和资金投入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资金投入往往是技术应用的必备前提。在西部地区,技术进步因素对经济增长的作用相对弱些,资金投入的增加则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资金对西部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应该是决定性的。正是由于这一点,对于西部经济来说,资金就像“瓶颈”一样,而资金短缺,就成了制约西部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
强调对西部地区的资金投入是克服“瓶颈”约束、加快西部大开发的重要途径,也是西部大开发中首先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应该是从培育和制度建设两方面进行,培育就是通过中央财政投资改善西部投资环境,投资环境改善了,才能吸引各方面资金前来投资;制度建设就是从宏观上调整国家现行的金融政策,建立有利于资金由东部向西部的“回流”机制,使“回流”的资金能够在西部“滞留”、“沉淀”下来,不再流回东部或减少流回东部,以利于西部的开发和利用。制度建设是一种长远决策,它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西部资金的短缺问题。
(一)加大中央财政对西部的投资力度
当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一个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前提的竞争环境中,西部大开发不可能完全再走20世纪80年代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老路,即通过依靠国家税收优惠、信贷规模等政策支持来解决经济发展中的资金短缺问题。因为在今天,中国经济的发展已经摆脱了过去那种生产力刚刚从计划经济体制下挣脱出来、由于政策的倾斜使全国人力物力都自然而然流向发展空间比较自由的东部而形成的暴发力,经济的发展已经越来越依赖于市场机制的成熟与否,而不是政策的优势。今天,在全国都在实行市场经济且企业的投资行为都在遵循最佳效益原则和企业的联合都在实行强强结合的趋势下,政策支持(不包括中央财政投资)已经很难体现出过去的优势所在。因此,除了政策支持外,主要还得依靠中央财政投资,也唯有中央财政投资才能改善西部经济的整体投资环境。为此,在资金来源上,中央财政可以通过发行西部建设国债,每年解决西部几百亿或者上千亿甚至更多的建设资金所需。
(二)调整西部区域金融战略
为了提高西部地区货币信用化水平,西部大开发必须要有国家金融战略的支持,必须要从我国区域货币资金失衡的角度调整我国现有的金融政策。(1)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要使存款准备金起到调节资金不平衡的作用,可以考虑按大区实行不同的存款准备金的政策,东部地区的存款准备金率可以高一些,西部地区的存款准备金率可以低一些。由于现行的存款准备金并不作为国家金融安全性的保证,而是作为资金调节的工具,这样就可以使东部地区的资金通过中央银行的调节流入西部地区。目前我国分行级的中国人民银行已是按经济区域设置,因此,可以考虑给西部区域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一定的存款准备金浮动权和再贷款权,让他们根据本区域经济金融的发展来确定一个比较适当的存款准备金率和发放一定数量的再贷款,从而起到支持西部经济发展的作用。(2)优化区域金融组织体系。从资金的运动规律看,资金的流动性与金融机构的设立有着很大的关系。在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条件下,若一个地区金融机构设立得多,资金的流动性就大,资金扩张倍数就增加,而每增加一个金融机构,都会带来资金,增加存款,起到加速资金流动的作用。根据目前情况,在金融机构设置上,我国应实行有差别的金融机构设置管理办法,适当降低西部地区在设置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方面对资本金、营运规模等方面的限制,大力促进西部地区各类金融机构的发展,提高金融效率。(3)促进西部资本市场的发展。中国资本市场要对经济结构和区域结构调整发挥积极作用,就必须在股票发行和上市方面实行西部区域产业优先政策,减少人为的、在发行上偏重东部地区的倾向。要大力扶持和培育一批具有增长潜力和带动力强的西部公司上市,要把以股票市场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投资政策转变为促进西部开发的投资政策,为我国经济发展战略西移,为建立资金由东部向西部的“回流机制”创造更多的条件。(4)增加贷款。要加大对西部大开发的资金投入,除上述措施外,还可以通过政策性银行对西部大开发发放贷款,或者在大开发的初期通过对西部商业银行实行差别利率政策,一方面用高于东部的存款利率吸收存款,另一方面用低于东部的贷款利率对交通、能源、环保等基础性建设发放贷款,以引导资金由东向西的流动。而高存低贷之间的“倒差”可由中央财政实行专项补贴来解决。
四、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应为西部大开发提供资金保障
通过国债的发行来加大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的投资力度,并作为解决西部资金短缺的一种主要方式,不失为当前经济形势下加快西部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良策。此良策具有见效快的特点,可以弥补货币政策滞后的某些不足。国家应把西部大开发的重点项目作为国债的重点投资项目,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配合运用来加大国债的发行力度。在发行对象上,国家应选择金融机构作为国债的重要承债主体,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中央银行应当为国债的发行发挥重要作用。
金融机构参与西部国债发行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可以从3个方面来论证:(1)对商业银行来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是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贯彻这一原则的核心问题是加强其对资本金的管理,而在商业银行的资产中增加西部国债这种流动性高、风险性小且盈利性也较好的金融资产,无疑会使商业银行获得有效的流动性管理手段。(2)对中央银行来讲,如果中央银行要加大公开市场操作在货币政策工具中的份量,一个活跃且容量足够大的国债市场是绝对必要的,而且以发达的国债市场为基础,货币政策,特别是利率政策,可以有更为顺畅的传导渠道。(3)对国家财政来讲,无论从筹资成本,入库速度,还是从减少社会震动程度,以金融机构为主要的应债主体,显然都是最优选择。
对于金融机构大规模认购并持有国债问题,理论上的争论不会很大。理论界和实业界的共识应该是,为了在不确定的经济和金融环境中有效地从事资产负债管理,金融机构应当在其资产中保持相当规模的国债投资,其功能可以用来充作存款准备金之外的“二级准备”。众所周知,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金融机构持有的各种国债大都占其资产总额的10%左右,与此相适应,金融机构持有的国债占国债总额的比重也很大。例如,1996年,这个比重在美国为50%,英国为80%,法国为60%,而居民和企业只是微不足道的小角色。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由于国债在金融机构的资产中发挥的是“二级准备”的作用,因此,金融机构在其资产中就会经常持有一定比例的国债,而这个比例对于政府来说,基本上是无需考虑归还本金问题的(只须不断的发新债还旧债),而且,随着金融机构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保持在金融机构资产中的国债总额也会不断增加。换言之,如果开辟金融机构持有国债之路,国债就将获得一个数量极大且稳定的市场;而如果简单地用10%的比例套算,那么,我国的这一市场大约就有1万亿元以上。
既然金融机构可持有大量国债,并且中央银行一般都采取公开市场操作(主要是买卖国债)来调节基础货币的供应,那么,关于中央银行参与西部国债发行的可行性又将是怎样的呢?
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法都是不允许政府(财政)向中央银行直接透支和借款的,这样做的目的,是要保护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避免政府将中央银行当作印钞机,导致通货膨胀。但是,中央银行通过买入国债的方式提供了基础货币,显然又是支持了政府的赤字筹资。这一矛盾的现象如何解释呢?其实,中央银行只要不是直接地,而是间接地在二级市场上购买国债,只要有二级市场这样一个市场隔断,中央银行就既可为全社会履行稳定物价的责任,又可对政府筹资提供一定的支持。中央银行保证基础货币的供应量控制在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规模之内,那么其购买和持有国债就不是通货膨胀。同样,基础货币供应量不断增长,中央银行持有的国债也不断增长,国家财政也不必考虑归还本金。这对国债市场来说,显然又多了一个巨大的“蓄水池”,粗略匡算下来,在我国,这一“蓄水池”也可有数千亿元以上。近年来,我国每年发行的国债数额相对太小,1998年我国发行国债3 891亿元,赤字规模960亿元;[3]1999年发行国债4 015亿元,赤字规模1 803亿元;[4]2000年发行国债4 680亿元,赤字规模2 598.21亿元;[5]2001年发行国债5 004亿元,赤字规模2 598亿元。[6]从国债负担率(国债余额占当年GDP的比率)和财政赤字率(财政赤字占当年GDP的比率)来看,我国国债负担率1998年为9.9%,1999年为10%,2000年为12.6%,2001年为16.3%;财政赤字率1998年为1.2%,1999年为2.2%,2000年为2.9%,2001年为2.7%。国际公认的警戒线规定债务负担率为60%,财政赤字率为3%,而我国的上述指标均大大低于国际警戒线。另外,我国国债中用于西部投资的部分也相对较小,上述几年均不到国债发行的10%。因此,不管从理论上还是从实际上考虑,今后我国都应进一步加大国债发行在GDP中所占的比率,都应进一步加大国债用于西部投资的比率,只有这样,才能为西部大开发提供更多的资金,才能进一步加快西部经济的发展。
总之,从要素投入意义上说,自然资源在西部是丰裕的,劳动力在西部是剩余的,而资金的多寡,就成为西部经济发展的关键。要加快西部大开发,唯有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只有解决了资金短缺问题,才能更好地加快西部大开发。
收稿日期:200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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