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在港口生产中的应用探究论文

危险货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在港口生产中的应用探究论文

危险货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在港口生产中的应用探究

薛庆辉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1)

摘 要: 在我国物流运输体系中港口运输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经济的组成部分,且运输的安全性与我国的经济发展、社会的稳定有关键的作用。本文分析港口的危险监管维问题,从法律法规、安全评价、市场准入、应急管理、保障机制等多个方面详细介绍了安全管理的措施。

关键词: 港口;危险;货物管理;法律法规

0 引言

近几年我国经济迅猛发展,使得国内外的进出口贸易量和海运量获得了支持的增加,同时离危险货物的进出口量也在渐渐上升,本国沿海港口集装箱危险货物进出口量占世界进出口量的2%。作为一个航运大国,在世界中占据了领先地位,但是在其管理手段和理念上与世界各大著名港口相比还有很多的不足。因此,有必要加强《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和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法律和有关制度,遵守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国内的法律法规,从而提升港口的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以及危险货物管理的水平,从而保证港口危险货物管理和操作的合法合规,防止港口的危险货物事故的发生。

1 港口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1.1 港口体质改革不够彻底

我国实行的“一港多政”制度的存在使得关口体质改革进程十分缓慢,不同地区港口管理不够均衡,且留存有安全管理的真空地带,给安全事故埋下了安全隐患。

1.2 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不够完善

只有一部《港口法》作为指引,涉及港口的管理方面没有统一立法,特别是在对危险货物安全监管领域,且《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已经不能适应监管的现状,致使港口的安全监管面临着无法可依的困境。

1.3 港口经营市场没有准入和退出机制

经营资质十分差,不规范的企业致使经营市场的变得混乱,对安全监管的效率不高;应急管理不够健全,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不高,不能有效使用其他社会应急资源。

1.4 对安全保障的机制不够完善

体现在执法装备不足,信息化构建设不先进,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差,没有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

2 关于危险货物运送和管理的法律法规

2.1 国际公约和准则

1)港口方与别的机构需要承认在《国际危规》将其视为在装卸区域中存储的地方性规定的原则。

2.2 港口危险货物的作业包装审批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对于危险货物的管理,国际的海运中一直十分重视,在《国际危规》涉及了有关海上安全的各个方面,包括VII章节A部分对包装的危险货物或是固体散装危险货物运送的相关规定。在对海上运送的危险货物加以管控,主要为了避免在运输货物过程和有关工作环节中,引发的对人身事故或者是对船舶和载运货物以及港口环境造成的损害和污染,尤其是对海洋中污染物进行管控并防止对海洋环境造成危害。而制定《国际危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危险货物运送的安全性,推动危险货物可以不受限制的进行自由运送以及防止污染海洋环境。同时也是从事危险货物运送的监督理人员、托运人、制造商、港口工作人员的工具书。

2)全体船舶不管大小,转运《国际危规》中规定的当做是海洋污染物、物品和原材料的规格必须符合的规定。

3)在装有有害物质的包装上必须根据此公约的规则要求,有相应的标记或是表明此物质是有害物质的标志;同时对其标记或是标志的粘结的方法必须根据IMDC规则进行操作。

4)除非是另外说明外,禁止运送以下和货物,具体是任何交付的运送的物质或是物品。在通常的运送条件中,容易发生爆炸或是极易有危险的反应、产生火焰或是放热以及释放出有毒有危险性的腐蚀性以及易挥发气体。在《国际危规》的3.3章节中,明确说明了禁止运送的清单。

1)加大各方交流,加强经营人和交通运输主管部、海事部、检验部以及公安部在对危险物品的运输与管控中的联系和合作,一步步明确危险货物港口的管理环节[2];细分危险品的管理制度,遵守港口经营人再营业的执照以及作业允许范围,确保经营人危险货物的作业的合法合规。

2.3 国内相关法律

1)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第三十四条中明文规定:船舶的载运危险货物的名称、包装、特性以及进出港时间需要报告给海事管理机构。此机构在接受到报告后需要立即在国务院交通部所规定的时间中做给出同意或是反对的意见,通知给报告人员,且经过通报给港口的行政管理部门。

2)装载的危险物件必须经过海事主管部的检定和审批后,才可在港口进行装卸船工作。

3 港口危险货物的管理需遵守的原则

3)建立严格的安全入以及退出机制。重新修订经营管理规定,细化危险物品的经营与作业允许范围,取消行为和资质不合格企业的经营权利。构建全面的关口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库,实行实时更新数据信息,全面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资质情况[3]。积极推行干枯危险物件的审批和作业管理方面的信息化构建,降低审批和作业环节。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提升作业效率;加大对危险货物和管理的检查监控。

2017年12月15日凌晨,东南大学杨文章同学突发癫痫送入ICU抢救。12月20日22:11,东南大学在线捐赠平台发出“为至今昏迷的东大学子寻求生机”的捐赠倡议,得到了在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积极响应。仅仅12小时,截止21日10:11捐款已达802634.62元。22日,学校通过微信平台公开杨文章同学的病情和捐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并作特别说明感谢社会各界的帮助,捐款已经超过预期,不用再继续捐款……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海商法》第六十条中规定了运送危险货物,需要根据危险品的标志和标签,将名称与性质使用预防危险措施书通知给承运人员[1]。同时根据第一百三十六条定:违反的爆炸类、易燃类、反射类、腐蚀类物件的管控规定,在生产、运送、使用的过程中如果发生重大事故,且造成了严重后果后,需处于3年以下尤其徒刑;后果严重的需处于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对违规了规定进行,买卖、携带、提供等处理有毒害性、反射性和传染性物质,都提出了相应的处罚对策。第三十条规定,对爆炸性、毒害性、腐蚀性类物质被盗、被抢或是丢弃后,没有按照对辊报告或者是隐瞒不报的同样也要处于惩罚。

3)对危险货物公司构建起完善的公司危险货物管理制度,负责人对危险货物处理和管理人员需拥有资质,公司需制定应急方案,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严格对危险物品的申报单证审批管理工作,港口危险货物的操作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操作流程,禁止不规范卸货。

4 加强港口危险货物管理建议

随着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人们对电力系统的重要性进行了充分的认识。电力系统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系统之一。所以说,电力系统相关设备进行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整个电力系统中,继电保护装置是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2)认真做好对有危害物件的作业和管理者的业务培训落实对有害货物的安全操作和作业步骤,加强对实际和装卸工人对危险品的作业的安全意义教育,加高工作人员对危险品主页的安全意识,避免危险品的损坏和人身安全事件的发生。

1)经营港口的人员在危险货物的运送和管理中一定要严格遵循《国际危规》以及本国的相关法律,在交通部门的安全评估与认定条件下。获取了《港口经营许可证》和《 危险货物附证》且根据其规定的方式来处理危险货物的装卸有关业务[1]

4)随时关注《国际危规》的改版信息以及我国有关法律的发布信息,使用最新版本,并对想过法规与上级的规章制度结合和起来,及时完善企业的危险物品的管控制度。

在风景园林建设的多种要素中,植物和植物景观是与碳循环有着密切联系的核心要素[4]。因为在绿道建设中其他要素低碳效应在于减少碳排放,而植物和植物景观既与减少碳排放有关,又与碳固定有联系,因此在绿道规划设计中,需要找到合适的植物景观规划设计策略,才能最大化的减少碳排放。

5)加大不同口岸执法机构之间的合作配合,一起讲单证审批以及物件检查做好,积极投入到查理危险货物的谎报违法行为中去。

本次水利普查划分为4个阶段:①前期准备阶段:开展普查方案设计、试点、培训和宣传动员工作。②清查登记阶段:开展清查登记、台账建设和现场调查等工作。③填表上报阶段:开展填表上报、数据处理、审核验收等工作。④汇总发布阶段:开展普查成果验收、汇总发布和资料开发等工作。

本文认为与Grice的话语意义包含所言和含意的二分假说相比,Bach的三分说似乎更加合理,即话语意义由所言、隐意和含意三个独立层面构成。所言指话语明示表达的语言确定意义,涉及指派、解歧及句法省略的加工等一些语用元素;含意指话语间接表达的、完全分离语言形式进行全局语用加工的说话人的意图意义;隐意则指对话语所传递的隐含内容进行局部语用加工的充实意义。与所言不同的是,隐意传递的充实概念不对应于话语的任何语言成分;与含意不同的是,隐意产生的命题是基于所言的扩展命题,并非脱离所言的额外命题。换言之,隐意是所言的发展和含意的输入。

6)本国各个港口构建一个“协同模式”的应急求援机制,使用科学几乎手段建立航线即与相关部门有关,又与各个港口企业有所联系的应急管理模式,从而实现对突发事件统一接受,共同使用一套应急资源,做到可以快速补给和调度,最终提高应对应急事件的效率[3]。另外,不断健全危险物件的事故应急处理方案,构建关于危险物品的科学规范的应急处理预案,加大对预案的演练,从而提升其实战水平。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和科研单位联系到惬意研发求助包装以及接受设施等,从而创新出应急与救援所需条件。

在本次研究中,采取6个实验班进行学习实践相关研究,试验期为一年。通过数据对比,所有参加试验的学生在单位时间内的平均成绩均有所提高(见表1)。可见,在大学英语学习过程中,采取移动学习方式,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主动性、积极性、热情,还能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5 结语

港口危险货物的安全的有效管理,是确保其长远发展的前提,但是有由于本国在港口经营里对安全监管的力度不够,使其缺乏安全性[4]。对此,要完善法律法规,保证正确地操作危险货物,做好应急处理和安全评价以及完善管理制度等方面,从而给本国港口的经济发展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参考文献:

[1]马明路, 姜丽莉.欧盟与我国港口危险源、风险源管理主要法规对比[J].中国港口, 2018, 317(11):68-71.

[2]白军宏.上海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安全管理探讨[J].水上消防,2018, 135(05):25-27.

[3]许凡.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管理探讨[J].物流工程与管理, 2018,40(05):158-159.

[4]邵攀, 兰马静.港口危险货物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问题分析[J].中国港口, 2019, 319(01):66-70.

中图分类号: F552

文献标识码: A

DOI: 10.19727/j.cnki.cbwzysc.2019.09.033

[引用格式] 薛庆辉.危险货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在港口生产中的应用探究[J].船舶物资与市场,2019(9):83-84.

收稿日期: 2019-09-06

作者简介: 薛庆辉(1974-),男,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经济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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