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社会政治关系及其对经济管理模式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东亚论文,管理模式论文,其对论文,政治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东亚各国的经济管理方式日益现代化,无论是国家的宏观调控、企业的微观管理,还是管理理念,都借助了诸多现代化的手段,但是也保留了许多传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例如家族式管理和非制度化的靠个人关系的运作等。这主要是受其传统的社会政治关系的影响而保留下来的,当然,由于其过去一段时间经济上的成功,人们也刻意强化了这些传统的管理模式。
社会政治关系
在当今东亚的社会政治关系中还保留着不少传统的因素和制度,其中最能反映其特点的是庇护关系。这种庇护关系决定了人的实力、地位、权利在社会中的角色,有实力的人士(庇护者们)控制了稀有资源,尽可能地搜罗追随者。这是一种带有浓重的等级色彩的主从交易关系。交易是在个人之间进行的,非制度化的,而且是互惠的。从受庇护人的角度来看,庇护人制的形成完全是出于生存考虑,对地主的忠诚意味着在饥荒之时可以得到一包稻米。庇护者则要通过这种制度得到社会和政治地位,通过向受庇护人提供好处,可以得到利益、保护、选票和声望。这是一种金字塔状的等级制度。除了处于顶点的人之外,每个庇护人又都是他上面的受庇护者,这种庇护网络把社会联结在一起。它甚至把偏远的农村与中心城市联系了起来,各种信息通过这种互相重叠的网络和组织向下或向上传播,把全国联为一体。
在东亚的儒教社会中,庇护制广泛存在。在中国和台湾省、越南、韩国和朝鲜的社会中,一个人要想在政治上、经济上或社会地位上高升或保全自己,就不能不进入一定的庇护网络。制度化的渠道总是不那么畅通。在韩国,经济上的庇护关系不仅是企业和社会组织内部的组织网络,而且在大财团的领导人和政府官员之间也存在这种关系,这是大财团享有特权和近年来失去活力的主要原因。在台湾,很多年以来政治上的升迁都是通过蒋氏家族这个无所不包的庇护网络在体制外实现的,而正式的法律上的渠道往往很不畅通。在日本,尽管战后美国在那里实行了大规模的社会和政治经济改革,公司内部以及公司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也仍然带有浓重的家庭和庇护关系。日本很多县和国会的议员都是子承父业。
儒家社会政治关系对国家最重要的影响莫过于建立“君子政府”,或曰“家长式的政府”。儒家主张“贤人政治”和“人治”,这是儒教国家的共性。以新加坡为例,李光耀就是这样一位坚定的“君子当政主义者”。他公开宣称:“任何社会都有一个最高阶层,其人数不超过总人口的5%,他们德才兼备。正是由于有了他们,我们才有效地利用了有限的资源,使新加坡成为南亚东南亚出类拔萃的地方。”(注:《李光耀40年政论选》第137~138页。新加坡《联合早报》编,现代出版社,北京,1994。)对人民行动党政府来说,少数精英是最宝贵的资源。李光耀常说,国家的前途寄托在部长们的人品和素质上。他还说,行政、军队、警察和法定机构中的杰出人物挑着国家的大梁,他们凭着自己的业绩、苦干和出色的表现使新加坡出类拔萃。
在其它文化圈中,这种庇护关系也毫不逊色。在菲律宾,知恩必报的观念把所有的人联系在一起。在庇护网络中的每个人都知道自己应担当的角色。这种个人关系满足了菲律宾人的直接需要,所以多数人都不重视制度化的政治体制。甚至在菲律宾的政党中也存在这种垂直链式的庇护关系,从各方面的“大人”到普通的农民——“小人”,无处不在。在泰国,庇护关系已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那里的基本的关系模式是主从制,即在不同地位的人之间形成保护与被保护关系,这已成为社会的基本的交易和联络方式。处于较高地位的人利用他的权力、地位和影响给地位较低的人提供安全和利益;而后者通过他的依从、效忠和劳动为前者提供权力和地位基础。这种依附关系在官僚体制和政党以及种族关系中也表现得淋漓尽致。在官员中,下级官员总是看重纵向联系,尽管他们在横向上与自己同样地位的人有着同样的命运,却很少发生联系。在政党制度中,党的领袖(一般是议员)充当普通党员的保护人。在种族关系方面,华人工商业者为泰国的政治统治者提供财力支持,而后者为前者提供政治和社会保护。这一点,在印尼和马来西亚也表现得非常明显。印尼人的等级观念和等级关系都是根深蒂固的,不同等级的人甚至言谈举止方式都有所差别,在谈话中每个人都会显示出自己的社会地位或家庭地位,其间存在着严格的上下、尊卑关系。在等级观念的基础之上显然就是服从权威的意识。在缅甸,对权威的敬畏、对官吏的逢迎、对官位的渴求和对政治冷漠的价值观仍然很浓重。
在庇护关系仍然盛行的社会中,政治体制的制度化水平较低,难以制约非正式的运作,因而社会地位的流动总是通过体制外的渠道进行的。尽管随着东亚各国现代化的推进,庇护制关系的重要性降低了,尤其是当国外和本国的资本关系深入到社会的各个角落以后,庇护制不再是最重要的人际关系了;金钱能使农民超过传统的庇护关系,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能使村民们追随村庄、地区和国家的管理者,追随勤奋的华商,但这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通过个人关系来追求自己的利益的,只不过是在传统的庇护关系中增加了一些现代资本关系,还远远没有突破传统的庇护关系。等级、地位、感恩戴德和个人交往在现今东亚各国的社会政治关系中仍然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法制社会的建立尚待时日。
对东亚各国传统的社会政治关系影响较大的传统文化主要有三种,即儒家文化、佛教文化和伊斯兰教文化。所有国家都受到了这三种文化的影响。其中中国、日本、韩国、朝鲜、新加坡和越南受儒家文化的影响更大一些,因而其社会政治关系中渗透着浓重的儒家原则。缅甸、泰国受佛教文化的影响更大些,因而其社会政治关系中有更多的佛教世界观。马来西亚和印尼等国则有更多的伊斯兰教文化的传统,因而伊斯兰的社会政治原则在其文化中有多方面的体现。
儒家伦理是一套复杂的信念,儒家学说强调认同、稳定和舆论的一致性,这有助于政府稳妥地处理现代化引起的经济和社会矛盾。然而,这些价值观以及它对等级和掌权者的过分敬重,则是权威主义的基础。有些国家曾试图从社会中清除儒家伦理,但它们建立的集体主义观念的核心实际上仍然是儒家伦理。它们实际上赞同传统的儒家政治观,即领导人应该是道德化的,而追随者应该绝对服从。在传统的儒式社会里,达到舆论一致是非常重要的,至少要达到统治阶级内部的一致。儒家主张在基本的生存权之外,不应再有个人的权利,个人应泯灭于家庭、家族和国家之中。因此,儒式社会反对个人主义,强调集体主义。
在佛教比较盛行的泰国、缅甸,佛教政治文化的影响仍然很大。例如,那些有地位的人之所以有其地位被认为是因果报应的结果,是命中注定的。掌权者被认为是前世修德的结果;同时认为地位低下也是前世恶行的结果。佛教中的专制主义和世袭观念保留了下来,那里的统治者总是把这些过去的光环套在自己的身上,使自己的地位神圣化。例如,泰国在传统的家族主义的基础上,形成了以家族主义为核心的社会政治文化。泰国的专制制度持续了七个世纪四个朝代。在这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家族主义不仅是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念,而且它还扩散到政治领域。人们把全国看成是一个大家族,各地区则是这个家族的分支——亚家族,各地的官吏是当地的家长,国王是国家的大家长。不仅如此,佛教的因果轮回还告诫人们今世的地位和状况是前世德行的结果,难以变更。家长制的巩固和家族主义的扩散,加强了社会和政治领域中的等级观念和权威主义。在泰国人的传统行为准则中,对上司的尊敬和服从是非常重要的观念。这种人生态度完全是家族式的,因而是一种盲从和绝对服从。它扩展到社会中就是下级对上级的服从,全国对国王的服从。
在传统上伊斯兰教占主导地位的国家中可以印尼为例(印尼传统文化中有不少印度文化的内容)。在印尼的传统文化中,比较重要的观念有:和谐的大一统观念、对立中求平衡、自我克制与宽容和服从权威的观念。
在东亚传统文化中,无论是儒教、佛教还是伊斯兰教,尽管其具体的内容有所不同,但其基本特征是相似的,这就是对现世的肯定,不求变革,以及对等级观念、集体主义和权威主义的强调。实际上,在今天的东亚,很多人在使用“自由”一词时仍然隐含有社会混乱的意思,而“个人主义”则意味着自私。这些传统的政治文化告诫人们现实世界是相当合理的,要求人们听从统治者的安排;西方的民主理论则与此相反,它鼓励被剥夺的人们追求政治补偿。东亚传统的政治文化不鼓励个性的发展,要人们为集体而牺牲;西方民主的理论虽然并不完全否认个人应承担的义务,但认为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最好的结果是每个人都追求自己的利益,例如通过投票的方式。显然,西方的民主哲学是以古典的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理论为基础的,后者认为如果所有的人都追寻自己的经济利益,那么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将最大限度地为每个人提供好处。因此,西方的经济和政治思想把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看得同等重要,而东方的哲学则对个人主义抱有很大的怀疑态度,认为它是对社会和谐的很大威胁。
在几十年的工业化进程中,尽管东亚各国的文化和社会关系已经发生了现代化的转化,竞争意识、平等意识、权利和义务意识、创新意识等都已经广为传播,但这仍不能从根本上或完全改变传统文化和社会政治关系的影响,因此,在它们的经济体制和管理模式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传统因素的影响。其主要表现就是家族式管理和非制度化的靠个人关系的运作。在很多企业中家族式管理并不一定合法,但它是实际存在的,就如同苏哈托家族经济也并不合法一样,但由于社会政治经济关系的影响,制度往往被扭曲了,非制度化的运作取代了制度化的运作。
管理模式的得失
东亚的经济管理模式是家族管理方式与西方管理方式的结合,各国和地区基本都是如此。韩国、日本、台湾、新加坡都存在着家族式的管理,甚至香港也有一定的家族色彩。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的华人在当地的经济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他们的企业中也都保留着家族式管理方式。即使那些受伊斯兰教和佛教文化影响的国家,其传统的经济管理方式也是家族化的,与儒家管理模式大同小异。这种儒式管理模式在东亚资本主义发展的初期起了重要的作用,可以说从19世纪到20世纪80年代它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这是历史的浓重的一笔,难以抹煞。但另一方面,资本主义伦理与儒家伦理毕竟有很大的差异,因此,资本主义的发展在更大程度上是靠资本主义的管理方式发展的,并且,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儒家管理方式的作用是呈递减趋势的。东亚的问题是,当它的经济奇迹出现时,当它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较高级阶段时,本应该积极改进它的管理方式,进一步摆脱传统的儒家管理方式,推进现代管理方式,但它没有,而是误以为这是儒家伦理的复兴,是儒式管理的成功。因此,尽管东亚采取的是现代西方的管理方式,但由于它们没有完全摆脱传统的管理方式,从而出现了问题。只是当危机发生后,李光耀才说儒家伦理不应该用在经济和公共部门的管理上,只应在个人交往中遵守。
东亚的儒家管理方式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看:一是在政府管理企业的层面上。其主要表现是政府过多地介入了微观经济,不是让企业根据市场的变化去自动调节生产和销售,而是由政府给企业指令或指导。而企业只要听从政府的,就会得到优惠和保护。这种政府与企业间相互勾结的关系的后果之一就是企业不考虑市场影响,不考虑最大回报,只注重自己的市场和资本份额的最大化。政府、银行和企业之间的这种长期关系还助长了任人唯亲和腐败。根据总部设在柏林的透明国际组织做的调查,1997年印度尼西亚的腐败仍名列世界第一。由于苏哈托家族控制了印尼的经济命脉,拥有大量商业,包括电力、航空、建筑、通讯、公路、报纸、地产和汽车,其管理中任人唯亲和腐败非常严重。由于苏哈托的家庭成员和亲友可以优先得到政府的合同和许可证,所以各大企业都愿意将其名字列上公司名单,这样,支付其家庭成员和亲朋好友及有关官员的费用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通常可占到一笔生意成本的30%。二是在企业内部的管理上。主要是任人唯亲,实行管理人员的家族化。这在印尼、韩国、泰国和马来西亚都比较严重,而在香港、新加坡、日本和台湾已经少得多了。家族式管理的最大弊病是缺乏人员的竞争和对企业的监管。有才能的人不能走上企业的最高决策层,显然不利于其发展。而对家族式企业的监管向来是一个难题。当然,这种管理方式也助长腐败。缺乏监管的企业很容易去行贿。
无论是在哪个层面上,家庭式管理都是集权式的,因而缺乏透明度。市场经济需要良好的信息渠道来为正确运作提供保证,但东亚的银行和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却笼罩着神秘气氛,这使人们很难判断它们的经营状况。如果会计工作透明,人们就可以及早地洞察银行和借贷人之间的反常关系,以及企业交叉持股的意大利面条式结构。例如,韩国大财团的各下属公司互相提供贷款担保的做法是很普遍的。然而由于财团并不公开做汇总账,所以其债务很少被充分暴露出来,也就很难使人采取防范措施。
东亚模式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各国政府对社会经济事务的干预较多,例如,各国政府都对金融业有较深的干预,对工商企业和资本也进行不同程度的调控。现在看来,这在所有的国家和地区几乎都取得了成功(没有实行市场经济的缅甸和朝鲜例外)。不过,这种成功是有时限和条件的,各国的情况也有所不同。
在市场体制发育还不够完善,还难以从经济结构中获取推动经济高速发展的强大动力因素和机制时,国家可以通过动员经济结构以外的因素和机制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例如,动员民族热情;弘扬勤俭建国、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实施半军事化的管理方法等;这些在一定时期内都有一定的效果。再者,西方的领导人经常抱怨西方股票市场的投资者缺乏耐心,太过分强调眼前利益而忽略了将来的增长。相比较而言,东亚模式因其商业、银行和政府间的亲密关系,更能使企业在反复无常的股市中得到庇护,使其能从长远着想,比较合理地调配可供利用的资源。然而,一旦市场发育成熟,自身调节功能增强,市场规律就要按照自身的法则运作,非市场的人为因素过多地介入就会破坏市场秩序,造成混乱。1997年以来的东亚经济危机从根本上看,就是超市场的国家干预过多造成的。无论人们提出多少解决这场经济危机的对策,改革国家对经济的非市场化的干预都是最根本的。这一点,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东亚各国处理危机的建议和各国政府的政策中也可以窥见一斑。从另一个角度讲,在国内国际市场还有很多真空可供填充,国内国际竞争环境还不是十分剧烈,并没有对东亚的出口造成强大压力的情况下,国家的介入可以组织和集中力量更为迅速地填补这些真空,以抓住机遇,占领市场,壮大自己。东亚各国正是利用战后发达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多数国家的市场化改革还没有开始的时机发展了自己。现在,当各国都卷入市场经济,国际竞争日趋激化的时候,它们那些靠国家而不是靠市场养育起来的企业的竞争力就出现了问题。这说明,东亚各国政府对经济的过多干预已经不能适应市场化的要求了。
现在看来,尽管东亚经济危机发生的具体原因有多种,例如,国际金融投机者的炒作,政府金融政策和经济政策的失误,权钱交易的干扰,以及公司的运作缺乏透明度等,但根本的原因却是政府原有的干预市场的做法已经行不通了,只有实行根本性的改革,即对原来的对国有企业、私有大财团实行重点扶持的政策,对过多的政府干预,例如对出口的过分支持和对进口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进行市场化的改革,一句话,摆正政府的位置。政府管理经济的基本原则应是对市场失灵进行宏观调控,其目的是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创造经济发展的适宜环境,对竞争不足和竞争过渡的现象进行干预。东亚的重要问题之一是政府把对竞争不足时期进行成功干预的经验拿到了竞争过渡时期,从而表现为干预的力度和范围过大,超出了解决市场失灵和维护市场机制顺畅运行的合理界限,即政府管了不该由政府管的事。要最终解决这些问题,不仅要在经济上明确政府的职能,而且还要对政府和政治体制进行改革。因为经济上的问题从来就不是孤立的,而是与政治密切相关。例如,要解决印尼和韩国的经济问题,不在政治上动大手术,不剥夺苏哈托家族的特权和与财团关系密切的韩国政界要人的特权就谈不上对经济体制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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