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实践话语思想与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区别论文

马克思实践话语思想与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区别论文

马克思实践话语思想与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区别

殷 猛

(黄山学院 外国语学院,安徽 黄山245041)

摘 要: 马克思实践话语思想与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语言与行为(实践)的关系以及理论旨趣两个方面。马克思与奥斯汀探讨的语言与行为的关系不同,前者是一种衔接关系,体现为一种逻辑延展过程中的有机联系;后者是一种包含关系,即语言本身就是一种行为。在理论旨趣方面,马克思的实践话语思想强调话语所带来的实践功能以及对未来事态的关切,而奥斯汀主要关注的是言外行为以及通过言外之力所体现的说话人的意图。

关键词: 实践话语;言语行为理论;语言与行为;理论旨趣

Miller在比较马克思与德曼的语言思想时提出马克思具有“施为性言语行为”(performative speech act)的话语思想[1],何丽野从语言游戏与语言用法的角度,认为马克思首先提出了哲学语言的工具性思想[2],这说明国内外学者已经意识到马克思实践话语思想的存在。由于英国语言哲学家奥斯汀所提出的言语行为理论在语用学与语言哲学领域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因此将其言语行为理论与马克思的实践话语思想进行比较,更有利于揭示马克思语用哲学思想在言语行为方面的理论个性。

一、马克思的实践话语思想

马克思的实践话语思想是马克思以直面生活现实,揭示资本主义社会关系本质,以促进实践、改变世界为旨趣的话语思想。它是以《〈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提出对思辨的法哲学批判以“只有一个解决办法:实践”为开端[3]、以《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十一条关于“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的辩证关系话语为形成标志。

作为园林陈设的一部分,厅堂摆花与园林建筑的关系密切。园林建筑中大量匾额、楹联直接或间接的传达出了花卉、植物的主题。文征明在《王氏拙政园记》中罗列了芙蓉隈、玫瑰柴、蔷薇径、桃花泮等20处含有植物主题的园林景点,占当时全部景点的2/3。调研选择拙政园中6处主要景点的厅堂摆花,对照其相应的10组楹联内容,发现建筑品题的花卉文化意蕴在厅堂摆花方面并没有充分展现出来(表3)。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在致力于批判旧世界的同时,努力去发现新世界,描述、揭示与积极寻求实现的路径与主体。之所以将该文视为马克思实践话语思想的开端,是因为马克思在这里直接提出了以实践来批判思辨哲学的思想,并体现了清晰的实践话语逻辑。这种实践话语逻辑的展开顺序是:面向现实语境—描述性批判—对现实的警醒—解放条件的澄明(哲学与无产阶级)—面向未来的期许。该文的开篇就提出从“真理的彼岸世界”(宗教)向“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现实)的转向,这种“面向现实语境”的哲学批判转向具有两个深刻而显著的特征:一是挣脱了将现实语境视为单纯解释学维度的局限而凸显改变世界的实践倾向。这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在撕碎那些锁链上的虚幻的花朵后,不是仍然要人们带上没有幻想的锁链,而是“要人扔掉它,采摘新鲜的花朵”,是要通过理智的思考和行动来“建立自己的现实”,以实现“哲学和无产阶级的人类回归”[4]。二是马克思敏锐地注意到了哲学批判中现实语境的复杂性,即德国现状中所表现出来的时代错乱,这种时代错乱体现为德国的政治现状已经成为“现代各国”(以法国为代表)的历史,但是德国的哲学却站在同现代各国的同一时代的高度。正是基于对这种现实语境复杂性的把握,马克思采用了一种描述性批判的方法,去揭示与揭露德国现状的“狭隘内容”及德国“实践政治派”和“理论政治派”的错误。这种描述性批判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马克思在明确提出批判的“主要工作是揭露”后,紧接着连续运用了四个“描述”对德国社会与政治的现实予以无情的揭露;二是“叙述”了德国“实践政治派”和“理论政治派”的哲学与现实脱节的同样错误(马克思指出错误的因素是相反的),以及强调黑格尔著作中对德国国家哲学与法哲学的最系统和最终的“表述”。通过描述性批判就是要促发人们对德国现实状况的警醒。为此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指出用描述现状的方法不让德国人自欺欺人,要让他们意识到压迫与耻辱,“从而使耻辱更加耻辱”,因为“为了激起人民的勇气,必须使他们对自己大吃一惊”[3]203。如果说对现实的警醒是德国解放的必要性的话,那么德国解放的可能性在哪里,即德国怎样“实现有原则高度的实践”。马克思在发现了无产阶级这一“德国解放的实际可能性”的同时,也提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理论(批判的武器)虽然不能代替实践(武器的批判),但是理论如果能够说服群众,就能变成物质力量,而这不仅是理论内容本身的问题,也是实践话语的问题,即以什么样的语言来说服群众并变成物质力量。为此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了哲学语言向日常语言回归的重要性,并在实际斗争中注意使用生活中的日常语言对工人进行宣传与教育。一旦解放的条件得以澄明,马克思就发出了“面向未来的期许”。这体现在《导言》的结尾以高卢雄鸡在清晨的高鸣来象征新的一天的到来。马克思的预言性话语包含了对德国未来实现解放的期许,而高卢雄鸡则代表着哲学的预测和提示功能[5],是在担当着“说服”群众的历史使命中不断激励着无产阶级投身于革命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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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以言语行为理论为代表的奥斯汀语用哲学思想不仅关注话语本身,而且更关注话语语境、话语主体的意图、话语产生的效果等,其语用哲学思想与维特根斯坦的“治疗性”语用哲学思想比起来更体现其方法论的特征,且更系统、更具建设性意义。

二、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

奥斯汀语用哲学思想提出时逻辑实证主义依然十分盛行。在其《如何以言行事》的第一个讲座中(即第一章),奥斯汀首先对逻辑实证主义意义论进行了反思。他在一开始卖了一个关子,指出在讲座中即将探讨的现象其实很普遍、很平常,只是至今仍没引起特别的注意。这个现象是什么呢?长期以来,哲学家都认为“陈述句”的功能仅仅是去描述一些事态或陈述某种事实,因此必然是真的或假的。逻辑实证主义的主要原则就是认为句子的意义在于其可证实的方法,如果一个句子无法被证实,这个句子就是没有意义的。逻辑实证主义者将句子分为两种:一是作为主要类型的描述句;二是诸如感叹句、祈使句或疑问句等非描述句,因其无法被证实而被认为是次要类型。即使是作为主要类型的描述句,逻辑实证主义者也确定出那些无法被证实的句子,即所谓的“价值判断句”,如“上帝是仁慈的”等。这种有关伦理判断的陈述句一般被认为是表达情感的,因而被逻辑实证主义者认为是伪陈述句或情感句。

高潮一边接电话,一边嗯嗯啊啊地应承着,心中却盘算,万一他们到了这里,到各家媒体展开危机公关,自己这个皮包网站的菜包子面目岂不露馅了?万一他们知道“焦点调查”是非法网站后反咬一口,向新闻出版管理机关举报,向公安系统的互联网监管部门报案,自己面临的很可能是锒铛入狱的结局。真的是梦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啊。这样一想,高潮心底陡添了许多不安和烦恼,连自己跟齐眉说了些什么,怎样跟齐眉结束通话的,都忘了个一干二净。

哲学的问题是怎样产生的?在奥斯汀看来,一是哲学家的术语含混不清且滥用日常语言,二是哲学家对事实的概括过于简单化。为了清除哲学的混乱,也必须详尽研究语词的用法与意义,以清除对日常语词的滥用。虽然奥斯汀倾向于把自己的语言哲学方法叫做“语言现象学”,并明确地用该方法来考察什么时候会说什么、什么情况下会用什么语词。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奥斯汀发现有些句子虽然从形式上看是描述句,但其实并非真正起到描述功能,而是要去做一件事。如在法庭上法官说“I sentence you death(我宣判你死刑)”的时候,并不是在描述用真或假的真值所断定的一件事,而是在执行一次严肃的宣判行为。这一宣判行为关系到生死的大事,就是说,说这句话其实是在执行一个宣判的行为。为此,奥斯汀做了“constative(述谓句)”与“performative(施事句)”的区分,前者有真假真值,而后者不是在描述或陈述一件事实,因此没有真假,其真正的意义在于说话就是做事[8]。这种述谓句与施事句的区分先行地要求语用视角,即在何种场合(语境)、由谁说出(适当的角色)。

为此,在《如何以言行事》的第八章,奥斯汀认为,“说话就是做事”中的所谓“做事”首先包含了说出某种声音、以某种结构说出某些语词,以及道出某种含有某种涵义(sense)和某种指称(reference)即哲学意味的“意义(meaning)”的行为。这种“说出什么”的行为就是言内行为(locutionary act),即说出某种话语本身的行为。为此,奥斯汀又将言内行为粗略地划分为发声行为(phonetic act)、发音行为(phatic act)、表意行为(rhetic act)。发声行为是指发出某种声音的行为;发音行为则是发出属于某种语言的词汇、符合某种语法的某些语词的行为;表意行为就是使用那些带有某种涵义和指称的语词的行为。

奥斯汀细致、详尽的语言探究并不局限于语言研究或语言学研究,正如杨玉成所说,奥斯汀对语言进行探究有其哲学目的或意图,他对语言意义与用法的详尽考察是与传统哲学问题有密切联系的,而其言语行为理论是从哲学视角对语言本质的探讨[9]。为了避免被认为是单纯的语言学上的考察,奥斯汀本人则把他这种语言探究的哲学方式叫做“语言现象学”[10]

言语行为理论呈现了与以往意义还原论所完全不同的意义分析理论。意义的还原论是把句子意义的复杂性还原为某种单一的标准,如罗素的逻辑模型将句子意义还原为与句子相对应的事实。逻辑实证主义者则把句子意义还原为某种可证实的东西,并认为不可证实为真假的句子是无意义的。塔尔斯基也用还原方法将句子意义界定为句子所对应的事态(state of affairs)。因此传统还原论的意义理论表现了真值条件语义学的特征。而言语行为理论则从语言发生的整个语境来考察言语行为,避免了将意义仅仅视为描述意义的过于简单化的倾向。

奥斯汀接着指出,实施某个言内行为的同时,也是在实施一种言外行为(illocutionary act)。我们是用说话来实施言内行为,但是我们在这种场合具体是用的什么方式?在说出一句话实施言内行为的同时,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是否是建议,或命令、或承诺、或宣告。就是说,所谓言外行为,就是在说出一句话中所包含的话语意图,或语用之力(illocutionary force)。长期以来,言外行为被哲学家所忽略,由此造成了“描述性谬误”,force与meaning不同,后者相当于涵义与指称。实施一个言内行为,因此也是在实施一个言外行为的同时,也在实施第三种行为,即言后行为(perlocutionary act):说话往往会对听者的感情、思想、行为产生某种影响或后果。在这三种分类中,奥斯汀强调的是第二种言外行为,其在哲学中长期受到忽视。“意义”与“句子使用”的表达模糊了言内行为和言外行为的区分,而语言的“使用”也使得言外行为与言后行为的区别变得模糊。就是说,言内行为大致相对于说出带有涵义与指称的某个句子,即相当于传统意义上的“意义(meaning)”。言外行为(如通知、命令、警告等)是具有某种语用之力的行为。言后行为是我们通过说什么所实现或产生的后果,如使人确信、劝说、制止或造成惊奇、误导等后果。言外行为相当于“在所说的话语中我警告他”,言后行为相当于“通过这样说我让他确信或我让他感到惊奇或使他停下来”等。实施一个言外行为就必然要实施一个言内行为,如去表达祝贺的意图就需要说些什么,但是不能认为言外行为就是言内行为的后果。

奥斯汀后来反思到,施事句与述谓句并非这样泾渭分明,而且“真假”真值与“适恰”与否来分别评判述谓句和施事句也存在问题。一方面,述谓句也存在适恰与否的问题,例如对“法国的国王是秃子”这个述谓句,在没有真实所指的情况下,这句话也是不适恰的、无意义的,而非简单地用真假真值所断定,即无论“法国的国王是秃子”或“法国的国王不是秃子”都是不适恰的。另一方面,对于施事句,也同样与真假的真值概念相关。如“我答应(I promise)……”这个施事句与否适恰就蕴含了“我在承诺”这样具有述谓性质的句子的真假。为此,奥斯汀认为原先对述谓句和陈述句所做的区分是相当弱的,实际上已经失效,于是重新开始了对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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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实践话语思想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十一条中被明确表征出来。这种实践话语思想首先体现在字面表述的意义上,即由“解释世界”为特征的“说”和“改变世界”为目的的“做”之间的关系。马克思在这里没有割裂“说”与“做”的关系,尤其不能将第十一条理解为马克思的新哲学仅仅是改变世界的“做”的哲学,因为如果不能先行对世界予以认识和解释,改变世界的目的是无法达到的。马克思哲学首先要解释世界,只是解释世界不是哲学目的,目的在于指导实践、改变世界。这正如马克思在导言中所说:“批判已经不再是目的本身,而只是一种手段”。因此,任何所谓以第十一条为依据,得出马克思忽视、甚至漠视解释世界的观点都是荒谬的。正如韩庆祥、王海滨所提出的:“我们的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在于解释世界’”[6]。更重要的是,马克思实践话语思想的深意体现在哲学主题转换后哲学话语或哲学言说所蕴含的实践性导向。其实,马克思在第十一条中所意指的旧哲学也不是没有改变世界的动机,只是以往的哲学家总是以为具有普遍性的观念、概念统治着现存世界,只要揭示了意识和观念的东西,就达到了解放思想、改变世界的目的。就是说,他们认为只要在观念上、理论上把握“解释世界”的原理,就能够实现对现实世界的改变[7]。但是,马克思哲学批判与超越了这种“思辨哲学”的幻想,在现实生活世界中考察人的生存实践活动(解释世界),“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是以实际改变世界为主题的新哲学。这种新哲学从语用哲学视角来看就体现了以回归现实生活语境、以现实的活生生的人为言说对象、以达到改变世界的实践话语思想。

作者简介: 何聪亮,男,汉族,福建省云霄县第一实验小学,云霄县优秀教师,一级教师,专科学历,研究方向:不断激发小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

三、语言与行为关系的区别

马克思与奥斯汀探讨的语言与行为(实践)的关系不同,前者是一种衔接关系,后者是一种包含关系。马克思的实践与奥斯汀的行为具有性质上的差异:马克思的实践狭义上是指物质生产劳动,广义上是指人们改造自然与社会交往中的一切对象化的活动;而奥斯汀的“行为”是常识意义上的、人们所从事的各种客观性的日常活动。不过,尽管二者具有明显差异,我们还是可以将其关联起来,一起考察实践(行为)与语言之间所形成的关系的差别。所谓马克思语言与实践的衔接关系,是指语言(解释世界)与实践(改变世界)不是相互割裂、而是体现为一种逻辑延展过程中的有机联系。在马克思这里,语言无法替代实践,对语言的批判无法取代通过实践所进行的革命或改造,即“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付诸革命的实践是进行语言批判合乎逻辑、具有必然性的发展趋势。马克思语言与实践的衔接关系并不意味着取消实践对语言的始源性、基础性意义。实践活动是人的意义的根源,语言与实践的衔接的前提是实践对语言的基础性作用,是负载了实践意义的语言向实践本身的“回向”。语言与实践的衔接是双向螺旋式运动过程中的衔接,体现一种动态的、以实践是语言意义基础为前提条件的一种发展过程,也就是说,我们不能脱离实践来空谈语言。

但是奥斯汀的语言与行为不是一种衔接关系,而是一种包含关系,即语言本身就是一种行为,这是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逻辑基点,明确了奥斯汀的“说话就是做事”成为打开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大门的“钥匙”。在奥斯汀看来,语言并不像传统哲学认为的那样只是反映世界的一种镜像,语言也不能仅仅用“真”或“假”来作为判断的标准;与此相反,语言是诸多行为中的一种,还有着适恰(happiness)与不适恰(unhappiness)的辨别标准。如果说奥斯汀一开始提出述谓句(constative)与施事句(performative)的区分时还带有传统哲学的意义证实论的痕迹,即将语言的一部分划归行为范畴的同时,认为述谓句仍然属于对世界本身的仅具真或假的反映,那么后来奥斯汀否认了这个区分。他通过将语言行为的三分法(言内行为、言外行为与言后行为)将所有语言(话语)纳入言语行为的范畴,从而形成了其言语行为理论。与马克思对待语言与实践的衔接关系不同的是,奥斯汀对语言与行为之间的包含关系的理解自然会促使他主要探讨作为行为的语言(话语)的结构与特征。

四、理论旨趣的差异

二者的理论旨趣不同。马克思在语言与实践衔接关系的基础上,将“实践”作为其哲学关注的焦点与研究旨趣。这不仅体现为马克思其后的哲学致力于描述和揭示现实生活与感性活动,而且马克思直接以“批判旧世界、发现新世界”为其理论目标,对各种错误思潮进行批判,以促进“改变世界”为宗旨。更有意义的是,马克思直接参加国际工人运动,将革命的理论付诸革命的实践,以实现“改变世界”的目的。

与此相反的是,尽管奥斯汀将语言(话语)划分为三种行为,但由于受到传统语言哲学思想的影响,他将研究兴趣主要放在了对作为行为的语言本身的结构成分和理论特征的探讨。因此,虽然其对言语行为理论中意图性的揭示影响了后来赛尔(Searle)等人的语言意向性研究,但毕竟没有通过语言哲学而开启实践哲学这一维度。即便奥斯汀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中的“言后行为”(即说话所造成的影响或后果),也仅仅具有“顺带”提及的意义而未引起他的重视。奥斯汀重点关注的是言外行为以及通过言外之力所体现的说话人的意图。但是马克思的实践话语思想则强调话语所带来的实践功能以及对未来事态的关切。因此,这种以言取效的“言后行为”则恰恰体现了马克思实践话语的理论旨趣与价值目标。

五、结 语

探讨马克思实践话语思想与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区别具有重要意义。这不仅有利于澄清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视为一种实践哲学的误解,而且有助于深化对马克思语言与实践关系的认识,即语言与实践之间的关系表现为以实践为基础的双向互动的螺旋式运动过程,由此体现了理论与实践辩证统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则。

参考文献:

[1]Miller,H.Promises,promises:speech act theory,literary theory,and politico—economic theory in Marx and De Man[J].New Literary History,2002,33(1):2.

[2]何丽野.马克思的游戏、语言和“用法”[J].社会科学,2009(3):123—129.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207.

[4]许斗斗.马克思哲学的现实性和彻底性转向——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新探[J].学术研究,2013(4):15—20.

[5]俞吾金.历史没有旁观者[J]. 探索与争鸣,2014(11):6—7.

[6]韩庆祥,王海滨.我们的哲学:“首要在于解释世界”[J].社会科学战线,2010(7):9—15.

[7]程彪.超越“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的悖论[J].人文杂志,2003(4):12—17.

[8]Austin,J L.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 [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2:6.

[9]杨玉成.奥斯汀:语言现象学与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2.

[10]Austin,J L.Philosophical Papers [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0:182.

Differences between Marx's Thought on Practical Discourse and Austin's Speech Act Theory

Yin Meng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Huangshan University,Huangshan 245041,China)

Abstract: The main differences between Marx's thought on practical discourse and Austin's speech act theory are shown in two aspects: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anguage and action(practice)and their theoretical purports.Marx and Austin have a different understanding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anguage and action:the former is that of connection in the process of logical extension,while the latter is that of inclusion,i.e.language itself is a kind of action.As for theoretical purports,Marx emphasizes the practical function of discourse and the concern for the future fulfillment,while Austin's main consideration is an illocutionary act and the speaker's intention embodied in illocutionary force.

Key words: practical discourse;speech act theory;language and action;theoretical purport

中图分类号: H0-0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447X(2019)01-0069-05

收稿日期: 2018-09-16

基金项目: 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SK2015A529);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重点项目(GXYQZD2016296)

作者简介: 殷 猛(1977—),安徽灵璧人,黄山学院外国语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语言哲学。

责任编辑:吴 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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