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周恩来创建社会主义的思想之比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周恩来论文,思想论文,毛泽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最初的构想
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特别是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规划了由落后的农业国变成先进的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蓝图。新中国成立前后,毛泽东多次谈及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时间问题。1950年6月,他在政协会议上强调,实行私营工商业国有化和农业社会化,“这种时候还在很远的将来”,必须稳步前进,“在国家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大为兴盛了以后,在各种条件具备了以后,在全国人民考虑成熟并在大家同意了以后,就可以从容地和妥善地走进社会主义的新时期。”(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27页。)由此可见,毛泽东在建国前后的总体设想是先集中精力从事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待实现了强大的工业和农业后,再采取重大的社会主义步骤,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诚如薄一波回忆时所说:“我们党在立国之初,要搞一段新民主主义,是真心实意的。”(注: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31页。)
作为共和国的开国总理,周恩来从1950年到1953年6月毛泽东正式提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以前,围绕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发表了许多重要观点,发展和深化了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和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思想。
其一:“在今天只有巩固与开展新民主主义,才能争取早日实现社会主义。”
周恩来受中共中央委托主持起草的《共同纲领》,是一部新民主主义的建国纲领。他在建国初期的一个中心思想,就是要建设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把各项事业纳入《共同纲领》的轨道,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1950年5月22日,他在对中央直属机关工作人员作报告时说:“实现社会主义是我们努力的目标,不是现在的政策”;“在今天,只有巩固与开展新民主主义,才能争取早日实现社会主义。”(注:《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42~43页。)针对很多人不了解将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加以改组和提高的艰巨性,认为社会主义可以马上实现的天真想法,周恩来反复告诫人们:实现社会主义是要有一定条件的,社会主义是依社会发展必然的规律实现的,只要“按照《共同纲领》不折不扣地做下去,社会主义的条件就会逐步具备和成熟。”(注:《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69页。)1952年8月11日,周恩来主持完成的《中国经济状况和五年建设任务》一文指出:“新民主主义的社会秩序已经安定”,全党的领导和工作重心应“转移到经济建设方面,特别是工业建设方面。”(注:《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254~255页。)1953年1月下旬至2月初,周恩来主持起草了政协四次会议政治报告的修改稿。这份修改稿在简述了建国三年多来的成就之后写道:“以上这些成就,说明我国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已经确立,工人阶级在经济、政治和思想上的领导地位已经加强。”(注:《党的文献》1989年第4期,第93页。)
周恩来以上“巩固和发展新民主主义”、“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已经安定”、“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已经确立”等观点,与刘少奇1951年3月提出的“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的思想,都是对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合乎逻辑的发展和深化,并非是另外一种理论范式。但“确立新民主主义秩序”的观点不久就受到毛泽东的批评。长期以来,人们认为这一批评是直接针对刘少奇的,其实是一种误解。刘少奇从未在文章和讲话中使用过这样的说法。
其二:团结民族资产阶级,“经过各种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式,达到阶级消灭,个人愉快。”
1952年周恩来就比较明确地提出了用国家资本主义的途径来改造私人资本主义的设想。这年10月,他指出:“将来用什么方法进入社会主义,现在还不能说得很完整,但总的来说,就是和平转变的道路。中国经过了反帝、反封建的流血革命后,不会再流第二次血。和平转变,是要经过一段相当长的时间,而且要转变得很自然,‘水到渠成’。如经过各种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式,达到阶级消灭,个人愉快。”(注:《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38页。)比较而言,毛泽东提出用和平方式解决资产阶级的问题要早于周恩来,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总结中毛泽东便说过:“将来由新民主主义革命转变到社会主义革命那一次就不用流血了,而可能和平解决。”(注:《毛泽东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62页。)在这次会议上所作的报告中,毛泽东把国家资本主义当作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一种经济成分,不过他没有说国家资本主义是改造私人资本主义的具体途径。直到1953年7月,毛泽东才表示:“我们对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必须通过国家资本主义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注:《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85页。)周恩来提出的“经过各种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式”改造私营工商业的设想,比李维汉1953年向中共中央提交的关于国家资本主义的调查报告,大约早7个月时间。此外,1952年8月周恩来率团访问苏联,在送交斯大林的一份《三年来中国国内主要情况及今后五年建设方针的报告提纲》中,也提出了有关对私人工业通过国家资本主义控制在国家手中的思想。这说明周恩来在党内是较早认识到用国家资本主义改造私营工商业的党的领导人之一。他提出的“阶级消灭、个人愉快”,以高度精炼的语言传达了党对私营工商业和资产阶级实行的一整套改造政策的精髓。
二、战略调整中的思想轨迹
随着解放初期国民经济恢复工作的基本完成和其他各种复杂的原因,毛泽东关于创建社会主义的思想也逐步发生变化。1952年9月24日,即周恩来访问苏联归来的当天,毛泽东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说: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年到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后或者以后才开始过渡。(注: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13页。)经过半年多的酝酿,1953年夏,毛泽东正式提出以“一化三改”为战略目标的过渡时期总路线。他说:“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应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89页。)次年,过渡时期总路线载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路线的提出,标志着立国之初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的战略构想发生了重大调整和重大转折,因为原来设想的首先集中力量进行新民主主义建设以创造过渡条件,然后再采取重大的社会主义步骤这两个阶段,这时被合并成为一个阶段——过渡时期;原来设想要“在很远的将来”实行的私营工商业的国有化和农业的社会化,现在起就要“逐步实现”。这无疑是从《新民主主义论》到七届二中全会都没有的一个新的理念。
应当承认,毛泽东把新中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视为过渡时期,并不存在什么理论上的漏洞。从思想渊源上说,早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毛泽东就把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看作是“过渡的形式”。1940年3月,他又说过:新民主主义是暂时的、过渡的,是一个楼梯,将来还要上楼,和苏联一样。(注:《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中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73页。)而且,即使是首先集中力量进行新民主主义建设,也含有“过渡”和“革命”的意义,因为社会主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在不断增长。周恩来在1952年6月也说过:“新民主主义毕竟是一个过渡性质的历史阶段,一定会向更高级的社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阶段发展。”(注:《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246页。)从这个意义上说,提出“过渡时期”,不过是对既成事实的确认。只是进行新民主主义建设中的“过渡”,不如总路线所要求的“过渡”那么显著罢了。
周恩来置身重大的战略转折之中,采取努力跟上的态度。他说:“毛主席指导工作有一个原则,当一个任务完成了的时候,就要赶快提出任务,以免松懈下来。”(注:《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06页。)随后,周恩来为宣传总路线作了大量的工作。可是,比较他与毛泽东围绕总路线所作的阐释,仍可发现他们思想上的若干差异。这些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对过渡时期的总体把握上,毛泽东强调过渡性而忽视其相对稳定性,而周恩来则注重过渡时期的过渡性与相对稳定性的统一。
过渡时期总路线形成后,一个敏感的问题就是要不要有新民主主义政策的延续性。1953年2月,周恩来、邓小平在起草政协四次会议的政治报告时,曾用过“我国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已经确立”的提法,毛泽东阅改时,先在“我国”后加上“以社会主义成分为领导”的限制语,后又一同删除。这件事给毛泽东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注:《党的文献》1989年第4期,第93页。)提出总路线伊始,毛泽东也曾要求反“左”反右,逐步过渡,实际上他始终侧重于反右,后来甚至把右倾视为“顽症”。他说:“有人在民主革命成功以后,仍然停留在原来的地方。他们没有懂得革命性质的转变,还在继续搞他们的‘新民主主义’,不去搞社会主义改造,这就要犯右倾的错误。”由此,他认为“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的提法是“有害的”,“确保私有财产”等观点也是“不妥当的”和“不对的”。(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81~82页。)从1955年夏批评“小脚女人”和“右倾机会主义”开始,毛泽东片面强调过渡时期的过渡性的思想倾向更为显著,社会主义改造呈现出急速前进的势头。
在毛泽东新民主主义思想体系中,“新民主主义”既指一种革命类型,也指一种社会制度。历史地看,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社会性质的认识处于摇摆不定的状态。1944年3月22日,毛泽东在关于边区文化教育问题的讲话中,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称为“新资本主义”。(注:《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10页。)在1945年中共“七大”作结论时则称为“新民主主义的资本主义”。(注:《毛泽东在七大的报告和讲话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第190页。)无独有偶,民主人士施存统也认为新民主主义是新资本主义。但到1948年9月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则转而批评“新资本主义”的提法,认为这个名字“不妥当”,“我们的社会经济的名字还是叫‘新民主主义经济’好”。(注:《毛泽东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39页。)后来在提出总路线的时候,毛泽东又批评“继续搞新民主主义”的思想,认为新民主主义的秩序是“资本主义民主秩序”和“发展资本主义”。(注:李锐:《大跃进亲历记》(上),南方出版社1999年版,第200页。)对新民主主义社会性质认识的摇摆不定,无疑是毛泽东片面强调过渡时期的过渡性的一个重要原因。
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周恩来经过认真思考,认为仍然应当保持新民主主义政策的延续性。1953年9月11日,他在政协会上指出:“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就是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也就是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在国民经济比重中逐步增长的时期。”他以1949年到1952年的发展为例,认为“在绝对数字上公私都增加了,但国营增加得更多。这个趋势就说明了我国是在向社会主义过渡。”(注:《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55页。)周恩来提出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就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的观点,不失为一个独特的视角。
与此同时,周恩来又把过渡时期总路线与《共同纲领》联系起来。他解释说,《共同纲领》的有关规定,“与我们现在所明确起来的、在过渡时期基本要完成的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及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是一致的。”(注:1953年9月17日周恩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27次会议上的发言记录。)因此,“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就是共同纲领的路线,现在更把它明确起来。”(注:1953年9月23日周恩来在第二次全国文代会上政治报告提纲手稿。)这就是说,《共同纲领》没有明确写上社会主义的前途,那是囿于当时的情况,现在国内外情况改变了,因此就有可能和有必要把社会主义改造较之《共同纲领》更具体鲜明的凸现出来。
周恩来的上述阐释不一定准确说明了“过渡时期”与“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过渡时期总路线”与“《共同纲领》”的相互关系,但他的用意是非常明显的,那就是力图维护建国以来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防止其发生断裂,从而保持过渡时期的相对稳定性,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周恩来认为新民主主义制度不是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以外的一个独立的历史阶段,它是“从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注:1953年9月29日周恩来在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报告记录。)这就意味着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并非如毛泽东担心的是发展资本主义。
第二,在国家工业化与社会主义改造的关系上,毛泽东侧重于社会主义改造,并强调社会主义改造对工业化的反作用;而周恩来则侧重于工业化,并强调工业化对社会主义改造的决定作用。
毛泽东在提出总路线之初,虽然也强调工业化是主体,社会主义改造是两翼,但实际上他一直侧重于社会主义改造对工业化的反作用。他说:“总路线也可以说是解决所有制的问题”、“总路线就是逐步改变生产关系。”(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119~123页。)不可否认,毛泽东是把工业化与社会主义改造紧密联系起来的,他说过:“我们对于工业和农业、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和社会主义的农业改造这样两件事,决不可以分割起来和互相孤立起来去看,决不可以只强调一方面,减弱另一方面”。(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182页。)问题是毛泽东认为当时的主要矛盾是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特别迟缓”,远不适应工业化的要求。
由此一来,毛泽东几乎将全部希望寄托于社会主义改造特别是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上。在他看来,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凝结了多向度的现实价值,如能够防止两极分化,能够巩固工农联盟,能够提供工业化所需要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还能够为农业机械化作好准备,等等。从1955年7月起,毛泽东批评了邓子恢等人要求控制农业合作化速度,加强合作社经营管理制度的观点,并提出严厉的责问:“为什么老是喜欢去挫折社会主义因素,而老是不喜欢去挫折资本主义因素?”(注: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337页。)与此同时,他全力推动合作社的并社升级。这种片面强调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的思路,不免造成社会主义改造与工业化的严重脱节。
由于毛泽东在总体上呈现出忽视生产力而进行生产关系变革的思想倾向,所以他不能不主要诉求于政治工作和群众运动,从中获得三大改造的动力。他后来对马尔罗说过:“革命需要激情;我们是通过给以希望、信赖和友爱而不是诉诸理性来赢得人民。”(注:毛泽东1965年8月3日会见法国国务部长马尔罗的谈话。)毛泽东并非不重视生产力对社会主义的意义,只是对社会主义的强烈憧憬使他选择了以加快制度创新来推动生产力发展的路径。
与毛泽东相比较,周恩来则一直侧重于工业化建设,强调工业化对社会主义改造的决定作用。他说:“经济是基础,经济改造是一切改造的基础,而国家工业化又是实现经济改造的关键。”(注:《周恩来经济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152页。)“三改”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而根本的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周恩来认为,“三改”能否顺利进行需要发展生产力去推动。合作社和国家资本主义的优越性也只有由生产力是否得到发展来检验。他说:“生产是中心,三大改造也要以生产来推动。一切要靠生产,生产是主要的环节。”(注:《周恩来经济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253页。)周恩来从理论到实践都把工业化对社会主义改造理解为“主体”与“两翼”的关系,认为主体没有完成,两翼不能超前发展。
即使到1956年2月,社会主义改造已出现高潮,周恩来仍然强调工业化对社会主义改造的决定作用,断言在工业化没有完成的情况下,三大改造难以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他说:“要真正巩固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成果,必须实现工业化才行。如果没有工业化,农业即使合作化了,也不巩固,手工业也是如此。”(注:《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91页。)这是对当时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急速发展的深刻而有力的批评。
周恩来也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在三大改造中的作用,但他坚信摆在眼前的最紧迫的任务还是生产,三大改造的主要动力要诉诸经济本身的内源性、内发性因素,即“要以生产来推动”,“生产是主要的环节”。三大改造必须注重充分地运用经济规律和经济手段,防止经济工作过分政治化。1954年9月,周恩来在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们必须了解,增加生产对我们全体人民,对于我们国家,是具有决定意义的。”(注:《周恩来经济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201页。)他倾向于根据现实的条件和可能,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地推动制度创新,以求工业化与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步完成。
在比较毛泽东、周恩来对于工业化与社会主义改造相互关系的认识时,还牵涉到进入社会主义的条件和标准问题。毛泽东在提出总路线时,显然是把工业化和三大改造完成当作进入社会主义的两个标准,但是从他后来对总路线的阐释和历史运动的客观效果来看,他认为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就标志着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1956年1月,毛泽东在全国知识分子会议上说明我国已进入社会主义时,将“建立”和“建成”加以区别,这直接导致他后来把社会主义划分为“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和“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两个阶段。
周恩来的认识则与毛泽东有所差别。尽管他在1953年9月也说过:“什么叫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最基本的就是完成社会主义的改造,就是取消了生产资料私人资本主义所有制,归国家所有了,就是农业、手工业集体化了。”(注:《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05页。)但这是一个孤证,从其他的大量材料来看,周恩来是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联系的角度来看待进入社会主义的标准的。他说:“过渡时期的中心内容,就是实行国家工业化和社会主义的改造。”(注:《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54页。)创建社会主义要完成双重任务,“而工业化是主要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就谈不上什么社会主义。”(注:《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329页。)过渡时期的长短,取决于是否基本上完成了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
1956年初,他进一步指出:“有这样一种说法,我们现在已经进入社会主义了。这值得考虑,因为要完全进入就得建成,而要建成社会主义就要消灭剥削和贫困,照列宁说的还要消灭愚昧,还要有文化的高潮等。因此,现在国家只是开始进入社会主义。”(注:《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544页。)如果此时宣布已经进入社会主义,会给人一种错觉:“原来社会主义就是这样!”(注:1956年2月6日周恩来在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摘要。)这就会降低社会主义的标准,影响社会主义的声誉。周恩来关于“开始进入”和“完全进入”的提法,实际上把社会主义划分为未建成前的不完全的社会主义和建成后的比较完全的社会主义两个阶段。它与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包括“不发达的社会主义”与“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两个阶段的观点,都是后来邓小平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思想渊源。
第三,在对待民族资产阶级问题上,毛泽东更多地从策略上分析与资产阶级的关系,因而对其历史进步作用相对估计不足;而周恩来则更多地从战略上认识与资产阶级的关系,对其历史进步作用相对看得深远一些。
通过一系列由低到高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有步骤地消灭资产阶级,是毛泽东与周恩来的共识。过渡时期总路线颁布初期,毛泽东认为至少需要三至五年才能把私营工商业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并强调:“现在所说的改造,还不是取消资本家私人所有制,而是指在承认资本家的受限制的不完全的私人所有制条件下,使资本主义企业逐步变为国家资本主义企业,即在人民政府下的,用各种方式同国营社会主义经济联系着和合作的、受工人监督的国家资本主义企业。”(注:《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86页。)对私营企业要贯彻“有所不同、一视同仁”的原则,处理好公私关系和劳资关系。
不过从总体上看,毛泽东还是更多地从策略上去分析与资产阶级的关系。据黄克诚回忆,早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刚开过不久,他向毛泽东汇报天津工作时,毛泽东问他:“你认为今后城市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黄毫不犹豫地回答:“当然是发展生产。”毛泽东很严肃地摇了摇头说:“不对,主要任务还要阶级斗争,要解决同资产阶级斗争的问题。”(注:《黄克诚回忆录》(上卷)第365页,解放军出版社1989年版。)黄承认这次考试是不及格的。这就把毛泽东更深一层的想法显示出来了。
从解放初期提出“不要四面出击”到1955年提出“使资产阶级最后地孤立起来”,毛泽东形成了一整套对待资产阶级的策略路线。当他把主要精力用在农业合作化上时,并不意味着他忽视了对解决资产阶级问题的关注。相反,他正是在寻找一条迂回的,有点类似于“农村包围城市”的途径来最后孤立和消灭资产阶级。1955年下半年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掀起高潮,资产阶级与农村这个广大市场的联系被逐渐切断,毛泽东感觉消灭资产阶级的条件已趋成熟,于是公开提出要使“资本主义绝种、小生产也绝种。”(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198页。)与此同时,他首次使用了“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这样的提法,拔高了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历史起点。其目的也在于突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加速消灭资产阶级的进程。由此看来,毛泽东对民族资产阶级在发展生产力方面的历史进步作用明显认识不足。
与毛泽东一样,周恩来也是策略家,其策略思想并不全在毛泽东之下。对解决资产阶级问题,周恩来也曾说过要造成一种势所必至的大势把资产阶级“逼上梁山”,但是,从周恩来关于资产阶级的大量论述来看,他更多地是从战略上来认识与资产阶级的关系。
过渡时期总路线颁布后,毛泽东认为,将全国私营工商业引上国家资本主义轨道“至少需要三年至五年”。周恩来对此解释道:“就是说,不少于三年但又可以多过五年,搞不成还可以推迟,不能急躁。”(注:《周恩来经济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256页。)他着重说明,国家资本主义从低级到高级多种多样,“目前各种形式都要有,一般可以维持原来的形式,不要急于改变。逐步提高的内容很多,如降低成本、提高质量,进行生产改革和增加生产等。”(注:《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57页。)对私营工商业的经营管理经验要当作历史遗产加以继承。
从1955年下半年起,私营工商业的改造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带动下步入快车道。社会上有人提出“民族资产阶级现在还有没有积极性的一面”的问题,甚至有人发表文章说,资产阶级积极性的一面早在辛亥革命时就已敲响了丧钟。此外,周恩来还真切地感受到政治冲动对政府行政所带来的催促和鞭策力量。对此,周恩来审时度势,在1955年11月召开的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会议上的讲话中,仍然重申继续发挥民族资产阶级积极性的必要性。他说:“从经济上说,旧中国的经济是落后的。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资产虽然不大,但它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还是起了作用的”(注:《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65页。),民族资产阶级是要被消灭,“但是我们现在还应该利用它积极性的一面,一直利用到这个阶段被消灭为止,我看这是合乎辩证唯物主义的。”(注:《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64页。)可见,周恩来更多地是从战略上来认识与资产阶级的关系,认为中国经济遗产落后,必须调动资产阶级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积极性,为创建社会主义服务。他对民族资产阶级历史进步性的认识要相对深远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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