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意、形、神范畴在中国美术批评中的运用(之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范畴论文,中国美术论文,批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先秦至魏晋南北朝时期,随着中国绘画、书法艺术的发展,中国美术批评得以展开。与此同时,开始形成中国独特的批评术语和概念。如象,意的概念,是从先秦哲学中吸收到艺术批评中来,在魏晋得到进一步的阐释。而形、神的概念,也是借助汉魏六朝哲学形神论中的基本涵义,转换到艺术批评中,使形、神的概念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成为美术批评最重要的范畴。象、意、形、神和其他批评术语成为此后中国美术批评的基本范畴体系,成为批评家们品评作品精神内核和形式的艺术标准。
象、意、形、神,是中国美术批评中的最基本的范畴,在中国美术评论的过程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并且也成为中国美学的基本概念。
象和形都是一种广义的视觉形象,是和图形、图像相关的,因此和绘画的本质特点相连。所以象和形历来被首先用于进行绘画评论。
我国训诂专著《广雅》解释“画,类也”。意为绘画为类似形物。我国最早解释字义的专著《尔雅》说:“画,形也。”意为绘画就是形状的意思。东汉许慎在所著我国第一部系统地分析字形和考究字源的字书《说文解字》中说:“画,畛也。象田畛畔,所以画也”,《说文》的这段对画的解释的文字,出自唐代张彦远的《历代名画记·叙画之源流》,畛,井田间陌也,即田间小路,引申为界限,区分之义,畔,田界。这可否引申为画即描绘物的形廓。今《说文解字》本,以同治十二年(1873年)陈昌治复据嘉庆十四年(1809年)孙星衍刻字本改刻一篆一行本,对画的解释与张彦远引文不同。今本说:“画,界也,象田四界,聿,所以画之,凡画之属皆从画。”[1] 画就是象田四界,即整齐地画出物之轮廓,聿为古画字之上部,即书写,引申为用笔画。东汉刘熙撰训诂书《释名》说:“画,挂也。以彩色挂物象也。”为什么将画释为挂呢?是否是用彩色将物象画成,然后挂起供人观赏,不得而知。以上对画的解释,都同画物之外形,轮廓有关,画就是象形、类形,是与造形,赋形不可分的。
我国绘画,在古代还和书(文字)、八卦紧密相连,有时被放在一起进行论述。据传汉代孔安国撰《尚书序》说:“古者伏牺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2] 伏牺、神农、皇帝之书,谓之三愤,言大道也。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言常道也。在伏牺统治天下时,就开始画八卦,造书契,结束结绳记事年代,文籍由此而生。《周易》中所说的“设卦观象”,八卦用象占卜,由于八卦是抽象的符号,同时也是一种形象,所以称八卦为画八卦,画八卦对书写文字也相类似,所以称画八卦造书契。书(文字)、画、八卦都有形可观,都是直观的形象,所以它们常常被一起加以论述。书(文字)、画、八卦都是古代中国人观察天地事物而后创造出来的,“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周易·系辞上》),观天察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也就是观察天地之象与形。八卦之象,是拟诸形容,象其物宜,八卦是一种抽象化了、符号化了的直观形象。《周易·系辞上》还说道:
见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制而用之谓之法,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谓之神。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变化莫大乎四时,县(悬)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崇高莫大乎富贵,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莫大乎圣人,探赜索隐,钩深致远,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者,莫大乎蓍龟。是故天生神物,圣人则之。天地变化,圣人效之。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3]
所谓见乃谓之象,即观察天地时,看见的天地万物之形象则称为象,也就是法象莫大乎天地。天地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八卦关系到吉凶大业之大事。在上述引文中,《周易》将设卦观象同书、图三者并论,“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是说圣人观天地之象而设八卦,接着说“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即说图绘与书法(文字)的传说中的起源。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中也说到“龟字效灵,龙图呈宝”,古代传说在伏牺氏时,有龙马从黄河出现,背负“河图”(又称“龙行行图”),又有神鬼从洛水出现,背负“洛书”,伏牺根据这些图和书,画成八卦,著成《周易》。在《周易·系辞下》中也说到:“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所以八卦的生成,乃是观天地之象、察鸟兽之文,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结果。
东汉文字学家、经学家许慎(约58—147年)著《说文解字》,集古文经学训诂之大成,为后代研究文字及编辑字书的重要根据。他在该书序中,论述文字的产生与发展和书法与绘画的密切关系。
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宪象。及神农氏结绳为治,而统其事,庶业其繁,饰伪萌生。皇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百工以乂,万品以察,盖取诸。扬于王庭,言文者宣教明化于王者朝廷。君子所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也。
苍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著于竹帛谓之书,书者如也。以迄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体,卦于泰山者七十有二代,靡有同焉。
《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可见,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诂诎,日月是也。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武信是也。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1]
许慎承袭《周易》说法,庖牺氏作八卦是观象于天,观法于地,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结果。苍颉造字,依类象形,根据各类事物的形象来造字,最初的文字,“故谓之文”,文即纹条,所以最初的字是形纹,后来将形纹和声音结合,“即谓之字”,然后再著于竹帛,称为书。文字的产生是“依类造形”的结果。最早的文字是象形文字。许慎所说“六书”即六种造字方法,前三种指事、象形、形声方法,所造的字如上下、日月、江河等都与形似有一定关系。象形者画其物也,所以象形字,类似于图画勾勒物体之轮廓。这也是中国讲书画同源的根据。
20世纪我国的古文字学家唐兰,在30年代曾于北京大学开设《古文字学导论》课程,其讲稿于1936年印行。一般说来语言先于文字,文字是语言的书写。唐兰认为,原始中国语,单言字多,同音异义字多,有声调的变化,而没有接头接尾等形式的变化,这种孤立语的性质,决定了方块式的中国文字。唐兰还对那些认为中国文字是误入歧途,歌颂拼音文字的好处的观点提出质疑,认为中国语和雅利安语等根本不是一条路,我们的祖先只是走其必须走的路而已。唐兰在论到中国文字的起源时说,有一种观点认为文字起源于上古的“结绳而治”的结绳,但所谓结绳论,只是到战国时的《庄子》和《系辞》才讲到,但那只是一种猜想,结绳是否在文字后出现的,也无法考证,因此说文字产生于结绳不一定可信。另一种观点说文字产生于八卦,唐兰认为此种观点牵强附会,因为八卦的抽象符号很难是文字的源头,唐兰还认为,所谓河图洛书是文字之源,这也只是春秋以后的一种传说,至于仓颉造书,也只是战国时的一种传说,唐兰认为文字不可能是仓颉一人所造。那么文字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呢?唐兰认为文字产生于绘画:
文字的产生,本是很自然的。旧石器时代的人类,已经有很精美的绘画,大都是动物和人像,这已是文字的前驱。画一只鹿或象,别人看见了就认识,就得到和文字一样的效用了。但还不能称为“文字”。因为这种绘画,只能抒写美感,而不能完全表现出作者的意思,假使画一个较长的故事而让十个人去解释,也许会有十种说法的。不过在那时候,除了艺术外,别的文化还不很高,所以这种绘画并没有进步而变为绘画文字。经过了很长的时期,人类由狩猎生活而变为农业畜牧生活,一般文化均有很大的进步,而绘画雕刻等艺术却反退步了。但绘画技术虽退步,范围则较前为广,一切可以摹写的事物,都做了画材。当这时候国家产生了,一切文化均受刺激而有更速的进步,因之产生了文字,文字的本质是图画,所代表的是语言,国家产生后,许多部落的语言,逐渐同化,每一图形,渐有标准的读法,于是可以描写图形来记载一件故事而这记载是可诵读的,就成为文字了。[4]
唐兰的这一观点提示了文字与绘画的关系,文字起源于绘画,文字的本质是图画,所代表的是语言。在文字产生的初期,绘画和绘画文字除了可诵读与否外,简直不能区别。后来文字和绘画才有了较大的分歧。由于文字起源于绘画,所以象形文字是中国最早的文字,并成为其后造字的重要方法和字源。
由于中国文字,绝大多数是一字一音,只有蟋蟀等少量的字是两字一意不能分开,中国的文字不是拼音文字,不是多音节,而是单音节,这就决定了中国文字用方块作为外形。正是中国文字的方块形,使共有了对比、构架等,因而有了每一个文字的空间组合,因而具有了绘画的空间构造视觉特点,这就使中国文字通过一定方法的书写成为一种视觉形式美即书法艺术成为可能。此外,每一个字的写法无定,因为各个书家的技术不同,性情有异,点画偏旁,增减变化,十分灵活,所以书写同一个字,不同人可以写出大致相同而又有所变化的不同的字形来。这就使抒写中国文字可以根据书写者自己的技巧和性情来加以变化,因而才使中国文字通过书写成为一种艺术成为真正的可能,加之书写的工具毛笔与绘画的工具之一毛笔相同,这样在书写文字时,就有了笔力、骨法、刚柔、轻重、疾缓、枯湿等形式美的因素,这使中国书法成为一种东方的神奇艺术,它不但没有因为后来文字的规范和绘画的发展而消失,反倒历久弥新,成为中国艺术与文化的伟大传统之一。如果中国书法没有文字的独立的形,和书法家在规定的形中可以有较大的自由性来重新造形,以及所造的形所具有的丰富的视觉形式美感,中国文字作为书法艺术而长期存在是不可能的。
唐代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叙画之源流”,探讨绘画的起源时,认为书画同源,都与象形有关。
古先圣王受命应篆,则有龟字效灵,龙图呈宝。
自巢燧以来,皆有此瑞,迹映乎瑶牒,事传乎金册。庖栖氏发于荥河中,典籍图画萌矣。轩辕氏得于温洛中,史皇苍颉状焉。奎有芒角,下主辞章;颉有四目,仰观垂象。因俪鸟龟之迹,遂定书字之形。造化不能藏其秘,故天雨粟;灵怪不能遁其形,故鬼夜哭。是时也,书画同体而未分,象制肇创而犹略。无以传其意,故有书;无以见其形,故有画;天地圣人之意也。按字学之部,其体有六,一、古文,二、奇字,三、篆书,四、佐书、五、缪篆、六、鸟书。在幡信上书端象鸟头者,则画之流也。颜光禄云:“图载之意有三,一日图理,卦象是也,二日图识,字学是也,三曰图形,绘画是也。”又周官教国子以六书,其三曰象形,则画之意也。是故知书画异名而同体也。洎乎有虞作绘,绘画明焉,既就彰施,仍深比象,于是礼乐大阐,教化由兴,故能揖让而天下治,焕乎而词章备。[5]
张彦远虽然也相信龟字效灵、龙图呈宝的传说为书画起源的观点,并受儒家思想影响而相信先圣王受天命应箓,但在具体论到书画起源时,认为苍颉造字是仰观垂象,因俪鸟龟之迹而定书字之形,无以传其意故有书,无以见其形故有画,所以文字书法和绘画都是观象拟形的结果,而且在古代书画同体而异名。所以观象模形成为中国书画起源的最重要的根源。
除用象、形的概念或用观象模形的思想来源讨书画起源外,在先秦至汉魏六朝还用此来评论美术作品,象物、形似成为评价作品的基本标准。
《左传·宣公三年》记载,昔夏之方,治理有德,“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战国末期的思想家韩非开始用图形逼真的难易来评定绘画的题材。《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说:
客有为齐王画者。齐王问曰:“画孰最难者?”曰:“犬马最难。”孰最易者?“曰:鬼魅最易。”夫犬马,人所知也。旦暮罄于前,不可类之,故难。鬼魅,无形者,不罄于前,故易之也。
齐王向画家探讨绘画的难易问题,画家告诉他,画犬马难而鬼魅易。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犬马天天在人们面前呈现,人们熟知它们的形体状貌,画家稍为画不准确,人们就会看出其毛病,所以难画。而鬼魅这东西大家并没有见过,因此画家画成什么样子就是什么样子,大家不会挑剔,所以画鬼魅相对来说要容易。画家向齐王所回答的难易问题之内在标准就是逼真摹形问题,即形似问题。为什么画犬马难呢?就是因为人们天天见到犬马,画家稍有画不准的地方,人们很容易发现,这样画家必须认真画得逼真。在此逼真形似是画家作品的客观标准。汉代王充将绘画与文章比较,推崇文章具有言教作用,而绘画则“置之空壁,形容具存,人不激劝者,不见言行也。”(《论衡·别通篇》)王充承认绘画有图形的作用即“形容具存”,所以人们喜欢看图画所绘古之列人。但因图画人物并不能活动,没有言行,所以在教化方面赶不上“古贤之遗文。”当然王充对绘画的特点和作用的认识有一定局限,但他对图画“形容具存”特点的认识还是正确的。
到东晋顾恺之将形、神统一起来并用于绘画评论中,提出传神写照,以形写神的观点,这可以说,极大地深化了形神理论,并提高了美术批评的标准。但在顾恺之之前,已出现了不仅局限于形似的观点,而将形似与内在精神结合起来评定绘画作用。
在此应提一下《庄子》中的法天贵真的思想:
孔子愀然曰:“请问何谓真?”客曰:“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故强笑者虽悲不哀;强怒者虽严不威;强亲者虽笑不和。真悲无声而哀,真怒未发而威,真亲未笑而和。真在内者,神动于外,是所以贵真也。……礼者,世俗之所为也;真者,所以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故圣人法天贵真,不拘于俗。”[6]
庄子在此提出的问题是,一个人的行为及表情有内外之别,真在内者,神动于外,所以贵真。如果一个人强哭、强怒、强亲,虽有哭、怒、亲的外相表露,但由于不是发自内心情感,因而是内外不一,只是一种假象,人们一眼就可识破。而一个人如果内心真有了悲、怒、亲的情感,那他就会无声而哀、未发而威、未笑而和,这就是真在内而神动于外,而这种真实的情感是自然不可易,不能佯装,是受于天,所以要“法天贵真”,庄子所说的天,即自然本性。在此,庄子虽然不是在评画,但他关于真在内而神动于外的思想,无疑极适合于艺术评论,启发画家不能仅仅以外形为刻画的最终目的,而应将外形的描绘同内真与神采的表现相统一。
汉代刘安在《淮南子》中两次论到画的形与内在精神问题。一则说:“明月之光,可以远望,而不可以细书;甚雾之朝,可以细书,而不可以远望。寻常之外,画者谨毛而失貌,射者仪小而遗大。”(《淮南子·说林训》)他告诉我们,有的东西可以远望,有的东西只可细书,画家如果只细心描绘局部细节,有可能对整体面貌和态势把握不住,就像射手只注意所瞄准的某一点而不顾大的方面一样。在此,《淮南子》要求画家不仅要做到局部细节形似逼真,而且还要统领整个形象的貌与势。《淮南子·说山训》中又说:“画西施之面,美而不可说;规孟贲之目,大而不可畏。君形者亡焉。”这一则更明确说明,如果画家只注意画出西施的外表华美和孟贲的眼睛之大是不够的,因为外形华美但不令人愉快(说即悦),眼睛徒大而不令人敬畏,为什么会这样呢?“君形者亡。”也就是仅有外形而无内真和神采,外形如空壳,虽然华丽如何能打动人呢?显然在汉代,《淮南子》已明确将形似同传神统一起来作为评画的标准,虽然没有运用“传神”“内真”的字样,但其所表现的意思的确是不能仅仅用外表逼真作为评画的唯一标准。《淮南子?原道训》中还清楚地主张应以神为主,这样形从而利,如果以形为制(统领),把神放到从属地位,则“神从而害”。这说明在汉代,对形神的关系已经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此外汉代的哲学家、文学家杨雄,对言和书作了深层认识:“故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声画形,君子小人见矣。声画者,君子小人之所以动情乎?”(《杨子法言·问神》)杨雄认为言是“面相之辞”,是人们沟通思想的工具,书则能“记久明远”,天下大事都能记录下来。言和书的本质都是心灵的表现,言是心声,书是心画。所谓声画形,即用言与书表达事物,各种人都能见出,由于言传心声,书表心画,所以能以真情来打动君子小人。将言和书都看成是心声心画的这一观点,肯定启迪汉代以后的画家与评论家不能仅仅将图画看成是外形象物,而应深入到形的精神层面加以认识。
到了东晋顾恺之,他自己既是一位知名的大画家,同时也结合创作实践开展绘画理论研究,并进行绘画评论。他的有关画论言语,在刘义庆所著《世说新语》中保存两则,另外有三篇论文被收入唐代张彦远的《历代名画记》而得以流传。这三篇文章是《论画》《魏晋胜流画赞》《画云台山记》。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中说顾恺之“多才艺,尤工丹青,传写形势,莫不妙绝”。说到顾恺之的文章时“著魏晋名臣画赞,评量甚多。又有论画一篇,皆模写要法。”但在抄录这两文时,将评量甚多的一文题目写成《论画》,而将未有任何评定魏晋画家,只谈绘画要法的纯理论文章题名为《魏晋胜流画赞》,张彦远当时应该是区分清楚了的,可能在后来的传印中将两文题目颠倒。今天我们还是根据文章内容将题目还原,即将评论魏晋绘画作品的一文的题目还原为《魏晋胜流画赞》,将论绘画方法一文的题目还原为《论画》。
在《论画》一文中,顾恺之提出“以形写神”的观点,以形写神成为其后中国画创作与批评的重要的艺术原则。《论画》一文的主旨是“凡将摹者,皆当先寻此要,而后次以其事。”他说的“摹”即画,模写人物,“先寻此要”是指全文所论都是绘画的要法或基本方法,即先掌握绘画摹写人物的基本方法,然后再才有可能谈论其他。《论画》最后一段:
人有长短,今既定远近以瞩其对,则不可改易阔促,错置高下也。凡生人,亡有手揖眼视而前亡所对者。以形写神而空其实对,荃生之用乖,传神之趋失矣。空其实对则大失,对而不正则小失,不可不察也。一像之明昧,不若悟对之通神也。[5]
顾恺之此段原意我们要细心弄清,《论画》通篇都是讲如何摹写对象,要求非常细致,如该文中部告诫画家,画颈以上,“宁迟而不隽,不使远而有失”,因为颈以上为头部,要慢慢细画,不能有闪失。“若长短、刚软、深浅,广狭与点睛之节,上下、大小、浓薄,有一毫小失,则神气与之俱失矣。”在此,顾恺之对画人物的比例,用笔刚柔、用色深浅都作了细致要求,每一局部的一毫小失,都会导致人物的神气损害。“人有长短,今既定远近以瞩其对,则不可改易阔促,错置高下也。”画家要根据人的长短来在画幅中定远近,其高下阔促不能随意变化。“凡生人,亡有手揖眼视而前亡所对者。”即生活中的人,没有拱手行礼眼前面无所视的对象,也就是说,人物的眼神和动作都与周围的处境有关。“以形写神而空其实对,荃生之用乖,传神之趋失矣。”所谓空其实对是画中之大失大错,以形写神而空其实对是什么意思呢?画家运用以形写神的方法本来是很好的,但空其实对则犯错,空其实对是歪曲了对象,画中的人物形与神都与对象不合,或者是画中的以形写神,将人物的形神故作姿态,而与表现的处境无关,人物神态没有根据,空陈其形,这就是空其实对。“荃生之用乖”,荃乃筌,筌是捕鱼的工具,《庄子》有“得鱼忘筌”“得意忘象”之说。“荃生”即运用来刻画人物形象(生即生人即活生生的生活中的人)的方法、工具,亦即画法,“用乖”即错误运用,这样传神的作用就消失了。整句话的意思是运用错误的方法来以形写神,实则歪曲对象,没有实际的根据,所以传神的效果也就达不到了。“空其实对则大失,对而不正则小失,不可小察也。”歪曲对象或无根据地空陈其形是大错,而抓住对象特征描绘出现个别地方不准确则是小错。“一像之明昧,不若悟对之通神也”。明昧是指人的聪明和暗昧。鲍照有诗云:“年貌不可还,身意会盈歇。智哉众多士,眼理辨明昧”。“一像之明昧”,即所画形象所表现的聪明或愚钝,“不若悟对之通神”,即有意表现人物的智慧或愚妄的姿态,不如彻悟对象,与之神通,然后将其神气表现出来。
顾恺之在《论画》全文中,说到“神气”俱失,“以形写神”,“悟对之通神”、三次提到神,所谓“神气”“写神”“通神”都是绘画创作中人物形象塑造的至高要求。表现人物对象的神被提到很高的要求上来。“以形写神”,将摹形作为绘画的手段或初步要求,用形来写神(表现神态)则是绘画的目的或更高的要求。
顾恺之结合自己的创作经验,认识到传神的重要性。他为裴楷画肖像,凭空在脸上加三根毛,“如有神明”,即能更好地表现人物的神采。《世说新语》记载他画人,数年不点目睛,其原因是画眼睛最重要,因而十分慎重,“四体妍蚩,本无关妙处: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太平御览》卷七零二引《俗语》说:“顾虎头为人画扇,作嵇、阮、而都不点眼睛,曰:‘点眼睛便欲语’”。《世说新语·巧艺》记载,顾长康道画:“手挥五弦易,目送归鸿难”。《晋书·顾恺之传》:“恺之每重嵇康四言诗,因为之图。”《文选·嵇叔夜〈赠秀才入军诗〉》:“目送归鸿,手挥五弦,俯仰自得,游心太玄。”顾恺之根据嵇康此四言诗作画,故有“手挥五弦易,目送归鸿难”的体验。为什么画手挥五弦易,而画目送归鸿难呢?那是因为手挥五弦是画具体的人物动作,图形较易,而目送归鸿,则要表现人物的复杂神态和心绪,无所托依,则更为其难。手挥五弦是图形,目送归鸿是传神,后者比前者难,要求更高。
形和神的概念,在东晋还被用来品藻人物,并认为眼睛关乎神明。《世说新语·贤媛》中说:“王尚书尝看王右军夫人,问:‘眼耳未觉恶不?’答曰:‘发白齿落,属乎形骸;至于眼耳,关乎神明,那可便与人隔’?”在此形骸和神明区分得很清楚。东晋高僧慧远对神作了精到的解释:“夫神者何邪!精极而为灵者也,精极则非卦象之所图,故圣人以妙物而为言,虽有上智,犹不能定其体状,究其幽致。”(《全晋文》卷一百六十一)神是妙尽无名,感物而动,假数而行。慧远还说:“则知化以情感,神以化传;情为化之母,神为情之根,情有会物之道,神有冥移之功。”慧远对神的解释,受到佛学的影响,他还讲到“神形俱化,始自天本”,“火之传于薪,犹神之传于形”。形神观成为东晋佛学所讨论的重要问题。正是在魏晋用形神品藻人物(如《世说新语》中“神意闲畅”“神气豪上”“风姿神貌”“神姿锋颖”“神明可爱”)和东晋佛学中对形神化传问题的探讨的背景下,顾恺之结合绘画实践,发展了他的形神艺术观。
顾恺之所运用的“传神写照”“以形写神”概念在其后的中国绘画批评得到广泛运用,成为评定中国画的重要的艺术标准。“传神”“写照”虽与佛学理论有关,但经顾恺之改造,成为绘画评论的专门术语。慧远曾讲到“神以化传”、“以神传神”、“神之传于形”,讲的主要是佛学中的生死化传,重在神传。顾恺之讲的是绘画中通过塑造人物形象来传达人物的精神情采,重在传神。“写照”之说始于顾恺之。此前讲到画人物形象时,多用“图画其形”(《史记》裴絪集解引刘向《别录》)、“写其形象”(《尚书注疏》)、“法其形貌”(《汉书?苏武传》)、“写载其状”(《鲁灵光殿赋》)。“写”也就是“画”,写其形象也就是画其形象。“照”也是佛学中的用语,神光外照,《涅槃无名论》中说:“三明镜于内,神光照于处”,(《全晋文》卷一百六十五),照有“穷幽之鉴”的智慧,是一种神光外照的神明。顾恺之用写照二字,一方面有图形写象的意思,同时还有照明精神的意思,即画出人物形象包含的精神特点,心灵智慧。所以写照一词比写形有更丰富的内容。
继东晋顾恺之《魏晋胜流画赞》后,到南朝,独立的画品(绘画品评)著作已开始出现。南朝齐谢赫的《古画品录》(原名可能为《画品》),南朝陈姚最的《续画品》是两部重要的绘画评论著作,谢赫因在该书中提出绘画六法,影响深远,姚最的《后画品》则接着谢赫的《画品》往后评论。在这两部著作中,象、形、神的概念得到初步运用。
谢赫对顾恺之的评价不甚太高,把顾放在第三品第二人。评语为:“格体精微、笔无妄下;但迹不迨意,声过其实。”而对陆探微十分崇拜,评语为:“穷理尽性,事绝言象。包前孕后,古今独立。”将陆定为上上品,还嫌屈标第一。谢赫亦未提及和搬用顾恺之的有关以形写神、传神写照等批评术语,但对象、形、神的概念在品评画家时,还是经常用到。且“六法”中有一法为“应物象形”。可见对形似问题也是足够重视。
《古画品录》在评论张墨、荀勖时说:“若取之象外,方厌膏腴,可谓微妙也”。认为二位画家如果拘以体物,则未见精粹,若取之象外,则可谓微妙。因此作画不能被物体所拘束,而应取之象外。在评顾俊之时谢赫认为他精微谨细,有过往哲,他还是画蝉雀第一人,其画风比较细致,“始变古则今,赋彩制形,皆创新意”。顾俊之能在赋彩制形,精微谨细的同时能皆创新意,实乃不易,因而被列为第二品第一人。
谢赫对有些在象形、制形方面略为逊色但在神韵方面有所特征的画家,也是积极肯定的。如卫协,“虽不该备形妙,颇得壮气,凌跨群雄,旷代绝笔”。卫协虽然在形的妙似方面略欠,但颇得壮气,即画的精神十足,有豪壮之气度,仍为旷代绝笔,属于第一品。评袁篟时说,“象人之妙,亚美前贤”,虽然在象形方面比前贤略差,但其艺术成就仍应肯定,“然和璧微玷,岂贬十城之价也!”在评价晋明帝时说:“虽略于形色,颇得神气。笔迹超越,亦有奇观。”这说明形色虽是评画的基本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传神也很重要。晋明帝的画作形色略欠,但神气颇得,因此亦有奇观,作品也算不错。
姚最在《续画品》中进一步运用象、形、神的概念从事绘画评论,所评画家自谢赫后二十名,另对顾恺之重新评议。他运用“象人”的概念来评价梁元帝萧绎,说梁元帝幼禀生知,学究性表,心师造化。“王于象人,特尽神妙,心敏手运,不加点治”。萧绎能心师造化,即用心观察自然景物,“遇物援毫,造次惊绝”,对自然事物的描绘,有很高的技巧,对人物形象的刻画,“王于象人,特尽神妙”,善于模写人物,特别能传达人物神韵。所以象人、神妙成为萧绎绘画的特点。在评谢赫时,着重对他模写人物十分精致的特点给予赞扬。“貌写人物,不俟对看。所须一览,便归操笔。点刷研精,意在切似。日想毫发,皆无遗失。丽服靓妆,随时变改。直眉曲鬓,与世事新。别体细微,多自赫始,……中兴以后,象人莫及。”说明谢赫笔迹精细,貌写人物,目的在酷似对象,虽然谢赫的作品在气韵精灵方面欠佳,生动之致略逊,但“象人莫及”,不少人模仿他的画风,“委巷逐末,皆类效颦”。由此可见,谢赫虽然制订绘画六法,将气韵生动放在第一,但他的画作则重在象人形物。姚最在评张僧繇时说“朝衣野服,今古不失。奇形异貌,殊方夷夏,实参其妙。”认为他画圣贤人物,“小乏神气”,但这点小毛病不应过于苛求,“岂可求备于一人”。说明姚最在评价画家时,对谢赫、张僧繇这样的大画家,既指出他们的长短处,又不求全责备,将气韵,生动、神气作为一个艺术标准,但虽略欠,而在象人貌物方面有特别成就也应充分肯定。姚最在运用形、神标准时,可以说在评画操作中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
在唐代,由于绘画创作日趋繁荣,绘画评论与理论研究也更加深入。一方面仍继承顾恺之和谢赫、姚最的分画家专评,即一人或二人一评的传统,如彦的《后画录》,另一方面也出现专文论画如白居易的《记画》、张彦远的《历代名画记》。在先秦和魏晋南北朝已确立的象、意、形、神的概念在唐代的画评中进一步得到运用的同时,对这些概念及其关系的探讨则有新的发展。
唐太宗时僧人沙门彦著有《后画录》,评点画家的方法,基本沿袭谢赫、姚最。《后画录》收录二十七位画家,是他“观在京名迹”后,品弟优劣差降而写成,自称“帝京寺录”。象、形、神仍是他评画的基本概念和标准。在评论郑法士时说:“取法张公,备该万物”。评隋江志:“笔力劲健,风神顿爽。模山拟水,得其真体。”评刘褒:“鸟雀其变,诚为酷似。”评张孝师:“象制有功,云为尽善。”评曹参军李凑:“挥毫造化,动笔合真。”评展子虔:“触物为情,备该绝妙。尤善楼阁,人马亦长。远近山川,咫尺千里”。彦说他的此文是“帝京寺录”,也就是他在长安观察寺庙壁画后加以评品而写成。所涉及的内容有人物画,山水画和花鸟画,他评论这些画家和作品时,将备该万物、模山拟水、象制、合真,酷似作为重要标准,此外他还提出“心师造化”“灵心自悟”“挥毫造化,动笔合真”的观点,说明唐代画评家,在讲究酷似、象形的同时,已认识到主观心灵的特殊作用,心师造化、灵心自悟,即在师造化的过程中还要充分发挥画家的心灵感悟作用,而不是简单地模拟自然,心师造化提示了绘画创作中主客体统一、情景互渗的规律,只有这样,才能“挥毫造化,动笔合真”。所谓“合真”已不是表面的相似对象,而是内在的本质的切合,亦即创作出符合对象本质特征的绘画形象,这种形象乃所谓“真体”。后来张 谈绘画创作时总结出“外师造化、中得心源”的规律,是对彦 “心师造化”论的进一步阐释。从东晋到南朝的形与神问题,发展到唐代,提出造化与心源的关系问题,是中国绘画美学的一大进步。形与神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被描绘的人物形象的外形与内神问题上,而造化与心源则主要谈的是客观对象与画家主体精神的关系问题,“心师造化”的提出,说明画家主体意识在增强。
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为了记录一位二十多岁的青年画家张敦简的画作,“恐将来者失其传”而作《记画》一文,是年贞元十九年,即公元803年。张向白居易展示了十余轴画,内容有山水、松石、霓云、鸟兽,妓乐、华虫、六畜等。《记画》中说:
张氏子得天之和,心之术,积为行,发为艺,艺尤者其画欤!画无常工,以似为工;学无常师,以真为师。故其措一意,状一物,往往运思,中与神会,仿佛焉,若驱与役灵于其间者。……然后知学在骨髓者,自心术得,工侔造化者,由天和来。张但得于心,传于手,亦不自知其然而然也。至若笔精之英华,指趣之律度,予非画之流也,不可得而知之。今所得者,但觉其形真而圆,神和而全,炳然俨然,如出于图之前而已耳。[7]
白居易在此提出“画无常工,以似为工;学无常师,以真为师。”把拟与真作为绘画和学画的基本要求。一方面他认为学画得骨髓(即精义)者,自心术得,也就是说要用心体悟画之理,另一方面白居易还认为要工侔造化,由天和来,即师法造化,自然而至,不需雕琢。张敦简的画能得于心,传于手,亦不自知其然而然也。张能工侔造化,又能神会心领,所以在作画时能得心应手,不知其然而然。白居易赞扬张的作品“形真而圆,神和而全”,臻于完美。“形真”“神和”乃是白居易评论绘画作品至佳的标准。如果说东晋和南朝在评论绘画作品时,主要是以象人、象物、象形、或形似的标准衡量作品的形象,重在作品与对象的逼肖程度,那么在唐五代则以真为师,用形真的概念来要求作品,形象既要与人物或事物的外形相似,同时还要与对象的本质相合,这样才能达到“本真”。所以从“形似”到“形真”概念的发展,反映了晋唐审美观的变化以及对事物认识的深化。五代荆浩在《笔法记》中谈到,太行山有洪谷,其间有数亩之田,他常“耕尔食之”,在山中观察古松,“凡数万本,方如其真”,画松号过数万本,虽是大概数,说明他观察及写生之勤,“方知其真”,方始能达到对松的本质特点的表现。荆浩还说,绘画“贵似得真”“度物象而取其真”,他将似与真作了明确区别,物有华与实,应分别取其物之华与物之实,如果执华为实,“苟似可以,图真不可及也。”那么什么是似,什么是真呢?“似者得其形遗其气,真者气质俱盛。”所谓似只是外表形象相似,而没有把握物的实与气,所谓真是气质俱盛,真深入到形象的内在实质之中并得以表现。显然荆浩是想提倡由似入真,贵似得真,把真看成绘画表现的更高标准,将似与真的概念加以区别,并阐明二者的关系,对中国绘画创作与艺术批评都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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