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展红色旅游 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爱国主义论文,深入开展论文,红色旅游论文,革命传统教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反复强调要在全国各族人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中,大力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2004年以来,中央先后发出两个文件,两次召开全国工作会议,分别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作出重大部署。2004年底,中办、国办又印发了《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今年2月,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指示,国家发改委、中宣部、国家旅游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召开全国发展红色旅游工作会议,对发展红色旅游进行全面部署。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文件和全国会议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发展红色旅游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能力的重要措施,各级宣传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红色旅游主要指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革命战争时期建树丰功伟绩所形成的纪念地、标志物为载体,以其承载的革命历史、革命事迹和革命精神为内涵,组织接待旅游者开展缅怀学习、参观游览的主题性旅游活动。充分挖掘、保护和利用革命历史文化遗产,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将革命历史文化资源与经济资源、旅游资源整合起来,寓思想道德教育于文化娱乐、观光游览之中,既有利于在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中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又有利于把革命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推动革命老区经济发展。这既是一项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政治工程,一项关系发展先进文化的文化工程,又是一项关系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富民工程。
各级宣传部门要从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从弘扬伟大民族精神、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接班人的战略高度,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发展红色旅游的重要意义。把发展红色旅游作为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按照中央确定的职责分工,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为发展红色旅游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切实加强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为发展红色旅游创造条件。各类反映中国共产党革命斗争历史的纪念馆、纪念地、领袖故居、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发展红色旅游的主要载体。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但是,仍有不少教育基地存在展览面积狭小、展出内容单调、展示手段落后、日常维护和改扩建资金短缺等问题,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为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去年以来,中宣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一号工程”,对韶山、井冈山、延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进行重点资助。7月,中宣部在河北召开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工作会议,刘云山同志到会发表重要讲话,对下一阶段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9月,中宣部会同十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的意见》,组织实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建设“533工程”(即利用五年时间,通过中央资助一点、地方财政支持一点、教育基地自筹一点的办法,重点对反映我们党革命斗争历史的示范基地进行资助,使其在展出内容与展示手段、服务质量与教育效果、内部管理与环境面貌三个方面取得显著改善),对反映我们党革命斗争历史的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资助。截至目前,已对河北西柏坡革命纪念馆、四川广安邓小平故居等十多个教育基地进行了资助。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中央专门下发文件,对纪念活动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印发〈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规定,国家将安排一定的基本建设投资,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红色旅游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同时对东部地区的重大项目给予一定支持。中央财政将按现有财政渠道,主要对中西部地区的重点红色旅游区、旅游线路的规划编制和重要革命文物的保护、展示工作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据此,去年12月和今年1月,中宣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先后发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533工程”实施细则》和《关于资助部分反映抗战内容的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级宣传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将有关项目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一定的配套资金,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同时,要对本地本部门所属重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领导,加大资助力度。教育基地的改扩建和陈列布展要把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做到既见物、见景,又见思想、见精神,使其更好地发挥教育作用。要认真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严格履行报批程序,不能乱投资、乱搭车、乱上项目、乱占耕地,防止贪大求全、推倒重来。项目报告、具体规划和工程实施,要实事求是、科学论证、公开招标、厉行节约。要按照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有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对资助资金专款专用,坚决杜绝腐败现象。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要按照中央关于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切实抓好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健全竞争、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自身发展活力。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增强红色旅游的吸引力感染力。“三贴近”不仅是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也是促进红色旅游健康和长远发展的重要保证。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随着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日益增长,随着高新科技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知识背景、心理状态、思维方式和接受信息的渠道发生了很大变化,对观光旅游、休闲娱乐的要求越来越高,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的特点。这些,既为发展红色旅游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对发展红色旅游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必须按照“三贴近”的要求,丰富宣传教育内容,改进方式方法,提高服务水平,把红色旅游与绿色旅游结合起来,把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结合起来,把革命传统教育与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结合起来,不断增强红色旅游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各级宣传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把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作为开展红色旅游的主要载体,充分挖掘革命历史文化遗产的深刻内涵,精心设计丰富多彩的旅游项目,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旅游活动。要在建党、建军、建国等重大节庆日,组织干部群众到教育基地开展各种纪念、瞻仰、庆祝活动。今年,要以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红军长征70周年活动为契机,举办红色旅游论坛,组织重走长征路、革命圣地游、伟人故里游、抗日根据地游等活动,推动兴起红色旅游热潮。各类教育基地要从改进陈列方式、创新展示手段、丰富展出内容等方面入手,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和“声、光、电”等科技手段,解决基本陈列内容陈旧、手段方式落后的状况,做到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有机统一。要根据不同时期的需要,精心组织一批高水平的专题性展览,打造陈列精品,形成展览亮点。要坚持“请进来、走出去”,把馆内陈列与流动展出结合起来,把参观展览与开展活动结合起来,深入城乡基层举办巡回展览,扩大教育基地的社会影响,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教育功能。当前,各地各部门正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强与组织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以此为契机,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发展红色旅游创造良好条件。
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为青少年参加红色旅游提供更多方便。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和培育伟大民族精神,是关系国家前途、民族命运的希望工程。发展红色旅游,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把我们党为争取民族独立、国家解放和人民幸福而不懈奋斗的光辉历史,无数革命先辈艰苦奋斗、不怕牺牲的崇高精神和英雄事迹,作为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宝贵财富,使他们更加深刻地理解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更加深刻地理解历史和人民是怎样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社会主义制度,从而更加自觉地继承革命优良传统,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坚定信念、立志成才,报效祖国、报效人民。
各级宣传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文件精神,按照就近自愿、方便可行的原则,组织青少年到教育基地开展形式多样、节俭有效的参观学习活动。最近,李长春同志和刘云山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在安全保障、车辆标志、交通住宿费用等方面进行研究,为青少年参加红色旅游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财政部、教育部、铁道部、交通部、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民航总局等有关部门多次协商,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制定了具体的优惠政策。目前文件正在会签,不久将正式下发。各类教育基地要主动与学校加强联系,合理安排青少年参观游览,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对青少年集体参观实行免票、个人参观实行半票。要确定专门人员在接待咨询、参观引导、安排讲解等方面,提供热情、文明、规范的服务。建立一支热心公益事业、关心青少年成长的专兼职讲解员、辅导员队伍。要充分利用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纪念日和节假日,以及入学、入队、入团、成人宣誓等有特殊意义的日子,组织青少年开展活动,营造庄重肃穆、井然有序的教育氛围,努力使教育基地成为青少年接受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课堂。
加大旅游沿线和景区精神文明创建的力度,为发展红色旅游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1998年以来,中央文明办会同建设部、国家旅游局,按照文明开发、文明经营、文明服务、文明管理四项要求,围绕环境整洁优美、基础设施齐备、服务热情周到、经营文明守法、安全保障得力、治安秩序优良、资源保护完好、管理严格规范八项标准,广泛开展了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为提高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水平,今年将在全国开展评选表彰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红色旅游景区景点是发展红色旅游的重要载体,要采取切实措施,发挥自身优势,打造特色品牌,在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中作出表率,走在前列,努力争创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和文明单位,成为展示精神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
各级宣传部门要把红色旅游沿线和景区的创建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从业人员尤其是讲解员、导游员的政治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在一言一行中展示良好的职业素质,成为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加强对旅游沿线和景区周边群众的宣传教育,使他们继承和发扬革命老区优良传统,不断增强自豪感,展示新形象;加强对游客进行教育引导,使他们在参观游览中不仅能陶冶高尚情操,激发爱国热情,而且能提高自身道德素养,养成良好行为习惯。要加强对旅游沿线和景区的综合治理,通过严格整治,保持旅游沿线和景区的清洁卫生,杜绝非法经营,规范旅游秩序,改善参观环境,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强买强卖、坑蒙拐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杜绝“黄、赌、毒”、封建迷信活动。创建活动涉及面广、综合性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要加强协作,制定规划,完善机制,突出重点,确保红色旅游沿线和景区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为发展红色旅游营造良好氛围。红色旅游是近年来伴随着旅游热的兴起逐步开展起来的,各地发展不平衡,有的地方搞得比较早,有的地方刚刚起步,有的地方还未开展。一些干部群众对发展红色旅游的意义认识还不足,对这项活动的具体内容了解还不够,对中央的决策部署还不太熟悉,必须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人了解红色旅游,支持红色旅游,参与红色旅游。最近,中央领导同志指示,要在全社会把红色旅游品牌叫响,让全国人民在寓教于乐、寓教于游中受到实实在在的教育,让老区人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目前,按照中央领导同志的要求,中宣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加大对红色旅游的宣传推广。
各级宣传部门要把推进红色旅游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强宣传报道,为发展红色旅游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要宣传好发展红色旅游的重要意义和中央发展红色旅游的政策措施,宣传好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知识和革命前辈的英雄事迹,积极介绍红色旅游重点线路、景区景点和有关知识,及时推广各地开展红色旅游的好经验好做法,特别要注意结合建党、建国、建军等重大纪念活动以及“黄金周”等重要节假日,充分报道各地开展红色旅游的新情况,反映社会各界的建议和呼声,努力为广大群众参加红色旅游提供舆论支持和信息服务。要充分利用宣传橱窗、黑板报、灯箱等多种宣传手段,通过书写标语、张贴宣传画、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扩大红色旅游的社会影响。要结合各地实际,精心设计和组织红色旅游系列宣传推广活动,把红色旅游品牌叫响,做到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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