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部通知各地严格肥料登记制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肥料论文,制度论文,通知论文,国家农业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家农业部专门下发“关于加强肥料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严申:肥料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国家对肥料实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制度。严把登记质量关,加强市场管理,正确引导农民使用登记过的合法产品,是保证农业生产安全、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重要措施。近一段时期,一些不法厂商打着高科技产品的招牌,盗用某部门、某科研机构、某些专家、某领导人的名义,对一些未经登记的非法产品,甚至是伪科学的产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大肆宣传报道,扰乱了市场,干扰了肥料科学研究和生产应用的正常秩序,致使很多生产企业和农民上当受骗,蒙受经济损失,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为切实加强管理,整顿市场秩序,保护合法厂商和农民利益,“通知”中明确了下述四点:
一、严格登记制度,进一步规范登记行为
国务院“三定”方案明确规定,农业部负责全国肥料登记管理工作。登记工作按农业部现行的关于肥料检验登记的有关文件、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农业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肥料、农药和种子市场管理的通知》工商市字〔1993〕第373号办理。
二、统一试验标准,做好肥料田间试验工作
三、开展科普,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四、加强市场管理,不得推广未登记产品
各级农业部门在农业技术推广领域要做到“四不”:一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农业行政部门的名义,对肥料产品冠以监制、重点推广等一切带有商业性质的行为。二是农业部门不得对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进行评奖。三是农业部门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推广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四是不得强行摊派推广某些肥料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