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财政改革和财税政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财税论文,中国论文,财政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是一条“前无古人”的开拓之路,只有锐意改革、大胆创新才能到达胜利的彼岸。改革开放后,中国财政体制改革作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率先打破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相适应的统收统支体制,在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政府与国有企业的财政关系以及税收制度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特别是1992年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后,中国政府逐步明确了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制,并为此在财政收入体系、财政支出体系和财政宏观调控体系三大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全方位、根本性的改革。
一、关于财政收入管理制度改革
从1994年到2001年的8年间,我国财政收入增加了2.77倍,年均增收1505亿元,年均增长18%,是建国以来财政收入增长最快的时期,也是增长最稳定的时期。2001年财政总收入比上年增收了近3000亿元,比 1978年、1979年全国则政收入的总和还多。全国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也由1994年的11.2%提高到2001年的17.1%,与香港20世纪 90年代中期公共开支占经济的比重差不多。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不断下降的趋势转变为稳步上升的趋势。
财政收入这个增长速度,是建国以来前所未有的,非常难得。推究近年来财政收入大幅度增加的原因,除了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这个最根本的原因外,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我们大力推进了收入制度创新。1994年以来,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中国政府对财政收入体系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最主要的有以下四项:
1.财税体制改革
这次财税体制改革是从1994年开始的。是当时提出的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是财税、金融、投资、计划、外贸五大改革的中心环节。其核心是工商税制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
工商税制改革。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税收筹集收入和调控经济的职能都比较弱。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我们虽然陆续出台了一些新税种,但税制复杂、重复征税问题突出,如1994年以前实行的产品税,产品按大类确定税率,征收环节多,重复征税现象比较普遍,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和法制化的基本要求。1994年,改革工商税制首先是简化税制,税种由改革前的32个,减少到18个,其中主要税种有五个: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形成了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的多税种、多环节征收的复合税制。具体说来,这次税制改革至少有三点进步:第一取消了产品税,设立了比较规范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第二合并了国内企业的所得税,不同类型的企业实现了平等税负;第三完成了个人所得税的立法程序。中国的个人所得税作为法律,是从1994年的1月1日开始的。这次改革总的方向是中国的工商税制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更加规范、合理。规范的工商税制为实行分税制奠定了基础。
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1994年之前,我国的财政体制处于经常调整变化的状态。当然,变化有变化的道理和必要性,但说明其体制的不成熟性。无论是统收统支(就是地方的收入全部上缴中央,支出全由中央安排),还是各种包干办法,都难以保持稳定,财政收入尤其是中央财政收入增长乏力。1994年在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之间实行了分税制的重大改革,核心是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其基本内容是:按照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合理确定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并建立中央和地方两套税收征管机构;科学核定地方收支数额,逐步实行比较规范的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和健全分级预算制度,硬化各级预算约束。
1994年工商税制和分税制改革是建国以来力度最大、成效最明显、影响最深远、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财税体制改革,也是决策最科学、设计最周密、实施最顺利、运行最平稳的财税体制改革,形成了多赢的局面。
——建立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家与企业、国家与个人的利益分配关系。为微观经济运行创造了一个统一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
——稳定了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调动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建立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促进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持续大幅度增长。
2.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
1994年的财税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的成功,改革还需要继续深化。由于历史的原因,改革以后的所得税是按企业的隶属关系分别上缴,中央或地方财政改革的研究阶段也曾设想把企业所得税定为共享税。但方案设计不出来,这是因为当时国有企业改革还没有全面展开,政府机构改革还没有进行,特别是政府的职能转变尚未实现,国有企业分别由部门和地方政府主管,还没有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的情况下,实行所得税分享的难度比较大。当时为了集中精力先把分税制框架建立起来,这一问题先暂时放一放。现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按隶属关系和税目划分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弊端就凸现出来了。比如,一定程度上导致一些地方政府为追逐税收利益搞地方保护主义和重复建设,阻碍了企业的重组改制,制约了经济结构调整,不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和国有企业的竞争力,不利于平衡地区间财力差距,等等。为解决这一问题,中央政府从2002年1月1日起,打破现行按隶属关系和税目划分所得税收入的办法,实施了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
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的内容是:除少数特殊行业或企业外,将绝大部分企业所得税和全部个人所得税实行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的办法,分享范围和比例全国统一。以2001年为改革基期,中央和地方分享比例 2002年为5:5,2003年为6:4,往后根据实际收入情况另行确定。改革后中央从所得税收入增长中多分享的收入,全部用于增加对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中央财政不留一分钱。
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进展非常顺利。其意义在于:
——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避免重复建设。
——有利于税制的公平与统一。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之前,一些地区为吸引外地企业到本地落户,常常在所得税上做文章,搞税收优惠,不利于国家税收政策的统一,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引发恶性竞争,扰乱经济秩序。
——有利于加快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和民族团结。
3.税费改革
聚众人之财,必须取之有道,不能搞乱收费。从现代财政管理的一般经验看,税收是政府组织收入的主要形式和比较规范的办法。乱收费不仅增加社会负担,也挤占了税基,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为此,政府从1998年起就将税费改革作为重要的改革内容之一。我们对各种收费、基金区分不同类别和不同情况,采取了“一清、二转、三改、四留”的改革措施。
“一清”,就是根据转变政府职能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在对现行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二转”,就是按照政企分开的要求,将一些不再体现政府职能的收费从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划出,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对其依法征税。
“三改”,就是将一部分具有税收特征的收费,按照优化税制结构的要求,改为相应的税收,纳入政府税收收入体系。例如,拟将公路养路费转变为燃油税,体现“多用路,多负担;少用路,少负担”的原则。
“四留”,就是保留少量的符合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的收费,以及政府对社会实施特定管理或提供特殊服务收取的规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规范化的财政管理。
1997年以来,我们已会同有关部门累计取消1986项收费和基金项目,累计减轻社会负担1362亿元。
另外,我们在全国20个省份开展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取消了面向农民的不合理收费,规范了农村收入分配关系,试点地区农民负担平均减轻30%以上,并且带动和促进了乡村机构、农村教育体制、县乡财政体制等农村各项改革,促进了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和农村经济发展。广大农民群众非常拥护和支持农村税费改革,誉之为“德政工程”。
4.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
如果说税费改革的目的是对那些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予以清理整顿,理顺分配关系的话,那么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在收入方面则是对那些合法合理收费收入,实行收缴分离,纳入财政预算或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取消各收钱单位自行开设和管理的各类账户,改由财政部门在委托的代理银行为这些单位开设专户,对收费收入进行规范管理。 2002年,中央政府决定,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等34个中央部门进行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试点,其政府性收入有的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有的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脱钩。
这项改革在支出方面,主要对各部门的支出由财政按标准定员定额和部门的工作实际需要在预算中统一核定,不再与部门的预算外收入挂钩。目前率先进行试点的公安部等34个部门的改革进展比较顺利。“收支两条线”改革意义在于:一是可以对部门随意支配资金的行为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二是有利于部门从收收支支的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从机制和制度上保证公正执法;三是这项改革有利于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等改革的进一步推进。
上述四项收入制度改革各有侧重,相辅相成,致力构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以税收为主,少量收费为辅的规范化的公共财政收入体系。
二、关于支出管理制度改革
财政收入一分一厘都来自于纳税人,政府的责任是要对人民负责,精打细算,勤俭节约,花好每一笔钱,把钱花在刀刃上!为此,我们积极推进了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向制度创新和加强管理要效益。
自1998年起,我国政府推行的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内容有11项,概括起来可分为四类:一是基础性改革,如修订预算科目和定员定额标准等,主要是为支出改革创造基础条件;二是技术性改革,如“金财工程”,主要是通过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财政管理的现代化和信息化,为支出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技术支撑;三是机制性改革,如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体现着公共财政方向和财政管理的规范化要求,是深层次、革命性的改革,这部分改革是支出改革的核心内容;四是结构性改革,核心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解决“缺位”与“越位”的问题。这些改革各有侧重,相互促进,共同致力于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结构优化、管理科学、注重效益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
1.机制性改革
实行部门预算。这是支出改革的重要内容。过去我们的预算是按功能而不是按部门分类的,一个部门同时要分别编制多个预算,而整个部门没有一本完整预算,家底不清,不利于部门全面了解情况和统一安排使用资金,也不利于及时批复预算。另外,传统的预算编制不够具体、不细、不利于对资金使用的监管。
编制部门预算,就是将部门用各种资金安排的支出全部按规范的标准和项目纳入部门的预算之中。一个部门一本账,一目了然。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一般也都是这么做的。这样做,一是细化了预算编制,大大增强了预算的可操作性,提高了预算编制的透明度,便于全国人大和社会公众对预算的审查和监督;二是由于预算编制的细化,预算审核工作相应由事后移到了事前,大大缩短了预算批复时间,方便了预算的执行;三是各部门规费收入等都纳入到了部门预算之中,实行统一的收支预算,集中了财力,提高了资金利用效率;四是强化执行中的预算约束,有效防止挤占挪用,有利于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我们推行部门预算改革始于2000年,2002年中央部门都按照规范的标准和项目编制了部门预算。同时,地方也在加快这项改革的步伐。
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这是支出改革的重头戏。中国以往实行的是分级分散的支付制度,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财政先把资金拨到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再一级一级往下拨。这种支付办法,弊端较多:一是在途资金多,闲置资金量大;二是拨款环节多,财政资金(包括收入和支出)容易被挤占、挪用、截留;三是各部门分散开户,账户多,漏洞大,不利于监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财政部门在不改变各部门财务管理权限的情况下,将所有的政府性财政资金全部通过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支付,并规定所有的财政支出都由国库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的提供者,支付到基层用款单位。2001年我们在6个中央部门和安徽、四川等省份进行了试点。2002年在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原有试点部门改革的基础上,已在23个中央部门进行改革试点。从试点情况看,效果比较明显。一是规范了预算执行程序,方便了预算单位及时用款;二是细化了预算编制,提高了预算支出的透明度;三是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从源头防止了挤占、挪用等现象的发生;四是促进了资金合理调度,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IMF对中国政府推进这一改革给予了高度评价。
推进政府采购制度。这是支出改革的“阳光工程”。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有利于减少浪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治腐败,强化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目前,中国政府采购工作已取得很大进展。据统计,2001年政府采购金额达到600亿元,资金节约率平均在10%以上。2002年进一步扩大了政府采购范围,采购规模将达到1000亿元左右。2002年,又颁布了《采购法》,相信今后政府采购将进一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2.结构性改革
就中国而言,结构性改革的核心就是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逐步减少对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资,增加社会公共领域方面的支出。近年来,中国在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和优化改革方面迈出了比较大的步伐。主要是:
增加社会保障支出。社会保障是社会稳定器和“安全阀”,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20世纪二、三十年代已基本建立起社会保障制度,主要目的是应对当时劳资纠纷,缓和社会矛盾,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西方国家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稳定,与其建立并逐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密切相关。中国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人口多,劳动力多,在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裁减人员,实行下岗分流。为此,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已刻不容缓。经过努力,到目前为止,我们已初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形成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过程中,中国各级财政近年来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也大幅增加。2001年仅中央财政用于“两个确保”(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支出就达508亿元,是1998年的5倍多。由于政府的有力保障,目前不仅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都能够按时领取基本养老金和基本生活费,而且城镇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也能得到有效保障。
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按照国家关于调整收入分配政策的总体要求,中国政府分别在1999年7月1日、2001年1月1日及10月1日,连续三次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标准。这是建国以来工资增长速度最快、增幅最大的一个时期,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水平翻一番的目标。与此同时,国家还建立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这些政策不仅有效地改善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长期偏低的状况,更重要的是在鼓励消费,刺激内需,拉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形成了投资和消费对经济的“双拉动”态势。为了确保地方增资的按时足额兑现,中央财政负担了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执行1999年以来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所需大部或全部财政支出。2001年,中央财政用于工资性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就安排了892亿元。2002年预算安排用于工资发放的转移支付资金将达到1180亿元。
增加对教育、科技财政投入。“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只有振兴教育,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政府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近年来,国家财政用于这些方面的支出也大为增加。2001年,全国财政教育事业费支出达到2208亿元,比1990年增加5.3倍。其中,从1998年起的 5年中,中央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每年增加1个百分点,仅此一项,中央本级财政实际增加教育经费489亿元。由于国家财政的支持,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加快。与1998年相比,2001年高校在校生翻了一番。在科技投入方面,2001年财政安排科技支出583亿元,比1990年增加4.4倍。国家财政还连续大幅度地增加了自然科学基金、知识创新工程试点等方面的支出。
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投入。保持和创造一个良好的自然环境,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这是一项泽被桑梓,惠及后世的事业。 1997年江泽民主席作出“再造秀美山川”的重要批示,1998年—2001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资金427.15亿元,用于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等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这些投入的增加,对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中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作用。
三、关于财政宏观调控方式改革
改革开放之前,中国主要依靠计划实行综合平衡,财政收支依附于计划,包含于计划之中。严格地讲,那时着眼于宏观调控且具有相对独立意义的财政政策概念还没有被广泛地认知和提出。20世纪80年代,中国实际处于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双轨运行时期,市场经济虽已得到初步发展,但计划经济仍居主导地位,表现在宏观调控方式上主要以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调控的模式基本上是传统“拉闸门”模式的延续,往往出现“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一死再放”的现象。财政宏观调控还处于认识和探索阶段,在调控方式上也主要以计划和行政手段为主。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在全力推进财政收入和支出改革的同时,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时借鉴国际成功做法,实施适当的财政政策,相机进行了财政宏观调控方式的改革,特别是1993年实施的适度从紧财政政策和1998年以来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运用,成为两次成功的范例。
1.适度从紧财政政策
1993年,虽然国民经济总体发展势头较好,但由于一些部门、一些地方采取超越经济承受能力的某些急于求成的做法,导致出现了经济过热,通货膨胀严重的状况。为此,中国政府决定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当时出现的经济过热现象进行治理整顿。主要的财政和税收政策有三项:一是强化税收征管,停止一切临时性、困难性税收减免,堵住减免税的漏洞;二是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过快增长;三是限期完成国库券的发行任务。这三项改革的目的是与适度从紧货币政策相配合,抑制社会总需求,把过高的物价水平降下来。经过三年时间的努力,到1996年中国国民经济成功实现了“软着陆”:既有效地抑制了通货膨胀,挤压了过热经济的泡沫成分,又保持了经济的快速增长。1996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9.6%,物价指数比上年增长6.1%,形成了“高增长,低通胀”的良好局面。这是我们第一次主要用经济手段强化间接调控的成功尝试,不仅让我们看到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宏观调控所能发挥的重要作用,增强了改革的信心,而且积累了治理通货膨胀的经验。
2.积极财政政策
1997年7月,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又一次对中国政府驾驭宏观经济、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的能力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中国经济受到了明显的不利影响。1997年中国外贸出口增长21%。1998年8月份以后一直到年底,连续多月负增长,原计划全年增长10%,最后经过努力只增长了 0.5%,净出口对经济的拉动只有0.4%。另外,由于危机的影响,部分外资撤走、项目停建,也对经济产生了不利影响。在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下,国内经济开始出现内需不足的趋势。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自1997年 10月开始出现绝对下降,截止1998年7月,持续下降了9个月;工业品价格指数自1996年6月到1998年7月持续下降25个月之久。1998年夏天,长江、松花江发生了历史罕见的水灾,经济损失2000多亿元,当时经济形势相当严峻。
在这种形势下,中国政府作出的第一个决策就是“人民币不贬值”。实际上,中国不但坚持人民币不贬值,而且还拿出一些资金来帮助一些东南亚国家渡过难关。这在国际上树立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形象。
中国政府作出的第二个决策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即适度扩张的财政政策。积极财政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增发长期建设性国债、增加政府投资,以拉动有效需求。积极财政政策在连续五年的实践中不断成熟和完善。
1998年积极财政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向国有商业银行增发1000亿元长期建设国债,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为防范金融风险,国家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补充银行资本金;调整税收政策以支持出口、吸引外资以及减轻企业负担。增发1000亿元建设国债的提议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1998年8月份国债资金就落实到了项目,8月下旬就已经开始动工了,速度非常快。当年加上配套投资,对整个经济增长拉动了1.5个百分点,使全年经济增长达到了7.8%。效率是非常之高,日本的前财务大臣宫泽喜一就跟我说过:“只有贵国政府才能够有这样的效率。”
1999年的积极财政政策开始注重政策组合效应。当年除继续增发 1100亿元长期建设国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持传统工业的技术改造外,还调整税收政策以鼓励投资和消费,并且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提高低收入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这种组合政策,对拉动国民经济增长产生了良好的效果。当年拉动GDP增长2个百分点,全年经济增长达到了7.1%。
2000年,积极财政政策力度不减,继续发行1500亿元长期建设国债,同时进一步注重了政策组合效应的发挥。国债主要用于增加基础设施投入,支持国有企业技术改造,加大西部开发和生态环境建设投入,发展科技教育事业;停征了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取消了238项涉及交通和车辆收费项目。当年中国经济出现了重要转机。进出口上来了,消费也上来了,经济效益好转了。全年GDP达到8%的增长速度。其中,积极财政政策贡献1.7个百分点。
2001年,在世界经济形势低迷的情况下,我们继续保持了积极财政政策的必要力度。发行1000亿元基础建设国债和500亿元西部开发特种国债,主要用于在建项目和西部开发;调整税收政策,促进高科技和基础产业发展;继续在经常性预算内调整收入分配政策,两次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建立了艰苦边远地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津贴制度,实施了机关事业单位年终奖金制度;规范收费制度,取消了69项收费项目。这些政策也产生了较好的效应。2001年,在全球经济增长普遍放缓的情况下,中国经济增长达到7.3%,其中,积极财政政策贡献1.8个百分点。
2002年,我们在判断国内外经济形势后,决定继续增发1500亿元长期建设国债。前三季度的GDP增长为7.8%,宏观经济形势比我们年初预期的要好。
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有效地抵御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有力地拉动了内需,促进了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其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促进了经济结构的优化和技术升级。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过程中,我们将经济总量扩张与经济结构调整及技术改造结合起来,注重加强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截止到2001年底,累计建成公路通车里程2.55万公里,全国高速公路已达1.9万多公里,跃居世界第二位;建成铁路新线4007公里,复线1988公里,电气化里程1063公里;新建、扩建机场37个;对2400多个县进行了农网建设和改造。基础设施状况明显改善。对781个技术改造开工项目给予技改贴息,拉动社会其他方面投资达2810亿元,实施了一大批对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增加了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东北及内蒙古等国有林区的天然林保护投入,加固大江大河大湖堤防3万公里,增加行蓄洪面积近3000平方公里。建成141个污水处理项目等等。所有这些都为经济社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打下了比较扎实的基础,也将有利于我国积极应对加入WTO后带来的挑战。
——增加了就业,改善了人民生活。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测算,20世纪80年代,中国GDP每增长1%,大约可增加240万个就业岗位,90年代,GDP每增长1%,大约可增加70万个就业岗位。通过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拉动经济增长,对社会就业压力是个很大的缓解。而通过实施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减免农业税、农村税费改革以及退耕还林等政策措施,直接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等城镇低收入者的收入,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此外,生态环境和交通状况的改善,也促进了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扩大了国际影响,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首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有效地维持了人民币汇率的稳定,树立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极大地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声誉和地位。其次,中国经济的稳定增长又为顺利实现澳门回归、加入WTO、举办第八届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及相关会议、申办奥运成功等,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
——促进了财政宏观调控水平的提高。在相机实施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和积极财政政策的实践过程中,中国财政宏观调控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革,实现了由被动调控向主动调控的转变,在经济问题刚刚暴露的初期即采取措施;实现了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的转变,主要是通过预算、税收、国债投资、转移支付等一揽子财政政策工具进行间接调控,实施反经济周期调节,采用的主要是经济手段;实现了由单一调控方式向多种调控方式的转变,更加注重政策的组合效应;实现了宏观调控对象重大拓展的转变,开始注意调控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充分体现了财政宏观调控的市场意识、国际意识和开放意识。
勿庸讳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财政赤字和债务规模有所增加。2001年,中国政府中央财政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7%,债务余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6.3%。从总体上看,这个赤字水平和债务规模都仍处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也在中国当前经济实力的承受范围之内。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壮大,中国财政实力会越来越强,承受风险的能力也会越来越强,每年拿出一定的收入来偿还债务,不会对财政构成太大的负担。即使如此,我们早已未雨绸缪,非常重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一直在密切关注各项相关指标的变化,并采取了一些有利于防范财政风险的措施。如进一步完善国债市场,努力提高国债管理水平。包括合理调整国债期限结构,错开还款期限,降低筹资成本,增加国债品种,提高二级市场的流动性;建立一定规模的偿债基金,减轻以后年度还债的压力;加强对国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努力提高国债资金使用效益;改变以前多头对外的债务管理方式,逐步将外债的举借、使用和偿还实行统一管理,并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规范化管理渠道,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债券,不得为企业举债担保。对一些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潜在财政风险,也采取了相关措施,正在逐步加以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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