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信用证支付方式的利弊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王丽[1](2021)在《从一则案例看国际贸易结算方式选择和风险防范》文中指出随着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其中,但在贸易额增长的同时,国际结算的风险也无处不在。国际结算作为国际贸易最重要的一环,如何选择恰当的结算方式并防范收汇风险、避免损失成为企业日益关注的问题。本文以青岛运大贸易公司与沙特公司的纺织品出口案例,从分析各结算方式的类型和风险出发,分析了远大公司对结算方式的选择和风险规避的做法,并针对性地提出了结算方式具体的选择策略和防范措施。
陈佳恒[2](2021)在《银行信用证项下贸易融资业务风险评估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国家统计局官网显示,2020年我国货物进出口总额为321,557亿元,比2019年增加5929亿元。尽管受疫情影响,但我国的进出口总额仍保持增长态势,而信用证业务作为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融资方式,重要性与日俱增。然而,作为授信业务,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也不容小觑,主要有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等多种风险类型。如何有效防范和控制每一笔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已经成为银行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本文构建合理的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以工商银行SZ分行的调研数据为基础,选择模糊综合评判分析法对工商银行SZ分行的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对评估结果进行细致的分析研究,并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这有着极为显着的意义。本文以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为研究对象,以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风险评估为研究目标,梳理关于信用证及贸易融资风险的文献,分析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流程,并结合真实的案例,初步得到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指标。接着,通过专家打分筛选出具有研究价值的风险指标,确定了进口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出口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最后,运用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判分析法对工商银行SZ分行的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风险进行评价。本文在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研究角度方面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首先,构建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以文献综述和理论分析为依据,以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流程分析及案例分析为基础,分析得到风险指标。接着通过专家打分的方式筛选风险指标,最终构建了包含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信用证及单据风险、其他风险共五类风险的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其次,综合模糊理论以及层次分析,选用多层次评判模型研究分析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风险的评价问题。本文以模糊理论为出发点,结合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风险指标的特征,如多层次性、模糊性的特点,发挥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判法的优点,基于工商银行SZ分行的调研数据,对工商银行SZ分行的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风险进行模糊综合评判。最后,研究表明工商银行SZ分行进口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和出口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控制存在差异。工商银行SZ分行的进口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和出口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风险控制水平都介于较好和好之间,偏向好,并且进口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控制水平优于出口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控制水平。此外,研究结果表明,工商银行SZ分行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仍有待完善。本文根据实证研究的结果,提出规避信用证项贸易融资风险的信用风险防范对策、操作风险防范对策和市场风险防范对策。
苟培容[3](2019)在《国际贸易支付方式分析及选择建议》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全面兴起和高速发展,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越加灵活,目前普遍认可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有汇付、托收、信用证和国际保理等四种主要方式。本文对该四种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特点对进出口商的优势和劣势进行分析和比较,提出了根据不同的贸易对象,贸易国别的政治经济环境差别,结合不同的贸易条款和术语选择相适宜的支付方式的建议,以达到促成交易,同时降低风险、减少费用,最终实现双赢的目的。
宋宝利[4](2019)在《信用证欺诈风险防范机制研究》文中指出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作为支付方式,被广泛的使用,在保障和完成交易时,占有及其重要地位:信用证被广泛使用的原因是解决了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关于信任这个“痛点”,特别是促进全球贸易发展。信用证的出现解决了国际贸易商在交易过程中信任这个矛盾点,缓解了各方的矛盾,分担了风险。国际贸易中贸易商大部分采用通过信用证支付,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出现问题的概率也逐步增长。尤其是信用证欺诈情况时有发生,而我国针对信用证欺诈所制定的专门性法律法规较少,同时欺诈的举证责任和证据标准低,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等等原因,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国际贸易发展,动摇了我国的司法权威,对于我国建设自由民主发达的社会主义法制型国家构成了一定障碍。我国是一个国际贸易大国,贸易量在世界处于领先地位,特别是在加入亚太经合组织等国际组织之后,贸易量激增,但是相比较于信用证欺诈救济制度较为完善的国家,我国的救济制度无论是司法实践还是立法现状,都远远落后,信用证欺诈制度的不完善,对我国的金融安全构成了威胁。笔者从不同的法律角度研究信用证欺诈风险防范问题,有利于加快信用证体系的建立,加强信用证欺诈的防范措施,完善规制信用证诈骗的法律制度,保障国家与贸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罗丹[5](2017)在《信用微证的开发与应用推广》文中研究指明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外贸形势严峻,中国进出口贸易开始面临困境。大量企业开始尝试转战国内市场,随后国内市场发展迅速,国内异地结算需求、融资需求也因此开始猛增。国内贸易结算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但是显然,目前已有的国内贸易结算方式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缺陷或者使用风险,这些问题也限制了国内贸易的发展。与此同时,互联网技术正在飞速发展,并渗透式的融入人们生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信息通信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进步,实现了互联网技术与各行各业的融合发展,促进了传统行业的转型升级。互联网金融更是因此发展的如火如荼,互联网银行也在为人们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生活。与此同时,国内贸易市场越来越成熟完善,全社会信用情况越来越好。在这一大背景下,各类新兴支付结算工具也如雨后春笋般诞生。本文考虑以现有国内贸易结算方式中优势最为明显的国内信用证方式为主要参考基础,借鉴阿里巴巴的信用保障体系思路,运用互联网技术,依靠成熟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开发出一款新的便利国内中小企业交易结算的信用支付方式,本文称之为“信用微证”,并根据信用微证业务特点及需要,设计开发一个信用微证的专用平台,称之为“信用微证平台”。平台可以帮助企业办理交易的全套支付结算手续,并联系转运货物。这种方式能够以最大程度简化结算业务流程,提高效率,降低企业使用成本,在为企业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创了新的业务方式。本文设计的信用微证平台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由于人民币已经加入SDR,人民币势必会变得越来越国际化,未来该平台甚至可直接结算国际贸易中以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的业务,发展前景广阔。本文从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汇付等现有国内结算方式说起,比对各种交易方式的优缺点,得出需要设计开发一种新的结算方式的结论;然后本文分析了开发新结算方式所需的技术基础,构想搭建一个平台并设计出平台结算的流程以及模拟平台运行的过程;最后,文章分析了要应用这个平台所需的政策环境,推广该平台的策略等。
李霞[6](2015)在《信用证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利弊分析及防范措施》文中研究指明通过对信用证支付方式利弊的分析,加强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提高安全收汇和确保顺利收货。
张亮[7](2015)在《独立担保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独立担保作为一项国际通行的担保制度,一方面,其相较于传统的物的担保和从属性保证具有诸多优势,因而其从诞生之日起就受到了广大商事主体的欢迎,但另一方面独立担保的制度缺陷所带来的受益人欺诈问题又使得各国国内法以及国际惯例和国际公约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对其保持相对审慎的态度。不过从长期以来的国际经济贸易实践来看,独立担保总体上来说还是利大于弊的,如今独立担保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运用就是最好的例证。由于延续至今的严格的外汇管制政策及外贸管理制度影响,独立担保在我国的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与此同时,我国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司法实践等对独立担保的态度比较模糊,甚至可以说是否定其在国内的效力的。国内立法的滞后,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独立担保在我国的发展,使得独立担保难以更好的为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所利用。因此,如何完善我国的独立担保制度的紧迫性就更为凸显。本文通过对独立担保制度的内涵及外延、独立担保的法律关系的深层剖析以及独立担保运行制度的解构,加之对域外独立担保制度与我国现行的独立担保制度进行对比,找到了我国独立担保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而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独立担保制度的路径。全文除引言外分为五章,各章内容概括如下:第一章独立担保的内涵及外延研究一项法律制度,首要的就是明确其内涵和外延。本章作为全文的逻辑起点,分为以下四个方面:首先,对独立担保追本溯源,阐述了独立担保来源于国际商事实践,独立担保脱胎于传统的从属性保证,独立担保以私法自治原则为理论基石。其次,通过对国内外有关独立担保定义的争议的分析,界定了独立担保的概念,并从广义和狭义角度讨论了独立担保的范围,将独立担保归纳为见索即付保函和备用信用证两种表现形式,指出了二者在开立方式、生效条件、兑付方式、融资作用、单据要求、付款依据及遵循规则等方面的差异。再次,归纳了独立担保独立的法律地位和债权性、人身性、独立性、不可撤销性及相对无条件性等法律特征,指出了独立担保所具有的担保、提存融资、支付清偿、风险防范和转移分配、信用评估和见证等功能,肯定了独立担保的深层次价值:平衡利益冲突,实现公平正义;构建合理秩序,确保权益安全;节约社会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充分尊重当事人选择,保障意思自主。最后,对独立担保与传统的从属性保证、并存的债务承担、跟单信用证、流通票据等相近制度进行了比较,进一步明确了独立担保的特性。第二章独立担保法律关系的深层剖析本章首先将独立担保法律关系拆解为直接独立担保法律关系和间接独立担保法律关系,而且将直接独立担保法律关系进一步拆分为基础交易合同法律关系、委托代理法律关系和独立担保合同法律关系;其次,在前述对独立担保法律关系认知的基础之上,阐述了申请人、担保人、受益人及其他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对申请人的提供反担保义务及偿付费用义务、担保人的撤销权和代位权、担保人止付义务的性质、受益人提款权利的转让等争议较大的法律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第三章独立担保的运行制度独立担保作为国际经济贸易实践中所发展出来的一种全新的担保类型,实践规则才是其生命之所在。本章着眼于独立担保的运行制度,不仅系统阐述了独立担保从开立、交付、修改和转让、保兑、索偿到终止的整个运作流程的具体操作规范,更对不同阶段涉及到的诸如独立担保的开立与生效之区别、不相符索赔、担保人对不符点的通知和放弃、受益人提款权利转让和独立担保收益的转让内含的法理及风险、独立担保的适用法和管辖权等理论问题进行了分析。本章的重点在于对独立担保运行制度中的难点问题——受益人不当索赔的论证。笔者不仅阐释了其产生的制度根源的在于独立担保的绝对性、无条件性及单据化特征,而且将受益人不当索赔划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受益人人提呈的索赔文件不合格;第二种是虽然受益人提交了合格的索赔文件,但有证据表明存在基础合同违反公共秩序、受益人显然系欺诈性索款、滥用法律等情形。在此基础上,笔者从各国法院在对受益人欺诈性索款问题上的态度和立场、证据要求及抗辩机制、各国法院颁布禁令时的考虑因素及禁令的形式等方面,对受益人不当索赔进行了系统的论证。第四章域外独立担保制度的评价相对于国内目前乏善可陈的独立担保相关规定来看,域外的独立担保制度已经走过了一个相当长的发展阶段,其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所得到的经验教训,我国在完善独立担保制度的过程中都将可能遇到。本章主要是对《合约担保统一规则》、URDG458、URDG758、《合同担保统一规则》、UCP500、UCP600、ISP98以及《联合国独立担保和备用信用证公约》等国际惯例、国际公约及大陆法系及英美法系各国国内法的产生背景、适用对象、具体内容、具体特点、历史沿革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逐一评价其意义,一方面通过对比寻找到我国现行独立担保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域外先进立法的差距,另一方面也能使我国在引进相关制度时能做到有所取舍。第五章我国独立担保制度的完善本章作为全文的核心部分,对我国国内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等对独立担保的规定的争议进行了分析梳理,并指出了完善我国独立担保制度的必要性和具体路径,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指出了独立担保在我国的法律地位尚不明晰。这主要体现在:(1)现行的基本法律及司法解释(包括《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担保法》、《担保法解释》、《信用证纠纷若干问题规定》、《独立保函纠纷若干问题规定(征求意见稿)》等对国内独立担保基本持否定态度。在这部分中,笔者特别就《独立保函纠纷若干问题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重点论述,逐条评析了其争议点,并通过对独立担保是否适用于国内交易、独立保函的有效期、独立保函止付申请的担保、受益人欺诈时裁定止付的条件、止付裁定的复议、止付裁定的效力期限、终局判决等七个争议点的评析,归纳了该《征求意见稿》的特点,表明了笔者的态度和理由,最后指出了其存在的扩大实施独立保函欺诈的主体和止付令申请人的范围等问题;(2)对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的《暂行管理办法》、《外汇担保管理办法》、《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细则》、《对外担保管理通知》等关于对外担保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分析和评价;(3)通过对司法判例的研究,归纳出了司法实践基本上否定独立担保在国内经济活动中的有效性的态度,并提出了作者支持独立担保在国内经济活动中有效性的理由。第二,明确了完善我国独立担保制度的必要性。首先,总结了我国独立担保制度存在的缺陷:(1)现有法律及司法解释未能明确承认独立担保独立的法律地位;(2)相关行政规章及专业银行的行业规定比较零散,法律效力过低,适用范围有限;(3)对见索即付保函等问题缺乏规定,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明确;(4)对备用信用证等问题有规定但不够全面。其次,分析了完善独立担保制度的必要性,即传统的从属性保证固有的缺陷呼唤更高效、快捷的担保方式,国民经济的发展对担保方式的创新提出了现实需求,完善我国担保法律制度需要正确认知独立担保。第三,提出了完善我国独立担保制度的具体路径。首先,论证了独立担保与传统的从属性保证和谐共存的可能性,指出完善我国独立担保制度的指导思想是对原有担保法律体系加以升级和完善,使独立担保制度能与我国现有的担保法律体系框架相协调;其次,是关于独立担保的立法形式选择问题,笔者通过对独立担保专门立法说、修改《担保法》说、加入《联合国独立担保和备用信用证公约》说、制定统一的行业规范说等学说的评判,提出了对《担保法》第五条进行解释并制定相关司法解释的观点;最后,是关于完善我国独立担保制度的可操作性建议:(1)加强URDG758、ISP98、UCP600及《公约》等国际惯例和公约的推广,与国际上最新的立法潮流接轨;(2)由有权机关对《担保法》第五条的规定进行解释,明确独立担保的法律地位,并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3)敦促银行等商事交易主体进行行业规范的修改及完善,加强风险防范;(4)建立并完善我国特色的独立担保欺诈例外制度。
曲佳[8](2014)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之衔接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国际货物买卖中买卖双方分处不同国家,国际货物运输负责将货物从卖方转移至买方,是国际货物买卖的重要环节。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为中心,为保障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实现而订立的辅助合同。两种合同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这两种合同之间究竟存在怎样的联系,这种联系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以及这种联系背后的法律问题,是值得探讨的问题。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买卖合同之一方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虽然买卖合同并不影响运输合同的订立,但是如果负责安排运输的一方与承运人订立了不符合买卖合同规定条件的运输合同,那么就可能构成对买卖合同的违约。成立在后的运输合同需要与成立在前的买卖合同衔接,这样才能保证国际货物买卖的顺利进行。论文正是在这样一个基础的法律与实践背景下展开。本文选取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作为研究对象,结合最新的国际法源,包括《鹿特丹规则》、Incoterms 2010、《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从主体衔接与内容衔接两个方面,以抽象层面的理论分析以及具体层面的实践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针对两种合同的衔接问题进行系统研究。首先对两种合同的概念进行界定,对两种合同适用的国际法源进行梳理,并且对两种合同的相关特点以法律适用进行比较分析,指出两种合同在自由协商程度以及涉他性方面的差别,直接导致了两种合同在法律适用上刚性程度的差别。而后探讨两种合同衔接一般理论问题,包括含义、实质和价值,指出两种合同条款衔接的实质为两种合同关系下两种权利义务体系的统一协调,实现权利义务的合理配置以及利益与风险的平衡。结合科斯定理指出两种合同衔接的价值在于降低交易成本,实现当事人乃至整个社会利益的增加。之后探讨两种合同衔接的前提要件,指出运输安排义务归属的合意是国际贸易与海上运输衔接的起点,提单是海上运输与国际贸易衔接的工具,保险和承运人责任制度体现国际贸易与海上运输衔接的风险分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主体衔接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买卖合同的一方主体同时也是运输合同的当事人;其二,买卖合同的另一方主体是运输合同涉及的当事人。本文论述CIF买方与承运人之间的法律关系,FOB卖方与承运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重点分析作为非运输合同缔约方的第三人尤其是FOB卖方在运输领域中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包括FOB卖方法律地位的沿革、获得运输单证的权利、对运输货物的控制权,并且探讨了 CIF买方与FOB卖方在海上货物运输中作为货方对承运人的诉权。立法应当通过不断完善关于非缔约方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的规定为实践中存在的两个合同的主体衔接提供法律保障。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内容衔接,需要两个合同条款通过灵活的协调实现功能的对应和效果的契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在内容上的有效衔接,实际上是两个合同相互协调的结果。对于负责签订运输合同的一方买卖合同当事人,两个合同不相衔接的法律风险防范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结合贸易实践,详细论述了买卖合同中与运输密切相关的条款,比如价格条款、装运条款和支付条款,如何与运输合同的相关条款实现有效衔接,以减少交易成本、避免交易纠纷、促进交易实现。
吴迪希[9](2013)在《论我国出口商国际结算方式的理性选择》文中研究指明国际结算方式直接关系到出口贸易能否成交和货款的安全回收,影响出口商资金周转和融通,以及各种金融风险和费用的负担。而从当前我国出口商国际结算方式选择的现状来看,有诸多问题存在。目前出口贸易以信用证结算方式为主,出口商对国际保理和福费廷等新型国际结算方式缺乏深入认识,并且风险防范意识不够,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其原因归咎于对各种国际结算方式的特点、风险和融资等方面的利弊了解不够,无法理性地选择合适自身的国际结算方式。本文在分析了新型国际结算方式对出口商利弊的基础上,从货物供求状况、客户信用风险、财务成本高低、融资的便利程度和综合使用新旧国际结算方式等方面,提出了出口商国际结算方式的理性选择策略。
陈慧[10](2013)在《远期信用证项下的风险及其防范》文中研究指明信用证业务是国际贸易的主要支付方式之一,一直在国际结算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近些年来,在买方市场占据主要地位的背景下,多数进口商都面临着流动资金不足的情况,为了保证贸易的正常展开,远期信用证成了越来越多的贸易商的选择。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贸易支付结算业务也发展的更加多样化、弹性化。对我国的贸易商而言,远期信用证业务可以给进口商更多的时间准备货款,同时能够帮助出口商扩大在他国的市场占有率,所以其在我国的对外贸易结算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在远期信用证业务给进出口商带来很多贸易便利的同时,风险也是不容忽视的。在我国进出口企业中,相关从业人员因为缺少专业知识而做出不当行为从而使自己或他人蒙受损失的事件时有发生,加之一些不法分子处心积虑地伪造单据或者贸易背景骗取他方当事人的信任,因此远期信用证业务风险的防范还是一个严峻的课题。本文在总结了国内外学者对远期信用证所做研究的基础上,首先详细阐述了四种远期信用证的概念、特点以及进出口双方在远期信用证业务项下的利弊,并对四种远期信用证的不同点进行了归纳总结;其次,本文对远期信用证风险的概念作出了界定并分析了其特点。本文从开证行和贸易商的角度论述了远期信用证业务具体存在的风险种类,从现象到本质地分析了风险产生的原因。再次,本文从案例入手,分析了远期信用证业务在我国的使用现状,从其项下的各方当事人以及监管方的角度提出了防范远期信用证风险的措施;最后,本文对研究结论和不足做出了阐述。在本文的分析中,每一章都贯彻着UCP600给远期信用证业务带来的变化,从具体的条款到其引申出来的意义都做出了分析。本文基于UCP600规则对远期信用证项下所存在的风险作出了系统分析,从理论到实际并结合案例阐述观点。本文从贸易商到银行再到监管方等不同角度对远期信用证风险的分析及防范的研究,对进出口贸易中远期信用证项下各方当事人有效地降低风险、避免损失,推进国际结算业务的正常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关于信用证支付方式的利弊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信用证支付方式的利弊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从一则案例看国际贸易结算方式选择和风险防范(论文提纲范文)
一、案情介绍 |
二、案例分析 |
(一)结算方式的类型 |
(二)结算方式的风险 |
(三)结算方式的选择 |
1. 客户信用因素。 |
2. 成交数量因素。 |
3. 贸易术语因素。 |
三、案例启示 |
(一)组合结算方式,多措并举保安全 |
(二)协同出口信保,未雨绸缪建屏障 |
(三)匹配交易条件,协调一致避风险 |
1. 结算方式匹配贸易术语。 |
2. 结算方式匹配运输方式。 |
3. 结算方式匹配交单条件。 |
(2)银行信用证项下贸易融资业务风险评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主要内容及研究方法 |
1.2.1 主要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2.3 研究框架 |
1.3 创新与不足 |
1.3.1 可能的创新点 |
1.3.2 不足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关于信用证的研究综述 |
2.2 关于贸易融资风险的研究综述 |
2.2.1 国内研究综述 |
2.2.2 国外研究综述 |
2.3 关于风险评估方法的研究综述 |
2.4 文献评述 |
第3章 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分析 |
3.1 进口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 |
3.1.1 进口开证 |
3.1.2 进口押汇 |
3.2 出口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 |
3.2.1 打包贷款 |
3.2.2 出口押汇 |
第4章 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构建 |
4.1 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
4.2 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过程 |
4.2.1 进口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风险评估指标分析 |
4.2.2 出口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风险评估指标分析 |
4.2.3 贸易融资业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初步构建 |
4.3 风险评估指标对贸易融资业务影响程度初步筛选 |
4.4 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的确定 |
第5章 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风险评估模型构建 |
5.1 模型选择 |
5.1.1 模糊综合评判法与其他评估方法的比较 |
5.1.2 模糊综合评判法的简介 |
5.1.3 模糊综合评判法的步骤 |
5.1.4 模糊评判指标处理 |
5.1.5 多层次模糊综合评判 |
5.2 隶属度的确定 |
5.3 风险评估指标模糊综合评判 |
5.3.1 模糊综合评判法的选用 |
5.3.2 确定进口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风险评价因素集和评判集 |
5.3.3 确定出口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风险评价因素集和评判集 |
第6章 银行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风险评估实证分析 |
6.1 实证对象 |
6.1.1 实证对象选择的依据 |
6.1.2 实证对象简介 |
6.2 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 |
6.2.1 确立进口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一级评价指标权重 |
6.2.2 确立出口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一级评价指标权重 |
6.3 模糊综合评判 |
6.3.1 数据采集 |
6.3.2 建立指标因素集与评判集间的模糊关系矩阵及模糊综合评判 |
6.4 评判结果分析 |
6.4.1 一级模糊综合评判的加权平均结果及其分析 |
6.4.2 二级模糊综合评判的加权平均结果及其分析 |
第7章 主要研究结论与风险防范对策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2 信用风险防范对策 |
7.3 操作风险防范对策 |
7.4 市场风险防范对策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工商银行SZ分行调查问卷 |
附录 B 专家咨询问卷 |
致谢 |
(3)国际贸易支付方式分析及选择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一、研究背景 |
二、现行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支付比较分析 |
(一) 汇付 (Remittance) |
(二) 托收 (Collection) |
(三) 信用证 (Letter of Credit) |
(四) 国际保理 (International Factoring) |
三、结合贸易实际合理选择支付方式 |
(一) 贸易环境及贸易对象的资信情况 |
(二) 贸易术语的灵活掌握 |
(三) 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确定 |
(四) 运输方式 |
结语 |
(4)信用证欺诈风险防范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信用证与信用证欺诈的基本概述 |
(一) 信用证基本概述 |
1. 信用证的概念 |
2. 信用证的特点 |
3. 信用证的优点与缺点 |
(二) 信用证欺诈基本概述 |
1. 信用证欺诈定义与条件 |
2. 信用证欺诈的特点 |
二、信用证欺诈的风险类型与原因 |
(一) 信用证欺诈风险类型剖析 |
1. 伪造信用证或变造信用证 |
2. 信用证软条款进行欺诈 |
3. 申请人与开证行恶意串通的信用证欺诈 |
4. 受益人自谋的信用证欺诈 |
5. 申请人和受益人合谋的信用证欺诈 |
6. 受益人与船运公司恶意串通欺诈 |
(二) 信用证欺诈发生的原因 |
1. 国际贸易当事人自身保护意识较低 |
2. 国际惯例的缺陷 |
3. 信用证独立性原则 |
4. 信用证法制制度不完善 |
三、信用证风险防范机制比较 |
(一) 我国防范信用证欺诈的机制 |
1. 防范手段 |
2. 防范信用证欺诈的法律规定 |
(二) 国际防范信用证欺诈的机制 |
1. 防范手段 |
2. 防范信用证欺诈的相关公约 |
四、信用证欺诈风险预防完善建议 |
(一) 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 |
(二) 丰富法律救济途径及明确举证责任 |
(三) 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
(四) 明确信用证欺诈的管辖权 |
(五) 明确实质性欺诈的具体内涵 |
(六) 应用拒付的权利 |
(七) 明确信用证诈骗与信用证欺诈的法律界定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信用微证的开发与应用推广(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思路方法及创新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点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信用证相关文献综述 |
二、其他贸易结算方式相关文献综述 |
三、互联网相关文献综述 |
第二章 国内贸易主要结算方式分析 |
第一节 传统国内贸易结算方式分析 |
一、国内信用证优势和缺陷分析 |
二、汇付的利弊分析 |
三、银行承兑汇票的优缺点分析 |
第二节 第三方支付结算分析 |
一、第三方支付的定义 |
二、第三方支付产品—以支付宝为例 |
三、第三方支付的优势与不足 |
第三节 开发新结算方式的尝试 |
一、以国内信用证为参考基础 |
二、参考阿里巴巴的信用保障体系 |
三、依托互联网金融公司建立新的结算方式 |
第三章 信用微证平台开发的可行性分析 |
第一节 互联网信息技术为搭建信用微证平台提供基础 |
一、信息通信技术为平台信息传输提供便利 |
二、互联网业务为搭建平台提供可能 |
三、大数据业务保障平台运作 |
第二节 信用微证平台的技术优势 |
一、借助互联网技术提效率降成本 |
二、运用互联网技术控制融资风险 |
第四章 信用微证业务的开发及运用 |
第一节 信用微证业务及其特点 |
一、信用微证业务 |
二、信用微证的优势及特点 |
第二节 微证平台的设计原则和思路 |
一、微证平台设计原则 |
二、微证平台设计思路 |
三、微证平台业务流程设计 |
第三节 微证平台运行模式 |
一、微证平台运作全过程 |
二、微证平台的纵向传导机制 |
第四节 大数据在平台中的运用 |
一、平台大数据信用评级 |
二、平台大数据精准定位 |
三、平台大数据供应链金融 |
第五章 信用微证的推广 |
第一节 平台推广的行业及关联方选择 |
一、平台推广的行业研究 |
二、平台关联方选择 |
第二节 信用微证推广的安全环境 |
一、平台资金安全 |
二、平台货物安全 |
三、平台单据安全 |
第三节 营造信用微证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
一、相关法律政策的保障 |
二、加强对资金的监管 |
第四节 不足之处及待进一步研究内容 |
一、不足之处 |
二、待进一步研究内容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7)独立担保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引言 |
1 独立担保的内涵及外延 |
1.1 独立担保源流探究 |
1.1.1 独立担保来源于国际商事实践 |
1.1.2 独立担保脱胎于传统从属性担保 |
1.1.3 独立担保以私法自治原则为理论基石 |
1.2 独立担保的概念解读 |
1.2.1 独立担保的定义之辨 |
1.2.2 独立担保的范围 |
1.2.3 独立担保的两种主要表现形式 |
1.2.4 独立担保的运作程序之归纳 |
1.3 独立担保的法律地位和特征探讨 |
1.3.1 独立担保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
1.3.2 独立担保的法律特征 |
1.4 独立担保的功能及价值 |
1.4.1 独立担保的功能 |
1.4.2 独立担保的深层次价值 |
1.5 独立担保与相近制度 |
1.5.1 独立担保与从属性保证 |
1.5.2 独立担保与并存的债务承担 |
1.5.3 备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 |
1.5.4 独立担保与流通票据 |
2 独立担保法律关系的深层剖析 |
2.1 独立担保法律关系的类型 |
2.1.1 直接独立担保法律关系 |
2.1.2 间接独立担保法律关系 |
2.2 申请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 |
2.2.1 申请人的一般理论 |
2.2.2 申请人的权利界定 |
2.2.3 有关申请人的义务之规定——以反担保为核心 |
2.3 担保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剖析 |
2.3.1 担保人的一般理论 |
2.3.2 担保人的权利之考察 |
2.3.3 担保人的义务——止付及通知义务之探讨 |
2.4 受益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 |
2.4.1 受益人的一般理论 |
2.4.2 受益人的权利 |
2.4.3 受益人的义务 |
2.5 其他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 |
2.5.1 间接保函下其他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 |
2.5.2 备用信用证被指定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 |
3 独立担保的运行制度 |
3.1 独立担保的开立规则考察 |
3.1.1 见索即付保函的开立规则——开立与生效之辨 |
3.1.2 备用信用证的开立规则 |
3.2 独立担保有效期内的修改和转让 |
3.2.1 实践中独立担保的修改 |
3.2.2 独立担保的转让——提款权利与收益转让之区分 |
3.3 独立担保的保兑与索偿 |
3.3.1 独立担保的保兑——以备用信用证之保兑为核心 |
3.3.2 独立担保的索偿 |
3.4 独立担保的终止 |
3.4.1 独立担保终止的一般理论 |
3.4.2 独立担保的终止原因 |
3.4.3 独立担保终止后的通知和转交义务 |
3.5 独立担保的适用法和管辖权 |
3.5.1 独立担保的适用法规则体系 |
3.5.2 独立担保的管辖权问题探讨 |
3.6 独立担保的制度缺陷及其克服 |
3.6.1 独立担保的制度缺陷 |
3.6.2 受益人欺诈性索款的认定 |
3.6.3 基于受益人欺诈性索款的抗辩机制 |
4 域外独立担保制度的评价 |
4.1 规范和调整见索即付保函的国际惯例的发展历程 |
4.1.1 国际商会《合约担保统一规则》的最早尝试 |
4.1.2 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 |
4.1.3 失败的国际商会《合同担保统一规则》 |
4.2 备用信用证规范的逐步独立和完善 |
4.2.1 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对备用证的规范 |
4.2.2 《国际备用证惯例》(ISP98)——专门的备用证国际惯例 |
4.3 《联合国独立担保和备用信用证公约》——规范独立担保的唯一国际公约 |
4.3.1 《公约》的产生背景 |
4.3.2 《公约》的适用范围——对国际承保的理解 |
4.3.3 《公约》严谨的逻辑体系和详尽的技术规范 |
4.3.4 《公约》对之前独立担保法律规定的突破及创新 |
4.3.5 《公约》的成就与不足 |
4.4 大陆法系国家独立担保制度演进 |
4.4.1 大陆法系国家独立担保制度概览 |
4.4.2 德国法:从承揽合同的意思自治到判例对独立担保的承认 |
4.4.3 法国法:通过“担保法改革”认可了独立担保的法律地位 |
4.4.4 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独立担保的立法尝试 |
4.4.5 大陆法系国家侧重于见索即付保函的独立担保制度评述 |
4.5 英美法系国家独立担保制度简述 |
4.5.1 英美法系国家独立担保制度的一般理论 |
4.5.2 英国法:判例法传统对独立担保所赋予的得天独厚的优势 |
4.5.3 美国法上成熟的备用证法律制度体系 |
4.5.4 英美法系国家独立担保制度所取得的重大成就 |
5 我国独立担保制度之检讨与完善 |
5.1 独立担保制度在我国的法律地位尚不明晰 |
5.1.1 现行基本法律及司法解释对国内独立担保基本持否定态度 |
5.1.2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仅对对外担保作出了规定 |
5.1.3 司法实践对独立担保的态度不甚明朗 |
5.2 完善我国独立担保制度的必要性 |
5.2.1 我国独立担保制度存在的缺陷 |
5.2.2 完善独立担保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
5.3 完善我国独立担保制度的具体路径 |
5.3.1 独立担保与传统的从属性保证和谐共存 |
5.3.2 独立担保的立法形式问题之选择 |
5.3.3 关于完善我国独立担保制度的可操作性建议 |
5.3.4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科研成果 |
(8)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之衔接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摘要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提出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结构 |
第1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概念界定与法律适用 |
1.1 两种合同的概念界定 |
1.1.1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内涵 |
1.1.2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确定 |
1.1.3 两种合同相关特点的比较分析 |
1.2 法律适用的不同规范 |
1.2.1 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国际法渊源 |
(1)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及适用 |
(2)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及适用 |
(3) 国际商会的Incoterms 2010及适用 |
1.2.2 规范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国际法渊源 |
(1) 《海牙规则》与《海牙—维斯比规则》及适用 |
(2) 《汉堡规则》及适用 |
(3) 《鹿特丹规则》及适用 |
1.2.3 两种合同法律适用的强制性与任意性之差别分析 |
第2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衔接的理论问题 |
2.1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衔接的含义 |
2.1.1 衔接在法律制度范畴中的含义 |
2.1.2 衔接在本论题中的含义 |
2.1.3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衔接的具体表现 |
2.2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衔接的实质 |
2.2.1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衔接的形式与实质 |
2.2.2 买卖合同中与运输相关的权利义务配置与利益风险分配 |
2.2.3 买卖合同与运输合同在权利义务配置与利益风险分配上的衔接 |
2.3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衔接的价值 |
2.3.1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衔接的基础 |
2.3.2 交易成本理论的相关内容 |
2.3.3 结合交易成本理论对买卖合同与运输合同衔接的分析 |
第3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衔接的前提要件 |
3.1 运输安排义务(权利)归属的动因与合意 |
3.1.1 运输安排义务归属的合意是国际贸易与海上运输衔接的起点 |
3.1.2 安排运输是义务也是权利 |
3.1.3 买卖双方要求安排运输的动因分析 |
3.2 提单为海上运输与国际贸易衔接的工具 |
3.2.1 提单功能与属性的异化与发展 |
3.2.2 提单在国际贸易领域的重要作用 |
3.2.3 提单成为海上运输与国际贸易衔接的工具 |
3.3 保险和承运人责任制度——国际贸易与海上运输衔接的风险分配 |
3.3.1 买卖合同中的风险分配与保险安排 |
3.3.2 承运人责任制度与运输途中风险的分配 |
第4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主体衔接 |
4.1 本章概述与范畴 |
4.2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在海上货物运输中与承运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
4.2.1 CIF买方与承运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
4.2.2 FOB卖方与承运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
4.3 FOB卖方在海上货物运输中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 |
4.3.1 FOB卖方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的法律地位沿革 |
(1) 《海牙规则》的相关规定 |
(2) 《汉堡规则》及我国《海商法》的相关规定 |
(3) 《鹿特丹规则》的相关规定 |
4.3.2 FOB卖方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的核心利益——运输单证的签发 |
4.3.3 FOB卖方对运输货物的控制权 |
(1) 货物买卖法下的中途停运权 |
(2) 货物运输法下的货物控制权 |
(3) 货物控制权与中途停运权的衔接、冲突与解决——以FOB卖方为视角 |
4.4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在海上货物运输中作为货方对承运人的诉权 |
4.4.1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诉权的内涵 |
4.4.2 CIF买方对承运人的诉权——兼论提单转让对托运人诉权的影响 |
4.4.3 FOB卖方对承运人之诉权问题分析及对策 |
4.5 本章结语——两种合同主体衔接的法律保障与立法建议 |
第5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内容衔接 |
5.1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条款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关联 |
5.1.1 价格条款与运输合同的关联 |
5.1.2 装运条款与运输合同的关联 |
5.1.3 支付条款与运输合同的关联 |
5.2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价格条款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衔接 |
5.2.1 FOB买方租船订舱与船货衔接问题及对策 |
5.2.2 CIF卖方租船订舱与船舶限制问题及对策 |
5.2.3 装卸费条款的衔接与安排 |
5.3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装运条款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衔接 |
5.3.1 装运期条款的衔接、问题及对策 |
5.3.2 装运港与目的港条款的衔接、问题及对策 |
5.3.3 装卸时间与滞期费条款的衔接、问题及对策 |
5.4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支付条款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衔接 |
5.4.1 信用证支付与UCP600 |
5.4.2 UCP600对提单的要求 |
5.4.3 UCP600对租船合同提单的要求 |
5.4.4 UCP600对运输单证的其他要求 |
5.4.5 运输合同与信用证支付的衔接及不符点问题 |
5.5 本章结语——两种合同内容衔接的法律风险与防范策略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致谢 |
(9)论我国出口商国际结算方式的理性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出口商国际结算方式选择的现状 |
(一) 出口贸易以信用证结算方式为主 |
(二) 对新型国际结算方式缺乏深入认识 |
(三) 国际结算方式选择中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够 |
(四) 国际结算方式选择中的融资需求旺盛 |
二、新型国际结算方式对出口商的利弊分析 |
(一) 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对出口商的利弊分析 |
(二) 国际保理和福费廷业务对出口商的利弊分析 |
三、我国出口商国际结算方式的理性选择策略 |
(一) 根据货物供求状况的不同而选择。 |
(二) 根据客户信用风险的高低而选择。 |
(三) 根据财务成本的高低而选择。 |
(四) 根据融资的便利程度而选择。 |
(五) 注重新旧国际结算方式的综合使用 |
1、传统结算方式与国际保理业务的综合使用 |
2、传统结算方式与福费廷业务的综合使用 |
四、结束语 |
(10)远期信用证项下的风险及其防范(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问题提出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之处及不足 |
1.4.1 研究的创新之处 |
1.4.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远期信用证概述 |
2.1 承兑信用证 |
2.1.1 承兑信用证的概念 |
2.1.2 承兑信用证的特点 |
2.1.3 承兑信用证项下进出口双方的利弊分析 |
2.2 延期付款信用证 |
2.2.1 延期付款信用证的概念 |
2.2.2 延期付款信用证的特点 |
2.2.3 延期付款信用证项下进出口双方的利弊分析 |
2.3 远期议付信用证 |
2.3.1 远期议付信用证的概念 |
2.3.2 远期议付信用证的特点 |
2.3.3 远期议付信用证项下进出口双方的利弊分析 |
2.4 假远期信用证 |
2.4.1 假远期信用证的概念 |
2.4.2 假远期信用证的特点 |
2.4.3 假远期信用证项下进出口双方的利弊分析 |
2.5 四种远期信用证的区别分析 |
2.6 UCP600给远期信用证业务带来的积极影响 |
第3章 远期信用证项下存在的风险及成因分析 |
3.1 远期信用证风险的界定 |
3.1.1 远期信用证风险的概念 |
3.1.2 远期信用证风险的特点 |
3.2 远期信用证项下存在的风险 |
3.2.1 进口远期信用证项下存在的风险 |
3.2.2 出口远期信用证项下存在的风险 |
3.2.3 其他风险 |
3.3 远期信用证风险的成因分析 |
3.3.1 信用证业务的运行机制蕴藏着风险 |
3.3.2 相关当事人缺乏风险意识 |
3.3.3 无有效的监管制度和内控制度是风险滋生的温床 |
3.3.4 远期信用证法律业务环境不完善 |
3.4 UCP600给远期信用证业务各方当事人带来的新挑战 |
3.4.1 开证行职能的转变 |
3.4.2 欺诈风险的最终责任人转移 |
3.4.3 审单标准的转变 |
第4章 远期信用证在我国应用的现状分析及风险防范 |
4.1 远期信用证案例分析 |
4.1.1 案例二 |
4.1.2 案例三 |
4.2 远期信用证在我国的应用现状分析 |
4.3 我国各方当事人的风险防范措施 |
4.3.1 贸易商的风险防范措施 |
4.3.2 我国国内银行的风险防范措施 |
4.3.3 监管方对远期信用证风险的防范措施 |
4.3.4 假远期信用证业务的风险防范要点 |
第5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5.1 研究结论与启示 |
5.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关于信用证支付方式的利弊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从一则案例看国际贸易结算方式选择和风险防范[J]. 王丽. 对外经贸实务, 2021(09)
- [2]银行信用证项下贸易融资业务风险评估研究[D]. 陈佳恒.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3]国际贸易支付方式分析及选择建议[J]. 苟培容. 现代营销(下旬刊), 2019(03)
- [4]信用证欺诈风险防范机制研究[D]. 宋宝利. 天津师范大学, 2019(01)
- [5]信用微证的开发与应用推广[D]. 罗丹. 深圳大学, 2017(07)
- [6]信用证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利弊分析及防范措施[J]. 李霞. 经贸实践, 2015(16)
- [7]独立担保制度研究[D]. 张亮. 武汉大学, 2015(07)
- [8]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之衔接问题研究[D]. 曲佳. 大连海事大学, 2014(04)
- [9]论我国出口商国际结算方式的理性选择[J]. 吴迪希. 中国外资, 2013(16)
- [10]远期信用证项下的风险及其防范[D]. 陈慧. 天津财经大学, 20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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