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新世纪开创上海中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继续教育新局面_幼儿园论文

面向新世纪开创上海中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继续教育新局面_幼儿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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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上海建设“一流城市、一流基础教育”的要求,上海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领导下,以邓小平同志“三个面向”的教育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积极推进中学、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上海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从1985年开始进行探索,至今已有15个年头。“七五”期间主要是进行试点研究,“八五”期间在全市范围全面推开,建立了继续教育制度。“九五”期间为适应本市继续教育的发展,提出“全面开放,按需施教,分级负责,科学管理,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使继续教育工作进入了一个深入发展的阶段。这10余年来,我们的工作积累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

1.坚持全程调研,制定和完善继续教育的政策法规。为给中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提供法规保障,早在“七五”期间,我们就进行了两次全市性的教育调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进修规定》(以下简称《进修规定》),于1989年12月,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朱镕基市长签发命令,正式颁布实施。《进修规定》明确提出教师参加进修是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每5年, 高级职务的教师应完成540学时的进修时间,其中300学时为专题研究;中、初级职务的教师应完成240学时的进修时间, 并规定了将教师参加进修与教师的职务晋升、续聘挂钩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修规定》还明确了各级政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资培训机构、基层学校各自的职责,使上海的中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轨道。“八五”期间,为了适应中学、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继续教育在全市全面推开,我们又开展了一次全市性、两次区域性的教育调查,在此基础上,制订了关于开展中学、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加强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培训教务管理、加强教师进修院校继续教育工作等一系列干部教师培训文件,使干部、教师培训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轨道。1996年,市教委在全面总结“八五”期间干部教师培训工作经验基础上,对“九五”期间的干部教师培训工作提出了“全面开放,按需施教,分级负责,科学管理,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把继续教育工作推进取了深入发展的阶段。“九五”以来,随着继续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我们又进行了3次全市性、1次区域性的教育调查。在此基础上,又制订了关于“九五”期间中小学幼儿园行政干部培训工作、中学、小学、幼儿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加强教师进修院校和中学、小学、幼儿园“自培”基地建设等一系列加强干部教师培训工作的文件,为全面完成“九五”期间中学、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继续教育任务,建设一支跨世纪的高质量的中学、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队伍提供了政策保障。

2.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干部、教师确立“终身教育”“继续教育”观念。广泛开展继续教育是社会进步、发达的标志之一。但作为一项新事物,人们对它的认识、接受,直至积极参与,需要一个不断深化的认识过程。因此,在中学、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继续教育实施过程中,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坚持不懈地对中学、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进行宣传教育,并贯穿在整个继续教育的过程中,从不间断。我们采用多种形式反复宣传继续教育的意义,启发帮助干部、教师破除一次性学历教育管用一辈子的陈旧观念,树立终身接受教育的新观念。经过不断的宣传和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教育,“终身教育”“继续教育”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形成了良好的氛围,从而提高了广大干部、教师参与继续教育的积极性,为继续教育工作的推进提供了思想保证。

3.以科研引路,推动继续教育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上海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继续教育,是一项面对12万名教师的大型教育工程。如何实施,关系到上海整个普教系统师资队伍的长远发展。因此,在实施之前与实施的全过程中,都必须周密、谨慎、科学地设计和研究。1985年,原上海市教育局师范教育处就开始探索中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继续教育,当时成立了课题组,组织各方面力量,开展“中学、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继续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整个课题研究,坚持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相结合,教科研成果的应用、推广与教育行政管理相结合,因而有力地促进了上海继续教育工作的持续深入发展。

4.根据按需施教的要求,加强继续教育课程教材建设。在继续教育课程教材建设中,我们坚持以教师发展为本,强调适应教师三个方面的需要,一是社会发展对教师成长的需求,二是基础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对教师成长的需求,三是教师自身成长发展的需求。在继续教育课程教材建设中,市教委重点抓好公共课程建设。在“八五”期间,我们重点建设了《新时期教师修养》《教育科研方法基础》《电化教学基础》《班主任工作》《中(小)学生心理研究(咨询)》5门公共课程。 “九五”期间又重点建设《教师职业道德》《素质教育理论与实践》《教育法基础》《特殊教育概论》等4门公共课程。 在组织编写教材与辅助读物的同时,组织拍摄电视片,在上海教育电视台滚动播出。市教委还重视组织开发特色课程,把基层学校的办学特色、教改成果、教育科研成果转化为课程,促进区(县)和基层学校的教改研究成果在面上推广、辐射。对于继续教育各学科教育的选修课程,由各级教师培训机构根据自身力量和优势具体负责开发、建设,市教委加强宏观管理和质量监控。

5.以提高干部、教师实施素质教育能力为重点,探索多样化的培训方式。干部、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方式不同于学历教育,我们依据成人在职进修的特点,突破传统的课堂授课培训模式,摸索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体现继续教育特点的培训方式。这些培训方式,有对教师教育行为进行临床诊断的“微格教学”和“临床诊断式”教学,有在理论学习中结合案例分析,激发教师求异思维,进行创新能力培养的“案例教学”,有辐射教育科研成果的“现场教学”,有以专题研究为主体的“探究式”教学,有指导学员组织起来共同讨论的“合作式”教学,有对骨干教师、骨干校长进行培养的“研修式”教学和“个别化指导”,有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远距离教育”等等。这些培训方式,调动学员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强调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促进培训模式由注重知识传递向能力培养转变,由教师单向传授向师生教学相长转变,有效地促进了干部、教师实施素质教育能力的提高。

6.引进竞争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其他高等学校和教育科研机构在继续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我们在总结“八五”继续教育实践经验基础上,在“九五”期间对中学、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全面开放。不仅所有干部、教师都可以打破学科界限,打破职务级别界限,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选择进修内容,而且打破了市、区(县)教师培训机构在干部、教师培训任务上的原有分工,还打破了干部、教师培训任务仅由教师培训机构承担的状况,鼓励华东师大、上海师大、上海音乐学院、上海体育学院等15所院校和上海教育科学研究院发挥自己的教育资源优势,参与中学、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这些举措,有力地促进了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其他高等院校、教育科研机构各自优势的发挥,形成了多方参与的格局和竞争合作的机制,形成了师资培训机构在继续教育中特有的功能和特色,促进了干部、教师培训质量和效益的提高。

7.按照专、兼职结合要求,加强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实践表明,符合教师职业特点和成长需求的继续教育有其独特的要求和规定,需要有一支专职教师队伍,专门从事继续教育的教学和研究。我们要求在区(县)教师培训机构工作的教师了解普教、熟悉普教、研究普教、服务普教并实行教师轮流下到基层学校指导、从教的制度,建立了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评价、聘用机制,优化了教师的知识、能力结构。市教委明确规定,区(县)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师每5年参加进修时间均不少于540学时;参加各门课程的培训,也必须经过考核,成绩合格,才能取得相应学分;参加课题研究,须有研究计划,正确运用科研方法,取得研究成果,才能取得相应学分。我们还重视建立继续教育骨干教师队伍。这支骨干教师队伍,包括继续教育学科中心组成员、各级教师培训机构中具有高级职务的教师和特级教师。经常组织他们研究继续教育的重要课题,研究学科继续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的内容、形式和策略,以学科为单位组织继续教育课程的研究、经验和教材编写,不断提高他们的教学和研究水平。要求他们在学科专业、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都能起指导作用的复合型教师。我们在充实、加强、提高继续教育专职师资队伍的同时,充分利用上海的有利条件,积极从各种类型的高等院校、教育研究机构中选聘兼职教授,努力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的继续教育兼职教师队伍。

8.各部门齐抓共管,全面加强继续教育的管理。上海中学、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继续教育,按照“分级负责,科学管理”的要求,实行各部门齐抓共管。从市教委各部门、区(县)教育局、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到基层学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市教委在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基础上,首先确定了以“依法治教,依法施训”为原则的管理目标,并以教师职务培训教学教务管理为抓手,建立学员的学籍管理、培训课程管理、培训过程管理等制度。然后,市教委又对中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继续教育各级管理机构、教师职务培训课程教材建设、各类培训对象的划分、非学历教育学分的确认、培训质量管理等方面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保证了各类培训按照管理目标有条不紊地进行。

9.加强督导、评估和检查,确保继续教育质量。“八五”期间,中学、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在本市全面推开以后,市教委始终坚持对区(县)政府、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基层学校领导在培训工作中的职责、保证培训质量的措施、教师履行培训职责等情况进行不同形式的督导、评估和检查。实践证明,加强督导、评估和检查是确保继续教育质量的重要环节。督导评估有效地调动了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各教师培训机构干部、教师的积极性,提高了干部、教师执行继续教育政策法规的自觉性,有效地促进了中学、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继续教育质量和效益的提高。

10.多方积极筹措经费,保证继续教育工作顺利开展。《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进修规定》明确规定:“市和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类教师进修院校每年可在普通教育经费以及农村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中,提取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中、小学教师的进修工作。”多年来,我们把师资培训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政府、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基层学校为落实《进修规定》,多方积极筹措经费,为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物质保障。上海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的经费投入,以政府投入为主渠道。除了对市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办学经费每年予以充分保证外,对于区(县)的师资培训工作,由市财政和市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制定经费标准,随着经济的增长和物价指数的增长而适时调查。

从“七五”“八五”到“九五”,经过市、区(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和广大干部、教师的共同努力,上海中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不断向前推进,主要取得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成果。

第一,建立了中学、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依据《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进修规定》,本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纳入了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在“八五”期间,全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完成了第一轮培训,培训完成率达99.4%,共119,339人。1995年年底和1996年8月,我们分别对申请晋升、续聘职务的教师进行逐个审查,有661人因未完成进修任务, 取消晋升职务资格,或受到了职务续聘的影响,执行、兑现了《进修规定》中有关政策,从而建立了继续教育制度。继续教育制度的建立,对“九五”干部、教师培训工作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二,形成了全员性的干部、教师培训体系。“八五”以来,为建设一支能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中学、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队伍,我们在抓好新师资源头,加强新师资职前培养,提高新师资培养质量的同时,在全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中,全面开展了教师职务培训、新教师培训、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高一层次学历培训、干部培训,以及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培训和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持证上岗培训等。在“九五”期间,我们实施了培养100名左右市级骨干教师、 1000名左右区(县)级骨干教师、10000 名左右校级骨干教师的“百千万骨干教师培养工程”。这个培养工程,实行市、区(县)、学校共同培养,层层负责,多方参与,综合发挥教育行政部门、高等院校、师资培训机构、教育科研机构的整体优势,建立了高效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体系,建立了由中学高级教师、特级教师、高等院校和教师培训机构专家、教授以及教育科研机构高级研究人员组成的高水平的导师队伍,有效地保证了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质量。

第三,建立了有特色的继续教育课程教材体系。在继续教育课程教材建设中,我们根据上海市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的需求和干部、教师自身成长的需要,建立了由教师修养、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实践与研究、专业知识与技能更新、教育科研等5 个模块构成的教师职务培训课程教材体系;建立了由政治理论、教育心理理论、学校管理理论等主干课程与学校管理专题课程、技能课程相结合的干部培训课程教材体系。“八五”期间,我们建设了干部、教师培训课程500多门, 编写了公开出版的教材90多本,内部出版的教材30多本。“九五”以来,在全市又开发了2000多门(个)干部、教师培训课程和专题,供各级各类干部、教师选修。我们还组织开发了一批特色课程,上海闸北第八中学的“成功教育”、青浦县的“数学教改实验”、静安区一师附小的“愉快教育”等教改研究成果,都已转化为培训课程在面上进行推广。在高一层次学历培训方面,我们根据专业的要求以及面向21世纪的要求,已完成了26个专业教学计划和230门课程大纲的制订、试点工作, 完成了高等师范专科小学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的教材编写。

第四,探索了研训一体化的培训模式。“八五”以来,为提高干部、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和教育创新能力,我们在全市努力探索并积极倡导研训一体化的培训模式,把教研、科研、德研与干部、教师培训进行实质性的结合或融合。在干部培训中,我们积极倡导把干部培训与学校教改相结合、培训基地与教改基地相配合,促进干部培训与干部管理水平提高相同步。在中青年骨干教师、骨干校长培养中,我们积极倡导把课程进修、课题研究与教育教学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引导、激发和培养进修学员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初步形成了自主学习、自主实践、自主发展的内部动力机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第五,构建了开放式、立体化的培训网络。在纵向,建立了从市、区(县)教师培训机构到各中学、小学、幼儿园的三级培训网络,积极发挥市、区(县)教师培训机构的主渠道作用和基层学校、自培基地的主阵地作用。“九五”以来,全市已建立了具有办学特色、取得推广价值的教改成果或教科研成果的学校自培基地81个,初步建立了基层学校自培的机制。在横向,建立了区、县教师培训机构相互协作的培训网络,各区、县教师培训机构组成东、西、南、北4个协作片, 实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师资联聘,形成合力,并将其他高校和教育科研部门的培训联入网中,形成了立体化的干部、教师培训网络。纵横交叉的培训网络,既相互竞争,又相互合作,推动了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特色和培训者的教学风格的形成,推动了培训机构对于体现自身办学特点的多种功能的研究和实践,为中学、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继续教育的开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第六,建设了一支能胜任继续教育、具有自我发展能力的师资队伍。现在,全市23个教师培训机构,共有2000多名继续教育专职教师,其中,63.6%的教师具有高级职称(1998年6月的统计)。 他们热心继续教育,熟悉继续教育,潜心研究继续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是一支不可替代的继续教育力量。经过多年来的培养,全市已形成了一支包括250 余名学科中心组成员、30余名讲师团成员在内的继续教育骨干教师队伍,其中有一部分教师已成为继续教育的专家和学科带头人。

第七,创建了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上海中学、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继续教育,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区(县)教育局对干部、教师继续教育全面负责、全过程管理,市教委进行宏观管理、政策调控、统筹协调、督导评估的管理体制。在市、区(县)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基础上,上海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从市教委各部门、区(县)教育局到基层学校,构成继续教育行政管理系统;从市、区(县)教师培训机构到基层学校继续教育专管员,构成继续教育办学管理系统。两个管理系统,在市教委的统筹协调下,依据“依法治教、依法施教”为原则的管理目标,彼此分工协作,构成了一个科学规范的继续教育管理体系。我们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各类干部、教师培训的特点,建立了相应的各种操作性强的管理规范和管理制度,凡是涉及到继续教育的有关问题,均有章可循,有案可查;我们建立了中学、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继续教育信息库,所有干部、教师参加培训都在计算机管理系统之中。目前我们已经实现了对各类干部、教师培训的全员化管理、全程化管理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保证了各类培训按照管理目标有序地进行。明年中学、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继续教育计算机管理将进入本市计算机网络系统。

第八,初步建立了继续教育的评价体系。为加强继续教育的评价工作,“九五”以来,市教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了普教系统师资培训主管部门工作评价、师资培训质量评价、师资培训课程质量评价、非学历培训优秀教学评价和师资培训机构办学条件、办学效益评估等五类八项评价方案。

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会前颁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指导思想和一系列方针、政策,同时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按照全教会和中央《决定》的精神,结合《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特别是“跨世纪园丁工程”的贯彻落实,从上海实际出发,在总结过去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以创新精神推进继续教育工作。我们要以建设适应新世纪要求、具有中国特色和上海特点的中学、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继续教育体系为目标,努力开创上海中学、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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