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归中国的历程_邓小平主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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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世纪40年代初算起,前后近60年的时间,英国不断发动侵略战争,胁迫清政府签订了《南京条约》、《北京条约》和《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割、强租了香港岛、九龙和新界,侵占了历来属于中国领土的香港地区。100多年来,中国人民一直渴望收复香港地区,不同历史时期的历届政府也曾作出过努力,然而,收复香港的历程是漫长而艰巨的。

近代以来:中国收复香港的努力

1840年英国的炮舰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从此,外国列强进来掠夺神州土地。然而,自1841年英国强占我香港岛起,中国社会各阶层的爱国群众和官员就强烈地提出了收复香港的主张。

当时林则徐已被革职但还留在广东,他对英军侵占香港非常气愤,力劝广东巡抚怡良按实情上奏朝庭。在林则徐的鼓励下,1841年2月11日,怡良向道光皇帝揭发了“琦善与之说定让给”之罪。2月21日,东莞籍士绅邓淳等在郡学召集会议,拟定呈文,结队前往督府请愿。他们还联名上书怡良,指出丢失香港的严重后患,强烈表达了“白叟黄童,群思敌忾,耕氓贩夫,共切同仇”的心情,要求“为国宣猷,为民除害”,“顺舆情以挞伐”。怡良等见到呈文后,表示“愿与该绅士同听凯歌”。这场斗争形成了人民强烈反对割让香港,要求收复失地的强大舆论,打击了琦善的卖国投降活动。1841年1月27日,道光皇帝下诏表示决心在广东和浙江把英国人“痛加剿洗”。一个月后,他命令把琦善革职锁拿,查抄家产。

1841年秋冬,当英军北上侵犯闽浙期间,参加三元里抗英斗争的水勇头人林福祥上书两广总督祁,义正辞严地宣称“夷不可信,和不足恃,香港不可不复”。他主张趁英军北上,“由香港后路,潜师袭取”。并自告奋勇地说:“祥愿自率本队,以当前锋,少有畏缩,即正军法,亦无悔焉”。

但是由于清政府腐败无能,在两次鸦片战争中都以失败割地赔款而告终。清政府不但不能“收复香港,以伸国威”,反而在列强的淫威下,妥协退让,丧失了更多的土地,先是被迫割让香港岛,继而又被迫割让九龙半岛,直至最后又被迫同意租借新界。

1919年1月,帝国主义列强为处理战后的世界问题,举行巴黎和会。中国作为战胜国也被邀请参加和会。当时中国代表团向和会提出提案,其中第三方面的内容是“取消外国在中国的一切特殊利益,包括领事裁判权、租界、租借地、势力范围等”。在“归还租借地”一项中,中国代表指出:“九龙拓界及香港附近之地面、海面于是年(1898年)六月九日租于英国,亦以九十九年为期。”“此等租借地即作如是看法,亦无继续存在之充分理由……中国政府实有不得不请各国概行舍弃者”。这表明中国政府希望能通过和会修改同列强的不平等条约,以期收回包括香港在内已丧失的主权。

但是巴黎和会一开始就成为帝国主义列强的分赃会议。当时英驻华公使朱尔典在北京草拟了使租借地“中立化”或“国际化”的计划,作为对策。英国殖民部和外交部也联合反对让出新界。巴黎和会议长以“联盟共事各国最高会议,充其量承认此项问题之重要,但不能认为在和平会议权限以内”为借口,使收回香港的努力失败。

1921年11月12日,华盛顿会议开幕。中国代表第二次强烈要求列强放弃在华租借地等特权。但遭到各国代表,尤其是英日代表的无理阻挠。在此次会议上,中英双方仅就新界问题进行了一次小小的交锋,就不了了之。这样,归还香港之事再次受挫。

1924年,孙中山先生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宣言中,再次向国人明确提出争取收回租界地等问题。

1927年,在各界人士的强烈要求下,南京国民政府向各国政府提出了“废除旧约,另订新约”的要求。中英新约谈判于1929年开始,但不久因日本入侵我东北被迫停顿下来。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同年12月25日,日军占领香港。英国为了自身的利益,同时也想在中国人民面前树立“良好”形象,以拖住日军这股祸水,被迫声明愿意同中国商讨废除不平等条约问题。中英关于放弃在华治外法权及有关特权并另订平等新约谈判于1942年10月28日在重庆举行。中方代表向英大使提出《中英新约修改草案》,要求:“英方在九龙租借地之行政与管理权,连同其官有资产与官有债务,应移交中华民国政府”。12月14日英方正式通知中方,英国政府不准备讨论九龙租借地问题。致使谈判陷于僵局。其实,当时蒋介石在香港问题上的强硬充其量只是摆摆姿态。因为对于中国来说,当务之急是联合英美早日击败日本法西斯,不愿意因香港问题影响盟国间的团结。因此国民政府终于同意将九龙租界问题与新约分开,留待战后解决。

1945年日本投降,这是收回香港的最佳时机。因此,国民党政府中的许多有识之士建议,可以在适当时机派兵直袭港九,为外交行动留一先着。为此,蒋介石准备采取两步走的办法收回香港:第一步先由中国军队接受香港日军投降;第二步同英国谈判,收回香港。但是,由于当时国民党政府奉行矛头对内、反共优先的错误政策而延误了时机。8月30日,英国海军在香港登陆。翌日,英国军政府宣告成立。9月16日,在总督府举行了香港日军受降仪式。

随后,1946年6月底,蒋介石违背中华民族的意愿,发动了反共反人民的全面内战。香港问题再次被抛到一边。

历史事实表明,“落后就要挨打”。建国前中国政府关于收回香港的多次努力的失败,说明“弱国无外交”,侵略贪婪成性的殖民主义势力绝对不可能在贫穷落后的旧中国面前放弃自己掠夺来的既得利益。以殖民掠夺起家,每年从香港攫取巨额利润的英帝国,更不可能突然改变其贪婪本性,同意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弱国的合理合法的要求,洗雪民族耻辱的重担历史地落在了中国共产党人的肩上。

新中国诞生:为和平解决香港问题奠定了基础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伴随着开国大典隆隆的礼炮声,采取什么方式解决香港问题,摆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面前。对这个问题,在人民解放军渡江前后,中共中央就已有所考虑,并作出“暂不收回,维持现状”的慎重决策。

1949年1月19日,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由周恩来起草、毛泽东修改的《关于外交工作的指示》指出:“在原则上,帝国主义在华特权必须取消。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必须实现,这种立场是坚定不移的。但是,在执行的步骤上,则应按问题的性质及情况,分别处理。凡问题对于中国人民有利而又可能解决者,应提出解决,其尚不可能解决者,则应暂缓解决。凡问题对于中国人民无害或无大害者,即使易于解决,也不必忙于去解决。凡问题尚未研究清楚或解决的时机未成熟者,更不可急于去解决。总之,在外交工作方面,我们对原则性与灵活性应掌握得很恰当,方能站稳立场,灵活机动。”[1]这个指示虽然没有直接谈到香港问题,但实际上为解决香港问题提供了指导方针,即香港问题是帝国主义在华“特权”之一,必须取消;但又属于“解决的时机尚未成熟者”,因此“不可急于去解决”。到了2月,毛泽东在向斯大林特派代表米高扬阐释新中国内外政策时,明确了中共对香港的态度:“目前,还有一半的领土尚未解放。大陆上的事情比较好办,把军队开去就行了。海岛上的事情就比较复杂,需要采取另一种灵活的方式去解决,或者采用和平过渡的方式,这就要花较多的时间了。在这种情况下,急于解决香港、澳门问题,也就没有多大意义了。相反,恐怕利用这两地的原来地位,特别是香港,对我们发展海外关系,进出口贸易更为有利些。总之,要看形势的发展再作最后决定。[2]”由此可见,中共中央关于“暂时不动香港”的战略决策已基本确立。

与此同时,中共中央还通过香港进步报纸向英国政府发出了打算长期利用香港的明确信号。1949年2月9日,香港《文汇报》在《新中国与香港》的社评中指出:“中国正在进行轰轰烈烈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这一革命迄目前为止,从没有一言一动牵涉到香港,或在理论上将香港如四大家族一样,列为清算对象……。中国人民对国内反动政权,不得已而用战争解决,至于对外关系,除积极支持国民党反动政权且始终不放手者而外,决不至无端与其引起严重的纠纷。既使有应修改调整之处,也会先就外交途径求其解决”。2月17日,香港《大公报》发表《乐观香港前途》的社评,针对英国朝野对香港前途的担忧,提出,“事实上,香港的地位并无什么危险,它的前途不如一些人所想象那么悲观”。“展望未来,香港应该与中国大陆成立良好的联系,尽量发挥其货物集散交通衔接的作用,使香港得到真正合理的繁荣”。“英国人只要懂得与全中国的人民做朋友,放大眼光与新中国交好,那就绝对乐观”。5月16日,香港《文汇报》发表题为《论中英关系与香港的前途》的社论,指出:“香港正遇着最有利的形势,新中国开始建设以后,贸易将空前高涨。香港如果在空前的好运之前,不积极对新中国采取友好措施,这将是历史的不智。”10月1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攻占广州。但是,解放军南下之师取深圳时却并未跨过深圳河。同一月,毛泽东主席致电祝贺英国方面在伦敦召开的英国中国会议,说:“中国人民欢迎中英两国人民友谊的努力。”敏感的英国政府终于觉察到了这一切。1950年1月6日,英外交大臣贝文致电周恩来外长:英国正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是“中国法律上之政府”,表示愿意同中国在平等互利及相互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建立外交关系。基于“暂时不动香港”的决策,中国接受了英国政府的建议,在与英国讨论建交问题时,不就香港问题进行交涉。

毛泽东、周恩来等第一代中央领导人作出这个决定有着深刻的战略意义。1951年春,周恩来对当时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黄作梅作香港政策指示时,曾明确指出,我们对香港的政策是东西方斗争全局的战略布署的一部分,不收回香港,维持其资本主义英国占领不变,是不能用狭隘的领土主权原则来衡量、来作决定的。我们在全国解放以前已决定不去解放香港,在长期的全球战略讲,不是软弱,不是妥协,而是一种积极主动的进攻和斗争。[3]

首先从国际方面看,“暂时不动香港”是为了打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阵营对新中国的全面封锁,并使香港成为中国通往世界的窗口和了解世界的了望站。同时,把香港留在英国手中,可以分化瓦解西方反华势力。周恩来说:“香港是大英帝国在远东政治经济势力范围的象征。在这个范围里,英国和美国存在着矛盾与斗争。因此,在对华政策上美英也有极大的分歧和矛盾。美国要蚕食英国在远东的政治经济势力范围,英国要力保大英帝国的余辉。那么保住香港,维持对中国的外交关系,就成了英国在远东的战略要点。所以,可以这样说,我们把香港留在英国人手上比收回来好,也比落入美国人之手上好。香港留在英国人的手上,我们反而主动。我们抓住了英国人的一条辫子。我们就拉住了英国,使它不能也不敢对美国的对华政策和远东战略部署跟得太紧,靠得太拢。这样我们就可以扩大和利用英美在远东问题上对华政策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香港对我们大有好处,大有用处。我们可以最大限度地开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工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支持我们的反美斗争,支持我们的国内经济建设。”[4]新中国成立后,英国政府率先承认中国的事实,即说明了这一点。

其次从国内方面来看,主要是为了充分利用香港的经济地位。一个多世纪以来,香港一直是我国货物进出口的转运港,是我国和外国之间的经济、文化、市场信息联系的桥梁。正如周恩来指出的,“香港是我们通往东南亚、亚非拉和西方世界的窗口。它将是我们的了望台、气象台和桥头堡。”[5]“这个地方大有可为”,“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建设,香港可以作为我们同国外进行经济联系的基地,可以通过它吸收外资,争取外汇。”[6]

由此可见,“暂时不动香港”是新中国对外整体战略中的一个重要而又特殊的组成部分。

1957年,毛泽东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出发,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他的思想反映在周恩来代表党中央于1957年4月28日在上海工商界人士座谈会上《关于香港问题》的讲话中。周恩来指出:“香港是纯粹的资本主义市场,不能社会主义化。对香港的政策同内地是不一样的,如果照抄,结果一定搞不好。香港要完全按资本主义制度办事,才能存在和发展,这对我们是有利的。我们要进行社会主义建设,香港可作为我们同国外进行经济联系的基地,可以通过它吸收外资,争取外汇。香港的企业家是我们的朋友,过去我们同民族资产阶级合作过,将来同香港的企业家还是可以合作的。港澳同胞不要担心前途。”[7]这一主张实际上包括了我国对香港政策的三项基本原则:第一,香港不同于大陆,要按资本主义办事。这一原则确定了我党关于香港保持资本主义长期不变的方针。第二,香港可以作为我国同国外进行经济联系的基地,通过它吸收外资,争取外汇。这一原则确定了我党关于一定要保持香港的国际金融、贸易中心的地位,保持它的繁荣和稳定的方针。第三,我们把香港的企业家当作朋友,要同他们合作,而这一合作是有前途的。这一原则实际上确定了团结包括香港资产阶级在内的广大香港人,实行长期合作的方针。这也为后来的港人治港政策打下了基础。1959年,毛泽东针对党内少数人的急躁情绪,提出:“香港还是暂时不收回为好,我们不急,目前对我还有用处。[8]”同年,英国元帅蒙哥马利访问中国,毛泽东又对他说,我们现在不谈香港问题。言下之意是应该保持香港的现状。[9]

进入60年代,国际形势发生的重大变化对中共中央关于香港问题的既定方针产生很大干扰,但中共始终坚持既定方针不变。1960年,中共中央在总结了过去10年对港澳工作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针。1963年初,美国共产党发表声明,就中共的港澳政策提出非难,指责中国“竟然容许殖民地存在”。对此中共于3月8日首次公开声明,“香港,澳门这类问题,属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帝国主义强加于中国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问题”;对于这类问题,“我们一贯主张,在条件成熟的时候,经过谈判和平解决,在未解决以前维持现状”,“中国人民并不需要在香港、澳门问题上显示武力,来证明自己反对帝国主义的勇气和坚定性”[10]。随着中苏关系恶化,苏联也公然嘲弄中国的港澳政策。他们指责中国不但未能把英国人赶出香港,而且还在香港与英、美资本合作,共同剥削劳动人民。1964年9月,在莫斯科召开的世界青年论坛大会上通过了一项决议,主要就是要在亚洲扫除包括香港和澳门在内的殖民地的存在,故意使中国代表难堪。中国代表对此居心不良的决议断然拒绝。9月25日,新华社发表评论,批评苏联干涉中国内政,侵犯了中国主权。[11]

与此同时,为了真正做到维持香港现状且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中共中央一方面规定了对香港实行有别于内地的特殊政策,另一方面以优惠价格大量供应必需成品等。既使在60年代初中国经济困难时期,这种供应也源源不断。周恩来为此曾多次指示:“各地凡是有可能,对港澳的供应都要负担一些,不能后退。这个阵地越搞越重要,对港澳供应确实是一项政治任务”[12]。比如对香港供水问题,1963年12月周恩来曾特别指示:“向港澳供水问题与政治谈判要分开。供水谈判,可以单独进行”;“供水工程,由我们国家举办,应当列入国家计划”[13]等六个要点。在周恩来的直接指导下,1965年春天,一项大大缓解香港地区长期缺少饮用水的石马河供水工程竣工,质优价廉的淡水源源不断地流向香港。其他商品都是以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向香港供应的。70年代初向香港提供的食品价格平均较国际市场价格低50%以上,原料低约30%,服装低约25%。这些对香港的繁荣稳定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这一史无前例的政治运动随即波及香港。中共中央关于香港问题的既定方针也受到很大冲击。1967年6月3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除了一些严厉措辞外,还有一句令港英政府胆战心惊的话:“香港的爱国者要组织起来,准备伟大祖国一旦发出号召,粉碎英帝国主义的统治。”8月21日,北京举行群众大会,有人喊出了“收回香港”的口号。8月22日,狂热的红卫兵放火焚毁了英国驻华代办处。中英关系降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低点。但是既使在这种狂热的岁月里,毛泽东、周恩来在香港问题上仍然是很理智、很冷静的。1966年10月,周恩来针对“文化大革命”波及香港问题指出,在香港搞文化大革命并不意味着要解放香港,香港搞文化大革命必须是和平的。对于香港的抗议示威活动,周恩来坚决主张予以限制。当时有人提出运送400名训练有素的红卫兵到香港开展活动,被周恩来坚决拒绝。周恩来的这些作法与毛泽东的态度是一致的。1967年9月初,毛泽东下令禁止暴力斗争,香港的左翼势力接到国内指示,便鸣金收兵,香港反英活动明显减少。年底,香港事态基本恢复正常。此间,由内地供港的水、食物、原料等从未中断过。

中共第一代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等作出“暂不收回,维持现状”的决策和对香港采取“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针,并不意味着中国承认英国占领香港及其所依据的三个不平等条约。中国政府对香港问题的原则立场是非常明确的:香港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不受过去清政府与英国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的约束,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将恢复行使对整个香港地区的主权。进入70年代,随着中国国际环境的改善和国际地位的提高,加之香港新界“租约”(即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期满的日趋临近,中国领导人在继续坚持对香港问题的既定方针的同时,开始明确提出解决香港主权问题。当时,联合国把香港、澳门列入反殖民宣言所适用的殖民地地区名单中。这样,香港澳门就有可能在国际干预下,或走向独立,或“国际共管”。1972年3月8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黄华致函联合国非殖民地化特别委员会主席,指出:“香港、澳门是被英国和葡萄牙当局占领的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解决香港、澳门问题完全是属于中国主权范围内的问题,根本不属于通常所谓‘殖民化’范畴。因此,不应列入反殖民宣言中适用的殖民地地区的名单之内”[14]。同年11月8日,第27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批准非殖民化委员会报告,确认中国对香港、澳门的立场和要求,排除了其他国家(包括联合国)参与解决香港问题的可能性,避免了香港问题复杂化。

1972年10月,周恩来在会见英国客人路易斯·海伦时指出:“香港的未来一定要确定。租约届满时,中英双方必须进行谈判。现在两国存在着正常的外交关系,英国自然应当在适当的时候参加谈判。从中国拿走的领土必须归还,……中国的政府是不会在这些事情上仓促行事”[15]。1974年5月25日,毛泽东和周恩来会见在北京访问的英国保守党领袖希思时,一方面表示:香港作为英国管理下的亚洲贸易及金融中心,其地位是安全的,至少目前如此。另一方面又表示,香港在1997年应该有一个平稳的交接。当时邓小平也在场。当天晚上,邓小平在欢迎希思的宴会上发表讲话,代表中国政府声明:香港问题作为中英之间的历史遗留问题将“在适当时候予以解决”。这一年,已经病重的周恩来还再次重申对香港要采取特殊政策,指出香港在收回之后,可以在一定时期实行资本主义。这样,中共领导人不仅明确了收回香港的时间表和通过谈判解决香港问题的方式,而且还提出了保留香港资本主义制度不变的设想,成为“一国两制”方针的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

三中全会:正式启动香港回归工程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标志着建国以来历史的伟大转折。经过这次全会,邓小平成为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邓小平根据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从国家民族利益高度出发,及时作出了1997年收回香港主权的决定。从1978年下半年开始,他在以毛泽东、周恩来为代表的我党第一代领导人关于解决香港问题思路的基础上,提出了以“一国两制”构想解决台湾、香港和澳门问题,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的新思路。与此同时,在邓小平亲自指示和关注之下,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港澳小组,并下设处理港澳事务的办事机构——港澳办公室,协助中央处理港澳事务。

此时,英国方面鉴于1997年日近,新界租约很快就要期满,不断前来试探中国政府对于解决香港问题的方针和态度,并流露出愿与中国方面就解决“新界”问题进行谈判的意愿。1979年3月,港督麦理浩应中国外贸部的邀请访问北京,中英双方为解决香港问题的高层接触正式开始。当时邓小平接见了他。麦理浩首先向邓小平试探中国政府在香港问题上的意图。邓小平对麦理浩讲:“我们把香港作为一个特殊地区、特殊问题来处理。到了1997年,无论香港问题如何解决,它的特殊地位都可以得到保证。说清楚一点,就是在本世纪和下世纪初相当长的时期内,香港还可以搞它的资本主义,我们搞我们的社会主义,因此,请投资者放心”。这是邓小平首次对香港“九七”前途发表意见。可以说当时邓小平已经比较清晰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基本思路。邓小平的谈话,在香港社会、英国社会及至整个国际社会都引起强烈反响。

与此同时,中国政府向港英方面反复强调将重视他们的经济利益。1979年3月,英国工业大臣埃理克·瓦利一行访问中国,两国政府签订了一项长期经济合作协定。标志着中英两国的经济合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同年10月中国总理访问英国,这是中国首脑首次访问英国。他在出访期间再一次表示保护外国在香港的投资。

进入80年代,邓小平“一国两制”的思想日臻成熟。1981年4月,英国外交大臣卡林顿访问北京,邓小平对他说:如果香港将来的地位发生变化的话,外国投资者的利益将不会受到损害。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代表中国发表了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政策。邓小平在接见一位海外客人时讲,这九条方针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1982年4月6日,邓小平在会见英国前首相希思时重申统一台湾的九条方针同样也适用于香港。1982年6月,邓小平会见香港知名人士费彝民、王宽成等,首次谈到处理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和原则:(一)一定要在1997年收回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不能再晚;(二)在恢复行使主权的前提下,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即“收回主权、保持繁荣、制度不变、港人治港”的十六字方针。这样,中英谈判解决香港问题的时机已经成熟。中国政府正式向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发出访华邀请。

1982年9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应邀访华。邓小平在会见撒切尔夫人时向她阐述了中国解决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邓小平说,如果中国在1997年还不把香港收回,任何一个中国政府和领导人都不能向中国人民交代,甚至也不能向世界人民交代。那就意味着中国政府是清政府,中国领导人是李鸿章!但是,英国人并不想把香港归还中国。撒切尔夫人坚持三个不平等条约的有效性,并想用所谓治权换主权,就是说名义上主权交还给中国,但是要英国人继续管理。她说,如果中国方面要把香港收回,由中国人来管,香港将会面临灾难性的后果。邓小平立刻予以严正驳斥。他指出:“我们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是明确的,这里主要有三个问题。一个是主权问题;再一个问题,是1997年中国采取什么方针来管理香港,继续保持香港繁荣;第三个问题,是中国和英国两国政府要妥善商谈如何使香港从现在到1997年的十五年不出现大的波动”。邓小平指出:“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1997年中国将收回香港”;“中国要收回的不仅是新界,而且包括香港岛、九龙”。“我相信我们会制定出收回香港后应该实行的、能为各方面所接受的政策。”“香港现行的政治、经济制度,甚至大部分法律都可以保留,当然,有些要加以改革,香港仍将实行资本主义,现行的许多适合的制度要保持。”他特别提醒撒切尔夫人:“我们还考虑了我们不愿意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在十五年的过渡时期内香港发生严重的波动,怎么办?那时,中国政府将被迫不得不对收回的时间和方式另作考虑。”[16]邓小平的这个讲话,旗帜鲜明地表达了中国政府解决香港问题的决心和立场,彻底打破了英国人不切实际的幻想,为中英谈判指明了方向。双方同意通过外交途径继续进行商谈。

从1982年至1984年,中英两国政府就如何解决香港前途问题进行了两年、22轮慎重而艰苦的谈判。22个回合的较量波澜迭起。中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坚持立场,针锋相对,毫不相让。虽然谈判中英方仍然强调“三个不平等条约有效论”和“主权换治权”,但中国政府声明绝不是收回一个名义上的空洞主权。中国政府按照“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原则和斗争策略,克服了重重阻力,解决了一个个棘手难题,使这场“举世瞩目”的外交大战取得了辉煌的胜利,英国政府最后终于接受了“一国两制”的构想。1984年12月,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在北京正式签署。联合声明向全世界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英国政府在这一天将香港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1985年5月,中英双方在北京互换经两国政府首脑签署并经双方按各自法律程序批准的联合声明批准书,联合声明自即日起生效。一个搁置了一个半世纪之久的历史遗留问题终于得以圆满解决。1984年10月,22轮外交谈判刚刚告一段落,邓小平与党内老同志一起回顾了这场“特殊的战斗”,说:“香港问题为什么能够谈成呢?并不是我们参加谈判的人有特殊的本领,主要是我们这个国家这几年发展起来了,是个兴旺发达的国家,有力量的国家,而且是值得信任的国家。……当然,香港问题能够解决好,还是由于‘一国两制’的根本方针或者说战略搞对了,也是中英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17]”

此后的十多年来,中国政府为香港回归祖国做了大量工作。1985年4月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中英联合声明。为了确保九七年之后香港的繁荣与稳定,在全国人大审议批准中英联合声明的同时,起草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工作也立即展开,目的是把“一国两制”的构想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在基本法的起草过程中,邓小平倾注了很大的心血。他多次会见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对基本法的原则和意义作了精辟的解释。他说:制定“一国两制”的政策没点勇气是不行的,这个勇气来自人民的拥护,人民拥护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领导,没有中国共产党,没有中国的社会主义,谁能够制定这样的政策?1990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并决定于1997年7月1日起实施。1993年7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授权通过了关于成立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的决定。7月中旬,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委会首次全会在北京举行。江泽民总书记在接见全体委员时,勉励他们以“一国两制”总方针为指导,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为依据,以确保平稳过渡和政权顺利交接,保持香港长期稳定繁荣为目标,团结和依靠广大香港同胞,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预委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在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准备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1996年1月1日,全国人大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成立,负责筹备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关事宜。1996年底,在香港历史上第一次由港人自己选举产生了行政长官人选董建华,随后国务院依法任命其为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与此同时,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也已通过选举宣告成立。

香港特区第一位行政长官的产生和香港特区临时立法会的产生,标志着香港民主发展的新纪元。这是“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重要体现,预示着香港“过渡时期”既将结束,从而揭开它的未来的新篇章。

注释:

[1]《中共中央文件集》第14集,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第514页。

[2]《在巨人身边:师哲回忆录》,中央文献出版社,第380页。

[3][4][5]《香港经济时报》1993年7月2日第10版:金尧如《保持香港现状和地位——毛主席和周总理的战略思想》。

[6][7]《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第353—355页。

[8][9]《20世纪的香港》,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12月第1版,第245页。

[10]《人民日报》社论,1963年3月8日。

[11]奇云·灵尔(Kevin Lande)《主权与现状:中国对香港政策的历史根源》(英文版),第65—66页。

[12]马洪《怎样利用香港经济为加速我国四个现代化》,见《经济研究参考资料》,第16页。

[13]《告别港英》,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第1版,第55页。

[14]《香港问题文件选辑》,1985年,人民出版社,第17页。

[15]《泰旺日报》(The Times),1972年10月23日。

[16][17]《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2—15、84—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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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回归中国的历程_邓小平主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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