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利工程工期延长索赔的探索论文_张娟

关于水利工程工期延长索赔的探索论文_张娟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陕西西安 710016

摘要:由于水利土建工程建设的周期长、受自然条件等外界因素的影响较大,工程情况比较复杂,因此,会导致承包商在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的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在合同工期内无法完成施工任务的情况,承包商会通过工期和费用索赔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一般来说,工 程延长就会造成项目运行成本增加,就是所说的增加费用,因此,只要不在关键线路上的施工项目,承包商可自行消化工期,只补偿费用。反之, 如工期延长发生在关键线路上的施工项目,势必会导致工程延长和费用增加同时产生,对承包商来说这点就非常重要。新疆大西沟水库工程工程 延期造成的成本增加的费用计算,为水利工程工期延长的索赔计算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工期;延长;费用;增加

一、索赔工作的基础条件

1、承包人要严格履行合同。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监理、设计和 承包人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权利、义务、责任等方面的关系。

2、索赔工作要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有理有据,以理服人,有则有, 无则无,不搞恶意索赔。

3、要有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要懂施工技术,对 合同条款有详实的认知和理解,要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能力。

4、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效性做好文件的报送。要按照合同约 定及时报送相关文件,例如:测量数据、进度计划、施工方案、变更 意向书、现场签证单,以及一旦发生索赔事项,及时上报索赔意向书 和索赔报告等。

5、做好原始记录的管理。建立施工过程记录体系,做好原始记 录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6、做好项目的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管理。

二、案例分析

新疆乌鲁木齐河大西沟水库大坝及溢洪道工程位于乌鲁木齐河主干大西沟出山口处,距乌鲁木齐市 68km,是一座以防洪为主的水利枢纽工程。

大坝采用粘土心墙坝,上游围堰与坝体结合,成为坝体的一部分。 坝体建基面高程为 1899.20m,坝顶高程为 1989.20m,最大坝高 90m, 防浪墙顶高程为 1990.40m,坝顶宽度 10.0m,长度 425.603m,上游坡比为 1:2.5,下游坡比为 1:2.25。粘土心墙设计为正心墙,心墙顶高程为 1987.4m,宽 5m,最大坝高处心墙底宽 57.32m,属较厚心墙,心墙上下游坡比为 1:0.3。

溢洪道由进口引渠段、控制段、泄槽段、挑流消能段组成,底宽10m,采用宽顶堰形式,堰顶高程1972m,高0.5m,有闸门控制的溢洪道。总长 459.069m,其中进口引渠段长 185.167m,控制段长 28m,泄槽缓坡段长 110.76m,坡度 4%,陡坡段长 70.653m,坡度 50%,两段由长20.672m 的抛物线连接段连接,挑流消能段长 43.817m。

三、工期延长的原因

2010 年 4 月 7 日大坝基础开挖至设计建基面后,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技术要求和参数,严格按照灌浆规范进行多次现场灌浆试验,经过 3 各多月的现场灌浆工艺、方法、浆材配比和孔排距调整试验,但试验结果无法达到设计指标。

为了解决大坝基础灌浆问题,业主高度重视,先后七次邀请新疆和全国在设计、科研灌浆方面的专家现场研究处理方案,从施工工艺、 施工方法、灌浆钻孔机具、灌浆材料等一一进行试验。针对镶嵌碎裂 结构、裂隙发育的地质条件,采用添加膨润土的混合浆液灌浆和硅溶 胶化学灌浆相结合的方案,在孔排距为 1m×1m(原设计 2m×2m)的情况下,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大坝坝基的基础处理从 2010 年 4 月 7 日

开始至 2011 年 11 月 27 日结束,从灌浆试验到河床段基础补充处理方案实施完工,历时近两年时间。大坝基础灌浆属于本工程的关键线路, 因此,工程总工期延长两年。

四、工期索赔

承包人提出工期索赔的目的一般有两个:一是免去或推卸自己对已产生的工期延长的合同责任,使自己不支付或尽可能不支付工期延长的违约罚款;二是进行因工期延长造成成本增加费用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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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经产生的工期延长,一是采取赶工措施,弥补已经损失的工期,二是不采取赶工措施,工程按照原定方案和计划实施,将合同工 期顺延。大西沟水库工程的工期索赔发包人已经认可,双方签订了工 期延长补充协议,同意将合同总工期延长两年。

五、工期延长的费用计算

如果工期延误的责任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并且发包人已经认可了

工期索赔,承包人可以提出:

(1)赶工费,即采取赶工措施而增加的费用。

(2)因工期延长造成施工成本增加的费用。

按照新疆大西沟水库的实际情况,承包人进行了工期索赔和工期延长造成成本增加的费用索赔。根据合同 23.1 条、11.3(1)(2)(7)

条和增加条款的第 2 条的约定,以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工期延长可以索赔的费用包括:措施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其他摊销费、施工管理费、税金、财务费用和利润。

5.1措施费:结合合同措施费用的具体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5.2人工费: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由于水 利相关部委未发布相应的调整文件或者指导意见,可以参照其他类型 工程(如:公路、建筑等)文件进行计算。价格基期按照投标前一个 月当地发布的信息价格,与工期延长期间当地发布的信息价格,计算 上涨幅度,将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人工数量进行剥离,计算具体的成 本增加费用。

5.3材料费:工程延误导致材料价格上涨和材料超期储存的费用, 按照实际费用法进行计算。

5.4机械费:工程延误导致机械使用成本增加或租赁上涨费用,包 括:机械闲置费、机械使用增加费、机械作业效率降低带来的损失费 等按照实际费用法进行计算。

5.5其他摊销费: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率取费计算。

5.6施工管理费:可按照现场管理费和公司管理费分别计算。 1)现场管理费:是承包人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及工期延

长期间的现场管理费。一般按照工程的现场管理费总额除以该工程直 接费总额所得出的百分比乘以索赔的直接费用,得出应索赔的现场管 理费金额。

需要说明的是,这种计算办法适用于工程完全处于停工状态下工 期延长现场管理费的计算。由于水利工程的特殊性,存在部分项目停 工,部分项目正常施工的状态还较多,这样的话,施工工效会比较低, 影响承包人的正常收益。但是完全采用这种计算方法的话,结算的数 值比较偏大,发包人会难以接受。因此,在双方谈判过程中这部分费 用可以根据实际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的结果。

2)公司管理费:工程延误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是指承包人的整 个企业的管理费,而不是现场各工程项目的管理费用,公司管理费相对 现场管理费比较固定,故国际惯例,对公司管理费索赔规定,仅局限于 工程延期和工程范围内变更是允许获得该项目索赔金额。这项费用发包 人一般都不予以认可,承包人可以作为双方谈判让步的一项内容。

5.7利息:索赔费用中的利息部分包括:拖期付款利息;工程延误导致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扣款发包人延期支付的利息;索赔款的利息。

利息的计算: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按当时的银行透支利率; 按合同双方协议的利率进行计算。

5.8利润: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规定,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可补偿工期、费用、利润。但是,按照索赔的补偿原则,索赔费用一般只补偿成本,不补偿利润,所以,此项费用双方在谈判过程中,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给予让步,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金额, 争取协商一致,使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

按照以上的内容逐项进行计算,也得到了监理单位的认可。经过 项目人员的不懈努力,大西沟水库及溢洪道工程工期延长造成成本费 用增加的索赔成功 780 万元,应属全局首例。

六、结语

索赔工作是一项十分细致、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从事此项工 作的人员不仅要懂工程技术、施工工序还要有足够的耐心和全面的业 务技能,要有谈判的技巧、处事的应变能力、说服对方的能力等,都 是影响索赔效果的主要因素。

论文作者:张娟

论文发表刊物:《建设者》2019年2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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