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墟词中的商代汪机_国语·周语论文

殷墟卜辞所见商代的王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卜辞论文,殷墟论文,商代论文,所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商王朝的国家体制有内服与外服的区分,同西周王朝一样,内服是王畿,外服是诸侯。《诗经·商颂·玄鸟》云:“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社茫茫,古帝命成汤,肇域彼四方,奄有九有。”商王朝是天下的宗主国,代行天命,负有统治天下方国诸侯的责任,商王的王畿称为大邑商,卜辞中又称为“天邑商”,又简称为“大邑”。商人认为大邑商是天下的中心,殷墟晚期黄组卜辞中有:

《粹》907:商受〔年〕。

东土受年。

南土受年。

西土受年。

北土受年。

历组卜辞中有:

《佚》653:东方〔受禾〕。

大邑受禾。

□方受禾。

很明显,“大邑商”是确定四方方位的座标,四方以商为中心,因此又称“中商”①。卜辞中有:

《前》8.10.3:受中商年。

外服地区属于“四方”的范围。西周康王时代的《大盂鼎》铭文云:

惟殷边侯田于殷正百辟率肆(?)于酒。

《广雅·释诂》四:“边,方也。”《礼记·檀弓》上:“齐衰不以边坐。”郑注:“边,偏倚也。”边义同于偏,可见居于四方的外服诸侯都处于从属的地位,空间方位同样反映等级身份。又如《尚书·君奭》云:

天惟纯佑命,则商实百姓王人罔不秉德明恤,小臣屏侯甸点矧咸奔走。

“商实”即商室,《说文》:“室,实也。”《释名·释宫室》:“室,实也。”外服侯甸地区的诸侯是商王的小臣和屏卫,《左传·哀公十二年》云:“俾屏予一人以在位。”杜注:“屏,蔽也。”方国诸侯有如王室的屏障,环绕于内服的周围,《左传·僖公廿四年》云:“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昔武王克商,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并建母弟,以蕃屏周。”《左传·定公四年》云:“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蕃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于周为睦。”

西周时代的历史文献《尚书·酒诰》中有一段话论及商朝的国家体制,其文云:

自成汤咸至于帝乙,……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罔敢湎于酒。

王畿是天下的政治中心,也是中央政府机构的所在地。《尚书·酒诰》中所述及的内服各类人员,在殷墟卜辞中基本都可见到,说明文献记载是可信的。晚商黄组卜辞中有:

《合集》36423:□令,其唯太史寮令。

商周时期王朝政府内的“百僚”主要分属“卿史寮”与“太史寮”两大机构,西周晚期《毛公鼎》铭文云:“及兹卿史寮、太史寮于父即尹。”“卿士寮”是政权机构,负责处理日常的行政事务;“太史寮”是神权机构,掌管文化及意识形态、宗教礼仪,像卜辞中所见到的众多卜人都属“太史寮”②。

“庶尹”,卜辞中称为“多尹”,是政府各部门的官长,对于王朝政治事务有很大的影响。卜辞中有:

《合集》5611:贞王其有曰:多尹若。

《合集》5612:庚辰,贞不于多尹咎。

《合集》7894:惠多尹享。

“亚”是王室的近支贵族,《诗经·载芟》中有“侯亚”,毛传云:“亚,仲叔也。”卜辞中有:

《甲》3098:乙丑卜,在多亚。

《铁》51.3:多亚若。

“服”,《诗经·荡》:“曾是在服。”毛传:“服,服政事也。”《楚辞·离骚》云:“孰非善而可服。”王注:“服,服事也。”今按:《论语·为政》云:“有事弟子服其劳。”《诗经·载芟》中有“侯旅”,毛传云:“旅,子弟也。”因此,“服”即是“旅”,亦即《尚书·盘庚》下的“百执事”。

“宗工”,卜辞中有“多工”,例如:

《粹》1284:多工亡尤。

《粹》1271:……于多工。

《诗经·臣工》云:“嗟磋臣工。”毛传:“工,官也。”《国语·鲁语》云:“夜儆百工。”韦注:“工,官也。”又,《左传·昭公三年》:“之宗十一族。”杜注:“同祖曰宗。”《楚辞·思古》云:“宗鬼神之无次。”王注:“同姓为宗。”因此,“宗工”应是指同姓的低级官吏。

“百姓”即卜辞中的“多生”:

《甲》380:惠多生乡。

惠多子〔乡〕。

《明后》2042:□子卜,即,〔贞〕祖辛岁,惠多生□。

《明后》2046:……大庚□□,惠多生射。

《国语·楚语》下:“民之彻官百,王公之子弟之质,能言能听彻其官者,而物赐之姓,以监其官,是为百姓。”《诗经·天保》毛传:“百姓,百官族姓也。”《国语·周语》中韦昭注:“百姓,百官有世功者。”百姓主要指百官的宗族亲属,他们本来也是属于王族,《尚书·尧典》郑注:“百姓,群臣之父子兄弟”③。《礼记·郊特牲》云:“戒百姓也。”郑注:“百姓,王之亲也。”

“里居”,《逸周书·商誓》云:“及百官、里居、献民。”又云:“尔百姓里居君子。”王国维认为“居”是“君”的误字,“里君”见于西周时代的《令彝》和《史颂簋》。据殷墟卜辞的记载,商都城内有“单”,例如:

《合集》34220:岳于南单。

岳于三门。

岳于楚。

岳是祭名,由近而远卜问祭祀地点。南单在城门,此地有台,即鹿台。《水经注·淇水》云:“南单之台,盖鹿台之异名也。”三门是商都南面的城门,楚可能是山丘之名,显然已在郊外。

卜辞中关于“单”的资料还有:

《屯》4362:已卯卜,于南单立岳雨。

《合集》28115:惠东单用。

《合集》28116:……入从南单。

……从西……。

今按:单、壇古通,《左传·昭公十三年》杜注:“除地为”。《释文》:“本作壇。”《荀子·正论》云:“尧舜壇让。”杨注:“擅与禅同,亦同。”《诗经·东门之壇》序《释文》云:“壇,本作。”《周礼·地官·序官》:“廛人。”郑注:“杜子春读壇为廛。”《周礼·载师》云:“以廛里任国中之地。”郑司农注:“壇,读为廛。”

卜辞中的单应读为廛,《周礼·遂人》:“夫一廛。”郑注:“廛,城邑之居。”《荀子·王制》:“定廛宅。”杨注:“廛,谓市内百姓之居。”《周礼·地官·序官》:“廛人。”郑注:“廛,民居区域之称也。”《周礼·载师》郑注:“廛里者,若今云邑里居矣。”居住于商都城内廛里中的居民应是国人,都属于贵族统治阶层,《尚书·酒诰》中的“百姓、里居”即《尚书·君奭》中的“百姓、王人。”商代青铜器中有一些带“单”字的徽号,实际上是作器者用以标明自己的国人身份。

宾组卜辞中有:

《合集》6473:庚辰卜,争,贞爰南单。

《合集》9672:庚辰,贞羽癸未西单田,受有年,十三月。

“西单田”应是西单居民的土田,《周礼·载师》云:“以宅田、士田、贾田任近郊之地。”郑注:“士田者,士大夫之子得而耕之田也。”

商王及贵族主要居住于商都城内,城外有农田、牧场、森林、邑落、小泽等,《礼记·王制》云:“天子百里之内以供官,千里之内以为御。”《国语·周语》云:“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规方千里以为甸服,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以备百姓兆民之用,以待不庭不虞之患。”商代王畿内有畜牧业,为王室饲养牲牛,主要负责贡纳祭祀活动中所使用的牺牲,商王对此特别重视,经常前往视察,宾组卜辞中有:

《合集》11175:贞王往省牛。

《合集》11176:贞王往省牛。

贞勿往省牛。

《周礼·载师》云:“以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任远郊之地。”郑注:“官田,公家之所耕田。牛田,以养公家之牛。赏田,赏赐之田。牧田者,牧六畜之田。”卜辞中有“敦”地,是一个畜牧地点,商王曾来这里“省牛”,宾组卜辞中有:

《合集》11171:贞王勿往省牛,十三月丙寅卜,壳,贞王往省牛于敦。

《英》459:贞王往省牛于敦。

“敦”是已经开发了的地区,也有农业,宾组卜辞中有:

《合集》9537:……宾,贞乎黍于敦,宜,受……。

商人曾在这里举行祭祀活动:

《合集》13624:勿乎舞于敦。

乎舞于敦。

《尔雅·释训》:“舞号,雩也。”《说文》云:“雩,夏祭乐于赤帝,以祈甘雨也。”《周礼·司巫》云:“则师巫而舞雩也。”郑注:“雩,旱祭也。”《公羊传·桓公五年》何注:“雩,旱请雨祭名,使童男女八人舞而呼雩,故谓之雩。”

商王经常往来这一地区,卜辞中有:

《合集》7957:辛酉卜,争,贞今日王步于敦,亡害。

“敦”地范围较大,晚期商王曾来这里田猎,可能这时敦地的农田已经废弃了,晚商黄组卜辞中有:

《合集》37605:戊午,王卜,贞田敦,往来亡灾。王占曰吉。

商王属下有专门负责饲养牲畜的人员,《周礼·牛人》云:“掌养国之公牛以待国之政令,凡祭祀,共其享牛、求牛,以授职人而刍之。”《周礼·牧人》:“掌牧六牲而阜藩其物,以共祭祀之牲。”卜辞中有一种称为“刍”的人,可能就是从事畜牧生产的专职人员,《左传·昭公十三年》云:“淫刍荛者。”《释文》:“饲牲曰刍。”《周礼·充人》云:“刍之三月。”郑注:“养牛羊曰刍。”《周礼·掌客》云:“惟刍稍之。”郑注:“刍给牛羊。”《左传·襄公卅一年》杜注:“祭以刍豢为足。”《释文》:“牛羊曰刍。”

历组卜辞中有:

《合集》32010:贞于京其奠刍。

《屯》1111:己巳,贞刍在奠。

己巳,贞刍其奠于京。

是族名,可能刍人也保有自己的氏族组织。、京是地名,商王曾令人在京地进行农业生产,卜辞中有:

《合集》33209:乙丑,贞王令圣田于京。

《合集》33221:……卜,王令〔圣〕田于京。

商王的大臣曾来这里活动:

《合集》4630:丙戌卜,贞令犬延于京。

《合集》32864:……贞今日步自京。

《广雅·释诂》四:“奠,置也。”《诗经·采繁》云“于以奠之。”毛传:“奠,置也。”畜牧活动不可能长久固定在一个地点,因此商王将畜牧人员安置在新的牧场。卜辞中又有:

《合集》32183:辛巳,兹用于土。

兹用于土。

辛巳。

王畿内还有大量的公田。《国语·郑语》云:“故王者九畡之田,以食兆民,收经入,以食万官。”《国语·楚语》下云:“天子之田九畡,以食兆民,王取经入焉,以食万官。”《后汉书·礼仪志》李注引干宝云:“古之王者,贵为天子,富有四海,而必私置籍田,盖其义有三焉。一曰以奉宗庙,亲致其孝也。二曰以训百姓在勤,勤则不匮也。三曰闻之子孙,躬知稼穑之艰难无逸也。”公田即是籍田⑤。

《礼记·王制》云:“古者公田藉而不税。”殷墟卜辞中有关于“籍”的记载,宾组卜辞中有:

《合集》13505:丁酉卜,争,贞乎甫秜于,受有年。

〔丁〕酉卜,争,贞弗其受有〔年〕。

甫籍于,受年。

贞弗其受有年。

弗其受年。

受年。

弗其受。

秜,当读为艺⑥。《说文》云:“艺,种也。”《诗经·鸨羽》云:“不能艺黍稷。”郑笺:“艺,树也。”《诗经·生民》云:“艺之荏菽。”郑笺:“艺,树也。”商王对于这一地区的农业生产特别注意,屡次占卜:

《合集》900:丁酉卜,壳,贞我受甫籍在年。

三月。

丁酉卜,壳,贞我弗其受甫籍在年。二告。

……酉……宾,贞受年。

…………其受年。

《合集》9517:庚戌卜,□,贞王乎黍在,受有〔年〕。

《合集》10136:己亥卜,争,贞在田,有足雨。

商王的公田并不集中,分散在许多地区,例如卜辞中还有:

《合集》9503:……畴籍在明,受年。

……畴弗其受年。

《合集》9505:己卯卜,壳,贞籍于名,享,不

《孟子·滕文公》上云:“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助者,藉也。”《说文》云:“耤,帝耤千亩也。古者使民如借,故谓之耤”又云:“耤,商人七十而耤。耤,藉税也。”《诗经·载芟》郑笺云:“籍之为言借也,借民力治之,故谓之籍田。”文献记载助耕公田始自商人,完全合于卜辞记载。

“籍”或“助”是井田制中的税法,《孟子·滕文公》上又云:“诗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惟助为有公田。”朱熹《集传》云:“商人始为井田之制,以六百三十亩之地,画为九区,区七十亩。中为公田,其外八家各授一区,但借其力以助耕公田,而不耤税其私田。”具体情况究竟如何,由于文献缺佚,殊难断定。

从卜辞中的情况看,公田虽分布于不同地区,但在每一处公田内,可能还是比较集中的,好像不是分割开来,散布于私田中。《夏小正》记载,正月“农及雪泽,初服于公田。”《管子·乘马》云:“正月令农始作,服于公田,农耕及雪泽,耕始焉,芸卒焉。”《国语·鲁语》下记孔子云:“先王制土,籍田以力而砥其远迩。”除耕作之外,收获也要借民力完成,《周礼·匠人》郑注云:“助者,借民之力以治公田,又使收焉。”因此,公田上的劳作是农民的首要任务,如同孟子所说的“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孟子·滕文公》上)。

贵族的采地也由他人助耕,《周礼·小司徒》云:“乃经土地而井牧其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领赋,凡税之事。”郑注:“此谓造都鄙也,采地制井田,异于乡遂,重立国。”《周礼·太宰》云:“以八则治都鄙。”郑注:“都鄙,公卿大夫之采邑,王子弟所食邑,周召毛聃毕原之属在畿内者。”商代已有采邑,见于金文记载:

《小臣缶鼎》铭文:王易小臣缶禹五年,缶用乍享大子乙家尊。

《左传·襄公卅三年》:“居则具一日之积。”杜注:“积,刍米禾薪。”商王将禹地的物产赐予小臣缶,以五年为期限,到期要归还王室。《公羊传·襄公十五年》何注:“所谓采者,不得有其土地人民,采取其租税耳。”贵族也可将采地赐予下属,如同《礼记·礼运》中所说的:“大夫有采以处其子孙。”商代金文中有:

《亳鼎》铭文:“公侯易杞土、土、禾、伣禾,亳敢对公仲休,用乍尊鼎。

商代从事生产活动的主要是庶人,即卜辞中所说的“众”。宾组卜辞中有:

《合集》13505:己亥卜,丙,贞王有石,在鹿北东,作邑于止。王

有石,在鹿北东,作邑于止,作邑于鹿。

石读为庶,如拓字又作摭,跖字又作。《说文》云:“庶,屋下众也。”显然在鹿地的这些庶人都属于商王,卜辞中又称为“王众”:

《邺》3.39.10:五族戌,弗雉王众。

《邺》3.38.2:五族,其雉王众。

庶人平时从事农业生产,战时随军出征,农闲时进行军事训练。卜辞中有:

《合集》9472:令尹乍大田。

勿令尹乍大田。

《周礼·小司徒》云:“以作田役。”郑注:“作,为也。”《周礼·大司徒》云:“大军旅,大田役,以旗致万民,而治其徒庶之政令。”田役是田猎活动,实际上是一种军事演习,《周礼·大宗伯》云:“以军礼同邦国,……大田之礼,简众也。”郑注:“古者因田习兵,阅其车徒之数。”

大邑商内也应有国野之分,《孟子·滕文公》上云:“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国野的区分即是古代的乡遂制度,乡与遂的居民,身份地位不同,赋税形式也不一样。国人出军赋,野人负担农业生产上的无偿劳动。负责管理公田农作事务的官吏,文献中叫做“甸师”,《周礼·甸师》云:“掌帅其属而耕耨王藉,以时入之,以共盛。”又称为“甸人”,《左传·成公十年》:“使甸人献麦。”杜注:“甸人,主为公田者。”《周礼》中“甸师”属于“天官”,表明这一职官不属于地方行政组织。文献中又有“田畯”,《诗经·七月》云:“田畯至喜”。毛传:“田畯,田大夫也。”《尔雅·释言》:“畯,农夫也。”《释文》云:“畯,主田大夫、啬夫也。”田畯与甸师、甸人大约是同一职官,卜辞中的“小藉臣”可能即是这种人,卜辞中有:

《合集》5603:己亥卜,……萑藉……。

己亥卜,贞令吴小藉臣。

《国语·周语》云:“邦内甸服。”韦注:“甸,王田也。”《说文》云:“甸,天子五百里地。”《尚书·禹贡》云:“五百里甸服。”孔传:“规方千里之内谓之甸服,为天子服治田。”其实王畿之中王城及四郊仅占很小的面积,大部分地区属于野。卜辞中有“奠”,商王曾卜问“奠”的岁收,例如:

《合集》9768:……奠不其受年。

……我受年。王占曰:受

……惟不鲁。

……奠受年。

……其受年。

《合集》9767:贞我奠受年。

《合集》9766:……奠受年。

“奠”相当于“野”,西周金文中有:

《免簠》:“王在周令免乍司土,司奠还林眔吴眔牧。”

《师晨鼎》:“司邑人,惟小臣、善夫,守□,官犬;眔奠人、善夫、官守友。

卜辞中“奠”又根据方位划分为四个地区,例如:

《合集》32275:乙卯,贞吴以人〔于〕北奠次。

《合集》32277:师般以人于北奠次。

《合集》9768:南奠受年。

〔南〕奠不其受年。

“奠”又称为“鄙”和“示”,试参照下列卜辞:

《合集》6098:癸未卜,永,贞无咎。七日己丑微友化告曰:工方正于我奠丰。

《合集》6057:癸未卜,壳,贞旬亡咎。王占曰:有祟,其有来艰。乞至五日丁酉,允有来艰自西。者告曰:土方正于我东鄙,哉二邑。工方亦侵我西鄙田。

《合集》6057:王占曰:有祟,其有来艰。乞至七日己巳允有来艰自西。微友角告曰:工方侵我示田七十五人。

示、置古音同,《广雅·释诂》四:“奠,置也。”《左传·庄公廿六年》云:“群公子皆鄙。”杜注:“鄙,边邑也。”

《国语·齐语》云:“三其国而五其鄙。”韦注:“鄙,郊以外也。”郊外的地区即是野,《左传·僖公廿四年》云:“鄙在郑地记。”杜注:“鄙,野也。”《荀子·非相》云:“楚之孙叔敖期思之鄙人也。”杨注:“鄙人,郊野之人也。”

从上引三条卜辞可以看出边鄙地区也有许多农田与邑落,卜辞中还有:

《合集》7074:贞乎从奠取炋、、啚三邑。

取是调发的意思,可能商王因某事需要征调这三邑的民众。三邑也可能是文献中所说的“公邑”,《周礼·载师》云:“以公邑之田任甸地。”郑注:“公邑,谓六遂余地,天子使大夫治之,自此以外皆然,二百里、三百里,其大夫如州长,四百里、五百里,其大夫如县正。”

王畿内有许多大小封君,这些畿内诸侯合称“多奠”,晚期卜辞称为“多田”⑦。商王有权收回封邑,卜辞中有:

《合集》7075:庚戌卜,

亘,贞王乎取我夹在殿鄙。若于电。王占曰:……若。

庚戌卜,亘,贞王乎取我夹〔在〕殿鄙。不若〔于〕

电。〔王占曰〕:帝若。二告。

夹、介同义,《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楚介江淮。”《索隐》:“介者,夹也。”这里指王室的分枝庶族,饶宗师曾据《礼记·曾子问》指出卜辞中的多介子即诸庶子。“鄙”相当于《周礼·太宰》中所说的“都鄙”,指畿内的贵族采邑。类似情况也见于后世,如《左传·庄公十九年》记周惠王“取国之圃以为囿”,之后又“夺子禽、祝跪与詹父田。”国王收回贵族采邑要冒很大风险,失去土地的贵族可能因事作乱。因此商王这次占卜表现得特别慎重,并且借此宣称这一决定合于上帝的意志。

注释:

①《佚》348

②杨宽:《西周中央政权机构剖析》,《历史研究》1984.1。

③见《史记·五帝本纪·正义》所引。

④裘锡圭:《关于商代的宗族组织与贵族和平民两个阶级的初步研究》,《文史》第17辑。

⑤杨宽:《“籍礼”新探》,《古史新探》中华书局1965版。

⑥尼、尔音通,《周易·姤》:“系于柅。”《释文》:“柅,子夏作。”《尚书·虞书》:“格于艺祖。”马注:“艺,祢也。”参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卷十三“”字条。

⑦王贵民:《商周制度考信》135页,台湾明文书局198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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