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开启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时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法治工作的主基调,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与社会群众联系紧密,与人民利益密切相关。消防行政执法遵循的宗旨是“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消防执法灵魂。但在当下,仍然有很多消防执法工作人员忽略了这些方面的内容,本文诣在研究和解决当前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新时期的消防执法工作中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素质和工作态度,这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法治工作,建设法治政府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消防行政执法;法治;文明执法
消防行政执法工作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无论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还是私营公司、企业都在消防行政执法的管辖范围之内;公共娱乐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一系列场所的消防安全,关乎社会群众的人身、生命和财产安全。研究和解决当前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完善各项执法漏洞,对于社会的法治理念提升有很重要的意义。
一、现阶段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状况
(一)行政执法缺乏环境支持,严格执法难度大
消防的少数部门领导法治观念落后、守旧,以权越法、以言代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这些行为对社会群众的感官造成了负面影响,损害了法律的和消防部队执法工作严肃性。有些部门领导超越自己的职权随意行事,乱下指示,干扰了消防部队正常的行政执法工作。有些领导利用自己的情面为消防违法行为辩解、说好话、开脱责任,直接的行政执法人员经常因为领导的“关照”而改变自己的执法工作,造成基层执法工作被动,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积极性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二)部分消防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打铁还得自身硬”,严肃的消防行政执法工作需要一批“硬”队伍来确保严格实施,消防基层执法人员要具备防腐、拒腐的基本意识和严格执法的基本理念,只有执法队伍素质“硬”起来,才能确保严格执法、公平执法。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仍有少数执法人员滥用职权,有法不依,知法犯法,严重影响到了消防行政执法的严肃性。近年来发生的一些消防人员“权钱交易”、“收受贿赂”致使某些单位消防设施不过关,大火对社会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消防行政执法者的素质,亟待提高。
二、消防行政执法不严的原因分析
(一)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仍不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次修订)自2009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次修订后的消防法取消了执法前置条件,在公安消防执法机构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后,即可对该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责令立即或限期整改,但对于整改的效果、期限则没有明确的规定。很多基层执法单位“以罚代改” 、“重罚轻改”或“只罚不改”,尤其遇到难以解决的消防违规行为后,“以罚代改”的现象非常普遍,全面消除火灾隐患的落实力度收到严重的影响。《消防法》虽然规定了除追缴消防罚款以外的公安消防机构处罚决定都可以采取行政强制,但公安消防机关力量和能力不能完全满足对每个行政强制都能执行到底,况且有些消防行政强制国家强制执行机关执行时难度就很大,所以行政强制在实际消防执法存在的问题有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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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防行政执法队伍规模不够、素质不高
现阶段,社会经济飞速发展,消防机构负责的社会单位规模越来越大,数量越来越多,且位置较为分散,但基层消防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编制不够,不能全面、深入地开展消防执法工作。部分消防执法人员素质不够硬,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不熟知消防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不能及时发现建筑、设施的火灾隐患。
(三)个别消防干部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
在消防行政执法人员队伍中,有些同志思想发生蜕变,以权谋私,利用手中职权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搞“权钱交易”和“感情投资”,在社会广交朋友,当“朋友”遇到消防执法行为后,利用手中职权为其说情。导致基层消防执法人员经常遇到人情关系,经常在查处消防隐患时收到领导的“特殊关照”,导致消防执法行为无法正常开展。与此同时,消防部门的部分业务经费由地方政府、财政保证,地方领导的“关照”,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消防执法人员的公平、公正执法。
三、如何在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中做到文明执法
(一)对消防行政执法队伍进行严格管理,切重人文关怀
消防执法队伍是消防行政执法行为的主体,加强对消防执法队伍尤其是基层消防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是执法实践和谐的重点之一。人是管理的重要因素,也是首要因素,在加强对消防行政执法队伍严格管理的同时,切重人文关怀非常重要。时刻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把尊重对方、关心对方、激励对方和对方发展放在服务的首位,这是消防行政执法行为的基本要求。
(二)切实提高消防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强化“执法为民”的思想政治教育,是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前,必须经过严格而科学的考核和筛选,对于那些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理论扎实、德才兼备的人员,择优录用、择良上岗。根据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岗前培训、错案追责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用行之有效法律、法规体系来对消防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使消防行政执法行为越来越严格、公平、公开。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营造一个全民参与消防的社会氛围
消防各有关单位要履行消防宣传职责,并纳人工作责任制,要以新《消防法》的颁布以及公安部的新颁布的三个令等法律法规制度的实施为契机,使各级领导、各部门、各行各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知晓自己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积极支持和配合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形成良好的消防执法环境,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努力的营造一个全民参与消防的社会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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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白文杰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3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3/22
标签:行政论文; 执法人员论文; 行政执法论文; 执法工作论文; 社会论文; 基层论文; 法治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3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