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意向性现象学:未来现象学的一个任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现象学论文,意向性论文,未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1-06 文献标识码:A 首先,我想明确指出一种非意向性现象学的含义。相对于意向性现象学来说,这样一种现象学的计划最初看起来是批判性的,实际上它确实如此。另外,批判的意义绝不局限于意向性现象学,即经典现象学,批判的目的是通过超越意向性现象学推动整体哲学的发展。在这个意义上,非意向性的现象学包含了一种看起来比较过度的意图,同时它也要承担随之而来的风险。批判的意图在于限定和指出现象性(phénoménalité)的一个还原性概念,这个概念摆脱了现象性自我现象化所依据的原有的和基础的模式。如果一种哲学一直在意识的或非意识的现象学前提中发展、提出和解决问题,那么一种对现象性以及现象学的批判就必然是关于整体哲学的。设想一种不同的现象性,这同样要求一种新的思想表达方式和新的考察领域。 然而,非意向性现象学的提出也是为了对意向性本身进行奠基。它表明,一方面意向性的现象学在一种整体的不确定性中开展研究,并且是在一种现象学的不确定性中进行的,而正是这种不确定性最终使得意向性得以可能。另一方面,以现象学的方式重新建立意向性的基础,并通过阐明在胡塞尔那里被遗忘的、隐匿的意向性生命,非意向性现象学在一个更为根本的基础上重新确立了意向性。这样一种非意向性现象学指出了在意向性中的非意向性,而正是这个非意向性使得意向性得以可能。通过在非意向性中指出现象学的最终可能性,意向性避免了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它们只允许意向性对它的概念进行任意和不规则的使用。 关于现象学的原初特征是意向性或非意向性的讨论,只能在清晰理解构造现象学对象的现象性,即显现()的基础上才能完成。在这个讨论中,需要拒斥把现象学定义为一种方法的非根本性讨论。作为一种方法,现象学表现为一种进行澄清的过程,即一种使—观看(faire-voir),使呈现(mise en évidence)。例如,这涉及在现实的或显现的意义上所涉及的,但同时也被它们所掩盖的深层含义。然而这一澄清的过程只有在显现的基础上才是可能的。也就是说事物只有显现才能对它进行澄清。在这个意义上,现象学方法回到了它的对象,并且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得以可能。 然而,当现象学方法需要借助于为其奠基的显现被考察,那么对于显现的理解便是严重的妥协,便已经是扭曲的。刚刚所讨论的显现指的是让方法得以可能的显现,这个显现打开了一个看和使—观看的视域,在这个显现中意向性得以出现,并且意向性与被意向的内容相联系。最终作为一个系统的意向性过程,现象学方法尝试让意义以主题的形式出现,这个意义已经是被意向性本身在它的原初综合和前构造中完成的意义—现象学方法在一种预先建立的和谐领域中展开,这是整个意向性的领域,同时也是作为方法的澄清意向性的研究领域。但是让意向性出现的显现并不是任何一个,它是一个可见性的出离(extatique)视域①,在这个出离视域中,所有事物成为可见的,方法和观看也各自得以可能。这就是为什么现象学方法以一种与世界的经验相类似的方式完成自身,当每一个实际的直观一旦在自身周围牵涉出一系列无穷新视域的时候,它都要通过意向性的回溯游戏完成,即意向性每次都要寻找它的直观充实。这也是为什么,只要关于意向性的批判仅仅把意向性回溯到它所创造的出离显现上,所有的意向性批判仍然缺少现象学的意义。 所以我们考察的起点便是关于现象学的原初特征是意向性的,还是非意向性的,不再考察它的方法,而是考察它的对象。这已经被胡塞尔和他的注释者在很多地方指出:现象学不是由事物而是由事物给与的方式构成,不是由对象而是由“在样态之中的对象”“[objet dans le Commen!”(Gegenskundeim Wie)]②构成。(Husserl,1964:157)于是,现象不是在它的每一次给与的特殊内容中被考察,而是在它的给与样态中被考察。一个现象给与的方式是它的纯粹现象性,纯粹现象性不是显现者,而是现象显现的方式,即如此这般显现的方式。 如果显现本身如此这般显现,那么事物只能在显现中以如此这般的方式被给与。因为,考虑到事物本身不具有在显现中自我显示的能力,而且不具有在现象的条件中自我呈现的能力,如果显现不是作为显现自身显现,那么就不会有任何事物显现,并且不会有任何事物存在。显现自身的显现,给与自身的给与,以及如此这般显现的现象性的实际现象化问题,是现象学的问题,是它的“事物本身”。 如果我们现在回到胡塞尔通过对象对现象学的定义,即现象给与的样态,那么我们就会面临一个严重的不确定性,这个问题实际上是由于把现象学定义为方法所导致的。上文引用的命题(“在样态之中的对象”)是关于内在时间意识流的分析,内时间意识作为体验流同时是体验本身和在它们之中被意向者的整体。在这个命题中,对象给与样态的本质已经被指出:是意向性本身根据原初综合的三元模式构成内在时间的,即现在意识,滞留和前摄:“给与样态的形式是一种时间定位:现在,刚刚的过去,将来”。(Husserl,1964:157)于是,便是构成时间的原初意向性给与内在的体验。在内在体验中所指向的整体本身便是由意向性给与的,它们是被给与者的整体,更不必说那些揭示意向性和在意向性中找到自身样态的超越(transcendant)的被给与者。意向性完成了全部的给与,它是如此这般给与的样态本身。 由于给与被赋予意向性,所以一种非常特殊的现象学立场被创造,然而人们却把它看作是源于自身的,普遍有效的,并且人们不再对它进行反思。这种立场的特征便是:完成给与的力量是不同于给予者的,显现不同于显现者,现象性不同于现象一意向性不同于它的意向相关物(corrélat noématique),不同于依靠意向性而被看到的“对象性”。换句话说,这种立场表明了传统现象学和经典哲学的亲缘性,“所有意识(conscience)都是关于某物的意识”。一方面,我们有显现(意识),另一方面,我们有某物或存在者(étant)。存在者自身是异于显现的,不能通过自身进行现象化。显现就其自身而言必然是他者的显现,是存在者的显现。由于显现全部朝向异于自身的他者,朝向外在,所以显现以极端和粗暴的方式曲解了自身——而这就是意向性。因为显现作为意向性以偏离其本质的方式朝向显现者,于是不再是显现显示,而是通过它显现的被显现者显示:存在者。现象学的对象,它的“事物本身”,以这样一种方式被扭曲,于是显现本身不再是现象学的对象,反而是存在者或被显现者的显现,并且最终是如此这般显现的存在者本身成为现象学的对象。 我们在现象学隐含的、但决定性的含义中揭示了它的特征,即显现是存在者的显现。不仅这样一种显现是一个十分特殊的显现,而且构成了现象学的“事物本身”的原初显现也成为一种特殊的显现,而它原本应该以明确的方式确定它的中心主题。但是,非原初的显现也并不是通过它的自在,或通过它的自为被考察。因为它曲解了自身,并且把我们抛向异于它的他者,让我们朝向只有在显现中才能显现的存在者,因此显现本身作为显现这一本质特征(显现的自我显现)被遗忘了。存在者的显现,即意向性,代替了显现本身。芬克在1935年的一篇文章中,重新提出了与胡塞尔相同的论断,他指出:“必须要观看,只能观看”。这个观看是知识的原则和最终标准,它不需要再被分析,单纯运用就行了,更为明确的论断是:“应该实施这个观看,建立这个原初的明见性,从而使它便是最终的标准[……]。观看只有在它的运用中才能被承认[……]。人们不能在观看的背后[……]。观看可能是不准确的,有缺失的,但是一个更为准确和更为完整的新观看便可以改善这种情况。观看可能会‘犯错’,自我遮蔽(se mé-voir):错误的可能性基本不可能反驳观看,因为只需要一个更好的观看便可以修正这个错误”。(Fink,1974:212,225) 由于意向性成为现象性的原则和唯一标准,它完全“垄断”了显现,并且把显现还原为它的观看,因此意向性不能在它自身之中确立:作为一种使—观看,意向性不得不朝向被观看者,由于它的观看实际上不是其它东西,恰恰是被观看者的被看到,所以现象学意义上的意向对象(l'objet noématique)被它的对象性条件所限定,并且在这个条件中被取消:在注视的对面被如此设定。于是,显现不是其它东西,恰恰是这个被注视,现象性的显现便是这个注视对面的如此这般被注视者、纯粹的外在性,显现便成为存在者的显现。 让意向性“垄断”显现会产生两个现象学特征:一方面,如此这般的显现只是如此这般的被看到,位于面前的彼处事实。人们谈论视觉、使—观看和观看,但是在这个观看中,观看本身是隐匿的,在观看面前只有被看和它的被看到的存在,即“在……面前”的如此这般。另一方面,这个被观看的存在不可避免的是被观看者的被看到的存在,是存在者的显现。这个显现是存在者的显现,是存在者本身的显现——而不是其他东西。既然可以如此方便地在它们之间建立一种相关性(réciprocité),显现与存在者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对应性(corrélation)。虽然这与现象学有关,但是不再和显现本身有任何关系,于是不再是存在者的给与,而是存在者本身被讨论。真正的给与只是由于它是存在者的真正给与才有意义。如果现象学(即存在者的现象学)不再考察它的对象而是对象给与我们的方式,这只是为了超越它们的表象或者它们的不真实性,从而达到这些对象的真—存在(l'être-vrai)。存在者应该在自身中给与,这样我们就能够从它们那里获得一种真正的知识。如果胡塞尔和芬克现象学中有问题的给与指的是与存在者有关的本质联系,这是因为作为给与,它就是观看,在这个观看中,存在者以真实存在的方式原初地给与我们。“如果关于一个存在者的确定知识是可能的,那么它就只能建立于一个原初的自我显示、自我呈现,一个真实存在者的显现之上”。知识,即显现最终不能独立于存在者之外,以自主的方式进行自我确证:恰恰相反,在它的显现本质中,它只是作为存在者的显现才是它所是,并且只有如此才是确定的:“不要预设知识,而是与存在者的自我呈现一起,在知识自身的存在中确定知识,这意味着使作为现象的存在者成为哲学反思的原初内容”。 从中可以得出两个结论: (1)“现象性是存在者的真—存在”。 (2)现象学的一个定义:“现象学是通过回到存在者的自我给与,完成人类知识自我奠基的尝试”。(Fink,1974:219) 在分析的开始阶段,我所引入的自我给与(autodonation)概念表明:给与应该能够让自身被给与,并且它自己就能够实现这个给与,如果显现不能首先自身显示为如此这般的给与,那么显现就不能显示任何东西——传统的思想认为,如果意识本身不是作为纯粹意识的被意识到,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是被意识到的,而这是传统的思想永远不能明确确立的——这里的自我给与概念因此能够以悖论和荒谬的方式应用于存在者自身。悖论是因为自我给与只能依赖于给与,这是它的第一个问题。荒谬是因为存在者本身异质于给与,它先天缺乏自我给与的能力,更不必说把给与赋予它自身。事实上,自我给与[就像胡塞尔所说的自我给与(selbstgegebenheit),芬克所说的自我给与(selbstgebung)]指的是现象性自身,然而如果以胡塞尔和芬克的方式理解自我给与的话,它就被完全看作是存在者显现的存在。与存在者相联系,而不再与给与相联系,自我给与的概念就被破坏了,被剥夺了所有可能的意义。因为它不再考察给与自身最终的内在可能性,而是考察存在者显现这一简单事实。 存在者如何显现,它如何被给与?芬克写道:“胡塞尔现象学的假设建立在这样一个前提之上,即以意向的方式被理解的原初意识是通达或认识存在的真实方式”。认识存在,实际上便是认识存在者。一旦依赖于意向性,显现便曲解了自身,变成了存在者,变成了如此这般显示的存在者自身。芬克说道:“是存在者的自我给与被考察”。这种考察在芬克所说的“存在者的自我给与的分析—意向性理论”中进行,即在胡塞尔所使用的意向性意识的意向作用—意向相关项(noétique-noématique)联结整体中被系统的澄清。(Fink,1974:220)问题不在于忽略这项巨大工作和它的确定性结果。尽管这些结果和它的特性的积极方面经常是变革的,问题仍然是要知道,是否意识的意向作用—意向相关项联结的系统澄清为现象学的任务提供了一个真正的解答,即以完整的方式理解所有那些对于我们来说存在的和可能的事物。如果胡塞尔的现象学假设被证明是可靠的,那么意向性便构成了唯一的真正认识存在的方式。 一旦自我给与摆脱了实体论的困境,一旦自我给与不再以不合宜的方式与存在者相联系,那么自我给与的问题便会从基础上动摇经典现象学的成果和意图。因为,如果自我给与的问题被引入正确的问题域,被引入给与自身,并且如果经典现象学的给与是意向性的,那么这个问题就会这样被表述:我们如何认识给与存在者的意向性本身?仍然是通过意向性吗?人们会看到这同样是意向性的问题,这里的意向性脱离了构成它的“真正的认识存在”的意图。由于意向性现象学向它自己提出了现象学的问题,即给与的问题,现象性的问题,由于它向意向性提出这个问题,所以作为意向性现象学,作为把意向性看作是现象性原则的现象学,意向性现象学是自我毁灭的。 最后要指出的是,我们通过批判所描述的意向性现象学的误解,与海德格尔对胡塞尔的批判没有任何关系,并且海德格尔的批判也会把意向性的存在问题遮蔽起来。一般说来,现象学并不关心存在问题,也更少关心存在的意义问题;存在问题不是现象学本身的主题。同样可以说,存在一种现象学,本体论在它那里被看作是附属的或处于附属的地位。这是由于笛卡尔第一次认识到,并刻画出现象学的理论前提,即把存在附属于显现。意向性的问题因此不是它的存在,而是它的显现(因为根据它的各种样式,意向性是存在者的显示)意向性的显现问题便是要知道,如果意向性的显现揭示了意向性本身,那么这个显现与存在者的显现是异质的,还是同质的。 首先一系列的困难而不是悖谬表明,意向性的显现,即显现把意向性呈现为操作的意向性(intentionnalité opérante),并不是在它的运用中产生的,也就是说在显现存在者的使—观看这一运用中产生的。我们已经在前面指出,使—观看的现象性只是存在者的被看到的存在(l'être-vu),观看本身在这个如此这般的被观看那里消失,于是二者被混淆起来。观看绝不是被看,意向性绝不是它的对象。意向性不是这样,也不可能是这样的。在芬克所继承的胡塞尔现象学那里,困难在于:如何给与的范畴不能用于给与之中的被给与者。 回到前文所引用的芬克的文章,文章中的最后一些命题之一询问:“是否可以利用对于事物和对象有效的概念,概念性地决定我们通过什么拥有事物和对象?”(Fink,1974:241)但是,我们最终通过基础性的现象学概念所拥有的事物和对象指的是意向性,这在问题之中已经表明,即意向性不是一个恰当的、用以思考意向性的现象学概念。我们想说的是:并不是意向性完成了它自身的显示或呈现,显现的自我显现不是存在者的显现。 当绝对意识流的自我呈现的关键性问题,(即,意识作为给与)给与的自我给与问题,在1905年的《内时间意识现象学》第39节被明确提出时,悖谬以不明显的方式在胡塞尔那里出现。胡塞尔尝试用意向性去解决这个问题。意识,同样包括所有形式的显现都是意向性,应该是意向性向自身呈现了意向性,意向性以自我呈现的方式实现了与自身的联系,这是意识流的自我构成的过程,这个过程被看作是意识流的结构本身。因此,通过一个隐藏的、但是极端武断的哲学论断,有意识的生命被迫屈从于它的自我呈现的条件,这是由于把意向性看作是我们能够认识显现的唯一可能条件。不过在这个意识流的自我构成过程中,必须要区分意识流构造相位和被构造相位,虽然它们是重合的,就像芬克所做的那样,应该认识到适用于被构造相位的范畴不应该用于构造相位,不过我们对此一无所知。③(Husserl,1964:109)现象性的原则没有被澄清。但是如果需要分析或者列举在经典现象学中不显现的显现的各种方式,就不应该停止研究。在各种分析经典现象学的错误中,最新的一个毫无疑问是海德格尔所说的存在的隐匿。 为了以严格的方式回答我们所面临的各种问题,也为了知道自我显示的原初显现是否同质于意向性的显示其对象的使—观看,需要进行更为彻底的还原,在这种还原中,意向性本身和它的使—观看被还原掉了。只有这样一种悬隔了意向性的还原,才能使我们思考被我们定义为自我显现的原初显现问题,即在显现中显现本身的显现,这是因为这样一种显现产生了它的自我显现。 人们当然可以询问这样一种自我显现是否“存在”,是否它是其他东西而不是一个思辨的和有问题的概念。在一种现象学中,思辨的和有问题的概念毫无用处。我们所说的自我显现因此只是一个在它的实际显现中的,以及通过这个实际显现( effectif),在如此这般毫无争议的现象学实在性中的显现。需要清楚地认识到,这里所讨论的显现的本质让一个自我显现得以可能。例如,如果这个显现是意向性的使—观看,显现便一直在曲解自身,并且永远不能在显现中指出异于自身的东西,它不是作为一个自我给与而完成——这是一种一直朝向事物和对象的意向性。使显现作为一种自我显现得以可能的显现本质,是一种现象学的本质,这是显现的纯粹现象性,是它构成现象学材料和纯粹现象学实质。 我们是在哪里看到这样一个具有自我显现能力的现象性的自我显现呢?它无处不在。有两种可能:或者这样一种作为自我显现的显现不存在,又或者这样一种显现异质于意向性的观看,并且在原则上摆脱了意向性,它实际上不能通过意向性被看到。正是意向性本身,并且更为普遍的是现代思想中的“某物的意识”意义上的意识概念,以及这样一种认识形式的科学本身和知识,使我们不能把这样一种显现摆脱意向性的控制。 即使我们所说的原初的自我显现摆脱了意向性的看,由此首先避免了把意向性方法看作现象学的方法,这也只是提供了一种单纯的可能性,即这个自我显现能够通过自身、并在自身的现象性中的显示,而不用借助于意向性,也不用借助于世界的可见性。此外,这只是在意向性之外,在独立于所有的可见性的出离的视域的情况下,显现的自我显现的构成性的原初显示(Auto-Révélation)才得以完成。因为,原初显示在出离(Ek-stase)之外,并且独立于它,所以原初显示“先于”它完成。这个原初显示作为一种自我显示,这确实是它最神秘的地方,但是它同时又是最简单和最常见的,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它——这就是生命。 在一种原初和创造者的意义上,生命是现象学的。但在生命自我呈现自身的意义上,它又不是现象学的,它不是现象中的一个。在作为现象性的创造者的意义上,生命是现象学的。现象性与生命同时以原初的方式出现,以生命的形式,而不是以其他方式。现象性在生命中发现了它的原初本质,因为生命自我体验(s'éprouver)自身,在这个意义上自我体验便是显现的自我显现。 现在需要理解这个命题严格的绝对意义。它意味着生命的显示不显示其它任何东西,不偏离自身,不设立任何差异。只有在这个条件下,显现才不是其它事物或其它存在者的显现,而是一种自我显现——只有在这个条件下,生命才是生命。这个自我显现的现象性,这个纯粹自我体验的现象学实质,是一种超越的情感性(affectivité transcendantale),只有它才可以让恐惧、痛苦和喜悦得以可能——它们实际上就是自我体验的、只与自我相联系的事物,这种与自我相联系的关系便是它的情感性。但是它同样也是生命的所有样态,通过这些样态在这种纯粹情感的内在性中进行自我显示。情感性是生命的现象学本质,在这个印象性的肉体那里,意向性的观看不存在,在这个意义上,它是纯粹的非意向性。 胡塞尔的现象学并没有忽略非意向性,相反只是认为它是处于意识最底层的质料(hylé)。此外,《内时间意识现象学》关于时间的一些极少章节表明,质料似乎不是意识的简单构成物,而是让意识成为意识的东西,是一种在给与事物之前的自我给与。然而原印象(Ur-impression)的这个决定性功能(正是这个功能让质料现象学成为现象学基本学科)很快就被剥夺了:质料只是为形式提供材料(matière),只有形式让可以让材料显现或成为现象,让材料显现的形式便是意向性。④因此,现象性的本质作为印象显示的印象,即它的印象性或者它的情感性,被遮蔽了,根据一种贯穿和扭曲整个西方思想的传统,现象的条件重新被解释为一种外在的呈现,在今天被解释为意向性。现象性的原初本质和神秘起源被出离的现象性(phénoménalité extatique)遮蔽,与哲学思想相分离的、人类的具体生命被现象学看作是一种外在性,而且最终被带入到一种与伽利略式的科学相重合的、毁灭性的客观主义理解中——在纯粹物质性的理性知识定义中,科学被定义为排除了主观性,即排除了人类生命的科学。 我刚才所简单勾勒的生命现象学同样是在还原中自我构成的,这样一种彻底的现象学还原与伽利略式的还原没有任何关系,与胡塞尔的现象学还原也没有关系。与这两种还原相比,它反而是一种反还原。这种把现象学引入到非意向性现象学和生命现象学的还原是一种根本的现象学还原,它是关于现象性本身的,而不是关于任何存在者的。在一个难以置信的行为中,还原把世界的现象性排除了,从希腊开始,人们便信仰视觉的出离视域,认为所有那些可以呈现给我们的,或者成为某种认识对象的东西才是科学的。在现象性本身中,即在生命的非出离的感应性(pathos)中,由于世界的视域被悬隔,所以只剩下一个在自身中与自我相联系的原初显示。笛卡尔曾在《论灵魂的激情》一书的26节使用了这个彻底的现象学还原概念,怀疑所有在世界中向我们呈现的东西,于是这里的现象性被看作是与梦幻的现象性相同的现象性,在这个普遍的睡梦中,世界不再是真实的,它不再把它的现象化归结为世界的现象化,而是归结为它的情感性,例如恐惧,同样包括心灵的所有内在样态。因为,如果我做梦,所有在梦中看到的东西都是不真实的,但是我在梦中一直体验一种恐惧,虽然它是一个梦幻,但是由于我体验它,因此它是绝对存在的。 把我们带入不可见的、非世界性的感应性生命中的彻底现象学还原,难道没有让我们脱离世界,难道没有让我们迷失在一种封闭的神秘主义形式或完全的不可知的黑暗中吗?为了得出结论,我打算马上指出:一种非意向性现象学,首先可以独自奠基我们对世界的如此这般的敞开,其次也奠基这个世界的内容。关于第二点,我们可以看到,构成世界显现的揭示绝不了解它所揭示的东西。被揭示的东西便是存在者。在世界的出离状态中,被揭示的存在赋予了存在者某些不可还原的现象学特征,特别是在一个视域的异化性中,被揭示的存在变成了他者。然而这是一种普遍的特征,它仍然没有表明每一个存在者的个体性,但是由于它把存在者抛出自身,抽空了它自身的实在性,因此这种特征便是一种彻底的非实在性。在这个世界中,毫无实在的内容,没有任何实在的“存在者”是可能的。世界的显现不能区分诗人所说的事物,这些事物是我在诗中读到的、在我周围的真实事物。胡塞尔所区分的各种意向性也不能做到这一点。因为在感知(perception)中,人们只在感觉(sensation)的条件下进行感知,即在生命的意义下进行感知。 现在我们讨论世界的“内容”(contenu)这一概念。这个内容只是生命的客观化,在这个条件下,内容的“现实性”(réalité)便是生命本身,而它的物质世界的显现只是一个表象,这个生命的“现象”并不包含它的现实性,因为这个现实性只是在它本身的感应性中。正如马克思讽刺性地指出的那样,除了某些太平洋的珊瑚暗礁,世界的内容是社会的实践,从而控制这些社会性物质的规则不是世界的现象性规则,或者呈现的规则。(关于这一点,康德已经提出了一个非常完善的结构体系)它们是不可见的和感应性的规则,即生命的规则。这是在情感性中找到力量的根源,在情感中发现冲动的涌动,在生命中发现需求和行动不确定的重复性,它们把所有的社会,以及世界的内容界定为生产和消费的社会。 一种非意向性的现象学不仅使我们理解世界内容的客观性只是一种表象,不具有原初和现实的现象学地位,而且它还解释了社会现实显现的客观性如何和为什么是合法的和有理论基础的。这是因为生命的现象学地位表明了这个理论的客观性,并使它得以可能。生命把自然作为一个使用价值的整体创造出来,生命是一个必然条件,它们之间的交换预设了生命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劳动作为主体生命的样态不能被测量,也不能进行质的评价——经济用理想的客观等价物代替了这些感应性的活动。因此经济只是生命的理想化副本,它只能在生命的基础上来理解。今天,由于伽利略式的技术入侵,经济本身从内部被破坏了,通过排除生命劳动的生产过程,同时排除它的理想等价物(金钱),这种经济逐渐使得交换和经济本身变得不可能。所有眼前发生的事物,包括地球上的巨大威胁只有在生命的基础上才能得到最终理解,因为它们是通过自身的现象性自我产生的;通过创造生命的多样替代物的超越性起源,一个非意向性的现象学使我们理解所生活的世界,这些多样性替代物构成了生命的“理性”结构,即可计算性——这些替代物是被生命创造的,实际上就是生命的自我实现和自我发展过程。 以一个问题结束我们的讨论:我们所说的不是世界的内容而是我们认识它们的方式吗?在胡塞尔的现象学中,这个方式被赋予了意向性,这种意向性不在显现中与自我相联系,因为自我实现作为一种非意识性的观看,从而它看不到任何东西,不对我们敞开任何东西。因为观看并不自我观看,这就是为什么它只有在自我给与的条件下才使得观看得以可能,这个在生命中的自我给与不同于任何观看。没有意向性只有意向性的生命。在生命现象性与意向性观看的根本差异性中,认识到生命的自身现象性,认识到是感应性的自身感触(autoaffection)使得现象性作为生命得以可能,这就是非意向现象学的任务。 因为意向性只有作为生命意向性才是可能的,它不是一个不确定的或冷漠的观看,它所构造的意义在生命中发现了它们深藏的动机,这些动机最终呈现生命。区分不同的意向性是胡塞尔的天才发现,这个区分应该回溯到在生命中的差异。同样,被看到的世界的内容指向生命,内容只是最常见的替代物,只是我们观看世界的方式。正如从叔本华到弗洛伊德的现代思想所说的那样,表象的领域绝不是通过这个方式被解释。但是它的解释的最终原则不能被置于世界的反面,抛弃思辨或者语言。我们观看的东西越是远离观看,越是发现一种非意向性现象学的必然性,并且越是有必要承认它的力量。 但是非意向性现象学不仅为我们提供可理解的世界,它还有一个特定的领域,即生命的巨大领域。为了探索它,到目前为止我们只有一些碎片化的指示和简单的直观,艺术或者其他形式的宗教性活动曾经比哲学更加热衷于对生命进行探索。在它的特殊性中认识到这个领域,进行不懈的探询,使用合理的方法论,这是非意向性现象学的任务,毫无疑问这是未来现象学的任务。 *本文是为参加1992年1月11日到13日由观念历史研究中心在尼斯主办的国际研讨会而作,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认知科学和现象学复兴中的意向性问题”。 注释: ①法语的extatique是extase的形容词形式,exstase(来自希腊文的,意为“出来”,以及希腊文的,意为“站出”,合在一起的意思即“站出来”),希腊语的原初词义是“绽出”的意思,它可以被译作“出神”(在海德格尔哲学的意义上),“狂喜”或“出离”,本文采用张祥龙的“出离”译法,它能很好地表达亨利的外在的意向性现象学的含义。——译者 ②本文采用倪梁康的译法:“在样态之中的对象”。(胡塞尔,2009:155)——译者 ③作者注明了参考的《内时间意识现象学》原文:"les phases du flux de la conscience en lesquelles des phases de ce même flux de conscience se constituent phénoménalement,ne peuvent pas être identique à ces phases constituées,et ne le sont pas non plus。"译者附上倪梁康的中译文:“意识流的各个相位是在这同一条意识流的各个相位中现象地构造起自身的,后一类相位和前一类被构造的相位是不可能同一的,而且也不是同一的。”(胡塞尔,2009:117-118)。——译者 ④关于这一点,参见我的论文《质料现象学与材料现象学》。(Henry,1990:13-59)非意向性现象学:未来现象学的一项任务_现象学论文
非意向性现象学:未来现象学的一项任务_现象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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