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工程质量;工程质量保险;对策
一、我国工程质量保险现存的问题
1、缺少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现行的保险法是1995年通过并于2002年修正的,但并没有对工程保险制定相应条款和作出明确规定。虽然我国颁布过一些对保险中介机构的试行规定,但是过于笼统和原则化,没有与之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和实施条例。使得工程保险在出现纠纷等情况时无法可依。
2、工程保险专业人员匮乏
保险经营的各个环节都需要自己的人才,人才问题贯穿在保险业务的整个过程中。很多问题解决不善归根结底都是人才匮乏的反映。
(1)核保阶段的人才问题
工程保险保额巨大,事关一个保险公司的稳定经营。因而核保问题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我国还没有科学的方法来针对我国国情准确确定保险费率,主要依赖核保人员的经验来确定。核保人员缺乏经验会导致对投保对象的考察时间过长,核保速度慢。核保人才的匮乏,使得遇到风险时不能很好把握风险点并对此进行深入研究。
(2)理赔阶段的人才问题
与核保人才匮乏相比,我国大型工程保险理赔专业人才更是抓襟见肘。造成理赔时间长、客户体验差、服务质量低等问题,制约了工程保险的发展。
理赔从业人员需要对力学、会计、法律、设计等专业知识掌握熟练,才能更好地推断出事故原因,准确确定损失程度。否则,很容易造成赔付数额和实际损失相差较大,使客户及保险公司双方都难以接受,阻碍开展下一步保险工作。
综上所述,工程保险设计范围广泛,培养一位专业人才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成本。既要掌握工程和机械知识,又要了解造价和会计方面知识。所以我国的人才匮乏问题很难在短期内得到解决,毕竟这是一项需要耗时多年的培养工作。所以现在我们能做的是,脚踏实力,从基本做起,培养一支过硬的人才队伍。
3、缺乏成熟的中介市场
我国保险中介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服务质量、专业水平参差不齐。普遍没有丰富的经验,保险经纪人仍然习惯用社会关系拓展业务,用承保条件和费率拉拢客户,这实际上是一种低层面的竞争。另一方面,我国保险公司的工程保险险种单一,且高度同质化,缺乏选择性。使得中介的存在失去了现实意义。
由于我国对中介机构的不信任,投保人常常绕开中介机构,亲自找保险公司谈判,这大大压缩了中介机构的生存空间。事实上,一个成熟的保险市场,中介通常扮演着为顾客同保险公司索赔谈判、为投保人提供专业化投保决策等角色。工程保险的规范化、科学化离不开中介机构的壮大。
4、投保意识不强烈
在国外,一项工程如果想拿到银行的贷款,业主必须投保工程保险,社会各界的风险管理和投保意识都很强烈。再加上法律法规对某些险种投保的强制性规定,使得工程保险的投保率接近100%。
多元化的局面虽然已经在我国工程项目投资主体上得到了显现,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承包商、业主的工程风险意识依旧淡薄,一旦出现问题,往往还是依赖政府来解决。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国内的商业银行对于工程项目的贷款审批,没有要求必须投保。由于建筑业竞争激烈,建筑公司之间相互压价,为了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往往会忽视投保,以节省下经费。如此循环,造成了工程保险发展不利的局面。保险意识的淡薄,归根结底是制度的问题,唯有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才能在我国建筑市场中养成投保建筑保险的习惯。
5、监管不到位
没有独立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是导致监管不到位的原因之一,从职能角度来说,我国现行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勘察机构、审图机构、政府监督和监理机构,每个部门都不能独立完成对工程质量的检查的所有职能。这些单位的费用往往由建设单位支付,所以往往会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办事,导致发生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所以如何保持监管单位真正独立于第三方,做到公平公正,是我国应当重视的一个问题。
二、加快发展我国工程质量保险的对策建议
1、尽快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借鉴国际经验,尽快制定符合我国工程保险国情的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首先应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法》等规章制度中明确保险市场中各个主体的行为规范。明确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图纸审查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相关责任。做到投保人依法投保,保险公司依法经营,监管部门依法监督,中介机构依法执业,使得工程保险的发展有法可依,得到法律保障。
虽然国外的强制投保政策大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这个模式我们是否可以照搬过来还需要进行长期的试点工作以及科学论证。否在在我国保险主体偏少的情况下强制投保可能会引发保险公司官僚主义盛行、保险效率下降、社会不稳定等因素。所以我们不能盲目照搬国外经验,应该根据具体险种和具体发展情况进行多方面考虑。应当鼓励在有条件的地方进行试点,也可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区发展需要的法律法规,这点可以参考美国,各个联邦和州对于工程保险都有各自详尽的法律法规。
2、积极展开保险试点工作
工程质量保险的引入必将引起建筑工程体系的大变革,试点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如今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察机构与审图机构、社会监理部门的智能基本相似,存在交叉。应根据我国实际需要发展有中国特色的建筑工程保险体系。这就要求从实践中得出经验,展开试点工作,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根据实验结果研究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律法规,论证后再进行大范围推行。
3、强化人才培训,完善中介机构
在保险市场前景良好而人才培养体制却不完善的中国,工程质量保险的发展必然会受限于人才短缺。由于工程保险所需人才的特殊性,培养难度较大并且需要时间积淀。建议我国从高校培养相关人才做起,开设相关学科,提供专项资金进行科研,逐渐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
经纪人则为投保人服务,受委托后为投保人定制投保方案,代理投保人和保险公司谈判并办理相关手续。代理人和经纪人制度在我国发展并不完善,主要通过压低保费、社会关系赢得客户,相关知识专业性不强。我国今后需要从规范中介机构、完善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上岗资格做起,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我国保险中介机构体制与国际接轨。
三、结论
我国工程质量保险发展状况不尽如人意,主要体现在险种比较单一,不能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投保率低,与发达国家普遍超过90%的投保率对比,我国不足50%的投保率说明我国在这方面的投保意愿并不强烈。我国应强制投保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和鼓励投保质量责任险。加强对第三方中介机构的监管有利于完成我国工程质量风险管理的三大目标。希望我国在工程质量保险的研究上能够涌现出更多的人才,与国际接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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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罗向明,彭浩然.基于FIDIC合同与工程保险的工程项目风险管理[J].经贸实务.2013(04):56-60.
[3]刘旭涛.我国工程保险的现状与发展浅析[J].时代金融.2013(06):155.
论文作者:刘建东
论文发表刊物:《科技中国》2016年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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