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的经验及借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期货市场论文,美国论文,风险管理论文,农产品论文,经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市场价格、政府政策、天气等因素的不确定性会对农业产量和收益产生显著的影响,因此,风险管理就成为全世界农业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风险管理在本质上涉及对不同的战略和工具的选择,这些战略和工具能减轻不确定性对产量和生产者收入的影响。生产者可用的战略大致可分为农场层面的风险管理活动和风险转移方式(Hardaker et a1.,1997)。农场层面的风险管理是通过种植一揽子作物、选择与价格风险相关系数较小的低风险作物、种植生长周期较短的作物、保持充分的资本流动性以及取得农业生产之外的多种收入来源等途径实现收入多样化,进而规避市场风险;而风险转移主要通过保险方案、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纵向一体化和订立合约等方式实现。在进行价格风险管理方面,期货市场以其独特的功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在美国等发达国家,期货市场已经与农业生产紧密结合,为农民有效利用。本文将从研究美国农场主利用期货市场进行价格风险管理入手,寻找农业生产与期货市场有效结合的基础和推动力。
二、美国农场主对期货市场的利用
在美国农场主利用期货市场方面已经有许多调查和研究,而大多数调查只是关注某一个州或具体区域的情况。1996年,美国农业部(USDA)进行的农业资源管理调查(ARMS)则是关于农场主风险管理策略最为全面的调查①。ARMS结果显示,年销售收入在25万美元以上的农场主更有可能使用套期保值、远期合约等风险管理工具来规避风险。相比之下,年收入在5万美元以下的农场主则很少使用套期保值或远期合约来规避风险,而这些农场主采用多样化经营策略来降低风险的比例就更小(见图1)。
图1 1996年全美按年收入分类农场主风险管理策略
资料来源:USDA(1999)。
美国农场主对期货市场的利用主要体现在直接利用与间接利用两个方面,许多规模相对较大的农场主在规避价格风险时直接选择进入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同时,也有许多农场主参与各类合作组织,并与其签订远期合约,间接利用期货市场来规避风险。
(一)直接利用
在美国农场主直接利用期货市场方面,许多调查研究提供了大量历史数据,从中可以看出,美国农场主对期货市场的利用程度在不断提高。例如,1986年在威斯康星州进行的一次调查显示,有8%的农场主在过去5年里至少运用过一次期货市场工具(Campbell and Shiha,1987)。堪萨斯州农作物和畜产品信息服务处(CLRS)的另一份基于不同样本数据的调查报告显示,1980~1985年间,有不足5%的农场主曾对某一种农产品进行过套期保值操作。1992年在堪萨斯州进行的一次调查显示,玉米生产者运用期货套期保值的比例达到11%,位居其次的是肉牛生产者,比例为8%。同时,约有15%的小麦生产者以及10%的肉牛和10%的玉米生产者运用期权进行套期保值,而大豆、高粱、生猪生产者运用期权套期保值的比例为5%(Goodwin and Schroeder,1994)。1993年、1994年和1995年在普度大学举办的大型农场主培训班上,接受调查的农场主中有约10%~20%使用了套期保值工具(Musser,Patrick and Eckman,1996)。Yong,Hayes and Hallam在对蒙大拿州农场主运用期货和期权情况进行调查后发现,为了防范价格风险,期权比期货应用得更为广泛。具体而言,有14%的农场主运用期货来套期保值,而有19%的农场主使用期权来套期保值。就家畜生产者而言,他们当中只有6%使用期货,而有11%使用期权(Yong,Hayes and Hallam,1993)。
1996年ARMS报告中的数据显示,与20世纪80年代相比,1996年,各个地区有更多的农场主使用远期合约、套期保值、多样化经营或保持库有现金等策略来实施风险管理。美国审计总署(GAO)1999年的一份报告提供了有关农场主使用各种风险管理工具的调查信息。该报告运用美国农业部1996年ARMS的数据,估计从事套期保值的农场主的比例介于19%~25%之间。该报告还显示,销售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农场主进行套期保值的比例是销售收入不足10万美元农场主的两倍,分别为38%和19%。该报告还提供了农场主运用期货和期权进行风险管理的商品种类,主要包括玉米、小麦、棉花、其它田间作物②、牛肉和猪肉、乳制品、家禽。该报告估计农场主使用期货和期权进行套期保值的农产品的比例分别为:玉米42%,小麦23%,棉花46%,其它田间作物24%,牛肉和猪肉20%,乳制品18%,家禽20%。
(二)间接利用
美国农场主也间接利用期货市场,即通过与各类中介机构签订远期合约,由中介机构在期货市场上套保避险,进而实现对期货市场的间接参与。中介机构中的合作组织依据“农民所有,农民管理,农民受益”的原则,在运营过程中能够将在期货市场上获得的收益最大程度地按照“惠顾比率(patronage rate)”向农场主返还,这是农场主间接从期货市场受益的主要途径。
在美国,农场主对远期合约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程度超过了对期货市场的直接利用。1983年ARMS的一份报告分析了不同地区、不同风险管理策略下农场主的经营情况,从中可以看出,经营规模较大的农场主更倾向于使用远期合约。ARMS数据显示,伊利诺伊、爱荷华、明尼苏达和俄亥俄四个州1983年收获季节交割的玉米中有50%~60%使用了远期合约,在堪萨斯、密西根和密苏里三个州采用这种交易方式的玉米约占30%(Hoffman,Harwood and Leath,1988),伊利诺伊和明尼苏达两个州1982年和1983年不在农场完成实物交割的大豆有超过50%的交易通过远期合约完成。1992年针对堪萨斯州进行的一次调查显示,1990~1992年间有超过30%的农场在其小麦、玉米、大豆等产品的部分销售中使用远期合约。美国审计总署报告估计,利用远期合约的农场主的比例介于28%~35%之间,小农场主使用远期合约的比例为25%,而大农场主使用远期合约的比例为61%。
虽然生产者没有直接在期货或期权市场上交易,但他们还是认识到了其它实体进入期货交易所带来的好处。在这一点上,生产者不需要通过直接在期货或期权市场上套期保值来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规避机制,因为即期或远期合约是基于期货价格或期权权利金提供给生产者的。生产者通过加入生产者所有的合作社来参与期货或期权市场以间接获益。这些合作社,或者代表其生产者成员销售商品,或者从生产者成员手中购买商品再转售给其它销售实体。这些合作社通过在期货或期权市场上建立头寸来为他们的商品存货或远期合约套期保值。例如,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的大户交易数据显示,合作社是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的牛奶期货和期权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具体来说,2001年10月的大户交易数据显示,可报告规模的商业交易者持有多头和空头期货和期权合约的近70%。它们当中最突出的是几家乳制品合作社,其中的大多数代表其生产者成员销售牛奶。此外,一家大型乳制品合作社为其生产者成员提供一种机会,使他们能够通过固定价格的远期合约来销售其预期月牛奶产量的一半。这家合作社之所以能够为其生产者成员提供这种利益,是因为它能够利用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牛奶期货市场的空头期货头寸来套期保值。
在棉花期货市场上,合作社利用期权为其与成员订立的固定价格购买和销售合约进行套期保值,例如,纽约期货交易所(NYBOT)棉花合约交易显示,贸易商分别占据33%和25%的多空头寸,合作组织各占8%的多空头寸。合作社将成员的棉花汇集,然后以最优平均价格在一年中销售,同时使用期权工具。在此方案下,生产者在棉花收获之前将一部分作物的价格固定,并且针对棉花的一个基本质量来定价③。当收获棉花的时候,合作社将调整价格以反映棉花的真实质量。棉花商也向生产者提供远期合约,这与合作社所提供的合约相类似。谷物和大豆生产者也通过合作组织和贸易商进行套期保值,研究显示,他们对期货市场的直接参与程度不及乳制品和棉花生产者,而且通常更多依赖于远期合约间接利用期货市场。
三、美国农业生产与农产品期货市场有效结合的基础
(一)期货市场发育成熟
美国是期货市场的发源地,自1848年世界第一家期货交易所——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成立以来,美国期货市场经过150余年与美国经济的共同发展,已成为经济发达国家成熟期货市场的典范。
1.农产品期货品种丰富。美国是农产品生产和贸易大国,也是上市交易农产品期货品种最多的国家。目前,美国共有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中美洲商品交易所、明尼阿波利斯谷物交易所等多家交易农产品的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玉米、大豆、豆油、豆粕、小麦、大米、白糖、棉花、柑橘等30多个农产品的期货合约和相关期权合约。
2.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联系紧密。美国拥有规范的农产品现货市场,科学的农产品质量标准符合现货市场的现状和需求,机械化大生产使农产品质量均一,散装船运使其运输便捷而且价格低廉,这样规范的农产品现货市场标准能够与要求严、标准高的农产品期货市场直接接轨,期货实物交割通过散装船交货形式与现货交易形式接轨,使期货实物交割成本接近于现货交易成本。现货相关行业企业普遍参与期货交易,使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联系密切。
3.市场主体结构合理。美国期货市场参与主体健全、结构合理与美国的政策环境直接相关。美国宽松的政策环境和市场准入条件,使得具有避险需求的现货相关企业以及愿意通过承担风险而获取高收益的企业、基金、个人等都可以自由进入期货市场参与交易,由此形成现货商、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基金、中介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市场主体结构。
4.价格应用广泛。美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在全球范围内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农产品期货价格在日常现货贸易中得到广泛应用。此外,每笔大宗国际贸易都要通过相关期货市场进行相应的套期保值交易,以规避价格风险。贸易商的这种通行的做法不仅是获得银行贷款的基本条件之一,而且已成为通行的国际惯例。此外,美国政府在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时也将期货价格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5.不断推进制度创新。针对现货市场的发展状况,美国期货市场能够不断进行制度创新,适时调整期货市场交易规则、交割规则和相关制度,以真实、客观地反映作为期货市场基础的现货市场的情况,使期货市场的经济功能得以更好地发挥。
(二)合作组织发展完善
美国加入合作社的农场主约占农场主总数的80%(见表1),而合作组织参与期货市场套期保值非常普遍。
美国农业合作组织具有以下特点。
1.以大规模的家庭农场为基础。美国农业合作组织以大规模的家庭农场为基础,平均每个农场经营土地100多公顷,有的可达1000多公顷。美国并不发展单纯生产领域的合作组织,其农业合作社大多是流通领域或者涉足多个环节的合作社。
2.以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美国农业合作社以专业合作社为主体,通常每个合作社主要为某一种或某一类农产品生产提供服务,服务可能仅局限于某一环节,例如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加工或销售等,也可能包括多个环节的系列化服务,例如小麦生产者联合会、新奇士橙协会、蓝宝石杏农合作社等所提供的综合服务。
3.以州法为基础,没有统一的联邦合作社法。美国是最早制定合作社法的国家之一,但它以州法为基础,没有统一的联邦合作社法。1865年,密西根州颁布了美国第一部合作社法,随后,其他一些州也相继制定了合作社法。美国法律虽然以州法为基础,但一些联邦法规涉及农业合作社,主要有《克莱顿法》(1914年)、《凯波—沃尔斯蒂德法》(1922年)、《罗滨逊—派特曼价格歧视法》(1936年)。前两个法案把农业合作组织从反垄断法中豁免出来,这三个法案共同确认了美国合作社的合法地位和最基本的规范。
4.政府积极推动和支持,但合作组织保持高度的独立性。美国农业合作社既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同时,政府又在农业合作社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美国农业合作社是美国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自发建立起来的自助、自治组织。是否组建合作社、组建什么样的合作社都由农民自己决定,政府绝不包办,合作社依法自主经营,政府绝不干涉合作社的内部事务。政府所做的工作主要包括教育和培训。此外,美国为农业合作社提供税收优惠,同时,合作社除享有其他类型企业按有关规定所享有的减税权利外,还可以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部分惠顾返还金。
(三)信息传导途径发达
在美国,农业信息传导相当迅速,目前,农业信息化程度已高于81.6%的工业信息化水平(李应博,2006)。美国农业各方面的信息已经纳入本国的信息网络以及国际互联网络,其中有农产品生产、流通、市场与价格信息,农业的各种环境、资源信息(例如气候、土壤、水、生物等信息),农业的各种灾害信息(例如水旱灾害、气象灾害、病虫害等信息),农业的各种科技信息等。农业各领域的决策者和信息使用者都能够充分享受到农业信息化所带来的便捷和效率。
美国政府通过立法授权的形式,将农产品市场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纳入美国农业部的政府职能。基于《1946年农产品运销法案》,美国政府制定了市场新闻项目,确定美国农业部农产品销售局(AMS)为市场新闻项目的执行机构。美国形成了以农业部及其所属的国家农业统计局、经济研究局、海外农业局、农业市场服务局、世界农业展望委员会以及首席信息办公室等机构为主的信息收集、分析、发布体系。美国将农产品按照项目、品种进行细分,按每种农产品的贸易地位确定市场信息人员的配备。所有信息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农业部严格培训并获得资格证书。美国还通过派驻世界各地的农业参赞、随员,驻外贸易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其分析专家、市场营销专家、谈判代表以及其他相关专家、技术人员等获取国外农业信息,经过认真分析处理后对外公布。同时,美国有大量的基础投入用于农业信息系统的多项硬件建设,大约每年有10亿美元的农业信息经费支持,占农业行政事业经费的10%,目前已形成了国家、地区、州三级农业信息网。美国农业部建立的农业信息传播系统能够及时发布农业统计、市场报告等涉农数据。农业统计局(ASB)的预测信息可随时通过计算机信息传递系统供应用户。资料显示,美国41.6%的家庭农场、46.8%的奶牛场和52%的年轻农场主都装备有电子计算机,并连接各种农业网络,1/3的农场主在调查中表示希望借助互联网出售农产品。1996年,美国国会还通过新的农业法案——《1996年联邦农业促进及改革法》,要求政府部门、涉农产品的运销组织、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公司等都通过互联网无偿向农场主提供信息服务。
四、相关机构的推动与支持
在推进农场主对期货市场利用的过程中,美国不仅具备较好的基础,各相关机构也实施了一系列措施予以推动和支持。在此方面,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美国农业部以及美国的各期货交易所都做出了许多尝试和努力。
(一)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开展了多种活动来帮助农场主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了解商品期货和期权市场的机制和运行,主要包括:①将教育和培训内容列入相关法律。早在1974年,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成立并对《商品交易法》进行修订时,就在该法中设立了教育条款。为服从该项条款,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在教育活动和一般信息项目上投入了大量资源。这些项目包括对有关期货信息的会议、研讨会和听证会提供赞助。同时,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还通过出版物和培训向国内监管者及国际组织提供帮助。②加强监管。强有力的市场监管包括制订并实施积极的市场监督方案和对交易规则及惯例例行复查,以确认期货市场运行的潜在阻碍。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相信,这些市场监管将会鼓励生产者利用期货市场,而这需要通过确保市场的完整和健全来实现。③推动合约修订和完善。考虑到美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对于国内多种农产品定价的重要性,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不断投入各类重要资源以确保这些期货市场免受操纵,并且使期货合约条款能够反映当前的贸易条件。④成立农业咨询委员会。1984年,针对新审定的交易所交易的农产品期权项目,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成立了农业咨询委员会(AAC),以推动农产品期权项目发展。该委员会为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与农业团体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交流平台。⑤建立并维护官方网站。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于1995年10月建立网站,并且不断为期货市场使用者和潜在的期货市场使用者添加具有教育价值的信息。在该网站上可获得的资料包括讲话、新闻、交易商持仓报告以及其他经济报告、委员会赔款方案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另外,该网站还含有与其他有关期货的网站的链接。⑥提供信息、咨询和法律支持。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通过公共事务办公室向生产者和出版社以及公众提供信息小册子、背景报告以及特定信息,其员工针对各种各样的咨询和疑问提供广泛的法律和技术信息。虽然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不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提供有关利用期货和期权来套期保值的培训,但其员工都参与了多种教育活动,这些活动中有许多生产者参与。
(二)美国农业部
美国农业部在推动农业生产与期货市场相结合方面也做了许多工作,主要有:①实施风险管理教育计划(RME)。依据《1996年联邦农业促进及改革法》,1997年,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与美国农业部达成谅解备忘录,实施风险管理教育计划。该计划致力于从各相关领域,包括农作物保险和期货期权,来汇集有关风险管理的基本信息,面向生产者和第三方实施风险管理教育。该计划赞助了大量的区域性及地方性的研讨会,目的是让美国尽可能多的农场主和中介机构感受到必须了解农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及其所需的工具。此外,按照该计划的安排,美国农业部投资了一系列项目,这些项目提供新的风险管理教育课程和对农场主进行风险管理教育的新方法,其中包括建立国家农业风险教育图书馆,它提供了一个方便的网上风险管理文献库。②推行各类试点。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农业部就已经开始试点项目,通过该项目的运行让谷物生产者熟悉运用交易所交易的商品期权来管理价格风险。1999年,美国农业部又实施了乳制品期权试点方案(DOPP),此方案的目的是向乳制品生产者提供运用风险管理工具的实践经验,具体来说就是购买在芝加哥商业交易所交易的牛奶看跌期权。2002年,美国农业部又陆续实施了两个试点方案,以使爱荷华州的生猪生产者能够保护自己免受生猪价格走低所造成的损失。③投资创立多样的、与教育相关的项目。2001年以来,美国农业部向10多所大学和相关机构提供了400多万美元资金,用于实施多种农场主开展风险管理的培训。④提供网络信息资源。美国农业部经济研究局在其网页上为使用者提供了大量教育资源,这些资源包含了广泛的有关风险的议题。该机构深知,由于衍生工具的复杂特点,需要有大量服务和充足的财政投资来支持,需要有懂得实际知识的相关人员积极主动地提供各类信息服务。
(三)期货交易所
美国的许多期货交易所也做了大量工作:①进行风险管理教育。由于任何一种商品期货的最终成功都取决于其被现货市场接受和使用的程度,这种接受和使用是基于套期保值的目的,所以,美国的期货交易所具有经济上的动机去投入大量资源来促进对期货市场的利用。美国的农产品期货交易所具有长期的教育市场参与者(以及普通大众)的传统,教育的内容主要涉及期货市场的目的和运作。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曾经要求美国5家进行农产品交易的期货交易所提供有关当前及预期教育方案的信息④,交易所表示,它们通常印刷业务手册和制作各种影像资料,推广家庭学习课程,针对期货市场运作、交易机制以及各种交易技巧实施培训,同时,它们公布和传播市场信息。除了出版物和影像资料以外,美国的期货交易所还赞助相关培训和研讨会,与学术团体保持联系,并且经常向学院和大学的有关科系提供培训及培训资料。另外,交易所网站还提供大量信息,涉及交易所发展、合同条款以及有关价格、持仓、交易量和其他项目的数据,并与相关高校合作,开发网上教育课程,为农场主提供培训。②确保交易所收益。交易所必须符合相关法律的要求和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制度,其中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合约不易于受操纵的要求。除了符合制度要求以外,交易所还有实质性的经济动机来确保它们所提供的合约对套期保值有效,并且具有盈利可行性,只有这样,它们才能达到一定的交易量,在此基础上,交易所才可以支付其与产品开发和品种上市有关的费用。通过具备一些能够反映这些期货合约标的商品现货市场状况的条款和条件,可以确保期货合约对套期保值来说有效并且不易受操纵。美国的期货交易所保持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其目的是保持市场的日常运行并且能对市场问题做出及时的反应。③创新合约与交易方式。为了使期货和期权合约交易成功的可能性最大化,合约在设计上对预期的市场参与者来说必须具有吸引力,这些市场参与者主要包括标的现货市场的各类商业使用者以及投机者。因此,必须基于适合开发原则且依据普遍公认(或官方)的标准来制定有关期货的现金结算或者实物交割的规则,这些商品应当根据普通的商业条款和条件通过常规的商业渠道交割。此外,交易所还经常限制某种合约中可交割商品的场所和质量,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期货合约将有一个稳定的价格差并降低基差风险。伴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变化,美国的商品期货交易所不断积极试验新的交易方式和合约规模,以直接鼓励或促进生产者参与,其中包括降低合约规模、进行电子交易和现金结算。例如,中美洲商品交易所(MCE)已经交易了多年小于标准容量的谷物和油籽商品期货和期权合约,这种做法的特定目的就是吸引生产者参与⑤。
五、结论与启示
美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在整个农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农业生产与农产品期货市场实现了有机结合。美国农场主对期货市场的利用已经达到一定程度,而且对期货市场的充分利用已被视为将来的发展方向。美国农业生产与期货市场的有机结合离不开其发达的期货和现货市场,合作组织的相对成熟以及信息传递的便捷,而美国农业部、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以及期货交易所等相关机构各种方式的推动和促进更是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面对日益加快的开放步伐,中国农民将面临来自国际的激烈竞争,对期货市场的有效利用能够为保障农民利益、提高农民收入提供更为有效的方式。无论是在农民对期货市场的直接利用还是间接利用方面,中国与美国等发达国家都存在较大差距,期货市场这种良好的避险工具的作用在中国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因此,在推动农民利用期货市场方面,中国尚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从多方面完善,借鉴美国的经验,以推动期货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
注释:
①需要指出的是,农场主回答的问题一般是关于风险管理策略的有无。有些农场主给出肯定的回答,表示正在实施某种风险管理策略(例如多样化经营或套期保值操作),但他们风险管理策略的目标可能不是减少风险,而是实现利润最大化。
②其它田间作物包括大豆、水稻、高粱、大麦和燕麦。
③作为一种管理价格风险的办法,棉花生产者每年为其很大一部分棉花订立远期合约。农民通过远期合约销售农产品的百分比每年都有变化,这种变化取决于价格和产量。远期合约通常在种植之前就已经拟定,而且与农民将要收获的确切英亩数有关。
④这5家交易所是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纽约期货交易所(NYBOT)、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BT)以及明尼阿波利斯谷物交易所(MGE)。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要求这些交易所提供有关它们鼓励农业生产者运用期货和期权的教育方案的书面材料。
⑤中美洲商品交易所(MCE)还曾经交易过活牛、瘦肉猪、大豆粗粉和大豆油的小型期货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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