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是发达商品经济的范畴_资本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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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根据邓小平理论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以后,沉没几十年的资本范畴又在我国社会主义地平线上悄悄升起。如“发育资本市场”、“降低资本系数”、“以资本为纽带”、“国有资本营运”、“调整资本与债务的比例”等等。重新起用资本范畴,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中长期孕育的结果,是自然的必然会有的理论上的重大突破。

然而,为什么社会主义经济也可以而且必须使用资本范畴,至今论证尚为贫乏无力。一般以“中性”搭桥,“特性”落户。这无疑是一种便捷的研究方法。可是中性化的方法容易让人怀疑公式化,需要什么就中性化什么,缺乏说服力。事实上,资本范畴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根本性和重要性还没有被多数人所认识,社会主义资本观念淡薄。现在还是社会主义资本的早晨,就像刚出地平线被晨雾迷朦着的太阳,只有模糊的轮廓和模糊的光亮。因此,还需要作深入的理论分析,驱散雾霭,让资本的原形明晰地凸现出来,发挥它应有的光和热。

有赖于资本,商品经济才发达起来

建国以后,我国还使用过资本范畴。1949年下旬在北京召开的中国人民政府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制定的《共同纲领》第三十一条就这样规定:“国家资本与私人资本合作的经济为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应鼓励私人资本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例如为国家企业加工,或与国家合营,或用租借形式经营国家的企业,开发国家的富源等。”这里所说的国家资本,就是现在所说的国有资本。以后停止使用,是因为把资本看做是资本主义专有的经济范畴,而且是最残忍的充满血腥味的经济范畴。这是理论和认识上的重大失误。

其实资本不是别的,是发达商品经济的范畴,资本经营是发达商品经济必然采取的主要经营方式。恩格斯说过:“价值规律正是商品生产的基本规律,从而也就是商品生产的最高形式即资本主义生产的基本规律。”(注:恩格斯:《反杜林论》,第308页。 )这话道明了资本与商品经济的内在联系:资本是发达商品生产的经济范畴,即商品生产最高形式的经济范畴。只是恩格斯当时只看到商品生产的最高形式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无法预计还有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社会主义社会经营性的公有资产包括国有资产和集体有资产,同样要采用资本形式,是和社会主义需要保留商品生产和货币交换的根由完全相同的。

资本的出现要以商品生产和世界贸易的一定发展为历史前提。这一点大家都是明白的。但资本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范畴,归属于商品经济范畴体系中,是商品经济家族中的一员,就未必充分注意到。两者的内在关系需要理论沟通。

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自然出现的一种经济联系现象。这是由人类生活的社会性决定的。人类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进行两方面的物质变换活动。一方面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活动,即人在利用、保护和改造自然中获取生活资料,这就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过程;另一方面是人与社会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即人们通过一定方式互相交换产品,以调节余缺,变通有无。这就是物质生活资料的交换过程。这两方面的物质变换活动是不断发展、又互相促进、互相制约的。在今天,社会物质变换比自然物质变换更重要,因为它决定采取商品生产方式还是产品生产方式问题。人类社会发展的现阶段,任何社会形态都无例外地必须采取商品交换的变换形式。

商品生产有两个发展阶段:简单商品生产阶段和资本商品生产阶段。

1.简单商品生产阶段。

人类一走出原始社会,由于社会分工和不同物质利益者的存在与发展,任何社会的物质产品的交换都转变为商品交换,即使物物交换的现象不会绝迹,也已是商品性的交换。商品交换本质上是人类自觉谋取利益的行为。开始阶段,按马克思的说法,商品生产者是以使用价值为目的的,其交换公式是W—G—W,以一种自己不需要的使用价值, 换取一种可以满足自己生活需要的使用价值。“最终的目的是消费,是满足的需要,总之,是使用价值。”(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171页。)诚然,这是事实。但是,这种以满足需要的使用价值为目的的交换活动,仍然没有超脱利益上的追求,不失为牟利活动。生产者为了满足自己和家庭的消费,可以像原始社会那样男人渔猎,女人采集,也可以像后来的个体自然经济那样男耕女织,生活资料全部或大部由自己生产,为什么现在要进入市场交换,通过交换来满足消费呢?必定有经济利益的驱动。这个经济利益就是社会分工的效益。加入社会分工行列,使自己的劳动成为社会分工的一部分,就可以获得更多的可用来满足需要的各种使用价值。第一,由小而全的多项生产转为专业的单项生产,可以熟练技艺,提高劳动生产率,有更多精良的产品去交换更多的消费品;第二,可以突破资源地域性限制,比较充分地得到利用;第三,以利劳动储备,产品换成货币后可以储藏起来用作未来消费,即使不是商品生产专业户,剩余产品也可以出售,不至于弃之作废。所以,就是以使用价值为目的的简单商品生产阶段的商品交换,也有使用价值上的得失计算。价值规律的作用,更要求经验上的等价交换。可见,任何经济行为,哪怕是简单的经济行为,都有经济利益在当事人心中策动。

以使用价值为目的的简单商品生产,不管在人类历史上经历多么漫长的阶段,总归是商品经济的低级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上,因为生产动机和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消费需要的使用价值,因此商品生产和交换是有限度的,就像人的饥渴对食品饮料的需求总是有限的一样,不可能有极大扩张的需求和冲动。这便是前资本主义各经济形态生产发展缓慢、基本囿于简单再生产的重要原因。这个极限必须突破,终将突破。资本的出现完成了这个突破。

2.资本商品的生产阶段。

简单商品生产之所以简单,一方面是因为不是完全的商品生产,以使用价值为目的、为重要,价值生产没有受到同样的重视和追求。价值在这个阶段的作用还是“潜伏着的”(注:恩格斯:《反杜林论》第3卷,第270页。),特别是停滞在原始社会的各氏族, 对进入流通的产品“按照其价值的出售, 还是次要的”(注: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第370页。),“产品进行交换的数量比例,起初完全是偶然的。 ”(注: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第368页。)只是到了中世纪简单商品生产的全盛时期,价值观念才得以较为充分地发展。恩格斯说,商品生产者在一定范围内凭经验和自觉已能相当准确地互相估算出对方商品的生产费用,村里的铁匠、车匠、鞋匠和裁缝就在农民眼前干活,而各行师傅也了解农民的生产,于是交换中都变得精明,“把更多的时间浪费在持久的、互不相让的讨价还价上,以便为他花费在产品上的劳动时间争得充分的代价。”(注:恩格斯:《〈资本论〉第3卷增补》,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1018页。)另一方面,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广度深度都是极有限的。广度上,商品仅限于部分劳动产品,商品经济只是占统治地位的自然经济的补充。深度上,商品经济关系还在社会经济关系的浅层上,还没有占上风,工商业者地位低下,普遍受歧视。这种简单商品生产到15、16世纪,开始逐步被资本商品生产所替代。社会分工和国际分工的发展,必然推动社会物质变换和国际物质变换的发展,以使用价值为目的的简单商品生产必然转向以价值为目的的资本商品生产。资本商品生产者投入一个价值量,先买再卖,收回一个更多的价值量,使原来的价值增殖,其交换公式是:G—W—G’。

以价值为目的的资本商品生产,就是扩大劳动的商品生产。价值就是抽象劳动的凝结,它的具体形态是货币。人们对使用价值的追求是有限的,对价值这种抽象财富的追求是无限的。任何一个正常的经济人对货币价值的欲望都是无止境的,永远不会到怕货币太多而不想再要的地步。对价值这种抽象财富的无限追求,就是对抽象劳动的无限追求,就是对无限扩大再生产的追求。资本家的历史功绩就在于他的生产经营突破了个人生活消费的目的。马克思说:“绝对不能把使用价值看作资本家的直接目的。”(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174页。)“他的动机,也就不是使用价值和享受,而是交换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增殖了。”(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649页。)因此,决定他谋取利润的行为必然是“无休止的运动。 ”(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175页。)正是出于这种狂热地无休止地价值追求, 才使他“肆无忌惮地迫使人类去为生产而生产,从而去发展社会生产力,去创造生产的物质条件”(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649页。),并决定资本主义的生产是技术不断进步的规模不断扩大的生产。

因为由以使用价值为目的的简单再生产,转变为以价值为目的的资本商品生产,才使商品生产普遍化,不仅物质产品商品化,而且一切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也普遍成为商品,把商品生产推向发达阶段。马克思说:“只有从这时起,商品生产才普遍化,才成为典型的生产方式;只有从这时起,每一个产品才一开始就为卖而生产,而生产出来的一切财富都要经过流通。只有当雇佣劳动成为商品生产的基础时,商品生产才强加于整个社会,但也只有这时,它才能发挥自己的全部潜力。说雇佣劳动的介入使商品生产变得不纯,那就等于说,商品生产要保持纯粹,它就不该发展。”(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644页。)商品生产的规律,即“那个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才自由展开的价值规律”(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586页。),也只有在这个时期才充分发挥作用。恩格斯说:“随着商品生产的扩展,特别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出现,以前潜伏着的商品生产规律也就愈来愈公开、愈来愈有力地发挥作用了。”(注:恩格斯:《反杜林论》,第370页。 )所以,商品生产的高度发达,价值规律作用的充分展开,都有赖于资本的出现,资本就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机制,纯属商品经济范畴。

我国社会主义也只能实行资本商品生产

我们今天都在讲市场经济,在讲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合理调整,直接目的都是为了尽求提高经济效益,即都是为了尽求获得更多的利润。这正是属资本职能的份内事。如果我们继续舍弃资本范畴的作用,就等于仍然把商品生产限制在简单商品生产的水平上,不是以价值增殖而是以使用价值为目的,经济效益低下就是必然的。社会主义有商品生产,就自然有资本存在的根子。既然“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注:《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17页。),那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同样要大力发展商品生产,把商品生产推向高度发达的阶段。而要达到这个高度,我国的商品生产也必须“变得不纯”,让资本介入,实行资本商品生产,把一切经营管理的动机、目的、组织、方式都调整到资本要求上来,以求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收益,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

恢复国有资产的国有资本称谓,其意义不在形式上改名换签,而在运行上要转轨易辙,按资本本性经营国有资产,一切的一切都为了增殖。投资赚钱,张本图利,道理就像养鸡生蛋一样简单。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不发达,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都存在着种种矛盾,但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为此,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然而社会主义如何才能发展社会生产力,满足人民的需要呢?只有实行和发展资本商品生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不是直接满足人民需要的,而是通过市场有购买力的需求来满足人民需要的。因此各企业、各国有资本先要进行以盈利为直接目的的商品生产,努力扩大市场供给与市场需求,最终达到目标。从1949年以来的全部历史都雄辩地说明了这一点。

在改革之前的全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几乎都千篇一律、众口一词地说,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不是为了追求利润,而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不断提高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因此注重使用价值的生产。结果怎样呢?城乡物资紧缺,市场供应匮乏,卖方市场是常态。一遇天灾人祸,就无法抵挡。如60年代初出现全国性的饥荒,15个省2517万人无饭吃(注:参见毛卓:《毛泽东在庐山的政治雷霆》,《中华儿女》1997年第12期。)。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按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并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和自觉运用价值规律,树立提高经济效益的目标,使社会生产力获得大解放,全国经济发展才出现真正的大跃进。按当年价格计算,1996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8593.8亿元,是1978年3624.1亿元的19倍,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是5634元,是1978年379元的14倍。再联系发达资本主义国家。 它们是老牌的最高典型的以价值增殖为目的的国家,注重价值生产。至于生产何种使用价值,取向市场需求,决定于能否赚钱。可是他们这样做的时候,适应市场需求的使用价值自然少不了。这可以使我们悟彻:以使用价值为目的重视使用价值生产的,既是使用价值短缺,又难使价值增殖。相反,以价值为目的重视价值生产的,既能价值增殖,又能有丰富的使用价值。这个规律性的现象说明,在必须进行商品交换,通过市场买卖实现供需衔接与均衡的社会主义国家,也只有通过以价值增殖为直接目的的资本商品生产,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想绕过价值增殖过程,只能抑制生产的扩大与发展,有碍普遍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因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只有资本才具有追求盈利的冲动和爆发力。

1.以价值增殖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必定注重价值生产,采取生产的、技术的、组织的、管理的种种必要措施,强化劳动,提高效率,尽量降低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以低成本的优势进入市场;

2.以价值增殖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必定重视价值实现,研究市场、分析需求、拓展销路、提供服务、保证信誉,以价廉物美的优质供给招徕顾客、扩大需求;

3.以价值增殖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必定重视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资本商品生产,既要生产使用价值,又要生产价值;既要生产价值,又要生产剩余价值。因此,社会主义资本商品生产过程同样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需要同时完善和强化这个过程,为市场竞争和供需平衡准备条件;

4.以价值增殖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必定重视资本的积聚和集中,在技术进步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内涵和外延的再生产,以增强市场的竞争力和控制力;

5.以价值增殖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必定重视社会资源在宏观结构上的合理配置,全面调动各种经营性资源要素谋求利益的积极性,包括有形资源与无形资源、原生资源与再生资源、货物资源与人力资源、实物资源与货币资源、技术资源与信息资源等的积极性,在积极参与产业结构优化目标的调整、发展、升级中充分发挥作用,求得最佳效益,从而获得宏观经济高度均衡发展的整体效益。

这些都是资本商品生产独到的长处,为过去的简单商品生产和计划经济的生产所不及的。社会主义资本(包括国有资本和集体有资本)进行以盈利为直接目的的商品生产,就是要博采这些方面的功效。

资本参与收益分配的合理度

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一切价值都是工人的活劳动创造的,土地、厂房、机器、原料、材料、货币等资本物都是死劳动,在生产过程中只会将自身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不会创造价值,至多起劳动吸收器的作用,因此一切价值归工人,资本物不能参与价值分配。资本实际参加了新创造价值的分配,无偿占有支付劳动力价值之后的全部剩余价值,这便是剥削。现在出现新情况,原来没有资本的社会主义也有资本了,有国有资本和集体有资本,也要参加收益分配,而且是要“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注: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二十一世纪——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这又该作何解释呢?为了给资本收益一个合理说明,同时又不会突破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于是理论界就有物化劳动也能创造价值之说出来圆场。实际上这是弄巧成拙了。熟读马克思著作的学者都应该知道马克思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实际是工人活劳动价值理论,绝对不兼容物化劳动价值理论。把物化劳动掺杂到劳动价值理论中来,承认资本物也创造价值,就等于推翻整部《资本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虽然理论上过去还没有明确概括,但其功效在机器大革命中就显露出来了,几倍几十倍地提高劳动生产率,给资本家带来滚滚财源,马克思熟视有睹,且有许多记述,可就没有把任何物化劳动列入价值的源泉。任何最先进的科学技术都是活劳动创造出来的,且是相对的,今天空前先进的东西,若干年后的将来就是落后的甚至会被认为是原始的东西。不苟同物化劳动也创造价值的提法,不是出于偏见,而是出于科学上的考虑。但这并不否认资本参与收益分配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可以从另外角度加以说明。对社会主义资本收益的合理度和先进性,可从三方面予以确认。

1.应当将价值的创造和价值的分配区别开来。诚然,新的价值不用置疑完全是活劳动创造的,但是活劳动要创造价值,必须要有其他条件包括物化劳动的帮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有限资源的利用都不能是无偿的,因此资本参与价值分配,是合理的,同样不用置疑和否定的。

价值的创造是能动概念。只有能动的具有意识性创造性的人才能创造价值。承认这个大前提,就不应当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有异议。物化劳动不论表现为资本、土地,还是表现为先进技术设备如数控机床、机器人、电脑等,无论表现为不动产的资本物,还是表现为有生性的资本物如牲畜,一切的一切,本身都是人类劳动的产物。如果说物化劳动也能创造价值,无异于说价值能创造价值。因为任何物化劳动都不过是先前的活劳动凝结了的价值,也就是旧价值。旧价值在生产过程中倘既能保存自身的价值,又能创造价值,那是一举两得的美事,何乐而不认?可是,创造新价值必须加入新的劳动。物化劳动或旧价值是如何增生出这种劳动的呢?除非证明机器也会劳动,劳动不再专属于人类,机器和拉车的马、推磨的驴、耕田的牛都是“劳动者”。如果到这一步,人类劳动就会贬值到无意义了。

肯定人类的活劳动是价值独一无二的源泉,不等于说资本、土地等物化劳动对价值的创造不起作用。人类从事生产劳动,需要有身外的客体条件,需要生产工具、原材料、土地等,还需要阳光、空气,赤手空拳只能体操锻炼身体,创造不了价值。这些劳动的客体条件中,除阳光、空气是无限的,因而是无主的外,其他资本物都是有限的,因而是有主的。对有主资本物的利用,就得索取一定报酬,要求参与收益分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白用的东西。如果阳光、空气也可以控制,有人成立阳光公司、空气公司,使用阳光、空气都得从公司里取得,那也得给阳光、空气支付报酬。对有限的资本物使用后支付报酬,也是使资本物保值增殖以适应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如果可以免费使用,不参与收益分配,将会出现什么后果,是可想而知的,世界肯定糟蹋得不像今天这个世界了。所以,价值的创造和价值的分配是不同的,各有各的根据。价值创造是讲谁创造了价值,价值分配是讲价值创造的要素,创者与助者需要分享。

2.资本权益要守本份,取得其所,至少不能侵占劳动力价值,让劳动力在萎缩状态下生产再生产。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创造的价值一部分归工人自己,剩下的另一部分作为资本收益归资本家。因为工人的劳动力是作为商品卖给资本家的,工人所得只是劳动力价值的实现,所以工资不过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工人所得限于劳动力价值。这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由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的社会必要劳动决定的,相当于维持工人及其家属最低生活水平的必要的生活资料价值。因此,资本收入的最大额度只能以支付劳动力价值之后的全部剩余价值为限。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不使剩余价值的源泉枯竭。然而,至少在马克思时代,资本家常常采取各种手段把工资压在劳动力价值以下。马克思说:“在论述剩余价值的那几篇里,我们总是假定工资至少和劳动力的价值相等。但是,把工资强行压低到这一价值以下,在实际运动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657—658页。 )劳动力只能在萎缩状态下再生产。

社会主义资本的收益也是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但是它有两个特点。第一,它不会侵占工人劳动力价值;第二,它不是扣除劳动力价值以后的全部剩余价值,还需要扣除用以按劳分配的另一部分价值。这一点是区别于资本主义资本收益的一大特点。就是说,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工人收入以劳动力价值为限,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工人收入不以劳动力价值为限,而是超过劳动力价值。所以,有人把按劳分配理解为是按劳动力价值分配,实际是否定或取消按劳分配。实际上,社会主义工人工资超过劳动力价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按劳分配仍然是分配的主体,不过有了变化,就是要和劳动力价值结合起来。办法是,“按劳分配以劳动力价值为起点,一方面可以使劳动力价值兑现,保证职工按劳分配所得至少和劳动力价值相当,如果连这个数都达不到,职工就会外流;另一方面,又不受劳动力价值限制,高效益高分配,低效益低分配,职工工资收入高过劳动力价值,是社会主义消费品分配的基本状况。”(注:胡培兆:《市场经济中的公有制与按劳分配》,《经济研究》1993年第4期。)因此,社会主义企业职工工资收入一部分是劳动力价值, 这是基数,另一部分是效益收入,如图。

3.资本收益不会异化为压迫和剥削工人的手段,而会成为工人阶级和劳动大众增进即期福利和长远利益的物质基础。

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占有剩余价值以后,不再归工人所有,而且会转化为工人的对抗物,成为进一步取得剩余价值的手段,马克思把这种用工人创造的东西来压迫工人的现象,叫异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使劳动条件和劳动产品具有的与工人相独立、相异化的形态”(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473页。)。

社会主义资本收益归它的所有者,即归国家或劳动者集体所有,用于扩大生产、企业管理、后备保险、公共建设、社会福利等等支出,以直接或间接形式增进劳动者即期和远期利益。总之,这部分资本收益仍属于劳动者,不存在异化问题。剩余价值的归属不同,是社会主义资本与资本主义资本的实质性区别。因为剩余产品或剩余价值的占有,是生产资料所有权得以实现的根本标志。这也进一步说明社会主义资产使用资本范畴有大利而无一弊,没有什么不好。

至此,可以作这样的结论:资本是发达商品经济的范畴,即资本商品经济的范畴,它本身没有气味,无所谓善恶,只有操在何种“主义”之手时才有性质问题。我们今天对资本范畴的认识比前人跨越了一大步,全凭发展和丰富了的实践经验。我们不一定比前人聪明,但一定不能比前人迟悟,再背离社会主义现实需要放弃资本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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