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创新与高水平民办高校建设_民办高校论文

制度创新与高水平民办高校建设_民办高校论文

体制创新与建设高水平民办大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办大学论文,体制创新论文,高水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52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203(2002)04-0028-04

一、繁荣背后的深层危机

20余年来,民办高校紧紧追赶着教育改革的脚步,经过艰难曲折的发展历程,已成长为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数量上增长很快,实力也有所增强。据统计,目前全国有民办高等教育机构1200余所,学生120余万人。其中,教育部承认有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校89所,国家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150余所,在校生10余万人。有的民办高校经过积累,固定资产壮大到几个亿,开始从“规模效益型”转向“质量效益型”,兴建了自己的校舍,培养了自己的师资,改变了单纯通过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试培养人才的模式;民办高教系统内出现了全日制全住校、多专业多学段、高配置高质量的民办高校。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过程中,民办高等教育发挥了积极作用,支起了半壁江山。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民办高等教育的繁荣掩盖着深层危机,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办高等教育还处于配角地位,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系统经过20余年的发展,虽然在国家高教系统内有了一席之地,并暂时有了一个生存与发展的空间,但从整体上看,仍然是公办高教的“配角”,发挥着为公办高等教育“拾遗补缺”的作用。既没有整体实力,也没有产生一定数量的民办名校。民办高校还不具备提供高层次高质量教育服务的能力,在不断增长的高层次教育需求面前,民办高校显得无能为力。

第二,民办高校办学实力不强、社会认可度不高。办大学投资大,校园、师资、设备、图书等方面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办学质量要为社会和民众所认可,一般需要相当长时间。目前我国大多数民办高校都是在极其艰难的条件下,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包括借用或吸收现有公办院校的资源才得以维持。办学资金不足,学科实力不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比较弱。而且由于绝大多数民办高校仍属于非学历教育机构,学生要通过自学考试和学历文凭考试才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文凭。影响了民办高校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地位,为数不少的学生主要是因为无法进公办高校,而抱着一种“求其次”的心态进入民办高校的。公办高校优于民办高校的观念根深蒂固。

第三,民办高校分散经营,各自为战,没有整体优势。现有的1200多所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数量很大,但许多举办者和办学者出于个人和本校利益考虑,画地为牢,大多习惯于单一主体办学,站在一校一人立场上思考学校发展问题,分散经营,小本经营,导致数量大,校均实力差。各民办高校为了生存,相互之间竞争也很激烈,一方面是资源有限,实力不强,另一方面又分割了有限的资源,分散了实力。民办高校还没有真正着眼于整个民办高教发展壮大的气魄,还没有开展民办高校之间的联合与合作,打造强大民办高校,发挥整体优势和实力的全局意识。外部竞争环境日趋激烈。从总体上看,我国民办高校还没有发育成熟,却又面临着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生源市场、服务市场、科技产业等教育资源市场的竞争,使优胜劣汰成为必然趋势。由于普通高校连续扩招和春季招生工作的逐步推行,民办学校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生源危机。不仅存在生源不足问题,而且由于国外高校强劲的推广活动,又出现了生源不稳等问题。对于多数民办学校来说,学生数量多少是决定生存的关键,生源不足和不稳,正在进一步压缩民办高校的生存空间和发展后劲。同时,不少民办高校的全部精力还只是投在帮助学生拿到自考文凭上,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竞争正在成为一个考验民办高校的新问题。

导致民办高等教育深尽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于:第一,我国民办高教没有承续原有基础,基本上是重起炉灶,根基不牢,积累不够,没有足以与公办名校相比肩的民办名校,没有排头兵,难以产生品牌效应,使得社会对民办高等教育的认可和接受程度还比较低;第二,民办高教在总体上还没有完全成熟的时候,又面临着高等教育市场化、国际化浪潮的猛烈冲击。尤其是近些年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的一系列重大改革,虽也为民办高校发展提供了机遇,但从根本上将民办高教置于激烈的竞争环境中,民办高教稚嫩的肩膀过早地承担了太重的负担。这种“先天不足”和“长不逢时”导致民办高教发展面临深层危机。

二、优化外部环境,推进制度创新

优化民办高教发展的外部环境任重道远。从理论上讲,我国民办高教发展的空间很大,发展前景广阔。比如,我国是穷国办大教育,必须走多种形式的办学路子;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不足,必须充分吸收社会资金,开发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我国的公办高等教育目前尚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等等。这些都是民办高教可能得到进一步发展的理由。但是,理论上的发展前景要成为现实,取决于民办高等教育如何进行体制和制度创新,走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因为公办高等教育系统这几年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已经释放出巨大的制度能量,正在同民办高等教育展开全方位竞争,民办高等教育界已经感受到这种挤压,感到生存空间越来越小。与此相应,一种长期存在的是否要加快发展民办高教的观念正浮出水面。因为人们看到公办高校通过改革,如扩大教育规模,发展多种教育形式(自考辅导、远程教育、成人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高等职业教育等),实行成本分担,吸收民间教育投资,举办民办二级学院等,正在解决政府投入不足和满足社会的教育需求问题。这些都会动摇人们对民办高等教育重要作用的认识,影响民办高教外部环境的优化。由此可见,优化民办高教发展的外部环境任重道远,必须采取重大的制度和体制变革,为民办高教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制定相关法律,促进与规范民办高等教育。优化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环境,法律保障是关键。社会上对民办高等教育抱有不信任、看不起甚至歧视的态度,除了民办高等教育本身的问题外,也与国家缺乏对其法律地位和权益的肯定与维护有密切关系。已有的一些促进民办高教发展的政策,也需要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以免政策多变。同时,对民办高校在办学条件、教育设施配备、教育质量保证和学生费用收取等方面确实存在的问题,也需要进行立法规范,以保证民办高教的健康发展。立法的宗旨应该是“促进和保障”,即在促进民办高教整体发展的同时,促进民办高教系统尽快产生名牌高校,增强办学和竞争实力;保障民办高校的合法地位和权益,保障政府和社会对民办高校的管理、评估与监督。促进和保障民办高等教育进行制度和体制创新,探索新的办学模式,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至于一些民办高校呼吁的办学过程中涉及的具体问题,如办学用地、校舍建设、专业设置、教材选择、学费政策、学生贷款、教师的社会待遇等,应在立法促进和保障的前提下,通过具体政策予以解决。营造民办高教发展的外部环境,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特别是在民办高教起步晚、实力弱的条件下更是如此。但政府的政策要在控制与支持之间找到平衡点,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民办高校往往批评政府约束太多,支持不够,政府往往强调规范和约束的合理性。我认为,在民办高等教育已经有了一定规模和实力的情况下,民办高校要谋求政府的政策支持,关键取决于自己的发展实力和水平,以及所具备的办学条件。发展中国家民办高等教育与政府作用之间大都经过了政府不承认、政府承认但控制发展、政府承认并提供补助和贷款支持等三个阶段,从第一阶段过渡到第三阶段,主要是民办高教的社会地位与实力的提升,所谓“有为才能有位”。我国民办高教历经坎坷,已经发展了20余年,如果仍然长期处于分散经营和小本经营状态,不进行制度和体制创新,不尽快壮大起来,不增强办学实力,也就不可能尽快过渡到第三阶段。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不能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思维惯性,来看待政府政策对民办高教发展的支持作用。目前民办高教界把政府放开对民办高校颁发学历文凭的限制,允许民办高校根据成本开支收取学费,在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之间划定竞争范围,给民办高校以隔离性保护等等,看作是解决民办高校发展困境的关键。但是,在市场机制逐渐完备的条件下,政府的作用正在弱化,有些方面是政府政策所不能完全左右的,即使政府放开限制,也不一定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比如允许民办高校根据成本开支收取学费,这对主要靠学费收入实行滚动发展的民办高校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但从公办高校的情况来看,目前的学费收入一般只占学校运转经费的1/3左右,学校仅靠学费收入来维持运转和发展是难以为继的。一旦民办高校按成本开支收取学费,其学费就会比公办高校的学费标准高出2倍以上。在学费标准相差悬殊的前提下,如果民办高校的办学质量上不去,会有多少人选择民办高校呢?会不会导致更多的学生流入公办高校系统?又如放开学历文凭资格限制的问题,有条件地放开是必要的,但学历文凭放开后,学历文凭的“含金量”将成为生源竞争和就业竞争的焦点。如果学校没有品牌,社会声誉不高,民办高校的学历文凭就会成为一种“通胀纸币”。

我不是说当前民办高校不应该去争取这些方面的政策支持,而是说在市场竞争中政府的政策支持的实际作用是有限的,更为根本的问题在于民办高校要立足于市场经济条件来思考发展中的长远问题,要想办法把民办高校作大作强,用提高竞争实力来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在尽可能争取积极的政策环境的同时,练好内功更为关键。同时,在争取政府政策支持时,要在一种把民办高教作大作强的思想支配下,立足争取那些对民办高教发展带全局性、基础性、决定性的政策,如争取促进民办高校合并重组,建设名牌民办高校的政策,不能只立足于眼前利益,在枝节问题上争取政策支持。

关于是否允许民办高校营利的问题。目前,几乎所有的民办高校都认为允许民办高校营利,是吸引社会资金的根本途径,是解决民办高校资金困境的一剂良药。按照现行的教育法规,教育属于公益性事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民办高校不能营利,只能量出为入,只允许投资者在学校停办时还本付息。这实际上涉及民办高校的财产所有权问题,比较复杂。

现实中的关键问题在于,允许民办高校营利,是否允许公办高校营利?在高等教育逐步引入市场机制的情况下,要在民办高教发展政策上谋求一种隔离性保护,是比较困难的。即使只允许民办高校营利,公办高校也可以像其他社会力量一样,作为社会资金的一种介入民办高教市场,与民办高校展开教育市场竞争。开放民办高教市场也好,允许民办高校营利也好,民办高校要在竞争中取胜和得利,根本在于竞争实力。没有竞争实力,不把民办高校作大作强,开放市场、允许营利就不一定是民办高校的发展福音,还可能加速民办高校的衰落,受到更大的挤压。而且允许民办高校营利,会牵涉到相应的征税问题。这并不是民办高校争取政府支持的基本方向。可行的是要促成政府设立民办高校发展基金,定点为部分基础好,有望成为名校的民办高校提供长期低息贷款,帮助他们更新仪器设备、满足师资队伍建设和其他方面的需要,改善教学和科研环境,保证民办高校的稳定发展,使之在较短时间内成为名牌高校。

三、采用集团化发展模式,建设高水平民办大学

集团化发展模式是必然选择。如前所述,我国现有的民办高校基本上处于各自为战,分散经营,小本经营状态。民办高校数量多,学科专业雷同,办学条件差,竞争力弱,抵御风险的能力不强,整体上处于为公办高校拾遗补缺的位置。如果长期处于这种地位,不利于民办高校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与公办高校竞争,民办高校的生存空间会越来越小。因此,在民办高教发展战略上必须开始考虑建设高水平民办大学问题,以产生本系统的排头兵——实力强、品牌硬、形象好的名牌民办大学,开展精英教育,登上高等教育的大雅之堂,使民办高教发展为与公办高教并行的系统。为此,目前要采用多种形式,利用市场机制促进民办高等教育走集团化发展道路,以增强办学实力和竞争实力,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社会声誉,改变社会形象。

在要不要走集团化发展道路这个问题上,目前要注意克服一种观念。民办高教界认为:20多年来民办高教的发展归因于民办高校找准了自己的生存空间——作公办高校没有作的事情,比如主要承担大众高等教育的任务,开展大众型高等教育,作为公办高等教育的补充。今后民办高教也要坚持这条道路,与公办高教共同繁荣。我不同意这种观点。我认为这是民办高等教育的绝境。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不可能划定民办高教与公办高教的界限,也不能指望行政力量来划定这条界限。前一个时期,公办高校由于受到体制上的束缚,似乎给民办高校留下了空间,似乎在专业设置和服务面向等方面与民办高校有一个“分工”。但是这种分工不会长期存在,当前已经有了这种迹象。比如,在高校扩招背景下,所有高校都采取有力措施争夺生源。不仅吸引优秀生源,而且利用长期形成的品牌优势和民众的信任心理,采取降低录取线、举办民办二级学院、开办自学考试辅导班、建立网络学院等方式,与民办高校争夺落榜生源。任何有眼光的高校都不会忽视高考落榜生这一巨大市场及其丰厚回报。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海外教育机构进人我国教育市场,以及公办高校的进一步深化改革,还会加大竞争力度,开辟更为广阔的竞争市场,与民办高校展开竞争。如果民办高校不采取有力措施,不走集团化发展道路,结果不会是“共同繁荣”,而是民办高校的衰落。

走集团化发展道路,有利于民办高等教育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高师资队伍的水平,增强办学和竞争实力。学科发展水平是衡量一所大学办学实力以及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20余年来,我国的民办高校基本上无暇顾及学科和专业建设。专业设置由于没有相应的学科和师资作为支撑,主要根据市场需求状况和自考开考科目而设,而且出于降低办学成本的考虑,以及以帮助学生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为目的,基本上以设置文科专业和服务性学科专业为主,还没有学科和专业建设方面的积累,人才培养和学校发展缺乏“平台”。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绝大多数民办高校都是从离退休人员中聘用教师和管理人员,兼职教师非常普遍。这些年虽有所改观,但师资队伍老化和专职教师缺乏现象依然非常严重。教师队伍年龄大,知识更新能力弱,更没有合理的教师梯队,这严重影响了民办高校的进一步发展。为此,必须推进民办高校走集团化发展道路,通过各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优化民办高教的学科与专业结构,改善和提高师资队伍的结构与水平,提高竞争实力。至少要在民办高教内部产生10余所学科门类比较全、学科水平比较高、师资力量比较强、足以与公办大学相抗衡的民办高校典型,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促使民办高校整体上台阶。

民办高校走集团化发展道路,有几种模式可供选择。孵化模式——通过与公办名校联合与合作,孵化出民办名校;嫁接模式——与实力强大的企业与实业机构嫁接,借助私人资本的注入,强大民办高校;联合模式——业已发展起来的有基础的民办高校,采取股份制等方式,联合成实力强的民办高校集团,发展为品牌名校;海外联姻模式——与海外教育机构联姻,借助海外名校的品牌与优势,发展为名牌大学。要推行这几种模式,政府要为民办高校创造一个更为正面的环境,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推进民办高校的合并重组,以促进民办名校尽快脱颖而出。

四、民办高校要利用自身优势,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要建设名牌民办高校,除了走集团化发展道路外,民办高校不能以我国现有的公办高校模式为蓝本,成为公办高校的简单克隆,这既不利于增强自身实力,也无助于我国的教育体制改革。必须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参照,大胆借鉴企业界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来优化学校内部的组织结构与运行机制,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民办高校具备这方面的条件。就现有情况来看,民办高校和政府的关系比较清晰,基本不存在政府介入和干预学校内部事务的现象,独立性和自主性比较强;民办高校没有庞大的管理层,机构设置比较精,没有冗员负担;民办高校普遍实行了真正的教师聘任制,学校与教师的责权利关系明了、简单;民办高校的市场意识和经营观念比较强,等等。这些方面为民办高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创造了基本条件。而我国的公办高校由于长期运行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下,计划体制下形成的办学理念、内部制度和运行机制的历史惯性很大,要进行大学制度创新,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困难很大,阻力甚多。因此,民办高校要充分利用已有的优势,敢于出新,大胆创新,要在建立优质高效的大学制度方面先行一步,积极探索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模式和方法。不然,随着公办高校深化改革,建立起现代大学制度之后,民办高校再来模仿,会增加转制成本、延长转制时间,更难得与公办高校展开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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