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社会经济的启示--访美国经济学家赵刚教授_市场经济论文

中国传统社会经济的启示--访美国经济学家赵刚教授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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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在海口结识了曾执教于美国密西根大学、柏克莱加州大学、威斯康辛大学经济学系,并担任过威斯康辛大学亚洲研究所主任的华人学者赵冈教授。赵教授就中国传统的城市化、小农经济、古代市场经济等问题接受了笔者的专访。赵教授的许多结论是独树一帜的,对今天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也不无启迪作用。

一、中国传统城市的发展有其独特的道路,您对此颇有研究。城市发展史事实上是农村城市化的问题。城市是人口的高密集区以及经济、文化乃至政治的中心,古今中外的城市大致都如此。中国传统的城市化主要有何特色。

1.何谓城市化?

赵教授(以下简称赵):城市化,这是大家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可是什么叫城市,学界历来看法不一。如韦伯根据西欧中世纪城市的研究,就判定中国历史上根本没有城市。城市与乡村都是人口的聚集点,但两者职业却大不相同,城市以非农业人口为主,但也包括部分农业居民;乡村主要是农业人口。农业与非农业人口所占比例的多少是一些国家确立城乡的标准。1953年中国大陆人口普查时,将总人口划分为城市人口与乡村人口,规定凡常住人口在2,000人以上,其中非农业人口占50%以上者列为城市。中国历史上的城市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政治性很强的行政区划治所,通常有城墙保护,城内是政府的行政机关,从京师到省府州县的治所都属此类。另一类是经济性较强的府州县治之外的市镇,他们由于经济因素而自然形成,发展到一定规模后,政府才开始正式设市镇,并派官员进行管理。市镇通常没有城墙,这也暗示其政治军事功能较小。这两类的总合,才是我们所讲的城市。

2.城市化发展的动力是什么?

赵:西方学者研究近代欧洲城市化的动力,特别强调经济因素,如工业革命、海外贸易、地理与交通条件等,而对政治、军事和文化等因素,都未曾给予很大的权数。中国早期城市的兴起与发展,却往往是由于政治和军事因素所决定的,经济功能有时是附加的,有时又是后来追加的。城市发展成熟以后,其功能呈多元化发展,如工商业、服务业、文化娱乐业以及行政管理机构等。对不同时期的城市发展动力研究,应该要有区别。

3.城市化发展的制约因素有哪些?

赵:历史上城市化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在中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城市的粮源问题;一是城乡人口交流的自由度问题。

就粮源问题来讲,中国历史上的大环境始终是重视农业生产,对外贸易不发达,对笨重的东西如粮食,进口量很少,城市人口或非农业人口基本上全靠本国农业生产来供应,粮食基本上是自给自足为主。粮食问题一直制约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制约着城市化的进程。城市人口大部分是非农业人口,在粮食上不可能自给自足,但又是粮食消费的重要地区,城市人口的生活粮食必须仰赖于农村的供给。于是农业余粮率的多少,往往可以决定城市化发展的规模及其速度。所谓余粮率,即指农民自我消耗后所剩余的粮食占粮食总产量的比重。余粮率既可以决定一个国家城市化的上限,又可以决定城市人口的分布(集中或分散的情况)。在一定的余粮率下,粮食供应圈的大小及运送成本的高低决定了城市规模可以大到什么程度。人们不可能无限度地向大城市集中,以致使粮食的运送成本超过可忍受的程度。但当农业生产力提高后,余粮率增大,一部分农业人口流向城市,城市规模也会扩大。

我国传统社会城乡之间粮食流通的渠道大致有三:一是商人的商业运销;二是政府强制性的征收实物税;三是地主收取实物地租。一般而言,一个国家只有采取多管道的流通方式,才能使余粮率获得有效的提高。这样,城市的发展就紧紧与农业联系在一起,如果农业生产是以小农户为主的话,由于小农户的人力有限,无法进行多样化生产,而不得不依赖与外界交换,商业活动自然频繁,商业市镇的兴盛非常有可能。

就人口流动的自由度来讲,传统城市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城市人口的增加上。但城市人口的增加,不可能仅靠其自身现有人口的自然增殖,它必须要依靠外来人口移入才能完成。在一般情况下,假如没有大量国际间移民的出现,城市的扩展就只有依靠国内农业人口向城市移殖。城市发展工商业,必须不断从农村吸收劳动力。在历史上,西方国家城乡人口的流动是有限度的。在最极端的情况下,农村是封闭的,农村人口向城市移殖十分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城市有发展动力,但由于缺乏足够的人力资源作后盾,城市化发展受到限制。而中国历史上城乡人口流动是较自由的。

4.传统城市的性质。

赵:传统中国城市的政治军事性较强,各级地方政府的治所,都是全国性行政系统的网点,或是重兵驻守的战略要地,这类城市往往会变成敌对政权的攻守对象。中国历朝战争,都是以攻占城池为目标,对农村地区却不重视。有关争城、屠城、守城等字眼,文献记载不胜枚举。很多比较发达的大城市,一夜之间就会因为战争而化为灰烬。所以中国城市发展往往不具有长期的稳定性。政治军事性城市的发展还表现在有许多大城市曾被战争夷为平地,但战后的新政权,只要认为有必要,就可以在短时期内,集结人力重新建设起来。宋以后,中国各地出现了许多市镇,如汉口、佛山、景德镇以及江南众多的若干大镇,他们主要是经济性城市,没有太多的政治功能,尽管他们的发展规模已经超过若干县治所在地,但他们只能拥有市镇的名分。

5.中国传统城市发展的三个阶段。

赵:中国传统城市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从战国到南宋为止,城市化发展较快,城市人口比重不断上升,由15%上升到最高峰的22%,城市人口比全国总人口增加快;并且人口有向大都市集中的趋势,最大的城市规模,人口由二三十万不断上升到250万, 大都市的规模迅速膨胀。二是南宋到五口通商为止,城市化进程陷入停滞状态,全国总人口量在不断增加,但人均耕地面积不断下降,余粮率也随之下降,城市人口的比重呈降落趋势,到19世纪中叶,城市人口之比重已由南宋时的22%降到6%左右。这一时期,城市人口不再向大都市集中, 反而向农村靠拢,形成江南地区的众多市镇。这在外国城市发展史上是没有过的现象。所以,这时期大都市的规模都比两宋时缩小许多。三是19世纪50年代五口通商以后,城市化进程又进入新阶段,沿海商埠的相继开放,现代化工业的逐渐兴起,特别是每年都有大量的粮食如暹罗米等进口,打开了过去自给自足的局面,弥补了国内粮食供应的不足,城市发展制约因素被解除了,城市又快速地发展,城市人口比重又开始回升。

6.人口流动与城市化发展的关系。

赵:人口的流动性和城市建设与发展关系极为密切,战后城市的重建,说明城市发展的人力资源并未受到制约。我们常说农民安土重迁,但这只是一种心态,并非制度。事实上中国人的流动性及择业自主性都很大。除了少数情况下,人口流动是由政府强制执行或战争引起,大多数情况下,人口流动都是自发的。大规模的人口移动,史不绝书,尤其是灾荒年月。中国经济由北向南的转移,就是人口不断南移的结果。尤其突出的是清初“湖广填四川”,使四川由人烟稀少之地,很快就成为人口大省。中国人口流动在城市的统计中可能严重偏低,因为古代人口的户籍基本上是随地籍走的,尽管人是世代常居城市,而籍则属于农村。中国人口的流动性到了明清时期渐趋衰弱,这是因为这一时期各地都人满为患,移民的利益减少,风险反而相对增大。人口过剩产生了恶性循环,城市里的生产单位无法容纳农村过剩人口,只有农村可以收容他们,成为隐蔽性的失业人口。在城市中,对于生产单位而言,劳动力是可变要素,有利时便雇佣,无利时便不雇佣。但农村则视他们为不变要素来使用,直到边际产量到零为止,这反而成了工业化发展的障碍。因为有大量过剩人口窝藏在农村,被农户当作不变生产要素来使用,不计劳动代价,从事可能生产的物品进入市场,与城市的生产单位相竞争。人口的快速增长,导致人地矛盾恶化,所以,尽管农业生产和粮食总产量仍在不断增加,但人均占有粮食量却趋于下降,余粮率也随之下降,这自南宋以来,表现日益明显。余粮率的下降,进一步影响到城市化的进程。

7.你曾认为,中国历史上的城市化过程并非一个正常的过程,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特例。请谈谈你得出此结论的依据何在?

赵:明清时期中国的市镇数目与规模都有了发展,这与人口、商业、手工业的快速增长有关。但人口为什么不向大城市进发,却在大中型城市以外营造众多的市镇?从西方国家历史上的市镇发展来看,市镇只是城市化的过渡阶段,不具备更多的规模经济,一般都会逐渐转变发展成大中型城市,市镇人口的比重愈来愈小,如19世纪英国、日本的大中城市人口分别占其都市人口的70%以上,大中城市的人口数是指10, 000人以上的城市,2,000—10,000人口为小城市及市镇。 英国的城市人口在1700年占总人口的18%左右,经过一个世纪的发展,到1801年上升为30%左右。而中国城市人口数到清末只占总人口数的近8%。 按照这一标准,明清时期中国的市镇发展不像是一个过渡阶段,市镇人口的比重也愈来愈大。美国学者罗兹曼(Gillest Rozman) 估算清末中国有3万多个市镇,只有近10个市镇是可以列为大中型城市的,人口在万人以上,其中有24,000多个市镇的居民不足2,000人。 在英国大中型城市与小城市数目比为1∶2.8;日本为1∶7.8;中国清末为1∶25。 两宋以后,中国大中城市的发展完全停顿,城市化走上了向市镇发展的独特道路。发生这种转变的原因主要是由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所决定的。

譬如传统中国是以私有产权及小生产单位为基础的小单元经济,这就先天注定其不能自给自足,必须经常进行交换。小农户要经常进入市场,从事交易,以有易无。但这种市场的空间距离不能离农民太远,农民必须在一天的时间内能从交易市场来回,包括在市场上交易的时间。否则,农民为了买少量的必需品而在外过夜,甚至耽搁更多的时间,对于如此高的交易成本,农民只有放弃。又由于中国传统社会始终存在着重农轻商思想,商人们在城市中赚了钱,为了逃避歧视,争取社会的尊重,竞相回乡置产买地,造成大量的城市资金回流到农村,投向土地市场,不断地产生不在地地主,这对于工商业与农业生产都不利,也使得中国的城市经济早熟,但却无法成熟。

宋以后中国出现的新型市镇,比较集中于江南地区,主要向散布于农村的众多农户收购手工业产品运销远方,这是西方国家城市化过程中极少出现的现象。在西方国家的城市化过程中,城市人口比重不仅愈来愈高,而且愈来愈集中,小城市变大,大城市变得更大。但中国的城市化过程在宋以后却与众不同,城市人口出现离心倾向,城市人口集中的程度减弱,大中型城市停止扩张,而市镇的数目却大量增加,整个城市人口愈来愈向农村靠拢。人口压力及农业生产力的制约是中国城市化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关键因素。

8.你怎样看待当代的中国城市化?

赵:目前,中国城市的发展与以前有很大的不同,就粮食制约而言,可以通过进口粮食来解决。我认为,中国当前发展小城市的政策基本上是正确的。城市大一点也许有规模经济,但到了一定程度就达到顶点,再大就成为反经济,即越来越不经济了。大城市的困难层出不穷。因而发展小城市,要尽量多利用城市的规模经济,尽量避免大城市的不经济。到目前为止,粮食不是一个最后的制约因素,可是,目前的政策却是希望粮食仍自给自足,尽量不要进口,但我们的农业资源又很有限,农业用地不仅不增长,反而呈下降趋势,农业发展潜力空间不大。所以,未来中国经济的发展,不应该过分强调发展农业大国,不要把维持农业大国作为发展目标,必须发展农村小城镇经济,转移部分劳动力,通过发展工业,通过工业品的生产与经营,来购买粮食,这无疑也是一条路径。中国大陆改革开放以来,大量的农业劳动力涌入城市,农村的乡镇企业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对整个农业生产并未造成什么影响,相反,还提高了农业的生产与技术。

二、小农经济是传统社会的主要经济成分,对中国社会现代化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从“古为今用”的角度来看,正确研究与理解历史上的小农,对今天中国农村的改革或许有借鉴作用。

1.学界对小农评价不一。

赵:在中国历史上小农经济长期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过重要贡献。但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学界认为中国历史上主要是封建地主制,小农为数很少,无足轻重。后来,有人承认小农确实占有很大的比重,可又认为小农缺乏稳定性,思想上保守落后,是造成中国经济停滞落后的主要因素。这些看法既不全面,也不客观。我对过去大力批判租佃制,极力否定租佃制,是十分反感的,我认为不能用戏剧舞台上的黑脸、白脸来看待租佃制问题。对“小农”这一名词,学界也没有充分的了解。小农最大的特长是有生产的积极性。我一直持这样一种观点,即农业是一个不容易监督的行业,其交易费用和监督费用都很高,因为农业是在一个平面基础上展开的,不象工厂那样,可集中在一起,由一个工头监督就可以。所以农业管制很难,农业工作的质量也不能象工业品那样可以对某个部件进行检测,农业的检查只能在农作物最后收成的时候,才能看到其好坏。所以大农业需要的交易费用和监督费用都很高,解决这一问题就是天然的家庭农业。国内学界称之为小农经济,我不喜欢用这一名词。不妨沿用西方的“家庭农业”或“家庭农场”,这与大陆所说的“小农”很相象。

2.何谓小农?

赵:大与小是相对的,中国学界使用的“小农”一词,着眼于所有权单位,本身就不很科学。西方农业经济学家着眼于经营单位,通常用“家庭农场”来表示,我认为这个提法也适用于中国。所谓家庭农场是以个体家庭为经营单位,独立决策、自负盈亏,无须监督。经营者不一定对所使用的生产要素都享有所有权,他们可能拥有某些生产要素,但还需要通过契约形式临时从他人手中获得自己所没有的生产要素。如耕地,家庭农场可以自有,也可以租佃。所以,自耕农是家庭农场,佃农也是家庭农场。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骨干,但必要时也可以雇工。家庭农场的大小,要视多种因素来决定。传统的农业工具不可能产生大农场。在中国历史上由于人地比例的矛盾越来越恶化,家庭农场规模只会越来越小。但当技术条件和人地比例矛盾改变后,中国的家庭农场也可以变大。就此而言,小农经济与家庭农场相比,其概念就不够准确,与客观事实也不尽相符。

3.家庭农场在中国早期的状况。

赵:在中国的文献中,最早对家庭农场进行详细叙述的是《汉书·食货志》。所记载内容为战国初年李悝在魏国推行“尽地力之教”的改革。其中“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即是典型的家庭农场,李悝在设计农业政策时,以家庭农场为对象,家庭农场是当时的主导生产方式,五口之家,治田百亩,总产量150石左右,全家食用约90石上下, 剩余的60石用以纳税及市场销售,自我消费率是60%,余粮率高达40%,生产效率十分可观。农户在交纳什一之税外,完全自负盈亏,是独立的经营单位。40%的余粮率,是当时的城市人口或非农业人口所消耗不完的,于是粮价出现下降,造成谷贱伤农的现象,农民于是希望通过粮食减产来提高市场粮价。应该说,这不是生产力低下所造成的,而是由于生产过剩所导致的。这种情况在今天的西方国家也经常出现,这可以证明家庭农场并没有妨碍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到了历史后期,由于人口的过量增加,人地比例不断恶化,中国的小农家庭越来越穷,但这不能归罪于生产组织。

4.家庭农场的历史作用。

赵:应该说,家庭农场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也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弊端,但由于农户都想发家致富,因而都有积极旺盛的劳动热情,他们早出晚归、披星戴月,辛勤地劳动。从一个长时段来看,家庭农场的效率最高、单产最多,吸收技术也最快。直到明清时期,中国的农业生产与欧洲相比,仍是最先进的,产量也是最高的。这主要是因为中国的家庭农场比当时欧洲的庄园制效率要高。中国农业长期依靠的是精耕细作,农业科技如农耕机械、化学肥料、农药等的发明一直停滞不前,这不是家庭农场的罪过。在西方国家,这些农业科技也不都是农户发明的,如农药、化肥是在实验室完成的,农业机械是在内燃机发明之后产生的。所以我们不能把家庭农场看作是中国农业科技落后停滞的最大敌人。客观地说,在中国传统的学术思维环境下,农业科技也会有一定限度的创新与改进,但到了一定阶段就再难以突破。

5.家庭农场对当代社会的某种启示。

赵: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中国农村改革,推行包产到户、分田单干,这实际上与《吕氏春秋》中所说的将“众地”划分为“分地”是极相似的。古人说过两句话,一是“公田不治”及“民不肯尽力于公田”;另一是“公作则迟,有所匿其力也,分地则速,无所匿迟也”。前一句,事实上就等同于今天农民所说的“干活大胡弄”;后一句,则是指分地到户以后,家庭农场有了自发的工作意愿,即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了极大的提高。1981年安徽凤阳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事实上又恢复到了分田到户,将历史重演了一次。这一改革成果最终被中国政府接受,成为农村改革的指导政策,中国农村改革的效果引起了全世界的瞩目。不过,国内的经济学家尤其是经济史学家反对这种比较法,认为这是不一样的。但我认为现在农民分田到户的积极性与春秋战国时农民分田到户的积极性,其出发点完全一样。所以,分田到户,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经营方式,调动了农民的最高积极性,我们应充分利用。

6.如何看待租佃制?

赵:过去一直否定的租佃制,认为租佃制具有封建性,剥削了广大农民。可现在我们又走回头路。国家把土地租给种地能手,这就证明租佃制有其积极的功能,不能简单地否定其合理性。如果租佃制真是万恶不赦的话,在过去二千年历史中早就被农民革命所抛弃,农民每一次革命之后,采取的仍是租佃制,说明广大农民也看到了其好处。租佃制度在古今中外都曾存在过。历史是不能重复的,但碰巧在中国就出现了重复,安徽的分田到户就是例子,这就是古为今用。

在古代,以传统的工具耕作,使农场的最佳生产规模很小。而大农场的效率往往又很低,但是耕地的产权很容易集中到相当大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租佃办法便提供了制度上的灵活性,大田产的所有人不必经营无效率的大农场,可以将田产出租给佃户,形成许多小型的高效率小农场,使资源得到最合理的配置。到了现代,生产条件有了巨大的变化,人口不断增加,使得田产的平均规模愈来愈小。但是另一方面,随着农业机械与化肥农药的使用,使得最理想的农场经营单位变得愈来愈大,现代国家的租佃是朝这个方向发展的,即众多的小地主把土地租给大佃户,以专业知识及现代化的农机与栽培、技术来经营大农场。租佃制度类似股份公司,但功能比股份公司还要大。租佃制度使产权单位与经营单位分离,可以集腋成裘,也可以散裘成腋。租佃制是破坏自然经济的强大力量,与自然经济无法长期共存。

三、学界在研究中国传统经济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同的学术观点,如地主经济制、变态的封建制以及市场经济制等。你是持市场经济制观点的主要代表人物,你对古代社会持市场经济的看法,令人耳目一新。

1.何谓市场?

赵:市场就是人们从事产权交换及转移的地点,这个地点不一定要确定为某个街道,只是概念上的市场,就象股票市场,不一定就是华尔街,也许就是一个抽象的,反正有人在交易就行。应该说,没有市场就无从交换产权。所以,市场就是产权交换的场所,也即是以自己之所有易自己之所无或易自己之所需。根据市场的两个要素,我认为春秋战国时还不能满足这两个条件,只有到了西汉时期,中国才出现了完整的私有财产制,为了行使私有产权所赋予自己的自由,各地普遍出现了市场组织,不但有产品市场,而且有生产要素市场,这就有了市场经济,因为这个时候,编户齐民满足了第一要素,大家是以平等的身份进行独立结算。第二项私有产权在西汉时也建立了,当时大体上是私有产权多于国有产权。在确立了比较合理的市场经济定义之后,在市场之中,买卖不一定非得通过商品交换,用钱买也行,用产品进行交换也可以,你有选择权,完全根据个人的意愿来决定是否可以进入市场,而不受任何人的强迫。所以在市场经济中,可能有某些经济单位仍维持自给自足的状况,他们日常生活所需之物品都不是通过市场交易获得的。这是因为当生产者意识到通过市场交易来获得物品很不经济,即进入市场的交易费用太高,还不如自己在家生产,比如做一个板凳,当他要走五里路去市场购买时,还不如在家生产便宜。这个决定权完全由个人选择。这种方式不仅古代有,即使在今天的西方发达国家也还存在。那么,决策者是如何来做这个决定的呢?经济学上的一个普遍的原则就是:当你有了私有产权,且又有利益可得时,你就会追求最大利益化。第二是受成本的约束,市场里的约束是硬约束,你买得起就买,买不起就放弃,但决不能去偷、去抢,做买卖盈与亏,都是由自己负责,这也是硬约束。

2.如何定义市场经济?

赵:我认为中国古代就有市场经济。我反对地主封建制经济的说法。因为租佃制是一种市场行为,是将土地租佃给别人,土地和资本都是生产要素。资本市场中有金融市场,如股票的投资,也有借贷市场。土地也是一样,有长期的买卖,也有短期的租佃,都是市场机制的行为,为什么不承认其市场行为,非要加上一个莫须有的封建地主制。资本主义与市场经济不是相同的概念。国外只讲市场经济,不讲资本主义经济。历史学家喜欢用资本主义这个名词,经济学家很少这样用,因为资本主义是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

国内也讲市场经济,但定义比较混乱,有人认为市场经济就是商品流通,有人认为市场经济就是交换经济等,说法不一。我认为市场经济的定义要尽量有包容性。一个要件是市场中参与市场活动的人,身份是相同的,没有等级性,大家独立做决定,在中国历史上叫“编户齐民”。这一点很重要。第二个要件是参与市场活动的人,要有明确的产权,最明确的产权是私人产权,但不一定都要明确为私人产权不可。产权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其中处分权非常重要,它意味着你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包括出卖产权,然后取得收益,收益权归自己所有。有了这两个要素之后,就可以找到市场。产权的所有者掌握的资源不同,各人的优势不同,所受到的约束条件也不同,因此他们所作的决策也会不同。所以私有制的社会不可能是整齐划一的社会,它应该是多元的。

学界有人承认中国很早就有私有财产制,但又不承认中国传统社会是市场经济,这在逻辑上是讲不通的,清初中央政府多次强调旗地不准买卖,但旗地却照样进入市场,转手买卖。所以只承认中国有私有财产制,而不承认中国有市场经济,这岂不是怪事!只要有私有制存在,有社会分工以及经济财货的所有权分散在众多的私人手中,就自然会产生市场经济。所以说,可以有古代的市场经济,也可以有现代化的市场经济。两者的主要区别是技术水平高低不同。但实质未变,即产权单位独立决策,并在各种现存的制约条件下,运用产权,追求最大的经济利益。

3.中国古代市场发展的大致情况如何?

赵:我认为中国的市场经济起源很早。中国社会的私有产权制度很早就导出了市场经济。私有财产制一定会形成市场,租赁行为也是市场行为,这是产权所有者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表现。在市场经济中,资源的配置比较有效率,这就是每个人都在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在亏本的情况下,他不要卖;而赚钱越多则越高兴,消费者买东西越便宜就越高兴。但我们说资源配置最好,这只是一个理想的境界,在实际的市场经济运作中是难以达到的,经济学中已证明有许多市场是失败的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我们无法去具体度量,只能比较。中国在历史上到16世纪以前,经济都比欧洲进步,这就证明中国市场经济出现得早,资源配置比欧洲效率高。16世纪之后中国的发展反而落后于欧洲,这主要是受人口压力。从宋到清,城市人口的绝对量大体未变,新增的人口全部留在农村。于是农村人多地少,农户们无法单靠农业生产来维持全家之生计,以副助农成为农户唯一解决生计的办法。市场具有灵活性,根据其机制会随时调整,人口压力导致中国已发展的市场不得不去应付人口的压力。

中国在二千多年前就已出现了完整的私有财产制,并且受到国家保护。战国时期的孟子提出“有恒产者有恒心”,要求“为民制产”。为此各国政府通过赐田方式,将国有土地转化为私有。商鞅变法规定土地所有者应办理土地登记,私有土地的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人民可以处分其私产,包括私有土地的自由买卖,于是形成了土地市场。特别要指出的是,私有产权的观念也适用于人身,从而形成了中国特有的劳动力市场。土地与劳动力两大生产要素,都成了私有产权的标的物,都可以进入市场进行自由买卖。

4.中国传统社会的发展一直遥遥领先,但16 世纪以后却落伍了。这是为什么?

赵:这首先涉及到生产力的问题。中国经济史学界普遍认为,生产力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因,它决定社会发展的进程。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生产力逐步提升是因,其他上层建筑是果。西方新经济史学派则将生产力归结成生产技术,集中力量研究生产技术的演变。西方研究中国科技史的学者认为,科技的进步与生产力的提升绝不是自然过程,而是在某些条件下才发生的。美国的经济史专家诺斯教授认为生产力是果,而不是因。生产力的增长与经济成长几乎是同义语,都是某些因素所造成的后果,而这些因素才是真正的因。换句话说,上层建筑才是因,生产力的变化是这种因素变化的后果。所以西方国家制定各种政策,来加速发展科技,结果生产力大幅上升。

李约瑟博士认为,宋朝以前,中国的科技水平远在西方之上。到了宋朝,所有英国工业革命前夕的条件在中国都已具备。然而工业革命却并未在中国发生,反在几百年后的英国发生。李约瑟博士没有给我们答案。我的理解是:工业革命的基本特征是机器的发明与使用,所以必须分析机器。分析的办法是研究对机器的需求与供给。社会必须在科技知识方面累积到一定程度,才有可能发明机器。根据李约瑟博士的研究,中国在宋朝已得到了这种起码的科技水平。但不幸的是,当中国已经有能力发明机器的时候,中国已不需要机器了。机器的功能是节省劳动力。可是到宋朝时,中国已出现人口过剩现象,整个社会正在想方设法利用这些过剩的人力,而对机器已不需要。所以机器已没有了市场需求,即使有生产技术,也没有人去发明和生产机器。因此,工业革命未能在中国宋朝出现。事实上,英国工业革命时发明的珍妮多锭纺织机,中国早已出现过。然而由于这种纺车需要多人联合操作,不适合当时中国棉纺业的生产组织——小农家庭副业,所以不久就失传了。

中国历史上始终缺乏“法人”观念与立法。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身份,与出资的股东是分开的,股东的偿债义务只限于其所出的股份金额。此种企业组织对投资者的风险是有限的。人们愿意投资。但在中国历史上则不是这么回事,出资经营者往往负有无限责任,包括投资者的全部家产,甚至父债子还,债务要延续到后代。面对如此险恶的投资风险,大大束缚了中国人的投资意愿。所以中国人投资意愿较小,躲避风险却比西方强烈得多。即使中国历史上没有重农轻商的政策,人们还是会趋向于土地投资,因为投资土地的风险系数相对较小。如果是经营其他行业,人们也不会轻易扩大投资规模,因为扩充规模后的报偿与风险率不能同比例增加,且风险系数会愈来愈大。所以中国历史上的商人一旦经营获利,便抽资回乡购买土地,即“以末得之,以本守之”,这虽然分散了商业投资风险,但却限制了中国商业规模的扩大。所有这一切,都最终阻碍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发展。

5.一般认为,宋代以后,中国人口压力加剧,人均耕地太少,导致中国农业的过密型生产,进而使中国陷入贫困状态,你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赵:其实,一个地区的富裕程度是由平均产量来决定的,而平均产量是由土地肥力、气温以及雨量条件等多种因素决定。人口移动基本上是受平均产量比较进行的,美国的失业率是韩国及台湾地区的三四倍,但韩国与台湾仍有人口不断向美国移民,却从不考虑美国的高失业率。中国传统社会的观念是重家庭伦理,结婚生子是个人对整个家族的责任与义务,个人有无养家糊口的能力并不重要,整个大家庭往往负起养家的责任,大家共享家庭所得,中国男子普遍早婚,父母有责任为儿子赡养妻小。中国的产权继承制是诸子均分制,从理论上来说,诸子都享有一份产权。在分家析产之前,诸子均有权留在家中,分享家庭所得,谁也不能排挤谁。既然无法把家庭中剩余的劳动力排挤出去,那么这些多余的劳动力便不再是可变的生产要素,而变成固定的生产要素,没有任何机会成本。诸子都不肯放弃应有的一份产权,大家共同从事过密型的农业生产,共享家庭所得。与中国诸子均分继承制相对应的是日本传统的长子继承制,所有的家产均归长子承受,长子以下诸子到了一定年龄都要离家出走,自谋生路,成为可变的生产要素。所以,到明治初期,日本的人口密度并不比中国清中叶强多少,日本的耕地占国土总面积的比重也与中国不相上下,然而日本却从未出现过密型农业生产。其原由是,中国诸子均分制等于是家庭所得均分共享,农业人口容易变成固定生产要素,家长无权解雇家中多余的劳动力;而日本的长子继承制能防止家庭所得被成员均分的后果,可以长期保证农业劳动力为可变生产要素。多子继承制会吸纳剩余人口,而长子继承制却排斥剩余人口。所以,中国在宋代以后人口快速增长,绝大多数的新增人口都被农村家庭所吸纳窝藏。诸子继承制析产分家的结果是使庞大的家业愈来愈小,而长子继承制则可以避免大家业被不断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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