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城市群,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增长论文,城市群论文,区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6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584X(2008)03-0074-06
一、城市群的涵义及基本特征
城市群是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区域空间形态的高级现象,能够产生巨大的集聚经济效益,是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的标志之一。目前国际上比较公认的最先明确提出城市群概念的当属美籍法国地理学家戈特曼(Jean.Gottman)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概念。1957年戈特曼在他发表的《大城市群:东北海岸的城市化》(Megalopolis:or the Urbanization of the Northeastern Seaboard)中首先使用了大城市群这一概念。1961年戈特曼在出版的《大城市群:城市化的美国东北海岸》(Megalopolis:the Urbanized Northeastern seaboard of the United States)一书中把美国东海岸5个大城市圈连接成了一个有3000万人口的地区,总称为大城市群。他认为城市群是城市发展到成熟阶段的最高空间组织形式,是在地域上集中分布的若干城市和特大城市集聚而成的庞大的、多核心、多层次城市集团,是大都市区的联合体。戈特曼认为,大城市群的形成有五个基本条件或标准:(1)区域内有比较密集的城市;(2)有相当多的大城市形成各自的都市区,中心城市与都市圈外围地区有密切的社会经济联系;(3)有联系方便的交通走廊把核心城市连接起来,各都市区之间没有间隔,且联系密切;(4)必须达到相当大的规模,人口在2500万以上;(5)属于国家的核心区域,具有国际交往枢纽的作用。戈特曼将城市群归纳为两大功能,即枢纽功能和培养功能。他是这样理解枢纽功能的:城市群的内外联系网络和各种流的汇集就如同干道和交通的交汇路口一样,促进了城市群的地域扩张,提高了其在国内乃至全球经济活动的地位,由枢纽功能引致各种流的汇集。对培养功能他的理解是,通过汇聚的不同行为方式的相互影响,产生了新思想、新方法、新技术和新产品,成为城市群发展的主要动力。城市群便成为社会进步和创新的重要区域,并推进了国家乃至全球经济的繁荣和社会文化的发展。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学者开始介绍西方都市区、大都市带的概念及理论,并结合中国实际提出了“特大城市区、巨大城市”、“城镇密集区”、“城市连绵区”、“城市群”、“都市圈”、“城市带”等诸多概念和都市区与大城市带的标准。由于我国城市化水平相对较低,因此,对城市群的概念界定尚未有权威性的中国表述。国内学者对城市群研究较具代表性的观点有:姚士谋等认为,城市群是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具有相当数量的,不同性质、不同类型和等级规模的城市,依托一定的自然环境条件,以一个或两个特大或大城市作为地区经济的核心,借助于综合运输网的通达性,发生与发展着纯属个体之间的内在联系,共同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城市集合体;顾朝林认为,城市群是由若干个中心城市在各自的基础设施和具有个性的经济结构方面,发挥特有的经济社会功能,而形成一个社会、经济、技术一体化的具有亲和力的有机网络;陈凡等认为,城市群是指在一定地区范围内,由各类不同等级规模的城市依托交通网络所组成的一个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一体化城市网络;吴传清等认为,城市群是指在城市化过程中,在特定地域范围内,若干不同性质、类型和等级规模的城市基于区域经济发展和市场纽带联系而形成的城市网络群体。
综上可见,所谓城市群,是指在城市化过程中,在一定的地域空间上,以物质性网络(由发达的交通运输、通讯、电力等线路组成)和非物质性网络(通过各种市场要素的流动而形成的网络组织)组成的区域网络化组织为纽带,在一个或几个中心城市的组织和协调下,由若干个不同等级规模、城市化水平较高、空间上呈密集分布的城镇通过空间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包含有成熟的城镇体系和合理的劳动地域分工体系的城镇区域系统。它在结构状况(产业结构、组织结构、空间布局、专业化程度)、区位条件、基础设施、要素的空间集聚方面比其他区域具有更大的优势,能够通过中心城市形成区域经济活动的自组织功能。因此,城市群是区域经济活动的空间组织形式。其中,中心城市对群体内其他城市有较强的经济、社会、文化辐射和向心作用。中心城市是区域内生产、消费、贸易、行政、就业中心和社会经济发展或衰退的前线,对其外围地区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影响,通过与外围区域的各种联系,指导和控制区域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规模。因而中心城市的发展和衰退会直接影响到区域的发展,城市是区域发展的关键。城市群并不仅仅是若干个城市在空间上的集聚现象,而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中心城市对于周边区域的发展带动作用,是区域发展的引擎和增长极。
城市群有三种基本形态:一是内聚性城市群。是指城市群域内的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的辐射程度,中心城市具有较强的群域扩散效应,极化作用重要表现在人口流、产业群、资金融通、交通枢纽、商品扩散、信息流通等高度集聚与辐射。二是依存性城市群。依存性是一个非均衡城市功能系统。城市间的发展不能封闭孤立地运行,必须不断地与中心城市与其他地区进行经济能量要素交换,产生自给组织功能。三是网络性城市群。交通运输网络、商贸网络、旅游网络、城镇网络等的建设和完善,都是这样形成的城市群的特征。以交通运输网络化为例,城市群域内部有发达的铁路、公路、水运和通信网络将各大中小城市连为一体,而且还应通过城市交通将城市与城市联结成城市网络群。
不同城市群的特征和功能有很大差异,因此,学术界对城市群这一概念的内涵有不同的理解,但不管城市群的表现形式如何,都应具有地理和经济双重属性,地域性、群聚性、中心性和联系性是城市群的基本特征。(1)地域性。城市群首先是一个地域概念,具有特定的空间地理范围。(2)群聚性。城市群是若干城市的集合体,在有限的地域范围内聚集了一定数量的城市,或者说城市分布达到较高的密度。(3)中心性。城市群以一个或几个大中城市为核心,这些城市成为城市群经济活动的集聚中心和扩散源,对整个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起着组织和主导作用。中心城市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多个,因而城市群既可以是单中心型,也可以是多中心型。城市群的中心性不仅指中心城市在城市群体中处于经济活动的核心,而且也意味着中心城市在整个城市群地域范围内的社会经济活动中处于核心和支配地立。(4)联系性。城市群的联系性特征是指城市群内不同规模、不同等级的城市之间存在着较为密切的社会经济联系,并逐步向一体化方向发展。城市群并不仅仅是自然地理意义上的城市密集分布,而是城市群间借助现代化的交通工具、综合运输网络和高度发达的信息网络构成有机联系的整体。
二、实施城市群战略的现实意义
一个国家的经济走向现代化的标志之一是具有竞争力的产业和高度的城市化。通常认为,城市化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城市具有的集聚效应,并且第二和第三产业通常比第一产业具有更高的要素生产率,大城市通常比中小城市具有更高的要素生产率,因而使得农村向城镇化发展,城市的演化不断从中小城市向大城市发展,单一的城市向城市群和连续的城市连绵带发展。城市群是城市的“极化效应”和“扩散效应”使产业和人口在空间聚集与扩散运动的结果,是城市化进入高级阶段的标志。
当今世界每个城市的发展都与外界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紧密联系,不可能是封闭孤立发展的城市,不能关起门来自成体系,自求平衡。城市不能孤立存在,它能够存在的本质就在于它与乡村及其它城市有一种内在联系,地理学家称这种关系为“共生关系”。然而,由城乡间简单的互通有无的交往形成的“共生关系”只是城乡之间协同状态的阶段性特征,它的进一步发展应该是区域城乡一体化。这个过程实际上就是结构变迁的过程。随着结构变革,一个城市地域的生产大循环已不再是单单在城市或是在乡村展开,因为城乡及城市之间新的协同状态只有在城市和乡村都被纳入更广阔的经济空间,都成为大的开放系统后,才有可能实现。这样一种协同作用在城乡及城市间所产生的聚合效应,是单独依靠城市或乡村所无法达到的。高密集的城市群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经济体系,能产生更大的聚集效应。它既不同于相距较远的松散的城市群,又不同于完全集中的单一大城市,它比之绝对化的聚集,既有集中的优势或超大城市的优势,又避免了过分集中或城市过大的一些弊病,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得以较好的统一。而且使三个效益相互促进,由“强相互作用”而“连锁反应”式的产生可持续发展的力量。
城市群以其独特的优势迅速发展,对地区乃至国家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越来越大,成为参与国际竞争新的地域单元;同时以其日渐增长的对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辐射带动力量而逐渐取代单个城市成长为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从而带动更大区域的经济发展。各国以及我国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小城镇发展的过程证明,在城市群内和在大城市周边的中小城市或小城镇,由于可以分担大城市的某些特定功能,能够较快发展壮大。而远离城市群和大城市的中小城市或小城镇,尽管也可以集聚少数特色产业,或者作为一定区域的公共服务中心,但由于其持续不断地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的能力较弱,成长壮大的进程不会很快,有些甚至走向衰落。与单一的城市相比,城市群既可以广泛进行专业化分工和协作,充分发挥规模效益,又可以有效降低特大城市的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问题。城市群是区域经济的增长极,可以有效提升国际竞争能力,还可以对周边地区产生更大的带动作用。城市群内总存在一个或两个核心城市,作为增长极核。大多数情况下的经济增长都发端于增长极,然后辐射到整个城市群。在这种城市群均衡的主导路径中,增长极进一步发展是轴向扩散。从城市群发展过程看,经济中心总是首先集中在少数条件较好的区位,成斑点状分布。这种经济中心既是区域的增长极,也是点轴开发模式的点。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中心逐渐增加点与点之间由于生产要素交换需要的交通线以至动力供应线、水源供应线等。相互连接起来,这就是轴线。轴线一旦形成,对人口产业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吸引人口、产业向轴线两侧集聚,并产生新的增长点。点轴贯通,就形成点轴系统。点轴开发是城市群自发形成与演进的主要模式。点轴系统比较完善的城市群,可进一步开发可采用网络扩散模式,构造现代城市群空间结构。网络开发是城市群已有点轴系统的延伸和强化,可增加城市群各城市(镇)、各地域之间,特别是城市(镇)与地域之间生产要素交流的深度与广度,促进城市群的一体化发展。而点轴网的形成,亦即点线圈的形成,在城市群的能极增长上将发生几何级数的飞跃,即产生1∶3∶9的能极效应。
三、以城市群战略带动我国经济发展
城市群是现代经济中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概念,是极其重要的现代经济区域类型。当今大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从单体发展向城市群体发展转变。通过加快城市群发展,带动本国或区域经济发展,提升经济竞争力,是发达国家现代化过程中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一些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有关专家预言,21世纪将是城市群的世纪,经济的主要动力将越来越源于城市群特别是大城市群。城市群之间的分工、合作和竞争,决定新的世界经济格局。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发展态势的要求,我国城市群的构建应运而生并成为各地制定区域发展战略规划的重要选择。
实施城市群战略,应该是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加速城市化进程的战略选择。《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指出:“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要继续发挥对内地经济发展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加强区内城市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增强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继续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的作用,推进天津滨海新区等条件较好地区的开发开放,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有条件的区域,以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为龙头,通过统筹规划,形成若干用地少、就业多、要素聚集能力强、人口分布合理的新城市群。”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乡统筹规划”以及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精神。我国已经开始进入工业化和城市化中后期发展阶段,是实施城市群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调控引导得好就会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反之则有可能出现城市之间产业雷同、重复建设、浪费资源以及“大城市病”等严重经济社会问题。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加快,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及综合功能不断增强,城市间开放度加大,市场纽带作用加强,初步出现了区域一体化态势,崛起了一批初具规模的城市群和正在形成中的城市群雏形。目前,中国具有一定规模的代表性城市群主要是:以上海为中心、南京和杭州为次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共有各类城市55个;以广州为中心、深圳和珠海为次中心的珠江三角洲城市群(不含香港、澳门),共有各类城市24个;以北京和天津为中心、青岛和大连为次中心的环渤海地区城市群,共有各类城市52个。这三大城市群不论从人口和产业的集聚程度,还是从中心城市规模和总体城市数量而言,都已具备大都市连绵区(Extended Metropoliation Region)的基本特征,是正在形成中的中国大都市连绵区。据估计,到2020年,占我国国土面积3%的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产生国家2/3的GDP总量,形成具有全球意义的三大组团式城市群和国家财富积聚的战略载体。可见城市群在区域经济增长中具有关键性作用,而城市化已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驱动器。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国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数量猛增,并形成了以经济为纽带的若干城市群落。预计2010年,百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将达到125个左右,其中2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达到50个左右,中国将达到15亿人口,形成一批与综合国力相匹配的国际性城市。
21世纪国际竞争的真正据点是在城市群。在我国城市化发展滞后的情况下,有必要确立城市群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中心环节。抓住了这个中心环节,我们就有或可以有就业的增长、工业竞争力的提高、国内需求的扩大、教育水平的提高、健康保健、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使经济进入良性循环。因此,全面的城市化战略应该是发展具有合理规模的大城市,带动其他规模较小的城市和镇的发展,并利用它们的发展分解大城市发展过程中的负效应,在特大城市周围支持卫星城镇的发展,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具备条件的地方,可发展城市群或城市带,形成合理的城市结构、网络。因此,我们应该将城市群发展列入国家战略,要加大城市群制度创新的力度,积极探索实现城市群发展的多元化目标的途径,应准确制定城市群发展方针,建立一个与综合国力相匹配的国家城市群体系。
目前中国城市群进一步发展的最大的挑战是如何突破行政分割问题。当前,城市间发展的整体协调范围较窄,协调力度不够,各城市追求自身利益的狭隘性和近期性,导致城市群整体发展的不经济性和不可持续性。因区域整体协调不足及区域资源类似,城市群内各城市的功能不明确,专业化分工合作得不到深层次的开展。各城市群的中心城市辐射和影响能力不足,除上海市外,其他城市群中心城市对区内其他地区产生的辐射和影响力还不够明显,其本身还有待进一步发展。虽然城市群的形成从根本上看是较长时期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不是人们主观上赋予其群体概念,也不是表面几个邻近城市的拼凑,但我们对城市群的形成和发展决非无能为力,而是可以引导和调控,关键是要未雨绸缪,加强规划,适时研究制定实施科学的政策措施。为促进城市群的形成和发展,建立和培育良性运行机制是根本的出路,重点包括:(1)建立城市群经济一体化理念与机制;(2)建立城市群优化分工与协调的统一竞争规则;(3)以产业群和产业链为依托融入经济全球化过程;(4)培育功能强大的中心城市。
在考虑中国未来的城市群发展时,还需要特别关注未来人口合理的空间分布格局。根据预测,到2030年中国人口达到高峰时将有15亿,其中城市人口将达到9亿,净增3.6亿。这就决定了中国只发展几个大的城市群是不够的,需要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较好的区域,发展若干新的城市群,承接现有城市群地区结构升级和优化整合后转移出来的产业,承接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和自然保护区的转移出来的人口,逐步成为支撑全国经济持续增长的新的经济密集区和人口密集区。比如,在以成都和重庆为中心的四川盆地发展建构“成渝城市群”,在以武汉为中心的江汉平原发展建构“武汉城市群”,在以长沙为中心的湘中地区发展建构“长株潭城市群”,在以西安为中心的关中地区发展建构“关中城市群”,在以郑州为中心的中原地区发展建构“郑州城市群”,在以哈尔滨为中心的松嫩平原发展建构“哈尔滨城市群”,在以福州和厦门为中心的闽东南沿海发展建构“福厦城市群”,等等。而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大规模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不够好的生态环境脆弱区域,重点是发展好现有的城市,提高城市质量,而不是盲目地单纯扩大规模。
从发展趋势来看,随着经济日益全球化,以城市群为龙头和单元的区域性国际化竞争态势将成为主流。因此,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市群将在区域经济发展进程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住用。要充分发挥城市群及大城市在国家区域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并大力扶持和推进中等城市、小城市的发展。在城市群的发展和布局方面,一是要优化整合业已形成的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三大城市群,明确城市群内各城镇的主体功能定位,加强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保护绿色空间,消除低水平盲目竞争,增强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实力。二是通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形成若干用地少、就业多、要素集聚能力强、人口规模适宜的新型城市群。为此,目前要加快可能形成新城市群地区的工业化进程,承接产业转移,逐步成为支撑全国经济增长的新的经济密集区。三是在人口分散、资源条件较差的区域,要实行有限推进的方针,在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前提下,科学发展城市群。
中国城市群是国家城市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只要城市经济在发展,城市规模的人口增加和城市化区域面积就必然会扩大,今后10~20年,我国大城市的人口数量都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因此,在国家战略层面,建立国家城市群体系,营建大规模、高密度的21世纪城市群空间,是中国面临的一大挑战。国外城市群的形成是在区域城市化水平发展到一定程度,形成城市群的条件成熟时自然发展而成的,而我国大多数城市群的形成则是在其条件还不太成熟时,通过如政府等外部因素的促进而形成的,从现实情况考虑,我国的这种做法无疑是切实可行的,但这就为各级政府提出了一个难题,即如何抓住时机促使城市群的形成与发展,推动我国城市化健康发展,这也是日后研究应该关注的问题之一。
收稿日期:200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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