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市场经济的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解读张倬元“十八大后的经济改革与转型”一书_经济体制改革论文

围绕市场经济的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解读张倬元“十八大后的经济改革与转型”一书_经济体制改革论文

紧紧围绕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读张卓元新作《十八大后经济改革与转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决定性论文,紧紧围绕论文,经济体制改革论文,作用论文,大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张卓元教授的新作《十八大后经济改革与转型》一书,前不久已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这部新作虽然部头并不很大,含金量却很高。由于这部专著是他在参与起草《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基础上撰写的,因而他能够吃透《决定》精神,准确地进行解读。

      全书除导论外分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按照《决定》的精神深入阐述十八大后的经济改革问题;另一部分是分析十八大后10年内的中国经济走势问题。导论部分尽管篇幅只有19页,却是全书的精华所在。

      对十八大后的经济改革,作者紧紧围绕《决定》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解读:一是以改革的“重启”和“攻坚”为题,阐明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我国改革历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了改革的总体设计和进行强力推动的重要意义;二是论述了十八大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以及以政府改革为关节点的改革思路;三是阐述了《决定》中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诸多亮点;四是探讨了《决定》中提出的需要深入研究的若干重大经济改革议题。

      作者在本书的导论中开宗明义地写道:“《决定》标志着中国重启改革议程,吹响了改革攻坚的新号角。”之所以说是改革的“重启”和“攻坚”,是因为在我国35年来的改革历程中,前25年各方面改革蓬勃开展,而2003~2012年改革步伐有所放慢,积累的问题不少,再加上由于我国采取渐进的改革方式,客观上形成了既得利益群体,他们阻挠改革的深化,使改革进入了攻坚期与深水区。也正因为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所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敢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来推动改革;必须做好改革的顶层设计,顶层发力,强力推动;必须制定改革的路线图与时间表;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决定》共16部分、60项改革、336个重大改革举措。作者从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打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质基础,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其他改革的牵引作用上,论证了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分析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为此就要紧紧抓住政府改革这个关节点,改变政府直接配置资源过多、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太多、审批太多,而在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又做得很不到位的状况。作者的这种解读抓住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要点,画龙点睛,分析颇为深刻。

      该书还以较多的篇幅,深入阐述了《决定》中经济体制改革部分的许多新观点、新论述和新举措,并把它们归结为十三大亮点。这十三大亮点可以说是本书精华中的精华。下面结合我们的一点学习体会,简要地分析一下这十三大亮点究竟亮在何处、新在哪里。总的来说,这十三大亮点都是围绕着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而采取的重大改革举措。

      第一,关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问题。市场经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伟大成果。人类经济活动的实践证明,市场配置资源是最有效率的。所谓市场经济,就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所以要紧紧围绕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一方面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为此就要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另一方面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为此就要规范和明确政府的职责和作用,其中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

      第二,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问题。混合所有制企业是股份制企业的升级版。混合所有制企业一定是股份制企业,但股份制企业并不一定是混合所有制企业。例如,西方国家那种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股份制企业就不是混合所有制企业。从这个意义上说,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有的一种经济形式。《决定》明确指出,允许更多的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由此看来,混合所有制经济不仅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而且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重要实现形式,还是社会主义社会之所以存在商品、市场经济的重要经济条件。《决定》还指出,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这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社会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真正实现了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的有机结合。因此,商品经济与社会主义社会有可能是同始终的。

      第三,关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应从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的问题。所谓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以管资本为主,也就是主要管国有资本的配置和运作。为此,就要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决定》指出,国有资本的投资和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是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和保障国家安全。《决定》还准确地界定了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公益性国有企业应主要投资于提供公共服务和保障领域,包括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普遍服务部分等;收益性国有企业应主要投资于重要竞争性产业和技术创新等领域。对于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对于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要进一步加以破除。

      第四,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决定》第一次明确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这就更加充分肯定了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我国的改革实践已充分证明: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经济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2年,我国GDP的60%、技术创新的70%、增加就业的80%、税收的70%,都是由非公有制经济创造的。《决定》还强调指出,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为了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就要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和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与此同时,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所有这些改革,都大大激发了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

      第五,关于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问题。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为此,就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严禁各类违法实行优惠政策的行为,反对地方保护,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和优胜劣汰的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

      第六,关于实行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问题。《决定》首次提出,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的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领域。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办法,也就是“非禁即入”,是投资准入和市场监管的重大改革。这一改革意味着将由“严进宽管”的审批制度向“宽进严管”的备案制度转变,市场监管由事前监管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这是我国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迈出的实质性步伐。实行负面清单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做法,这对于提高市场监管的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解决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歧视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七,关于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的问题。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不仅有助于摸清整个国家家底,而且也是国家制定宏观调控政策和其他经济政策的重要依据,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现在,许多国家都在编制国家资产负债表。我国是一个大国,有31个省级单位,不仅要编制国家资产负债表,还要编制地方资产负债表,以便更好地规范和约束地方债,避免重大风险的发生。

      第八,关于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问题。这一改革举措新就新在民间资本可以作为中小型银行的发起者。银监会已于2014年3月确定首批5家民营银行进行试点,实行共同发起制度。这一改革有助于解决中小型企业融资难问题和加强金融监管。

      第九,关于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的问题。开征房地产税早在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就已经提出,但一直没有付诸实施。《决定》再次提出,这是要真抓实干了。我国现行的分税制,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太少,与其承担的责任不相匹配,迫使地方政府借助于地方融资平台来融资,使地方债务失控,风险很大。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地方税有两种:一种是房地产税,另一种是消费税(价外税)。借鉴国外的经验,我国也可以把房地产税和消费税作为地方税。为了开征房地产税,首先就要立法。开征房地产税不仅可以解决地方政府税收过少和债务失控的问题,而且有利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运行。

      第十,关于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的问题。目前,我国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少得可怜,其财产性纯收入只占其人均纯收入的2%~3%。其原因就在于农民最大的财产权——土地权益累遭侵犯,没有保障。据一些经济学家估计,多年来,地方政府低价强征农民土地获得的收入高达数万亿元。因此,要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最主要的是要尊重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这对于促进城镇化的发展和逐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十一,关于允许地方政府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和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和运营的问题。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和运营,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决定》的这一举措,对规范和约束地方债务、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十二,关于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问题。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标志着中国对外开放又进入一个新的起点,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的途径,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

      第十三,关于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问题。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这是使《决定》的各项改革落到实处的最重要的组织保证。在改革进入攻坚克难阶段,没有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强有力的领导和推动,改革就难以深化和取得成效。

      作者在这本书中还就《决定》中提出的需要认真研究的一些重大经济改革议题进行了探索。这里简要地讲一讲他的一些真知灼见。

      第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适用范围问题。作者认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主要适用于经济领域,并不像适用于经济领域那样适用于文化、社会等领域。这也就是说,在文化、社会等领域,其资源配置是不能由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目前理论界有一种意见认为,在宏观层次如部门和地区的比例结构等的资源配置,就不能都依靠市场来调节。这种意见把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作用只局限在微观层次,大大缩小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范围,值得商榷。

      第二,在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条件下,政府职能如何转换的问题。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职能分工来说,正如《决定》所指出的,“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就政府与市场关系来说,就是要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着力解决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过多、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过多和审批过多,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不到位等问题,要求政府从越位领域退出,填补和做好原来不到位的工作,实现政府职能的转换,即从无所不能型政府转变为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和法治型政府。

      第三,如何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问题。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明了方向。事实证明,混合所有制经济比国有经济资产运营效率高、创新能力强。再加上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更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混合所有制经济既可以国有资本控股,也可以非公有资本控股。当前要着重避免国有股“一股独大”、民间资本参股后没有多少发言权的现象;还要避免有的央企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只拿出小部分不挣钱或称为“包袱”的业务吸收社会资本。据有的专家估计,目前混合所有制经济占我国经济的比重为1/3左右,到2020年,这一比重可能达到50%。可以设想,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产权多元、自主经营、治理规范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将会有长足的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微观主体。因此,今后需要加强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研究,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更好地发展。

      第四,如何建立和完善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的财税体制。《决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赋、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为此,就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改革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二是完善税收制度,包括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调整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环节和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以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三是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划分。

      第五,关于在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中,如何建立规范合理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的问题。近几年来,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无序扩张,据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关于地方政府债务审计结果》的资料,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已经从2011年的10.7万亿元,增加到2013年6月底的17.9万亿元,相当于GDP的33%。各方面都认为风险很大,需要对地方债务进行规范和约束。第一步,要用透明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的方式代替现有的不规范的通过各种融资平台进行融资的方式;第二步,要约束地方政府的举债规模;第三步,要按照《决定》的要求来建立各级政府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评价政绩的偏向等。这也是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

      作者在上述五个方面所提出的一些政策性建议,对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该书的第二部分,作者对十八大后我国10年经济走势进行了分析。作者认为,多年来,我国的经济增长一直是一种追求数量型和粗放型增长,积累了不少问题,其突出的表现就是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今后我国的经济增长必须向质量型和效益型转变。这种转型不仅是经济增长速度的转型,即从过去三十多年来两位数的高速增长转型到今后十多年7%~8%的中高速增长,而且是经济增长质量的转型。应该说,这个速度是不低的。中国还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国内需求强劲,市场空间很大,在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是可以实现经济的中高速增长的。作者的这种分析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符合我国工业化中期阶段三次产业演进的规律,符合经济发展本身固有的规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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