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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1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917(2001)06-0022-03
一、网络经济是以精神生产为主要生产方式的经济形态
人们谈论新经济的转型已有些年头了。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就有西方学者预见到了知 识的经济化与社会化趋势,如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提出了“知识社会”的概念,美国 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提出了“后工业社会”的概念。时至今日,以知识生产为主导的 新经济仍大多出现在经济学家、哲学家、社会学家们的学术探讨中。有关新经济的提法 也随着社会的发展与技术的变革而不断变化,从80年代初高技术经济、信息经济、创新 经济、知识经济演变到今天的网络经济。毫无疑问,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形态将是未来 社会的主要经济形态,但知识经济最终将以何种面目出现,对大多数人来说还是个谜。
事实证明,网络经济现已成为社会经济运行的一部分。1998年,美国商务部的William Daley在《浮现中的数字经济》这一商务备忘录中,高度概括了网络经济对美国经济的 影响。(1)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过去5年中,信息技术在实际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已超 过1/4。我们发现,计算机和通信业的增长率超过经济平均增长率的两倍。”(2)对通货 膨胀的影响。“你们可以看到信息技术产品价格的下降,已经大大降低了整个通货膨胀 率。”(3)对就业的影响。“最后,这很重要:工作报酬良好。有740万人工作在这个领 域。他们每年每人收入近46000美元。”自1995年底以来,美国的劳动生产率以2.75%的 速度增长,远远高于1972年到1995年的1.42%。美国经济的这种异常发展态势令人惊奇 ,特别对于西方经济学家们来说,现有的理论对解释这一现象已捉襟见肘。
网络经济是以网络技术为基础的经济形态。众所周知,技术的变革是社会经济形态变 迁的首要推动力。每一次技术革命都带来了社会经济的大发展。但并非某项新技术一经 诞生,便能够成为社会经济的主导技术,而是只有当这项新技术在生产效率、开发成本 、使用普遍性和便捷性等方面成熟到足以替代原有的传统技术,并能带动整个社会经济 的运行时,以这项技术为主导的经济形态才能形成。以市场经济为例,正因为以蒸汽机 为标志的第一次技术革命导致了工业化大生产,这次革命促进了劳动分工的社会化,产 生了普遍的市场交换,从而推动了市场经济的诞生与发展。社会经济活动包括生产、流 通、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技术本身并不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一个环节,而只是经济生产 中的一个要素,技术变革和创新的目的是服务于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第一次技术革 命的结果是工业化大生产的确立,同样,网络和计算机技术作为一次新的技术革命,它 所服务的最终对象将不再是物质生产,而是信息、知识的生产,总之是精神产品的生产 。因此,精神生产将被纳入到社会经济运行的环节中去。
网络经济对社会经济的变革不仅仅表现在生产力形式上,它还将是一次生产关系上的 变革。我们知道,生产关系主要取决于生产对象和生产产品的形式。网络经济的技术核 心是网络技术和数字化技术,其产品是信息、知识等精神产品,它不同于以工业化生产 为核心的物质产品的生产。因此,网络经济中的生产关系也必然有别于工业化条件下的 生产关系。
首先,网络经济以网络技术为主要生产手段,网络技术具有跨越时空的特征。因此网 络经济也将打破以往工业化生产的时空限制,实现生产、流通、交换、消费的时空一体 化。如果说市场经济是一种空间经济,它的目的是扩大市场,实现对物质资源的占有, 那么也可以说网络经济是一种时空一体化的经济形式,它最终要实现的是跨越时空的限 制,以创造和实现更多的精神价值。这样,在网络经济的各环节与各要素的组合与配置 方式上,也就是在生产关系上都将发生大的改变。
其次,网络经济的最终产品是精神产品,精神产品是一种有别于物质产品的特殊商品 。按照传统经济学对市场经济的认识,市场对配置资源最具“有效性”,而这种有效性 是建立在资源稀缺或资源有限的前提之上的。然而,在网络经济时代,经济发展所依赖 的首要资源是知识,而知识本身具有非磨损性和无限增值的特点,知识在使用过程中不 仅不会减少反而会越来越多和不断更新。同时,由于知识广泛运用,还将大大提高其他 生产要素的质量和使用效率,因此,精神产品的特性将直接影响到对资源的配置和利用 方式。可以说在网络经济时代,精神产品生产的最终目的将不是对产品的占有,而是对 产品的再创造和对其价值的再实现。
总而言之,各方面的迹象均已表明,网络经济已开始以新的形式改变着社会的经济运 行形态,而这种新的经济运行形态的基本生产方式便是精神生产。
二、网络经济时代的精神生产将成为经济基础的组成部分
网络经济的基本生产方式是精神生产。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生产力决定生产方 式,一定的生产方式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而经济基础又决定上层建筑。由此观点看, 精神生产将不再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它将从上层建筑的高台上走下来,步入经济基础 的殿堂。
马克思曾经指出:判断一种经济的类型,不仅要看它生产什么,更重要的是要看它怎 样生产。在此后还应加上一句,为了什么目的而生产。可以上述标准比较一下工业生产 与精神生产。工业生产的产品是物质产品,它所采取的方式是机械化大生产,这种生产 的目的是满足人们对物质生活资料的需要。而精神生产,它的产品是精神产品,也就是 以信息、知识和智慧为主要内容的产品,它所采取的方式是通过网络或其它通讯、交流 渠道,将各种信息、知识加以融合,这种生产的目的是满足人们对精神、文化的需要。 所以说,精神生产从根本上有别于物质生产。
关于精神生产,马克思有过预见性的阐述。马克思一方面认为“精神生产”在一般意 义上是指“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观念、思维、人们的精神交往”的生产以及 “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1]。 但另一方面,精神生产作为一种“社会生产”,其最终目的并不在于直接的精神产品的 生产和消费本身,而在于通过一定精神价值的社会性生产和分配,再生产出与一定社会 形态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的新的社会交往关系。正如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物质生产创造了社 会交往中的普遍的物质交换关系一样,以精神生产为主导的社会经济将会创造出人与人 之间新的交往方式与新型关系,由此便形成了以精神生产为基础的精神生产关系,二者 共同构成了精神生产条件下的经济基础。当代的精神生产是一种新型的生产方式,在认 识它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精神生产作为一种专门化、职业化的社会生产方式,它有别于一般的、个别的 精神活动。一般的精神活动是人类古已有之的活动;而精神生产则是在人类社会发展到 一定阶段,特别是出现了精神劳动和物质劳动、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分离后,才逐步产 生和发展起来的。一般的精神活动是每个人都具有的人类共同的本质力量;而精神生产 则是社会中一部分成员的职业活动,精神生产者是一种相对独立的社会生产群体。在网 络经济时代,精神生产将属于经济基础范畴。
第二,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并不矛盾,正如农业生产与工业生产并不矛盾一样。有人 说,到了知识经济时代,是不是就不要物质生产了?当然不是,因为人类的一切生产都 是以人类的生存为前提的,而人类生存的基础便是物质生产,所以只要人类存在,人类 社会的物质生产便不会停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毫无疑问,物质生产是社会经济的主 要生产形式,整个经济的运行是围绕着物质的生产、交换、分配与消费进行的。但在网 络经济时代,物质生产将退居其次,而精神生产将跃然而上,成为社会生产的支柱力量 。
第三,精神生产与知识生产并不等同。虽然精神生产包括知识生产,但不能把知识生 产等同于精神生产。可以说,知识经济的产生把知识的价值提高到前所未有的地位,但 知识并不是人类所能创造的唯一精神的产品。因为人类的生产在任何时候都是满足人类 某种需求的方式和途径,物质生产满足了人类生存与发展在物质层面的需求,而精神生 产满足的则是更高层次的需求,包括对知识的需求、对情感的需求、对美的需求、对实 现自身价值的需求等等,这些需求最终都将通过精神生产的方式得以实现。
第四,精神生产是一种社会领域的生产方式,它不同于文化领域、艺术领域等局部领 域的部门生产。早在法兰克福学派时期,以阿多尔诺、本雅明为代表的学者就提出将艺 术生产力视同于劳动生产力的观点,他们认为艺术是人类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艺术家 的创造活动也是一种生产,艺术家的生产要受一定社会经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影响和 制约,艺术本身也有生产力、生产关系的问题。当然,作为部门生产的艺术生产固然有 其特定的生产规律和特征,但不能因此将文化部门的生产与作为社会生产方式的精神生 产相混淆,正如不能将工业机器的生产与整个工业化大生产相等同一样。
三、以精神生产的理念引导社会主义条件下文化产业的发展
在目前阶段,虽然网络经济已经初现端倪,但它尚未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柱。也就 是说,精神生产更多的还只是表现为它的前阶段,即精神活动阶段。近年来兴起的知识 产业、文化产业,严格说也并非完全属于精神生产的范畴。所谓的文化产业、知识产业 ,不过是作为精神活动的某些产品被纳入了市场经济中的商品流通渠道,成为创造利润 的手段和途径,这与精神生产的真正含义是不同的。
精神生产的首要目的是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实现精神价值的再创造,而目前的文化 产业发展的特征是:(1)文化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项商品,从生产到交换到消费都是按 照一般物质商品的生产模式来生产的,其产品是以工业产品的特征而出现的,即大批量 、同质化。这样做不但违反了文化艺术生产的内在规律,而且也不是对更高精神需求的 满足,它所满足的仍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不断膨胀的物欲。(2)西方国家把文化工 业视为一个赚钱的行业,它与其他产业部门一样,是按资本运作方式进行的,一切都必 须按照资本的本性行事,而资本的本性是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文化的商品化,其根本 目的是为了“增值”。(3)在传统市场经济模式下运作的文化产业,它所迎合的仍是人 们的物质欲望,也就是说只有那些对人们赚钱有利的知识、信息才会被大众所接受,才 能进入市场并转化为利润,而另外一些无益于创造财富的知识、信息则被人们弃之一边 。因此,早在20世纪40~50年代,西方的法兰克福学派就对这种资本主义背景下的文化 产业进行了猛烈抨击与批判。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网络的出现以及全球经济与文化的发展,文化产业的 发展已经势不可挡。如今,文化产业已成为世界范围的超级利润产业。英国的艺术业规 模已达170亿美元,相当于本国的汽车工业。日本的娱乐业收入超过本国汽车工业产值 。美国的视听产品是仅次于航天航空产品的第二大出口产品。在许多发达国家,文化产 业已成为支柱产业之一。那么如何定位我国的文化产业,并将之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上去 呢?笔者认为:
第一,以精神生产的理念引导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既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条 件下的高级产物,又是精神生产领域的先导,因此,要充分认清文化产业的这种双重定 位和双重属性。一方面,文化产业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大部类产业,不可避免 地要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运作,即以文化产品的产业化和商业化为宗旨,以创造经济利 润为目的。在这种市场经济下发展的文化产业,其最终结果是文化的大众化。从积极方 面看,文化大众化能够广泛地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和文化水平;但从消极方面看,文化 大众化也极易造成文化霸权的产生。因为当某种在市场上占主导地位的文化被大众化、 被大众认同的同时,其他种类的文化就会受到压制,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文化霸权是 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产业发展的必然结果,正如垄断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一样。 另一方面,我们应以精神生产的理念来引导文化产业的发展。归根结底,发展文化产业 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人们不同层次、不同种类的精神需求,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文化产业 发展却不能做到这一点。精神生产及由其确立的精神生产关系足以鼓励各种文化、各种 价值观的形成和再创造为基本宗旨的,只有以此来引导文化产业的发展,才能真正将其 导入正轨。
第二,认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产业发展的特殊性。目前我们正处于社会主 义社会的初级阶段,市场发育尚未成熟,因此发展文化产业必须结合这一实际来进行。 可以说,发达国家文化产业的发展是建立在完善的市场经济基础之上的,它的整套市场 机制为文化的生产、流通、交换与消费提供了有利的市场环境与法制保障。但在我国, 市场并不完善,市场机制尚未健全,所以在这种条件下,发展文化产业一方面要鼓励文 化产品的生产,另一方面要健全文化市场的机制与法制。目前,虽然我国的文化市场已 经形成,但由于市场机制不健全,导致各种盗版、抄袭等不利于文化市场发展的现象的 泛滥,从而抑制了文化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所以,目前发展文化市场的首要任务就是要 保证文化产品的市场化。
第三,更深刻地认识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文化产业的意义。发展文化产业固然是为了 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但不可否认的是,发展文化产业所能带来的社会效益也是巨大的 。它可以极大地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与文化水平,满足人们一定层次的精神需求;它也 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途径;它 还有利于建立一种新型的社会交往关系,特别是在网络经济高度发展的条件下,为以精 神生产为基础的社会生产的确立打下基础。
收稿日期:2001-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