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时代:生活、艺术与美学”研讨会综述_美学论文

“微观时代:生活、艺术与美学”研讨会综述_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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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15)06-0222-03

      以“微”为特征的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我们骤然进入“微时代”的新历程。“微时代”不但改变着人们当下的生活存在,也改变着人们对文化、艺术以及审美的创造与观照模式。为深入推动有关“微时代”文化、艺术与日常生活问题的讨论,不断拓展当下中国文艺与美学研究视野,2015年10月18—20日,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和文化研究院、《社会科学辑刊》编辑部在北京联合举办“微时代:生活、艺术与美学”学术讨论会。在为期两天共八场论坛中,围绕“微时代”与日常生活方式的变迁、“微时代”的艺术生产与传播、“微时代”与审美文化思潮的流变等议题,来自全国各地100余位专家学者各抒己见,展开热烈讨论。

      一、“微时代”下的审美文化

      (一)“微时代”的文化与审美特征

      目前,微博、微信等微媒介技术已经渗入到当下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并对人们的生活实践方式和审美观照方式产生了重大影响。中国社会科学院刘方喜认为,由物联网、微技术等高新互联网技术引发的不仅仅是一场“技术革命”,更是一场“价值革命”“社会革命”。说它是“价值革命”,是因为“免费”“分享”等新的价值原则,开始冲击、瓦解资本或市场“没有免费的午餐”这种“盈利性”价值原则,进而也开始瓦解与市场、私有制相关的“独占性”“排他性”及“竞争性”等价值原则。这种新“价值革命”的突出表征是“分享主义”价值范式的兴起。贵州师范大学唐善林认为,微博、微信等微媒介所带来的新的审美实践和体验方式,不但消解了审美与日常生活的界限,也使得精英与大众的界限逐渐消弭,并从主客内外不同层面深深地改变着现实的存在和认知。“微时代”的审美实践呈现出即时便捷、多元互动、草根大众和浅表碎微等“微审美”特性。山东师范大学杨光认为,微媒介具有特殊的形构能力,产生了“媒介化个体”和“微众群体”两个结果。一方面,在微环境下,当代生活的媒介化使人们的审美实践与媒介紧密联系在一起,“审美化”与“媒介化”成为当代生活的一体两面。另一方面,由媒介化个体组成的“微众”,其审美趣味不同于精英也不同于大众,他们在进行自我生活审美化的过程中,往往主动挪用甚至改编精英传递的美学符码来改造自身,并形成自己独特的审美趣味。河北师范大学王亚芹认为,“微时代”美学的泛化,与其说是当下美学内部的混乱,不如说是美学自我调整和前进的自然表征。在不断泛化而复杂的审美实践以及大量新生的审美表象面前,传统美学显得有些力不从心,而“微时代”美学恰恰是对传统美学局限的反拨与超越。

      (二)“微时代”的美学话语重建

      随着微媒介被广泛使用,人们的阅读方式、接收方式、欣赏习惯、认知形式等审美实践模式发生了显著改变,进一步突显了审美的普泛化特征。基于此,作为阐释当下审美生活的工具,传统美学理论在作出回应的同时亦需要发展甚至重构自身。

      《社会科学辑刊》总编辑高翔指出,进入“微时代”以来,《社会科学辑刊》始终聚焦于学界各种“微”问题特别是微文化、微美学的讨论,并开辟专栏为言说者提供平台,目的在于,积极促进我国文化与艺术理论的繁荣与发展,切实为解决当下现实问题提供理论支持。首都师范大学陶东风认为,在当下新的文化转型、社会全方位转换的情势下,对微美学、微文化进行简单的现象描述已经不能满足理论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深入理论反思,增强文化阐释的理论化、哲学化,尤为重要。

      关于具体的理论建构,首都师范大学王德胜认为,既有美学知识传统为人们的日常审美结构了一种稳定的知识边界,即将“美”界定为一种特定的精神性意义,“审美”指向生活内在品质的精神体验。打破这种知识边界是当下“微时代”美学获得新的生活阐释能力、重构自身的最先要求,这一过程并非纯粹的知识性理论建构,而是基于现实生活形态及意义生成过程的实践性改变,亦即通过改变美学的知识形态,体现真正适应时代变化的理论主动性,进而在人的日常生活领域“重构”美学的现实话语。中国艺术研究院陈剑澜鲜明地指出,微美学是实在的、现实的,具有强烈的实践品格。山东理工大学韩德信也主张,“微时代”美学话语理论的重构,特别要重视美学理论的现实之维与实践之维,要改变传统美学过分关注理论品格而忽视实践性与现实性的现象。通过对微媒介的研究,北京师范大学蒋原伦指出,在自媒体时代,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和互动都在不断加强,互动性已成为“微时代”的一个重要特征。从这个意义来说,建立一种具有较强应用性的“互动美学”,可能会成为解决当下美学理论问题的途径之一。中山大学罗筠筠认为,微美学的建立,要从中国古代智慧当中汲取营养,要注重提升“微”的品质与内蕴。从审美理想维度出发,山东师范大学周均平提出了“审美微托邦”的命题。他指出,“审美微托邦”是审美乌托邦在“微时代”下的最新形态,对我们全面认识和把握“微时代”文化与审美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着眼于空间结构的重建,南京大学高小康认为,随着微智能科技的高速发展,传统空间关系不断变化甚至重构:从微社交到APP是当下语义空间的实体化进程,APP与O2O使得人际交往的场所由流动空间返回地面,流动空间与地理场所并置互渗,使两种异质空间趋向同质化。传统空间结构的解体也使“微时代”空间分形重组具有了现实意义。需要指出的是,“分形”不是简单的碎片或碎片化,也不是无序的混乱,而是在复杂、碎裂中具有或隐或显的自相似性和可递归性的几何图形。主体空间的分形重组与并置交错,使当下美学结构再次解构,微美学呈现出多元互渗与共享的特征。

      由于微媒介的出现,“微时代”的主体在感知经验、审美实践、审美介质等方面较之传统主体发生了明显变化。因此,重构美学理论,主体的重新自我认证与自我形塑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之一。对此,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何明星认为,作为获取资源的重要工具,手机已延伸为人们感知经验不可须臾或离的“器官”,这不仅使“微时代”的主体感知经验具有了工具化特征,也使当下人的感知既有突破时空限制迅速把握世界的特点,更具有虚拟化、他者化和碎片化的特点。从主体塑造的角度来看,工具化的感知经验,在丰富拓展当下主体自我内涵空间的同时,也显现出了主体与现实世界的疏离与隔膜。基于麦克卢汉的媒介理论,上海师范大学潘黎勇指出,“微时代”的文化征象肇始于微媒介对个体感知模式的重组和新构,这个过程首先来自媒介文本制式对感知的规范,进而在人与媒介的互动中渐趋实现。“微时代”的感知重建,主要通过媒介环境中感知主体对自我形象的重塑而集中反映出来。

      二、“微时代”的微媒介

      “微时代”的到来,不得不归功于微技术的发展以及由之而来的微媒介的出现与广泛应用。微媒介不仅仅作为一种工具而存在,更固化为人的身体部分,成为人身体的延伸。它在改变当下人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文化观念的同时,也为当下人重新塑形。

      浙江传媒学院杨向荣认为,作为“微时代”的重要表征,微媒介具有明显的图像化倾向。在“微时代”的图文表征中,图像观看有着隐在的意识形态表征:图像所构造的并不是实物本身,而是关于事物的符号传达;图像与其表征的主题有着内在的逻辑关联;微媒介的图像化表达展现了现代人的碎片化生活。

      微电影是最重要的微媒介之一,是微主体特别是草根部落实现较为完整表达与诉求的重要途径。北京大学陈旭光认为,随着“微时代”的来临,电影的公共文化空间功能不仅未消失反而更重要了。以微电影的生产、传播为中心,以互联网为载体,电影的公共文化空间有了极大扩容,形成了多元化、无边界性、草根性、青年文化性等诸多新特点。在对中国微电影发展历程进行考察之后,北京语言大学李庆本认为,我国微电影艺术生产中存在“文化霸权”现象,与市场“共谋”是微电影的本质以及唯一评判标准。首都师范大学凌燕也指出,作为商业社会下大众的反抗方式之一,微电影貌似为人们开辟了一个平等言说、自由表达的场域,但实际上,微电影并没有改变影像制作的资本生产规则,所以大众通过微舆论参与微电影“创造”的狂欢盛宴,更多是自我想象的个体呓语。浙江大学李永莒认为,微影视作品在美学理想上既追求“充实”之美,同时也追求“抟虚成实”的艺术审美效果,表现出虚实相间的审美特征。首都师范大学吴桐认为,微电影是传统电影与广告的弥合之物,其与广告有着内在的亲缘关系与关联性。

      针对另一重要的微媒介——微信,四川社会科学院王小平认为,微信以其简短性、快捷化、信息化契合了这个快节奏、碎片化的时代,为网友建构起心灵寄托的精神家园。它在消解传统社会、文化中的等级观念的同时,也极大地缓解了个体与社会、交往与独处的矛盾。

      三、“微时代”的文学艺术

      进入“微时代”,传统文学活动四要素文本、世界、作者、读者都发生了变化,从而也催生了不同于传统文学的微文学、微艺术。由于生产媒介、传播媒介、消费媒介统一指向微媒介形式,微文学、微艺术显示出不同于传统文学艺术的独有特性。

      黑龙江大学马汉广认为,微媒体形式所涉内容虽然十分广泛芜杂,但首先作为交流平台,在发帖与回复的互动过程中会形成一种具有文学性的、有意味的形式,使得这些微文本具有了成为文学的可能性。微媒体形式的文学性表现在信息的自由性、私密性、即时性、事件性等方面。贵州大学丁筑兰认为,“微时代”中的微小叙事把个体从集体话语中解放出来,是一种从福特主义到后福特主义的文化转型。通过微媒介展开的微小叙事,不仅是当下人们的一种表达方式,更是一种价值立场,其对世俗幸福和世俗生活的细腻展现,正是对传统宏大叙事排斥甚至割裂日常生活现象的有力反驳。淮南师范学院孙大军认为,文学的创意性是微文学的一个重要特征。“微时代”背景下的创意文学,以“微小化”“日常化”“个性化”“娱乐化”等不同方式和每个人发生着紧密联系,它用个性化和碎片化的方式,展现了人类现实世俗生活的图景。

      从“微时代”背景下电视文学发生变化的角度,北方工业大学于隽、中国传媒大学张晶认为,近年新电视文学在量和质上都发生了新变。从量上看,新电视文学数量更加丰富,传递的信息也不仅拘泥于文学信息,而囊括了生活、历史、常识、传奇等大量文化信息;从质上看,“微时代”的新电视文学将文学从殿堂典藏转化为通俗流传,形成一种对于文学的感性传播、娱乐传播,并显示出新的美学特征:咏和之美、精致之美、个性之美。

      四、“微时代”的辩证法

      任何事物都有利弊,“微时代”及其催生的微文化、微美学亦是如此。中国人民大学牛宏宝认为,“微时代”虽然刚刚启幕,我们却已身裹其中。我们既要积极拥抱“微时代”的技术革命,但也不能过度乐观,因为我们对“微时代”还没有一个完整明确的认知,诸多现象和问题还不能进行有效解释和解决。特别在文化上,当下学者理应保持适当的批判性态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刘悦笛指出,“微时代”的美学症候在于既小且快又即时。当这种美学症候与生活美化结合起来之时,也就造就了当今“生活美学”的利弊同在。一方面,在微技术革命下,生活美学强调的人人都是“生活艺术家”,实现了崭新生活方式的可能性;另一面,“微时代”的“生活美学”必须直面这样的悖论:大众传播愈广,审美愈普泛化,生活愈民主化,审美和文化却变得愈加“虚薄”。中国艺术研究院李雷认为,“微时代”关于“日常生活审美化”的理论言说正演化为一种普遍的现实景观,“人人都是艺术家”的现实合法性也愈加凸显。但媒介技术悖论和草根创作群体的自身缺陷,致使当下多元化的文艺生态存在着“娱乐至死”“金钱至上”等不良价值取向,以及审美接受的肤浅化、盲从性与非理性等问题。华东政法大学张弓认为,“微时代”下的微艺术具有微量、浅表、快速迎合消费者的特性,这些特性也形成了文化市场上“庸俗、低俗、媚俗”的大众文化和通俗文化的不良倾向。因此,微艺术的发展必须注重艺术生产辩证法,处理好微艺术生产过程中的小与大、浅与深、快与慢等关系。内蒙古大学孙书敏认为,“微时代”的艺术以碎片化表层方式存在,其深层则对应着人类体验的碎片化,而体验的碎片化则指向人类精神的碎片化危机。这将可能使人类重新陷入技术压迫的精神困境,并在建构起虚拟自我的同时消解掉了现实中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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