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知识#183;图书馆#183;人——兼论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图书馆学论文,研究对象论文,客观论文,图书馆论文,知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分类号 G250
CLASS NUMBER G250
图书馆学不能不研究客观知识,因为客观知识是图书馆学的逻辑起点;图书馆学当然要研究图书馆(包括实体意义上的图书馆和逻辑意义上的图书馆),因为图书馆是图书馆学的实践来源与现象基础;图书馆学更不能不研究人,因为人是图书馆学的目的对象。图书馆学的研究领域,实际上就是客观知识、图书馆、人之间构成的关系空间。图书馆学的任务和目的就是揭示和解释客观知识、图书馆和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机理。
1 客观知识与人:人是客观知识的动物
人是自然的一环,人是动物序列的一种。然而,我们又时时刻刻都能意识到人与其他动物之间有着截然区别。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是理性的动物”,康德认为“人是道德的主体”,马克思认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文化哲学家认为“人是符号的动物”(卡西尔),文化人类学家认为“人是文化的存在”,尼采认为“人是软弱的动物”,后现代主义(postmodernism)认为“人是不确定性的动物”,等等,这些界定都试图说明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
从生物哲学人类学的角度看,人类其实是一种未特定化(unspecialization)的、匮乏的、软弱的物种。人天生存在着本能的缺陷,他是“易受损坏的,易遭危险的”物种[1]。然而,人类发展的现实结果表明,人却是最富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物种。这种生命力与创造力来自人所特有的“补偿机制”,即人除了具有同其他生物一样的生物进化机制之外,还具有文化进化(cultural evolution)机制。文化能补偿人的自然缺陷与生物匮乏,而且文化能给人以无穷的发展能力与空间。所以说,人是文化的存在。“人是文化的存在”,这一论断包含两方面的意义:一是指人是文化的创造者,二是指文化又塑造人。据此,德国文化人类学家兰德曼(Michacl Landmann)指出:“没有人去实现文化,文化则不存在;没有文化,人也将是无。”[2]
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创造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总和。而狭义的文化,是指人类的精神文化,其核心是人的思维活动的产物——知识成果。知识成果是人类所独有的客观精神世界即波普尔所称的客观知识世界,人类藉此成为有别于其他动物的“知识人”。
中国古人说,“人有知学,则有力矣”。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独特力量正是来自于“知学”。据此培根才说“知识就是力量”。
如果说,动物也具有其物种范畴内的主观知识,那么,客观知识则惟人类才具有。人的独特与伟大之处,就在于他拥有客观知识世界并能够利用客观知识进行创造性活动。据此,我们可以把人定义为:人是客观知识的动物。
2 客观知识与图书馆:图书馆是管理客观知识的社会机构
客观知识之所以具有客观形态,是因为它是被脱离人脑的非生命物质载体所记录的。我们把记录有客观知识的各种物质载体统称为文献。由于客观知识之于人类认识发展和实践活动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使得客观知识的生产呈与日俱增的势态,由此造成了文献生产数量的膨胀式积聚。文献数量的积聚,如果对其不加人为控制,必然使整个社会文献系统处于混乱无序状态,亦即造成“文献熵”的急速增长[3]。“文献熵”的增长,必然形成这样一种矛盾:社会文献系统的无序性与人们利用文献的有序性要求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解决,必须依靠社会的力量而不能依靠个体的力量才能完成。为此,就需要设立一种专事文献管理的社会职业及其组织机构。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文字记录的积累引出了专门保存和整理它们以资利用的社会职业,出现了自尼尼微(Nineveh)图书馆到现代的计算机化图书馆的,‘图书馆金带’”[4]。由于文献的实质是客观知识的载体,文献管理的实质和目的是对客观知识的管理,所以,图书馆的文献管理活动实质上是客观知识的管理活动,进而图书馆的性质是管理客观知识的社会机构。正如克劳福德(Walt Crawford)和戈曼(Michael Gorman)所指出的那样,“图书馆是保存、传播、利用记录在各种媒体上的知识的场所,是为人们获取广而深的知识服务的”[5]。
图书馆对客观知识的管理活动,主要包括两大方面[6]:一是对客观知识的整序组织活动,这一活动过程可简称为“知识组织”(knowledge organization);二是有组织地向社会公众提供客观知识的传递利用服务活动,这一过程可简称为“知识服务”(knowledge services)。知识组织活动表现为图书馆的内部管理活动,知识服务活动表现为图书馆的对外服务活动,知识组织和知识服务活动的交叉循环构成了图书馆活动的基本模式。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图书馆学,就是研究客观知识的公共组织与公共服务的方式方法及其规律的学问。这里的“公共”二字,意味着图书馆活动的社会化开放性、服务性、平等性及福利性(非盈利性)特征,为此区别于档案馆、书店等其他知识管理机构。
图书馆在长期的客观知识管理实践活动中,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独特的知识组织与知识服务方式方法,如知识组织活动中的采访法、标引法(主要是分类标引和主题标引)、著录法、文摘法、题录法、索引法、排序法等,知识服务活动中的公共借阅法、导读法、参考咨询法、情报加工与分析法、受众(读者或用户)服务评价法等。这些方式方法的知识,是其他学科所不具备或不全具备的,因而体现和保证了图书馆学知识的独立性。
图书馆对客观知识的管理活动,保证了客观知识资源从离散无序到集中有序转化,为人们利用客观知识资源进行知识创新活动提供了社会化保障,由此也保证了人类文化进化的顺利进行。英国的科学哲学家卡尔·波普尔独具慧眼地意识到了图书馆的这一巨大功能意义,于是他提出了两个著名的“思想实验”——实验一:我们所有机器和工具,连同我们所有的主观知识,包括我们关于机器和工具以及怎样使用它们的主观知识都被毁坏了,然而,图书馆和我们从中学习的能力依然存在,显然,在遭受重大损失之后,我们的世界会再次运转;实验二:象上面一样,机器和工具被毁坏了,并且我们的主观知识包括我们关于机器和工具以及如何使用它们的主观知识也被毁坏了,但这一次是所有的图书馆也都被毁坏了,以至于我们从书籍中学习的能力也没有用了,那么我们的世界将重复原来的过程[7]。如果说“知识就是力量”,那么图书馆是保证这一“力量”能够发挥持续广泛作用的社会化保障之一。由此我们可以充分意识到图书馆对客观知识管理的重大意义之所在。
3 图书馆与人:图书馆是人类追求知识生活方式的社会保障制度
如前所述,人在生物学意义上是一种未特定化的、匮乏的物种,因此人为了增强自身的主体力量,必须利用“补偿机制”使自己成为文化的存在,而“使自己成为文化的存在”的主要途径就是不断地获取客观知识,在知识生活方式中使自己成为“知识人”,从而获得一种其他动物所不具备的补偿力量即知识的力量,由此成为“最高级的动物”。知识生活方式,已成为人类无须选择的、既定的生存模式,即每一个人一生下来就被“抛入”知识生活的既定环境之中,知识生活方式已成为他(她)的一种“前结构”(porestructure),所以他(她)必须不断获取和内化置身于其中的客观知识才能被同化并接纳于知识生活方式之中,进而能够维持“人的”生活样式。也就是说,追求知识生活方式,已成为人类的共同的、先验的本质性规定,对此,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求知是人的本性。”[8]
人类获取客观知识,主要采取两种方式,即主动获取方式和被动获取方式[9]。主动获取知识,是指人们在知识传授者“缺席”的情况下完全自主地寻找和吸收知识的行为过程。被动获取知识,主要是指人们接受学校教育的过程。图书馆作为客观知识的管理机构,为人们主动获取知识提供了社会化保障。可以说,图书馆就是为了满足人们主动获取知识的需要而被设立的社会公共设施[10]。
必须指出的是,图书馆不仅是管理客观知识的社会机构,而且还是保障知识自由的一种社会制度[11]。图书馆的存在使人们获得了主动、自由地获取知识的权利和平等的求知机会,从而促成了人们求知的社会民主制度。“图书馆学新五律”的提出者戈曼(Michael Gorman)在其第四定律“确保知识的自由存取”中阐述到:“图书馆是自由(社会的、政治的及思想的自由)的集中体现。一个标榜是真正自由的社会,如果没有所有人都可以自由平等使用的图书馆,则是一种可笑的矛盾修饰法。……我们要努力保持开放,且使公民都有机会使用,不仅是为那些有钱或有权的人服务。”[12]这说明,图书馆制度是社会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了图书馆制度,人类追求知识生活方式就有了社会化的保障措施之一。这一道理如果从事物发展的原本顺序说就是:人类追求知识生活方式的内在需求促成了图书馆这一社会制度的产生并稳固其生存发展能力。许多国家以法律(图书馆法)的形式确认和推进图书馆的制度化建设,而且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有图书馆这样一种社会建制,这更说明了图书馆作为人类追求知识生活方式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
作为一种社会机构的图书馆,它既不是权力性机构,也不是经营性、盈利性机构,而是从事知识组织与知识服务活动的公共性、服务性机构,这一点是图书馆与其他社会机构之间的主要区别之所在。而作为一种社会制度的图书馆,它的存在体现了社会对客观知识资源分配的公正性、民主性和平等性,为人们的求知活动提供了公共的、平等的机会与途径(这一点对当今网络化社会消弭“数字鸿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从而为人类追求知识生活方式提供了社会化保障条件之一。这是图书馆在人类社会中之所以能够产生、之所以能够遍及世界各地、之所以能够永久不失去其存在价值的核心能力(core competence)之所在。
4 客观知识、图书馆、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知道,人是客观知识的动物,即人是靠客观知识的武装来“占有”和体现自己的高级动物本性的;图书馆是管理客观知识的社会机构,即图书馆在功能特征上是从事知识组织与知识服务活动的社会机构;图书馆不仅是一种社会机构,而且还是一种社会制度,即图书馆是人类追求知识生活方式的社会保障制度。由此我们可以发现,在客观知识(K)、图书馆(L)与人(M)之间历史地也是必然地构成了一种特定的关系结构。图书馆自它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在这一关系结构范围中运行和发展。客观知识、图书馆、人是构成图书馆现象空间的三大基本要素。也就是说,客观知识、图书馆、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为图书馆现象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特定的结构模式与功能动力。那么,客观知识、图书馆、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的内在机理是什么样的呢?这就是人们需要用思维活动去把握的一个特定的问题空间(covering space)。笔者认为,图书馆学就是为了探索和研究这一问题空间而产生的一门学科。每一门学科都有它特定的、专门的问题空间,而这种问题空间的内涵和外延是由该学科所面对的研究对象所决定的。据此,笔者认为,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是客观知识、图书馆、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与相互作用(简称“KLM说”)。
“KLM说”的具体内涵,可作如下表述:
(1)“KLM说”显然是以一种“关系范畴”(relationship category)而不是以某种“实体范畴”(substance category)或“行为范畴”(behavior category)来界定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这是“KLM说”同以往的“图书馆说”(实体范畴)、“文献交流说”、“知识交流说”(行为范畴)等界说的区别所在。
(2)“KLM说”中的客观知识、图书馆、人之间是完整的三元结构体,具有不可分解性,也就是说,必须把客观知识、图书馆、人这三者同时放在相互作用的“场”(field)之内,才能构成完整的图书馆学对象,其中的任何一个“元”都不能单独构成图书馆学的对象[13]。
(3)“KLM说”中的客观知识、图书馆、人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客观知识”是逻辑起点,“图书馆”是逻辑中介,“人”是逻辑终点。这种逻辑关系表明,图书馆现象产生于客观知识的存在以及人们对其利用的有序化需要;图书馆是客观知识与人发生作用(即人利用客观知识的活动)的社会性、公共性中介场;人是图书馆活动的终极目标所指,即满足人的客观知识需要是图书馆活动的终级目标。
(4)客观知识、图书馆、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实质上是一种价值互动关系,即客体(客观知识和图书馆)满足主体(人)的客观知识需要的关系[14]。其中,客观知识是一种对象性客体,即是人所要获取的对象;图书馆是一种中介性客体,即是客观知识与人之间的中介组织,它的作用就是为客观知识和人之间的相互作用提供社会化保障;人是一种主体性存在,即是利用图书馆来满足自身客观知识需要的主体性存在。
(5)以客观知识、图书馆、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与相互作用为研究对象的图书馆学,其研究范围和内容主要涉及三大方面(即三大关系范畴):一是“客观知识与人”范畴,二是“客观知识与图书馆”范畴,三是“图书馆与人”范畴。其中,“客观知识与人”范畴的主要内容,就是揭示“人是客观知识的动物”这一人之属性,具体包括客观知识的性质、特点、来源,客观知识与主观知识之间的相互生成的互动关系,客观知识对人的认识发展和实践能力的提高所具有的功能与意义,等等;“客观知识与图书馆”范畴的主要内容,其认识论内容就是揭示“图书馆是管理客观知识的社会机构”这一属性,亦即研究和阐述图书馆在客观知识从离散无序到集中有序过程中所发挥的功能及其意义,其方法论内容就是图书馆组织客观知识的方式方法问题[15~16];“图书馆与人”范畴的主要内容,其认识论内容就是揭示“图书馆是人类追求知识生活方式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属性,亦即研究和阐述图书馆在人类追求知识生活方式过程中所具有的社会制度保障功能及其意义,其方法论内容就是图书馆为人们提供客观知识服务的方式方法问题。
(6)客观知识、图书馆、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与相互作用,只能在图书馆现象领域存在。也就是说,客观知识、图书馆、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与相互作用是惟图书馆活动领域所独有的现象。因此,“KLM说”在研究对象的界定上就已经把图书馆学与其他学科作了明确区分。
(7)“KLM说”把客观知识当作考察图书馆现象的逻辑起点,这显然是接受了卡尔·波普尔的“世界3”理论,并将其作为图书馆学的理论基础。可以说,客观知识是图书馆学思维的“起步点”(或称“切入点”),即从客观知识角度开始考察图书馆现象;图书馆是图书馆学思维的“立足点”,即把图书馆学思维建立在图书馆实践活动的坚实基础之上;人是图书馆学思维的“落脚点”,即把满足人的客观知识需要作为图书馆活动的宗旨。
“KLM说”的意义可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1)能够很好地揭示和解释图书馆现象的本质属性
“KLM说”认为,客观知识的存在和人们利用客观知识的集中有序化要求是图书馆现象产生的根源——这是图书馆的本源属性(或称发生学属性),图书馆不仅是管理客观知识的社会机构——这是图书馆的机构属性(或称实体属性),而且还是人类追求知识生活方式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是图书馆的制度属性(或称获得性属性)。对图书馆现象的这种“三相属性”界定,符合图书馆的历史事实和现实呈现。笔者认为,迄今为止,在对图书馆本质属性的界定上,“KLM说”是最具说服力的,因为它能够很有说服力地解答图书馆的“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往哪里去”的根本问题。
(2)有利于正确定位图书馆的使命与宗旨,从而正确指导图书馆的实践活动
在当前的图书馆实践活动中,我们经常看到或听到种种背离图书馆使命与宗旨的言论和做法,如眼下较为普遍的被信息崇拜所牵引而忽视知识的价值、被经济利益所驱动而侵犯读者的求知权益、被工具理性所推动而漠视价值理性的指导,等等。这种浮躁、盲动和“越轨”现象,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对图书馆使命与宗旨的非理性认识和错误定位。“KLM说”认为,为满足人类的客观知识需要而组织知识和提供知识服务,为人类追求知识生活方式提供社会化保障,是图书馆的永恒的使命与宗旨。只有按照这种正确的认识去定位图书馆的使命与宗旨,才能保证图书馆实践活动的正确性与正规性。
(3)有利于整和图书馆理论与实践中的技术理念与人文理念
“KLM说”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始终以“人”为核心概念之一来展开图书馆学思维,即始终以满足人的客观知识需要为核心价值(core values)来衡量图书馆理论与实践中的一切观念与做法。这就使“KLM说”具有了浓厚的人文价值观。在“KLM说”中,技术理念与人文理念处于平等和谐的地位,即以技术理念作为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强大推动力量,以人文理念作为图书馆事业发展的价值方向。“KLM说”的人文价值取向,为克服当前图书馆领域过分倚重技术理念所带来的价值缺失现象,具有重要的目标校正(goal-corrected)作用,进而能够为技术理念与人文理念的整和提供价值观导向。
(4)能够为图书馆学理论思维提供广阔的视野和发展生机
客观知识、图书馆、人之间构成的问题空间,是一个范围相当广阔的空间,而且这一空间还具有开放性与扩展性,使得以它为对象的图书馆学完全跳出了以往“馆内科学”的藩篱,也突破了以往“内倾性研究”为主的思维模式,从而使图书馆学具有了相容性与综合性,能够吸纳众多的相关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思想,相揉并蓄,取长补短,由此促进图书馆学理论的不断创新和发展。所谓“图书馆学”,不应该只是关于图书馆的学问,而应该是关于图书馆相关问题的学问。这里的“相关问题”,其范围决不仅限于图书馆实体范围内,而应该拓展到与图书馆活动相关的客观知识领域和人的求知实践领域。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全面系统地把握、理解和解释图书馆现象中的全部本质问题。把客观知识/图书馆/人之间构成的问题空间设定为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就有望为全面系统地把握、理解和解释图书馆现象中的全部本质问题,提供足够深广的观察视野和思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