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学生自主学习的课程环境&芬兰和瑞典高中课程改革调查报告_课程改革论文

为学生创设自主学习的课程环境——芬兰、瑞典两国高中课程改革考察报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芬兰论文,瑞典论文,两国论文,课程改革论文,自主学习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我国以课程改革为核心的基础教育改革已进入全面攻坚阶段。与义务教育相衔接的高中课程构建已列入国家及各省市工作日程。北京市通过实施“九五”课题,已于2001年秋季在全市较大范围启动了21世纪义务教育课程实验。高中课程的开发即将开始。

高中课程改革也是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研究与实践领域。根据教育部提供的线索,我们了解到北欧各国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高中课程改革方面进行了成功探索,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受北京市教委委托,我们于2001年12月8日至18日期间,对芬兰、瑞典两国高中阶段课程改革进行了实地考察。

本次考察依据当前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展的迫切要求而确定,目的在于借鉴北欧20世纪90年代以来实施的高中阶段课程改革的基本经验,为完善北京市高中课程改革方案提供可资借鉴的理论与实践策略支持。

为完成此项任务,我们制订了内容详尽的考察方案,提前通过我国驻外大使馆通知国外相关机构,邀集课程管理、课程与教材开发、学科教学、课程实施监控等方面的专业工作者共同组成考察团。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教育部提供的背景线索,并借助网络获得了大量相关信息,组织专人进行了翻译和研究。考察工作得到了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在芬兰、瑞典期间,我们主要考察了芬兰国家教育事务委员会、赫尔辛基市罗苏高级中学、达毕奥拉高级中学、赫尔辛基大学教育学院,瑞典国家教育科技部、瑞典国家教育事业署、斯德哥尔摩坦特里兹综合高中、乌普萨拉大学、斯德哥尔摩教育学院等教育机构。

我们的考察活动得到外方的重视,访问所涉及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专家依据我方事先提供的调查提纲及感兴趣的问题,准备了相关资料,并安排了专题介绍、实地观察及访谈活动。在此过程中,我们收集了大量重要资料。为使我国教育界同行更好地了解芬兰、瑞典两国高中课程改革实施的有关情况,以便从中得以借鉴。现简要综述如下五个方面。

第一,建立了责任明晰的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与实施机制。在国家一级,教育部依据培养现代公民的社会需求,就教育目标、办学条件、教育内容及学时资源分配、教师与校长任职资格、教育管理权限、教育经费等问题提出动议,以供议会和政府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确立。国家专设专家机构(如芬兰的国家教育事务委员会、瑞典的国家教育事业署)负责国家课程方案及学科课程标准的制定,并对课程的实施成效进行监控。地方政府承担投资办学的主要责任。不同地区间的办学条件及师资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教育机会和教育质量的平等与均衡受到全社会的关注。教材的编写与出版不需经过国家的审定,而是实行市场化。个别教材由于无利可图致使出版商不愿投资,在此情况下,国家将出资并负责组织教材的编写与出版工作。教科书的选用一般由科任教师和校长协商确定。

第二,提供多样化的学习课程供学生自主选择。芬兰和瑞典高中课程的共同特点是为学生的发展提供多样化的选择,学生一进入高中便开始设计自己未来发展的方向,学习的目的性很强。为了保证学生具有作为国家公民所应有的基本素质,芬兰以必修课的形式、瑞典则以核心科目的形式对学生的学习要求作出强制性规定,在此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学生不同发展的需求。

芬兰高中开设8类学习科目(详见表1),它们具体包括母语、第二官方语言、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宗教/伦理、哲学、心理学、历史、社会、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教育等科目。

芬兰高中教育的突出特点表现在实行“个性化的选课制度(或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和“无固定班级学习制”。前者揭示了芬兰此次课程改革的实质,后者则反映了芬兰课程改革之后高中现行教学的组织管理形式。

他们的具体做法是将各科目(subject)按内容、分量或难度分为不同的学程(course)。通常一个学程包括38课时,每课时为45分钟。这样一来,不同科目便可以衍生出若干个学程,十几、二十几门科目就可以衍生出几十甚至上百个学程。学校在确定学程安排方面,可以参照国家方案并具有较大自主权。

芬兰高中的课程分必修、选修和应用三类。必修课程包括45~49个学程,属于国家课程的范畴,以保证每一个学生达到最基本的教育要求;选修课程的目的在于拓展学生某一科目的知识,既有国家课程,也有地方课程乃至校本课程;应用课程着眼于理论联系实际,主要是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芬兰国家规定。升入高中的学生在第一学期便需要根据个人的兴趣、爱好和志向,制定整个高中阶段的适合于自己发展的学习计划,并确定自己第一学年的学程。由于这种学习计划的制定不再受统一的学习进度的限制,具有很大的自主性和选择性,可以因人而异,可以不受学生年龄和所在年级的限制,学生可以自己制定个人的学习计划或方案,即决定学习的内容、时间和学习科目的先后顺序,我们称之为“个性化的选课制度”或“个性化的学习计划”。这样一来,原来的同一班级的学生以相同的进度学习相同的内容的情况不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不同学年的学生因为同时选择了某一学程而坐在了一起。由于以往固定的班集体(这里的“班集体”指的是以相同的进度学习相同的内容的学生集体)已不复存在,对应于这种教学组织和管理方式,我们称之为“无固定班级学习制”。

表1 芬兰高中开设的学科与学程学科或学科群

必修

 最低限度

学程数

专业学程数母语及文学

芬兰语/瑞典语/萨米语

 

6

2-

第一外语(4年级开始)

6

2-语

第二外语(初一开始)

5

2-

其他语言

-

16-

短期学程

6

2-

高级学程

10

3-

生物

2

2-环境与

地理

2

2-自然科学

物理

1

7-

化学

1

3-价值观

宗教/伦理

3

2-与信仰

哲学

1

2-心理学

-

5-历史,社会

5

3-

3

-美

音乐

1-2 3-

视学艺术

1-2 3-体育与

3

3-学生指导

 

  1

-必修学程

45-49(不少于)

10最低要求

75

(注:本资料来源于《芬兰高中教育》(英文版),芬兰教育部编,1999.)

原则上,学校允许学生随时改变自己的学习计划。学生在自己感兴趣的领域可以多选学程,还可以跨校选课甚至经过学校的允许后可以不随堂听课(但要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在此情况下,学生通常按所选学程打破班级、年级界限进行学习。不及格者只要补修相应学程即可,而无需留级。另外,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可以用2~4年时间完成高中学业。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看,这种“跨年级学习制”(non-graded system)有效地适应了广大学习者的能力与兴趣需求,从而调动了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和积极性。

与芬兰不同的是,瑞典为高中学生提供了17类不同结构的国家课程方案供学生自主选择(见表2),每类方案均包括瑞典语、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宗教、艺术、体育与健康教育8门公共核心科目。瑞典高中实行学分制管理,每类国家课程方案均为2500学分,每个学分相当于1个学时。

其中每一类课程方案均由6部分组成,它们分别是:

◇公共核心科目(750学分,占总学分的30%)

◇专业必修课程(500学分,占总学分的20%)

◇专业选修课程(300学分,占总学分的12%)

◇其他选修课程(550学分,占总学分的22%)

◇独立研究课程(100学分,占总学分的4%)

◇个人自选课程(300学分,占总学分的12%)

表2 瑞典高中提供的17类国家课程方案儿童娱乐

经营与管理

传播媒介建筑

宾馆、饭店及餐饮服务

 自然资源利用电子工程

 自然科学能源

手工艺

卫生保健艺术

工业

 社会科学汽车工程

食品加工

 工程技术

瑞典高中课程方案的突出特点是,为学生提供了17类不同的“套餐”以供不同需求的学生选择。在这17类“套餐”中,除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艺术”三类课程面向升入大学以外,其他14类课程都是面向就业的或者说是面向职业教育与培训的。

需要说明的是,不同的核心科目按照内容和难度的不同又分为不同的等级或水平。以“数学”科目为例,分为“A级”“B级”“C级”“D级”和“E级”。从“A级”到“E级”,课程的难度逐渐增大,对学生的学习要求也逐渐提高,而且后续课程的学习必须要以前期课程的学习为基础。例如“数学B”的学习必须要以“数学A”为基础,“数学C”的学习必须要以“数学B”为基础,依此类推。17类课程方案对核心科目的学习要求是不同的。例如,选择“艺术类课程”,要求数学达到“B级”;选择“社会科学类课程”,要求数学达到“C级”;而选择“自然科学类课程”,则要求数学至少要达到“D级”。

第三,具有高质量的教师队伍。芬兰和瑞典都不设师范院校。教师大都是来源于综合大学的毕业生。选择以教师为职业的大学生在综合大学的最后一年要接受专门的教学培训并需通过教师资格认证后方能执教。教师的学历普遍较高,不少教师具有博土学位或同等学历,大多数教师都能胜任两门以上学科的教学。

第四,建立了课程实施的保障机制。为了保障课程的有效实施,教育业务管理部门制定了内容详尽的学科课程标准供教师参照执行。在芬兰,为了帮助和指导学生制定适合于个人的学习计划,各学校除了为学生编制了详细的课程设置手册以便学生随时查询以外,还建立健全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如专设咨询顾问、指导员和学生辅导员。每个学校都设有咨询顾问,负责解答学生有关选课、学习方法、考试乃至未来升学或就业等各种问题。咨询顾问对学校管理、课程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情况有着全面的了解,学生可以就学习中遇到的任何问题或学校中的日常事务约见咨询顾问。芬兰各高中学校高度重视对学生的咨询工作,有些学校的校长或副校长甚至兼任咨询顾问一职。

为了便于学校对学生的管理,高中生一入学即按25人左右划分为不同的小组,该小组是相对稳定的,每组有学校指定的指导员。指导员由学校教师担任,主要负责组织每星期一次的例会,向学生传达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集体活动,解决学生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从学生管理来看,芬兰学校的“小组”类似于中国学校的“班”,它们的“指导员”类似于“班主任”。指导员在行政上接受咨询顾问的领导。

为了更好地帮助新生制定个人的学习计划,芬兰还采取了从已经在高中学习一年的学生中择优录用为学生辅导员的做法。学生辅导员以自身的经历和切身体会,帮助和指导新生如何选课和制定学习计划,使新生尽快适应高中的学习生活。实践证明,学生辅导员的工作针对性很强,对新生的帮助很大,十分有利于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学生辅导员制度的推行,同时也锻炼了学生的组织领导能力,培养了学生的责任感和合作精神。为了表示对学生辅导员工作的褒奖,学生毕业时,学校向担任过学生辅导员的学生颁发证明其工作经历的辅导员证书。

芬、瑞两国高中教育最大的不同表现在对学生的考核评价制度上以及高等教育的入学资格上。芬兰和瑞典虽然对学生都实行等级评定,但是等级的设定和对考试的依赖程度有明显的不同。在芬兰,每一学程的最后一周为考试周,考试成绩为4~10级不等,其中4代表“不及格”,5代表“及格”,6代表“满意”,7代表“较好”,8代表“好”,9代表“很好”,10代表“优秀”。各等级评价的标准在学校课程里有明确的规定。高中学生毕业时,要参加全国统一的大学入学考试。芬兰的大学入学考试的主要功能是检验高中毕业生是否掌握了课程标准中规定的知识和技能。

芬兰的高考每年在春季和秋季各举行一次。考生必须参加4门必考科目,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长达6个小时:前三门是母语、第二官方语言和一门外语,第四门可以从数学考试和综合学科考试中任选一门。除此之外,考生还可以参加一门或更多的自选科目考试。考生可以在一次高考中考完所有学科,也可以把全部考试科目分散在连续三次的高考中完成。

数学、第二官方语言和外语三门高考科目根据难度分为两级考试。数学和外语考试分为高级课程考试和基础课程考试,第二官方语言考试分为高级课程考试和中级课程考试,学生可以任选考试的等级,但是考生必须在至少一门必考科目中通过一门高级课程的考试,同时只能参加一门科目中的一个等级的考试。母语考试要求考生写两篇文章,第一篇文章是根据给出的文段写短文,第二篇文章是从给出的若干主题或标题中任选一个,写出短文。哪一篇得分成绩高,就将它作为母语考试成绩。

考生通过一门考试后,可以重新再考一次。通过综合学科考试的考生可以重考两次。对于重考已通过的考试没有时间限制。如果一个考生在得到大学入学考试证书之前就重考了一门,那么将会把较好的一次成绩记录在证书上。综合学科考试中的最好的一个成绩将会记录在证书上。已经通过综合学科考试的考生如果再重新考试,他除了得到大学入学考试证书外,还会得到另外一份证书。

如果考生有一门必考科目不及格,那么他可以在以后的连续三次考试中重考两次。某一门必考学科不及格的考生在重考时可以改变该学科的考试级别,但必须确认在必考科目中有一项高级课程考试。如果在规定的考试时间段内不能通过考试,那么就要全部科目重新考试。自选考试科目如果不及格,可以重考两次,且无时间限制。高考成绩分为“优秀”“很好”“好”“较好”“满意”“及格”和“不及格”七个等级。高校依据学生的平时成绩及高考成绩录取新生。如果申请某大学的学生人数超出了学校的接收能力,该高校可以再自行组织一次入学考试。

而在瑞典,高中阶段没有全国统一的结业考试。学生每学完一门课程并且获得通过,就会得到相应的学分。学生平时的课业成绩分为“不及格”“及格”“良好”和“优秀”四个等级。各等级评定的标准在教学大纲中有明确的规定。任课教师根据等级评定标准,结合学生的学习态度、完成作业情况及测试成绩评定学生这门课的等级。为了更方便地计算学分的平均数,不同的等级被赋予了不同的分值(优秀20,良好15,及格10,不及格0)。根据学生课业成绩的等级和该科目的学分,就可以计算出学生在该科日的等级分。学生只要修满学分(2500学分),即可获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记录了该学生在学校所学过的所有课程的等级分。

瑞典国家教育科技部为了评估高中教育的质量,每年2月都会组织瑞典语、外语和数学科目的国家统一考试,并委托大学进行命题。考试侧重于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考试内容仅涉及各核心科目的最基本部分。这种评估性考试不是强制性的,学校可以自由决定参加或不参加。考试成绩不记分数,只设等级。

瑞典也没有全国统一的高等入学考试。学生只要完成了17类国家课程方案中的一类,取得了高中毕业证书,就具有了接受高等教育的资格。许多学生高中毕业后先工作一段时间,积累一定的工作经验后再申请进入大学学习。大学录取新生的依据是学生高中期间各学科所获得的等级分,有时也参考学生的工作经历,个别大学可以组织个别科目的考试。如果学生希望在大学录取时取得优势,可以自愿参加全国大学能力测试。该测试由高等教育署进行组织,考生一般都是高中学习成绩不理想或年龄较大才提出大学入学申请的人。

第五,芬兰、瑞典高中课程改革实践的借鉴价值。考察表明,芬、瑞两国在确保核心科目学习的前提下,鼓励学生进行不同进程的、多样化的学习;两国的国民基础教育非常注重将本国语、数学和外语作为确立本民族科学文化素质的基础,以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化发展的要求。在课程实施中,他们注重激励学习者的自主选择,以此开发学习者的学习潜能,同时提高学习者的责任意识。此外,他们还在学业评价、课程学习指导及其他教学管理方面采取了综合性的保障措施。

通过对北欧高中课程改革实践探索的考察,我们认识到:课程的规划与实施机制必须为每个学习者获得最有益于个人潜能和发展选择创设多样化的课程环境,从而保障他们在获得成功学习体验基础上实现个性化、多样化发展的教育目标。因此,芬兰、瑞典的经验的确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并加以借鉴。

标签:;  ;  ;  ;  ;  ;  

营造学生自主学习的课程环境&芬兰和瑞典高中课程改革调查报告_课程改革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