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意识形态新情况及基层政府的治理路径探析
李辉源
(成都医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成都 610500)
[摘 要]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相关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推广,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为基层政府的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也在一定程度上对网络生态安全形成了挑战。相关管理部门应根据这些新情况形成的主要原因,通过巩固主流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中的主导地位、强化责任意识、改进宣传方式及运用新技术手段等多种方式应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主要问题,实现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全面、深入治理。
[关键词] 网络意识形态新情况;基层政府;治理路径
意识形态是反映某一集团政治理念、主流价值观和利益诉求的思想观念体系,也是该集团各种准则得以存在和推行的理论、思想基础及指导方针的综合体。从宏观的角度看,意识形态甚至是某一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理念得以推行的重要精神基础和理论依据,能够从不同的维度彰显国家的综合软实力并对国家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1]根据唯物史观的相关理论,意识形态和国家治理同属上层建筑的范畴,意识形态是观念层面的上层建筑,而国家治理则是政治意义上的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和国家治理之间具有互相交融、互相促进的辩证关系。近年来,互联网及移动终端设备的相关技术及应用迅猛发展,广大网民在网络世界中的表达方式和途径更加多元化,信息的共享也呈现出更多的即时性、普遍性。不可否认,互联网的发展和进步在总体上为当前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同时,这一新兴的信息传播平台也打破了原有的基于电视、报纸及户外文化宣传的传统意识形态宣传的格局,形成了新的意识形态传播途径,并日益融入广大网民的日常生活。近年来,各种信息在网络世界中迅速传播,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形成了一些新的情况和特征。
一、当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新情况
虽然当前我国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总体上呈现出了蒸蒸日上的良好态势,但也出现了一些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所倡导的主流价值观格格不入的有害现象。尽管这些现象在呈现的内容和方式上较为多样化,但就其本质而言,可以归为以下三种情况。
图2是在总结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城市水系统水—能关系研究的概念框架。在概念框架中,城市水系统的能源强度研究是其他研究的基础,在该基础之上,分析水源类型和条件、水处理工艺、水质标准等各种影响因子对能源强度的影响程度和影响机制,以期掌握造成不同区域或各个水系统能源强度差异的原因,从而有助于节能型城市水系统的规划、设计和管理。然后,结合城市用水水平可以计算城市水系统的能源消耗总量,通过对比分析历史用水数据和不同时期的城市水资源管理实践所对应的能源消耗量,能够揭示城市水系统能耗随时间变化的趋势,以及不同水资源管理策略对水系统能耗的影响。最后,可以计算城市水系统的碳排放量,分析节能减排的途径。
(一)敌对势力利用互联网进行意识形态方面的深度渗透
某些西方敌对势力一直视中国为其社会制度和价值观的潜在竞争对手,不断散布有关“中国威胁论”和否定一切革命的论断,并为了证明这些论断的“合理性”而不断寻找各种“证据”加以佐证,以期达到混淆视听的目的。早在20世纪80年代,一些在欧美史学研究领域中出现的否定一切革命的论调便已经传播到我国,这一类思想和以宣扬西方民主、自由思想为主的新自由主义思潮一道妄图否定中国革命,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一步成熟,这些敌对势力逐渐减弱了通过传统媒体进行的意识形态渗透的力度,转而寻求搭乘网络媒体这一新型传播媒介的顺风车,利用新型网络媒体宣扬西方文化、思想、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和价值观。相对于传统的意识形态渗透方式,通过网络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具有更强的去中心化、碎片化的特点,并“造成了网民社会的反主流潜意识状态和无政府主义症候,不时显现出真实而强大的舆论能量和社会影响力”[2]。这些敌对势力针对我国社会转型期存在的一些问题,充分利用网民的某些不满情绪,在网络中散布一些不利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言论,妄图在思想认识方面对网民进行误导,从而达到动摇社会主义根本制度、扰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险恶目的。除了在思想文化领域进行渗透,近年来,一些敌对势力还通过网络开展针对我国的间谍活动,发展情报人员,构建情报网络窃取重要情报和涉密资料,对我国的国家安全构成了威胁。由于网络信息传播具有迅捷、隐蔽的特点,敌对势力通过新型媒体空间对我国的渗透不但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也有很强的蛊惑性和欺骗性,相关部门亟需在治理的理念、方式和力度方面不断完善、提升。
(二)网络历史虚无主义思想妄图挑战主流意识形态的权威地位
近年来,有一些人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自媒体平台发布各种有损革命先辈或英雄模范人物的言论。这些言论要么通过所谓“客观历史研究”或“普及历史知识”的面貌出现,要么通过恶搞、戏说的方式展开。无论所呈现的形式有何差异,其本质都属于网络历史虚无主义的范畴,其实质是要歪曲历史,将正面历史人物边缘化,淡化正确历史价值观对广大网民的影响。相比较而言,第一种情况尤其具有隐蔽性,因为其所呈现的面貌容易诱导没有相关学术背景的普通网民,让他们误以为所阅读的网络文章具有相当的真实性和参考价值。这类文章之所以能够迷惑读者,是因为文中所叙述的历史事件或人物往往是真实存在的,但作者在对相关人物或事件的意义、影响进行分析或评价时却常常缺乏深入客观的学理性分析,容易得出一些似是而非的错误观点,造成错误历史观在网络世界中的散布。在第二种情况下,一些英雄人物或重大事件通过“轻松”“诙谐”甚至戏说、搞笑的形式被呈现出来,造成各种不良影响。例如,2019年4月,广州网民赵某公然在网络中诋毁、侮辱在四川凉山州木里县火灾中英勇牺牲的消防战士,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并引起了广大网民的愤慨与批评[3]。各种具有恶搞或戏说性质的文章、图片或视频具有较强的娱乐性和随意性。这类信息在网络世界中随机传播,极易造成无法估量的负面影响,并对我国网络意识形态的健康发展造成损害,如王承哲所指出的那样,这些现象“不仅破坏了英雄模范人物的形象,也消解了国家意识形态赋予的意义”[4]。当前,历史虚无主义思想在某些网络媒体中颇有泛滥的倾向,以至于有位学者惊叹“互联网已经成了历史虚无主义观点集中呈现的‘跑马场’”[5]。网络历史虚无主义言论的存在和传播对核心价值观的权威地位形成挑战,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思想混乱,导致价值观的蜕变和瓦解,亟需予以高度关注。
(三)网络空间中的灰色地带危害网络生态安全
足舟骨坏死常继发平足、跟骨倾斜角变小、跟骨外翻等畸形。成人获得性平足是足踝外科的常见病,常以内侧纵弓塌陷和后足及踝关节内侧稳定结构失衡为特征[2]。其病因可以是多方面的,可由先天及后天因素所致。儿童足舟骨无菌性坏死为自限性疾病,急性期可用支具固定6周左右,然后用鞋垫,预后较好。而对成年患者,骨的生长发育已停止,舟骨变扁平、密度增加后,微循环障碍致骨的营养不良进行性加重,临床表现为足部疼痛进行性加重,甚至出现跛行,保守治疗效果往往不佳。疼痛早期可行足舟骨经皮减压术[3],晚期患者则需进行融合术。
二、 网络意识形态新情况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目前,互联网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各类媒体也通过各种途径吸引人气,各种思想、意见和论调在网络空间中散布,呈现出极为复杂的网络社会特征。这种危害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和思想在网络空间中传播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基层相关治理机构的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理念、方式及技术手段滞后于形势发展的现实。现实社会生活中具有的多元化、碎片化、具体化等特征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同样存在,但往往更为隐蔽和复杂。网络空间发展所呈现的多样性和变异性相交织的复杂性,不是单一的机构或治理方法能够从容应对的。首先,从治理理念的层面上看,如果相关治理机构不能深入地理解网络意识形态的本质和发展演变规律,也没有将网络定位为一种新型社会,那么,在面对复杂、立体的网络意识形态问题时,有可能会出现认识不够深入全面,治理手段单一,治理效果不尽如人意的结果。其次,从网络治理的方式上看,目前基层相关部门在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方面往往没有形成多种力量、多种方式齐头并进的立体治理模式。再次,从网络治理的技术手段来看,基层治理部门的相关人员在相关技术的掌握和熟悉上还有进一步提升的必要,利用大数据协同治理网络意识形态并形成强大网络预警体系的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他并没有安于现状,他经常去田间地头查看作物病虫害情况的同时,为职工们讲解病虫害的预防、治疗和药物喷洒的基本知识,他被很多团场职工、还有地方乡镇的农户称呼为“技术员小徐”。
尽管网络社会是一个虚拟社会,但其存在的基础是人类所生存的现实社会,现实社会中的许多行为和现象会借助网络平台反映和折射出来,并进而对现实生活产生各种影响。近年来,随着网络经济和文化的不断活跃,巨量的信息在网络空间中得以传播,促进了网络文化领域的繁荣。但同时,各种利用网络传播低俗内容和进行犯罪的行为也层出不穷。从传播内容来看,有的个人或组织利用网络平台中的微博、微信及QQ等工具传播涉及暴力、恐怖主义、色情及赌博等的有害信息,危害了网络生态健康,并在日常生活中造成各种负面影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当前网络直播平台正成为不良信息肆虐的“重灾区”。随着移动终端的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日益成熟,2005年以来网络直播在我国逐渐兴起后引起了资本市场的高度关注,并在2016年以后进入高速发展期,在注册用户数量、经济收入、影响力等方面都呈现出高速增长的态势。目前,网络直播在传播方式上呈现出了日益多元化的特征,直播的内容也不断拓展,覆盖了体育、电商、教育、音乐等众多领域。某些网络直播平台出于经济或其他目的,在直播的节目中宣扬拜金主义思想,开展伪慈善行为或进行各种低俗色情表演,这些行为不但对网络生态环境的健康造成了负面干扰,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精神背道而驰,也挑战了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带来了各种负面影响。
(一)主流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中的引领不够深入
我国所采用的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地位,过去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不断地证明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正确性。面对当前各种复杂多变的网络意识形态新情况,相关部门既要遵循网络意识形态发展的客观规律,也要不遗余力地强化马克思主义在网络媒体中的引领地位。网络媒体信息传播具有极强的去中心化和碎片化特征,价值取向也日益趋于多元化,如果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地位得不到巩固,资产阶级自由化等有害思想势必在网络空间中任意蔓延,并进一步削弱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意识形态中的引领作用。苏东剧变的经验教训不断地提醒我们,只有宣传好、维护好社会主义的主流文化,才能有效地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思想阵地并抵挡来自西方敌对势力的和平演变攻势。此外,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马克思主义和历史虚无主义如同跷跷板的两端,此消则彼长。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思想,既有利于为广大网民树立正面的、积极的、可以学习的榜样,也有利于反对和削弱历史虚无主义思想的影响。因此,相关部门和机构要积极主动地运用唯物史观的相关理论和史料对网络历史虚无主义的错误思想和观点进行分析和批判,让广大网民理解其主要谬误所在,使其在网络媒体中毫无存在的价值和空间。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高举马克思主义的旗帜,不断巩固其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精神力量和指导思想的根本地位,从而将网络空间中的各方力量有效地凝聚起来,团结起来,形成合力,共同抵制网络上各种歪风邪气的侵扰。
(二)网络空间的治理理念、方式和技术跟不上形势的发展
当前网络空间中所存在的主要意识形态新情况形成的原因较为复杂,但究其根源,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两点。
三、 基层政府的治理路径
如前文所述,目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出现新情况的根本原因是社会转型期马克思主义的引领地位弱化及基层政府的治理理念、方式及能力跟不上网络意识形态的发展趋势,因此,基层政府要采取针对性较强的措施以应对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层面的新问题,从而更好地维护网络生态的健康。
1985年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FERC)发布第436号法令,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给予天然气的最终用户和生产商更多的选择机会。1993年美国通过立法,解除了天然气井口管制条令,放开天然气价格,力求市场竞争,以鼓励生产和消费天然气。目前美国天然气市场主体多元化,市场竞争激烈,上中下游及交易市场完全自由竞争(见图3)。
(一)进一步巩固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引领地位
近年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无论是敌对势力的和平演变和政治文化渗透,还是网络历史虚无主义思想的传播及各种网络乱象的出现,都在一定程度上与马克思主义在网络媒体平台中的引领作用不够深入全面有一定关系。总体而言,较为权威的官方网络媒体及一些较为有影响力的主流网络媒体在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工作较为扎实。但相比之下,一些网络自媒体平台在宣扬维护马克思主义的领导地位、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够,少数自媒体平台的指导思想甚至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相关理论和要求相违背,导致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在局部网络空间中被弱化、边缘化或虚无化。在思想层面对于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的不重视或漠视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走向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反面。一些自媒体平台之所以热衷于宣扬西方式的自由、民主、人权等观念,一些网民之所以能够被宣扬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思想所蛊惑,缺乏史料支撑的碎片化历史虚无主义思想之所以能够在网络空间中大行其道,网络平台中脏乱差的现象之所以存在,都在一定程度上与某些网络活动组织者、参与者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思想信念薄弱有关。
(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宣传方式,丰富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内容
与传统的官方媒体相比,网络自媒体在信息传播的内容和方式上往往显得更为灵活和多样化,所采用的传播语言和形式也更容易得到网民们的认同和接受。基层政府相关部门也可以酌情采用一些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网络意识形态的宣传,积极动员社区中的其他组织机构参与到宣传工作中来,听取他们的合理意见,采用更容易为群众接受和欢迎的宣传方式,增加群众的接受度。例如,相关部门可以考虑适当采用商业化网络自媒体广泛采用的直播方式对某些议题进行宣讲。在宣传的语言方面,应尽量采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表达方式,避免艰深晦涩的宣讲,以免广大网民因不易理解相关内容而对其不感兴趣,并产生不愿意继续给予更多关注的念头,因为“群众只有理解理论,才有可能相信理论。理论话语如果叙述逻辑是混乱的,语言是晦涩难懂的,即便这个理论具有科学性也不可能被群众掌握”[6]。对待网络中的非主流意识形态,既要通过平等、细致、实事求是的态度与之进行沟通和交流,对其进行必要的引导,也要“改变过去生硬的管理方式和宣传教育模式,开发多姿多彩的表现形式,以‘温情’取代‘生冷’,以‘人情味’取代‘火药味’,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以学术性、生活性的形式来达到政治性的目的”[7]。在传播的内容方面,相关部门也可以多选择一些与基层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主题进行宣传,对于群众不易理解的一些内容,应进行必要的解释和客观分析,减少各种网络谣言滋生的机会,赢得更多网民的信任和支持,从而更好地达到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引领网络舆情的目的。
(三)强化责任意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8]。互联网对于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作为领导和维护网络意识形态的最主要力量,基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加强责任意识,推进工作责任制的进一步完善,通过集体研究、分析和讨论,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制度和规定,并切实加以落实。此外,还要设置专门机构和人员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做到职责和权限清晰。除了相关部门的管理方要强化责任制,辖区内各网络自媒体平台的相关负责人和管理者也应切实落实责任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对他们进行定期的培训、考核和评估,与他们进行细致沟通,通过他们了解辖区内各网络自媒体空间的舆论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避免网络群体事件的发生。在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的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还要善于运用法律的武器应对当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所出现的各种乱象。要将网络社会视为一种新型社会,健全的法律体系是社会正常运转的制度保障,作为一种虚拟的新型社会,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一样需要法律的约束,决不能让其因虚拟性而成为“法外之地”。因此,一方面要继续推进相关法律在基层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治理工作中的实施,通过国家强制力从根本上保障网民能够遵守相关法律,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有关网络信息安全及法律责任认定方面的规定。另一方面,可以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辖区内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灵活地推出一些网络活动参与者能够普遍认可的网络自律规定或公约,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立体法律保障体系,达到“用法律和市场营造意识形态表达空间,建立一个党委监督、政府治理、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信息流通机制与文化市场体系”[9]的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总体目的。
(四)充分利用新的技术和手段为基层网络治理服务
随着网络相关技术的日益进步,网络信息的传播无论在数量、类别还是速度上都得到了飞速的提升。面对不断更新的巨量网络信息和网络信息传播去中心化、碎片化不断加强的趋势,传统的信息治理方式难免会显现出其局限性。基层政府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和完善网络治理的思路和方法,引入更为有效的新技术辅助开展网络治理工作,因为“如不能从技术上管理和掌控新兴媒体,意识形态的监管必然落空”[9]。一些受到商业资本追捧的网络自媒体正是利用了其掌握的先进技术实现了快速扩张,因此,对基层网络空间的治理也需要在相关技术的应用与升级方面做到与时俱进。目前网络空间中的许多内容、数据和资料得以实现的基础是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相关技术。面对巨量大数据信息的冲击,采用传统的人工甄别、筛选、监督和举报方法应对网络生态中的不良现象具有不够彻底、不够有效的弊端。相关职能部门应顺势而为,根据大数据发展的规律,采用大数据的技术手段对网络媒体中的关键词汇进行梳理,对数据进行识别与统计分析,利用人工智能的新技术和手段,构建更为高效的不良内容智能识别和检测系统,既能够过滤和清除网络中的不良信息,还能对不良信息的来源进行定位和追踪,达到对相关责任人或机构进行追责的目的。此外,相关部门还可以利用大数据对各网站、微博、QQ群、微信群和直播平台的通讯数据进行分析,对其影响力、传播面等因素进行评估,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安全分级,对相关网络媒体平台进行更为有效的监控并建立更为有效的预警系统,根据大数据提供的预警信息及时进行判断,“预计可能出现的结果,将‘无形’的危险化为‘有形’的测量和预防”[10],为网络安全预警机制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结 语
随着互联网信息全球化过程的推进,网络文化日益多元化,网络意识形态的复杂性和变动性也呈现出了日益加深的趋势,网络意识形态的传播呈现出泛社会化和全民化的显著特征。在这个信息爆炸日益加剧的时代,没有任何组织能够做到掌握周边事物发展的所有信息,基层政府只有通过多维度的调研、交流和学习才能更好地确保自身具备应对网络意识领域各种复杂现象的能力。相关部门要及时学习领会党中央相关指示和要求,深入了解涉及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一些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牢牢把握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所必须的立场、定位、原则、法律法规及方式方法,夯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论基础,坚定地捍卫马克思主义理论在网络意识领域的权威和地位,强化政治责任意识,通过较为深入的研讨和科学的论证了解网络意识领域的动态和发展趋势,综合运用各种治理方法,整合各方力量,不断提高治理能力,才能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创造更多的空间和机会,进一步构建风清气正的网络意识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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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C93-05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5227(2019)04-0060-05
DOI: 10.16601/j.cnki.issn1002-5227.2019.04.010
[收稿日期] 2019-05-10
[基金项目] 2018年成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网络意识形态新情况及基层政府应对策略研究”(2018L30)
[作者简介] 李辉源(1976— ),男,白族,云南大理人,成都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历史学博士,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网络意识形态治理。
[引用格式] 李辉源.网络意识形态新情况及基层政府的治理路径探析[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40(4):60-64.
[责任编辑:杨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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