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中从句位置的配置要求及其作用——兼与石毓智先生商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语论文,从句论文,作用论文,位置论文,石毓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从句标准”的提出
1.1 石毓智的从句标准及其应用 石毓智多次提出一个很有意思的想法,认为汉语中多种多样的语法格式之间具有不平等的地位[1,2],“一类是无标记的,它们是汉语语法的核心,具有规则严密、稳定性强、使用频率高等特点,适用于词、从句、句子三个平面;另一类是有标记的,它们的使用取决于焦点、强调、上下文等各种语境因素,只限于句子平面。”[1] p19他还提出了鉴别两种格式的手段,称之为“从句标准”:“凡是可以用于从句的语法格式都可以看作无标记的。”[1] p24根据这一“从句标准”,石毓智进而提出汉语中最常见的无标记格式是:施事+动词+受事,这一无标记格式还有两个变式:施事+动词、动词+受事;而相应的有标记格式就是:受事+动词,也包括两个变式:施事+受事+动词、受事+施事+动词(注:以下如非特别需要,统称为“施事+动词+受事”格式和“受事+动词”格式。)。
1.2 对石毓智从句标准的质疑 石毓智的行文表明,他认为有标记格式/无标记格式的区分只是语序问题,只要是受事位于动词之前的语序(甚至是受事提前的“把”、“被”字格式),都不能出现在从句位置上,因而都是“受事+动词”的有标记结构[1]。然而,石毓智所举的不能出现在从句位置上的例子却大多是“受事+简单动词”结构,几乎没有受事和动词之间存在状语、动词之后存在补语或时态助词的复杂情况。我们考察了一些语料,发现这里存在一个很大的漏洞:只要受事和动词之间存在某些特定状语、动词之后存在补语或时态助词,“受事+动词”的语序就能比较自由地出现在从句位置上。如:
1)他在枫林里捡树叶,别人告诉他,枫叶捡完的时候,幸福就来了……(婷婷《用爱在眼泪上雕刻》,“齐鲁热线”网站)
2)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是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因此,安全用药、促进健康,不仅是医疗机构和医生的事,更是人民群众大家的事。(李克杰《公布药品不良反应体现科学精神和为民情怀》,“红网”网站)
3)甚爱疑人的蒋介石,对威尔基与宋美龄的感情不断加深不但毫无察觉,反而还对威尔基进行肉麻的吹捧和赞扬。(汪幸福《宋美龄与美国政客威尔基的一夜情》,《名家》2000年第3期)。
4)后来很多人效仿,深受那些想请客又不肯吐血的假大款欢迎,口口声声说,尝个新鲜,冒充山珍海味吃腻了。(冯小刚《我把青春献给你》)
在以上几例中,划线的“受事+动词”格式都出现在从句位置上,1)句充当定语从句,2)句充当主语从句,3)句充当介词引进的从句,4)句充当宾语从句。可见,“受事+动词”的格式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也能出现在从句位置上。这是否意味着“受事+动词”也应该分化,其中可以出现在从句位置上的是无标记格式,而不能出现在从句位置上的就是有标记格式呢?如果这样,会使问题变得极其复杂,这不得不使我们怀疑石毓智的“从句标准”是否有效。
1.3 问题的分化 事实上,在“有标记格式/无标记格式”、“施事+动词+受事格式/受事+动词格式”、“从句标准”这三组概念中,包含着三个系列的问题:
A、“受事+动词”格式能否出现在从句位置上?为什么?
B、汉语中“从句标准”能否作为区分有标记格式/无标记格式的标准?如果能的话,原因是什么?如果不能的话,从句标准检验出的究竟是什么结果呢?
C、汉语中检验有标记格式/无标记格式的标准到底是什么?“施事+动词+受事”格式/“受事+动词”格式分别是汉语中的有标记格式/无标记格式吗?
我们想从汉语中的从句位置及其检验作用入手,梳理并且部分回答以上的问题。
2 汉语中的“从句位置”及其检验作用
2.1 “从句标准”的实质——从句位置的配置要求是否满足 石毓智使用“从句标准”来区别有标记格式和无标记格式的理由:“从句是一个句子内部的构造成分,不受语境等外界因素的制约,同时它又与句子具有结构上的一致性,构成基本要素也相同,主要也是通常所说的主、动、宾三种基本成分都可以有。由于这些特征,从句是观察汉语基本语法结构的一个理想的窗口。”[1] p20这段话包含三点意思:第一,对从句功能的说明,从句是句子的构造成分;第二,对从句特点的说明,从句不受语境等外界因素的影响,第三,对从句结构的说明,从句和句子结构一致,构成要素相同,主、谓、宾都可以有。石毓智由此推论说,“凡是可用于从句的语法格式都可以看作是无标记的”[1] p24,而无标记格式是“汉语语法的核心,具有规则严密、稳定性强、使用频率高等特点,适用于词、从句、句子三个平面”[1] p19。这个推论是否成立取决于从句的“句子的构造成分”、“不受语境等外界因素的影响”、“和句子结构一致”等特点是否等同于无标记结构的“规则严密、稳定性强、使用频率高”等特点。显然,这两类特点有相通之处,但并不完全相同。把“从句标准”用来区分有标记结构/无标记结构,其中存在着严重的思维跳跃,用从句标准来区分汉语的有标记/无标记结构是令人怀疑的。
那么“从句标准”究竟检验了什么呢?我们觉得,“从句”是汉语中的一个语法位置,因而“从句标准”就是一种位置标准。语言中任何一个语法位置都会对出现在该位置上的语言单位提出一定的要求,我们不妨把这种要求称为配置要求,位置标准检验的实际是某个语言单位是否满足这个语法位置提出的配置要求。所谓“从句标准”就是检验某个格式是否满足从句位置的配置要求。
2.2 语法位置提出的三种配置要求 结构主义语言学指出,组合关系是语言使用的根本性关系。我们从组合关系出发,可以依次进行以下推理:
A、由于语言的线性特征,组合关系具体体现为前后依次排列的语序关系。
B、虽然具体语言单位的组合情况千变万化,但背后一定存在抽象性的组合规律,否则无法解释组合关系临时构造却能够即时理解的原因,而这种抽象的组合规律就是通常所说的句法。
C、抽象性的组合规律(句法)的一个主要方面体现在语法位置的概括上,句法分析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从复杂的组合项中找到概括性的语法位置。
D、语法位置并不仅仅是一个实体性的位置概念,在语法位置概括中最重要的是对该语法位置的各种配置要求的概括,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语法位置其实就表现为一组配置要求的集合。
E、具体说来,语法位置的配置要求可以分为三类:首先,在语法位置概括的过程中,一定要发现出现于该位置上的组合项具有某些共性特征,而这些“共性特征”在相应的语法位置概括出来后,又会成为该语法位置固有的一种配置要求,我们称为“性质配置要求”。其次,所谓的“位置”总是相对而言的,某个语法位置必然处在和其它语法位置的相互关系中,必须和其它语法位置发生关系,并且受到其它语法位置的限制和约束,因此,语法位置的第二类配置要求就是相关语法位置对该语法位置提出的“关系配置要求”。当句子转化为言语中的话语时,信息传递的规律还会对某些语法位置提出一些特殊的语用要求,这就形成了语法位置的第三类配置要求,我们称为“信息配置要求”(注:“性质配置要求”、“关系配置要求”是必不可少的,“信息配置要求”则是一个可选项,因为信息传递的规律不会对所有的语法位置都提出语用要求。)。
2.3 从句位置的含义 主语位置、谓语位置、宾语位置等都是一些基本的语法位置,相应的配置要求比较抽象概括,而满足这些抽象配置要求而出现在相应语法位置上的语法成分,还可以根据不同性质归为不同的类别,而抽象的配置要求也就此分化为具体的配置要求。以汉语中主语位置为例,抽象的配置要求是:名物性成分(性质配置要求)、和谓语具有陈述和被陈述的关系(关系配置要求)、话题(信息配置要求)。满足这些抽象配置要求的主语还可以细分为名词主语、形容词主语、动词主语、从句主语等,针对不同性质的主语,抽象的主语配置要求也分化为各种具体的主语配置要求,如从句主语的配置要求就是:用从句表达的事件(性质配置要求)、谓语说明从句事件的情况(关系配置要求)、已知事件和位于注意焦点的事件(信息配置要求)。
汉语有主语从句、宾语从句、介词宾语从句、定语从句等从句类型,这些从句出现在不同的基本语法位置上,因而分别具有这些语法位置分化出来专门针对从句的各种具体配置要求。我们可以强调不同从句位置的个性特点,从而详尽考察每个从句位置的不同配置要求;但还有一种思路,就是强调不同从句位置的共性,把从句位置看作是从句的整体分布情况,进而去探讨这种作为分布总和的从句位置应该具有的配置要求。本文所讨论的“从句标准”就是后一个意义上的从句位置的整体配置要求。
2.4 从句位置的配置要求 由于所谓的从句位置其实是几个具体语法位置的集合,所以它的配置要求也一定是非常抽象而简约的。
首先,归纳从句位置时有一个不言而喻的“性质配置要求”,即出现在从句位置上的必须是从句:具有相对独立的结构,在句子中作为整体起作用的一个句子组成部分。忽略结构要求,从语义的角度看,只有语义自足的语言单位才能独立地、自由地充当主语、宾语、定语等句子成分,形成从句。(所谓语义自足,最低的要求就是作为一个短语单说时,也能表示一定的完整意义。)所以,这种“具备从句属性”的“性质配置要求”可以转写为一个语义上的“性质配置要求”:从句位置要求语义自足。
其次,不同的从句位置受到不同组合位置的影响,会有不同的“关系配置要求”,但对所有从句位置的分布来说,从句成分的共性就是受到其它句子成分制约,不构成一个独立的句子,凡是句子层面上的语气、语调、强调、重复等语用因素都不能出现在从句位置上。因此,“关系配置要求”可以简化为:从句位置不包含语用因素。
最后,从语用的角度来说,从句传递的信息在句子中都不是主要信息,而是一种预设信息,预设在交际中应该是交际双方共知的背景信息。所以从句位置提出的“信息配置要求”是:从句位置传递交际双方的共知信息。当然,这个要求的满足与否必须把句子放到语境中才能考察。
综上所述,凡是能够满足这三个配置要求的格式就能出现在从句位置上,凡是不能满足这三个配置要求的格式就不能出现在从句位置上。这就是“从句位置”的检验作用,也就是所谓“从句标准”的真正意义所在。
3 从句位置与“施事+动词+受事”格式、“受事+动词”格式
3.1 不能出现在从句位置上的“施事+动词+受事”格式 如果暂不考虑“信息配置要求”,一般的“施事+动词+受事”格式都能满足“性质配置要求”(语义自足)和“关系配置要求”(不包含语用因素),因而可以出现在从句位置上。但是,也有一些特殊的“施事+动词+受事”格式不满足这些配置要求,不能出现在从句位置上。
3.1.1 不满足“性质配置要求”的“施事+动词+受事”格式 不满足从句位置的“性质配置要求”,即语义不自足的“施事+动词+受事”格式不能出现在从句位置上。一般说来,“施事+动词+受事”格式描写了一个事件,语义总是自足的,但“施事+动词+受事”格式有一个变体“施事+动词”,其中又有一个小类“施事+及物动词”,其宾语如果不出现,语义自足就有了问题,通常这样的格式也不能出现在从句位置上,如:
5)*大家对小王喝很有意见。——大家对小王喝酒很有意见。
6)*夫人不喜欢小王喝。——夫人不喜欢小王喝酒。
7)*小王喝的原因是高兴。——小王喝酒的原因是高兴。
3.1.2 不满足“关系配置要求”的“施事+动词+受事”格式 不满足从句位置“关系配置要求”的“施事+动词+受事”格式,大致包括两类:
A、出现语气、语调的“施事+动词+受事”格式 语气、语调是属于独立句子的语用因素,出现语气、语调变化的“施事+动词+受事”格式,不能出现在从句位置上,如:
8)他多么热爱祖国。——*他多么热爱祖国是有原因的。
9)小王去献血吧。——*他要求小王去献血吧。
B、发生语用变化的“施事+动词+受事”格式 “状语移位”、“重复”、“强调”、“焦点”等语用变化也是属于独立句子的,发生了这些变化的“施事+动词+受事”格式,也不能出现在主语位置上,如:
10)他来了,马上。——*我知道他来了,马上。(注:此句不能说不是因为有了逗号停顿的关系。陆俭明指出,这里的逗号不表示停顿,在口语中常常是轻声的标志[3]。)
11)你们吵架、吵架、吵架,把房子都吵塌了!——*你们吵架、吵架、吵架的原因是什么?
3.2 不能出现在从句位置上的“受事+动词”格式 石毓智举了不少不能出现在从句位置上的“受事+动词”格式[1],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A、简单的“受事+动词”格式 这里的动词是光杆动词,如:
12)*葡萄酒喝——*他喜欢葡萄酒喝。
B、受事+施事+动词 这是通常所说的主谓谓语句,如:
13)酒他喝光了——*我知道酒他喝光了的原因。
C、施事+受事+动词 这是主谓谓语句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如:
14)他酒喝光了——*我知道他酒喝光了的原因。
A类格式的语义是不自足的,违反了从句位置的“性质配置要求”,其实A类根本就不是汉语中合语法的词语组合,连词组的身份也不具备,在任何位置上都不能出现。B、C两类格式可以单说,语义自足,但这两种格式都是汉语中比较典型的话题结构,受事成分的移位带有很强的语用强调色彩,属于一定语境制约下的独立句子,这就违反了从句的“关系配置要求”,为从句位置所不容。
石毓智还提出了两种在从句层面上受到很大限制的“受事+动词”格式,即:“受事+被+动词”和“把+受事+动词”[1] p26,他以下面的句子不能说作为证明:
15)*这是书被他看完的地方。
16)*这是他把书看完的地方。
17)*衣服被换的时间也太长了。
18)*把衣服换的时间也太长了。
我们觉得这些例子都有些问题,上述“把”、“被”格式不能出现在从句位置上的原因不在于“受事+动词”的语序,而在于语义。15)、16)不能说是因为“看完书”和“地方”语义不匹配,“看完书”表示一个事件的完成,而事件的完成一般不必说明完成的地点,所以“看书”可以有“看书的地方”,但“看完书”就不必说明“看完书的地方”了。17)、18)不能说主要是因为汉语“被”、“把”结构中的动词一般不能是光杆动词,因此“衣服被换”和“把衣服换”语义不自足,不满足从句位置的“性质配置要求”。同时,“书被他看完”、“衣服被换”也是一些生造的说法,我们在现实语料中找到了一些类似结构,证明了只要语义合理而且自足,“把”、“被”结构也能出现在定语从句位置上:
19) 《中国教育报》不久前发表过一篇文章,对我国当前一些大学生思想活跃、志向远大,但却普遍缺乏公德意识提出质疑:教室脏得没法进人,课间没人擦黑板,宿舍水龙头开着,没人动手关一下,图书馆里的书被撕被毁被窃的现象屡屡发生……(高钢《遭遇美国教育(六)》,“太傻”网站)
20)平日里她很外向,上课的时候她坐在我的身边很安静地看言情,一旦把书看完的时候就会吵着和我聊天。(萧翎儿《五月,我在孤独中漂泊》,“榕树下”网站)
21)有时,在夜里,等我把衣服脱了的时候,她的余怒就发作了,指甲深嵌到我的肉里,一划就是深深的一道,有时伤口就化脓。(秋子《别以为我不记仇——家庭暴力面面观》,“大众网”网站)
22)当最后一件衣服被脱去的时候,我的眼角流下了一滴眼泪,不过,心里倒不象刚才那么难过了,只觉得身体越来越冷,心里越来越无奈。(佚名《北京故事后续》,“桐之真情”网站)
不过,汉语中的“把”、“被”结构确实较少出现在从句位置上,即使出现了也不太自然,这个事实可以用从句位置的“关系配置要求”来解释:“把”、“被”结构带有一定的语用强调因素,所以一般不出现在从句位置上,但由于“把”、“被”结构在汉语中存在时间长、使用频繁、意义凝固,其语用色彩大大弱化,所以当它们的语用效果不被特别强调时,就能相对自由地出现在从句位置上。
3.3 能够出现在从句位置上的“受事+动词”格式 据我们考察,有相当一部分“受事+动词”格式能够出现在从句位置上,大致可以分为:
A、受事+动词+体标记 “受事+动词”格式只要加上了体标记,如“着”、“了”、“过”、“完”、“起来”、“下去”等就可以出现在从句位置上。如:
23)我给总服务台的卫宁打了电话,告诉他事已办完,十七层那只野鸽让她舒舒服服睡一宿,早晨报警。(王朔《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
24)车开起来的时候,我问镶黄:你以前也做过这些工作?她看看我,说:没做过。(郑群《“蓝颜”有多蓝》,21CN网站)
B、受事+动词+补语 “受事+动词”格式如果带上补语一般也可以用于从句。这里又包括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动词本身的两个语素就是述补关系,如“提高”、“改善”、“倒掉”等,如:
25)他分析说:“本次比赛成绩提高主要是在第四名到第十二名左右的名次内,属于正常的现象。”(《北京晚报》2001年4月18日体育新闻)
26)我国工业发展走上了一条新型工业化道路,环境改善的潜力也是巨大的。(谢宏《进一步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大众科技报》2003年11月6日)
第二种情况是带上加“得”的真正补语,如:
27)我使劲在台上的演员中找晶晶,那些脸搽得粉粉的女孩子看起来都一样。(王朔《浮出海面》)
28)1998年1月3日,李四川、张朝阳等人在黄沙路一饭店吃饭时,一伙酒喝得醉醺醺的人路过该饭店,其中一人撞倒了李等人的摩托车。(张劲《“重庆好人”竟是大骗子》,《江南时报》2000年3月28日)
C、受事+助动词+动词 “受事+动词”格式如果加上表示情态的助动词,如“应该”、“必须”、“可以”等,也能用于从句,如:
29)记者正在犹豫,旁边一位藏胞提醒这酒必须喝,于是一扬脖子将碗中酒灌进。(田利平《赢了个漂亮新娘》,《北京青年报》2000年1月19日)
30)如果主张中国应该统一的人士认为美国是妨碍、破坏两岸统一的主要因素,那么他们对于美国当然会带有一些敌意与不满;同样的,如果主张台湾独立的人士认为,美国是支持台湾追求独立的主要力量,那么他们当然会对美国另眼相看,刻意亲近,用来牵制中国。(蔡玮《亲中与反美之辩》,《联合早报》2002年5月17日)
D、受事+否定词+动词 “受事+动词”格式加上否定副词“没”、“没有”后,有时也可以用于从句,如:
31)所以,侯宝成就开始看点书了,他还对我爷爷感叹说什么直到此时,他才知道该读的书没有读。(林希《车夫贾二——府佑大街纪事》,“逸海书城”网站)
32)维昕当对方的手扶住自己的肩膀时,惊吓得条件反射地用力劈开了这只叫她恶心的手,这股力气她也不知是打哪里来的,两顿饭没吃的人竟还有这等的力气。(沈郁枫《最后的幸福》,“新作家”网站)
E、表遍指的受事+都+动词 这是石毓智提出的[1] p24,这一格式和上述其它格式的区别在于受事不能移位到动词之后,只能位于动词之前,如:
33)他是个什么都爱吃的人。
34)他是个哪儿都去过的人。
35)人人都通知到以后,我们就着手进行下一步的事情。
考察A到E五种情况,可以发现它们都符合从句配置要求:第一,由于体标记、补语、情态助词、否定词等的加入,上述“受事+动词”结构可以表达相对完整的语义,“事已办完”、“成绩提高”、“脸搽得粉粉的”、“这酒必须喝”、“该读的书没有读”、“什么都爱吃”等都语义自足而且可以单说。第二,上述格式都相对简单,而且语义凝结,不带有特定语气、强调、重复等语用因素。
3.4 从句“信息配置要求” 从句位置的“信息配置要求”是一种特殊的要求,指从句必须传递已知信息,是否满足这一要求,必须放到一定语境中考察。而且,“信息配置要求”和“性质配置要求”、“关系配置要求”不是一个层面上的要求,违反了“性质配置要求”、“关系配置要求”的格式根本就不能出现在从句位置上,这是一个语法上对与错的问题;而违反“信息配置要求”的格式完全可以合乎语法地出现在从句位置上,只是会给有效理解信息带来困难,这是一个传信上好或坏的问题。如:
36)甲:“法院要追究小王打老婆的事。”
乙:“你说什么?小王打老婆了?”
“小王打老婆”不是乙的已知信息,它出现在从句位置上就违反了“信息配置要求”,乙可以听懂甲的话,但不能接受甲的话。
4 “从句标准”作用试析
综上所述,“从句标准”(其实就是从句位置的配置要求得到满足的标准)的检验结果包括:语义自足、排斥语用因素、传递已知信息,而石毓智提出的无标记格式的特点是“规则严密、稳定性强、使用频率高”。可以发现,两者在“排斥语用因素、使用频率高”等特点上有共同之处,但在“语义自足”和“规则严密”上则有不同要求,从句成分要求“语义自足”但不一定要求“规则严密”,无标记格式要求“规则严密”但不一定要求“语义自足”。这样一来,以“从句标准”为唯一准则来区别有标记/无标记格式就难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了。
不过我们的异议主要是针对从句标准的检验作用的,对“施事+动词+受事”是汉语中的无标记格式这个结论,我们还是深表赞同的。其实,许多学者都已经指出汉语中的主语主要由施事充当,宾语主要由受事充当,“施事+动词+受事”是汉语中最常见的格式。沈家煊更是明确指出;“在语言中,体现‘施动受’关系的是无标记语序,其它都是不同程度的有标记语序。”[4] p218但是,沈家煊指出鉴别有标记项和无标记项必须依靠六类标准,即:组合标准、聚合标准、分布标准、频率标准、意义标准和历时标准[4] p32,所以判断“施事+动词+受事”是汉语中的无标记格式必须综合考察各项标准,不能仅仅依靠一两条简单的标准。
应该说,石毓智试图找到一条有效的、可操作的标准来区别汉语中的有标记格式/无标记格式,并倡导用不同的方法研究两种格式,这个想法无疑是好的,但由于有标记项和无标记项之间也许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只是一个渐进的连续统,更由于有标记项和无标记项各自的复杂属性,恐怕很难找到一条区分有标记格式/无标记格式的简单标准,即使勉强找到,也很难在完备性和可操作性上做到两全其美。因此,简单地用“从句标准”来检验有标记/无标记格式是我们不能接受的。
然而,我们认为“从句标准”的提出也有相当大的应用价值,它虽然不能作为鉴别有标记/无标记格式的唯一标准,但至少可以作为一个重要参考标准起作用。此外,根据以上分析,“从句标准”对于汉语语法研究至少还有两个作用:
第一,“从句标准”可以检验语言格式的语义自足性,能出现在从句位置上的是语义自足的格式,不能出现在从句位置上的是语义不自足的格式。这将有助于完句问题的研究。汉语中“什么样的格式是完句格式”是一个困扰学术界很长时间的疑难问题,而“语义自足”应该是完句的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因此“从句标准”可以为完句格式语义自足性的检验提供新的思路。
第二,“从句标准”可以检验语言格式中语用性的强弱,能出现在从句位置上的是语用性弱的格式,不能出现在从句位置上的是语用性强的结构。近年来,语法研究中的“三个平面”理论深得人心,人们都认识到在语法研究时要区别对待语法因素和语用因素,但一个语言格式中究竟什么是语法因素什么是语用因素并没有一个很明确的检验手段。“从句标准”的提出可以为确定语言格式中语用因素的“含量”起重要的作用。比如,“施事+动词+受事”格式出现在从句位置上最常见,说明这个格式几乎没有受到特殊语用因素的影响;“把”、“被”格式可以出现在“从句”位置上,但较少见,说明这些格式含有一定的语用因素,但这些语用因素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语法化了(注:石毓智指出“尽管都受到排斥,被动句用于从句的几率比‘把’字句的明显要高”[1] p27,这应该意味着被字句的语法化程度比“把”字句更高。);而“施事+受事+动词”和“受事+施事+动词”的主题结构不能出现在从句位置上,说明这些格式含有明显的语用因素,表达了特殊的语用效果。
到此为止,我们就可以部分回答前文1.3中提出的三个系列问题:
A、部分“受事+动词”格式可以出现在从句位置上,因为它们满足了从句位置的配置要求。
B、汉语中“从句标准”不能作为区分有标记格式/无标记格式的唯一标准,它检验的只是语义自足、排除语用因素等配置要求是否被满足。
C、汉语中检验有标记格式/无标记格式的标准是一系列综合标准,“施事+动词+受事”格式/“受事+动词”格式确实是汉语中的有标记格式/无标记格式,虽然“从句标准”并不能说明这一点。
最后还想指出,除了上文所述,“从句标准”在语法研究中应该具有更多的作用。 对“从句标准”的进一步研究发掘应该可以使之成为汉语中一个非常有价值的检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