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农业政策性金融改革的几点看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策性论文,几点论文,金融改革论文,看法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是保障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从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到农民自身的发展实际,都亟待对农业经济发展进行调整和优化,解决“三农”问题,最主要是需要财政的支持和保障,所以说惠农政策最关键的环节就是财政政策。受到商业银行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影响,国家必须通过政策性金融导向,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解决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问题。从而实现“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得当”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文章分析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内涵,分析其功能和特征,以及结合现阶段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发展的现状及问题,提出几点关于推动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改革的措施。 一、农业政策性金融内涵解读 1.农业政策性金融内涵 政策性金融也可以称之为国家金融,是指在政府的支持下,利用国家信用为担保,利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支持,进行融资。这个过程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在一定业务范围内开展特殊性融资行为。从政策性金融的内涵看,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策性金融是金融行为,而非财政行为,在信用的基础上,具有金融机构特点的金融行为;二是,政府参与的金融机构,政策性就是强调政府在金融行为过程中的作用;三是,与其他金融机构不同,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主要目标,是政府专门从事的特定政策性扶持项目,是为了完成某项或者整体实现经济发展目标而制定实施的金融行为。随着国家对农村经济的重视程度逐渐加深,对农村的政策性倾向越来越明显,国家也加大了对涉农项目的政策性扶持力度,也正在大力推进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发展、繁荣。 2.农业政策性金融功能 相比较其他商业金融,农业政策性金融具有以下特殊的功能: (1)农业扶持性功能 我国农业发展,相比其他产业的发展相对滞后,这样的结果造成了许多突出性问题,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农业关系国计民生,甚至影响整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进步,国家必须重视和提高对农村的扶持力度,从农业扶持和保护政策看,首先稳定农业的供给,保证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不动摇;其次,稳定农产品价格,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农民的收入;最后,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提高农业经济的竞争能力,从而提升国家经济的整体发展。 (2)农业调控性功能 农业在经济市场的竞争中,一直处于劣势地位,仅仅依靠市场调节,不能实现社会资源的公平配给,甚至会造成农业在竞争中更加不利的地位,而此时,国家就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利用“有形的手”,对农业生产进行调节和保护,强调政府干预,利用经济杠杆,提高国家对农业的政策性金融扶持力度,提高农业的生产能力和效能,从而扭转农业在竞争中的不利地位。 (3)农业诱导性功能 利用政策性金融,在加大政策性金融投资力度的同时,能够带动商业金融的进入和投资,从而盘活农业市场的金融秩序,推动更多的资金注入和支持,降低农业金融投资风险,提高农业经济的整体实力。 3.农业政策性金融特征 上文中,根据农业政策性金融内涵已经简要地阐述了农业政策性金融的特点,结合我国的实际和特点,不难总结出以下具体特征: (1)政策性金融的非盈利性 商业金融都是以利益最大化为经营目标,但是政策性金融是政府对农业的政策性导向而建立的不以盈利为目标的金融机构,国家对三农的重视程度日益凸显,农村金融问题也逐渐加剧,国家通过相关政策,对农业金融进行扶持和保护,是保护农业经济发展的必要手段,只有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管理模式,才能防止各种利益的诱惑,减少和商业金融机构的正面竞争。 (2)政策性金融的政策导向 国家依据农业的发展实际,制定和实施不同的政策扶持,对农业经济的内外部环境进行深刻研究,实时对政策进行调整和维护,这也说明了政策性金融是具有鲜明的政策导向性,是国家为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利用国家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政策,制定的服务于农业生产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3)政策性金融的独特优势 首先,农业政策性金融是服务于特定业务和领域的金融扶持政策,具有特定目标,服务特定经济的金融服务项目。这就规定了金融服务的范围,防止资金的乱用,也说明国家对特定的范围的特定扶持,类似专款专用的形式;其次,由于是国家的政策导向,由国家进行担保和扶持,就不用担心资金安全的问题;最后,优惠性特征,商业金融的门槛高,需要担保的硬性条件多,而国家政策性资金的贷款利息属于长期贷款,不需要担心资金的短期断流,可以提高农业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二、农业政策性金融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1.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发展 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传统政策性金融。传统政策性金融是建立在特殊的经济体制下的政策性银行。从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这个过程是在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下施行的统一金融体制,这个过程中没有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之分,全部由国家的国家制定和实施:第二阶段,改革开放之后,金融体制发展巨大变革,也在变革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农村的政策性金融开始逐渐成形,1994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正式成立,标志着新时期农业政策性金融体系开始建立,经过多年的发展,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能不仅承担农业政策性金融服务,也承担一定的商业金融服务,这种发展模式不利于农业发展银行支持农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性优势:第三阶段,农业政策性保险,农业政策性保险建立和实施和第二阶段的时间有所重叠,但新时期逐渐发展中壮大,是保障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中坚力量。 2.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问题 (1)缺乏专业管理机构 从国外政策性金融发展经验看,完善的政策性金融体制都设立专业的管理机构,保障政策性金融服务的正常,良性运营。但是目前我国并未建立和专业的政策性金融管理机构,导致政策性金融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职能,结合农业政策性金融体系的复杂性,政府应该建立专业的管理机构,指导和协调政策性金融的长远发展。 (2)服务内容单一 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其服务内容还是以政策性信贷为主,对于政策性保险、担保以及补贴的内容涉及较少。并且在农业政策性信贷上,金融信贷的领域仅仅是粮食收购贷款上,农业政策性保险和我国农业地位不相符,导致农业发挥滞后,其导向性和保障性还没有得到真正的发挥,导致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严重缺位。 (3)农业政策性金融缺乏法律保障 政策性金融需要法律的保障和维护,但是从我国金融立法对政策性金融的保障来看,法律基础相当薄弱,这也决定了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安全性和制度性得不到保障,在发展的过程中,思想和方向摇摆不定,农业政策性金融缺乏持续性,功能也得不到充分的发挥,不稳定因素带来的其他负面效果也不能避免。这也说明我国对于农业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力度不足,政策性金融原本的非盈利性,就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缺少政府的支持不可能实现其职能。 三、推进农业政策性金融改革的措施 1.建立专门的农业政策性金融管理机构 从国际农业政策性金融体系建立来看,农业政策性金融具有渐进性特点,而这个过程中需要专门的政府机构或者部门进行组织协调,提高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实施效果,保证农业政策性金融功能的实现。美国针对农业政策性金融成立农业信贷管理局,以保证政策性金融发挥作用和效果,结合国外的发展经验和我国的具体国情,我国应建立国家农业政策性金融管理局,对政策性金融进行合理的功能划分:中国合作金融联合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政策性保险以及其他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 2.完善立法保护,明确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法律地位 根据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发展的实际,出台《农业政策性金融法》,对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权利义务、经营目标和经营范围进行明文规范,保护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职能,创造和谐的法律环境,保障政策性金融的实施。 3.加大国家政策扶持,保障农业政策性金融健康发展 国家应重视和提高对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力度,首先,充分发挥农业发展银行职能,扶持农业发展银行的发展,可以通过减免税收的形式,保证农业发展银行的发展;其次,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充分发挥相关政策优势,落实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力度,减少政府对政策性金融的行政干预,协调地方各个部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4.积极和商业金融合作,延伸农业政策性金融功能 农业金融体系中,农业政策性金融和商业金融都具有重要的地位,二者甚至是互补的,政策性金融需要商业金融的配合和支持,对于一些地区,商业金融的触角并未涉及,政策性金融应积极拓展金融功能,代理和拓展金融机构职能。 5.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担保等其他政策性机构 农业政策性保险是保障农业生产,也是国家实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重要形式,并且在农业保险领域,农业政策性保险发挥着主体作用,并且,农业政策性保险发展,有利于商业保险的带入,提高农业生产的抗风险能力,推动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成立政策性信贷担保公司是支持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能够提高农业发展的借贷能力,为农业经济注入动力。 联系电话:0791-87873706关于推进农业政策性金融改革的几点看法_金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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