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营销中电费账务集中核算措施分析论文_曹烈芳

电力营销中电费账务集中核算措施分析论文_曹烈芳

(广东韶关供电局广东韶关 512026)

摘要:随着电力行业的不断发展,电力销售也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销售有利于提高电力企业在市场上的比重,推进电力企业的发展。然而由于垄断现象的出现,许多的电力销售措施难以有效发挥作用。因此,许多电力单位在摸索中找到了一种较为适合的措施,即集中核算措施。集中核算措施是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收取电费,这种方法与人工收费相比极大地节省了时间,有效的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电力单位的利益。但它在具体操作中也存在着不足之处,需要不断的对其加以创新和改进,使得集中核算措施在电力营销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本篇文章阐述了集中核算措施的内容、应用的原则、在电力营销中的作用及缺陷,并且具体说明了在电力营销中如何实施集中核算措施。

关键词:电力营销、集中核算措施

随着电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电力营销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在电力营销工作中应用集中核算措施,提高了电力营销中处理电费账务的工作效率,推进了电力行业的高效发展。目前,集中核算措施被电力企业认可和使用,并且仍在不断推广,符合电力企业的效益需求。

1.集中核算措施的内容及原则

电力行业的改革发展推动了有关收费行为的变更,集中核算措施作为一种全新的方法逐渐被使用。传统的收费方式是人工抄表、核算和收费,整个过程都是人工完成的。这种方式存在很多弊端,比如抄错表、遗漏抄表、核算错误或收费不及时等多种较难避免的错误。但采用集中核算措施能够有效避免这些问题,它可以实现精准化、信息化的收费目标,保证收费正确,准确进行账务处理,保障用户和电力企业的共同利益。[1]

但在运用集中核算措施时,要注意遵循它的原则。其应用原则如下:第一,县(区)供电局不再进行电费核算,电费核算环节统一集中到市级及以上供电局。第二,工单的建立和归属放在县(区)供电局,电费核算或者审批环节权限放到供电局层面来操作。第三,系统对计算人和归档人实行统一管理模式,计算人一个地区统一设置一个人,归档人一个县(区)供电局统一设置一个人。系统在自动处理时,会将计算人设置为该片区的统一人员,将归档人设置为该县(区)供电局的统一人员。(若供电局人员归档县(区)供电局工单,系统会记录归档人为相应县(区)供电局的统一归档人,而不会记录为市局核实中心的操作人员。以上设置是为了系统自动销账以及后续的应收实收扎账等方面的处理)。第四,业扩报装流程中电价审批环节放到市级及以上供电局,其他环节放到县(区)供电局。

2.集中核算措施的作用

集中核算措施的运用,符合改革后的电力营销模式,适应当前我国的经济现状和社会发展现状。首先,集中核算措施能够引导电价合理发展,也能有效减少收费期间的错误行为,有效避免电力单位和用户的损失,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它有利于电力营销模式的创新发展,集中核算措施可以有效联系供电所与总部间的信息往来,准确监控和记录电力费用的收取情况,有效减少收费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同时,一旦出现问题,也能根据信息记录及时解决。最后,集中核算措施对用户也提供了便利,不同于人工收费的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集中核算措施使用户随时随地都可以缴费,缴费的主动权倾向于用户而不是电力单位,如今电子信息在人们生活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集中核算措施也是社会发展、时代变迁的产物,有利于获得人们的认可,快速融入社会。

3.集中核算措施的缺陷

3. 1缺乏专业人才

集中核算措施的应用发展不够完善,因此对于操作中的专业性要求较高,需要大量计算机、电力操作和电子信息等方面的人才,同时,经济核算、金融经济与电子信息都兼顾的全能型人才有较大需求。在电量与电费等数据统计、核算后需要上报专业性较强的财务报表,工作强度和压力都较大。因此,集中核算措施的推广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就是专业型、全能型人才的培养与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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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操作经验不足

观察目前电力营销中集中核算措施的应用可以发现,距离集中核算的真正目标还有一段路要走。目前我国集中核算措施发展的历史很短,获取的经验教训不足以为当前和以后的操作作参考,不能避免出现许多问题。电费账务的记录与核算不仅仅是数据的统计,还有核算后的集中管理等内容。所以,要在实践中不断地积累经验吸取教训,解决现存问题避免之后的问题。[2]

4.实施集中核算措施的具体说明

4.1正常电费计算流程

县(区)供电局负责按照规定的抄表例日制定抄表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抄表发行,系统超过抄表例日三天后给出提示信息,但不做强制校验,也允许发行。县(区)供电局负责表底录入,在表底录入完成后,工单转发之前,校验表底差突增突减情况,由操作员录入突增突减比例范围,系统查询出异常数据,由抄表人员确认。如果有错误则重新修改表底,确认无误后转发工单,系统自动将工单加入电费计算队列。由市局核算中心负责锁定县(区)供电局电费核算工单,处理人锁定工单后进行清单审核,并将锁定人记录为清单上的核算人,电费计算环节保留计算按钮,用于异常情况的重新算费。市局核算中心在核算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或问题,通过系统直接反馈到供电所,由抄表员进行现场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将核实结果反馈到核算中心。经核实后需要重新计费的,由核算中心负责进行异常数据提取或直接将工单回退到供电所,若异常数据属于表底录入问题的, 由供电所修改表底后重新计算;若异常数据属于档案参数配置问题的,由客服中心业扩班负责修改正确后重新发行算费。电费计算完成并审核清单无误后,转发工单到归档环节,系统自动将工单加入批量归档队列。批量归档功能继续保留,用于因网络和系统本身等异常情况下的重新归档,归档环节不开放清单查询审核等功能,操作员只能锁定工单后归档。县(区)供电局负责应收实收电费扎帐、报账、与财务对账、统计报表等方面的处理。

4.2业扩变更算费子流程(非周期性计费)

由县(区)供电局负责业扩变更算费工单发起,并按规定录入电表底数,核对无误后转发至系统批量计算队列。具有总分关系、电量分摊等关联关系的客户,必须一起抄表计费。由供电局负责业扩变更算费工单审核,审核无误后,转发工单到归档环节,系统自动将工单加入批量归档队列。核算人员必须认真核对相关报停、减容、过户等业务工单,核对算费周期及用电天数是否正确,核对基本电费、力调电费、丰枯电价、阶梯档电量等是否正确。基本电费减免或者调整计费参数,必须履行审核或审批手续,审核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得减免或调整。核算人员在审核电费时,要认真查对审核或审批手续是否完整。供电所相关业务班组必须及时准确将新增、增容、减容、报停、过户等业务录入营销管理系统,禁止出现非周期性算费工单“体外循环”的情况。供电所应在业扩报装、变更业务归档后1个工作日内将变更业务工单扫描后上传至营销系统。

4.3应收冲正流程

当发生已归档电费工单错误需要进行应收冲正的时候,由供电所发起应收冲正申请。由县(区)供电局营业部(市场部)负责应收冲正审核归档。应收冲正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纸质工单的审批放到,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后,1个工作日内上传至FTP服务器。

结束语:综上所述,正确合理地运用集中核算措施,就应该遵循集中核算措施的应用原则,了解集中核算措施的积极作用和不足之处,并且在实施过程中注意它的有关要求和说明。只有这样,才能在电力营销中更好地发挥集中核算措施的积极作用,提高电力企业的工作效率和利益,推动我国电力事业的科学化合理化信息化发展。[3]

参照文献:

[1] 电费集中核算在电力营销中的作用分析 苏艳彬 [J] 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5.12.28

[2] 电力营销中电费账务集中核算措施分析 王 静 [J] 中国市场 2017.3.8

[3] 浅谈如何进行营销电费账务集中核算 丁雪芹 [J]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16.9.1

论文作者:曹烈芳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7年第2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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