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信息与金融风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不完全论文,金融风险论文,信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快速发展,业务范围扩大,已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融资渠道、宏观调控的主要杠杆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枢纽。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和体制转轨必须以一个效率高、风险小的金融体系作为前提。可是,金融业由于改革滞后恰恰成了经济生活中主要的风险承担者,金融风险的过度集中和扩大已对金融业和国民经济整体构成威胁。据统计,我国国有银行系统不良资产到1996年底已超过1万亿元, 占总资产20%以上,我国四大专业银行中有两家达不至巴塞尔协议规定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的标准。 发展时间不长的我国证券业由于机制不健全导致了普遍性的过度投机,急剧扩大的风险多次给投资者带来严重损失,也危及金融机构的自身安全。1995年上海证交所“327 ”和“319”国债事件中20多家主力机构共亏损100多亿元,并造成国债期货市场崩溃;1996—1997年深圳发展银行等多家机构采用违规透支,操纵股价,内幕交易等手段非法获利扰乱股市秩序,加剧了股市风险,使投资者蒙受重大损失。而发生在东南亚的金融危机也进一步向我们表明,金融风险对宏观经济运行危害巨大,其成因、表现形式、作用机制以及相应的对策是值得金融理论界深入研究的。我们认为,金融风险的成因有其客观必然性,这种必然性可以通过金融交易环境和金融市场运行的信息机制来加以分析。本文拟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探讨金融风险的形成机理,分析其危害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的对策。
一、风险与信息
风险可以定义为由于不确定性而引起损失的可能性,相应地,金融风险就是人们在筹集和运用资金的金融活动中由于不确定因素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风险概念的核心是不确定性。不确定性是客观存在的,人们进行经济决策时不可能知道一切相关知识,更不可能准确地预见未来,这就决定了我们从事任何经济活动都会面临风险。然而,风险是可以减少的。按上述定义,减少不确定性就可以减少风险。而根据申农的信息论,信息就是用来消除某种不确定性的东西,所谓不确定性实质就是一种信息不完全的状态,如果信息增加,不确定性就会减少,风险程度也就相应降低。极端情况下,当人们不知道任何相关信息时,经济行为的风险最大,而当人们获得完全信息时,风险就不存在了。
显然,不完全信息与风险有着本质联系,或者说,不完全信息就是风险形成的根本原因。在经济交易行为中,根据交易双方在信息占有方面地位的不同,我们可以将不完全信息状态区分为对称信息和不对称信息两种情况,前者是指经济交易双方拥有等量的或同质的信息,后者则是指双方拥有的信息存在差别。以下我们就分别讨论这两种条件下的金融风险。
二、对称信息条件下的金融风险
对称信息是指在经济对应关系中,双方都观察到对方所拥有的信息,即双方都了解对方所具备的知识和所处的经济环境。一般来说,对称信息有三种情况:1.市场参加者双方都具备完全信息;2.双方都拥有一定的且大致相同的信息;3.双方都不掌握任何相关信息,即处于“信息盲态”。对后两种情况来说,双方尽管信息对称,但都处于不完全信息状态,从而都会面临一定的风险。
在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中,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国家风险和政策风险都属于对称信息条件下的风险。因为一般来说影响这些风险的变量(利率、汇率、本国和外国政策)人们都不能事先得知,而只能在市场上共同观察到。以利率和汇率风险为例,利率和汇率分别是资本市场和外汇市场的价格。正常情况下交易双方都不可能确知未来市场价格的变动方向(从而占据信息优势),而只能根据公开的信息和市场供求状况作出预期,因而信息对称。利率和汇率的波动有可能给某一方带来风险,但这种可能性对金融交易双方来说是对等的。在证券市场风险中,系统风险也属对称信息条件下的风险,其中的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政治事件、经济周期、自然灾害等。正常情况下,这些信息变量在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分布是均等的,因而市场参与者面对的风险水平也是一样。
就我国情况而言,特别值得探讨的是金融业的政策风险问题。我国经历过长期的计划体制阶段,在转型发展过程中,国家政策一方面在不断调整之中探索着理想的经济目标模式,另一方面也保留了一些旧体制下不合理的干预手段,而这两个因素显著增加了金融业面临的政策风险。
第一,对商业银行来说,国家货币政策是最重要的政策变量,而货币政策实施不当会直接给银行带来风险。我们以银行与企业的借贷关系来说明这一点。政府如果实行过度的扩张性货币政策,会带来高通货膨胀率,在利率相对固定的情况下,通货膨胀有利于债务人而不利于债权人。此时银行从企业收回的贷款实际购买力下降,意味着实际资产的损失。这就是所谓的通货膨胀风险。我国1993—1994年经历过20%以上的通货膨胀,其后果之一就是增加了银行的经营风险。为治理通货膨胀国家又转而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社会投资和消费水平下降,这导致了很多企业资金周转不灵、亏损、“三角债”增加,还有一些从事高风险经营的企业(如房地产业)无法收回投资,所有这些最终都反映成了银行的信用风险(亦称违约风险),严重时还使一些银行面临流动性风险,即正常支付出现困难。这正是的近两年来许多银行所面临的情况。
第二,我国仍普遍存在各级政府对银行经营活动的不合理干预问题。其主要表现有:(1 )指定商业银行按政策取向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重点扶植产业倾斜贷款。这样做并非完全不合理,但政策的干预弱化了资金的有偿性质,从而加大违约风险,而且干扰了商业银行按市场规律优化资金配置的功能,降低银行效益,助长了金融风险的积累。(2 )为社会稳定的需要,许多地方政府指定银行向亏损严重、经营风险大、接近破产的企业贷款,此类贷款多数不用于生产性投资,因而偿还可能性小,还从制度上破坏了银行风险监测与监管机制。(3 )指定商业银行完成一些政府职能,如购买政府债券,向财政透支等。
第三,证券市场的政策风险是证券风险的主要因素,我国股市几次大幅波动都与政策变化有直接关系。任何股市都对政策变化反应灵敏,但我国股市政策风险的主要成因是政策上的不合理因素,包括股市法规、发行额度及分配、上市公司分配方案、上市公司审查制度、证券税收在内的政策一直处于不稳定状况,使政策成了投机行为的温床,不仅降低了股票市场效率,而且加大了投资风险。以发行配额为例,它不仅直接影响股市波动,还使掌握配额的地方政府产生寻租行为,按政府偏好选择上市公司或平均分配发行额,造成一些整体质量不高的公司上市。更为严重的是,由限额造成的溢价发行相对降低了发生成本,加上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并无实质转换,上市公司得以在股市“圈钱”,却可以不关心资本使用效率和公司业绩,这等于降低了股市配置资金的效率,并最终反映为股市的最高风险。
关于我国金融业的政策风险,需要特别说明两点:(1 )规范发育不健全的金融市场的政策,即使短期内有负面影响,也是必需的。例如1997年以来连续颁布的规范股市的措施,短期内造成了股市大幅波动,但从长远来看,则有利于股市发展。(2 )由于我国金融体系预算软约束、体制漏洞严重、立法执法滞后,本应在政策信息对称的环境下进行的金融活动,往往由于一部分市场主体,尤其是银行、证券公司、上市公司通过不正当渠道事先得知政策动向,使交易性质发生变化,成为不对称信息条件下的交易,这时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能够利用重大信息公布的时间差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将风险转移给没有信息的一方(主要是小投资者),使其承担额外损失。这种对称信息转变为不对称信息的情况导致了金融风险的不公平分配,打击了投资者积极性,并造成市场资金流失。
三、不对称信息条件下的金融风险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从事交易活动的双方对交易对象以及环境状态的认识是很难相同的,其本质原因在于社会分工和专业化。因而,人们对与自身相关的信息的占有量总是多于他人,此即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的含义有两点:(1 )有关交易的信息在交易双方之间的分布是不对称的。例如,在银企关系中,企业对自身经营状况,前景以及偿债能力的了解显然比银行清楚;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股票和债券的企业了解自身财务状况、资金投向及收益等信息,而投资者所知甚少。(2 )交易双方对各自在信息占有方面的地位是清楚的,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缺乏相关信息。但可以知道相关信息的概率分布,并据此对市场形成一定的预期。例如,银行不能确切地知道每个企业的清偿能力,但能估计所有企业还贷的可能性,从而预见贷款的风险水平。根据信息经济学理论,不对称信息在交易发生前后会分别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金融市场出现这两种情况就会降低市场机制的运行效率,影响资本的有效配置,造成金融风险。以下我们就分别讨论这两个问题。
1.道德风险。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是私人信息的存在。交易双方达成合同时信息是对称的(至少双方都认为他们掌握对方的信息),但在合同实施中,一方缺乏另一方的行动信息(因为取得信息成本太高),这时拥有私人信息的一方就可以利用这种信息优势从事使自身利益最大化、但损害另一方利益的行为。道德风险普遍存在于以信用为基础的各种金融业务关系中,是造成金融风险的主要原因。在我国,道德风险对金融体系危害最大,原因在于:(1 )现代企业制度特别是产权制度还未确立,银行和企业所有权虚置,形成“内部人控制”,内部人利用信息优势可以取得收益却不承担经营风险带来的损失。(2 )金融体系复杂而又存在体制缺陷,国家和金融机构内部的监督成本太高。(3 )银企关系非市场化,银行信贷软约束与企业预算软约束并存,造成银行与企业经营行为扭曲,偏离利率最大化目标,容易形成风险。道德风险造成的金融风险在不同环境下表现形式有所不同:
第一,从国家与银行的关系来看,由于银行自主权加大,同时金融工具增加,业务范围扩大,作为所有者的国家对银行的监督成本大大增加,银行有各种便利条件从事违规行为而不被观察到,从而造成道德风险,其主要现象有:违规炒股票或贷款炒股票;经营管理不善,特别是回收,清理贷款不力;超过行业风险敞口临界值向某一行业过度信贷;超过规定流动资金贷款余额比例提供信用;隐瞒风险状况和盈亏状况,逃避监管。这些行为造成银行亏损,影响银行信誉,危及金融体系的安全运转。
第二,从银企债权债务关系来看,银行对企业的不良贷款是我国目前金融风险中最主要的因素,除前述银行自身原因外,企业有意识拖欠银行债务(即道德风险)的影响更大,其表现形式有四种:(1 )利用银行的监督困难改变贷款用途,甚至用于非生产性开支。(2 )人为的经营不善造成亏损,收不回投资。(3)用做假帐, 转移利润等方式滞留贷款及其收益。(4)用破产、合资、国有民营等方式转移资产, 逃避银行债务。需要指出的是,日益增大的银行不良贷款已经影响到银行的正常运作,从几方面增大了金融风险:首先是流动性风险,贷款呆滞过多降低资金流动性,减少利润收入,问题严重的银行已出现支付困难。其次是汇率风险,银行体系的不良资产上升可能造成本币对外币贬值。1997年7月,泰铢对美元大幅贬值并引发持续至今的东南亚危机, 原因之一就在于泰国银行不良资产已占泰国GNP的10%。 最后是通货膨胀风险,不良资产的上升可能倒逼中央银行为稳定经济环境和金融秩序超额发行货币,引发通货膨胀,而这又会进一步侵蚀银行资产。
第三,从证券市场来看。我国证券业由于制度缺陷大量存在违规行为,这是一系列证券价格异常波动的重要原因。证券经营机构得以违规操作的原因就在于它们事先得自政府和企业的内幕消息,国家监管制度的不到位以及技术操作的便利。证券业道德风险的表现有:机构大户操纵市场价格;券商与上市公司利用信息优势内幕交易;券商违规透支,鼓励投资者信用交易;证券公司违规从事证券回购业务,并将所得资金投资于房地产,衍生金融工具等高风险事业。与商业银行不同,证券市场一旦出现对称信息环境,证券机构一般都可以将大部分风险转嫁给缺乏信息的中小投资者,这最终将制约证券市场的发展。
2.逆向选择。逆向选择产生的前提是交易发生前双方信息不对称,该理论是阿克洛夫分析旧车市场时提出的。在旧车市场上买卖双方关于旧车质量的信息是不对称分布,卖主知道自己的车的质量,而买主只知道市场上旧车质量的概率分布从而只愿按预期的平均质量付钱。但对优质旧车卖主来说,这意味着他的车被市场低估了,他将退出市场,而对劣质旧车卖主来说,他的车被高估了,他愿意成交。但这时市场上旧车平均质量下降了,买主一旦意识到这一点,将减少其愿意支付的平均价格,于是质量次优的旧车又会退出市场,重复博奕的结果,市场上只有劣质旧车能成交。这就是所谓逆向选择机制。阿克洛夫由此解释了旧车市场充斥着劣质旧车的现象(这类似于金融史上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并且从中得出一个重要结论:与传统经济学的商品质量决定高层价格不同,在不对称信息环境中商品质量依赖于预期价格水平。
那么,逆向选择是如何造成金融风险的呢?在间接融资的资本市场上,银行贷款的收益取决于利率和企业还款的可能性,而企业还款的可能性在很大程度上与企业经营活动的风险大小有关。(这时我们暂不考虑其他因素,如企业的道德风险)。一般而言,银行与企业在投资风险方面信息不对称。借贷市场上有众多风险程度不同的企业,当银行不能观察到项目投资风险或确定投资风险成本太高时,银行只能根据企业平均风险状况,决定贷款利率,但这样一来,那些低风险企业由于借贷成本高于预期水平而退出借贷市场,那些愿意支付高利率的企业都是高风险企业,因为从事高风险甚至投机性事业才可能获得超额利润来偿付高利息。这时,贷款的平均风险水平提高,银行收益可能降低,而呆帐增多。
上述逆向选择问题西方国家银行一般采用信贷配给来解决。即维持较低利率水平,拒绝一部分贷款申请,这虽然牺牲了资本配置效率,但可以减少信用风险。我国有一种类似制度即信贷规模控制,但由于体制不健全、监管和执法不严,有限制的贷款额度导致了借贷人寻租行为,即利用不正当关系甚至行贿来争取贷款,同时由于银行无法用市场信息筛选出低风险水平企业,高风险企业仍能得到资金,长期的风险积累使我国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增加,威胁银行经营安全性。
如果不控制利率上升,逆向选择造成的金融风险就会出现,这种现象在我国出现过。前几年,我国部分银行片面追求完成储蓄指标,采取行政方式将任务层层分解到储蓄所。一些地方银行为完成任务,违反国家利率政策,高息揽储。然而多支付的那一部分利息还是要通过提高贷款利率来得到(其具体操作方式即为用不正当方式制造“隐性利差”),否则就会出现亏损。如前所述,高利率导致逆向选择,贷款流向高风险企业,企业从事一般经营是难以得到超额回报的,于是转向投机性事业(如房地产和股票),而随市场变化和宏观调控力度的加强,许多投机性企业出现亏损,贷款难于归还,甚至呆滞,银行风险增加。到了储蓄偿还期,一些地方的银行甚至发生支付困难。为维护银行信誉,保护储户利益,政府不得不安排大笔资金支付本利,而这无疑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证券市场上同样存在逆向选择问题。我国证券市场体制不完备,存在较明显的漏洞,这使得一些易于取得信息优势的机构大户、上市公司有机可乘,也有利可图。于是非法透支炒股、机构与上市公司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规现象不断出现,在整体上造成证券市场投机性和风险性非正常增大。另外,前述政策因素和地方政府的干预造成了一些整体质量不高的企业上市,例如平均分配发行配额造成一些相对规模较小的公司上市或一个企业部分上市;政府干预或企业造假帐使一些经营业绩达不到标准的公司上市;更严重的是,许多上市公司将股市视为低成本集资的场所,而并未真正转换经营机制,上市后很可能将自身的问题反映到市场上。上市公司整体质量不高的情况继续下去,必然带来股市整体收益水平下降,风险水平上升。由于上述因素的存在,对不具备信息优势的一般投资者来说,要获得预期的市场收益就会承担较大的风险。这种高风险一旦为人们所认识,那些风险偏好程度低的投资者将退出市场去寻求更为安全的途径,而那些风险偏好程度高的投资者则会留在市场,逆向选择问题就出现了。我们认为,一些金融机构营造的高风险环境以及投机倾向强的市场投资主体在高风险环境中追逐超额收益的行为就是我国股市持续过度投机的主要原因。需要指出的是,证券市场过度投机的背后,往往孕育着的金融危机,一旦暴发,对金融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打击是无法估量的,金融史上不乏其例。
五、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的若干方法
以上我们分析了金融风险生成的信息机制,并研究了当前我国金融风险的现状。我们认为,针对不同的信息环境,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的方法应有所不同。
在对称信息条件下,减少个人、企业和金融机构经济活动中金融风险的办法有:(1)各经营主体应注重相关信息的搜寻、整理和分析,尽可能充分掌握真实有效的信息,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科学的经济预测和决策。(2)在各种金融机构中建立金融风险监控预警系统。 其中应包括“硬件”系统即各级机构中的金融风险监管机构,以及“软件”系统即金融风险监测、分析、处理指标体系和法规。(3 )政府应努力实现政策制订的法制化,规范化和政策披露的公开化,减少全社会面临的政策性金融风险。(4)加强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的监管, 严格控制金融机构(包括外资机构)的市场进入和退出,增强对金融机构运营状况的检查和稽核。(5)条件允许时,应该开办衍生金融工具市场, 引入市场化、科学化的避险工具,如利率、汇率,股票类期货与期权等。国外实践表明,如运用得当,衍生金融工具是规避金融风险的有效手段。
在不对称信息条件下,减少道德风险带来的金融风险的办法是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减少逆向选择带来的金融风险的办法是建立有效的信号传递机制。对于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这个目标来说,激励机制是指企业和银行的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和经营约束,使其自利行为与减少金融风险的目标相一致。约束机制是指加强市场主体的内部风险监管机制,包括授权授信制度,信贷风险与资金交易风险管理制度,使风险指标化数量化,严格按客观风险指标进行经济决策和业务监督。在市场制度方面,应完善金融立法,严格金融执法。信号传递机制是指通过客观真实的市场信号传递有效的信息,使人们能用较低成本甄别不同风险类型、不同收益水平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其中包括股票市场的强制性信息披露与报告制度,证券评级制度,企业、银行资信评估制度等,这都是减少金融交易中信息不对称度的有效方式。另外,政府要从市场机制上和法制上采取措施制止由于不正当行为导致的人为的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金融交易和风险转移。要取消信息披露方面的一些限制,让新闻界以及独立的金融服务机构(包括会计、审计、资信评估等机构)自由、充分地发布金融信息,尤其是揭露不正当行为,国外实践表明,这是减少信息不对称度的有效方式。
金融市场的稳健高效运行还需要先进的理论工具和技术手段作为基础。在理论方面,资产组合理论、资本资产定价理论和企业融资结构理论是确定金融资产风险与收益、优化资本组合的理论基础,但其在我国金融业中的应用还受到体制和市场发育程度的一系列限制,致使资本配置效率低,风险得不到有效监控。在技术方面,以计算机网络为核心的金融交易电子化技术是减少信息不完全度、不对称度,实现实时金融监控的技术基础,而这些基础设施在我国还有待大力发展。
总之,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的核心是确立完善的信息机制。为此,我们需要不断地将先进的理论和技术手段引入金融业,而更为重要的是,要结合我国金融业现实情况不断地进行改革和制度创新,在减少金融风险的同时促进金融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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