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个人收入分配的合理调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收入分配论文,论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个人收入分配政策,历来是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的问题,也是各国政府实施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政府要达到“经济增长,总量平衡,结构合理,物价稳定,国际收支平衡以及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提高”的宏观经济调控目标,同样不可忽视个人收入分配政策。在现阶段,我国的收入分配政策就是要做到既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关系性质,又要避免个人收入过于悬殊。换句话来讲,既要考虑促进社会经济效率的提高,又要体现社会主义的分配公平,使社会满意度增加。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个人收入分配政策主要是针对过去“大锅饭”、“平均主义”的弊端进行调整,它无疑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生产的积极性,提高了社会经济效率,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向前发展。但不容我们忽视的另一个情况是:一段时间内,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个人收入分配的原则指导下,过分地强调了效率优先,加上我国目前还缺乏相应的个人收入再分配政策和调节机制,又导致了从整个社会来看,个人收入分配差距已拉得过大。这个问题若不引起重视,也同样会对我们的经济及社会带来严重的损害。因此,笔者认为,在我国个人收入分配政策破除“大锅饭”、“平均主义”弊端的同时*
目前,我国经济学界的一些统计资料显示,我国社会个人收入差距已显得过大,它的主要表现是:
1.基尼系数过高,贫富悬殊加大。衡量收入分配均等与否,国际上有一个通行的计算和衡量方法,它叫做洛伦茨曲线(Lorenzcurve),与此相联的是基尼系数(Ginicoefficient)。络伦茨曲线是用来反映社会收入分配(或财产分配)平均程度的线,它首先把社会上的人口分为十个等级,然后再考察每个等级占有社会财产的百分比,并用函数图表现出来,一旦收入不均等,洛伦茨曲线就会发生弯曲弯曲程度越大,社会收入不平等程度也就会越高。基尼系数就是通过洛伦茨曲线图计算出来的反映社会收入分配平等程度的指标,基尼系数总是大于0而小于1,社会收入平均等程度愈高,基尼系数也就会越高。而从我国近些年的情况看,基尼系数呈加速上升的趋势,表明我国社会收入不均等情况有所加剧。如1997年世界银行发布了一份题为"ShareIn Rising income"(共享不断提高的收入)的报告,在这份报告中指出:中国80年代初期,基尼系数是0.28,到1995年达到了0.38,到1997年超过0.4。而根据这一统计,中国贫富悬殊的情况除了比一些非洲、拉美国家好一些外,已超过发达国家和其它发展中国家。而这一点,从中国的储蓄额也可以证实,中国的储蓄额目前已突破5万亿元,看起来是一个庞大数字,但据估计,70%的普通居民只有这部分储蓄额的30%。目前现实情况是,我国社会亿万、千万、百万富翁增多,而另有几千万农村贫困人口尚未解决温饱问题,城镇有一千多万职工下岗,部分转岗不及时的人生活有困难。而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力度加大,这一数字还会加大。再有社会上部分人因灾、病返贫的情况较多。
2.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明显。我国城乡差距一直是社会比较关注的问题,缩小城乡差距一直是政府工作的目标之一。但根据改革多年的实际情况来看,这一差距并未见得缩小,相反,还有所扩大。以下是《中国统计年鉴》1990年统计出的我国工农业人均收入比较:
1998年7月24日,《中国经济日报》公布了“卡斯特国度经济报告”,统计数据显示,1998年上半年,我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799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2%,比上年同期提高了3.6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977元,扣除价格因素,与上年同期持平。这个统计数据表明,我国城乡差距仍然十分明显。
3.地区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我国幅员广大,各地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平衡,我国地区生活水平差异长期存在,但改革开放以后,这一差距却更扩大化了。在我国东部地区,由于自然生物资源条件优越,教育、科学、商业发达,交通便利,因而形成了我国工业、商业、金融和技术、信息的汇集带。而西部地区,自然生物资源条件较差,科学、教育事业不发达,交通不方便,各方面就自然落后。1984年我国东部沿海11个省、市、自治区工农业总产值占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的53%,其中工业总产值占57.3%。至1989年,数值分别上升为55.97%与59.22%。1984年,我国西部8个省区的工农业总产值只占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的7.4%,其中工业总产值只占6.5%,到1998年这一数值便分别下降为6.9%与5.9%。1993~1995年,上海、江苏、广东的经济发展速度为14%、19%、19.2%,而西部落后地区的贵州、青海、宁夏分别仅8.5%、8.2%、8.9%,西部地区居民的年人均收入与江浙一带相差较大,与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区居民相比,更是天壤之别了。另一种情况是介于东部和西部地区之间的中部地区,由于科技、教育、交通状况赶不上东部地区,而资源占有又赶不上西部地区,因而近些年经济发展的速度缓慢,据1998年7月30日《服务导报》报道,1997年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7579元和5929元,均比1996年增长8.3%,而中部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69元,增长仅为6%,中部地区不仅增幅最小,而且工资水平最低。
4.行业收入的差距已不容忽视。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近些年来,行业收入差距的问题更是日益突出,一些自然垄断、权力垄断和其它资本自由进入不易的行业职工收入较高,如:邮电、电力、金融、证券、房地产、保险、烟草、高科技等,而大部分工业、商业、服务业等资本的自由流入容易、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行业职工收入水平较低,按1998年7月30日《服务导报》公布的一组数据,我们就可以看到这个差异,1997年职工年平均工资在9000元以上的金融、电力、房地产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工资增幅均超过10%,而年平均工资6000元左右的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平均工资的增长仅为5.2%和3.9%,还有一种情况是:一些工薪较高的单位,福利条件相对优厚,据国家统计局2.5万户城镇居民调查显示,城镇居民从国家和单位得到的各种福利收入1995年为3304元,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例达71.6%。其中,富裕户比贫困户多得87%。悬殊较大的是养老保险,富裕户为1222元,比贫困户233元多出4.2倍。住房补贴额富裕户1906元,比贫困户1182多出61%,另医疗保险也多出62%。而从目前的情况看,一些效益较差的国有企业连正常的工资和退休金都发不出,更无福利可言。这样一来,因行业不同造成的职工收入的差别就日益扩大。
我国社会目前个人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主要原因:一是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缺乏相应配套的个人收入再分配政策和调控工具。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体系的建立,我国居民的收入早已出现多元化的格局,居民个人收入的差距拉大是一种必然趋势,而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有比较完善的调控措施,如西方国家采用很高的个人所得累进率,征收很高的遗产税等等,而我国还相应地缺乏这方面的调控措施。在我国,个人的所得税的调控这两年才开始重视。但现在漏洞仍然很大,偷漏税收的情况较严重。所以我国在短期内产生那么多百万、千万,甚至是亿万富翁,这是西方发达国家难以想象的。二是我国正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国家的政策和法律还存在较多的漏洞,客观上为少数人提供暴发良机。三是我国目前还较难摆脱二元经济结构和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而这正是造成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和地区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理论上讲,二元经济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普遍的现象。但是在我国,“现代的”和“传统的”两个部门的发展中并没有互为依托,互为促进,相反还极不协调,互为制约。最重要的是我国经济在由传统部门向现代部门的进程中,没有出现劳动力从传统部门向现代部门相应转移的明显过程。我国农村人口多,农业经济绝大部分直到现在仍然建立在落后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基础上的低效率和低收入经济,而农业人口不转移,我国农业经济难以形成规模经济,农业现代化也成了一句空话。而我国地区之间经济的不平衡性,在我国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更加扩大化了。这除了原有的各地生产力发展水平、资源等差异外,还与国家的改革开放政策倾斜程度(如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较早地受惠于国家的改革开放政策),各地区人们思想解放的程度、市场化程度、人们受教育程度和一个地区能否吸引大量优秀人才有相当大的关系。可见,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还会继续下去。四是我国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使返贫人员增多。我国在农村自然灾害频繁、国企改革力度加大,下岗职工增多的情况下,与市场经济密切联系的社会保障机制却没有很好地建立。直到现在,我国的养老保险尚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统筹,企业一旦亏损、破产、交不出养老保险,该企业的退休人员工资就要被停发,更谈不上下岗后的待业保险了。医疗保障的覆盖面更是有限,城镇的职工尚谈不上所有人都受益,更不用说农村了。因而在这样的情况下,部分人出现了返贫的情况。目前,从国家公布的情况看,我国尚有
6~7千万人尚未解决温饱问题,但从1998年受灾和国有企业下岗的情况看,这一数字的估计显然趋于保守。而西方发达国家在建立市场经济的同时,也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仅在这一点上,我们与发达国家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二
改革开放以后,人们在个人收入分配方面,谈得较多的是“大锅饭”、“平均主义”的危害,个人收入分配的差距过大的危害,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由于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存着两面性,个人收入分配体制上的“大锅饭”、“平均主义”固然危害很大,但个人收入分配上的差距过大的危害也不小,它主要表现在:
1.它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本质,影响社会稳定。邓小平在1992年初视察南方的讲话中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灭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页。)这就是说社会主义制度是一种与资本主义相对立的、并且高于和优于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那么如何高于和优于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并与之相区别,就在于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是人们的共同富裕,在于社会主义始终关心的是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在于社会主义始终能够把社会主义公平和市场的效率充分结合起来。不错,早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的前夕,邓小平就提出了以先富带动后富的战略。这种战略的实施是因为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区资源多寡不同,经济条件差别很大,全国人民不可在同一时间,以同等速度共同富裕,而只能由重点带动全面,部分带动整体,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那么,从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出,“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手段,让人们“共同富裕”才是目的。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前提是:让人们通过诚实劳动更好地提高生产效率。邓小平反复强调“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0~111页。)“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46页。)可见,为了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目的,合理拉开人们收入分配的差距,以提高经济效率,这是肯定的,合理的,必要的。但是这种差距应当是适当的,能够起到刺激经济发展作用的。而如果这种差距大到无法让人接受,大到必然会形成一个两极分化的趋势,大到不仅不会提高人民的生产积极性,而是相反;大到不仅不能刺激经济的健康发展而相反却要造成损害,那么,我相信这是违背老人家的意愿的。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社会收入分配过大的差距和社会上一个暴富群体的出现,已引起了人们的强烈不满,这实际上是社会分配新的不公。作为我们国家要搞好、要发展,首先要有政治上的稳定,社会上的安宁。而社会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会使人们思想混乱,人心不稳。所以从坚持社会主义,促进生产效率提高的角度上来说,必须要解决社会个人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
2.它给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带来极大地损害。社会主义要优于资本主义,最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生产力获得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大幅提高。我们之所以要打破个人收入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大锅饭”,就是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尽快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如果社会个人收入差距过大,可能就会不仅与上述愿望相违背,同时还会有相反的效果。国外的一些研究资料表明,收入不平等极有可能从几个方面损害经济:一是社会消费难以启动。如果钱只集中在少数富人手里,穷人手中没有什么钱,那么社会整体的消费水平有限,且消费结构失衡。这从生产和消费关系的角度来看,极不利于经济的发展,而我国现在一般商品滞销,消费市场难以启动,可能正是这个原因。二是会给人们的基础教育,基本卫生状况造成影响,使经济起飞缺乏基础。设想如果一个国家大多数人都只能维持简单生活,其财力难以投资对子女的教育和对家庭卫生条件的改善,那么,这将影响国家人民的整体教育水平和身体素质,给经济发展(特别在知识时代)造成极大的损害。三是经济不平等,就会造成社会不安定,政治不稳定。而社会不安定,政治不稳定所产生的社会动荡,对生产力的破坏是显而易见的。而从我国目前收入分配的状况来看,极有可能出现这么一种趋势。如不及时扭转,社会经济受到损害,经济出现负增长,都是很有可能的。
3.它会影响改革进程,腐蚀整个社会风气。从改革来说,“改革是中国生产发展的必由之路”。(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5页。)这是邓小平总结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分析了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的新情况所得出的科学结论。于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在各方面实行了全方位、大胆的改革,结果取得非常的成功,实现了中华民族大的腾飞。因而改革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但是,如果个人收入分配问题处理不好,收入差距达到了对社会对经济造成损害的程度,那么,改革就不会被人们所拥护,改革的深入就会受到阻挠,这将对整个社会造成难以估量的影响。从社会风气来讲,如果社会成员普遍感到社会个人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而难以接受,一种不满、怨恨、甚至对立的情绪就会滋长,必然会影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而其中有一批人,会把社会的“暴富”者看作是他们的榜样,不择手段去致富,这也必然要腐蚀整个社会风气,还会造成社会风气腐化堕落的恶性循环。这是与整个社会主义事业完全背道而驰的。
三
笔者认为,改善当前社会分配差距过大的状况,应是今后政府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工作。一般来说,政府应从四个方面努力:
1.建立有效的个人收入分配调控机制。我国在摆脱了计划经济的束缚,建立市场经济的体制以后,个人收入分配差距拉大是必然现象,因此,要建立有效的个人收入分配调控机制,与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比重较高,并采用比较高的个人所得累进率,这是值得借鉴的。在发达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已成为国家的最主要税种,如美国达到38.2%,如果把具有个人所得税性质的社会保险(或工薪税)考虑进来,所得税的比重更高,达到62.7%。虽然我国的GNP较低,个人所得税比重也应随之大大降低。但与我国GNP相似的国家比较,我国个人所得税比重也显得太低。比如1995年我国人均GNP是2920美元,而个人所得税比重仅为2%左右。而印度,1995年人均GNP是1400美元,个人所得税比重为8.99%,印度尼西亚,1995年人均GNP为3800美元,个人所得税比重为8.15%。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较难,偷漏税收情况较多。个人所得税要有切实可行的收入来源控制方法。在一些国家,个人储蓄存款实名制被认为是比较好的个人所得税税源控制的方法,但由于个人储蓄存款实名在操作上有一定难度,在我国的实行还有待时日。因此,我国目前要教育人们积极纳税,并加强个人所得税偷漏的打击力度。还有,我国要将继承,馈赠等方面的税收建立起来,采用比较高的累进率,这样一方面可以减少社会上一些寄生的人,另一方面又可以调节一下社会主义的分配。
2.建立健全法制,减少黑色或灰色收入的源头。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我国因为实行“双轨制”或因为法律政策的漏洞太大,已出现一批暴富的人。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于祖尧讲到,经济学讲的暴富不是数量的概念,而是反映社会生产关系的经济学范畴。不能用占有财富多少来划分是否暴富,只能从牟取利润或租金的途径和手段来判断。用法律来区分,看是依法致富,还是非法致富。可见,我们要防止的仅是违法致富。因为暴富者侵吞的是劳动群众的劳动成果,掠夺的是公共财产,它破坏的是党风、社风,败坏的是改革声誉。同时违法致富也是引起社会个人收入分配不公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的社会要前进,生产力要发展,确实应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究竟让什么人先富,通过什么途径致富,应该有政策和法律手段去配套解决。从某种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离开法制的配套,搞市场经济就会出大问题。目前,我国要保证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作出过重大贡献的人先富起来,这样,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也才能在分配方面做到既讲效率,又讲公平。
3.推出系列配套政策,逐步解决我国二元经济和地区发展差异过大问题。由于我国的二元经济和地区发展差异过大导致了城乡和地区间存在较大的收入差距。
因此,国家推出系列政策,逐步解决我国的二元经济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是非常必要的。从二元经济的问题来看,目前我国农业经济还是建立在落后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基础上的低效率和低收入经济。同时主要制约我国农业向现代化迈进的因素就是我国农业人口太多,难以形成规模经济,影响了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进一步发挥。这就需要国家拿出实际有效的政策,比如扩大城市规模,发展第三产业,让更多的人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让农业适度进行规模经营并加大推广农业科学技术,走一条高效农业的路子。从地区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平衡的问题来看,对落后地区要有相应的扶持政策,实行一系列财政倾斜和政策倾斜。同时积极在发展教育,提高科技水平,培育完善市场机制等各方面为落后地区的发展创造条件,尽可能地挖掘落后地区资源潜力。同时,加强地区之间的合理交换和联合协作,是消除地区间差异的好方法,因为通过这种地区间的经济交换与协作,就能够充分利用经济发达地区的优势,去带动落后地区的发展,而落后地区发展了,反过来又给经济发达地区更好地发展机会,这就可以优势互补,形成良性循环。
4.建立健全良好的社会保障机制。建立健全良好的社会保障机制,是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保证。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功能太弱,虽然养老保金基本上实现了市场统筹,但是一些效益差的企业因为缴不出保险费,致使部分国企退休职工领不到退休工资。我国随着国企改革力度加大,国企职工下岗是必然的现象,但一些地区发不出失业救济金,相当多的职工在遇到生活困难时因享受不到社会保障而缺乏生活安全感。我国农村人口更是享受不到社会保障,在受灾,生病的情况下,返贫的情况加剧。因此,解决社会个人分配差距过大问题必须要考虑如何使这些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应有的保障。另外,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对贫富差距起不到很好的调节作用。因此我们的福利政策应该有所调整,应尽可能要将社会的保障功能延伸到对社会贫困人口的援助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