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选及乡村权力结构的历史走向——抗战时期兴县基层政治的历史考察

村选及乡村权力结构的历史走向——抗战时期兴县基层政治的历史考察

韩振国[1]2004年在《村选及乡村权力结构的历史走向》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以晋绥边区首府兴县为考察对象,以抗战期间两次村选(1941、1945)为线索,探讨乡村基层政治权力结构的变迁. 文章在简要分析抗战前兴县乡村社会权力结构的基础上,分1941年村选、1942—1944年乡村变动和1945年村选叁个时期,着重分析抗日根据地巩固区乡村权力结构的嬗替过程。“晋西事变”后,中共试图通过村选实现新旧政权的转化。在实际运行中,受多种因素影响,乡村基层行政机构虽然完成了转化,但行政人员依然是以旧政权人员占主导。为改变这种状况和发动群众发展生产,中共在根据地开展了劳模英雄选举运动,以劳模英雄领导乡村各项事业,由此乡村社会成长起新式权威人物——劳模精英.在1945年村选中,革命老区以变工组、纺织组为单位选举,这样就使劳模英雄们大量进入政权机构,实现了新旧权威的替换。乡村社会逐步形成了以劳模精英为基干的权力架构模式,传统权威逐步退出了乡村政治舞台,成为被统治阶级、专政对象,

丰箫[2]2006年在《1945-1949年浙江省嘉兴乡镇自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代地方自治是国家力图通过借鉴西方现代民主政治体制以挽救自身危机、变革社会而实施的。与民主政治已发展到一定程度的西方国家相比较,近代中国的地方自治凸显出更多不民主、不自治的情形。学界探究这些问题的根源,大多认为国家政权建设过程中,基层政权的官僚化对乡村社会的冲击和破坏,使国家与乡村社会截然对立,造成地方自治难以实行。认为某些自治组织着有成效者,亦将官治与自治相对立作比较。笔者认为,国家政权建设既包括国家基层政权的建设,又蕴含着民主政权的建设。在这个基础上,国家与乡村社会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一个相互渗透、角色互相转变的过程。在这个视角下,从乡镇的自治实践入手,可以更为清晰地认知自治制度内外的问题,有助于正确认知地方自治的成绩与不足。本文以浙江省嘉兴地区为中心研究战后乡镇自治制度。据笔者研究,在政府的引导下,嘉兴建构起一种乡镇民代表会对乡镇公所进行权力制衡的关系。一旦赋予乡镇民自治和民主的权利,乡村民主就可以真正地实现,乡镇自治组织即可正常运作。在乡镇自治过程中,政府必须从民主规范转变为民主实践的维护者,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服务而不是过多的干预。政府干预往往削弱了乡镇组织的自治特性。在小尺度区域政治的研究基础上,笔者指出,乡镇公所承担了上级政府过多的行政任务和压力,变为乡镇民口中的衙门,成为乡村社会的对立物。对自治群体的考察,进一步表明乡镇自治人员承受了过多的制度弊端却无法获得制度内的利益保障,导致乡镇自治建设陷于极其被动的局面。本文证明,乡镇自治的真谛在于,只有在和平的社会环境中,在国家的监督而非干预下,才可能建立起以乡镇民为主体的富有活力的自治组织。嘉兴的案例提供了这样一种现实的途径。

参考文献:

[1]. 村选及乡村权力结构的历史走向[D]. 韩振国. 山西大学. 2004

[2]. 1945-1949年浙江省嘉兴乡镇自治研究[D]. 丰箫. 复旦大学.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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