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社会主义观与马克思恩格斯晚年社会主义观的差异分析_恩格斯论文

毛泽东社会主义观与马克思恩格斯晚年社会主义观的差异分析_恩格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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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A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08(2008)02-0042-06

一个多世纪以前,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哥达纲领批判》、《反杜林论》等著作中,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原则进行了深邃的构想。他们以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为物质前提,并基于对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运行规律的深刻认识,在所有制、经济运行机制、分配原则、上层建筑各方面,构想出共产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截然不同的基本原则。由于他们的结论是依据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推测出来的,尚未得到实践的检验,有些构想也带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和空想性。他们更没有预测到处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前的落后国家搞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有待于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去补充和发展。1948年9月会议以前,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正确地运用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经济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唯物史观原理和东方前资本主义社会国家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有关思想,从而对马克思主义关于落后国家社会发展理论做出了重要的创新和贡献。建国后,由于各种复杂原因,毛泽东很快就放弃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②,推行“大跃进”、人民公社化的超越发展战略,使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充满曲折、坎坷。究其深层原因,与毛泽东对马克思恩格斯社会主义观的理解偏差和在生产力落后国家实行社会超阶段发展的模式密切相关。

一、马克思恩格斯社会主义观与毛泽东超阶段发展的社会主义理想模式

1.马克思恩格斯对第一阶段共产主义社会的科学构想

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基本原则的构想是以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为参考系、为对立物进行设计的。马克思恩格斯依据经济发展程度的差别,把共产主义社会分为两个阶段。他们所描述的第一阶段共产主义社会(即后来成为社会主义阶段)的基本特征如下:

第一,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全社会的公有制(社会所有制),即由联合起来的所有的个人即整个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马克思恩格斯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情况出发,提出了对所有权和资产阶级生产关系实行强制性干涉的十项措施。他们还设想通过“集体所有制”的道路去实现农民土地私有制向国有化的过渡,但认为,合作社或合作工厂只“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他们强调在通过合作社形式改造农民以后,应把农民合作社“逐渐变成一个全国大生产合作社的拥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组成部分”③,即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

第二,共产主义社会的生产,将是按照全社会的需要,有计划地组织整个社会的生产。由于在社会所有制下,所有的生产和消费都在同一个经济主体内部完成,社会就可以在用来生产某种物品的社会劳动量和要由这种物品来满足的社会需要的规模之间建立起联系。社会管理机构根据社会劳动按比例分配规律和劳动节约规律来调节社会生产,直接把物的生产条件和劳动分配到各个不同的生产领域。

第三,对消费品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个人劳动不再通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作为社会总劳动的构成部分,每个人提供给社会的劳动量(扣除他为社会基金而进行的劳动),只需领一张“证书”,凭此证书从社会储蓄中领得和他所提供的劳动量相当的一部分消费资料。马克思认为,按劳分配这种平等的权力还是资产阶级法权,仍然存在着实际的不平等。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随着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对立的消失,个人的全面发展,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法权的狭隘眼界,实行“按需分配”的原则。

第四,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货币将被消灭。按照马克思的设想,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里,整个社会成为一个经济主体,所有的生产、分配、消费都在这个经济主体内部完成。无论是生产资料的流动,还是产品的流动,都不发生所有权的变更,因而不需要经过商品和货币的形式。

第五,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将逐步消亡。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强调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还存在阶级对立和阶级本身,还需要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到了第一阶段共产主义社会,“当阶级差别在发展进程中已经消失而全部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里的时候,公共权力就失去政治性质。”随着旧的生产关系的消灭,阶级和阶级对立消失,国家作为暴力镇压工具的政治职能也逐渐消亡,从对人的统治机构变成对物的管理机构。

第六,三大差别逐步消失,每个人都得到全面而自由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预测到,随着生产资料公共占有关系的确立,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和每个人共产主义觉悟、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差别将逐步被消灭,每个人从被迫奴隶般服从的社会分工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从而得到全面而自由的发展④。

2.毛泽东所构想的超阶段发展的社会主义模式

从1957年八届三中全会起,毛泽东把主要精力转向指导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毛泽东在当时社会主义理论上的一个盲点,就是认为生产关系越大越公,越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他在社会主义理论上的一个兴奋点,就是要把广大农民变成一种彻底摆脱私有制的共产主义社会中的新型农民。这两者的结合,促使毛泽东急于消灭城乡差别、寻找一个彻底解放农民、把农民变成共产主义新人的途径,在对社会主义的设想上出现了某些超阶段乃至空想色彩的错误构想。这一空想色彩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文件上:1958年12月关于《张鲁传》的按语;1966年的“五·七”指示和1975年的理论问题指示。第一个文件反映了毛泽东对古代农民追求一种公平、完美社会理想的赞赏;第二个文件反映了毛泽东对中国社会主义社会总体结构和目标模式的看法;第三个文件反映了毛泽东对资产阶级法权的误解,急于割资本主义的尾巴,向共产主义过渡。毛泽东采取两种方式来构建其理想的社会主义模式:一是20世纪50年代后期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式;二是文化大革命中“抓革命、促生产”的阶级斗争的方式,即不断通过阶级斗争促进生产关系变革的方式来推动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

人民公社是毛泽东所憧憬的理想社会基层单位的组织形式。毛泽东最初设想的人民公社以“一大二公”为突出特征。大,是指规模大,一般一乡一社,平均4000多户;经济管理范围大,农林牧副渔,工农商学兵,政社合一。公,是指对全部生产资料实行公有,在生活资料方面,部分地实行供给制;实行以公共食堂为代表的集体福利;消灭附属于合作社的小私有制和家庭副业,把自留地、饲养牲畜等资本主义的残余逐步去掉。毛泽东认为人民公社是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最好组织形式,是因为人民公社已经具有了一些共产主义的萌芽:一是人民公社包括工农商学兵各行在内,公社每个成员亦工亦农,通过各种社会角色的功能互换,逐步消灭工农差别以及人与人之间的身份差异,从而迅速达到共产主义社会的价值均平境界。二是人民公社工农业并举,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这样搞起来,全国的工业大发展,公社的商品生产大发展,极大的丰富了社会物质产品,可形成几万人的居民点,使乡村变城市,为缩小城乡差别、工农差别开辟了新道路。三是现在的人民公社还是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但已经包括全民所有制的成分了。毛泽东认为,人民公社“将成为我国农村由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的最好形式,由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最好形式”⑤。四是人民公社实行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形式,而供给制是共产主义社会按需分配的萌芽。五是人民公社政社合一、劳武(民兵、全民武装)合一,它体现了“国家对内职能逐步缩小以至消失的道路”,为从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创造条件。随着以上条件的发展,人民公社将会“转变为单一的共产主义全民所有制”。

从毛泽东对人民公社的最初设计来看,明显地带有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共产主义社会论述的教条化理解倾向。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是以社会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性质超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所能容纳的限度为条件的⑥。按照马克思的构想,工农、城乡、脑体三大差别的消灭,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达时才能实现。毛泽东设想在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落后的生产力条件下,在短期内从小农的社会直接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使其理想的社会主义模式陷入了小农平均主义的空想社会主义或想象中的“农村乌托邦”。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中国共产党不顾经济发展规律,盲目拔高生产关系,在全国范围内刮起“共产风”,推动社会急速地向共产主义过渡;并照搬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共产主义社会的一些基本原则,在客观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过急过快地消灭三大差别,最终造成对社会生产力的破坏和阻碍了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设想与马克思恩格斯的区别

1953年,我国进入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中央决定全党干部学习《联共党史》以借鉴苏联建设社会主义的经验。一些马克思列宁主义著作中关于社会主义的固有观念和苏联建设社会主义的固有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当时党和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目标模式的看法。党对马、恩、列、斯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经济运行机制、分配方式以及上层建筑的构想,既有正确的继承、发展,也有教条化地理解和搬用。这样,一些只适合于某种特殊历史条件的东西,被当作社会主义原则加以固守;一些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有利于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的东西,被当作“资本主义复辟”加以反对。尽管党和毛泽东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思想上有许多突破性的贡献,但在“左”倾错误思想主导下,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渐入迷途。

1.关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观点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共产主义社会两个阶段实行的都是劳动者在全社会范围内联合起来对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共同占有的“社会所有制”,不存在“全民”与“集体”两种形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毛泽东认为,“一大二公三纯”的所有制可以最充分最广泛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建设积极性,主张彻底地消灭一切私有成分,建立纯粹公有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他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中两种公有制并存只是一种暂时的现象,并提出“两个过渡”理论,即首先是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然后是单一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过渡到单一的共产主义全民所有制。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兴起以后,全国出现了不顾生产力水平的“穷过渡”和“共产风”:在所有制上盲目升级,追求一大二公三纯;在分配制度上大办公共食堂,实行“供给制”;在生产和流通上,出现了取消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实行产品经济和自然经济的倾向。

2.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商品生产、商品交换、价值规律的观点

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消灭商品生产是在第一阶段共产主义社会就已经实现了的。在社会所有制下,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都不存在了,货币也随之被消除。共产主义社会的生产,采取计划经济形式,价值规律也失去了效用。

毛泽东根据中国具体国情,认为商品经济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都将长期存在,并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性质、范围、作用做了创新性的阐释。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之所以要实行商品交换,直接原因是商品交换是唯一可以让农民接受的城乡经济联系形式,如果过早地宣布废除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无偿调拨公社、生产队和社员财产,就是剥夺农民⑦。在他看来,两种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并存也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存在的主要前提。但他认为商品交换只存在于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之间,不同的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内部不同单位之间的产品交换不是商品交换。毛泽东不同意斯大林将商品局限于个人消费品的观点,而把生产资料也包括在商品之内,从而扩大了商品的范围。此外,毛泽东所主张实行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是受计划调节的商品经济,而且是在社会主义的政治、意识形态限制下的商品经济。毛泽东提出,由于我国已经把资本家从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中排挤出去,现在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领域占统治地位的是国家和人民公社,这同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是有本质区别的。

但八届十中全会之后,随着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发展,毛泽东对马克思所说的“资产阶级法权”思想的误解逐渐加深。他把商品交换和市场经济、社会分工和物质利益原则都当成产生资本主义的土壤,从而提出了要消灭商品生产和货币交换制度,以防止资本主义的复辟。

3.对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观点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第一阶段共产主义社会,应对消费品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在人民公社化之前,毛泽东主张对社会主义的个人消费品分配实行按劳分配原则。但是,从1958年8月开始,由于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毛泽东提出了在农村实行部分供给制的主张。毛泽东认为,按劳分配(脑力劳动者工资多,体力劳动者工资少)属于资产阶级法权,应当破除;要首先在干部中间恢复供给制,由干部带头在6亿人民中间培养共产主义作风;肯定一些农村提出的“吃饭不要钱”的做法。在当时物资匮乏、温饱问题尚未解决的情况下,“全民供给制”实际上是一种粗陋的平均主义。在城市分配制度方面,毛泽东反对计件工资和奖金。他认为,“计件工资的毛病,是增加新老工人之间、强弱劳动力之间、轻重劳动之间的矛盾……使人们不是首先关心集体事业,而是首先关心个人的收入。”⑧而人民公社大协作,自带工具粮食,工人敲锣打鼓,不要记件工资,这些都是共产主义的萌芽,是对资产阶级法权制度的破坏。

4.对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看法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随着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阶级和阶级对立消失,国家的政治职能逐步消失,国家只剩下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职能。

尽管在八大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毛泽东已经认识到革命时期的大规模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基本结束,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苏共二十大后,连续发生的波兰、匈牙利事件,以及1957年国内发生的“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猖狂进攻”,使中国共产党自战争年代就形成的阶级斗争观这根弦越绷越紧。随着中苏关系破裂、国际上几股势力联合反华,党对国内的阶级斗争形势做出了错误的估量,各种工作都被纳入了反修、防修,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轨道。毛泽东晚年关于社会主义阶级斗争问题的“左”倾错误观点,最终导致了党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探索的严重挫折。

三、剖析毛泽东社会主义观与马克思恩格斯社会主义观产生差异的原因

抗战期间,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落后国家社会发展道路的学说,在人类发展的五种社会形态之外,提出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即新式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的社会或“新资本主义”,找到了落后国家由前资本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中间站。1948年9月后,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实际上已转变到“初级社会主义论”,仍然坚持以多种经济成分来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1953年后,才急遽转向向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学习,不顾生产力水平超阶段发展,主张立即开始向没有任何私有制的高级社会主义过渡。落后国家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怎样实现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问题上的理论分野,是晚年毛泽东的社会主义观逐渐与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观产生分离的根本原因所在。

在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转变的问题上,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⑨一种新的生产关系是从作为它的母体的已有生产关系即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内部自然而然地发展和形成起来的。因此,成为炸毁资产阶级社会的地雷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是在资产阶级社会内部产生出来的⑩。共产主义革命理应在资本主义发展得最充分、最成熟的国家爆发。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共产主义革命,不仅包括无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而且包括资本主义经济形态转变为共产主义经济形态。

但在实践中,社会主义制度却首先在东方落后国家建立起来。俄国布尔什维克党在列宁领导下,没有等待社会生产力发展到足以实现共产主义的程度再去夺取政权,而是抓住机遇,当机立断,先夺取国家政权,再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创造实现共产主义所需要的物质条件。列宁后来发现,极端落后的国情决定了使用“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无法使俄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便果断放弃“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改行“新经济政策”,从纯粹的公有制经济退回到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制度,利用国家资本主义来发展生产力,实现从小农的国家向社会主义国家迂回过渡。斯大林执政后,由于各种原因放弃了“新经济政策”。斯大林提出“空地论”思想,他认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不能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生长并形成,只能在无产阶级夺得国家政权以后由革命政权(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建立起来)在“空地上”创造出来(11)。斯大林实际上是认为,暴力不但可以解决国家政权的更替问题,而且可以成为创造生产关系乃至整个经济社会形态的“产妇”本身。可以看出,这种观点与上述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是对立的(12)。

由于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传播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受到列宁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斯大林的“空地论”、世界资本主义体系总危机理论以及共产国际对民族殖民地国家民主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的“不断革命论”的深刻影响,导致自建党以来,中国共产党不顾中国当时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在骨子里始终坚持消灭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和民族资产阶级,要求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废墟上建立起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急于照搬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原则。这就是形成晚年毛泽东社会主义观与马克思恩格斯社会主义观差别的客观外在原因。

从毛泽东自身的主观认识方面来看,首先,毛泽东在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的认识上有片面性。他认为,只要不断地变革生产关系,打破旧的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束缚,建立新的生产关系,就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晚年毛泽东的社会主义观把一些尚能适合生产力性质的经济形式当作过时的东西加以消灭,追求生产关系“一大二公三纯”,从而使生产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生产力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脱离现实生产力水平而盲目变革生产关系,必然给生产力带来巨大破坏。其次,在于当时中国资本主义现代化进程的有限性和毛泽东本人长期生活的农村环境的落后性,在于这种客观环境的制约致使其始终未能真正地理解和完整、准确地把握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决定论和社会主义物质基础论,认为在同一性质的生产力基础上也能够形成性质截然不同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并进一步认为不同性质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取舍实际上并不是取决于生产力的性质和状况,而是取决于当前阶级力量、政治力量对比的实际状况(13)。最后,党和毛泽东承受着国际帝国主义的强大压力,急于改变中国“一穷二白”的落后面貌,又加上缺乏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经验,没有深刻认识到中国经济的极端落后性和改变这种落后性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犯急性病也是难以避免的。

注释:

①在这里,生产方式是劳动的进行方式,它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中介,而不是这两者的统一。

②毛泽东建国思想最初主张新民主主义社会论,1948年9月以后实际上已转变为“初级社会主义论”。

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99、503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98页。

⑤《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72页。

⑥李延明:《交换关系不应该被包容在生产关系中》,载《马克思主义研究》1997年第4期。

⑦《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1998年编印,第16、42、53~54页。

⑧《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1998年编印,第135~136页。

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页。

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06页。

(11)《斯大林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42~543页。

(12)李延明:《沧海横流,方显出真理本色》,载《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期。

(13)王占阳:《新民主主义与新社会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82~2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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