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他使群:社会工作本质的中国表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工作论文,中国论文,本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助人自助作为社会工作的本质表述是否恰当? 经过多年的教育推进与专业发展,“助人自助”作为社会工作的本质这一理念已深入人心,可以说,凡是了解社会工作的,都知道“助人自助”的表述及其基本意义。之所以能如此广泛地传播和深入人心,主要在于其传播过程是知识性和工具性的。所谓知识性,就是指传播过程中,将社会工作与“助人自助”打包在一起,作为一个确定的思维结果(即知识点)而非思维过程传递给受众,“将社会工作限于对它的专业化理解,即认为社会工作是以助人自助为目的的专业活动”①,因此传递过程中没有机会进行质疑与反思。所谓工具性,指社会工作的理念,是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建构和形成的当然基础,“社会工作专业的基础价值是扶贫济弱,为人与社会的发展排除障碍、创造条件”②,“认为社会工作与社会福利、社会福利服务、社会保障等一系列概念的含义接近并混合使用,可以相互代替”③,“助人自助”是社会工作专业确立和发展的指引,也是作为解决社会问题的工具价值提出的,工具的价值在于“用”和“有用”,因此也无暇对工具提出质疑。 可以说,此前本土社会工作就是用“助人自助”这个共识性概念搭建起来的,因而在发展过程中也无法反驳,如果反驳,则等于基础受到质疑,就会形成“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状况,社会工作专业又如何合法化和进行专业平台搭建呢?然而,社会工作专业发展至今,学术界在当下重新讨论社会工作专业化与非专业化问题时,则必须对社会工作的专业性进行在地的、彻底的反思。“社会工作内涵和外延的再次提出,表明中国社会工作开始进入自己的怀疑和批判时代。”④ 2014年墨尔本世界社会工作大会之后提出了“大社工”的概念,这一概念经由2015年国际社会工作联合会与国际社会工作教育联盟翻译,其最新表述为:“作为一个以实践为本的专业及学术领域,社会工作推动社会改变和发展、社会凝聚和人民的充权及解放。社会公义、人权、集体责任和尊重差异等原则是社会工作的核心。基于社会工作、社会科学、人文和本土知识的理论,社会工作以联系个人和组织去面对人生的挑战和促进人类的福祉。”⑤面对这一新定义,我们需要重新审视社会工作的本质。 基于此,如果回到起点,我们的问题是“助人自助”作为社会工作的本质表述是否恰当?由于社会工作自西方引进而来,在中国需要进行本土化,于是这个问题就演变为两个问题。一是“助人自助”作为西方社会工作的本质是否存在可讨论的空间?二是“助人自助”能否直接融入中国本土文化成为本土化之后的社会工作本质的中国表述? 基于与西方社会工作形成与发展的政社关系和文化环境等的不同,“助人自助”即便在西方语境下发生而具有一定的自洽性,但在中国语境下往往使社工理论与社工现实呈现两张皮的尴尬。现阶段的研究以反思与重构为主,开始质疑“助人自助”的表述是否能够涵盖中国社会工作的内涵,以及能否指引中国社会工作的未来发展。 二、反思:目前社会工作本质研究的现状 王思斌提出“社会工作本土化”与“中国本土性社会工作”两个概念,用以指称引进中国的社会工作与中国自有的“社会工作”(社会服务体系),并认为从语词构词角度来说,“中国本土性社会工作”之“社会工作”的提法具有“冒险性”。因为首先得判断中国自有的服务体系能否或者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用“社会工作”这个名词来表征。⑥这体现出了西学东渐过程中西方概念进入中土之后在表征和指称方面的一贯紧张关系,而这种紧张关系由来已久。早在金岳霖为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写的“审查报告二”中就提出,“中国哲学”之谓,究竟是在中国的西方哲学呢?还是中国自己的哲学?可以说,所有西学东渐的问题,本质上都是一个古今中西的问题。社会工作同样存在中国化或者本土化的需要,而对其本土化的讨论不应仅限于社会工作的西方理论如何融入本土和本土文化如何接纳社会工作专业,更要考虑社会工作在中国文化土壤下有何种独特的本质内核——区别于西方又适应于中国的本质内核。 当然,“社会工作的学科性质和专业本质并不是单一的或固定的,而是随着社会工作专业的历史发展而不断扩展的。在专业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社会工作的专业本质总是通过社会救助方面的社会实践活动、专业化的助人活动、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体系的制度要素、社会改革与后现代主义的社会思潮四个维度和途径得到综合体现的。其中最核心的内容是通过专业方法助人自助并助人发展,促进人与社会协调发展。”⑦ 尹保华梳理了2009年以来有关社会工作本质的论述,将其概括为“谢立中把社会工作放在‘助人’与‘维护’的两个传统之中来分析社会工作本质的转变;阮曾媛琪把社会工作放在历史的脉络中,从‘两极化’的角度来分析理解社会工作的本质⑧;何国良之‘论述分析’指出社会工作本质具有多变的可能性,并以社会运动的架构来理解社会工作本质的社会意义;丁惠芳以女性主义为基础,论述了‘同理心、关怀伦理’在理解社会工作本质中的重要性;丁惠芳、许芦万珍从‘增权’的角度探讨了社会工作的本质。”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社会工作的本质是“高度的人文关怀”⑨。 孙志丽、张昱对2011年以来社会工作定义与本质的探讨做了梳理,指出以下8种取向的社会工作定义,分别是“作为专业学科的社会工作、作为‘福利事业’的社会工作、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社会工作、作为‘具有价值取向的技术’的社会工作、作为‘建构’的社会工作、作为‘道德实践’和‘政治实践’的社会工作、作为‘助人’的社会工作、作为‘利他主义’的社会工作”。并指出,“目前,中国专业社会工作话语系统较为薄弱”,而这种薄弱状况的改善“都有待于专业社会工作话语系统的建立”⑩。很显然,专业社会工作话语系统的建立需要从对社会工作本质的探讨出发。 从已有文献来看,对社会工作本质的研究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1994-2007年)是社会工作进入中国的第一次高潮,很多高校开始举办社会工作专业,政府也开始逐步认识到社会建设的重要性及社会工作在此过程中的重要意义。这一阶段主要讨论的议题在于解释和传递舶来的社会工作理念,即在解释“助人自助”的内核,以及在社会工作实务过程中的展现。第二个阶段(2008-2015年)是社会工作在中国发展的第二次高潮,汶川地震之后,社会工作作为一种独立的救助力量登上历史舞台,进行了很多有益的实践与探索,社会工作教育与实务齐头并进,本土化的内核究竟走向何方,很多社会工作的理论及现实问题均需要作出新的解答。 三、分化:助人自助的两种理解意向及其文化意蕴 (一)助人自助的两种理解意向 “社会工作具有实践、专业和制度三个维度的性质,其本质属性是助人”(11),而“助人自助”最经典的表述与解释意向则是帮助别人,要使得受助者能够自己帮助自己。在“自助”方面,有很强的赋权充能的意蕴,社会工作是“通向能力建设的助人自助”(12)。顾东辉对其做了更加贴切的表述:“助”+“人自助”,即社会工作者作为一种专业的助人者,其助人的目的在于帮助别人实现“自己能帮助自己”的效果,这就需要在帮助过程中培养受助者的能力,尤其是使用优势视角发掘并发挥其潜能至关重要。(13)然而,不论是要助人,还是最终实现自助效果,“社会工作本质上是一种具有极其强烈的价值取向的社会技术”,“是促进个体和谐发展的社会技术”(14),比如在灾害社会工作中,帮助受灾群众,不仅仅是帮助其走出困境重建家园,更是要帮助其自身成为减灾抗灾的生力军,成为社会关系恢复的互助队,不仅仅要“授之以鱼”,还要“授之以渔”。至此,中国大陆对于社会工作本质的理解与传播的主要内容即是如此。 但刘晓春博士质疑这种从“助人”实现“自助”的过程的可能性,即有多少人在多少帮助的实际案例中,能够实现对受助对象本身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使其最终能够实现“自助”?并且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将“自助”这一要求写进“助人”的过程及效果要求中?简言之,他认为,将“助人自助”理解为帮助人的同时最终实现对其个人能力的改观并最终让其自助,目标太高,太难实现。那么怎样才能实现呢?他们认为很简单,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行动者自己。(15)这是现实可行的,也是专业效果可以确定达到的。这种解释也可以理解为“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这两种解释都有一定道理。我们把第一种理解标识为“授人以渔”,第二种标识为“赠人玫瑰”,进行对比就会发现:“授人以渔”的理解更多是从社会工作专业效果外化的角度进行延伸的,即助人的专业性过程要将可持续性效果传递至服务对象身上,否则社会工作能干什么?如果不能让其获得充能性改变,这种帮助就是短暂的、临时的和不可持续的,也就很难说对服务对象有真的帮助,说不定还是有害的(因为给予的帮助终有一天会由于社工的退出而取消)。“赠人玫瑰”的理解更多是从社会工作专业从业人员的自我修养角度进行延伸的,即不同的社工有不同的生命经验和工作能力,无法在最终效果上给他们一个整齐划一的标准,只能从纵向上促使社工在不断地助人过程中学习和改善自己,“社工是一种修炼”,让自己在助人的过程中得到满足与自我实现,在助人过程中获得助人能力与经验的共同提升。这两种解释在实际工作中都很有市场。 (二)两种解释意向的文化内涵 为什么会有这两种解释意向,并且二者会有如此分歧?这其中有着不同的文化意蕴。首先,在总体上,助人自助的英文表述为“Help People to Help Themselves”,其翻译的内容基本就是“授人以渔”的含义,这其中有着非常明显的个人主义倾向。帮助别人,这个别人是一个一个的个体,让他们具有自助的能力最终实现自助的效果,这是对个人主义预设基础上的推衍,即受助问题的产生原因可归结为受助对象能力的不足,所以需要从培养其能力的角度入手,并且是“助人者个人”对“受助者个人”这种模式。其次,在对“Help People to Help Themselves”这个原表述的翻译和诠释过程中,台湾与香港的学者将其赋予了东方意味,即“赠人玫瑰,手留余香”。之所以会进行如此之诠释,在文化上体现的是东方的谦逊与含蓄,认为对于个人的改变不可能有那么大的空间,在解决其问题的同时很难把问题的病因和根由都解决掉,这种专业追求是无法实现的,索性从最基本的自身做起。因此将视线投向了社工从业人员个人修养的提升,并认为这种提升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更是专业精神的体现和坚持。 文军指出,社会工作的价值观之争主要体现在“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之争上,“个体主义”走向心理学取向的社会工作实务路径,“整体主义”走向社会学取向的社会工作实务路径,而最终要构建本土的社会工作价值观,需要超越“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16)。但文章对于该如何超越并未做解释,同时仅从理论上论证了社会工作本土价值观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却忽略了社会工作实践本位的品性,即理论上看似需要超越“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实践中却需要根据中国的文化土壤和社会工作发展需求来决定。 四、质疑与共识:从分配正义到修复社会关系 在社会工作专业的本质问题讨论上,最早提出质疑的人是Jerome Carl Wakefield教授。共识方面,则基于近些年社会工作实务领域的大量实践及其反思性研究。 (一)质疑:用分配正义替代助人自助是否恰当? 对于“助人自助”能否表征社会工作本质的质疑并不是从中国开始,而是由Jerome Carl Wakefield教授首先提出。他指出,每一个专业都被其所追求的组织价值和本质所定义,社会工作的本质可被表述为分配正义。之所以会有此质疑,因为“助人自助”如果可以被界定为社会工作的本质,那么教育学专业、心理学专业乃至医学专业的本质都可以被界定为“助人自助”。难道教育不是在教会学生知识的同时,也要教会学生学习的能力吗?难道心理咨询专业人士在解决案主心理问题的同时,不教会案主如何解决自身心理问题的方法吗?难道医学专业的从业人员仅仅只是开药看病,而不传授你如何让自己变得更加健康的方式吗?从内核上来说,“助人自助”本身是泛化的,如果单就助人自助的机理而言,很难说它就是独属于社会工作的。(17)因为以助人自助的理念进行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推演时,在专业边界上最容易遇到并且最不容易解释清楚的问题就是:社会工作与心理咨询到底有什么本质区别?与教育学呢?与医学呢?只有清楚划定社会工作与其他专业领域的界限,才能确定社会工作以何种方式、面对何种问题、提供何种解决方案、达到何种可预期的效果等一系列问题的答案。在进行区别解释的时候,对“助人自助可否作为社会工作本质”的质疑直接回到了更为根本的问题上,即到底什么是社会工作? “作为一种专业的慈善力量,社会工作被认为可以用来填补政府在社会职能转移过程中所出现的社会福利真空”,同时认为推进社会工作转型要在“以社区为本、强调整合与强调对权力的反思”三个层面展开。(18)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可以看出社会工作与其他专业的不同。 (二)共识:修复社会关系——社会工作区别于其他助人手段的核心 从现状上看,“本土理论供给不足制约着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19),而中国社会工作的本土理论则首先需要在中国当下的实践语境下追问“什么是社会工作”。对此问题的追问,涉及两个根本方面。其一,社会工作眼中的人是什么样的?即其关于人的理想类型,就好比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假设,法学中的“法律人”假设一样,社工对作为服务对象的人有何种假设或者预设?其二,实践中,社会工作提供服务的目的和最终要达到的效果是什么?即社工的服务止于何处? 就第一个问题而言,社会工作对人的假设有很多层内容,这些内容都是直接从其他学科借鉴过来为我所用的(作为一种后起的专业,此前所有的理论都可以为我所用是应有之义)。对于社会工作区别于其他学科的假设而言,“人是其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这一表述是基本可以达成共识的,或者说强调人的“社会性”是社会工作区别于其他学科的关键(尤其是区别于心理学)。社会工作实务过程有心理学和社会学两种取向,“助人自助”的表述更多将社会工作的实务引向了心理学的路径。在“助人自助”理念指引下的社会工作,越来越沦为一种“治疗技术”而不再去关注社会工作中“社会”一词的意蕴(20),这是需要反思的。 既然说“人是其社会关系的总和”,那么进一步就可以分析人的社会关系都有哪些?或者说,当人们面临问题的时候,究竟如何看待其社会关系,如何从修复社会关系的角度重新帮助人,这是社会工作专业需要面对和解决的基本问题。 就第二个问题而言,社会工作,从构词上来分析,“社会”一词是其关键,“社会”(社会性)有三层含义:一是在社会中工作,而不是在此前的“单位”中工作;二是为社会而工作(社会培育与社会建设),而不是为了经济政治军事等目标而工作;三是以社会的方式工作,而不是营利的、官僚的方式工作。这就要求即便工作手段中存在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最终的目的和效果还是要回到“社会性”上来。 本土化的理论从何而来?一方面来自本土其他社会科学的理论成果,另一方面则应该来自于社会工作的实践及基于实践的行动研究。(21)结合近年来中国社会工作的实践,尤其是灾害社会工作、残障社会工作与社区社会工作等的经验,社会工作作为一支独立的助人力量,与其他所有的助人力量相比较,其特长并不在心理治疗、情绪安慰、物资调配、安置服务等方面,而是在帮助受困人群或特殊人群修复其社会关系,这也恰恰是目前整个中国社会救助体系中最缺乏的部分。修复社会关系,已经成为社会工作助人的核心和最终落脚点,也是其区别于其他救助手段的特色和最终价值所在。 五、利他使群:社会工作本质的中国表述 为什么要有新提法?因为社会工作的本质表述存在缺陷,一是仅仅从助人的角度来进行界定,“专业的助人者”,“如何实现专业”这个问题基本上是无法具体回答的。二是助人要达到何种程度才能停下来?如何达到使其“自助”的程度?如何判断其实现了“自助”或者具有了“自助”的能力?基本上也是个很难判断的目标。因为这些都涉及对于社会工作过程和目标的全面反思,也涉及从社会工作角度去建构一套自治的理论话语和实务操作模型。 结合近年来社会工作在中国的实践与发展,参照国际社会工作的发展趋势,可以将社会工作的本质界定为“利他使群”,解释如下。 对于社会工作之利他主义品性,学界是较为认同的,王思斌认为,“社会工作最深刻的本质特征是利他主义的社会互动”(22)。郭景萍认为,“现代社会工作的基本特征是一种制度化利他主义”,“社会制度……使社会工作者个体经济理性行为转化为具有终极关怀伦理意义的集体价值理性行为。社会工作的制度化利他主义是现代工业社会的产物。”(23)杰罗姆·韦克菲尔德认为,“利他及人性是社会工作基础理论”(24)。可见“利他主义”之于社会工作,是中西皆同的共识,各种经典表述不胜枚举。 就实践和本土需求而言,所谓“利他”或利他主义,是指“为他人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利益或者以利己为目的以利他为手段的道德原则”(25)。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利他主义是要旗帜鲜明的宣示的,与钱理群教授批判高等教育培养了很多“精致的利己主义”相对应,顾东辉教授认为,社会工作专业要培养“精致的利他主义者”,这不仅是高等教育的转型和改革的需求,也是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乃至社会工作实务的本质特征。脱离了利他主义,所有的社会工作理论与技巧都只具有工具意义,而唯有利他主义会使社会工作的目的价值得以回归。利他主义,不仅仅是指在服务提供过程中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因为就所有的职业伦理而言,以案主为中心都是基本需要),更是指作为一种抽象的不特定的利他主义,就如同社会组织的非营利性与经济组织的营利性相对应一样,这是社会工作区别于其他服务专业的显著特点。 什么是群呢?这里的群不再是指群体或者群团组织的称谓,而是指人的社会性,是“离群索居,非兽即神”中“群”的意蕴。“使群”,就是使之群,使服务对象回归、恢复其正常的社会关系,就是要在服务过程中修复服务对象已经受损的社会关系。之所以要使用这一概念,是要从社会关系和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待社会工作的内在规定性,尤其是应该关注社会工作一词中的“社会”的意蕴。(26)为何不使用“修复社会关系”而用“使群”,一是简练,二是为了重回我们对“社会性”的理解与对中国话语的反思。 “社会”一词是经由日本进入中国的,本身并不是中国的固有合成词,因此即使到了现代,在很多场合仍然意思不够确切,而“社会学”一词最早进入中国,就被严复翻译为“群学”,严复将斯宾塞的《社会学研究》翻译为《群学肄言》,将穆勒的《论自由》翻译为《群己权界论》,虽然这种语言学上的发展趋势在此后有所转向,但恰恰是那时候最贴切地注意到了东方学术在西学东渐过程中中国话语自我建构的重要性,因此,有必要重整这种重要性,以中国的语言,表达西学本土化生出的中国学术成果。(27)“社会工作专业的基础价值是扶贫济弱,为人与社会的发展排除障碍、创造条件”(28)。与此同时,社会工作在中国发展,其价值观方面在宏观层面应该实现“从社会控制到人道主义”的转变。(29)这些论述都揭示了社会工作必须在宏观的社会层面重新定义自身的需求。既要总结中国本土社会工作实践经验,又要以此来建构本土理论与实务方向;既要以此来对抗西方话语霸权,又要尝试建构社会工作学术领域的中国话语。 所谓“利他使群”,就是要让社会工作在助人过程中,秉承利他主义的基本原则,以修复服务对象社会关系为最终的目标,帮助服务对象面对困境、分析化解矛盾、最终解决问题,并在此过程中培养其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使服务对象能够返回其作为社会人的本质属性中去,实现社会工作真正向社会的回归。当然,利他使群不是要排斥“助人自助”,只是将其理念具体化,将其起点与目标更加明确化,也将“助人自助”有可能与其他专业理念混淆的地方予以厘清。同时,“使群”具有非常强的宏观上、政治上的诉求,不能让社会工作仅仅沦为一种解决社会问题的社会技术或工具理性,而更应该成为“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中坚力量和价值理性。 注释: ①王思斌:《中国社会工作专业发展前景分析》,《中国社会工作》,1996(5)。 ②孙立亚:《社会工作在中国的文化及社会基础》,《中国社会工作》,1994(4)。 ③刘继同:《中国社会工作15年的发展轨迹》,《中国社会工作》,1995(2)。 ④夏学銮:《论社会工作的内涵和外延》,《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2)。 ⑤吴水丽:《社会工作专业全球定义及其注释》,《中国社工时报》,2015-10-08。 ⑥王思斌:《试论我国社会工作的本土化》,《浙江学刊》,2001(2)。 ⑦范燕宁:《社会工作专业的历史发展与基础价值理念》,《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 ⑧阮曾媛琪:《从社会工作的两极化看社会工作的本质》,载何国良、王思斌主编:《华人社会社会工作本质的初探》,香港:八方文化企业公司,2000。 ⑨尹保华:《高度人文关怀:社会工作的本质新释》,《学海》,2009(4)。 ⑩孙志丽、张昱:《社会工作本质研究述评》,《前沿》,2011(17)。 (11)夏学銮:《社会工作的三维性质》,《北京大学学报》,2000(1)。 (12)张和清:《社会工作:通向能力建设的助人自助——以广州社工参与灾后恢复重建的行动为例》,《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 (13)顾东辉:《“助”+“人自助”的社会工作解读》,《中国社会导刊》,2007(12)。 (14)张昱:《社会工作:促进个体和谐发展的社会技术》,《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 (15)刘晓春:《风险社会视角的灾难与社会工作——台湾经验》,《社会工作与管理》,2012(5)。 (16)文军:《个体主义还是整体主义:社会工作核心价值观及其反思》,《社会科学》,2008(5)。 (17)Jerome Carl Wakefield.The conceptual framework of social work:Distributive justice.Social Service Review,1988,62(2):187-210. (18)朱健刚:《转型时代的社会工作转型:一种理论视角》,《思想战线》,2011(4)。 (19)李迎生:《构建本土化的社会工作理论及其路径》,《社会科学》,2008(5)。 (20)甘炳光:《社会工作中的“社会”是个啥意思?》,《中国社工时报》,2016-01-05。 (21)古学斌:《为何做社会工作实践研究?》,《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15(4)。 (22)王思斌:《社会工作:利他主义的社会互动》,《中国社会工作》,1998(4)。 (23)郭景萍:《现代社会工作的基本特征:制度化利他主义》,《社会科学研究》,2005(4)。 (24)[美]杰罗姆·韦克菲尔德:《利他及人性:社会工作基础理论的建构》,吴同译,《江海学刊》,2012(4)。 (25)宋希仁主编:《伦理学大词典》,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9,第548页。 (26)甘炳光:《社会工作中的“社会”是个啥意思?》,《中国社工时报》,2016-01-05。 (27)杨晖:《社会工作本土化过程中的文化关注》,《社会工作》,2012(10)。 (28)孙立亚:《社会工作在中国的文化及社会基础》,《中国社会工作》,1994(4)。 (29)蒋荣华:《从社会控制到人道主义——社会工作价值观的转型》,《社会》,2004(11)。标签:社会工作论文; 社会论文; 社会关系论文; 助人自助论文; 社会问题论文; 本质主义论文; 社工论文; 服务文化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