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发展及存在问题分析论文_郑国勇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发展及存在问题分析论文_郑国勇

郑国勇聊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山东聊城 252000

摘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是建筑工程的核心内容,质量监督管理能够有效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但是,目前我国部分建筑工程单位对质量监督管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建筑工程质量存在许多不足,本文主要针对国内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发展现状,分析探讨建筑工程监督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在问题建筑工程

质量检测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检测建筑物的外观、尺寸、结构等,并且还需要对建筑原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控,建筑物的物理及化学性质也是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核心任务,建筑工程质量的评判标准就是依据各检测结果而定。因此,对于建筑工程而言,对质量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有较高的要求,质量检测结果的准确性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的评价。下面将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发展现状进行阐述,并以B 市为例,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发展现状在国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体系是比较健全和完善的,其主要包括建设行业实施管理的法制体系以及法律法规体系,法律法规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质量达到更好的控制。国外许多国家均针对建筑行业制定了相关的法制体系,建筑业的法制体系是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的基础。为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必不可缺的就是工程保险制度和工程担保。工程担保能够保障承包商因为工程质量问题所承担的巨额经济赔偿,同时保险公司为了确保自身的利益,也会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从而增加了各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控制的主动性。例如在法国就有明确规定建筑工程需要实行技术质量监督。由此可见,法律的强制实行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发达国家的建筑企业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的建设是非常重视的,因此,国外的建筑企业充分意识到工程质量的监督仅靠外部机制的控制和检查是不够的,建筑工程质量的保障更重要的是需要自身对工程质量的保证。所以,对于建筑企业而言,建立自身质量管理体系是非常重要的,体系主要包括质量技术措施、质量保证制度等等,企业的本部门均需要做好质量管理,企业有非常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并对日常工作会进行质量检查。

如在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均建立有自身质量管理体系。国内缺乏严格的建筑工程质量评价体系对企业进行认证和评价,而在国外,建筑企业均需要接受国家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并全部按照质量认证文件执行,否则,企业将无法开展建筑工程。

国外政府对建筑工程不直接参与监督管理,而仅仅只参与建筑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确立。而针对建筑工程质量方面的审查设计、监督施工等都是由审查工程师或质量检测机构执行,质量监督的费用是由政府税收承担,不需要建筑责任方承担。通过这种费用机制能够有效避免质量检测的第三方由于费用的冲突而导致监管不严,第三方的质量监督行为是客观而独立的,并且也是公平公正。因此,第三方质量检查监督的行为能促进建筑工程的发展。国外的审查工程师均是由国家的考核和认证选出的,第三方检查公司的委托方为保险公司,因此,各方之间不会产生利益冲突,并且均得到了政府的授权,这种监管机制对保障工程质量水平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对于我国而言,从改革开放到现在,国务院建设部也颁发了许多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机构及质量监督的文件。国家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立法工作也相当重视。建筑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也先后开始形成,工程质量监管机构的工作内容、制度、质量监督等均有明确规定,而对于B 市而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执行质量监督控制均是严格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示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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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缺陷(一)B 市地区质量监督机构现状与存在问题B 市的市区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是受市建设委员会委托,而县市区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则是受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虽然B 市的各工程监督机构和管理体制呈逐步发展趋势,但其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问题在于建筑行业市场的不规范化,如存在一些阴阳合同、无序压价的招投标、做政绩或走形式的工程等一些违规问题。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工程方想节约工程成本。那么,针对以上问题,对于B 市而言,政府需要对建筑行业的立法进行完善。建筑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及时了解地方的建筑情况和问题,并针对地方行政违规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建筑行业的立法规范。对于B 市而言,各县市区质量监督机构有具体的执法权力,但无行政处罚权,因此对于一些违法行为不能实施有效的处罚,导致执法不严,并且建筑各责任方不会做到有法必依。而且B 市的质量监督机构是由隶属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的单位构成,因此难以在监督过程中做到执法严格。从另一方面来讲,该市的监督手段以及设备技术均较为落后,难以满足现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需求。为确保工程质量的提高,一般会设有工程质量投诉机制,而针对工程质量投诉方面,该市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工程质量投诉机制缺乏科学严谨性,针对问题的发生只是简单的进行处理,而没有进行有效地防范。

(二)各监管单位与其主管部门缺乏有效沟通B市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机构设置较为全面,但各部门之间的业务管理都是较为独立的,没有进行良好的沟通,例如,在建筑工程中出现了设计问题,而审图机构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没有进行事前的沟通,因而不能形成联动的动态控制机制。无论是从横向上还是纵向上各监管部门之间均没有做到有效的联动,最后只能是导致各种问题的产生。具体产生这种现状的因素比较多,比如法律关系不明确、体制不完善等,部门之间因为没有明确法律关系,有些部门虽然均属同一级委托管理,但在具体实施工程监督时又是分区域管理,从而导致部门之间难以进行业务上的指导。

(三)监督方式过于传统B市的各县市区监督方式仍然采用传统的基础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的方式,这种监督方式较为死板,而且还会导致忽略了某些重难点工程项目的监督,在监督内容方面主要以工程实体的微观管理为重心,各建筑方主体对监督管理的行为和意识较为薄弱,从而在实际实施质量监督过程中,不能准确地捕捉市场或现场存在的宏观质量问题,进而在监管方向上产生误差,最终的结果就是导致监管质量低。

(四)监督人员队伍较为落后由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实施是以人为主体,因此监督人员对质量监督工作而言具有重要作用,而B市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人员队伍并不十分强大,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主要体现在监督人员的个人业务水平、职业道德、思想政治素养等方面。国家对监督机构的人员考核有明确规定,因此,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是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的首要任务,监督机构需要对各岗位规定及管理制度进行明确,并对监督人员的法律基础进行提升。只有加强监督人员队伍的培养,才能确保工程监督的有效执行。

结束语我国目前的建筑工程监督的发展水平较国外一些国家而言仍有待提高,并且有许多地方需要向发达国家学习。而以B 市为例,我国建筑工程监督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于监督人员队伍、监督方式的落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体制不够完善以及各监管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等方面。因此,国家应该针对以上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从而加强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

参考文献:[1]张烈军.地方政府对公共建设工程监督过程现状及问题研究[D].浙江工业大学,2012.[2]何运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现状分析与改革研究[D].浙江工业大学,2012.[3]丛锐.A 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D].吉林大学,2013.[4]肖胜明.理想上城住宅工程质量监督现存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D].吉林大学,2013.

论文作者:郑国勇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4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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