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御史监察制度的变革
蒋世平
(华东政法大学 法律学院, 上海 200042)
摘 要: 魏晋南北朝是御史监察制度的重要发展阶段,御史监察制度的系统化、规范化就发生在这一时期。御史一职起源于西周,主掌祭祀与文书,监察职能居于次要。秦汉时期,御史监察制度初具规模。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时代背景等影响,御史监察制度不得不进行变革以适应统治者需求、社会变迁需要。这些变化使得御史监察制度呈现出成熟化趋势,为隋唐时期的最终定型打下了坚实基础。
关键词: 衰微;变革;影响
一、御史监察制度变革的背景
公元220年,曹丕逼迫汉献帝禅让,立国号为魏,自此东汉灭亡,至公元581年隋文帝建立隋朝的360余年间,迎来了中国历史上政权更迭频繁、战争连绵不断的混乱时期。在此背景下,秦汉时期初具规模的御史监察制度不可避免地呈现出衰微趋势。
(一)御史官地位堪忧
在曹魏初年,御史官员如同虚设,其地位早已不复当年,《初学记》中所记载的一则趣闻中我们就可窥见一二。魏文帝曹丕在一次朝会中,见到一名官员端端正正坐在殿旁,手中拿着一支白色的笔,大为惊奇,忙问左右:“此为何官,何主[注] 《初学记》卷十二《职官部·下》。 ?”而更令人惊讶的是,在场官员皆一片茫然,只有侍中辛毗回答这是御史。
如果说魏文帝曹丕对数量众多的官员有所疏漏,勉强还属情有可原的话,朝堂上其他官员的茫然无知就显得有些匪夷所思了。毕竟殿中侍御史正是设立于魏初,其目的就是为了维护朝会秩序,纠正百官礼仪,一旦有任何违礼的举动,殿中侍御史可以当场纠察。因此,百官本应对殿中侍御史保持敬畏,时刻警省自身言行,在这种情形下怎么会对监察自己多年的殿中侍御史毫无印象呢?不难想象,当时的侍御史必然是消极怠工,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皇帝与百官对其完全忽视,久而久之,连其存在都被人忘却。其遭遇与汉代的侍御史可说是大相径庭。汉代虽无殿中侍御史,但据《通典》记载,后汉亦有侍御史员,“凡郊庙之祠及大朝会、大封拜,则二人监威仪,有违失则劾奏[注] 《通典》卷二十四《职官·六》。 。”其职责与殿中侍御史相似,然而地位却是殿中侍御史所远不能及的。东汉侍御史甚至可以在皇帝巡狩、出使郡国等国家大事中都有重要地位,对比魏晋初年形同虚设的御史官,不免让人唏嘘。
(二)御史台作用逐渐削弱
御史官地位可见一斑,而御史官监察权限也面临着层层危机,这主要归咎于监察机关职权紊乱。自两汉以来,中央监察机关由御史台、丞相司直和司隶校尉组成,共同行使监察职能。原本独享监察权的御史台,权限不断缩小、事权混乱,影响监察职能有效发挥。看似各自分工,实质上三者监察范围不清,时常变动。以丞相司直为例,设立于公元前118年的汉武帝年间,“掌佐丞相举不法[注] 《汉书》卷十九《百官公卿表·上》。 ”,其监察范围甚至不亚于御史中丞,御史与丞相司直都可以监察百官,包括州郡官员在内。而司隶校尉权限也不亚于御史台与丞相司直,甚至犹有过之。司隶校尉在汉武帝设立,本来是临时设置用于调查御史台不便插手的巫蛊一案,后来则成为常设机关,监察范围极广,可以“统皇太子、三公以下,旁州郡,无所不统[注] 《旧汉仪》上卷。 。”还拥有逮捕权,可以直接动用武力进行逮捕,《北堂书钞·设官部》中记载:“司隶校尉,武帝初置,后诸王贵戚不服,乃以中都官徒奴千二百人属[注] 《北堂书钞》卷六十一《设官部·十三》。 。”两汉遗留下的中央监察机关三大系统名义上各自行使监察权,但彼此权力界限并不明晰,产生了许多争端,汉成帝时期就发生过丞相司直是否能监察司隶校尉的廷议[注] 朱绍侯:《西汉司隶校尉职务及地位的变化》,《史学月刊》1994年第4期,第24页。 。而晋惠帝时期,也曾发生过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关于监察范围的冲突。
两汉遗留下的监察权争端尚未解决,曹魏时期的校事制度又让御史监察制度的衰微雪上加霜。校事是曹操设置的监察官职,其存在犹如明代的厂卫。曹操使用校事达到监察和控制百官,排除异己,《太平御览》中记载,卢洪、赵达2人曾任校事官,监察举报军中,当时有人甚至说“不畏曹公,但畏卢洪;洪尚可,赵达杀我[注] 《太平御览》卷二百一十四《职官部·三十九》。 。”可看出校事纯粹是曹操用来掌控百僚、控制朝廷的工具,在此情况下,御史台的监察作用就逐渐被取代,而原本御史台的存在应当起到的震慑作用,也因校事的存在而削弱。而另一方面,曹操选拔的校事多为寒门子弟,但御史台的御史官们则仍是由士族门阀子弟担任。在门阀势力强大的曹魏时期,为了巩固政权,防止门阀乱权,校事始终受到重用,而御史台的权力及地位就江河日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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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御史监察制度的变革
御史监察机构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转变为完全独立的监察机构。汉代的御史台受制于九卿之一的少府,东汉的御史台虽然实质上直接向皇帝报告,但名义上仍属于少府。而东汉末年,受战乱影响,依托于皇权的九卿制度遭到破坏,少府职权旁落,遂成为单一的皇室手工业管理机构,与其职能不对称的御史台脱离出来成为皇帝直接掌握的独立监察机关。从此,御史监察机构从名义到实质都成为了完全独立的监察机构。
(一)御史台的变革
2.御史弹劾的保障
御史监察制度在两汉至魏晋初年逐渐衰微,不论是御史抑或是御史台都面临着权力不统一、地位下降等问题,长此以往,对于维护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是不利的,因此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统治者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对御史监察制度进行了变革,使之逐渐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现状。
(3)基于景观指数测算研究农村居民点影响因素,结果显示耕地与道路对于农村居民点数量分布影响较大,高程、坡度、城镇与工矿用地对农村居民点的规模分异影响显著,河流对于农村居民点的数量与规模影响程度均较小。对于农村居民点的形状特征影响最大的因素是坡度,而道路对其形态特征无明显影响。
由上可看出,魏晋南北朝虽然政局动荡,御史监察机构及其长官的名称有所不同,但本质上都保留了一个完全独立,且具备全国性、专门性的御史监察机构。御史台走向独立,喻示着从此专职监察,不再兼领其他职务,成为与行政、司法、军事机构一样独立的政府机构,拥有平等地位,直接向皇帝负责也有利于御史台不受其他权力机构干预。对于御史台行使监察职权,察举官员也无疑是大有脾益的。
2.御史台重掌监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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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由曹操于公元203年,即建安十八年设立的校事制度,经过四十多年,终于在曹芳即位后遭到了废除[注] 高敏:《曹魏与孙吴的“校事”官考略》,《史学月刊》1994年第2期,第14页。 。校事一职虽是曹操“欲广耳目”,令人“多刺举[注] 《太平御览》卷二百一十四《职官部·三十九》。 ”而临时设置的,但在魏文帝曹丕即位后,并没有被废止,相反,而是对校事制度多有维护。《三国志》中有记载,黄初初年,有校事刘肇在一县有违法之举,县令沐并就想将其收押,魏文帝竟然以欲收押刘肇为由,拘捕了沐并,甚至想要诛杀他[注] 《三国志》卷二十三《魏书·常林传》。 。校事对于曹魏政权的巩固起到了极大作用,但却伤害到了士族门阀利益。在魏明帝的养子曹芳即位后,曹魏皇权旁落,以司马氏为代表的士族门阀展开了反击。嘉平中年,黄门侍郎程晓上疏痛批校事制度的种种弊端,主张废止校事,获得了准许[注] 《三国志》卷十四《魏书·程昱传》。 。
在御史监察机构走向独立的同时,魏晋南北朝的统治者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将分散的御史监察权进行回收,使其逐步归于御史台。
比校事历史更为悠久的司隶校尉,也在东晋时期遭到了废止。司隶校尉在东汉时权柄极大,地位也显赫,既作为地方行政长官“并领一州”,还可以“掌察举百官以下,及京师近郡犯法者[注] 《后汉书·百官志四》。 ”。而汉末,司隶校尉更是受到重用,其监察权迅速扩大,与御史中丞屡有冲突。《晋令》中虽然规定了司隶校尉与御史中丞各自的监察界限:“中丞专纠行马内,司隶专纠行马外[注] 《通典》卷二十四《职官·六》。 ”,但现实中双方仍因监察范围冲突不断。终于在晋惠帝年间,时任司隶校尉的傅咸与御史中丞解洁就其职权范围发生冲突后,得出定论,中丞和司隶自此所纠无内外之限[注] 《晋书》卷二十七《傅咸传》。 。虽然就结果而言,双方的职权都得到了确认,但其职权重叠的弊端也显露无疑。于是,东晋便“罢司隶校尉官[注] 《晋书》卷二十四《傅咸传》。 ”,改立扬州刺史,至于其监察职权则重归御史台。在这场职权冲突中,御史台赢得了最终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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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司直的监察权在魏初由尚书左丞总领,虽然其职权没有发生太大变化,但纵观司隶校尉及校事的废除,整体上还是可以看出魏晋南北朝统治者在逐步统一分散的御史监察权,为加强监察权的集中统一而做出的努力,这也为唐代确立完全统一的御史监察体制起到了贡献。
3.御史台结构不断完善
魏晋南北朝时期在御史数量及分工上都进行了变革,与汉代大不相同,其结构更加合理,功能愈加完善。曹魏将御史台机构分为三个级别,由上至下分别是御史中丞、治书执法和治书侍御史、侍御史三个级别[注] 陈琳国:《魏晋南朝监察制度的变迁》,《北京大学学报》1988年第1期,第89页。 。这一级别设置虽然承袭自汉代,但内在人员却大有变动,如增设了殿中侍御史、督军粮执法、三台五都侍御史等,这些新型的御史官在行政、军事、司法等各个领域行使监察权,较之前代,御史监察功能更加全面,监察职责更加分明。此外,曹魏对于汉代就有的部曹侍御史数量进行了增加,共有治书曹、掌度支运、课第曹、掌考课等,可惜由于史料缺失,有部分名称及功能不得而知[注] 《宋书》卷四十《百官志·下》。 。
曹魏初年,仍沿袭汉制,将御史监察机构称为御史台,只是将其最高长官由原来的御史中丞更名为御史宫正。公元223年,鲍勋任宫正,使“百僚敬悼,罔不肃然[注] 《三国志》卷十二《魏书·鲍勋传》。 ”。魏明帝即位以后又复称中丞。晋取代魏后,御史台与御史中丞之名也未做改变。而南朝,除了梁用御史大夫之名代替御史中丞外,其余也无甚变化。北朝情形则略有不同,北魏在道武帝皇始年间效仿南朝建立了御史台,但同样是在道武帝时天兴年间,因受到北魏传统贵族的抗议,“罢外兰台御史,总属内省[注] 《魏书》卷一百一十三《官氏志》。 ”,也就是将御史台废除,监察权归于尚书省,直到北魏孝文帝改革,才恢复了御史台并成为定制。而之后的北朝各代在官制上基本沿袭了北魏,御史台及御史中丞一职都得到了保留。
两晋则对御史台结构进行了精简,废除了治书执法,使御史台结构更简捷明了,层级分明。同时,西晋时增加侍御史人数,将曹数增至十三曹,东晋增加到十四曹。此外,还临时设置了禁防御史、黄沙狱治书侍御史等,在突发问题解决后及时将之废止。而南朝虽去除了部分部曹侍御史,但整体数量也保持在汉代之上。如《宋书》中记载“顺帝初,省营军并水曹,省算曹并法曹,吏曹不置御史[注] 《宋书》卷四十《百官志·下》。 ”,其御史台结构设置则继承魏晋,未作变化。至于北朝、北魏的御史台机构设置几乎效仿南朝,稍有不同的是,恢复了部分遭魏晋弃用的部分汉代御史官职,如符玺郎,西晋时被弃用,在北魏重新启用,从六品,共四人[注] 《通典》卷三十八《职官·二十》。 。其余如北齐、北周等基本沿袭北魏,在人员数量上有所变化,但其结构层级都维持不变。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御史台结构的完善、人员数量的扩张涉及领域的增加,使得御史监察牢牢植根于中央到地方各个机构中,由浅至深地有效发挥监察职能,一个层级清晰、规模庞大的监察体系初见端倪。
(二)御史官的变革
1.御史权力的加强
高考终于结束了。刚出考场,果果和爸爸就迎上来,“冻冻,爸爸说下星期带我们去海边哎。”果果兴奋的摇着我的手说。
1.2.4 白及无菌苗的增殖 以MS培养基为基础培养基,采用L9(34)正交试验研究3种对植物生长发育有重要作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6-BA、萘乙酸(NAA)、激动素(KT)对白及无菌苗增殖的影响,正交试验各因素及水平见表2。每种处理接种10瓶,每瓶接种3株2 cm左右的种子萌发无菌幼苗(切除根),分别于光照培养室及暗培养室培养。
御史的权力在西晋有了显著变化,作为御史台长官的御史中丞,在晋惠帝时期,因傅咸上疏而使御史中丞打破“专纠行马内”的惯例,从此御史中丞可以纠察行马内外。同时,晋初规定御史中丞不得纠尚书,《通典》中记载:“晋以中丞为台主,初不得纠尚书,后亦纠之[注] 《通典》卷二十四《职官·六》。 。”而在西晋,御史弹劾三公的场景屡见不鲜,于是在晋惠帝时期这个限制也被打破,自此,御史监察范围扩大,位列三公的尚书也必须接受御史监察。在司隶校尉被废止的东晋,御史的权力得以进一步扩大,纠察官员的品级越来越没有限制。南朝继承了两晋的优良传统,授予御史官巨大权力,令御史官可以无所不察,无所不纠,如南朝齐“中丞职无不察”,梁“中丞督司百僚[注] 《通典》卷二十四《职官·六》。 ”,这正是皇帝想要达到震肃百僚,维护统治的结果。至于北朝,亦有大量御史可以弹劾各级官僚,不避贵戚的记录。
这样的投入显然是值得的。演出结束当晚,深夜的梨园剧团依然热闹,年轻的创作者们席地围坐一圈,兀自对作品和演出忘情而热烈地讨论。江湖素有梨园戏“三驾马车”之说:王仁杰、王评章和曾静萍,认为他们是影响当代梨园戏艺术的关键人物。那在此番《陈仲子》首演后,是不是可以认为 “三驾马车”已然悄悄扩容:以两位王老师为代表的长辈、以曾静萍、林苍晓等为代表的成熟艺术家们,以及事业心蓬勃昂扬的青年一代。
两晋的御史官还拥有了谏诤权,也就是御史官可以对皇帝颁布的诏令提出建议与劝告,而在此之前的史料中是鲜有见到的。这一职权的出现,使御史可以积极参与到具体的国家事务中。晋武帝时期,御史中丞傅玄就对当时的水患之灾进行上疏,并被晋武帝采纳[注] 《晋书》卷四十七《傅玄传》。 。御史的谏诤权使其能随时向皇帝进言,既可以防患于未然,也可以及时补救,起到了积极作用,因此后世的统治者也将其保留。
1.御史监察机构走向独立
为了保障御史无所顾忌地行使监察权察举百官,风闻奏事制度便应运而生。这一制度就是指御史等任监察官职务的官员可以只凭传闻就上疏进谏、弹劾,提供风闻的人无需提供证据或姓名,也不会受到追究。《容斋随笔》中记载:“御史许风闻论事,盖自晋、宋以下如此[注] 《容斋随笔》卷四十一《四笔·御史风闻》。 。” 虽然没有确切史料记载风闻奏事制度究竟是在晋代具体什么时候出现的,但南朝梁武帝在天监元年时颁布的诏令中曾提到要依晋恭帝旧制行风闻奏事,就此我们不难发现:至少在东晋,风闻奏事已然出现。而根据史料记载,东晋之后风闻奏事蔚然成风,并非个例。南齐御史中丞沈约因“风闻”而弹劾王源[注] 《昭明文选》卷四十《弹事》。 ,南梁御史中丞刘孝仪根据“风闻”弹劾徐陵贪赃[注] 《陈书》卷二十六《徐陵传》。 ,北周崔子枢因受纳风闻被御史弹劾劾[注] 《北史》卷三十二《崔鉴传》。 。
这一制度不可否认,在客观上的确起到了让御史等监察官放心大胆行使监察权作用,成为御史监察制度的法律保障。但在今天看来,仅凭传言就可以举报他人未免有些匪夷所思。在这种制度下不知有多少无辜人蒙冤受屈。而且长远来看对于法制建设有害而无益,风闻奏事不尊重事实,任意对他人攻击,会使法律失去严肃性。况且,部分御史将其风闻奏事用作打击报复他人的工具,如前文所引的刘孝仪弹劾徐陵一事,就是因二人曾结怨而发生的。可见有时风闻奏事成为了御史滥用职权的工具。更有甚者,成为统治者排除异己、专制统治的帮凶。无怪乎后人评价风闻奏事于盛世无益,不能安抚天下了。
3.御史权威的巩固
二是词汇准确性不够。因中西方文化的不同,某些词汇在西方国家和我国有明显区别,易出现翻译纰漏。如“莲花”,长久以来我国赋予莲花高雅、正直的文化内涵,而英语中莲花-lotus则意为慵懒、散漫,lotus eater表示“过着懒散生活的人”。
在御史权力得到加强与保障的同时,魏晋南北朝的统治者还规定了御史中丞专道制度,以巩固其权威,提高其地位。魏晋规定御史中丞出行,百官必须避开,直到御史中丞走过方可离开。而到了南北朝,御史中丞专道制度更是大行其道。南朝宋,御史中丞与尚书令虽要共同下朝,但仍然要分道而行,而齐梁陈也因循旧制,明文规定御史中丞专道而行。至于北朝,关于御史中丞出行规定得更为详尽细致,甚至规定在何时应当清道,凡是有违背或者迟缓以致不能及时避让者,应当“以棒棒之[注] 《通典》卷二十四《职官·六》。 ”。这一规定也并非只浮于表面,而是得到了坚决执行。北魏孝庄帝时的一件事就可证明,当时,寿阳长公主出行违反了这一规定行犯官路,御史中丞高道穆就命令士卒用棒击破了车,当委屈的寿阳公主向孝庄帝哭诉时,孝庄帝却夸奖了高道穆,事后还亲自向他道歉[注] 《北史》卷五十《高道穆传》。 。魏晋南北朝统治者对御史中丞地位的肯定由此便可窥知一二。
御史中丞专道这一制度的确立与严格执行,客观上对于建立御史中丞的权威,提高其地位是大有帮助的,这是统治者总结经验,意识到御史对维持国家政权的重要性后做出的选择。御史的本职工作就是纠察百官,维护国家机器正常运转,因此御史注定是个得罪人的工作。而通过专道巩固其权威,无疑给了御史中丞暗示,其地位是远远不同于其他官僚的,也使其他官僚无形中对御史中丞产生畏惧感,对于御史中丞行使监察权带来了便利。另一方面,作为御史台长官的御史中丞拥有超然地位,这也在无形中令御史台一系御史官员有了底气,在日常进行监察工作时,更能放手去干,这也是南北朝屡见御史耿直进谏、不畏强权的原因之一。
三、御史监察制度变革的影响
(一)御史监察制度在当时并未起到作用
御史监察制度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循序渐进,逐步进行了改革,相对于两汉,其制度可以说相当完善,但是在实际运用中,御史监察并没有起到很好作用,或者说,作用并未达到预期。
御史监察制度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往往受制于士族门阀。统治者欲利用御史监察整顿吏治,达到政治清明、国家安定局面,但是,魏晋南北朝的统治者大都依靠士族门阀来建立、巩固政权,这在客观上就注定了依靠皇权的御史监察制度在魏晋南北朝将举步维艰,被各种政治力量随意摆弄。东晋时期,出身琅琊王氏的王导把持政权,顾和就建议他“宁使网漏吞舟,何缘采听风闻,以为察察之政[注] 《晋书》卷八十三《顾和传》。 ”,换而言之,也就是建议他放弃对官员的监察,而这也符合士族的利益,所以王导毫不犹豫地接受了这个建议。因此,在这一时期,东晋的监察机制日薄西山,出现了大量官吏腐败。
假使皇帝能力极强,能够压倒士族门阀,御史监察制度自然能发挥作用。反之若皇帝昏聩,连御史本身都要受到迫害。以元嘉之治为例,宋武帝和宋文帝历经两代,吸取了前朝教训,强化御史监察体系,重用御史官员,巩固其权威,元嘉年间的刘宋也因此政治清明,廉吏层出不穷,被称为“宋世之极盛[注] 《宋书》卷九十二《良吏传》。 ”。然而,随着刘宋后期继位的皇帝大多残暴无能,士族门阀又把持了朝政,御史便屡遭迫害。据史料记载:“宋氏载祀六十,历职斯任者五十有三,校其年月,不过盈岁[注] 《南齐书》卷三十四《刘休传》。 。”也就是说刘宋60年间,换了53名御史中丞,无论这些中丞是因为遭受迫害而被贬下台还是因不称职而被罢官,这一数据都说明,在当时想要当好一名御史中丞有多不容易,而御史中丞尚有如此遭遇,那一般的御史官有何境遇也就可想而知了。
1.2 入选标准 按中华医学会耳鼻咽喉科学分会1997年海口会议对慢性鼻窦炎/鼻息肉的临床分型分期标准[1]。Ⅰ型:单纯性慢性鼻窦炎,包括单发鼻窦炎(1期)21例、多发鼻窦炎(2期)42例、全组鼻窦炎(3期)28例;Ⅱ型: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包括单发鼻窦炎伴单发性鼻息肉(1期)14例、多发鼻窦炎伴多发性鼻息肉(2期)7例、全组鼻窦炎伴多发性鼻息肉(3期)5例;Ⅲ期:多发性鼻窦炎或全组鼻窦炎伴多发性鼻息肉和(或)筛窦骨质增生3例。随机分为两组,两组患者的性别、年龄、疾病种类及临床分型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二)御史监察制度对后世影响深远
魏晋南北朝御史监察制度虽然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没有发挥预期作用,但是,改革后的御史监察制度对后世的监察制度却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隋唐时期,将行政机构监察权归于御史台,又开创了一台三院制[注] 《隋书》卷二十八《百官·下》。 ,既完美继承了魏晋南北朝御史台独立的机构,又在其基础上将御史分为不同类别,各自分工。可以说,魏晋南北朝开创了后世独立的御史监察机构之先河,而魏晋南北朝种类繁多的御史也为后世所继承,如唐代就保留了殿中侍御史“掌殿廷供奉之仪式[注] 《唐六典》卷十三《御史台》。 ”,东晋的检校御史为隋所沿用,只是在开皇二年将其更名为监察御史[注] 《隋书》卷二十七《百官·中》。 。隋唐效仿魏晋南北朝,让这些种类繁多的御史在国家各个领域内行使监察职权,但不同的是,设计了一台三院制,明确彼此分工,又使之统一于御史台,克服了前代御史职权不清状况。除此之外,魏晋开创的风闻奏事制度也被后世所继承下来,甚至直到清代乾隆年间还延续了御史风闻奏事制度[注] 刘文鹏:《清代科道“风闻奏事”权力的弱化及其政治影响》,《中州学刊》2011年7月第4期,第186页。 。
魏晋南北朝时期对御史监察制度进行的种种改革虽然在当时没有发挥应有作用,但在中国拥有极强的生命及延续,对后世监察制度影响至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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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邱永明.略论魏晋南北朝监察制度的得失[J].社会科学,1991(2).
The Reform of Censor System in the Wei ,Jin and Northern and Southern Dynasties
JING Shi-ping
(Law school, 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Shanghai 200042,China)
Abstract :The censor system were the important development Wei, Jin and Northern and Southern Dynasties, which had been systematized and standardized. The censor originated from Western Zhou Dynasty, which is responsible for sacrifice and documents and his supervisory function is secondary. During the Qin and Han Dynasties, the censor system was beginning to take shape. The censor system had to be transformed to meet the needs of the rulers and the needs of social change in Wei, Jin, southern and Northern Dynasties. These changes make the censor system mature, and laid a solid foundation for the final shaping of the Sui and Tang Dynasties.
Key words :declination; reform; influence
中图分类号: D9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743( 2019) 02-0088-06
DOI: 10.13803/j.cnki.issn1009-9743.2019.02.016
收稿日期: 2018-09-04
作者简介: 蒋世平,男,汉族,上海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在读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中国法律史。
(责任编辑:张玉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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