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问题与可持续发展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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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问题与可持续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可持续发展论文,中国农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D922.68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2-2104(2006)02-0008-05

在农业、农村和农民这三个“农”里,农民是最具主观能动性的,无论从问题的载体还是解决问题的实施主体和问题解决的受益主体来讲,都是农民。因此,“三农”问题的实质就是农民问题,但这并不等于说农民问题可以替代三农问题。笼统地讲“三农”问题是不全面的,也是对“问题”本身的误解,因为农村和农业作为农民的生存环境和操作对象都是对象性的,也就是说其问题是可以“解决”的,而农民问题则是一种非对象性的整体,即使要说“解决”,那也是“问题”的失去意义,从而使农民从“问题”中摆脱出来,获得解放。只有自觉认清这一点,农业和农村方面各种具体问题的解决才是可能的和真实的。其实,农民问题在操作层面上的重要性就在这里,同时也表明农民问题将是一个长期的理论和实践课题。

1 中国农民问题

在对农民问题的理解或认识方面存在着一个普遍的误解,这就是没有真正理解中国农民本身的问题性,只是对象性地把有关或涉及到农民的问题当成要克服、处理、或“解决”的事务,需要找出某种好的办法来对付它。换句话说,现在各种看法和做法共同的误解就在于把本身是一个整体的“农民问题”割裂开来了:从各种看法来讲,它们所理解的都是“关于农民这个问题”,而不是构成中国现代化自身特性的“农民问题”;从各种做法来讲,它们都是企图对象性地“解决”农民问题,而不是创制一种农民自己的解放状态。

事实上,在中国,农民本身就是问题,或者说农民就是问题本身。

第一,就一般的现代化理论来讲,主权和统一的确是一国现代化的基本政治前提,而这个前提的具备,在中国就是要打倒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毫无疑问,农民是这场革命的主力军,但要农民起来革命,就必须使农民具有阶级觉悟以及真实的阶级利益。为此,中国革命首先要在农村划分阶级,以便发动广大农民起来推翻地主的土地私有制以及与此相一致的上层建筑。但是,从土地的私人占有来讲,贫下中农其实也是地主,只不过占有的土地较少罢了。因此,农民之所以本身就成为问题,首先在于他必须从其所属社会的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中剥离出来。事实上,这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产生的问题,以往的农民起义从来都不谋求破除土地的私有制,所以农民本身并不成其为问题,他们的造反只是对取而代之的谋求。

第二,中国革命的性质和前途都与土地私有制相悖,因此,当以夺取政权为核心任务的革命成功之后,从逻辑上讲,农民将面对自己成为革命对象的境况。但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不可能自己消灭自己,唯一的出路就是创制一种与社会主义政治理念相一致的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于是,农民再次成为问题,这次的性质不是农民怎样从他所属的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中剥离出来,而是如何进入一个对他是完全陌生的,甚至不属于他的组织结构中去。这个组织结构就是人民公社。但是,这并不是说人民公社的公有制选择本身错了,相反,革命在政治理念上的延续以及有着太多的人口现实,使得采取某种形式的公有制是不可避免的。问题在于,所有的成员在这个组织结构中都无从负责,既无法对组织负责,也不能对自己负责,唯一属于自己的选择只有一个,就是偷懒。结果就是人民公社体制无法满足农民利益的不断增长。

第三,农村的改革开放之所以实行各种责任制,其实质正在于改变人民公社体制无从负责的困境。但是,农民本身仍然就是问题的真实含义在于,责任制只是用经营方式来松动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阻碍或制约,并不能从根本上变革生产关系。不过,这绝不意味着土地的私有化就能够使农民不成为问题,恰恰相反,即使不谈社会主义政治理念的要求,至少是由于中国农民人数太多、土地太少,土地私有化根本就划不来,种种复杂的现实也使土地私有化无法实施。因此,农民本身就是问题的情况,在改革开放中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直接和突出地体现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正因为如此,农民把农村改革的每一个成功都归于党和国家的政策。然而反过来讲,如果政策在此不具有关键作用,那么不管农民的境况如何,农民本身倒可能真的不是问题了。

第四,责任制并不等于农民可以在所有方面对自己负责。事实上,今天农民本身就是问题的另一个真实含义还在于,不仅农民根本不可能完全自我负责,而且他只能对他的困难负责,筹划并做出解决这种困难的政策却是由城里人来制定的。几乎没有人会否认所谓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也几乎没有人认为这种二元结构不应该破除,但是很少有人真正认识到这种二元结构产生和存在的必然性。其实从上述的“第二”已经可以看出,这个必然性就在于“农民”在中国是由制度造出来的,即是说,大致在1956年以后,中国才真正有了农民。这就是与城市人相分立的农民,而不是与地主相对立的农民。这种情况使“农民本身就是问题”在今天面临一个操作层面的大困难:一方面,农民不可能去打倒和剥夺城市人;另一方面,农民也不可能使自己也成为既有的那种城市人。

从上述看出,农民问题的确是中国特有的问题,从这个“问题”制约并体现了中国现代化的性质来讲,它就是中国现代化特有的一个基本属性。正是这一属性,决定了中国现代化在性质和模式上都将不同于发达国家,甚至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现代化,也正是这种不同,才使中国现代化的模式选择更多具有与可持续发展真实含义的一致性。但惟其如此,农民问题根本不是也不可能是“被解决”的,而只能在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模式创制中“失去意义”。换成逻辑表述就是问题本身的不再存在。因此,中国农民不再成为问题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创制成功是一致的、同步的。也就是说,农民问题根本无法在操作层面上被对象性地“解决”,而只能是其自身的发展使“问题”失去意义。但是,这并不等于消极随意或者只能遵从所谓“客观规律”,相反,它是积极创制的理性自觉前提。

2 可持续发展的真实含义

简括地说,可持续发展如果是真实可能和合乎道德的,那么它即使不是排斥“发展”的实际含义的,也必然要在超越现在各种发展观(包括所谓可持续发展)的意义上才是可理解的或合乎逻辑的。事实上,“可持续”的意思是指一个自组织系统对其自身运行的涵养机制,而现在的发展与这种机制恰好是相矛盾的。所以,把“发展”和“可持续”合并为一个概念的做法或者是出于一种方便(因为几乎所有人都不怀疑发展是最主要的文明取向),但更可能的原因恰恰在于认识发展方面的盲目性。

对可持续发展最常见或者说最一般的误解,就是把它当成人类善待地球的一种方式,以及当代人让其后代持续享有资源的一种能力。说它是误解,并不在于可持续发展不是一种方式和能力,而在于这些愿望或看法其实是一种虚伪的善意。看起来,人已经认识到要善待地球了,但这种动机的根据恰恰是如果不善待地球人的利益就要受损,因此其目的不是为了善待地球,而是更好地善待自己。善待自己本身并没有错,问题在于,既然不善待地球的最本质内容就是从地球身上索取,那你不会不索取吗?所以说这是一种伪善。这种虚伪的更深层道理还在于,如果人和地球共同构成一个自组织系统,人凭什么又怎么能够在人和地球之间对象性地搞什么善待和不善待其中的那一方呢?至于说为了延续不断的后代,其虚伪之处就更明显了,因为要善待的不过就是人这个物种罢了。

另一个误解就是对科技的迷信,而且这个误解是把发展和可持续合并为一个概念的最直接根据。科技的力量几乎是无穷的,问题在于,人类认识和掌握科技为了什么以及怎样实现这个“为了”。如果从所有人都能接受的角度讲,认识和掌握科技当然是为了人能生活得更好。可是什么叫更好呢?从现实来看,就是获得尽可能多的利益,个人是这样,各种共同体是这样,整个人类也是这样,所以利益的最终来源还是地球。然而问题并不到此终止,几乎所有的人和所有的共同体都认为,为了实现尽可能大的利益,最根本和最强大的本事就是把科技转换为生产力。于是就拼命发展,而发展的不平衡则是这种拼命发展的不竭动力,因为本事高强的比本事弱差的要有竞争优势,所以后者必须加紧追赶前者,前者必然设法遏制后者。其实,这就是现代化的本真图景。这样,不仅人和地球之间没有什么持续与否的道德关系,人类自己也是不可持续的。

无论逻辑还是事实,发展都是工业化的事情。反过来讲,工业化以前人类的文明形态只是一种增加而不是发展。其实就有很多观点在分析中华文明为什么“落后”的时候都指出,封建的中国只有增加而没有发展。这种看法是符合实际的,但结论却是完全错误的。中国的贤哲们很清楚,发展就是人脱离地球的开始,而且肯定是一条不归之路。所以,中华智慧就在于掌握科技转换生产力的分寸,发明了火药只用来放鞭炮过节,发明了指南针只用来游四方交流。中华文明的精髓不仅不落后,而且所追求的就是人与地球这个自组织系统的整体和谐。事实上,用物质文明的不断追求来表明生活质量的提高才是落后的观念,甚至是野蛮的行为。从可持续发展作为自组织系统对其运行的涵养机制来讲,农民文化更接近可持续的本意。

指出上述道理既不是反对工业化和现代化,也不等于用农民文化来解释可持续发展,更不是要回到传统的文明状态。恰恰相反,是为了从科技和制度这两个主要层面,提醒人们注意如何建设和维护人和地球共同构成的这个自组织系统运行的涵养机制,说白了,这就是如何把握适度发展的分寸。因此,与其说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合理的追求和有效的方法,不如说它就是文明本身的矛盾展开形态。这样讲的道理很清楚:发展不发展在全球现代化的今天已经是一个程度比较的问题,有没有可持续的涵养机制才是人类文明终极价值的选择形态。

3 中国农民问题变化中的可持续发展实验

中国农民问题的产生和变化都是制度性的,因此,农民问题失去意义也将是一个不断创制的过程。尽管今天的农民在很大程度上已不同于传统的农民,但责任制作为农村经济的基本制度,决定了土地仍是农业文明和农民文化最基本和最直接的物质载体。因此,各种创制不可能不围绕土地制度展开,至少都要涉及土地制度这个因素。

土地制度是一个大问题,这方面的创制更是涉及到包括城市和农村在内的很多因素,不过就文明形态来讲,农民问题在现行土地制度中的一个基本变化方面是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事实上,正是这个关系最直接地体现了农民问题变化中的可持续发展选择,因为至少从历史事实来看,人与土地的分离恰恰是工业化的前提和伴随状态,然后才产生了发展可不可以持续的问题。其实,这里的原因与主张和实施农业文明还是工业文明没有关系,因为发展可否持续的问题产生于人与地球的依存方式之中。简单地讲,这种依存的中间环节越多,人就越和地球相疏离,那么不管是否“善待”地球,同属一个自组织系统中的人竟然要考虑,并且实施着与地球的关系处理,这种情况本身就具有发展可否持续的危机性质。所以,尽管土地与农民的关系远不是农民问题变化的全部,但却从人与地球相互依存的中间环节最少这个意义上,最能反映或说明农民问题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联系。

可持续是一种涵养机制,其涵养的对象是一种运行方式或活动形态。无论从传统还是现代来讲,农业的最基本含义,就是指通过土地来完成光能转变并将其贮存为化学能的运作或活动过程。显然,这个过程本身根本不存在能否持续的问题,因为它不仅是人和地球这个自组织系统的基本运行方式之一,同时也就是这个运行方式的涵养机制。但是,农业文明和农民文化之所以具有某种可持续性,并不在于农民从事农业生产这一活动本身,而是说,在农民与土地的传统关系中,土地所具有的三个基本功能使农民得以与可持续的涵养机制保持协调和一致。不仅如此,这三个基本功能还作为一个整体构成土地与农民的基本关系,即土地同时是农民的生产资料、生活条件和生存环境。毫无疑问,即使在今天,这种关系也只是对于农民才是可能的,城市人早已失去了,或者说自觉自愿地摈弃了这种关系。然而,也正是在今天,农民不管情愿与否,他都不得不面对这种关系的断裂和转型。

首先,在生产资料方面有两种基本情况。一种是农民只能使用土地,却不能拥有土地,虽然作为一种权益和变通,政策保证这种使用权永远不变,但是使用形式还是受到很大的局限。这种情况使土地的生产资料功能不能和它的其他功能作为一个整体与农民相协调。另一种情况是农民不需要或者无法利用土地的生产资料功能,其最主要的原因在于使用土地来从事农业生产无利可图,而现在的农民又不像过去那样除了种地没有其他选择。这两种情况所表明的,都是土地与农民关系的疏离。其次来看生活条件。在传统的文明形态中,农民的生存必需品、基本消费品、甚至部分消遣品和奢侈品都出自土地,而现在已经完全不是这样了。这个变化是否意味着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对于理解土地与农民的关系变化来讲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土地或者不必,或者不再能够作为农民的生活条件了,同时,生产、加工、销售以及时尚等等因素中太多的中间环节在技术层面将土地的生活条件功能与农民割裂疏离开来。最后是生存环境。且不谈农村和城市一样,都发生了或轻或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问题,更为严重的土地与农民的割裂和疏离,在于城市强势扩张对农村的侵占。这个侵占有两个方向相反的形式,一个是非农性质的征地、占地、用地,另一个是农民的向外流动,或者说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这两种形式所表明的,就是土地不再是农民自己的生存环境了。这个问题当然和土地作为生产资料的问题紧密相连,即农民不能作为生产资料的真正拥有者来维护和处置土地,但是就土地作为农民的生存环境来讲,更为本质的割裂和疏离在于这个环境的功能、作用,甚至具体的状态和规划,其实都是由城市说了算的。

土地与农民关系的这些断裂和转型是如此明显和不可逆,但是农民问题的延续又使农民不可能都成为城市人,因此,农民问题的变化和转型恰恰提供了一个机会,就是农村只能创制自己的发展模式和文明形态。我们至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看出,这一系列创制其实也是可持续发展是否可能的典型实验。

首先,中国农民太多,所处地域又非常广阔,这样农民不可能重复现有的各种城市化模式。不仅如此,发展的不平衡以及竞争的时效性使农民一方面很难完全摆脱土地来生存,另一方面也几乎没有机会取得利用非土地因素谋求发展的整体优势。这样,土地这个可持续涵养特性最为直接的要素仍将长期作为农民自身发展的基本依托。在这方面,农村多余劳动力的转移并不就是向城市流动,农村的城市化也不是兴建许多城市,而都将是具有农村自己特色的现代化形态。这种前途既是由农民问题所决定的,也是农村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可能形态。

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的是以人为本和共同富裕,这样,国家鼓励和保证的是如何创制和建设农村自己的全面小康社会,着重强调的是城乡统筹的政策机制,而不是农村向城市的看齐。就具体的做法来讲,我们认为需要在两个主要领域建立某种合作原则和机制,一是社会领域的城乡统筹,另一是包括城市和农村以及各种所有制和各个行业的合作经济。这是一个专门的话题,这里仅限于指出,在这种统筹和合作中,不仅农村的发展有可能保持某种具有涵养机制的分寸性,而且有可能在一定程度和某些做法上有助于促进中国整体发展的可持续性。

最后,虽然从文明进步的普遍性来讲,各国的理论、实践以及经验可以相互借鉴,但是世界上任何一国的现代化模式都不适合中国,更谈不上能够“解决”中国的农民问题。因此,除了建设新的创制,中国别无出路。然而既然已经提出并认同了可持续发展,各种创制当然都会尽可能地不违背可持续发展原则。如果说这是一种所谓后发优势的话,那么便利条件更多,或者说更可能具有创新模式的实验,恰恰就是对农民问题在变化方向上的引导以及在转型前途上的选择。之所以说这个实验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典型意义,就在于中国是一个农民太多,地域广阔的社会主义大国,发达国家没有这个实验需求,其他国家也担当不起这个实验的示范作用,或者说对世界现代化不可能产生像中国这样大的影响。

4 结束语

事实上,本文在这里也只是提出一种理论思路或看问题的角度,尽管我们认为这个思路或角度是对的,因为它符合实际,但还远远谈不上有什么具体的可持续发展办法,更不是主张用传统的文明形态来实现可持续发展。不过可以说的是,这个思路或角度的重要性和现实针对至少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它有助于纠正在对待中国农民问题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存在的普遍误解;另一方面,它有助于在把握农民问题的变化和转型的同时自觉进行可持续发展的真实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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