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被感知”新探_哲学家论文

“存在被感知”新探_哲学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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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81.2/B56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8-7591(2000)02-0014-05

贝克莱的“存在就是被感知”这一命题,其唯心主义性质是人所共知的,但是,其合理之处却很少有人探讨和挖掘。本文试图对此作些分析。

一 提出了主体能动性的问题

认识就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但是这种反映不是消极直观地反映,而是人在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的能动反映。人认识客观事物的过程,就是对客观事物的改造过程。(注: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哲学笔记》,1974年版,第411页。)任何事物, 只有作为实践对象,才能成为认识对象;只有实践的深入,才能引起认识的深化。实践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认识也就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在认识过程中,一方面,客体决定主体;另一方面,主体作用于客体。可是在哲学史上,人们对主客体关系的认识却经历了一个从重视客体到重视主体的过程。

古希腊罗马时代,人们着重研究本体问题,对客体的研究是其注意的中心,主客关系还未突出。到了近代,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认识论问题突出了,人们开始探讨主体和客体的关系问题。可是在17世纪早期的哲学家那里,人们只是强调客体对主体的决定作用,用客体来说明主体。17世纪经验论者认为,认识来源于感觉直观,人的心灵像一张白纸,认识就是自然现象在白纸上刻划的痕迹,就像“物体在镜中产生的映象或观念一样”(注:《十六—十八世纪西欧各国哲学》,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第368页。)唯理论者认为认识来论于人们的理性直观,认识就是人们理性对外界事物本质的直观,或对人们观念、心理的直觉。这样,他们都把一种现成的内容作为前提,认识就是感官或理性对它的直观。在这里,客体是决定的,主体是消极被动的,它只有依赖客体,受客体作用,而不能建立客体,改造客体。正如黑格尔所谈的,不管经验主义所处理的是有限材料,还是唯理论所探讨的是无限的对象,但是“两派哲学皆坚持一种前提作为出发点,它们所用的方法可以说是一样的”(注: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15页。)从这个意义讲,经验论和唯理论都是直观的认识论,它们只看到认识中客体的决定作用。

不过这时的科学家和哲学家也有主体作用的思想萌芽。在牛顿、伽利略和一些哲学家中流行的由洛克系统化的物体二种性质学说认为,人们关于第二性质的感觉观念中即色声味冷热软硬等在外物中没有原型,它是外物和主体相互作用的产物。离开主体,世界上并未有色声味等感觉这类东西,但它也有客观基础,它和客观事物相契合,相对应。这样,在认识中,不仅有客体的作用,也有主体的作用。可是他们只是把这个看法局限在第二性质的观念中,而第一性质的观念还是直观反映,并且第一性质观念是基础,是知识的主要内容。因此,从总体上看,他们的认识还是直观认识论。

贝克莱继承洛克经验论路线,认为认识来源于感觉,但在主客体的关系上,他却一反传统看法。他认为,洛克既然说色声味在客观事物中没有原型,那么它就完全是主观的,而第一性质,所谓广延、形象和运动不能离开色声味,“因此这些其他感性性质在什么地方存在的,第一性的也必定在什么地方存在着,也就是说,它们只存在于心中,而不能存在于别的地方”。(注:北大编《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507、514、503、502、504、516、511、515、505页。)那么一切“存在就是被感知”。这里,贝克莱虽然对洛克第二性质进行了歪曲,他的论证也并非十分完满,但他的“存在就是被感知”的论断却在认识论上开辟了一个新方向:

(一)认识主体不是被动的,而是能动的

一切存在就在于被感知,这就必须有感知存在的心灵。而心灵,作为认识主体,“乃是一个单纯的,不可分的能动体——就其感知观念而言,可称之为理智,就其产生或从别的方面作用于观念而言,可称之为意志”。由于它是能动的,“是不能被感知的”,不能“构成任何观念,因为任何观念都是被动的、迟钝的”(注:北大编《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507、514、503、502、504、516、511、515、 505页。)这样,认识就不是脱离主体的一种活动,而是主体心灵自身活动的过程。

(二)认识对象不是预定的,而是主体构造的

贝克莱认为,人类认识的对象是各种观念,而作为认识对象的观念不是现成的,预先就有的,它的存在必须和主体相联,是主体建立起来的。“因为一个观念的存在,就在于被感知”(注:北大编《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507、514、503、502、504、516、511、515、 505页。),“借着视觉,我可以有光和颜色及其不同程度与差异的观念。借着触觉,我可以感知到硬和软、热和冷、运动和阻力以及它们在数量上或程度上的大小深浅,嗅觉供给我以气味,味觉供给我们以滋味,听觉可以把不同曲调的声音传入我的心中。”(注:北大编《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507、514、503、502、504、516、511、515、505 页。)认识就是主体设立客体心灵构造对象的过程。

总之,在贝克莱看来,主体决定客观,认识是主体本身的活动,是主体构造客体的过程,这同只把客体当做预定的,认识只是客体作用于主体的直观认识论相比,可以说是开辟了认识论研究的一个新途径,揭示了主客观关系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康德正是沿着这个方向建立了他的先验哲学。他认为不仅感性认识是主观的,是人们心灵的时空直观形式整理感觉材料的活动,而且知性认识也是主观的,是自我意识用纯粹知性概念整理表象的活动,“人为自然界立法。”事物之所以能作为认识对象,也是因为它是由自我意识建立的“我们在事物上先天地认识到的东西,只是我们自己放进事物的东西”。(注:北大编《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下卷,第244页。 )如果说康德实现了知识必须依靠对象到对象必须依靠知识的哥白尼革命,那么,这个革命就应该说是开始于贝克莱。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强调,认识也是主体构造客体的同化过程,事物之所以能成为认识对象,就在于它能被主体同化,有与主体结构相适应的刺激;而“认识一个对象就是对它采取行动,改变它”,(注:皮亚杰《教育科学与儿童心理学》,第30页。)这些思想也不能不追溯到贝克莱。如果说康德、皮亚杰的主体能动性思想可以肯定,而最早提出这一思想的贝克莱却被完全否定,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偏见和遗憾。

当然,贝克莱把认识的主观性,主体的能动性绝对化了,在强调主体作用客体时,否定了客体对主体的决定作用,因而,他又同17世纪直观认识论一样,对主客关系的理解陷入了片面性,以至于由于一味强调主体心灵作用,用感觉把自己和外界事物隔离开来,导致了荒谬的唯我论。也正由于此,康德在强调“自我意识”的同时,还承认“物自体”的存在,认识就是自我意识的时空及因果等先天形式整理物自体提供的感觉材料,坚持了一种特殊形式的二元论。据此,康德认为,它同贝克莱不同,他的“唯心主义并不涉及事物的存在(虽然按照通常的意义,唯心主义就在于怀疑事物的存在)因为在我的思想里,我对它从来没有怀疑过,而是仅仅涉及事物的感性表象”。(注:康德《未来形而上学导论》,第56页。)但是不能因为贝克莱的唯我论的荒谬结局而否认其对认识中主体作用揭示的合理成分,就象不能因康德哲学的不可知论结局而否定其主体性的合理因素一样,否则,哲学史将无真理可言,因为在马克思主义建立前,还未有真正科学的哲学。

二 揭示了物质的主观性

物质是认识基本矛盾的一个方面,因此,我们必须以物质和精神的关系去研究和确定它。而物质和精神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物质决定精神,精神也作用于物质。从物质和精神对立,物质决定精神的关系来看物质,物质就是在意识之外,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从物质和意识同一,意识作用于物质的关系来看物质,物质就是在意识之内,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如果说在意识之外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称为客观性,那么,在意识之内,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就可称为主观性。物质决定精神和精神作用于物质是不可分割的,那么物质就不仅具有客观性,而且也具有主观性;物质决定精神关系是绝对的,精神作用于物质关系是相对的,那么,物质客观性是绝对的,物质主观性就是相对的,主观性以客观性为基础,物质就是以客观性为基础的客观性和主观性的统一。

在古代,物质和精神未明确区分,对物质未深入研究,经过中世纪至近代,物质和精神有了区分,物质和精神关系突出了,对物质的研究深入了。可是近代早期,17世纪唯物主义,由于在物质和精神关系中,只看到物质和精神的对立,物质决定精神,因而也就只看到物质在意识之外,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属性。既然物质是客观的,那么,他们就只要客观地从物质本身看待物质就行了,而不需从物质和精神相互作用看待物质特性,而当时人们对物质只认识到其机械特性。因此,广延性、不可人性等机械性就被他们当作物质的根本特性。因此我们可以说旧唯物主义把某些具体物质特性,当作物质一般特性,是他们只客观地看待物质的自然结局。马克思说得好,“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人的感性活动,当做实践去解释,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注: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提纲》、《费尔巴哈论》单行本,第50页。)

贝克莱一反传统看法,他强调思维与存在的同一,强调心灵主体的作用。以此为出发点,研究存在、物质就形成了和旧唯物主义根本对立的物质观。

(一)他揭露了旧唯物主义物质观的缺陷

贝克莱认为,唯物主义的“物质”是把思想和存在抽象分离的结果。既然“存在就是被感知”,那么,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是在心灵或感知它们的能思维的东西以外的存在,就是“把可感物的存在与它的被感知分离”,(注:北大编《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507、514、 503、502、504、516、511、515、505页。)就是“假设了事物与观念之间的差别”,(注:北大编《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507、514、503、502、504、516、511、515、505页。)唯物主义确认物质, 就是为说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说明人们观念的产生是依赖于物质,确立真理的实在性。可是由于唯物主义把存在与被感知,把事物与观念相分离,他们的物质观就不能说明他们要说明的东西了。

1 不能说明精神统一于物质 既然,物质是完全在心灵之外, 与心灵无关,其根本特性是广延的东西,怎么能产生出以思维为根本特性的心灵、精神呢?精神又怎么能同于它呢?因此,17世纪唯物主义大都承认有两个本体,坚持二元论。洛克认为有外界物质作用和能力集合的物质实体,有人心的作用和能力集合的精神实体,物质实体的本性是凝固性和广延性。精神实体本性在于能思想。感觉经验和反省经验就来源于这两种实体。笛卡尔则更加强调物质特性是广延。精神的特性是思维,它们各自独立,互不影响。斯宾诺莎虽然只承认一个实体,但作为实体的根本属性的思维与广延却是并行互不相干的,仍有二元论的残余。

2 不能说明观念的产生 贝克莱认为观念是被动和迟纯的, 它不能产生或改变另一个观念或思想对象。但是这些观念必有某种原因,为它们所依存,并且产生和改变他们。观念的原因须是“能动的实体”。(注:北大编《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507、514、503、502、 504、516、511、515、505页。)而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是在心灵之外具有广延的东西。“是被动的,无活力的,那么它便不能成为主体或能生的”(注:北大编《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507、514、503、502、504、516、511、515、505页。)因此, 贝克莱认为:“即使我们承认象唯物论者所说的外物,可是他们也自认他们并不能因此而更切近地知道我们的观念是如何产生的,因为他们承认他们自己并不能了解物质如何作用于精神或者它如何可能在心中印上任何观念。”(注:北大编《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507、514、503、502、504、516、511、515、505页。)

3 不能说明真理的确实性,反倒是怀疑论的根源 在认识过程中,主体与客体相互依赖是不可分割的。任何事物要成为认识对象——客体,必须同主体相联系,只有在二者联系中,才有对象和主体的区分。我们每一个现实的认识对象都是在实践所及的范围内,同主体结构相适应的东西。因此皮亚杰说得好:“离开主体的思维、客体就永远也不会被认识。”(注:皮亚杰《发生心理学与认识论》,第118页。)而17 世纪唯物主义,只承认物质的客观性,否定物质与意识的同一性,这样的物质,难以成为认识对象,物质就是不可知的。洛克就是一个典型。因此,贝克莱认为,假定心外有物,是怀疑论的根源。“因为只要人们认为真实的事物存在于心灵以外,并且认为他们的知识只有在符合于真实的事物时,才是真实的,而对真实事物,人们又是不知道,那么,他们就不能确定他们能有任何真实的知识。”(注:北大编《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507、514、503、502、504、516、511、515、505页。)

总之,在贝克莱看来,唯物主义所说的心外之物,不能说明物质和精神,存在和思维的同一。

(二)贝克莱认为应“从主观方面理解物质”

既然,唯物主义所谈独立于心灵而存在的物质不能说明物质和精神,存在和思维的同一,那么,怎么样的存在才能说明二者的同一?贝克莱认为,要确定存在的性质,就要“注意存在一词用于以感觉的事物时的意义,……我说我写字用的桌子存在,这就是说我看见它,摸到它,假若我走出书房以后还说它存在,这个意思就是说,假若我在书房中,我就可以感知它,或者是说,有某个别的精神实际上在感知它。有气味,就是说我嗅到了它,有声音,就是说我听到过它;有颜色或形象,就是说我用视觉触觉感知过它。”因此,一切事物的“存在就是被感知”,(注:北大编《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507、514、503、502、504、516、511、515、505页。)而“能被感知的……就仍然是些观念”,(注:北大编《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507、514、503、502、504、516、511、515、505页。)而“观念中有一些是一同出现的, 我们用一个名称来标记他们,并且因而就把它们认为是一个东西”(注:北大编《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507、514、503、502、504、516、511、515、505页。),而物质就是观念的集合。因此, 物就只在心灵中,而不能在心灵之外存在。物作为观念产生于能动的心灵实体。这样物质和心灵,存在和思维就在心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了。因此贝克莱认为要说明物质和精神的统一,就要把物质看成主观的。

如何看待贝克莱的这些观点呢?我以为,如果我们承认物质和精神不仅是对立,而且是统一的,不仅物质决定精神,而且精神也作用于物质,那么我们就得承认物质既在心灵之外又在心灵之内;物质既不依赖于人们的意志,又依赖于人们的意志;就既要客观地,又要主观地看待物质。而17世纪唯物主义只看到物质和精神对立,物质决定精神,所以,他们只是客观地看待物质,把物质只看成意识之外有广延的东西的观点是片面的。贝克莱认为它们未能揭示物质和精神同一的批评是中肯的。贝克莱从思维与存在的同一,心灵的能动性出发得出“存在就是被感知”,物质和心灵的不可分割的观点,是对物质的一种属性的揭示,他从主观方面理解物质是对17世纪唯物主义从客观方面理解物质的一种补充。

可是,贝克莱把物质和心灵联系,把以心灵为转移的属性绝对化,否认其条件性,否认物质的客观性则是错误的。正如马克思在谈到旧唯物主义时所指出的“对事物……不能从主观方面去理解。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注: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139—140页。)所以我们不能因此否定贝克莱的物质主观性,而应否定的是他对物质主观性的绝对性、抽象性观点。

关于物质和精神不可分、物质的主观属性问题经典作家也是肯定的。我们以上提到的马克思在《提纲》中的引文,所谈的旧唯物主义对事物不能从主观方面去理解,那言外之意就是肯定辩证唯物主义还应从主观方面去理解物质。恩格斯在《费尔巴哈论》中明确指出物质和精神关系除谁是本源问题外,还有一个二者同一的问题。既然二者同一,那么二者就不可分割。列宁在《唯批》中提出应从物质和精神关系,不能从其它方面理解物质,而“物质和意识对立,也只是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才有绝对的意义……超出这个范围,物质和意识对立无疑是相对的,”(注: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139—140页。)物质和精神相对,就是说二者是同一的。列宁还指出“物质是我们感觉到的客观实在”(注: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138页。 )也谈的是物质不能同感觉分离。既然物质和精神既对立又同一,那么物质也就既是客观的,也是主观的。列宁所谈的“物质”的唯一特性就是:它是客观实在,它存在于我们意识之外”(注: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16页。)的论断,只是为划清物质和精神的区别, 说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立而言的,而并非对物质特性的全面论述。我们现在的教科书分析列宁这一论断时,断定物质只有客观性而无主观性,只能说是对列宁这一论断的错误理解。

综上所述,贝克莱“存在就是被感知”的命题,揭示了主体能动性、物质主观性的问题,在西方哲学发展史上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可惜的是他把这两个问题绝对化了,真理向前迈出一步便成了谬误。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应像对康德、黑格尔哲学一样,对贝克莱的这一命题给予一个公正的态度,进行客观地分析,抛其糟粕,汲其合理成分,以充实和丰富马克思主义哲学。

收稿日期:200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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