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主义与现代国家:民族主义的另一种解读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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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0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734(2007)05—0028—05

一般来说,对于民族主义的研究从方法上来看大致可以有三种路径,即经济、思想或政治。从经济利益入手进行研究的包括以霍布斯·鲍姆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从思想与学说入手进行研究的包括卡尔顿·海斯、凯杜里、伯恩斯等学者。凯杜里认为,“民族主义是19世纪初产生于欧洲的一种学说,它自称要为适当的人口单位作出独立地享有一个自己政府的决定、为在国家中合法地行使权力、为国际社会中的权利组织等提供一个标准。”[1](P1) 相对而言,从政治入手进行研究的学者则很少,布罗伊尔就是其中一位。“我对于它的政治性的强调倾向于政治结构与机制方面,而不是倾向于个别民族主义政治家的意图与行动上。”[2](P422) 他的《民族主义与国家》被霍布斯·鲍姆列为民族主义研究的必读书之一。[3](P4) 布罗伊尔选择从政治入手的理由是,他认为民族主义最为显著的特征体现在政治性方面。本文拟对布罗伊尔的民族主义研究作一简要评述,并试图从他的观点出发重新审视中国的民族主义。

一、关于民族主义的诸种理论

(一)民族本体主义理论

坚持民族本体主义理论的有18世纪德国的思想家赫尔德、费希特,以及当代著名学者阿姆斯特朗、杜赞奇与安东尼·史密斯等等。这种理论的基本主张为:民族主义是早已存在的那些民族的一种表达方式,是它们追求独立的一种运动。民族主义者则代表了他们所在的民族来领导民族主义运动,他们的目标就是实现民族独立与解放。民族本体主义理论的主张预设了一种本体主义民族观,这种民族观认为民族是一种客观存在物,人们可以依据客观存在的某些标准来判断哪个民族早已存在,它在某个特定的情形下会被唤醒,从而出现了民族主义。斯大林的著名定义:“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心理素质的稳定共同体”[4](P300),是其中较有代表性的。布罗伊尔认为,这种民族主义理论的不足之处在于:在民族主义者之间常常会出现相互冲突的表达方式。而且,这种民族主义理论认为民族主义是原已存在的民族的觉醒之后的产物。既然如此,为什么只有在近代才会出现民族主义的运动?民族本体主义理论没有认识到民族本身是现代社会的产物。

(二)交流沟通理论

交流沟通理论与上述民族主义理论的区别在于,它否认民族从远古时代就已存在的观点。它认识到,民族是由于共同体内部的通讯与交流系统的发展而产生的认同感,是现代社会的产物。安德森把民族称为想象的共同体,其形成的原因就在于现代技术与现代文明。“在积极的意义上促使新的共同体成为可想象的,是生产体系和生产关系(资本主义)、传播科技(印刷品)和人类语言宿命的多样性这三个因素之间半偶然的,但又富有爆炸性的相互作用”[5](P51)。在布罗伊尔看来,发达的通讯交流系统虽然可以产生认同感,但是同时也会导致内部的分歧与冲突。而且,既便交流系统的发展可以产生共同体的认同感,但这种认同感也不一定要表达为民族主义这种形式。交流沟通理论另一个不足之处在于,“它可以解释民众是在什么样的物质条件下被动员起来的,但是它不能说明最关键的问题,即为什么会有民族主义的学说,为什么会被民众所接受,为什么会产生政治冲突”等等。[2](P20)

(三)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民族主义理论的主要观点是:民族主义是一种现代现象,它与资本主义的发展相关联。资本主义的发展产生了新的阶级与阶级关系,这些新的阶级不仅需要更为广阔的经济活动空间,而且需要新的政治形式与统治形式。这种新的政治形式要求大众的支持与大众的动员,而动员的主要手段就是民族主义。布罗伊尔认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困难在于:如何去解释民族主义与阶级冲突之间的关系。一般而言,这两者的关系存在着三种解释路径:“一是认为民族主义运动是某一个阶级的利益表达形式,与其他阶级关系不大;二是认为民族主义是各阶级的聚合而成的利益表达形式,每一个阶级在民族主义运动中都有其利益追求;三是认为民族主义虽然从本质上是代表了某一个阶级的利益,但是它吸引了其他阶级的支持。”[2](P21) 布罗伊尔认为,上述第一种解释不足以给予过多的关注,因为,即便是历史上确实存在过只有一个阶级参与的民族主义运动,它们的影响力一定是太小,不具有政治意义,因而也就没有理论意义。对于第二种解释,布罗伊尔认为是较为重要的。这种观点主张民族主义是各个阶级为了各自的阶级而联合起来的一种行动。但是这种解释存在着民族主义与阶级理论之间的逻辑冲突,它无法回答为什么这些有着利益冲突的阶级会联合起来。如果阶级之间确实存在着不可调解的利益冲突,又如何能够联合起来呢?第三种解释认为,许多民族主义运动是多个阶级的集体行动,而这种运动又并不代表所有参与行动的阶级的利益,他们是被吸引到运动中去的。这种解释将上述两种解释综合在了一起,但是它不能很好地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如何解释那些被吸引的阶级的行动原因?民族主义者们是以何种方式动员他们的呢?说他们是被蒙骗或者说忘记了自己的真实利益是不够的,因为人们还可以问什么是他们的真实利益。

(四)心理学主义与功能主义理论

这两种理论之间既有区别又有关联性。心理学主义“假定人民需要认同某种共同体,当某种情况使得以前的认同不再存在的时候,人民需要找到其他的替代品,民族主义就是其中之一,而且民族主义是一种最好的替代品。”[2](P28) 心理学主义认为民族主义具有一种能够满足人民心理需要的功能,产生认同危机的情况主要是出现在资本主义对传统社会的冲击的时候,或者说是两种不同文明相遇的时候。传统社会是一种建立在血缘、地域、种族等等基础之上的充满了情感色彩的共同体,当它面临无人情的、抽象的、理性的现代社会时必然会出现各种形式的危机。这样的情况一般会导致传统权威的流失、传统关系的破坏及传统认同的破坏,于是就需要民族主义来填充认同真空。

功能主义的某些最主要的特征在著名的民族主义学家盖尔纳的理论中都有体现。他认为人类社会大体上可以分成农业社会与工业社会。在农业社会中,“小型农民群体一般过着内向型的生活,不是受制于政治上的命令,就是被经济上的需要束缚于土地上,”[6](P14) 因而无法形成民族认同。在那些快速地从农业向工业转型的社会中特别容易出现民族主义。民族主义的首要功能可以满足现代化所需要的统一的文化、语言与教育,消除各种地方性认同与地方性的权威,以此促进一个社会通过快速的发展到达现代化。阿普特则认为,民族主义的功能不仅仅是促进民众应付认同危机,而且可以促使他们为更快的变化而努力。民族主义是现代化的宗教,它可以制造出新的认同与新的奋斗目标。

功能主义与心理学主义理论虽然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是它们共同具有的困境在于它的解释力相当有限。许多例子足以证明,尽管某些群体遭受过严重的认同危机与精神创伤,但是它们中间并没有出现民族主义,比如非洲的大多数地区。另外,在奥斯曼帝国中出现的民族主义是地方贵族们起主导作用。对于功能主义理论而言,另一个困境在于,它假定民族主义的出现是与现代化密切相关的。功能主义对于这个假定的解释有三个方面:一是认为民族主义是由政治领袖们采取的推进现代化的工具;二是认为民众支持民族主义也是为了相同目的;三是认为民族主义事实上是在提升现代化。前两种观点涉及的是民族主义运动参与者的动机,后一种观点涉及的是民族主义的效果。针对第一点,布罗伊尔认为,民族主义无疑已经被政治领袖们运用于提升现代化,但是这种说法应当注意的是:首先,民族主义也会被他们用来认同政府以及政府的政策;其次,民族主义意识形态中也有一些因素对现代化并不是有利的,反而是有害的,比如某些民族主义对于传统符号与价值观的认同;最后,政治领袖们也常利用民族主义来反对现代化,比如当年的伊朗精神领袖霍梅尼。对于上述第二种观点,布罗伊尔认为,应当看到现代化并不必然伴随着民族主义运动的出现,反过来说,那些强烈的民族主义运动的政策取向也并非必然是追求现代化。另外,还应当注意现代化本就是一个很难界定的概念。它的内涵之模糊不清以至于可以应用于任何一个社会的任何一个时候。所以,布罗伊尔认为,不可以直接在民族主义与现代化之间建立起一种因果联系。

综上所述,布罗伊尔认为,民族主义不能与任何特殊的文化特征或社会安排相联系,也不能与现代化的通讯技术、特殊的阶级利益、任何特殊的经济关系、某种心理需求或特殊的社会功能相联系,人们不能在上面所说的基础之上建立民族主义的理论。“民族主义是一种政治形式。我们总是企图在民族主义背后去寻找一些文化的、社会的、经济的或心理上的基础,并将其视为是民族主义的真实的原因。在做这些之前,我们应寻求作为一种政治形式的民族主义究竟是如何运作的。在这一点上,很少有学者去做。”[2](P36)

二、民族主义的界定与分类

布罗伊尔明确表示,在他看来上述民族主义观忽视了民族主义最为根本的一点:它首先是与政治相关联的,而政治的本质就是权力,权力在现代社会主要体现为对国家的控制,所以民族主义的中心原则应当是与夺取国家权力与运用国家权力相关联。只有从这一点出发,才能更好地理解在现代社会为什么民族主义会成为一种最有效的获取权力的手段。基于上述原因,布罗伊尔将民族主义定义为:“民族主义主要是指一种政治运动,它寻求和行使国家权力,并以民族主义观点使行动得到辩护。”[2](P3) 这个定义中的“国家”概念主要来自于韦伯。

依据民族主义的定义,布罗伊尔对民族主义作了独特的分类。他把民族主义运动与现代国家之间的关系作为分类的标准,民族主义运动与现代国家的关系可以分为三种:分离、改革与联合。也就是说,第一类民族主义运动是寻求从现有的国家当中分离出去;第二类民族主义运动是面对其他现代国家而进行的内部改革;第三类民族主义运动是寻求若干个国家的统一,比如1848年的德国。另外,布罗伊尔又将这三类民族主义运动中的每一类各分成两小类:一类是发生在民族国家内部的民族主义;另一类是发生在非民族国家内部的民族主义,这样就有六种类型的民族主义(见表1)。[2](P12)

三、民族主义运动与国家的关系

(一)现代国家的形成

英法两国都在16、17世纪建立了比较典型的绝对主义国家,这种绝对主义国家形态在两国的自由主义与启蒙运动的冲击下率先建成了现代民族国家,并对其他国家产生了强大的压力。布罗伊尔通过对英法两国民族认同形成进程的考察,发现这二者的民族意识形态在内容上都是政治性的,与文化认同无关。政治上的反对派们所关注的是迫使既存国家将政治权力交还给社会。从这两个国家民族认同的形成来看,它们都是与当时特定的政治环境密不可分的,是国家政权的反对者在面对一种所谓的绝对主义国家时所采取的一种手段。布罗伊尔认为有必要指出的是,英法两国尽管形成了民族认同,但并没有形成民族主义运动。

(二)德、意、波兰三国的统一式民族主义

19世纪中叶德、意、波兰三国的民族主义运动主要是由相当少的社会和政治精英参与的,并得到了英法两国的政府与民众的同情,因为它们的民族主义被英法两国看作是一场自由主义运动,是对抗奥地利与沙俄帝国政权的运动。同时,这三国统一的直接目标就是建立英法式的现代国家,所以它们的民族主义者们也都为了民族统一而向英法寻求帮助。通过这三个国家的民族主义运动,布罗伊尔充分说明,统一式民族主义的一个显著特征在于:这种民族主义运动必须首先在某一个国家获得成功,然后在若干国家的统一中获得成功,完成这二者是异常困难的,因而这三个国家中只有德国获得了成功。德国的成功关键在于民族主义首先在普鲁士获得了成功,建成了强大的现代国家,最终才得已完成统一大业。布罗伊尔特别指出,在普鲁士统一德国的进程中,文化因素如果不能说是毫无作用,至少可以认为它的作用是很小的。

(三)分离式民族主义

布罗伊尔主要考察了19世纪的哈布斯堡帝国与奥斯曼帝国内部的民族主义。他认为,这两大帝国内部的分离主义最主要的特征与它们的国家结构紧密相关。哈布斯堡帝国是一个封建国家,帝国政权是通过特权贵族来实施的。18世纪后期,英法两国不断上升的影响力对帝国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帝国对贵族的控制力明显减弱,各个族裔的贵族将语言作为民族主义的主要动员符号,获得了成功。在奥斯曼帝国,它的帝国结构是官僚制,而非封建制,帝国内部不存在以语言为标志的地方贵族集团。所以,当中央权威日渐衰败之后,地方民族主义运动没有像哈布斯堡帝国那样以语言作为象征符号。

(四)反殖民主义民族主义

在布罗伊尔看来,这种民族主义不能被视作简单的殖民社会反对帝国主义的民族主义。反殖民主义民族主义所要反对的是由现代殖民国家所建成立的殖民体制。这种殖民政治体系作为外国国家所控制的现代国家的一部分,是反殖民式民族主义的基本条件。而且,反殖民式民族主义接受了由殖民国家所划定的领土范围。殖民地政府的运作体系和它所面临的各种社会压力决定着民族主义运动的发展进程。从总体上看,现代殖民主义涉及到在西方与非西方社会之间强烈的互动,这种互动的本质称作西方化。这种西方化进程可以从政治、经济与文化层次去研究。不过,殖民地民族主义所具有的特殊性主要应从政治互动中去寻求。殖民地民族主义所面临的国家应当看作是一种不同于传统的现代国家,这种新型的现代国家的现代化程度决定着民族主义的形式和内容。

(五)改革式民族主义

改革式民族主义主要体现在中国、日本与土耳其。这三个国家虽然都深受西方世界的影响,但都没有正式地被西方国家从政治上控制过。与西方的接触有助于产生一些类似于殖民地民族主义的特征,特别是在经济与文化上几乎与殖民地一样。尽管如此,由于没有正式地被西方从政治上控制过,也因而不存在殖民帝国所建立的现代殖民国家。这一点赋予了改革式民族主义某些特殊性。

在完全被西方国家实行殖民统治的国家中,民族主义的主要任务就是获取国家政权。但是在一个没有被正式殖民统治过的国家中,民族主义需要由传统国家自身通过民族主义运动转变为现代国家。这一点决定了改革式民族主义的本质特征。特征之一表现在改革的起点上:中国、日本与土耳其三国的改革开始于军事,军事改革所遇到的传统障碍迫使改革向纵深发展,最终是全方位的改革。改革进程一般是先控制国家政权,并从上向下推进全面改革。特征之二表现在改革的难度上:改革者所遇到的种种反对力量使得改革者诉诸于民族主义。与此同时,反对改革者也可以利用民族主义来反对改革。于是,民族主义的话语成为各自争夺合法性的工具。特征之三,作为一种推动力,民族主义在这些国家倾向于更多地从政治上加以表达,而不是从文化上,这一点与印度殖民地民族主义是不一样的。

(六)民族国家中的分离式民族主义

分离主义的特点在于,他们一般诉诸语言以及被殖民统治前的共同体认同,而不是忠诚于新兴国家。这种亚民族认同一般是与全国性民族认同同时产生的,都是在殖民时代形成的。在反殖民主义的运动中,各个种族之间的联合没有形成强有力的全国性的民族认同,这是新兴国家出现分离主义的根本原因。这种分离式民族主义在非洲表现得最为突出。

分离式民族主义在发达的民族国家内部也存在。这些国家包括加拿大、法国、西班牙与英国。布罗伊尔以英国的苏格兰分离主义为例来分析分离式民族主义。苏格兰的分离主义在1974年以后开始活跃起来,其标志是苏格兰的民族主义政党在苏格兰地区竞选中获胜。这并不是因为北海油田的开发引发了苏格兰经济上的要求,也不是因为苏格兰民族主义政党所使用的民族认同符号。布罗伊尔认为这个政党并没有使用特别突出的苏格兰的民族文化符号,而主要是强调面包与黄油。况且苏格兰本身并不存在统一的语言,缺少有鲜明苏格兰风格的文学与艺术。此外,文化本身是一种消极的东西,它需要政治运动才能够发挥出作用。总之,发达民族国家内部出现分离主义的主要原因是全球化进程的产物。这些民族国家无法满足内部的某些地区的要求,从而导致这些地区通过分离主义追求自己的现代国家形式。

(七)民族国家中的改革式民族主义

无论是在新兴的民族国家,还是在早已形成的民族国家,改革式民族主义主要体现在国家建设当中。国家建设包括保持秩序、发展经济与文化事业。民族国家所进行的这一切活动都可以看成是一种民族主义的行动。不过,这些工作一般采取实用主义的政治手段,因而民族主义只作为一种奋斗目标处于隐蔽位置。有一种观点认为,现代化要求放弃传统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并产生新的专业精英。民族主义可以看作一种联合各类精英的手段,提供较广泛的认同和现代化的动力。其实,民族主义作为一种现代化意识形态或作为文化认同的运动,只起比较有限的作用。在某种特殊的政治环境中,它对于改革精英们会有作用,但是在提高民族认同上,可能会被民族主义估计过高。

四、结论

从上述各种类型的民族主义的分析中可能得出这样的结论:民族主义运动与现代国家密不可分。现代国家既是民族主义产生的根由,又是民族主义追求的目标。

布罗伊尔的民族主义观有助于深化思索中国的民族主义。当代众多中国学者研究中国的民族主义时所关注的主要方面是民族主义学说,而很少有人关注民族主义的运动。依据布罗伊尔的观点,中国的民族主义属于改革式民族主义。这种类型的民族主义主要发生在中国、日本与土耳其,其中只有日本完全成功了,中国则经历了多次波折与反复。中国的民族主义与反殖民式民族主义之间有较多的相似之处,如都有反对帝国主义的一面,但是作为改革式民族主义,中国的民族主义的任务不是简单地从殖民主义者手中夺取现代国家,而是通过改革来完成从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的转型。在中国,这种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过程自清代以来一直延续到当前。其间发生了数次的政权更替,民族主义始终是各种地方政权争夺合法性的主要话语,是打击对手的有力武器。这一点充分说明,中国这样的改革式民族主义在追求现代国家的时候,有效的民族主义的运动只能是由某种类型的政权来发动。民族主义完全是服务于政权建设需要的。

当代一些学者们认为,中国的民族主义一直面临着这样一个困境:“如果不大量吸纳西方文化质素,中国就不可能自强,而大量吸纳西方文化质素,中国人又可能丧失自己的文化根性,也就是说丧失中国人之所以为中国人的那些根本素质。”[7](P120) 当年梁启超所面对的处境,就是在保教与保种之间进行艰难的抉择,最终选择的是保种。中国人选择了一种政治民族主义而放弃了自己的文化,这种做法从实践上看未免是一种灵魂的典当。上述学者们对于中国人的处境深感悲哀。其实,处在19世纪中叶的中国并不是可以由自己来选择放弃自己文化的,实际情况是中国文化中的固有观念已经受到西方文明的强烈冲击而土崩瓦解了。无论是华夏中心主义,还是天下主义都不得不让位于民族国家体系。梁启超并非是放弃保教,而是儒教早已被西方列强所破坏,因而只能去保种。

收稿日期:200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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