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宋代太湖流域的农业经济_农业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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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宋时期是太湖流域经济发展水平跃居全国前列的关键时期。而在中国古代,农业经济则是社会经济赖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本文试对宋代该地区农业经济的发展水平作一探讨。

一、可耕土地的彻底垦辟

在农业社会中,土地是最根本的生产资料,耕地面积的扩大直接关系到农业的发展。经永嘉南渡,尤其是安史之乱以后,江南开发虽有了长足进步,但直到北宋景祐年间,张方平出宰昆山时,太湖流域还是“地旷人希,占田无限,但指四至泾渎为界”,表明这里的农田垦拓还是大有潜力的(注:王巩:《张文定公行状》,见张方平《乐全集》附载。)。北宋和平时期迁入当地的移民虽有记载,却未成规模。靖康南渡,镇江、常州、无锡、平江府、秀州、杭州,既是高宗朝廷南逃路线,也是大批移民落脚定居的首选之地,以至随处都是“避寇渡江流移失业之民”。有研究表明,与其他地区相比较,江南地区(相当于宋代两浙路和江南东路的东北部)的移民迁入是位居前列的;而江南地区则以太湖流域的移民最为密集(注:《宋会要辑稿》(以下简称《宋会要》)食货69之49。参见吴松弟:《中国移民史》第4卷,表9-1,图10-1,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大量移民涌入,带来正负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因为人口剧增而造成对耕地的巨大需求,另一方面也为耕地的量的扩大和质的提高,为农业高度集约化经营提供了充分的劳动力。

总的说来,直到北宋后期太湖流域在耕地上仍未见明显压力。宣和元年(1119),农田所还将浙西的“远年逃田、天荒田、草葑茭荡及湖泺退滩、沙涂等地并打量步亩,立四至坐落”招人请佃(注:《宋会要》食货63之195。)。当地对耕地进行全面彻底垦辟是在南渡以后。南宋乾道中,政府以空名官诰补授官资的方式劝谕开耕两浙荒地;淳熙年间,孝宗继续采取蠲放苗税的政策,奖励“两浙民户将已业土山,施用工力开垦成田”(注:《宋会要》食货6之29。)。在政策鼓励和人口压力下,当地农民改造开发低洼地,垦殖草葑茭荡及退滩沙涂,耕植荒山土丘,向山争地,使可耕田亩有了可观的增长。到绍熙时,吴中已“四郊无旷土,随高下皆为田”,张方平所见景象已不复存在;连湖州偏僻山间,绍兴以后也多有匿户避役之民“家于山中,垦开岩谷,尽其地力”(注:《吴郡志》卷2《风俗》;《嘉泰吴兴志》卷5《河渎》。)。总之,太湖流域所在的两浙西路是宋代垦田最盛的地区,“膏腴沃衍,无不耕之地”(注:《文献通考》卷5《田赋考五·历代田赋之制》。)。

在拓垦可耕土地的过程中,太湖流域的农民充分利用当地的地理条件,发挥聪明才智,开辟各种途径,不少新的耕田名称始见于史籍。

其一,沙田。《正德姑苏志》卷15《田地》说是“民自经理江湖沙涨地为田”。王祯在《农书·农器图谱集·田制门》里也说:“沙淤之田也。或滨大江,或峙中洲,四周芦苇骈密,以护堤岸,其地常润泽,可保丰熟。普为塍埂,可种稻秫;间为聚落,可艺桑麻。或中贯潮沟,旱则频溉;或旁绕大港,涝则泄水;所以无水旱之忧,故胜于他田”。沙田涨没不定,无法精确测量步亩,享受免征或少征租税的政策优待。这种耕作和政策上的双重优越性,确令农民提高了垦殖的积极性。据《琴川志》卷6《版籍》,在常熟县总耕地数232万多亩中,沙田为4964亩,占2‰,这一比例或可作为当地沙田在耕地数中占有率的参数。

其二,塘涂田,亦名滩涂田、塘田、涂田。上引《农书》说:濒海之地,“其潮水所泛沙泥,积于岛屿,或垫溺盘曲,其顷亩多少不等。初种水稗,斥卤既尽,可为稼田”,这是指沿海滩涂田。此外大河之侧、水汇之地和陂泽之曲,“凡潢污泗互,壅积泥滓,水退皆成汙滩,亦可种艺”。《琴川志·版籍》记常熟县有塘涂田362亩、塘涂地457亩,应属后者。

其三,围田、湖田。这里所说的围田是指以围筑堤岸的方式向水面争得的新耕地,以此围湖垦辟的田,也称湖田,例如宜兴即“县多湖田”(注:《成化重修毗陵志》卷11《职官三·历代宦绩》。)。但在宋代文献中,这种新拓耕田往往与圩混称。实际上,圩田是指将已耕熟田筑以堤围或圩岸的水利田;而围田则主要是指一种新拓耕的方式和名称,当然这种新拓耕田在耕熟以后一般也都建为圩田,但在垦拓初期毕竟是有区别的,故而《文献通考》卷6将“圩田水利”和“湖田围田”分别列目。宋代江阴境内的芙蓉湖,“周围一万五千三百顷,又号三山湖,今皆为圩田”,这些圩田显然是由湖田围田改造而成的;而嘉定二年(1209)湖州境内因修筑堤岸,“变草荡为新田者凡十万亩”,自然也是围田或湖田;绍兴年间,太湖“濒湖之地,多为军下兵卒侵据为田”,“盖队伍既众,易于施工,累土增高,长堤弥望,名曰坝田”,坝田也是围田和湖田的别称(注:《嘉靖江阴县志》卷3《山川》;《宋会要》食货6之31;《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5绍兴二十三年七月庚戌。)。围田或湖田具有二重性:一方面是向水争田增加了可耕土地,据《琴川志·版籍》,理宗时常熟有围田54016亩,约占全县总耕地数的241982亩的22%;另一方面毫无节制地围水造田,使河湖水面急遽减少,破坏了生态平衡,恶化了农田水利的环境。

其四,葑田。北宋蔡宽夫指出:“吴中陂湖间,茭蒲所积,岁久根为水冲荡,不复与土相着,遂浮水面,动辄数十丈,厚亦数尺,遂可施种植耕凿,人据其上,如木筏然,可撑以往来,所谓葑田是也”。因为葑田是浮动的,苏州遂有投诉“夜为人窃去田数亩”的轶事,范成大诗也说“不看茭青难护岸,小舟撑取葑田归”(注: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27《林和靖》;范成大;《石湖居士诗集》卷27《四时田园杂兴》(下凡引此组诗,不再出注)。)。上引王祯《农书》名之为架田,称其“既无旱暵之灾,复有速收之效,得置田之活法”。大体说来,蔡氏所说葑田,最初是自然生成的,当地农民受其启发,有意“以木缚为田丘,浮系水面,以葑泥附木架上,而种艺之”,故谓之架田。葑田不愧是江南水乡人民在与水争田过程中的出色创造。

此外还有宋代括官田时经常提及的积水茭荡田。这类田虽已非湖泽河汊,但尚未成为可耕的塘涂田。理宗时,常熟即有这类田3216亩。另有安吉县境内“陂堰旧有七十二所,盖其地势高仰,近山之田号承天田,亦号佛座田,谓层层增高,灌溉不及也”,“储蓄灌溉,全藉陂堰”(注:《嘉泰吴兴志》卷19《渡堰》。)。承天田、佛座田是当地农民向山争地的例证,“层层增高”表明其是梯田。

对这一地区耕地的增长作定量分析不无困难。范仲淹在景祐年间(1034-1037)称苏州出税之田340万亩;而另一研究表明,苏州在雍熙(984-987)前后的耕地数至多不会超过140万亩,50年间耕田数增加近1.5倍。端平二年(1235)常熟的耕地数为240万亩,常熟是苏州平江5个属县之一,倘以该数据作为5县之平均数,则这时苏州总耕地数应在120万亩左右,约为景祐耕地数的3.5倍,雍熙耕地数的8.5倍(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43庆历三年九月丁卯;《琴川志》卷6《版籍》;周生春:《宋代江南水利田的开发与政府的田赋收入》,载《徐规教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十周年纪念文集》,杭州大学出版社,1995年。)。从垦田增长率来看,显然景祐以后远远超过景祐以前;南宋远远超过北宋。以上分析虽有推断成分,但或可据此把握太湖流域在两宋时期耕地垦辟增加的总体趋势。

二、水利田的全面建成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两宋时期太湖流域农业经济的决定性进步,是与水利事业的长足发展分不开的。中国古代农业社会中稍具规模的水利事业,政府的组织作用和管理机能至为关键。《隆庆长洲县志》卷2《水利》指出:“江南水利,无论汉唐,计宋有天下三百年,而命官修治凡三十余度,殆不十年一兴利也”。宋代在财力物力上给水利建设以积极的支持。熙宁变法大兴水利之时,凡有疏导水患而开决农田时,“即以官田计其顷亩,拨还田户,如无田可拨,即计田给直”;政和六年(1116),徽宗拨封桩米10万石、常平本钱10万贯等命赵霖主持平江水道的大规模疏浚工程(注:《宋会要》食货7之23、24;《吴郡志》卷19《水利》。)。北宋曾给两浙路等下诏:“辖下州军圩田并河渠、堤堰、陂塘之类合行开修去处,选官计工料,每岁于二月未农作时兴役,半月即罢”,把兴修水利纳入每年春耕前地方官的常规公务(注:《宋会要》食货7之11。)。兴修水利的诸多内容在宋代不仅作为州县长吏的重要职责,还直接与考课磨勘优劣相联系,使他们对属地水利不敢掉以轻心。

当地人民深知太湖农田水利的症结所在,高度重视疏浚工程和堰闸工程,创造了成功的经验。首先,疏通河湖港浦的水利工程,使广袤农田去水涝之害而得沾溉之利。例如,至和二年(1055),调发民夫15.6万工,疏浚诸泾64、浦44、塘6,筑成至和塘,“田无洿潴,民不病涉”,两岸膏腴之地数百万顷都蒙其利;宣和元年(1119),赵霖役工278万余,历时19个月,浚治1江、1港、4浦、58渎,使平江府“二十年间并无水患”;政和五年(1115),江阴浚治横河、市墩河、东新河和代洪港以后,使附近“十乡之田,频苦旱涝,尽除其患”,得益农田达6573顷;乾道二年(1167),开浚顾会浦河道,“故水所败田数万亩还为膏腴”(注:《吴郡志》卷19《水利》;《宋会要》方域17之22;《嘉靖江阴县地》卷16《名宦》;《云间志》卷下《华亭县浚河置闸碑》。)。开通疏导河湖港浦,不仅保证了太湖水系能循环畅通地流入江海,而且使当地农田能够有力抗御水旱灾害。

其次,堤堰斗闸则使疏浚的成果得以维持、巩固和发挥效益。当地人民往往在疏浚同时,就“因塘浦之土以为堤岸,使塘浦阔深,而堤岸高厚”;再在关键河段,设立斗闸,“大水之年,足以潴蓄湖瀼之水,使不与外水相通,而水田之圩垾无冲激之患;大旱之年,可以决斗门水濑,以浸灌民田,而旱田之沟洫有车畎之利”(注:《吴郡志》卷19《水利》。)。其它如嘉祐六年(1061),对六年前疏浚的至和塘“创石堤,疏斗门”,“得膏腴田数百万顷”;熙宁时,“松江堤没,水为民患”,因筑丈高石堤90里,“复良田数千顷”。

在各种水利工程的综合效应下,太湖流域的农田建设大受惠益,是宋代全国水利田最密集的区域。有人对北宋熙宁年间各路水利工程、水利田及其占总耕地数作过统计,太湖流域所在的两浙路均位居第一,水利工程为2294处,水利田为1048万多亩,占总耕地数的28.8%(注:程民生:《宋代地域经济》,河南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87页。)。南宋淳熙前后,以太湖流域为主体的浙西路水利工程为2100余处,接近熙宁时期两浙之和,《宋史·食货志》说:浙西“南渡后水利之田富于中原,故水利大兴”。太湖水利使“低田常无水患,高田常无旱灾,而数百里之内,常获丰熟”,经过治理的太湖流域“畎浍脉分,原田棋布;丘阜之间,灌以机械;沮洳之滨,环以茭楗;则泻卤硗确,变为膏泽之野;萍藻葭苇,垦为粳稻之陆”,成为宋代集约化农业的首善之区(注:《吴郡志》卷19《水利》,卷37《县记》。)。

在太湖流域水利田的建设中,疏浚和堰闸的功效不可低估;与此同时,每一田块的圩岸修筑也起了重要作用。这种圩岸,有些岸段就是前文述及的堰塘堤坝所构成,但更多的岸段则是围田别建的田塍。圩岸所围之田大小不一,少者数十亩,多者以千计,形成了这一地区特有的田圩之制。当地历来将“大筑圩岸,高围民田”,视为农田水利的要策。嘉祐三年(1058),两浙转运使即建议在苏、湖、常、秀修作田塍,位位相接,以御风涛,以狭水源,并“令县官教诱殖利之户自作塍岸,定其劝课为殿最”(注:《正德姑苏志》卷11《水利上》。)。政和元年(1111),提举常平司命苏、湖、秀三州令佐主管创立圩岸工程,浙西掀起了兴筑圩岸的热潮,仅平江府就兴修田围达2000余顷。南宋黄震曾针对太湖农田水利建设指出:“田岸之事在民。在民者,在官不必虑;水利之事在官,在官者,在民不得为”(注:《正德松江府志》卷3《水中·治策》。)。他所说的水利之事应指疏浚河道、修建堰闸等大型工程,而田岸之事则指圩岸田塍的修筑维修。正是在发挥和协调政府与农民各自职能的基础上,太湖流域的农田水利建设在两宋时期走在全国前列,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为本地区农业经济的全面起飞准备了硬件条件。其中不少农田水利工程还泽被后代,为太湖流域农业经济在明清时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集约农业的样板地区

两宋时期太湖流域的农田水利建设,为农业集约经营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而具有地域特色的农具体系的形成,也有助于农业集约经营。这一体系虽在唐代大体定型,在宋代却有了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完备、实用、先进是其基本特点。

曲辕犁创制于唐代,宋代以两浙最称先进。曲辕犁调节转向灵活方便,犁镵加大则为深耕创造了有利条件,而犁镵、犁壁的分工,既能犁起上块,又将后土翻下,常令熟土在上,生土在下,利于作物生长。这种犁在宋代被改造得更适合于水田操作,俗称江东犁。秧马也是浙西水利田的主要农具,能减轻插秧季节的劳动强度。宋代江浙间还创制了耘荡这一新工具,大大提高了劳动效率。据王祯《农书》说,耘荡“形似木屐,而实长尺余,列短钉二十余枚”,用以推荡水田禾垅间草泥,“使之混溺,则田可精熟。既胜耙锄,又代手足,况所耘田数,日复数倍”。

因农田灌溉和圩区排水需要而发展起来的水车,是当地农具体系中最具个性的代表。其型制不拘一格,有一二人手摇的刮车,也有四五人脚踏的大棚车,以及畜力水车和风转翻车。王祯《农书》还载有一种高转筒车,“如田高岸深,或田在山上,皆可及之”。龙骨水车(即翻车)的使用最普遍。苏轼在《无锡道中赋水车》中曾述其形制功用:“翻翻联联衔尾鸦,荦荦确确蜕骨蛇;分畦翠浪走云阵,刺水绿针抽稻芽”。龙骨水车不但可用于临水地段,倘有足够的车水劳力,其所汲之水竟可达到3丈以上的高旱之田。范成大有诗似即说此:“下田戽水出江流,高垅翻江逆上沟;地势不齐人力尽,丁男长在踏车头”。水车是当地水利田集约化经营不可或缺的主要工具。当地“农器甚备”,为精耕细作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太湖流域水热条件虽然优越,但土壤性状并不理想。《禹贡》列其所在的扬州“厥田下下”。但两宋“天下之田称沃衍者为吴越闽蜀,其亩之所出视他州辄数倍”,秦观以为是“培粪灌溉之功至也”;陈傅良也说:“闽浙之土,最是瘠薄,必有锄耙数番,加以粪溉,方为良田”(注:秦观:《淮海集》卷15《财用》;陈傅良:《止斋先生文集》卷44《桂阳军劝农文》。)。可见施肥是经营集约农业的重要环节。当地农学家陈旉在其《农书》里主张“地力可使常新壮”,提出“若能时加新沃之土壤,以粪治之,则益精熟肥美,其力当常新壮矣,亦何敝何衰之有?”为这一地区地力养护提供了积极的建议。当地农民也在农业实践中充分重视了这一问题,大量使用有机肥,可以加速土壤熟化,改变其理化构成,以提高肥力。

这一时期,粪肥来源扩大,施用也更合理,此即陈旉所说:“俚谚谓之粪药,以言用粪犹用药也”。据其介绍,“浙间终年备办粪土,春间夏间常常浇壅”,当地“凡农居之侧,必置粪屋”,人畜粪是农家肥的主体,但“凡扫除之土,燃烧之灰,簸扬之糠秕,断槁落叶”,也都沤入粪屋,堆积发酵,成为上好的有机肥。河泥是另一项重要肥料,罱泥不仅可以积肥,还能使水域不致淤潴。故稍有农闲,农家便以小舟驶入河港塘浦罱取河泥。

太湖流域精耕细作式的集约农业,在宋代已积累了较系统的经验,影响、指导着这一地区以后农业的发展。除去肥料,耕、种、耘、水在当地水利田的经营中,都是别有讲究的。首先是耕田:“大凡秋间收成之后,须趁冬月以前,便将户下所有田段一例犁翻,冻令酥脆”,利用冻晒使土壤酥碎,起自然松土与杀虫作用;“春二月又再耕,名曰耘田”。经两次犁耕,土质松细,故时人认为“浙人治田,比蜀中尤精,土膏既发,地力有余,深耕熟犁,壤细如面,故其种入土坚致而不疏”。其次是播种:选好良种后“拣选肥好田段,多用粪壤,拌和种子,种出秧苗”,浸种下秧,深耕浅种后,秧苗既长,“便须及时栽插”。再次是耕田:在禾苗生长过程中,杂草亦生,“浙间三遍耘田,次第转折,不曾停歇”;有时还放干田水,逐一拔出杂草,沤在泥中,培固禾根。最后是换水:在水稻生长过程中,如果天旱缺水,便须以水车车水,“全家大小,日夜不停”;“大暑之时,决去其水,使日曝之,固其根,名曰靠田;根既固矣,复车水入田,名曰还水”;而“还水以后,苗日以盛,虽遇旱暵,可保无忧”(注:朱熹:《朱文公文集》卷99《劝农文》;黄震:《黄氏日抄》卷78《咸淳八年春劝农文》:高斯得:《耻堂存稿》卷5。)。这种烤田技术远比前代进步,且沿用至近现代。

集约农业是天时、地力、人工的统一体。为准确预测阴晴、水旱、寒暖、丰歉等气象和农业的前景,当地农民积累和形成了气象占测的系统经验,归纳为各种口诀韵语式的农谚。宋元之际松江人陆泳曾采方言俗语作《田家五行》(亦名《吴下田家志》),例如“清明断雪,谷雨断霜”,“四月麦秀寒,五月温和暖”,都有关农业气象。这种农谚甚至被范成大写入诗中:“湔裙水满绿萍洲,上巳微寒懒出游。薄暮蛙声连晓闹,今年田稻十分秋”,自注道“吴下以上巳蛙鸣,则知无水灾”。这些气象农谚虽有附会成分,但大量保存了当时农民的直观经验,反映了集约农业对气象的重视。《乾隆吴江县志·生业》引述范氏语云:气象占测,“自古说者纷纭聚讼,曾不如老农之言,慧于鬼神”,高度肯定当地老农在占测气候上的准确预见。

总之,无论水利、农具、肥料,还是耕种耘荡等田间管理,两宋时期太湖流域的农业在精耕细作方面,都走在各地区的前列,无愧为全国集约农业经营的样板地区。陈旉《农书》以及元代王祯《农书》的相当部分,都是这种集约农业的经验总结。

四、举足轻重的粮食生产

粮食生产是封建社会农业经济的最主要内容,也是衡量一个地区农业水平的主要标准。太湖流域在宋代已实行了两熟制,这对提高耕地利用效率,增加粮食产出数量,都是至关重要的。这种两熟制有两种情况。其一是稻作两熟制。苏籀《双溪集》卷9《务农札子》所说“吴地海陵之仓,天下莫及,税稻在熟”,即指稻作两熟制。有学者以为这种稻作两熟主要并不是双季稻的复种连作,而是所谓再熟稻,即“丰岁已刈,而稻根复蒸苗,极易长,旋复成实,可掠取,谓之再熟稻。恐古所谓再熟者即此”;这种稻“春夏收讫,其株有苗生,至秋薄熟”,产量不高(注:《吴郡志》卷30《土物》。)。但从苏籀所说“税稻”,应不仅指自生自长的再熟稻;有意识有计划的双季稻复种连作,在宋代太湖地区虽未普及,但已出现。

其二是稻麦两熟制。北宋后期,当地已是“刈麦种禾,一岁再熟”,但稻麦轮作制似尚未推广,故苏轼说:“两浙水乡,种麦绝少,来岁之熟,指秋为期”(注:《吴郡图经续记》卷上《物产》;苏轼:《东坡奏议》卷6《乞赈济浙西七州状》。)。小麦的大规模种植和稻麦两熟制的全面推广也在南渡以后。南迁北人从面食喜好出发,当地南人从土地效益出发,竞相种麦。宋代“佃户输租,只有秋课,种麦之利,独归客户”,而“农获其利,倍于种稻”,优惠政策和经济困难刺激了农民(尤其客户)的种麦积极性。“处处稻分秧,家家麦上场”,“五月江吴麦秀寒,移秧披絮尚衣单”,诗人记下了两浙普及稻麦两熟制的历史场景。有学者认为宋代江南“也就只能象北方那样实行两年三收”(注:程民生:《宋代地域经济》,河南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01页。),至少并不符合太湖流域的实际。随着稻麦轮作复种的发展,当地水旱轮作的耕作体系也渐趋完善。排水是水田变旱作的关键,本地农民在水稻刈获后,便在畦旁起垅作纵沟,再作横沟贯通纵沟,纵横交错以利排水。而整地灌水则是旱作变水田的要件,时人便在小麦收割后精耕细耙,将田面整为平畦,稻秧入田后,以勤灌浅灌方式保持一定深度的水层。

两熟制大大提高了太湖流域的粮食亩产量和总产量。北宋当地亩产据范仲淹所说:苏州地区“中稔之利,每亩得米二石至三石”。南宋嘉定二年(1209)湖州“变草荡为新田者,凡十万亩,亩收三石”;约略同期苏、湖的“江乡田,上色可收谷四石”,但“四石之田,固不多见”。理宗时高斯得说:两浙“上田一亩收五六石。故谚曰:苏湖熟,天下足。虽其田之膏腴,亦由人力之尽也”(注:《长编》卷143庆历三年九月丁卯;《宋会要》食货6之31;岳珂:《愧剡录》卷15《祖宗朝田米值》;高斯得:《耻堂存稿》卷5《宁国府劝农文》。)。宋元之际,方回《续古今考》卷18指出,吴地之田亩产米三石,山田二石。综合以上数据,太湖地区普遍的亩产量在三石左右,少数上田可达五石,在全国是处于先进地位的。

良种的引进与品种的改良,是粮食生产提高产量、满足需求的重要环节。两宋时期太湖流域粮食品种之多在全国也是首屈一指的。以稻为例,如以成熟早晚而论,在粳稻中以稏稻较早,箭子稻、乌口稻、雪里寻、师姑粳皆晚熟,而红莲稻、乌野稻、白野稻、稻公拣等都有早晚两个品种,麦争场六月就成熟,闪西风则迟至八月;糯稻中秋风糯早熟,而抄社糯“未交社先熟”,师姑糯和矮糯都属晚熟品种;至于赤谷稻似为补种的稻种,而“立秋日如东南风,不撒种”。以成色形状论,稏稻精白,师姑糯皮黄而圆,金钗糯皮糠黄而粒扁,雪里寻、雪里拣颗粒硕大。以吃口质量论,乌口稻“其谷色黑”,是“米之最下者”;香米“米粒甚香,晚熟,著数合,余饭皆香”;箭子稻是贡品,“此品最高”。红莲稻在唐代颇有种植,故陆龟蒙诗说“近炊香稻识红莲”,其“米半月有粒,确时红粒先白”,但北宋一度不种,南宋因其早熟味香,在太湖流域再广为莳植,范成大说:“二十年来,农家始复种,米粒肥而香”,公认为“米之最佳者”。故《吴郡图经续记·物产》说:“稻有早晚,其品名甚繁,农民随其力之所及,择其上之所宜,以次种焉”(注:《玉峰志》卷下《土产》;《琴川志》卷9《叙产》;《吴郡志》卷30《土物》。)。

值得一提的是占城稻的引进和改良。占城稻“比中国者穗长而无芒,粒差小,不择地而生”,大中祥符四年(1011),因两浙江淮“稍旱即水田不登”,宋真宗派人赴福建取占城稻3万斛,分给两浙等三路,“择民田高仰者莳之,盖旱稻也”。后经改良,使其能适应各种水土气候而成为不同品种,太湖流域的六十日稻、赤谷稻、金钗糯等都是占城稻的改良种,六十日稻又名早占城。对占城稻的浸种,在实践中摸索出行之有效的经验:“二月中旬至三月上旬,用竹笼周以稻秆,置稻种其中,约五斗许,又覆以秆,入池浸三日,伺微熟,如甲坼状,则出而布于地,及苗与谷等,别用宽竹器贮之。于耕过田细土停水二寸许,布之三日,决去水,至五日视苗长二寸许,复引水浸一日,乃插莳”(注:《宋史》卷173《食货上一》;《正德姑苏志》卷14《土产》。)。

由于重视新品种的引进和改良,仅《玉峰志》卷下《土产》和《琴川志》卷9《叙产》所载昆山和常熟两县的水稻品种,去其重复至少也有50种以上,糯稻中的宣州糯和粳稻中的睦州红,从命名的地名即知是引进的良种;而乌青一镇就有籼稻70余种,糯稻40余种;倘据太湖流域的有关方志作一统计,两宋时期这里的水稻品种应过百数。难怪当地人自豪声称:“吴地宜粳稻,玉粒甘香,为天下甲,其种名不一”,诗人范成大还把一连串的稻米名品写入他的诗里(注:《琴川志》卷9《叙产》;范成大:《石湖居士诗集》卷16《劳番耕》及注。)。太湖平原是宋代粳稻主要产区,肥田沃土在精耕细作下,最宜粳稻生长。曾在湖州为官的王炎说:“管内多系晚田,少有早稻”;其他诗文也可印证:“犁田待雨插晚稻”,“浙西纯种晚秋禾”(注:王炎:《双溪类稿》卷23《申省论马料札子》;范成大:《石湖居士诗集》卷11《刈麦行》;曹勋:《松隐集》卷20《浙西刈禾以高竹叉在水田中望之如群驼》。)。除去水稻,当地粮食作物还有大麦、小麦、荞麦、粟、黍、胡麻(芝麻)、豆类等。仅据《琴川志》,这里豆类就有十余个品种。

太湖流域是宋代最大的粮食产地,政府极为重视这一地区的粮食生产,所谓“苏、常、湖、秀,膏腴千里,国之仓庾也”。而这里的丰歉也直接关系到全国的粮食供应,“故岁一顺成,则粒米狼戾,充然有余”,米价也大幅回落。例如熙宁五年(1072),“苏湖大稔,米价视淮南才十分之五”(注:范仲淹:《范文正公文集》卷9《上吕相并呈中书咨目》;《吴郡志》卷37《杂记》;《长编》卷248熙宁六年十二月戊寅。)。这一地区的粮食生产在宋代社会经济中起着重要作用。其中主要是作为税米漕运入京,以保证中央官僚机器的正常运转。此外,和平时期,太湖流域不啻是国家赈灾济民的备用粮库,如皇祐四年(1052),江南饥荒,遂命苏州运米50万斛赈贷饥民。战争时期,太湖流域更是军粮的大宗征集地,例如建炎二年(1129)命浙西籴米40万斛供东京留守司支用;绍兴十八年(1148),浙西军储米额竟高达76万斛。

太湖流域粮食增长趋势是明显的。以苏州税米为例,宋初才18万石,元丰三年(1080)升至35万石,元符二年(1099)竟激增至60万石。再如南宋和籴,浙西路原为105万石,到嘉定时期(1208-1244),仅平江府的和籴数就高达100万石;嘉定以后,常熟一县“岁籴多至三十万石,少亦不少十四五万石”,为该县苗税的三四倍之多(注:《吴郡志》卷1《户口税租》;《长编》卷512元符二年七月丁未;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87《进故事》;《琴川志》卷6《叙赋》。)。在税米与和籴米的巨大增幅背后,尽管有剥削加重的因素,但水利田的开发与亩产量的提高却是最根本的前提,同时也充分反映了这一地区粮食生产的举足轻重的实力和地位。“苏湖熟,天下足”的谚语最生动地证明了这一点,而这一局面要直到明代才逐渐被“湖广熟,天下足”所取代。

五、领先一步的商业性农业

商业性农业的发展和经济作物种植的扩大,是宋代农业长足进步的表现之一。在这一方面,太湖流域也是得风气之先的。这里,试述当地主要的商业性农业门类。

一、棉麻桑蚕业

在为纺织业服务的商业性农业中,棉花在太湖流域的推广种植,无疑是一件大事。棉花,宋代以前称为木棉,也名吉贝,西北、西南和闽广早有种植。王祯指出,作为纺织原料,棉花“比之桑蚕,无采养之劳,有必收之效;埒之麻苎,免绩缉之工,得御寒之益”,有不可替代的优越性,故而从南宋后期起太湖流域就已栽种。旧说多以为这一地区是在黄道婆于元代元贞年间(1295-1296)从海南崖州返回故里乌泥泾镇以后始广种棉花,这是不正确的。大德元年(1297)元朝江浙行省颁令命“江东、浙西这两处城子里,依着亡宋例”,交纳夏税木棉、布等,足证南宋时这里已广种木棉,纳为夏税了(注:《元典章》卷24。)。太湖流域在南宋后期引种棉花,尽管因纺织工艺的限制(黄道婆的贡献正在于改革纺织工艺),尚未表现出巨大的经济影响,但意义是深远的,本地区在明代成为棉纺织业中心,起步正在宋元之际。

作为传统的纺织材料,太湖流域也种苎麻、大麻和黄麻。《嘉泰吴兴志·物产》说:“今人作布及履用之”,又说:“水乡并种苎及黄草,纺绩为布,有精致者”。范成大诗说“昼出耘田夜绩麻,村庄儿女各当家”,足见麻的种植在当地很普遍。但南宋晚期以后,麻的种植便不能望棉花之项背了。

太湖流域在两宋时期始终是全国的桑蚕业中心。这里,蚕一年能够饲育八次,而“平原沃土,桑柘甚盛,蚕女勤苦,罔畏饥寒”,天时地利人力都有利于桑蚕业的发展(注:吴泳:《鹤林集》卷29《隆兴府劝农文》;李觏:《直讲李先生文集》卷16《富国策第三》。)陈旉总结当地种桑之法,主张选择滋润肥沃之地,深锄、粪壤为主要。桑蚕业作为经营性农业,已在这一地区率先成为农民赖以谋生的独立行业。湖州山乡“以桑蚕为岁计,富室育蚕有至数百箱”;洞庭东、西山已有人“以树桑”为常产;“杭、湖等州属县多以桑蚕为业”,而湖州安吉人“唯藉蚕办生事”,“以此岁计衣食之给,极有准的”(注:《嘉泰吴兴志》卷20《物产》;苏舜钦:《苏学士文集》卷13《苏州洞庭山水月禅院记》;程俱:《北山集》卷37《乞免秀州和绢状》。)。

二、茶业

太湖流域的苏、湖、常、杭等州是茶叶的主要产区,当地名茶颇多。最著名的是紫笋茶,以顾渚所出为最名贵,宜兴阳羡次之,宋初还作为贡茶进贡过100斤。湖州新芽茶在神宗即位之初也作为贡茶上贡过。水月茶为吴县西山出产,“采熔极细者售于市,争先腾价,以雨前为贵”,亦名水月芽,即后来的碧螺春。苏州灵岩山区还出产过八女茶,名闻遐迩,宋时日本僧人带回国去培育成功,至今犹传,本地反倒失传了。宋代在湖州与苏州州治以及宜兴、长兴、德清、安吉武康设立茶场,登记产茶园户姓名,收购买卖茶货。太湖流域产茶州县出产的茶额,据绍兴末年统计,湖州所属六县共计161501斤,平江府吴县6200斤,常州宜兴6122斤,总计为173823斤(注:《宋会要》食货29之17。)。而南宋初年浙西路五州榷茶数为448万斤,两个数据比较,说明浙西茶业最发达的是杭州和并不属于太湖流域的睦州(治今浙江建德)。

三、果木种植业

两宋时期,果树与观赏花木的种植已渐成为经营性农业的两个相邻而独立的生产部门。太湖流域气候四季分明,果树品种繁多,有利于发展果木种植业。据方志记载,这一地区的水果种类有柑、桔、梅、杏、李、石榴、梨、枇杷、枣、柿、樱桃、栗、杨梅等。

柑桔的种植在当地最为普遍,品种也最多,其主要产地洞庭东、西山。著名品种有绿桔、平桔、蜜桔、登、香橼等。其中“黄柑香硕,郡以充贡”,即指真柑,“方结实时,一颗至值百钱,犹是常品,稍大者倍价”;黄柑所酿之酒名洞庭春色,苏轼为之作赋(注:《正德姑苏志》卷14《土产》;《吴郡图经续记》卷上《物产》;《吴郡志》卷30《土物》。)。洞庭山柑桔苗“多用小舟买于苏湖秀三州,得于湖州为上”,具有早熟、皮细味美、藏之来春“其色如丹”等优点,故在洞庭东、西山广为种植。“万顷湖光里,千家桔熟时”,“地占三乡,户率三千”,洞庭山民以“柑柚为常产”,柑桔业已在当地成为农业经济的独立门类。其收益也远高于一般农业,“桔一亩比田一亩利数倍”,但“培治之功亦数倍于田:桔下之土,几于用筛,未尝少以瓦甓杂之;田自种至刈不过一二耘,而桔终岁耘,无时不使见纤草;地必南面为属级次第,每岁大寒,则于上风焚粪壤以温之”。洞庭山的“种桔大姓,不复计树若干,但云有几亩”,显然是柑桔园主,他们财力雄厚,大旱之年甚至一掷十万钱,雇工“担湖水浇树”,可见其经营规模之大(注:韩彦直:《桔录》卷上;范仲淹:《范文正公文集》卷4《苏州十咏》;苏舜钦:《苏学士文集》卷13《苏州洞庭山水月禅院记》。)。

梨则以常熟韩墩所产“为天下冠,比之诸梨,其香异焉,中都谓之韩墩梨”。秀州的丑梨“貌虽丑而味绝胜,闻尝进御”,作为贡品送入皇宫;洞庭西山还出产蜜梨、林梨、张公梨、白梨、黄梨、消梨、乔梨、鹅梨、大柄金花梨、太师梨等(注:叶绍翁:《四朝闻见录》戊集《韩墩梨》;《琴川志》卷9《叙产》;厉鄂:《宋诗纪事》卷53《丑梨》;《正德姑苏志》卷14《土产》。)。此外,洞庭山的枇杷、光福山的杨梅、虞山的白蜡樱桃和顶山的顶栗,也都是这一时期当地的水果名品。

四、莳花业

唐宋以来,太湖流域社会经济日趋繁荣,城镇林立,名园棋布,人们日益追求生活情趣,插花、赏花、簪花的风气日盛,促成了当地花卉业的勃兴。苏州等城镇周围出现了不少莳花专业户,范成大《菊谱》说:“爱者既多,种者日广。吴下老圃伺春苗尺许时,掇去其颠,数日则歧出两枝;又掇之,益歧,至秋则一干所出数百千朵,婆娑团栾如车盖熏笼矣。人力勤,土又膏沃,花亦为之屡变”,写出莳花专业户的高超技艺。

范成大除《菊谱》外,还著有《梅谱》,而别号吴门老圃的史正之也另著有《菊谱》。这些花谱记录了这一地区的莳花经验和名花种类。仅菊花,史氏就记载了27种,范氏记载了36种;范氏《梅谱》列举了各种观赏梅的名品。宜兴县西石庭“其他十余里皆古梅,苔藓苍翠,宛如虬龙,皆数百年物也。有小梅仅半尺,丛生苔间”(注:周密:《癸辛杂识》续集下《石庭苔梅》。)。牡丹以向洛阳为贵,但李述著《庆历花品》专述吴中牡丹之盛,列有42个品名;南渡以后“有传洛阳花种至吴中者”,红、白、金、紫、黄都各有不少名品传入。从北宋以来,苏州就已是“牡丹多品,游人是观,繁丽贵重,盛亚京洛”(注:吴曾:《能改斋漫录》卷15《牡丹谱》;《吴郡志》卷30《土物》;《吴郡图经续记》卷上《物产》。)。

除菊、梅、牡丹,太湖流域莳栽的观赏性花木还有海棠、桂花、蔷薇花、芍药、山茶、棠棣、丁香、栀子花、水仙、月季、玫瑰、杜鹃、凤仙、芙蓉、芭蕉、兰、荷等(注:《吴郡志》卷30《土物》;《咸淳毗陵志》卷13《土产》;《澉水志》卷上《物产》。)。随着花卉业的发展,卖花人便在城镇专门从事销售和叫卖。“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陆游的名句为当地的花卉业留下一帧历史的写真。

五、蔬菜业

城镇发展后,居民的副食品主要倚赖商品交易,两宋时期出现了专为城市供应副食品的专业户,蔬菜种植也成了经营性农业的独立分支。吴江就有这种专业户称“菜户孙氏”,他为汲水浇菜,专雇匠人“浚井”;这种菜户在当地其他城镇周围也有,例如湖州村民沈二八“在园锄菜畦”,“以种作为生”(注:洪迈:《夷坚志·支庚》卷4《吴江二井》:《夷坚志·补》卷7《沈二八主管》。)。菜户种植经营的蔬菜品种有韭、薤、葱、蒜、姜、芥、甜菜、香菜、莴苣、油菜、白菜、冬瓜、丝瓜、蔓菁、萝卜、胡萝卜、茭白、茨菇、蚕豆、豌豆、刀豆、扁豆等(注:此据《琴川志》、《咸淳毗陵志》、《至元嘉禾志》、《嘉泰吴兴志》、《正德姑苏志》和《正德松江府志》各十产、物产门所载。)。

六、渔业

枕江滨海的太湖流域湖塘密布,河浦纵横,水乡泽国的地理条件造成了耕渔结合的经济特色,为当地发达的水产捕捞业和养殖业创造了条件。这一地区有相当的生产者以渔为业,并已形成了集体捕捞的生产规模。宋人描述晚间集中网捕的情景:“渔艇纵横映远汀”,“举网时闻鱼鳖腥”(注:苏舜钦:《苏学士文集》卷7《松江长桥未明观渔》。)。《吴郡图经续记·物产》指出:“海濒之民兴网罟蒲蠃之利而自业者,比于农圃焉”。随着渔业的发展,当地的渔具也更为完备适用,《吴郡志·风俗》对此有详细介绍。至于捕鱼方法,垂钓之外,“又有据水畔设网,编苇为断,又独笼罩。机械不一,四时不停,随得随货,俗喜鲜食,多寡皆尽。至于桃花水生,黄梅潦涨,湖鱼溯急流而群上,渔人至施长网截巨川而取之,举网至数十尾,市价为俯”。与此同步,水产交易在当地也相当普遍。《吴郡志·风俗》说:“吴俗以斗数鱼,今以二斤半为一斗,买卖者多论斗”。吴人喜食蟹,昆山蔚州村产蟹“大而肥美,土人藏之,鬻于市,俗谓之看灯蟹”,惜售居奇已有经验了(注:《嘉泰吴兴志》卷20《物产》;《嘉靖昆山县志》卷1《土贡》。)。

以上各种经营性农业的长足发展,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了太湖流域的传统农业结构乃至整个经济结构,增加了这一地区的内在经济活力,并推动了当地手工业和商业的繁荣和进步,从而提升了本地区整个经济水平。

总之,两宋时期的太湖流域,对可耕土地已经基本完成了地毯式的开发和垦辟,一系列普遍而适时的水利工程建设全面促成这一地区水利田的最终建成,这些都为当地农业的高度集约化经营提供了可能,并使其成为全国集约农业的样板地区。本地区举足轻重的粮食生产,领先一步的商业性农业,不仅在当时全国各经济区域中引人注目(惟有两浙东路的宁绍平原稍堪与之相提并论),而且为太湖流域社会经济的全面繁荣创造了条件,从而使这一地区社会经济的总体水平终于在南宋时期一跃跨入全国先进行列,并为明清乃至近代这一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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