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民营企业“二次创业”若干问题研究[1]_创业论文

武汉民营企业“二次创业”若干问题研究[1]_创业论文

论武汉市私营企业“第二次创业”的若干问题[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武汉市论文,私营企业论文,若干问题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武汉市私营企业第二次创业的背景与现状

私营企业存在至今已有7年之久。私营经济的发展大致为两个阶段。1989年至1993年为第一阶段。在这一阶段,私营企业处于社会对其进行再认识,而其自身又在进行调整的时期。1993年至1995年为第二阶段,这是私营企业迅猛发展的时期。根据对武汉市100家私营企业的抽样调查,属于这个时期成立的私营企业占41%,而在1990年至1992年间,以硚口区为例,竟没有一家私营企业成立。经过7年的发展,武汉市私营企业不论在生产规模,还是在行业布局、经营范围上都发生了变化。截至1995年6月底,武汉市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共有6032家,从业人员达90000人。1995年上半年产值达372.953亿元,可以说,武汉市私营企业经过7年艰苦的积累和市场经济的激烈角逐,已完成了“第一次创业”,即由个体工商户向私营企业或公司转变;由资本的积累向资产的积聚集中转变;由“提篮小卖”、“游兵散将”向实业投资、规模经营转变。

随着“第一次创业”的完成,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使得一些有生命力的私营企业脱颖而出,而一些素质低下的私营企业则被淘汰。尽管类似于“第一次创业”阶段的私营企业在“第二次创业”阶段仍将存在,但从总体上讲,武汉市私营企业进入了“第二次创业”时期。所谓“第二次创业”,即私营企业由前店后厂,手工作坊,单一型和封闭性向组织形态集团化、资本构成股份化、经营策略国际化、生产目标产业化方向转变;由原来资金积累阶段的简单生产、粗放经营的劳动密集型向高深加工、集约经营和技术密集型转变。从武汉市私营企业的变化轨迹可以看出,“第二次创业”的序幕已经拉开。对武汉100家私营企业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1994年武汉市私营企业的资本形态为:个人业主占54%,合伙占15%,有限公司为29%,其它形态为2%,尚未发现集团公司。然而时至今日,有限责任公司已达2971个,超过1993年武汉市私营企业的总和,占总数量的49%,比1994年抽样调查的29%高出20个百分点,其中集团有限公司20个,股份制集团有限公司4个。从注册资金来看,1994年70%的私营企业低于10万元,而一年之后,注册资金达100万元的有627户,占10%,甚至1000万元以上的也有78户,占1.3%。1994年注册的2146家私营企业中,有限公司的增长幅度高于独资和合伙企业的增长幅度,新增的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分别占其累计总数的33.5%和48.2%,而有限公司的新增数目占其累计总数的54.3%,表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这一现代企业制度组织形态已逐步为私营企业采纳和应用。

二 武汉市私营企业第二次创业的外部环境

从历史的角度看,武汉市私营企业在第一次创业阶段的发展在全国处于落后地位,发展数量不仅远远低于沿海地区,甚至还落后于内陆。1993年名列前茅的上海市和宁波市各自的私营企业数就分别突破6000家,而武汉市当时私营企业总数只有2600多家,直到1995年9月底,才突破6000多家。也就是说,武汉市现在的私营企业发展水平仅相当于1993年上海、宁波的水平。按照武汉市的平均发展水平149.9%来计算,上海、宁波两市的平均私营企业户已达15000多户,多出武汉市8000家。与内陆城市相比,武汉市私营企业的发展也较慢,笔者将1994年南京与武汉抽样调查结果加以比较发现,南京市100家中没有一家是1994年成立的,而同期武汉市则高达41%。究其原因,除了观念等因素外,作为老工业基地的武汉市,国有、集体企业实力强,资产存量大应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制约因素。而江浙沿海一带国有集体企业的含量较武汉市低,所以在“第一次创业”过程中,武汉市历时较长,而江浙沿海则“第一次创业”的历时短,发展快。

武汉市在私营企业的“第一次创业”过程中,由于主客观原因使其延误了发展。然而,私营企业的“第二次创业”则是武汉市私营企业发展的另一历史机遇。武汉市私营企业的“第二次创业”至少具备以下有利条件。

1.武汉市成为国内外资本投向的新热点

世界经济增长的热点在亚太地区,而中国经济在亚太地区的经济发展中处于举足轻重的位置。随着经济梯度由沿海向沿江区域的推进,武汉已成为国内外资本投向的新热点区域。外部资本的注入,刺激了市场需求,拉动经济增长为私营企业提供了极好的发展机会。近年来的事实说明私有经济是武汉市经济的另一增长点。这一点已为许多决策者和经济学家所公认。

2.四通八达的立体交通,使武汉成为国内仅有的商业流通中心

素有“九省通衢”之称的中原重镇武汉历来就是我国重要的商品集散地。1994年武汉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34.6亿,居全国第5位。东西黄金水道长江与南北京广、京九两条铁路交汇,在全国独占鳌头,使武汉市成为南来北往、东运西转的特大中转站。“汉正街”小商品市场的开发正是这种市场大流通的结晶。巨大的市场潜力使武汉市成为发展商业、饮食业、旅游业等第三产业的理想之地。对武汉市100家私营企业的抽样调查也证实,在100家私营企业中,有40%的私营企业属于商业买卖企业。而全国的调查结果显示,商业私营企业只占20%。[①]有形市场的流通为私营企业的“第二次创业”提供了广阔的领域。从无形市场的层面来看,武汉市私营企业是市场竞争的推动者,这是因为私营经济与市场有着天然的联系,市场竞争意识较强。私营经济的发展,一则可以防止国有大企业因垄断而造成竞争机制削弱;二则通过竞争给国有企业形成一定的压力,从而推动国有企业提高竞争意识,加快武汉市市场经济的发育与推进。

3.武汉原有的雄厚的工业基础为武汉私营企业的第二次创业提供了资本

众所周知,武汉市是我国的老牌工业基地,国有工业企业和集体工业企业的比重大,资本存量大。武汉市815户国有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1994年末固定资产净值为184亿元。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武汉市的许多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亏损状况。应该说,这一态势有利于私营企业的发展,为其提供了工业存量优势。至少对“第二次创业”有两方面的助力。其一,私营企业不需要长时期积累,直接借助国有和集体企业的资产存量跳跃发展;其二,私营企业不需要进行较大的结构调整,就能形成较大的并且较为合理的产业结构格局,而且目前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也提供了这种可能。比较成功的范例是武汉经济生活中的“蛇吞象现象”,即私营大地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080万元整体购买了具有百年历史的国有企业武汉火柴厂。从资本存量的充分利用角度来看,私营企业可以将国有和集体企业的闲置资本存量转化来为社会创造财富,成为资本存量的转化器。

4.私营企业为武汉市的产业结构调整注入了活力

经济改革的重点之一是产业结构调整。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经济结构中第一、第二产业占绝对的比重,尽管经过改革以来的调整有所变化,但第三产业所占比例仍然很小,作为工业重镇的武汉市产业结构的调整任务更重。然而,私营经济则在产业结构调整上起着重要作用。武汉市私营经济单位数(含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第三产业中占绝大多数,约占80%左右。1994年对100家私营企业抽样调查,从事第三产业的占其总数的80%。这说明私营企业已成为武汉市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因素。但是武汉市私营经济在全市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仍然很低。所以,武汉产业结构调整任务仍很艰巨,这也为武汉市私营企业的“第二次创业”提供了广阔的天地。

5.私营企业吸纳社会闲散人员,为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充分就业是世界各国追求的首要宏观经济目标,而失业(含隐形失业)又是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难题。厉以宁指出,中国当前经济面临的最为重要的不是通货膨胀问题,而是失业问题。[②]1993年底,我国1.09亿的城镇国有单位职工中,富余职工达3000万人,占总人数的27.5%;在职失业者超过500万人,占总职工人数的4.59%。[③]武汉市的情形也相当严峻,截至1995年6月,全市下岗职工超过30万人。“再就业工程”困惑着各级领导。据统计,全民所有制单位每个新增劳动力的装备费用为9000~10000万元。国有企业多为资本或技术密集的大中型企业,就业的扩张只能靠资金的大规模投入,而目前资金困难的国有企业举步艰难,连日常生产都难以维持,谈何扩大就业领域?私营企业则不同,私营企业不需要国家投入一分钱,则可以解决下岗人员的就业问题。有资料表明,在1994年,武汉市安置的44266名待业人员中,国有企业招收了6291名,占12.1%;集体单位招收8129名,占18.36%;而私营企业则安排达11238人,占25.39%。国有企业武汉合成纤维厂1994年破产后,被私营企业武汉思登达集团整体购买并负责安置全部职工。武汉市私营企业仅购买或兼并国有、集体亏损企业就吸收消化在职失业职工7000余人。

6.武汉市高校群集,技术力量雄厚

武汉市是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密集的城市之一,这就为私营企业的发展从整体上提供了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以及产品资源。根据1994年100家私营企业的调查,武汉市私营企业主中受过大专以上教育的达47%,其中专科毕业生21%,大学本科毕业生23%,研究生占3%,有些私营企业业主坦言,是国有企业免费培训了他们。相当一批私营企业借助本市的科技力量开发新产品或直接将科研技术转化为商品;也有相当多的科研人员走出高楼深院,创办了科技型企业,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这一点从武汉市与南京市的对比研究可以发现,武汉市科技型私营企业占14%,比南京市的科技私营企业高出12个百分点,南京仅为2%。目前武汉市科技型私营企业已有530家。武汉市科技型私营企业近年来获国家级科技奖产品7项,省级2项,市级3项。如武汉康达电气有限公司共研制出11项高新技术产品,拥有19个国家级新产品,取得了较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这充分说明科技人力资源为武汉市私营企业“第二次创业”提供了雄厚的技术力量。

同时,私营企业的机制较之国有企业能承担较多的风险,市场经济中的激烈竞争要求私营企业不断开拓新产品,进行技术革新,以便生存下去。从这个角度讲,私营企业是技术革新的试验者。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也证明了这点,如在美国,20世纪中有巨大影响的65项发明和创造都是由中小型企业或个人创造的。美国盖乐曼研究合伙公司发现,中小型企业发明创新的效率高于大企业150%;从技术创新转变到市场的时间比大企业短,平均为2.72年,而大企业平均为3.05年。由此可知,雄厚的人才、技术资源是私营企业技术创新的坚强后盾。

三 武汉市私营企业第二次创业的内部优势

1.私营企业业主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

在私营企业“第一次创业”时期,其业主的整体素质偏低。1992年全国调查结果表明,私营企业业主群体文化素质分布为:小学以及小学以下10.9%;初中36.1%;高中、中专为35.9%;大学16.5%;研究生0.6%;平均年龄为42.9岁。[④]1994年武汉市100家私营企业业主的抽样调查则显示小学以及小学以下只占6%;初中占18%;高中占29%;大专占21%;本科占23%;研究生占3%;平均年龄35岁左右。显然从文化素质及年龄结构上对比研究可知,私营企业业主群体的整体文化素质有很大提高,年龄具有年轻化的明显优势。从业主的构成上看,也有较大变化。“第一次创业”期间的业主多为待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然而,如今的一些企事业单位的富余人员、高校毕业生、部队退役人员也加入了私营企业主的队伍。如果说,人们在“第一次创业”中选择私营企业是一种“生存选择”的话,那么现在则是一种“职业选择”。私营企业业主不仅在文化素质、年龄结构构成分布上有所改变,在政治地位上也有所提高。如江岸区,1993年以来,全区当选为区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有4人,评为明星企业、优秀企业的74个。

2.私营企业由小型化向集团化转化

如前所述,私营企业的资本形态发生了大的变化,“第一次创业”期间,私营企业大多为独资和合伙企业,1994年的抽样调查表明,业主独资、合伙企业占总数的69%,有限公司仅占29%,其他2%;而1995年6月底的统计显示,有限公司占总数的49.2%,其中集团有限公司20个,股份制集团公司4个。从注册资金来看,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有627户,其中1000万元以上的有78户,实有资产过亿元的企业也相继出现,如思登达集团,以及被评为全国500强私营企业的永胜集团、大地科技集团等。随着企业制度的改进,注册资金的提高,私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经济面前将更加具有竞争实力。

3.私营企业的行业领域在拓宽

武汉市私营企业的行业领域正在不断拓宽,由传统行业如建筑业、运输业、商业、饮食服务业、修理等逐步扩展到工业、房地产开发、经纪业、加油站、广告制作、典当、信息咨询等新兴行业;服务业也由一般性服务延展到房地产中介、企业形象策划等高层次服务。除行业的横向伸展外,武汉市私营企业也出现了纵向深化,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由内向型向外向型、科技型,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化。在“无良心市场”面前,私营企业突破单一领域,开始多元化发展,如思登达(集团)有限公司,除经营服装外,还经营房地产、典当等。福泰实业有限公司除经营海鲜、调料、快餐和肉食加工外,还经营五金、电子、珠宝和工艺美术等行业。泰坤集团公司由服饰、餐饮行业拓展为集粮食、饲料加工业、江海船舶运输业以及房地产开发于一体的私营企业集团。

四 武汉市私营企业第二次创业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发展中的机遇与挑战总是并存的。尽管武汉市私营企业“第二次创业”有许多有利因素,然而,“第二次创业”也面临着一些严重问题,制约着武汉市私营企业发展的因素仍然存在。

1.私营企业受歧视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

一些人,尤其是一些职能机构的办事人员,仍然存在着歧视私营企业的观念。私营企业办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有些部门和单位视私营企业为“唐僧肉”,谁都想吃一口。笔者在向私营企业业主的调查中,曾听到私营企业业主反映,有些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明确规定私营企业开出的发票不予报销,可见歧视程度之深。歧视导致了私营企业贷款难、经营场地设置难。歧视还导致了私营企业成为打假治劣,清理整顿,财税检查大行动的主要目标。一些私营企业业主直言,他们不求特殊保护,只求公平对待。

2.私营企业的法律地位始终未确认

虽然国家法律正式承认私营企业的合法性,但是实践证明,还有一些涉及法律地位的问题不够明确。其一是对私营企业目前只有鼓励发展的政策,而没有明确的法律保护条款,其财产可否继承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有些私营企业主思想上有后顾之忧,有的隐瞒真实收入,有的转移财产,有的抽走资金,有的控制规模,有的带红帽子,不敢放手发展;其二,在法律地位上私营既不能与国有、集体企业相比,也不能和三资企业相比。国家为吸引外资和技术,对外商合资企业实行的优惠政策,私营企业不能享受同样待遇。私营企业业主感到地位低下,由此影响私营企业主发展的积极性。

3.人才流动过于频繁

人才流动是社会进步的表现,然而,人才流动过于频繁则阻碍企事业的发展。私营企业最大的无奈是人才的频繁流动与跳槽。私营企业的职工几乎是一有机会就跳槽,业务骨干尤为如此。其原因是他们的职称没人管,原来是初级的,一直就是“初级”;原来没评的,始终就是“白板”一块,走到社会上无形中低人一等。有能力的人到私营企业去工作主要是想锻炼一下自己,然后重新开始;能力较差的到私营企业去工作则是因为他们进不了全民所有制单位。私营企业想要的人引不进来,能进来的又不是想要的。于是迫使私营企业主要依靠家庭、亲戚组成企业。调查发现,武汉市私营企业中业主的家庭成员和亲戚在其公司工作的占51%,而南京却只占35%,显然武汉市私营企业的家族化倾向甚于南京。这是制约武汉市私营企业“第二次创业”的重要因素。

面对这个现实,如何使武汉市私营企业实现“第二次创业”的腾飞的对策也许有许多许多,但是笔者认为治本又治标的根本是消除市场准入障碍,加强市场机制运行的管理。这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的建立与完善相连的。换句话说,市场机制运行的管理取决于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在市场经济中,除了国家明文规定的产业外,任何企业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的经营都不应受限制,不能由企业的所有制形式来决定行业结构的分配。在同一市场准入条件下,没有必要建立不同的专门机构去分别管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去分别引导他们如何经营。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中,私营经济将顺从其规律来掌握自己的命运。市场机制运行管理在于“你营业,我收税;你犯法,我抓人”。有资料表明,武汉市私营企业的实际数没有官方统计的那么多。据有关部门调查,武汉市在册私营企业3895户,真正在营业的只有2616户,私营企业的“成活率”只有67%。武汉市国税局和地税局提供的数据表明,私营企业纳税的共有2269户,也就是真正在经营的只有2269户,若根据登记的4792户计算,则有2523家没有营业,其经营率仅47%。追其原因,就是只注重了市场准入条件,而忽略了市场运行管理所致。因此,政府一方面应引入公平机制,让能够发展的私营企业充分发展,另一方面对名存实亡的私营企业进行注销,工商管理局与税务局应联合管理,让真实的私营企业的现状展示在公众面前,也可消除私营企业发展过剩的疑虑。

除消除市场准入障碍,加强市场机制运行管理外,需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为加快发展私营企业创造一个更好的社会环境;尽快制定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进一步明确私营企业的法律地位,保护合法权益;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帮助私营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各种困难,诸如经营场地难,资金信贷难,人才稳定难等。总之,武汉市私营企业在“第一次创业”时期,滞后于全国的平均发展水平,“第二次创业”的时机已经到来,只要抓住机遇,面对挑战,武汉市私营企业一定会健康地发展。为武汉市经济的腾飞注入新的活力,在武汉市经济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责任编辑陆家希先生为拙文修改付出了大量的劳动,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①]本文为武汉市科委资助项目(武汉市科技私营企业研究)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秦少相、贾铤著:《社会新群体探秘——中国私营企业主阶层》,中国发展出版社1993年版,第76页。

②厉以宁:《在亚洲科学、技术与发展国际研讨会上的讲话》,长沙,中南工业大学,1995年11月8日。

③辜胜阻:《国有企业改革与富余劳动力安置》,《人民日报》1995年3月23日,第9版。

④《中国私有企业主阶层研究》课题组:《我国私有企业的经营状况与私有企业主的群体特征》,载《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第4期,第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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