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研究实践的唯物主义到研究中国社会主义的实践——访陆剑杰教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唯物主义论文,教授论文,中国社会主义论文,陆剑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陆剑杰,男,1935年生,江苏海门人。现为中共南京市委党校教授,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特约研究员,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党组书记,《南京社会科学》杂志主编。著有《实践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历史逻辑分析》,《19-20世纪的中国之命运——中国近现代社会运动基本规律研究》(待出版),主编《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思想政治教育多学科透视》、《实践的唯物主义和中国社会主义的实践》,发表《历史创造活动中的选择机制》、《社会生产结构学说的选择论内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哲学思考》等学术论文80余篇。
记者:近年来,您一直致力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研究,形成了您的独到见解。能否向我们的读者作一介绍?
答:众所周知,中国哲学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总体特质和体系结构有两种基本的见解:一种认为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高度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总体特质,按照这样的理解,他们建构了一个辩证唯物主义阐释体系。另一种认为,揭示人类生活的本质——实践,并以此作为全部哲学的基础和核心,这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正特质,从而,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应是“实践唯物主义”体系。我本人是持后一种见解的。
记者:许多人认为“辩证唯物主义”体系是由恩格斯发其端的,是与他对“自然辩证法”的研究联系在一起的。听说,您对《自然辩证法》一书有自己独特的见解。请您谈谈这个问题。
答:恩格斯在巴黎公社起义失败后,用很大精力研究自然科学的辩证法。研究中,恩格斯建立起“运动形式”范畴,确认物质世界的由低级到高级的无限运动。这一研究使恩格斯对于哲学对象的理解发生了变化:从《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说的研究以人的实践为基础的感性现实世界,转变到研究“永恒运动的物质”,前者只是后者的一个短暂的阶段。恩格斯在讨论永恒运动的物质时,仍以实践为立足点,这一点是可取的。我曾撰文指出,用实践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考察《自然辩证法》,它实际上是写了实践唯物主义的自然史导论、自然环境分论和实践的自然过程论。
但问题在于:由于建立了“自然辩证法”,也就相应地建立了“历史辩证法”和“思维辩证法”,把辩证法在外延上“一分为三”,从而在内含上制定了这样的定义: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思维运动发展的一般规律的科学。应该说,这个定义只说明了辩证法的一种规定,而不是辩证法的全部。因为这个定义形成时所进行的抽象,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理论——实践论抽象去了,把实践中的主客体辩证关系抽象去了。“辩证唯物主义”阐释体系的根本问题正在这里:它大大缩小了实践论的范围,也大大贬低了实践的地位,远未充分地论证人的实践主体性和创造性,使历史规律外在于人的实践,变成抽象的绝对物。
记者:哲学界有些学者把“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看成势不两立。但听说您则在寻找二者的统一性。请介绍一下您的看法。
答:鉴于“辩证唯物主义”阐释体系存在着上述根本问题,它同“实践唯物主义”是不一致的。我认为,要恢复和发展马克思哲学的基本精神,必须以实践唯物主义为逻辑构架。但这并不等于说“辩证唯物主义”体系在内容上就一无是处。辩证唯物主义同实践唯物主义的区别在于:(1)前者把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原理当作逻辑基础和中心原理;而后者只把它当作哲学史前提和逻辑学前提,它的逻辑基础和中心原理是科学的实践原理;(2)前者把对立统一等辩证规律当作辩证法的全部,后者则认为,辩证法的主线是主体、客体的有中介的辩证关系,对立统一诸规律则是从中抽象出来的哲学结论和哲学方法论;(3)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结合被认为是物质第一性原理和对立统一诸规律的统一,这是“辩证唯物主义”阐释体系的理解,而把实践的唯物主义与实践的辩证法结合起来,则是“实践唯物主义”的理解。由此可见,实践唯物主义哲学,是以特定的方式包括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高度统一这个特点的。在这个意义上,实践唯物主义也可以叫做“实践的、历史的、辩证的唯物主义”。
记者:您最近出版约50万字的专著《实践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历史逻辑分析》,是否系统地陈述了您的上述见解?
答:是的。我的这部书对实践唯物主义作了历史分析和逻辑分析,并且按照历史与逻辑统一的原则,把二者密切结合起来。我的历史分析从马克思一直写到邓小平。读者可以看到,指导着无产阶级革命运动、民族解放运动、建设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一以贯之地发扬着实践唯物主义的哲学精神。马克思直到1879年还尖锐地批评阿·瓦格纳关于人对自然的关系首先不是实践的即以活动为基础的关系,而是理论的关系的观点。对于马克思之后的哲学发展,我作了详尽的分析,认为列宁、毛泽东、邓小平的哲学,就精神实质而言,是对实践唯物主义的继承和发展。
读毛泽东的哲学,我特别注意他的这样几个反复强调的观点:第一,他指出:“辩证法最重要方面是能动性”。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主题是人作为主体与人处其间的现实世界的辩证关系,在这一辩证关系中,人的主体性是最重要的。第二,他反复论证:人在发挥自己的能动性时,必须尊重自己所处的客观环境。有一次,他还说:“马克思主义是按情况办事的,情况也包括客观效果”。第三,他反复说明,认识论的根本原则是理论和实践、主观和客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而这两对矛盾又共同发韧于主体和客体的矛盾。因此,上述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的原则也就是主体、客体的辩证统一的原则。毛泽东在把握这个统一时,十分强调“决策”这样的规范性认识,强调建筑以前“画图”这种实践观念的建立过程,把它看作是主体(共产党)的“生命”。第四,他的历史观的最基本观点是“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由此可见毛泽东哲学的基本点就是:人民群众作为历史创造者,如何把发挥自己的创造历史的伟大能动性和严格尊重既成的客观环境和历史条件,具体地历史地统一起来。这个基本点是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在20世纪中国的发扬光大,其精神完全是“实践的唯物主义”的。
邓小平的哲学是毛泽东哲学的继承和发展。邓小平最重视的哲学观念是什么?无疑是实践。他在规定新时期党的思想路线时,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当作一个基本点,并且提出,实践不仅检验着理论,首先是检验着政策。他特别强调尊重和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创造精神,敢于去实践,去创造,善于通过实践检验去总结,去提高,形成一套中国现代化的正确战略。这些,完全是“实践的唯物主义”的精神。
记者:中国自1840年以来,进行着一场实现民族解放和人民解放,然后实现中国现代化的空前壮阔的实践。这个实践是世界范围内展开的人类实践的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个实践证明了些什么,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答:您说得很对。中国一个半世纪以来的历史证明:中华民族的解放和振兴的哲学武器,不是中国的古代哲学如儒学,也不是西方资产阶级哲学如实用主义,而是马克思主义哲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唯物主义特质,在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中得到最有力的证明。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哲学基础正是实践唯物主义。我们作为出发点的“实际”,不是抽象的物质世界,而是作为人的实践条件的既成环境。它并不排斥主体性,恰恰是一个主体性和客体性相结合的命题,它要求人们大胆地开拓和创造历史,在进行这种创造活动时,又必须严格地尊重和冷静地考察人的实践的客观环境。我们作为认识过程的“理论联系实际”,不以理论地说明世界为目的,而以实践地改造世界为目的,这就要求人们不仅研究反映论,而且研究评价论和规范论(研究决策、设计等规范活动)。作为认识环节的“实践检验”,更表现出实践论哲学的价值。如果用“辩证唯物主义”阐释体系解释实事求是思想路线,那就会强调世界的非人的抽象的客观性,忽视对作为实践结果和实践条件的具体环境的研究,就会抹煞发挥人民群众历史创造力这一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题中之义;那就会片面强调认识的反映性而忽视认识的评价性尤其是规范性;那就会把实践仅仅看作是检验反映性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而不像毛泽东、邓小平所说,它同时而且首先是检验规范性认识(党的路线、政策)是否具有有效性的标准。这就不是毛泽东所说的共产党人在实践中“创造新局面”的思想路线。
记者:请再谈一谈对于实践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逻辑分析。
答:我研究了实践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合理的逻辑建构问题,遵循的原则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实践唯物主义的总课题是人在实践中实现自己作为主体、周围世界作为客体的二者统一问题。如何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地完成这个课题呢?第一层次是要揭示以人为中心、以人的实践为基础的感性现实世界的一般本质,解决这个世界的实践性、辩证性、客观性等一系列问题。这是实践唯物主义理论的世界观层次。第二层次是把人的实践活动加以展开,阐明如何动态地解决主体与客体(在此基础上的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这是认识论层次。认识论也是世界观,是进一步具体阐述的世界观;世界观也是认识论,它以抽象形态把认识论包括在自身之内。第三层次是引入“社会”范畴,把“主体”、“客体”、“主客体关系”的社会历史涵义揭示出来,使之上升到最终的具体。在这一层次上,认识论中关于认识本质的原理具体化为社会历史本质的原理,认识论中关于认识形成的原理具体化为社会意识诸形式及其物化形态的原理;认识论中关于认识过程的原理具体化为历史过程论。在逻辑终点上,揭示了历史成为“世界历史”之后的总体规律性。我一直认为,认识论是抽象的历史观,历史观是具体的认识论。
记者:在您的这部著作中,未写单独的辩证法部分,这在逻辑上是怎么考虑的?
答:对于辩证法的逻辑,我提出了“经纬交织论”。这也是马克思辩证法的原意。所谓“经线”,是指贯彻辩证法逻辑进程的范畴系列。我认为:这是实践中客体、主体及其辩证关系。在传统教科书体系中,这条辩证法的经线被漠视了。黑格尔逻辑学的“经线”实质上正是这样的。“客观逻辑”部分写的是客体规定性;“主观逻辑”部分先写主体规定性,然后写主客体的辩证统一,结束在理论理念与实践理念的统一上。所谓“纬线”是指横断辩证法诸逻辑段落的基本方法,这就是人们熟悉的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方法。辩证法的“经线”作为认识论展开,辩证法的“纬线”作为方法论运用。卢卡奇等人只抓“经线”,强调辩证法就是社会历史中主客体关系的辩证法,而不承认辩证法诸一般规律的意义,这种理解也是片面的。
根据我对辩证法的理解,它的“经线”已在上面所说的“世界观——认识论——历史观”的由抽象到具体的逻辑进程中展开;它的“纬线”则在它的“世界观”部分作了基本的阐述,而在“经线”上的各个阶段中得到运用。所以,未列专门的辩证法部分。全部哲学逻辑学也就是哲学辩证法。
记者:您在研究哲学体系的同时,也很重视哲学原理的研究,请您谈谈这方面的工作。
答:在辩证法方面,我很重视中介论。我认为它是我国哲学界未予充分重视而又对辩证法之是否被正确理解具有决定性意义的理论环节。“中介”具有广泛的规定。在对立统一的意义上,对立面的相互联系和渗透,构成了在对立面之间“亦此亦彼”、居间联系的环节;在否定之否定的意义上,作为中间环节的“否定”正是居间联系的中介;在普遍联系和系统结构的意义上,间接联系极为重要,而间接性正是“中介”的本质规定。在认识论方面,我很重视规范论。实践论所理解的认识任务有相互联系、构成链环的三项。第一项是“描述”,即说明实践主体所面对的既成事物状态;第二项是“评价”,研究主体与客体间的价值关系;第三项是“规范”,即确立主体所要求的应有状态的实践观念。我们的教科书忽视对规范性认识的研究和论述,这是必须予以补足的。在历史观方面,我很重视选择论。选择是建立规范性认识的必有活动。一说“选择论”就批评为唯心主义,这没有道德;选择问题完全应当作马克思主义的理解。我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的《历史创造活动中的选择机制》一文详尽地阐述了实践唯物主义的选择论。
记者:您撰写了《19-21世纪的中国之命运》一书,研究并力图揭示中国自19世纪中叶封建社会解体到21世纪中叶以后成为中等发达的社会主义国家这200年间中国社会运动的基本规律,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工作。您能介绍一下这项研究工作的情况吗?
答:写这部书,也是由中介论、选择论导出的。中国自封建社会解体后,逐步陷入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惨境。“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社会,是一个具有“亦此亦彼”中介性质的社会形态。中介状态一旦形成,要摆脱它就要有一个很长的过程。关键是要使二元性、中介性的生产力,通过一个现代化过程,“化”作一元性的生产力。这个过程没有百年以上的时间是实现不了的。由于生产力的二元性,生产关系也就具有二元性、中介性,要经过几种二元性、中介性经济结构的交替,才能转变成现代化的、一元性的、具有相当发达程度的社会主义社会。这就构成了中国近现代社会发展相当特殊的规律。简单地说是这样:“封建社会——诸中介性社会形态(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社会——半资本主义半社会主义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社会主义成分居主体地位、又有资本主义成分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社会”,我把它叫做“中国由封建社会经过中介过渡到达社会主义社会的规律”。
记者:您上面所说的中国从19世纪中叶到21世纪中叶的社会运动规律同选择论又有什么联系?
答:如果说,非中介性社会的相互更替具有一义性的话,那未,中介性社会的相互更替则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每一中介性社会,正因为是两种对立的经济成分并存的社会,就具有两种以上的发展可能性和发展方向。中国半封建社会中,此种状况十分明显:可以搞改良,也可以搞革命;可以搞资产阶级领导的旧式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也可以搞无产阶级领导的新式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即新民主主义革命。这就使中国人民面临选择,并且是不断地面临选择。现在,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和资本主义经济成分依然二元并存,前者为主体。中国人民今天和今后,仍面临两条发展道路的选择。在中国的条件下,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是已被历史地择定的现实的发展道路,这制约着中国人民今后的选择。无疑,只要我们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走下去,就一定能够胜利地到达现代化的目的地。我把200年来的这种过程,概括为“中国社会多种发展可能性、两条发展道路,而社会主义道路占优的规律”。
记者:感谢您对我作的长篇介绍。我听了以后觉得,您的研究工作,虽然涉及面颇广,但似乎存在一条贯串其间的线索。
答:是的。我立足于20世纪人类实践,特别是中国人民的革命、建设的伟大实践,重新考察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哲学,力求对它作出符合他们的原意、又经过实践检验证明其正确的“实践唯物主义”理解,然后用这个哲学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去思考中国近代以来的社会实践,揭示其基本发展轨迹,转过来证明“实践唯物主义”的伟大生命力,进而解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遇到的各项基本问题,以有助于正在进行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实践——理论——实践——理论——实践”,在这样的反复中推进我的学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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