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旅游交流:进程、瓶颈与展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海峡两岸论文,瓶颈论文,进程论文,旅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以来,海峡两岸旅游交流日益密切,但由于台湾方面迟迟拖延解除大陆民众赴台湾旅游的限制,使得两岸的旅游交流极度不平衡。从台湾当局宣称2001年7月开放大陆民众赴台观光旅游至今5年多的时间已过去,经过5年多的努力这一日子正日益接近,基于此特作文对两岸旅游交流进行回顾并展望。
一、海峡两岸旅游交流的总体描述:单向的、极度的不平衡
由于人为的因素,同属一个中国的大陆与台湾长期处于实际分隔的状态。祖国大陆一贯支持扩大两岸人员往来,主张尽快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早在 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希望双方尽快实现通邮通航,以利于双方同胞直接接触,互通信息、探亲访友、旅游参观,进行各种交流活动。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委员长在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时,进一步阐明了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以后,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还从法律上确认了两岸人民间通邮、通商、通航、探亲、旅游以及开展文化、学术、体育交流的正当性和合法性。迫于海内外中国人强烈批评的压力,自1987年11月台湾当局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打破两岸长达38年之久的隔绝状态以来,台湾同胞来大陆人数逐年增长,台胞赴大陆旅游快速发展。
据统计,1988年大陆接待的台湾同胞仅有43.77万人次;1992年突破百万大关,达到132万人次;1997年突破两百万大关,达到212万人次;2000年突破三百万大关,达到311万人次;2002年达到366万人次的规模,比1988年增长了8倍多;2005年突破四百万大关,达到411万人次。自1987年到2005年的19年间,大陆共接待台胞4010万人次,年均增长 14%;2006年1至7月,大陆接待台湾同胞252万人次,比2005年同期增长4%,大陆赴台旅游11万人次,同比增长18%,海峡两岸旅游进一步升温。①(如表1)
表1 1978-2005年台湾同胞赴大陆旅游人数 单位:万人次
年份1988
199019921994199619982000200220042005
人数
43.77
94.80 131.78 152.70 173.39 217.46 310.86 366.06 368.53 410.92
资料来源:国家旅游局《中国旅游统计年鉴》
反观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由于台湾当局迟迟拖延、设置障碍加以阻挠,使大陆专程前往台湾观光旅游的人员十分有限。1988年,台湾当局首次开放大陆民众赴台探病、奔丧,突破了大陆民众不得入台的禁令,开始了两岸之间有限的双向人员交流;1989年,台湾又开放了“海外杰出人士”赴台,大陆赴台人员进一步增加;随后还陆续开放大陆民众赴台探亲和科技人员及其他人员赴台。1993年初,台湾陆委会通过《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和《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定居或居留许可办法》及其数额表。新规定对大陆人员赴台除原有探病、奔丧和探亲外,还包括赴台参加国际性会议或活动及台湾有关主管当局举办的两岸交流会议、参观访问、采访、拍片、制作节目、文教交流,运回骸骨、人道主义探视以及诉讼等活动。1988年刚开放时大陆赴台人员不到1000人,1989年3969人,1990年达5000人,1991年超过1万人,至1992年累计达3万多人,到1994年底,大陆进入台湾人员累计有7万多人。2001年12月,台湾当局出台了《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许可办法》,主要针对海外的大陆留学生和移民开放赴台旅游,对于居住和工作在大陆的居民的赴台旅游的开放日程至今仍在磋商中。自1987年到2005年的19年间,大陆赴台仅130万人次,与台胞赴大陆旅游的4010万人次相比,差距甚大。
由于台湾当局迟迟拖延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海峡两岸之间旅游交流以大陆旅游市场对台湾民众开放、台湾民众赴大陆旅游为主,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为辅;人员的交流是单向的、极度不平衡的,双向的人员交流十分有限。
二、海峡两岸旅游交流的进程:日益密切
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在台湾当局的阻挠下虽然困难重重,然而两岸难以割舍的血脉亲情,两岸之间史缘久、地缘近、血缘亲、文缘深、神缘合、语缘通、俗缘同、商缘广的现实是任何人为因素都难以改变的。因此,两岸民间旅游交流一直没有停止,两岸旅游交流在大陆方面的诚意推动下,台湾当局开放大陆民众赴台旅游的政策逐步松动,交流日益密切。
1.台湾同胞来访目的,已由早期单一的探亲旅游,不断向观光、商务、求学、交流等多方向发展,形成了多层次、多元化的旅游客源市场;台湾同胞到访目的地,也由东南沿海一带逐步辐射到大陆的东南西北,形成了地域广泛,形式多样的旅游格局。
1987年11月台湾当局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以来,台湾同胞赴大陆旅游经历了探亲——经商投资——商务与旅游并重三个阶段。台湾同胞赴大陆旅游初期以探亲为主,来大陆旅游的台胞以中老年为主;随着台资企业在大陆投资的增长,经商投资取代了探亲旅游成为台胞赴大陆的主要客源市场。近年来,两岸经贸交往已十分密切,据台湾资策会市场情报中心 (MIC)报告,1996年到2005年,台湾资讯硬件产业岛内外产值(不包括通讯)从250亿美元增加到770亿美元,台湾岛内的生产产值所占比重从67.9%降为 6.8%,在大陆的生产比重则从16.8%上升到近80%。同时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6月底,大陆已累计批准台资项目66000多个,合同台资金额840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400多亿美元,两岸间接贸易总额达到 4456亿美元,其中大陆对台出口729亿美元,大陆从台湾进口3727亿美元,累计台湾对大陆贸易顺差达到 3000多亿美元,目前祖国大陆已经成为台湾第一大出口市场和最大的贸易顺差来源。两岸频繁的经贸交往,使台湾同胞赴大陆旅游市场形成商务游客约占一半,观光旅游与探亲访友游客占另一半的格局。表2可见,广东、江苏、浙江、福建、上海是台资在大陆投资的主要区域,也是接待台湾同胞最多的地区,经贸往来对旅游的促进作用由此可见一斑。
从2006年1-11月地方入境旅游接待情况看,台胞旅游者的足迹遍布了大陆31个省市自治区,除内蒙古、青海、宁夏三地(西藏数据缺)接待台胞不足万人外,其余省市接待台胞人数都突破万人。
2.两岸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和相互推动,促进了两岸旅游界同仁的交流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回顾1987年以来的两岸旅游交流,内涵十分丰富:
1990年,台湾旅行业大陆访问团赴北京访问。此后双方的交流合作愈加密切。台湾许多民间组织纷纷赴大陆考察访问,并就一些旅游纠纷的调解问题达成协议。
1996年底,中国旅游协会成功地对台湾进行了访问,通过与台湾旅游、交通、航空、景区等业界同仁以及相关地市的有关人士广泛接触,加强了两岸旅游业界的沟通,深化了两岸旅游合作发展的共识,得到台湾社会的广泛认同。近年来,“台湾观光协会”等台湾各大旅游行业协会,每年都多次组团前来大陆考察、访问。
从1997年起,大陆赴台旅游交流也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起来,每年都有十多个省区市的旅游协会应邀前往台湾进行交流访问。两岸旅游业界通过开展以市场推介、产品营销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活动,加强了交流,增进了理解,促进了合作。特别是自1998年起,每年年初中国旅游协会联合台湾六大行业协会,分别在大陆一些旅游城市共同主办“海峡两岸旅行同业联谊会”。联谊会至今已连续举办了九届,规模和影响一次比一次大,作为两岸旅游业界规模最大、影响最为广泛的盛会,联谊会为两岸旅游同仁们提供了难得的交流机会,直接推动了双向业务合作。
2001年实现的“厦门-金门”、“马尾-马祖”海上客运试点直航,已成为金门、马祖居民以及部分台湾本岛居民前来大陆旅游的便捷通道。据统计,2006年取道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海上客运直航航线的台湾同胞达66.9万人次,比上年度增长11.4万人次,船舶航次达6832次。截至2006年底,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直接往来旅客累计超过190万人次,船舶航次达17146次,自2001年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海上客运直航开通以来,目前已有厦门-金门、马尾-马祖、泉州-金门3条航线开通。
2004年12月,福建省居民赴金门地区旅游正式启动;2005年6月,福建省居民赴马祖游正式成行,“两门”“两马”航线使福建居民得以率先游金、马,也为两岸旅游业的合作提供了契机。
2005年5月20日,国家旅游局宣布了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基本原则。2005年9月6日至8日,厦门举办了“首届海峡旅游博览会”。2005年9月10日,两岸旅游业者在武夷山举办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研讨会”。2005年10月28日至11月6日,中国旅游协会首次组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协会,及各大旅游企业代表组成“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考察团”。2005年11月23日,云南昆明举办了“2005年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台湾旅游界首次参加大陆旅游交易会。
2006年4月,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台办联合发布《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
2006年8月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第一届理事会会议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章程》,以进一步推进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工作为重要议题,努力开创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合作的新局面。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体现了大陆方面为促进两岸旅游交流、增进人员往来的积极务实态度和诚意,是务实推进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重要举措,也为今后妥善解决两岸旅游交流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和平台。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第一届理事会会议的召开,表明大陆方面为实现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2006年9月,“第二届海峡旅游博览会”在厦门举行,提出建立海峡两岸旅游区,建立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的构想,得到两岸四地旅游业界的一致认同。
2006年10月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在台北正式正式挂牌运作,该协会由台湾“交通部观光局”、台湾观光协会、台湾旅行公会联合会、台北市航空运输公会等共同捐助成立旨在就大陆人民赴台观光的有关事宜,与大陆对口单位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进行沟通联系及协商。台旅会计划与大陆海旅会协商有关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的相关业务,包括旅客身份查核、旅行社合作规范、旅游纠纷调处、违法滞留遣返,以及通报窗口建立等议题。
回顾近20年来两岸旅游交流的历程,可以看出,旅游交流已从简单的互访到合作共赢。事实证明,两岸间的人员往来是民心所向,无论台湾岛内局势如何变化,台湾同胞来大陆旅游的潮流势不可挡,旅游已经成为两岸交流和人员往来的重要渠道。
三、海峡两岸旅游交流的瓶颈:台湾观光业过强的政治功能,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受限
台湾旅游业始终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台湾开始发展旅游业,其目的一是为赚取当时急需的外汇,而更为重要的目的却是为了拓展国际外交空间,因此,观光事业一向被台湾当局认为是“一种没有口号的政治,没有形式的外交,也是一项没有围墙的橱窗。”②
1979年台湾当局开放民众出岛旅游其目的仍摆脱不了政治色彩,“政治所寄望出国旅游者,较以往尤为殷切”,“除为增加国人见闻外,加强国际民间交流,促进国民外交亦为重要目的之一”③。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台湾政要更是利用旅游的手段,开创“度假外交”模式,纷纷赴东南亚、中东及欧美等地进行以度假为名,以政治外交为实的政治活动。
在入岛游方面,台湾当局的政治戒心极大地限制了台湾观光业的发展,阻碍了台湾观光业与其它国家或地区的合作空间。早期台湾曾规定禁止社会主义国家的游客访台,甚至禁止到过社会主义国家的游客访台;并禁止台湾游客到社会主义国家旅游,特别是到大陆地区旅游。国际形式缓和后,台湾当局虽然在许多方面放松了限制,但是在开放大陆游客赴台旅游方面仍不松手,不能以“平常心”看待两岸之间的往来,将民间的正常旅游活动政治化。
台湾当局虽然在2001年底通过《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但在这个办法中,台湾当局将大陆居民分成三类:第一类是在大陆生活工作的大陆居民;第二类是出访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大陆居民;第三类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工作、学习、定居的大陆居民。并单方面推出了三阶段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计划。
对于其所谓的“第一类”大陆居民直接赴台旅游,台湾当局以各种理由加以限制,一个主要借口是: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会影响和危害“台湾的社会安全”;特别是曾发生大陆居民赴台后滞留不归的问题后,台湾当局更是以此为由进一步加大控制,让岛内旅游企业希望早日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期望多次落空。对所谓的“第二类”、“第三类”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设置了种种限制。台湾当局规定,大陆居民赴台从事观光活动的数额分配、收件、送件、领件、发证、数额核发、保证金收取、保管收付及运用、旅行业自律等业务,由岛内旅行商业同业公会联合会统筹办理,以“配额制”和“团进团出”为原则。按照“配额制”规定,每天进入台湾人数为1000人,时限为10天。按照“团进团出”原则,台湾当局规定,对“第二类大陆居民”(即赴国外旅游或商务考察转来台湾地区观光的大陆民众)与“第三类大陆居民”,每团必须10人以上,如果实际赴台人数不足5人者,禁止整团入境。对“第一类大陆居民” (即经香港、澳门或其他国家来台观光的大陆民众),每团必须15人以上至40人以下,如果实际赴台人数不足10人者,禁止整团入境。同时,台湾当局还规定,对“第一类大陆居民”经申请入台观光经许可者,发给“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有效期间自核发日起一个月;而对“第二类”及“第三类”大陆居民,申请入台观光经许可者,发给“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有效期间自核发日起两个月。
台湾当局对大陆赴台旅游者有诸多限制和严格规定:旅游期间不准离团进行商务或公务交往;不准参访军事单位和科学园区;每个大陆旅游团在台旅游期间只能安排1/5的时间自由活动,而在自由活动期间要会见当地居民和亲友,都得事先向“台湾交通部观光局”或“警政署”通报,并要申述原因,同时要将所要拜访人的姓名、单位、地址以及自己归团时间等项资料的申报书,交付台湾导游人员,由其向当局报告;晚上11时以后大陆游客不得外出及每晚都需要当地导游对赴台大陆游客进行晚点名等。这些规定意味着大陆游客要进行任何行程之外的活动,都需要接受严格的监督与限制。对此,台湾《民生报》表示,“这种监督和限制,几乎到了违反人权的地步,没有人会喜欢以这种方式来旅游,旅行社规划行程时也特别麻烦。所以真的希望当局以平常心对待大陆游客,别把人人都当成政治犯。”④
在这样的限制下,有调查显示至2005年7月真正以旅游的名义去过台湾的大陆游客只有1400多人。根据台湾报刊公布的资料整理台湾开放大陆居民入岛观光情况如表3、表4。
表3 台湾当局开放大陆民众赴台观光旅游类别与时间⑤
类别 开放对象 实施时间
第一类经香港、澳门赴台观光的大陆民众尚未开放
第二类赴国外旅游或商务考察中转赴台观光的大陆民众2002年5月
第三类旅居港澳或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大陆民众 2002年1月
表4 台湾开放第二、三类大陆人民入岛观光统计⑥
年度
入岛观光团数 入岛观光人次
2002年160 2151
2003年909 12775
2004年1347 19234
2005(1-4月) 537 7290
总计
2953 41450
2003年台湾“大选”之后,台湾旅游行业要求开放大陆居民旅游的呼声再度高涨,台湾当局迫于压力, “陆委会”于2004年4月底通过《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修正案,取消目前“第二、三类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必须“团进团出”的规定,放宽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不得变更行程的限制等。但对于“第一类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虽有所松动(开放福建地区居民赴金、马游),开放的具体时间台湾当局还没有做出决定。
四、海峡两岸旅游交流的前景展望:加强合作实现双赢
台湾旅游面临周边地区的激烈竞争,1990年以后观光业呈现欲振乏力的现象。首先是港澳地区,1990年代末港澳相继回归后通过与内地联合建立旅游协作区,重新整合旅游资源,成为台湾观光业客源市场的有利竞争对手。其次是日本、韩国以及东南亚国家都加大了旅游宣传力度,赴这些国家的游客出现了大幅增长,与台湾展开了激烈的客源争夺,对台湾入岛旅游的增长产生了阻力。其三,经过20多年的发展,大陆旅游业已成为台湾旅游业激烈的竞争对手。大陆的旅游资源相对于台湾来说具有极大的可替代性,丰富的旅游资源、低廉的旅游价格、强大的综合国力,这些都是台湾旅游观光业不可比拟的。2005年大陆旅游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各项经济指标实现全面增长:入境旅游人数达12029万人次,入境过夜旅游者人数达4680.90万人次,与上年相比分别增长约 10.3%和12.1%;国内旅游出游人数达到12.12亿人次,较上年同比增长10%;出境旅游者人数达3103万人次,与上年相比增长7.5%;全年国内旅游收入达5286亿元人民币,国际旅游收入达到292.96亿美元,与上年相比分别增长12.2%和13%;全年旅游总收入达 7686亿元人民币,与上年相比增长12.4%。按照中国旅游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到2010年我国入境过夜旅游者人数将达到6880万人次,国内旅游人数将达到17.8亿人次,为“十五”末的1.5倍;旅游总收入将达到12300亿元人民币,为“十五”末的1.6倍。
依台湾“观光局”的估计,以每天开放赴台大陆居民1000人,每人停留10天,一天平均消费207美元,一年至少有265亿元新台币的旅游观光收入。而近年来台湾旅游观光产业每况愈下,每年来台旅游的人数一直未超过300万人次,一般约在250万人次左右,由于旅游业不景气,许多旅游企业亏损严重,惨淡经营。面对人数众多、收益丰厚的大陆客源市场,台湾当局迟迟不愿开放大陆赴台旅游,岛内的旅行业者奔走于“立法院”和各党团之间陈情呼吁当局不要再人为设限,众多的在野“立委”也连署促请当局近期内全面开放大陆民众赴台观光旅游。台湾民间旅游组织与大陆民间旅游组织的积极交往表明,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是众望所归。两岸旅游交流,合则双赢,已有香港、澳门回归后与大陆旅游业合作的成功经验可借鉴。
展望海峡两岸旅游交流的前景,早在1979年大陆已开放台湾同胞赴大陆旅游,积极推动两岸旅游交流与合作。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第一届理事会会议的召开,表明大陆方面为实现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两岸携手,共同努力,构建“双向互动,管道畅通,机制健全,有序发展,相互扶持,合作共赢”的两岸新型旅游合作框架的提出更表明大陆旅游业界与台湾旅游业界合作的诚意。当前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涉及到一系列的问题,比如游客的权益保障问题,一些突发事件的妥善应对问题,大陆怎么样有序地向台湾输送旅客的问题,以及整个旅游市场有序地、规范地发展的问题,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与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正在商讨中,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已曙光初显,万事俱备。
经过多年的民间旅游交流与合作,两岸旅游的双向交流虽是万事俱备,然而却唯独缺少台湾当局造福两岸民众、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责任和决心。要使两岸旅游交流成为和平的使者,友谊的桥梁、两岸人民福祉,两岸旅游交流必须由单向的交流转变为双向的交流,这一转变,是台湾民众所期待的,也是全世界中华儿女所期待的。
注释:
①史延廷:《全国对台旅游工作会议举行》,《中国旅游报》2004年9月29日。
②③转引至童碧莎:《论现代台湾旅游业的发展》,第19、20页,中国期刊网《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④转引至赵刚:《海峡两岸旅游交往回顾与展望》,《中国旅游报》2005年7月1日第011版。
⑤⑥转引至陈萍:《浅议开放大陆民众赴台旅游》,《世界经济与政治》200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