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与批判构建图书馆学新理论--与马恒通教师商榷图书馆学基础理论_图书馆论文

继承与批判构建图书馆学新理论--与马恒通教师商榷图书馆学基础理论_图书馆论文

在继承与批判中建设图书馆学新理论——就某些图书馆学基础理论问题与马恒通老师商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图书馆学论文,基础理论论文,理论论文,老师论文,马恒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2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797(2007)02-0037-05

笔者在《图书馆》杂志2006年第1期上,拜读了马恒通老师的名为《追寻图书馆本质的新成果——〈图书馆学基础教程〉述评》(以下简称《述评》)的文章,其中《述评》对王子舟先生《图书馆学基础教程》提出的四个质疑引发了笔者的研究兴趣。由于笔者曾为《图书馆学基础教程》(以下简称《教程》)写过书评,自认为对《教程》有着较好的理解和把握;又由于笔者对质疑中涉及到的图书馆学理论中的一些问题恰好较为关注,并曾有着一些相关的或许不太成熟的思考,故有了写这篇商榷文字的冲动。我将尝试着对马老师在《述评》中提出的四个质疑逐一地进行“完全文本”的对话,希望通过这种健康的学术讨论,使图书馆学的基础理论能在“批判”中得到建设,使图书馆学中的一些元问题能在“辩论”中达成共识。

1 质疑一:“知识集合”并没有揭示出图书馆的本质

(1)《述评》提出:①《教程》既然认为图书馆作为知识集合,是属于原生态知识集合,而工具书属于再生态知识集合,那么图书馆难道不收藏工具书吗?又怎么来区分图书馆与“再生态知识集合”?②“知识集合与非知识集合无法区分”,因为《教程》中也说了“知识集合与非知识集合之间没有一条泾渭分明的界限”、“知识集合的边界具有模糊性”。

从《教程》对原生态知识集合和再生态知识集合的描述,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以文献单元为单位来进行知识集合的,应该属于原生态知识集合;以知识单元为单位来进行知识集合的,则属于再生态知识集合。传统图书馆属于原生态知识集合,而工具书、数字图书馆等则属于再生态知识集合。那么,为什么图书馆属于原生态知识集合呢?《教程》中指出:“不错,工具书是再生态知识形式,但图书馆的基础是以普通文献(创作知识)为主的,从‘大数原理’上来说,它应该划入原生态知识集合类型中。”(《教程》138页)。笔者的看法是,从传统图书馆工作向现代图书馆工作转变,图书馆将从单纯的原生态知识集合向原生态知识集合与再生态知识集合并存转变。但在这个并存中尤以原生态知识集合为主。

“知识集合”与“非知识集合本身没有一条泾渭分明的界线”,但不等于二者没有界线。“知识集合”边界具有模糊性,但不等于“知识集合”边界的不存在。“知识集合与非知识集合没有泾渭分明的界限”这句话,本身反证了知识集合与非知识集合之间存在着界限,只不过对其的区分有着一定的难度而已。另一方面,在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和综合学科高度发生发展的今天,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是在所难免的。如果把两个学科的重叠比喻为两个圆的部分交汇,那么,只要这个重叠没有成为圆心的重叠,就能保持这门学科独立存在的必要。

(2)《述评》提出:《教程》说“根据知识集合的定义,我们可以说图书馆就是知识集合”,然而,该书紧接着又说“不过,在客观知识世界中,具有知识集合的却不仅仅是图书馆,还存在着多种样的知识集合,如百科全书、字典词典、书目索引、知识库、数字图书馆等,它们也都是具有知识集合这一性质”。很明显,《教程》所谓的“知识集合”不是专指图书馆的,换句话说,“知识集合”对于图书馆缺乏专指性。……另外,《教程》评论“知识交流说”时指出:“‘知识交流说’的不足之处在于,理论层次较高,它能涵盖图书、情报、档案等多门学科,但最后如何返回图书馆及图书馆学中,用于揭示图书馆内部活动的机理,却显得较为乏力。”试问,难道“知识集合”比“知识交流”不是涵盖更多的学科吗?其“理论层次”不是更高吗?不是也能“涵盖图书、情报、档案等多门学科”吗?“知识集合”又如何返回图书馆及图书馆学中,用于揭示图书馆内部的活动机理呢?

从“知识集合”对图书馆缺乏专指性来求证出“知识集合”没有揭示出图书馆的本质,这里有着逻辑的错误。作为一门学科,图书馆学应该是对包括图书馆在内、以图书馆为主的、有着和图书馆同类性质的诸多事物的“观照”。图书馆学不仅要揭示图书馆“这一个”事物的本质,并在此基础上,要揭示出与图书馆相类似的诸多事物的本质。科学虽始于问题,但决不止于问题,它要对问题有所超越;图书馆学虽始于图书馆工作,但决不止于图书馆工作,它也要对图书馆工作有所超越。图书馆学并不能坐实在图书馆这一机构上,它应当是对图书馆工作以及和图书馆类似事物的本质抽象。通过这样的理论升华,它才能在对实践的指导中具备基础理论所该有的开放性和宏观性的特点。比如,新闻学原理可应用在报纸、电视台和播音机构等“相类似”的工作实践中。又如,我们研究交通运输,在航空没有成为普通的运输工具时,我们的研究重点会放在公路、铁路、航运上,但现在就要顾及航空了,今后还可能要研究航天呢。图书馆学研究知识的保存、传播,网络数据库也能保存、传播知识,如果图书馆学仅仅就是研究图书馆,不对图书馆的替代物给予涵盖、关注,这样的图书馆学还有什么前途?

“知识交流说”在返回图书馆及图书馆学中,在揭示图书馆内部活动的机理中的乏力,突出体现在“知识交流说”不能很好地诠释图书馆学对客观知识的“收集、整理、整序”这一图书馆最具特质的活动,而“知识集合说”的“客观知识、知识集合、知识受众”体系,则能很好地诠释图书馆工作的整个工作流程,正好弥补了“知识交流说”的这一不足。

(3)《述评》提出:《教程》以“客观知识——知识集合——知识受众”为轴线,详细论述了“当代图书馆学的内容体系”。但是你只要留意一下“传播学”、“文献传播学”、“知识传播学”等学科内容,你就会感到:这《教程》不是在讲“文献(知识)传播学”吗?……该《教程》所论述的核心内容基本上是属于“文献传播学”或“知识传播学”的内容的。

以“藏书楼”为前身的图书馆,天然地与文献有着渊源很深的紧密联系。因此,从图书馆工作实践中产生的图书馆学自然与文献学有着非常密切的关联。它们属于同族学科。《教程》坦言:“文献学与图书馆学有着非常紧密的关联”。二者“存在着紧密的血缘关系,所以在我国的学科分类制度中,二者常常是联系在一起的。如1992年的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将‘图书馆学’与‘文献学’等同对待,将二者作为同位类,排在一级学科‘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之下,均属于各自独立的二级学科。而《中国大百科全书·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1993年就将‘文献学’隶属于‘图书馆学’之下,视之为图书馆学‘的分支’”,并对这一现象给了令人信服的解释:“其一,从二者的学科产生过程看,文献学与图书馆学都来源于传统的文献工作。……其二,从学科的研究对象看,文献学与图书馆学也有大量重叠、交叉之处。如图书馆学与文献学都研究文献,只不过文献学的研究重心在客观知识范畴,而图书馆学不仅研究客观知识、知识集合,还要研究知识受众,其研究范畴较文献学有较大的外延。其三,在研究方法上,文献学与图书馆学也有某些相同之处。如古文献的版本、目录、校雠的方法,现代文献的采集、分析、计量、传播的方法,就不仅是图书馆学的专门方法,也是文献学的重要研究方法。所不同的是,二者各自的科学方法群,除了大部分有交集现象外,尚存在一些互不相属的特定研究方法,如文献学中的传注、训诂、考证与翻译的方法,图书馆学中的典藏、检索、咨询与导读的方法等,这些属于二者各自独具的研究方法。”《教程》进一步指出,随着现代文献学的快速发展,一些文献学的分支学科和大量专科(或专题)文献学不断涌现。有学者呼吁将古典文献学与现代文献学进行整合,建立“大文献学”。因此“文献学是否可以取代图书馆学,这是值得人们认真讨论的一个关涉它们今后发展方向的重要命题。”[1]

2 质疑二:“图书馆学基础”不能没有“图书馆事业”

《述评》原文:因为:其一,建国以来出版的图书馆学基础教材都把“图书馆事业(组织)”纳入其中。其二,图书馆学与图书馆事业不可分割。理由是,没有图书馆事业,就不存在图书馆,连图书馆都不存在了,又何来“知识集合”?离开了图书馆,图书馆学还研究什么?其三,图书馆事业是组织、管理“知识集合”的事业,“知识集合”若不进行组织和管理,就不会得到有效利用。

关于第一点,可以用周文骏先生的话来回答:“顾名思义,‘图书馆学概论’应该研究图书馆学,但事实上,过去和现在的这类著作,主要还是介绍图书馆工作或图书馆事业,‘学’的色彩不浓,严格讲不能算‘图书馆学概论’,称作‘图书馆工作概论’或‘图书馆事业概论’倒比较合适。”[2]。而《教程》的作者在《前言》里也做了如下的清晰说明:“读者在阅读此书时不难发现,本书在篇章结构上一反以往教材的安排,没有将‘图书馆的性质’、‘图书馆的职能’、‘图书馆的类型’、‘图书馆事业建设’……等传统的基础理论教材中的主要内容纳入本书。这是因为,本书论述的是图书馆这门学科所涉及的基本原理,而非‘图书馆管理学’或‘图书馆工作概论’”[3]。笔者反而认为这刚好是《教程》对以往教材的突破,是本书出彩之处。在对《教程》的书评中笔者是这样论述的:“由于王子舟先生刻意将这本‘基础理论’做了同以往同类基础理论的不同设置,那就是在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之间划了一道鸿沟,使得《教程》有着以往教材所没有的紧密的内在联系性和完整的连贯性。作为一本基础理论教科书,它彻底摆脱了对图书馆操作性层面工作的论述给以往教材带来的‘累赘’,并誉之为‘卸去脚镣的舞蹈’。”[4]

关于第二点和第三点,笔者的看法是,图书馆学固然离不开图书馆事业,但图书馆学基础原理可以与图书馆事业分而述之。这里涉及到图书馆学学科体系的设置问题。“图书馆事业”(包括“事业组织”和“事业发展”)在整个图书馆学的理论体系中的不同设置,将直接影响这个问题的答案。

“图书馆事业”在整个图书馆学理论体系中该处在什么位置上呢?陈景唐先生和杨文祥先生指出:图书馆学理论体系由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两部分构筑而成。应用理论部分就是将基础理论运用于当代中国图书馆事业建设和发展实践而总结出来的一套可供应用与操作的技术性理论体系。“事业发展研究”的任务就是构筑这样一个理论体系,以指导我国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在研究对象上的实践性和研究目的上的应用性是事业发展研究的两条基本属性。因此,将“事业发展研究”确认为应用研究是适当的。这一确定不但在理论上反映了事业发展研究的实践性、应用性这一本质属性,而且有利于这一领域理论研究与事业发展实践的紧密结合和有机统一,同时也有利于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分流,使研究向纵深发展,最终促进图书馆学学科建设的整体进展[5]。对中国图书馆学研究有着深刻影响的周文骏先生将图书馆学体系做了理论图书馆学、专门图书馆学、应用图书馆学的构建,并对应用图书馆学作出以下分析:“这是图书馆科学结构中与社会实践联系最为紧密的部分。它是理论图书馆学和专门图书馆学在社会中的具体应用。它的主要研究内容有图书馆政策、经济、事业组织、工作方法、技术、设备、建筑、计划等等。”[6]“周氏体系问世后,我国图书馆学研究者对于图书馆内容体系的探讨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以后人们提出的一些新的体系结构,或多或少受到了该体系的影响。……1991年,由北京大学、武汉大学两校合编的《图书馆学基础》(修订本)则直接沿用了周氏体系。”[7]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是否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虽然图书馆学的整个学科体系还在建设与完善之中,但从目前的研究发展状态看,将图书馆事业 (包括“事业发展研究”和“事业组织”)纳入应用理论已成为主流倾向。

吴慰慈先生和杨文祥先生在对“图书馆事业发展研究”的概念、性质、对象、目的、内容及其在图书馆学体系结构中的地位的研究中,有过一段值得中国图书馆学人重视的论述:“一门应用性科学在其形成之初,其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往往相互交织。共同存在于同一个混沌的统一体内。这种状态称之为前科学状态。伴随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逐渐形成两个既内在联系紧密又相对独立的理论系统。”[8]

从图书馆工作实践来看这个问题,我们也可以有同样的结论。图书馆事业作为国家文化事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其面临的许多问题都被纳入以往传统的基础理论教材中,然而,这会破坏基础理论的学术的纯粹性。因为基础理论研究的应该是一门学科的元问题,对其的专指性要求很高,即该问题是自身独有,别学科全无的问题。比如,政府投入问题深深制约了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但政府投入问题不是图书馆这唯一机构所面临的问题,博物馆、文化馆等等文化机构甚至其他类型的机构都同时面临这个问题,这是属于社会学的问题。不能将事业的价值观与学术的价值观简单地进行等量齐观。图书馆学该不该研究这些存在于事业中的诸多问题呢?回答是肯定的。问题的关键是应当将它们放置到应用理论中去研究和探讨,如果将它们都纳入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势必使整个图书馆学的学科体系失去层次性。而一个成熟学科的理论体系应该是层次性、全面性和系统性兼具的体系[9]。

3 质疑三:“图书馆学基础”不能不讲“图书馆的性质和职能”

《述评》原文:《教程》说,之所以“没有将‘图书馆的性质’、‘图书馆的职能’……纳入本书”,是因为“本书论述的是图书馆学这门学科所涉及的基本原理”,而且读者“大可不必知晓图书馆的性质、职能……”就“可以得到图书馆的服务”。笔者不禁要问:图书馆的性质和职能不正是“知识集合”的性质和功能吗?如果连图书馆的性质和职能都不讲,那你这“知识集合”的性质和功能到底是干什么的呢?能说清楚吗?

用一个机构的名称来为一门学科命名,“图书馆学”这一名称是否具备科学的严谨性,本身就很应该受到质疑。比如,我们有“档案学”而没有“档案馆学”,有“法学”而没有“法院学”,有“教育学”而没有“学校学”,有“医学”而没有“医院学”。但由于“图书馆学”这个名称已经在图书馆学人中根深蒂固,约定俗成了,因此,我们在对图书馆学这门学科进行学科重建的时候,仍沿用着这个名称。名称可以沿用,但思路要脱离旧有的篱藩。从我前面所举的例子中,我们已经领悟到,图书馆学不是图书馆机构学,虽然,图书馆学的实践基础绝大部分来源于图书馆这一机构的工作实践,但它如果要上升为一门学科,就必须超越图书馆工作的实践,“知识集合”是从一堆事实、现象、技术、方法中,成功地抽象、概括出图书馆学的本质和规律,并非仅仅是图书馆的本质和规律,因此它可以指导和诠释包括图书馆工作实践在内的诸多“类似”的社会实践活动。

对于“图书馆的性质和职能不正是‘知识集合’的性质和功能吗?”的问题,回答是肯定的:图书馆的性质和职能的确是“知识集合”的性质和功能。但反过来,就不能说“知识集合”仅仅是“图书馆”的性质和职能了。如果把“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简单锁定在“图书馆”这一机构上,把“图书馆学”的性质 (“知识集合”)简单地、一对一地等同于“图书馆”的性质,那么,我们不是又回到了“机构图书馆学”的老路上了吗?

4 质疑四:图书馆学不能随意“拓展”“研究空间”

《述评》原文:《教程》说,以往的图书馆学“仅研究‘图书馆’”,“画地为牢”,这是“远离人们切身生活的学问”。为使“图书馆学成为对社会人群有益的一门科学”,以“提高图书馆学的学术地位”,应将“再生态知识集合”“提升到与图书馆同一学术层面来研究”,“拓展图书馆学的研究空间”。笔者则认为,以“图书馆”为中心才是图书馆学研究的根本着眼点,而不是“画地为牢”,但不可随意“拓展”“空间”。如果像《教程》那样随意“拓展”其“研究空间”,结果把自己融合进其他学科(“知识学”或“文献知识传播学”)中了,那就不是“图书馆学”了,而是“知识学”了,或是什么“文献(知识)传播学”了,“提高图书馆学的学术地位”又从何谈起呢?

从1807年德国图书馆学家施雷廷格(M.W.Schrettinger,1772~1851)最早使用“图书馆学”这一名称,标志着图书馆学的诞生开始到现在,图书馆学经历了200年的风风雨雨。其研究对象经历了从“要素说”、“藏用论”、“交流论”到“知识论”的演变,至今还未能尘埃落定,这不能不动摇图书馆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成立,因为研究对象是一门学科的逻辑起点。《教程》用了很大的篇幅,从历史的哲学的角度来构建图书馆学的理论核心——知识集合,这样披荆斩棘建立起来的图书馆学的逻辑起点,是不会随意对其进行“拓展”并将它融合进其他学科的。但在学科的发展过程中,随着提供给这个学科进行科学研究的实践基础和理论基础的扩大,这个理论核心是可以在一定限度内不断深化和不断拓展的。《教程》将“再生态知识集合”“提升到与图书馆同一学术层面来研究”,是考虑到信息时代高新技术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冲击了传统图书馆的工作模式,如数字图书馆的产生大大增加了图书馆中再生态知识集合的比例,使图书馆的知识集合从传统的原生态向现代的原生态和再生态并存转变,但它们依旧没有超出“知识集合”这个理论范畴。

《述评》将“以图书馆为中心”与“拓展研究空间”矛盾对立起来,是一个逻辑上的错误。在坐标轴上的同一个圆心(横坐标和纵坐标不变)是可以画出半径不等的许多圆的。只要保持圆心不变(如保持知识集合的理论核心不变),半径越大(从原来单纯的原生态知识集合到原生态知识集合和再生态知识集合并存),则画出的圆也就越大。这就达到了既以“图书馆为中心”又“拓展了研究空间”的目的。如果不以“图书馆”为中心,如果圆心发生了偏移,就不叫“拓展空间”,而叫“转移空间”了!

此外,科学的发展和任何客观事物的发展一样,有着自身的客观规律,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人们能探索真理但不能制造真理。对此,韩继章先生有过一段非常精彩的论述:“一门学科”并不是“只要人们努力就可以创造出来,就像造出一个图书馆来一样;……人们只能认识一门科学,探索一门科学,描述一门科学,而不能创造一门科学。科学的结构、学科之间的关系与结构是客观存在的,决不会以人们的好恶而改变。”[10](事实上,“图书馆学”不就曾被“信息情报学”“融合”过吗?)如果图书馆学永远停留在目前这样既无一个不可颠覆的理论核心又无一个已成公认的科学体系的状态上,那么,它就存在着被其他学科融合的可能。

以商榷为契机,笔者对图书馆学理论某些方面的重建构想散见在与马老师的探讨之中,其论点为:

图书馆学理论必须保持“学”与“术”之间、抽象图书馆学与具体图书馆学之间必要的张力。这种张力有时显得尤为重要。对于理论图书馆学来说重要的是其描述的科学性,能够体现图书馆学的本质特征,而应用(技术)图书馆学则着重其在实践中的作用,注重功利性。应用图书馆学在实践中不断丰富自己,用新的技术改造自己,同时亦为理论图书馆学输送营养,使理论图书馆学日渐丰满和完善。反之,理论图书馆学又不断以自己的科学真理性给应用图书馆学以方向性的指导,使图书馆学不至于在技术主义的烟雾中迷失。

图书馆的发展历程清楚地阐释了“学”与“术”的关系,在20年前,或许人们尚未厘清这种关系,因而曾经有过长时间的“理论”脱离“实践”的作责,只是到了世纪之交,图书馆界才从学术的层次性出发,彻底解决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而抽象图书馆学与应用图书馆学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仍须学者们关注和深入研究。此外,较之于应用理论,图书馆学的基础理论对实践的指导具有实际效果间接性、理论建设滞后性和内容开放性等自身特点,具有浓厚人文基础的图书馆学,不可能完全淹没在一堆技术中(这其中,很多技术都是从别的学科嫁接而来的)。那种把基础理论当作要立即兑现的人民币,认为一个理论就必须要解决实践工作中的一个问题的观念,具有将基础理论的价值庸俗化的倾向。如果没有一个不可颠覆的理论核心作为支撑点(这个理论核心必须对图书馆学的发展规律有着强有力的诠释作用,既能符合图书馆学发展的历史又能预示图书馆学发展的未来)和一个已成公认的理论体系的来架构,图书馆学只能成为由众多技术和众多应用理论构成的一盘散沙、成为集“计算机科学”、“管理科学”以及“社会学”等等学科为一体的大杂烩而永远徘徊在前科学状态中。因此,在大力加强应用技术和应用理论研究的同时,必须致力于基础理论的研究,使三者并驾齐驱;同时要允许这三者之间有一定程度的疏离,保持基础理论与应用技术和应用理论研究的相对独立。这样才能建立一个层次性、全面性和系统性兼具的、因而也是完整的图书馆学学科体系。

科学地将图书馆学从以往机构图书馆学的藩篱中解脱出来,用类现象来建构图书馆学的本质规律——“知识集合”;科学地“放弃”一些操作性层面的经验研究,使基础理论能站在哲学的高度来引领学科发展,从而使图书馆学理论体系的层次性得到加强,这是《教程》连贯而清晰地展现出的作者的一个思路,是一个图书馆学人为推进图书馆学的科学化进程所做出的“拓荒者”的努力。

(收稿日期:200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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