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完善上海外汇市场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外汇市场论文,上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4年我国外汇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是在上海建立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使全国外汇市场趋于统一;上海外汇市场遂成为辐射全国的市场,形成了相对规范的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中国外汇市场跨出了发展的一大步。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扩大和深入,上海外汇市场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本文拟对此谈些想法。
一、完善市场组织体系
按照现代国际外汇市场的模式,完善的外汇市场组织体系由中央银行、外汇指定银行、外汇经纪人和客户等方面组成。目前上海外汇市场的组织体系尚不健全。外汇市场的参与者主要是中央银行、外汇指定银行和客户(外贸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有关工商企业)。而外汇经纪人在我国目前则根本不存在。当前,我们应当按国际惯例,在我国建立完善的外汇市场组织体系,为此,应采取以下几方面政策措施:
1.增加银行间市场的交易主体,促进公平竞争
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主体有五类: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即中、农、工、建四大银行及其分行,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交易金额上看,这都是构成市场的最主要力量;二是股份制商业银行;三是经央行批准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四是少量资信较高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五是央行操作室。目前外汇指定银行主体数量少,结构简单,市场竞争程度和流动性不高,而且由于历史原因,中国银行在市场上一枝独秀,其业务量占到相当比重。作为银行同业外汇市场参与者的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由于受不能自营买入所限,在汇市上更难与外汇指定银行展开平等竞争。
鉴于以上这种现状,应该考虑放宽上海外汇市场的准入条件,以增加交易主体,活跃市场。首先,让更多的分行机构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在保证一个市场行为主体和一个利益主体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可在其总行授权范围内参与外汇市场交易。目前。以中国银行为代表的集中管理模式和以工商银行为代表的分散管理模式虽各有千秋,但客观上造成分行入市条件不一。让分行入市交易,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扩大经营范围,加快向商业银行的转轨。为此,可以把汇率的浮动权下放到省级分行,让其根据当地业务发展和竞争状况,在交易基准汇率上下0.25%的幅度内,自行确定辖区内的挂牌汇价,分行可以进入当地外汇交易中心进行自营买卖,调整本外币头寸,风险自担,这样也有利于分行间的有效竞争。而且这种浮动不会在省际间造成很大差异,不至于形成黑市套汇机会。最后,在逐步开放外资金融机构人民币业务的同时,准许外资金融机构在市场自营买入外汇;增加资信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入市交易,放宽对它的各类限制,使其与外汇指定银行平等展开竞争。
2.试行经纪人制度
为规范和活跃上海外汇市场,应逐步建立经纪人制度。以经纪人为媒介进行外汇交易具有以下优点:
(1)商业银行可以获得最新的市场行情, 并可以灵活地自主经营。外汇经纪人通常通过无偿为银行交易室安装的微型扩音器频繁地向银行报价。由于经纪人是根据手头上订单的买入或卖出的倾向报价,其报价能明显地反映出市场汇率的走势。当买的人多、金额大时,报价会向上喊;当沽售的人多、金额大时,报价就会向下喊。银行可通过经纪人的报价,了解市场交易的最新动态,并可随时决定在对自己最有利的价位上达成交易。
(2 )经济实力相差悬殊的银行在进行外汇买卖时处于平等的竞争地位。如果银行与银行之间进行直接交易,很可能出现大银行垄断的局面,交易不利于小银行。但通过经纪人则可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在安排银行同业交易的过程中,经纪人恪守匿名和保密原则,即一方面不透露委托的客户是谁,从而交易双方都不知道对方的底细,直到成交为止;另一方面,不表明询价的买卖意图,买入价和卖出价都问,从而不泄露客户委托的是哪一种方向的交易。匿名和保密原则能使规模、实力不同的银行在外汇市场上公平地进行交易。
(3)经纪人可以提高市场交易效率, 使银行以最低的成本获得最好的服务。经纪人自身非常熟悉外汇市场和外汇交易业务,时刻对外汇市场行情保持着最灵敏的反应。他们拥有便利条件和人才,掌握最新的信息,获得最好的价格,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联系到最多的客户,并很快地把买主和卖主撮合在一起。他们的高效率工作使得外汇市场的交易速度大大提高。同时,外汇经纪人之间也存在激烈的竞争。为了吸引和维持更多的外汇业务,他们一方面降低佣金来拉拢客户;另一方面通过非价格竞争来求得生存与发展,如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及时的信息和免费咨询等服务,这些做法无疑对外汇银行十分有利,可使他们付出最少的费用、获得最好的服务。
(4)经纪人可以使银行避免在直接交易时面临信誉风险。 当一家银行与另一家银行互不了解,或交易额度已接近银行的内部信用额度时,该银行可指示经纪人停止交易或转向其它银行,从而避免信誉风险。
鉴此,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应按照国际惯例,适时引入经纪人制度。首先,拟订有关管理经纪人的法律和规章,使规范先行;其次,选择几家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进行试点,操作一段时间后总结经验,加以推广。根据国际经验和我国市场的实际情况,可由8~10 家相关机构来担当经纪人的职责。
经纪人参与交易的一般操作过程是:各银行向外汇经纪人提出自己的买卖价和买卖的币种和数量,外汇经纪人汇集市场各外汇银行的报价,安排买卖价一致的银行成交,外汇经纪人只收取佣金,一般不以自己帐户进行交易。由于竞争激烈,外汇经纪人佣金日趋下降(比如英镑对美元交易佣金率仅为每英镑0.001美元), 但由于银行间外汇市场是外汇批发市场,因而外汇经纪人佣金仍相当可观。
3.推动外汇调剂市场和银行间外汇市场并轨
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形成之后,各地的外汇调剂中心继续为三资企业调剂外汇余缺服务。这样,在1994~1996年初,我国的客户市场就有两个:一是国内企业与银行的市场;二是三资企业与银行的市场。从当时的操作情况来看,在与外汇交易中心联网的地区,外汇指定银行代理三资企业进入中心买卖外汇,这实际上就等于这些三资企业的外汇买卖已纳入了银行间市场;在未与中心联网的地区,三资企业只能作为汇率的接受者,在当地调剂市场按前一日加权平均价进行交易。1996年第三季度,外商投资企业都纳入了银行结售汇体系,但外汇调剂市场继续保留,外商投资企业既可以在结售汇体系交易外汇,也可以在外汇调剂市场进行买卖。
外汇调剂市场与银行间市场并列运行不符合国际规范的要求,也不利于我国外汇市场的统一管理,而且两个市场并存也不利于我国进一步吸引外资。目前,三资企业进出口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所处的地位日益提高,三资企业的外汇平衡最终只能纳入我国外汇的总体平衡。外汇调剂市场已经基本上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在现阶段,我国外汇储备较为充足,结汇依然大于售汇。随着结售汇制度更加规范和宽松,取消外汇调剂市场将是水到渠成的事。要加快各地外汇调剂中心与总中心的联网速度,努力使全国各主要大中城市均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联网交易,为银行结售汇提供便利的服务,最终实现调剂市场与银行间市场顺利并轨。
二、健全市场交易结构和运行机制
1.增加市场交易币种,开设远期外汇交易
目前银行间市场仅开设人民币兑美元、港币、日元的即期交易,缺少外汇兑外币的交易和远期外汇交易。上海外汇市场必须在交易结构及其运行机制上有所突破。首先,要增加交易币种。由于我国外汇市场主要服务对象之一是对外贸易,所以,增加哪些币种应视外贸发展的需要。近年来我国主要贸易伙伴国和地区依次是:日本、香港、美国、欧共体、韩国等。我国对外贸易的进一步发展要求市场尽快开设人民币兑马克、英镑等币种的交易。随着市场的不断成熟,还应为开通外币与外币之间的交易做些准备,国际上通常是以美元为媒价货币,为了满足我国银行和客户对不同币种的需要,也有利于今后与国际汇市接轨,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迟早要增加美元兑主要西方国家货币的交易。
其次,建立远期外汇市场,规避汇率风险。从我国对外贸易来说,每年2000多亿美元的进出口贸易从签约到实际外汇收付一般要3~6个月;再加上目前实行结售汇制,企业结汇与购汇之间亦存在着时间差。其间,一旦汇率出现波动,企业就可能蒙受汇率风险。在没有人民币对外币的远期或期货交易的条件下,如果银行向客户提供保值业务,无疑是引火烧身,把客户的风险承揽过来,这显然不利于银行体系的安全性。缺乏外汇保值业务,地下的保值工具必然出现,形成场外交易的局面。1996年,一些外资金融机构到国内银行游说,推销“保值”产品就足以说明问题。在浮动汇率制下,汇率风险随时存在,外资企业以及借用外债的单位等固定成本、规避风险的愿望日益强烈,开设远期外汇市场的任务十分迫切。
为了避免汇率下浮时人民币承受远期卖压,缺乏买盘支持,从而影响整个外汇体制改革,在远期汇市开办初期,银行对客户的远期外汇买卖应仅限于实盘交易,到期必须有实际的外汇交割,不允许做按金交易和投机性外汇买卖;银行同业间的远期外汇买卖应基于对客户的远期外汇买卖,起平仓补仓的作用。由于我国目前本币利率尚未市场化,也没有完善的资金同业拆借市场来产生指标性的资金利率,远期汇率形成机制不健全。所以,在开始阶段,央行应扶持和引导我国远期外汇市场的发展,适度参与远期外汇买卖或做掉期交易,以影响远期汇率的形成,保证远期汇率的相对合理性。
2.降低交易成本,推进银行间市场无形化建设
目前,我国银行间市场尚处于有形和无形兼有的一种形态,会员聚在交易大厅是有形的一面;而异地之间通过计算机联网交易则又是其无形的一面。尽管已有26个大中城市实现了联网交易,提高了市场的流动性,但由于各家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必须在总中心或分中心申请席位并派出交易员方可进场交易,因此,市场容量受到了交易席位及地域等因素的限制。再者,外汇交易中心类似于股票交易所,竞价成交,集中清算,这样交易者互不知晓,当然也就不会去承担双边清算风险,结果是交易中心集中清算,并由此而承担了风险。据估计,银行间市场的组织机构费用要高于无形市场大约10倍。无形市场覆盖面广,交易成本低,是国际汇市发展的主流,也是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改进的方向。为此,首先,应加快未联网地区的远程工作站建设,让各地会员均能在自己的交易室参与市场的交易。其次,改集中竞价制为询报价确认制,进一步鼓励银行之间的直接询价交易,成交后将交易量、价格等信息反馈给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再次,实行买卖双边直接清算,改成交后次日交割为第二个营业日交割,以与国际惯例相一致。这样,我国银行间市场容量将扩大,交易时间和费用也会减少。
3.改进汇率形成机制,使汇率真正反映市场供求关系
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上,市场交易纯粹以实际的贸易及经常项目活动为基础,银行只是将客户市场交易的结果直接转移到银行间市场上来,买或卖均以规定的结算周转外汇余额为准,银行间市场交易基本上仍是以前“调剂余缺”概念的延伸,汇价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刚性特征。从市场供给方面来看,实行结售汇制以后,内资企业的外汇帐户被取消,企业外汇收入需及时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而外汇指定银行又受央行规定的外汇头寸所限,因此,当出现大量的贸易结汇时,外汇指定银行必须不惜代价地在市场抛售,供给具有强制性。从市场需求方面来看,企业对外支付用汇,需持有效单据和凭证购汇,银行售汇条件较严,外汇需求难以有效满足,从而造成市场供求失衡。在这种非均衡状态下,为使汇价不超过交易基准上下0.3%的幅度,央行被迫经常入市干预, 吸纳市场超卖的外汇,致使汇价受央行操作行为的制约,市场上形成的汇价在很大程度上表明的是央行对合理价位的看法,而非真正的供求关系。
为了让市场力量在汇价决定方面发挥更加直接的作用,目前,可在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首先,改变目前中央银行根据银行间外汇市场前一营业日加权平均价公布基准汇率的做法,由主要几家商业银行根据当日的外汇市场供求情况,参考前一营业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加权平均价,公布当日银行间外汇买卖的汇率浮动幅度;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即期买卖汇率可在公布的市场即期汇率一定幅度内由银行直接确定;客户与银行之间的大额即期买卖汇率,可由客户根据公布的市场汇率与银行自由议定。其次,增强外汇指定银行头寸限额弹性,提高他们经营的主动性和灵活性。再次,完善结售汇等有关规定,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有限度地注入资本项下外汇交易,这样既可以鼓励外商投资于我国政策倾斜的产业,亦为市场交易增添了新的内容和活力。最后,放宽汇率波动的幅度,且允许汇率在该幅度内发生相对较大的波动,使市场较自由地对汇率信号作出反应。只有当汇率的变动发生了同央行的汇率政策相背离的趋势时,央行再加大干预力度,这样可减少央行被动入市的频率,使汇率尽量反映真正的市场供求关系。
三、形成央行干预外汇市场的合理机制
我们认为,要完善外汇市场的调控机制,一方面,要进一步改进中央银行外汇干预的机制,提高中央银行外汇市场干预的艺术性和技巧,另一方面,则要健全和完善各方面配套条件。
从干预机制本身完善的角度看,首先,央行应确立市场中的合理角色。作为外汇市场管理者,央行应从被动地参与市场的状况中摆脱出来,从汇率管理目标和宏观经济调控意图出发,变经常性和连续性的干预行为为偶发性和间歇性的行为,努力改变外汇汇率主要决定者的局面,真正成为管理者而进行有效的调控。其次,建立外汇平准基金,作为调节外汇市场需求和稳定汇率的专用基金。外汇平准基金部分由外汇储备中提取的储备构成,部分由本币构成。该基金由财政部代表国家持有,中央银行代管。当外汇市场供求发生较大变化,汇率出现动荡时,中央银行动用外汇平准基金在外汇市场上买卖外汇来调节供求,使汇率在目标范围内波动。中央银行运用基金干预汇市,可避免因外汇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时国际储备和基础货币投放带来的影响。再次,对汇率采取目标管理的方式。所谓汇率的目标管理,即一国从其近中期经济发展计划出发,以通胀率、经济增长率和国际收支等各项变量为参考,确定本币与外币汇率的目标水平和变动范围。一旦汇率变动超越了这一目标区,央行随即进行干预,使汇率水平返回到目标区内。根据实际经济状况的变化,目标区可进行修改,从而使汇率能更好地反映市场的现实,并平衡对外收支。目标管理的实施主要是确定中心汇率及其上限与下限,从而为干预指明方向。又次,以实际有效汇率作为操作目标。实际有效汇率是用相对价格指数对名义有效汇率指数进行调整后得到的汇率值,它可以消除通胀因素对汇率的影响,更真实反映一国币值的变化。为此,央行在外汇市场操作时,应以国际收支状况和出口竞争力为依据,使调控汇率与通货膨胀挂钩,从而使实际汇率不断接近购买力平价水平,尽快实现操作目标由注重市场汇价的稳定向实际有效汇率稳定的转变。最后,实现央行调控手段的多样化。应创造条件改变目前调控手段单一的状况,采取多项手段调控汇市,包括银行间市场公开业务、远期外汇市场干预、利率调整以及其他财政和货币政策的调整等。
为使央行干预机制有效地转变,我们还应健全和完善其他相关的配套机制和条件:
(1)发展货币市场,改进利率机制。在货币市场建设方面, 首先要进一步改进同业拆借市场,建立统一有序的、规范化的同业拆借市场;其次要加大力度发展短期国债市场,以面向公众发行短期国库券的形式代替财政向银行透支,转变中央银行被动地供应基础货币的局面,利用市场机制灵活吞吐基础货币,这有助于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再次,在现有资金市场的基础上,组建由中央银行调控的资金市场系统,包括短期拆借市场、融资券市场、短期票据市场以及贴现市场等,为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调控金融市场提供基础。
在完善利率机制方面,要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利率决定机制。目前,可考虑在控制中央银行的再贷款利率的同时,赋予各类金融机构一定的利率浮动权,努力发挥浮动利率的作用。当国有商业银行和企业经营机制发生了质的变化,金融市场比较健全后,中央银行可逐步下放存贷款利率权限,而只管再贷款利率,并通过再贷款利率的变动来影响其他的利率水平及其变动。
(2)尽快开设本币公开市场业务。 当前要加紧人民币公开市场业务的建设,以配合外汇市场公开业务操作,增加外汇干预的缓冲余地。在目前国内货币币场尚未健全和完善的条件下,可以先在初级市场上开展出售国债的公开市场业务。最初可由中央银行通过贴现窗口作为这些证券的主要流通渠道的方式进行;以后,可以改革贴现窗口,开发二级市场,提高这些有价证券的流动性,发挥市场调节作用。
(3)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步伐。 首先要转变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机制,落实其经营自主权,弱化国有商业银行在资金使用上对中央银行的依赖性,按照“巴塞尔协议”的要求,使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到8%的标准。在强化国有商业银行系统调控的同时, 要积极探索和推行取消贷款限额条件下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资产风险管理,提高资金利用率和建立贷款约束机制,从而使国有商业银行能自主经营、自担风险,去追求利润最大化,对央行的各类调节手段作出灵敏的反应。
四、进一步完善结售汇制和加强法制建设
在外商投资企业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的基础上,逐步改变对中资企业实行强制结汇的做法。应当在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宏观调控能力增强和国际收支平衡的条件下,由目前的强制结汇过渡到意愿结汇。意愿结汇对我国对外金融管理和外汇市场运作方面有如下好处:(1 )使企业尽可能减少由于缺少外汇头寸所带来的汇率风险;(2 )在一定程度上改进外汇市场汇率形成机制,使汇率富有弹性;(3 )改变目前外汇储备集中于中央银行的局面,构成多层次储备体系。考虑到实行意愿结汇在短期内可能对外汇供求乃至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应视国际收支尤其是国内外汇供求的实行情况,一方面,逐项加以推进,即先对非贸易外汇收入实际意愿结汇,继而对贸易外汇收入实行意愿结汇。另一方面,在实施的初始阶段可实行可调整的比例意愿结汇,即规定企业外汇收入的一部分,如20%或40%可留存于外汇帐户内不结汇,余下部分则必须结汇。根据需要,管理部门可调整允许不结汇的比例,即当市场外汇供过于求时,可选择较低的结汇比例;反之,则采用较高的结汇比例。待条件成熟后可取消比例结汇,而采取完全的意愿结汇。此外,还应加强结售汇管理,严格外汇指定银行结售汇的审核,防止资本性收付汇混入经常项目下结售汇,并进一步做好结售汇统计工作。
建立健全法规管理体系,是外汇市场发展和稳定运行的基础。具有较高水准的外汇市场也要求有较完善的法规管理体系。自1994年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成立以来,已逐步制订了《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管理办法》、《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章程》、《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市场交易规则》、《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资金清算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上海外汇市场的健康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上海外汇市场的发展,其法规体系尚很不完善,需要积极推进。因此,当前我们应该加快外汇交易和外汇交易市场管理立法的步伐,及早制定和颁布《外汇银行法》、《外汇交易法》、《外汇交易市场管理法》、《违反外汇交易市场法规处罚条例》等法规,建立较为完善的外汇交易和外汇交易市场管理法规体系,形成依法交易,依法监督,违法必究的约束机制,保护交易者的利益,维护外汇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坚决杜绝外汇投机和损人利己行为发生,从而保证外汇交易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与此同时,我们还要大力加强外汇交易市场管理队伍建设。外汇交易市场管理人员要加强培训,不断提高素质,管理手段也要逐步现代化,以不断提高我国外汇交易市场的管理水平。
五、创造外汇市场稳定发展的良好宏观环境
上海外汇市场的稳定和发展,除了应注意市场的运行和管理及相关的金融市场建设外,还应努力营造与之相关的良好宏观环境。
1.有效地控制通货膨胀水平。上海外汇市场的稳定发展离不开人民币币值的稳定。根据购买力平价理论,一国通货膨胀长期处在较高水平,其货币购买力必然被吞噬,而相关外币的国内通货膨胀长期较为温和,那么,通胀水平较高国家的货币贬值将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将通货膨胀控制在一个较为温和的水平,有助于人民币币值的稳定,从而有利于上海外汇市场的稳定运行和发展。当然,在当前和今后若干年内,人民币与主要西方国家货币的汇率在很大程度上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但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外汇市场与国际联通是早晚的事,届时供求关系就会出现很大变化。从长远看,一国货币内在币值的变动终究要在市场上得到反映,从而影响它与主要西方国家货币之间的汇率。
2.保持财政收支平衡。通常,一国财政赤字会引发实施紧缩性的财政政策,如果此时货币政策也趋向紧缩,则将会导致银根抽紧,利率高企。在外汇管制取消的条件下,国内紧缩性的财政和货币政策一般会引起资本内流。如果紧缩性的政策措施使得贸易收支也有改善,则外汇市场上外汇供给将迅速增长;而在宏观紧缩条件下,本币供应必然偏紧,这样,外汇市场上本币汇率有可能大幅度上升。目前,中国的进出口贸易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约37 %的比重,
直接投资流入和外债共约达3000亿美元。同时,外汇市场将逐步与国际接轨,货币在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也将逐渐推进。在这样的背景下,财政赤字过度很可能引起外汇市场动荡,汇价大起大落。因此,在今后一个时期内,保持我国财政收支平衡对外汇市场的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改善贸易收支状况。贸易收支是一国国际收支的最主要的构成部分。很长一个时期以来,贸易收支决定了一国的外汇收支状况,同时也左右着外汇市场的供求关系和汇率。贸易获得顺差的国家的货币币值通常较为坚挺,汇率较为稳定,因此,一国贸易持续平衡或顺差有利于该国外汇市场的稳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迅速发展,贸易收支规模日益扩大。1994年, 我国实行了经常项目下货币有条件可兑换, 1996年底,完成了人民币经常项目的可兑换。在这一背景下,贸易资金流动规模较大且很频繁。如果经常有较大的贸易逆差,将会导致人民币汇率下跌,外汇市场动荡。因此,应当不断改善贸易收支状况。当然,这并不是说必须年年顺差,而只要在动态中保持顺差,这会对外汇市场的健康发展大有裨益。
4.重视和调控国际资本流动。6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资本流动规模的扩大,资本收支在一国国际收支中的重要性日益显露。对开放经济而言,短期资本流动对一国外汇市场的影响很大。往往在一个时期,由于利率、汇率等各种变量的作用,大批国际资本在国家之间进行流动,从而影响到市场供求关系和货币比价。1992年以来,各类国际资本大量进入我国,其中直接投资迅速增长。资本流动对国国际收支的影响不断扩大。这一时期紧缩政策和高利率导致国际资本通过各类渠道进入我国境内,对外汇市场形成很大压力,人民币不断升值。央行干预有效地遏止了人民币升值的势头,但因此积累了大量外汇储备。随着人民币资本项目自由兑换的逐步推行,资本流动对我国国际收支的影响将日渐扩大,从而影响外汇市场和汇率。因此,必须重视和合理调控国际资本流动,保证外汇市场健康运行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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