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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7月以来,东南亚爆发了规模大、持续时间长的金融危机。这场危机已经对跨世纪的东盟组织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全面和深刻的影响。可以说,东盟在某种程度上面临着重新调整发展战略的抉择。
一、金融危机后东盟面临的主要挑战
1997年7月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是一次规模大、波及面广、 持续时间长的经济危机、这场危机对东盟的冲击是全方位的,东盟面临的挑战也是全方位的。
1.东盟主要国家的经济出现了大的和较大的衰退。
金融危机爆发后,东盟国家的经济都出现了程度不同的衰退。
1996年,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五国的经济增长率分别为8.75%、8.65%、9.46%、5.48%和8.01%,(注:李罗力主编《金融风暴—— 东南亚金融危机透视》, 贵州人民出版社,1997年10月版,第286页。)到1998年7月,上述五国的经济增长率分别降至5.6%、 -0.4%、 -1.8%、 1.7%和6.2%,(注:"Asia Week",July 17,1998.)上述五国的经济出现了明显的衰退。东盟的几个新成员国(包括柬埔寨)的经济增长率也因东南亚地区经济增速放慢而受到了一定的影响。1996年,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的经济增长率分别为9.5%、7.1%、7.7%和7.5%,到1998年7月, 上述四国的经济增长率分别为8.8%、7.2%、5.0%和2.0%,经济增长速度明显放慢。(注:"Asia Week",July 17,1998.)
2.一些东盟国家因经济危机引发了不同程度的政治动乱和政局动荡,东盟内部的关系甚至出现了某种程度上的紧张。
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印度尼西亚经济出现了明显的衰退。出于对政府对金融危机处置不力、政策不当的不满,印度尼西亚民众发出了要求执政达32年的苏哈托总统下台的呼声。1998年5月, 对当权者和社会经济现状强烈不满的情绪进一步演化成全国性的暴力骚乱,最终迫使苏哈托于5月21日宣布辞去总统职务,由副总统哈比比接任总统。此后, 印度尼西亚的政治危机虽暂告缓解,但社会危机仍在持续。
马来西亚是东盟国家中受金融危机冲击最大的国家之一。金融危机爆发后,在关于谁应该是这场危机的主要责任者以及应该采取哪些应付危机的措施等问题上,总理马哈蒂尔与副总理兼财政部长安瓦尔之间的不和越来越公开化。1998年9月, 马哈蒂尔以“贪污罪”和“性丑闻”为由宣布罢免并逮捕副总理安瓦尔。“安瓦尔事件”引起了国际社会,特别是周边国家的震动,马来西亚国内也多次发生支持安瓦尔的集会和游行示威。一些东盟国家的领导人试图通过自己的影响力,来影响“安瓦尔事件”的结局。进入1998年10月以后,随着吉隆坡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非正式首脑会议日期的临近,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领导人多次呼吁公正处理安瓦尔问题。部分东盟国家在“安瓦尔事件”上对马来西亚政府多有微词,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关注,自然引起马来西亚政府的不满,东盟内部关系出现了倒退。
泰国和菲律宾的政局也因金融危机的冲击出现了程度较轻的动荡。差瓦立总理和拉莫斯总统都在经济危机中黯然退位。
3.东盟作为一个区域性合作组织在金融危机爆发后,缺乏有力的回应措施,因而其作用受到相当大的质疑。
东盟在1976年签署的《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中强调“缔约国在努力实现本区域的繁荣和安全方面,应当本着自信、自立、相互尊重、合作和团结的原则以增强区域抵御力,这些原则将奠定在东南亚建立一个强大而充满活力的国家共同体的基础。 ”(注: Visu
Sinnadurai,"Multilateral Treaties
between
Asean Countries",Butterworth and Co(Asia)Pte Ltd,1986,P.70.)经过30年的发展,东盟的“区域抵御力”在政治方面显得比较成熟,曾成功地化解了成员国之间的矛盾和分歧,并成功地处置了像柬埔寨问题这样重大的地区政治冲突。但是,经济上的“区域抵御力”则显得十分软弱,东盟的这一弱点突出地表现在对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应对上。当1997年金融危机以席卷之势对东盟主要国家的经济形成巨大冲击时,不但东盟成员国表现得束手无策,东盟组织也对金融危机缺乏有力的抵御。因为东盟尽管有30年的合作经历,但却未建立一套有效的货币和金融政策,从而使东盟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缺乏有效的调控措施。东盟国家在深陷经济危机泥潭的时候,得不到其他成员国的有力帮助。就目前的形势看,东盟应付危机的能力和作用受到了这个组织内外较为普遍的怀疑。
东盟在东南亚经济危机中的无所作为,使人们对它在区域事务中的作用和影响力产生了怀疑,人们从这场危机中很容易意识到,在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时,东南亚地区仍然在很大程度上还要依赖外界的领导。(注:《亚洲华尔街日报》,1998年4月2日。)
东盟除在经济危机中暴露出抵御突发性经济危机的能力弱的问题外,在其30年的发展中还暴露出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
第一,东盟合作大多是说的多、做的少,满足于签订一些合作文件,而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却行动迟缓,甚至停步不前。这方面,尤以经济合作表现得最为明显。如东盟早在1977年就签订了《东盟特惠贸易安排协定》。但具体到执行这项协定,东盟各成员国不但迟迟不愿扩大提供特惠贸易安排商品名单,而且在提供特惠贸易安排的商品名单时,大费周折,列入特惠贸易安排的商品不是东盟各成员国的非主要商品,就是其他东盟成员国很少生产,或根本不能生产的商品。东盟工业互补计划、东盟工业联盟计划都因东盟成员国不肯在民族经济利益方面作出让步而草草收场。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虽然执行的效果较为明显,但各个成员国对这一计划的热情却有明显的差距,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的成员国一直在力争将本国的产品或不具竞争力的主要产品列入保护性商品的名单之内,以抵御其他东盟成员国的进口产品对本国产品的冲击。所以,尽管东盟各成员国列入减税计划的产品数目不算少,但基本上没有触动各国的基本产品。
第二,东盟经济合作虽然热热闹闹地进行了30年,但尚未在实现经济一体化目标方面取得多大的实质性成果。迄今为止,东盟不但没有形成统一的产业政策,进行有效的产业分工,就连内部的贸易也没有实现优惠关税制度,东盟内部贸易还在较低水平上运作。东盟国家在80年代末以来普遍进入了一个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阶段,但是这种持续高速发展不是得益于东盟卓有成效的经济合作,而是主要得益于各成员国利用外部资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东盟国家之所以对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感兴趣,既是对世界性的区域贸易保护主义挑战的回应,更主要的考虑是希望利用这一计划打开本国产品在其他东盟国家的销售市场;而在开放本国市场,涉及到切身的经济利益时,却踌躇不前。
第三,东盟国家引以自豪的“亚洲方式”虽然能照顾到各个成员国利益的方方面面,但也使东盟不能成为一个“超国家机构”,在决策中缺乏应有的果断,容易错失一些合作的机遇,并反过来影响决策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因为这一点,东盟的决策过程总是显得迟缓,即使最终形成了决策,也留下了不少的余地。各国对决策的解释不同,在执行决策时也就显得步调不一。这种决策方式,从根本上制约了东盟各项合作的进行,妨碍了东盟合作取得更大的成就。金融危机爆发后,东盟决策方式的弱点暴露无遗。立足于避免冲突和为取得一致意见而进行无休止的蹉商的习惯意识,使东盟的决策过程太慢,时间拖得太长,以致于不适应迅速发展的局势。(注:《亚洲华尔街日报》,1998年4月2日。)正是因为东盟决策方式弱点的存在,才使东盟失去了对金融危机作出及时地联合干预的机会。
第四,东盟组织在90年代的迅速扩大也带来了一些问题。自进入90年代以来,东盟的组织建设明显加快,1995年越南加入东盟, 1997 年老挝、 缅甸加入东盟,1999年4月柬埔寨加入东盟,东盟在形式上实现了在本世纪内实现“东南亚共同体”的目标。从东盟急剧扩大所带来的实际效果来看,对“东南亚共同体”目标的实现并不完全是一件好事,现在从某些方面来看,东盟并不完全具备在本世纪以内实现“东南亚共同体”目标的必要条件。东盟的经济一体化进程原本就困难重重,经济不发展的几个新成员国的入盟使经济一体化目标的实现更加艰难。经济一体化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金融危机对东盟国家经济的冲击,但是,东盟的扩大,使它在金融危机发生的头几个月内更难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就连发表一项应付危机的共同声明这样简单的事情都不能做到。
金融危机对跨世纪的东盟提出了全方位的挑战,也使东盟暗藏的不少问题暴露了出来。通过东盟在金融危机中的表现,很多人认为东盟是一个不能够充分自立、优柔寡断、组织机构臃肿、官僚主义严重,无法应对现实问题挑战的组织。(注:Hadi Soesastro,"ASEANduring the Crisis",Asean Economic Bulletin,December 1998,P.373.)虽然这一观点有点言过其实,但却向东盟发出了一个危险信号:东盟有可能成为一个无关紧要的组织。东盟正面临着一种未曾有过的信任危机,如果东盟不能正视这种危机,那么未来的东盟将很可能无法实现建成事实上的“东南亚共同体”的宏伟目标。东盟要想使自己真正成为东南亚地区事务的实际领导者,必须进行一系列的调整和改革,重新焕发这一地区性组织的活力。
二、回应挑战——金融危机后东盟进行的调整和改革尝试
面对挑战,东盟能否做出有效的回应,在东盟组织内部进行卓有成效的改革,将关系到东盟在21世纪的发展是否顺利。
金融危机爆发后,尽管东盟没有能够对危机作出及时的反应,但是在形势的逼迫下,不得不在组织的框架之内做出一些回应举措。东盟的回应措施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方面:经济方面的应对措施和组织建设方面的调整及改革。
(一)经济方面的应对措施
东盟在经济方面的应对措施主要是讨论建立金融监督体系和继续进行经济合作,特别是推进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的建设进程。
1997年12月15日,在吉隆坡召开的东盟首脑非正式会议发表了《东盟关于金融形势的联合声明》,这是东盟自金融危机爆发后发表的第一个有关金融危机的官方声明。这一声明的内容共7项,其中心思想是, 强调东盟必须继续团结一致,决心对付目前的货币危机提出的挑战。在声明中,东盟强调指出必须加强地区监督,增进东盟成员国间的经济和技术合作,重申东盟决心保持一个开放的贸易和投资环境,其中包括通过加速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和东盟投资区、实施东盟工业合作计划来实现这一目标;并认为,鉴于目前的形势,应该为消除贸易障碍和进一步促进东盟成员国间的贸易和投资作出努力。声明还对建立地区性的金融监督机制表示支持,同时表示支持建立东盟中央银行论坛,重点是为了避免出现将促发一场危机的危险因素而采取预防措施。
在这次东盟首脑非正式会议上,东盟还签订了一项议定书,宣布进一步开放旅游和服务行业市场。根据这项议定书,东盟各成员国在进入东盟各国的服务市场时享受优惠待遇。除了旅游业外,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泰国还表示将开放它们的海运市场,文莱、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将开放它们的空运市场,菲律宾将开放商业服务市场,越南也准备开放它的电信市场。(注:法新社吉隆坡1997年12月31日英文电。)同时,东盟还表示,从1998年开始进行第二阶段谈判,就应承担的义务达成一项最后一揽子协议,在1998年12月31日完成,按照这最后期限,开放服务市场将“更具体”,涉及7个方面:海运、空运、建筑业、 金融服务、电信业、旅游业和商业服务。
在此之前的1997年12月1日, 东盟财政部长特别会议在吉隆坡召开,这次会议讨论了金融危机的起因及对策。但遗憾的是,这次会议没有形成任何东盟财政计划以帮助遭受金融危机打击的成员国。经过讨论,会议认为1997年3 月在泰国普吉召开的东盟财政部长会议签订的《东盟交易协定》可以作为东盟的快速反应机制,东盟所要做的只是对它加以修改而已。对于这次会议仍然把过时的《东盟交易协定》当做应付金融危机的灵丹妙药,一些东盟成员国公开表示不满。菲律宾认为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越来越靠不住,于是在1998年1 月发布了一份经过修订的关税表,这份关税表篇幅长达150页, 其中大部分内容关系到提高税率和推迟降低关税等,均与贸易自由化背道而驰。泰国颇具影响的英文报纸《民族报》在2月中旬也发表评论说, “在经济危机中东盟究竟为成员国做了些什么事情呢?几乎什么也没有做。”这篇评论还指出东盟力量的不足及其局限性,对其存在的意义产生了怀疑。
进入1998年以来,东盟的经济形势仍在继续恶化,形势迫使东盟不得不采取新的措施,以帮助成员国解决迫在眉睫的经济问题。1998 年2月下旬在雅加达召开的东盟财政部长会议上,建立金融监督体系成为会议讨论的主题。在这次会议上,东盟各国的财政部长们呼吁国际社会对陷入危机的东盟给予支持,要求国际社会认同东盟国家所实施的金融体制改革,并支持他们的这些初步行动。会议还要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实施援助项目时,应该采取灵活的态度,不要附加苛刻的条件,尽可能地保护受援国人民的利益。(注:Hadi Soesastro," ASEAN during the Crisis",Asean Economic Bulletin,December 1998,P.373.)会议要求西方七国对来自东盟的产品进一步开放市场。
这次会议集中讨论了在东盟内建立区域金融监督机制。东盟各国的财政部长们认为该区域面临的危机及可能扩散的危机使东盟不得不建立这样的机制,但对于要建立何种监督机制,财政部长们则没有取得共识,有人建议在传统的监督范围内增加新内容——财政平衡、货币集中、流通总赤字等。这次会议对1997年12月初成立的东盟中央银行论坛评价甚高,成立东盟中央银行论坛的目标是评估成员国潜在的经济和金融风险,强调政策的自主权和内涵,鼓励减少风险的早期行动。财政部长们提议,由中央银行论坛制定金融监督的标准,同时由东盟中央银行论坛和东盟国家的财政官员组成东盟金融监督体制的核心,并附设一个常设秘书处。最后,财政部长会议作出决定,“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总框架内,在亚洲开发银行的帮助下,建立东盟监督机构。”(注:Hadi Soesastro,"ASEAN during the Crisis",Asean Economic
Bulletin,December 1998,P.373.)
虽然1998年7月底举行的第三十一届东盟外长会议和同年10 月举行的第三十一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都赞同建立东盟监督机构的计划,但1998年10月7日, 东盟副秘书长素他德却在马尼拉宣布:东盟在短期不会立即建立“东盟监督机构”,而是准备用预警系统来“补充”现有的监督机制(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监督机制)。(注:法新社马尼拉1998年10月7日英文电。)
值得注意的是,有关建立“东盟监督机构”的建议从提出到最后搁置,前后断断续续地讨论了一年多时间。由于建立“东盟监督机构”的关键是“分享及时和全面的信息”,“就东盟面临的问题与挑战真诚、坦率地交换意见。”(注:(美)彼得·恩格:《转变中的东盟》,《华盛顿季刊》1998年冬季号。)而大多数东盟国家出于维护民族经济利益的考虑,不愿与其他东盟国家分享有关的信息,这就直接影响到“东盟监督机构”的建立。反复讨论的结果,只是同意建立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领导的“金融风险预警系统”。
在经济合作方面,第三十一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取得了一些成果。1998年10月7日, 东盟各国的贸易部长签署了旨在消除东南亚投资限制的协议,并表示签署这项协议的目的是为使该地区对投资者更具吸引力和战胜该地区的金融危机所作的努力。东盟秘书长鲁道夫·塞韦里诺高度评价了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取得的这项成果,他说,关于建立东盟投资区的协议会给投资者在该地区一个国家向其他国家投资提供方便。在这次会议的前一天,东盟各国还做出了新的降低进口关税的承诺。
放宽投资限制协议规定,要在2010年以前把国民待遇扩大到东盟的投资者,再过10年扩大到其他所有的投资者,除那些涉及国家安全与道德规范的,与保护人类、动植物有关的以及遵守保护公众的法律所必须者外,所有行业将向外部投资者开放。协议还规定,东盟成员国在国际收支和金融方面遇到“严重”困难时可以实施投资限制,但这些限制措施必须是临时性的。而且不能损害其他成员国的利益。协议还对其他一些问题作了规定,如东盟各国可以列出投资地区清单或者不能马上向其他成员国开放的企业清单。然而,这些“例外清单”必须在2010年以前分期分批地加以撤消,越南必须在2013年以前、老挝和缅甸必须在2015年以前分期分批地取消“例外清单”。
1998年10月6日,即第三十一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召开的前一天,东盟各国对贸易自由化作出了新的承诺,对外公布了降低进口关税的清单。文莱宣布将于1999年把36种产品从全面例外清单转入包括清单,关税率为零。印度尼西亚降税计划为:于1998年升格的产品包括433种, 关税由14%减为5%,15 种高度敏感和敏感级未加工农产品被列入暂时例外清单。老挝的计划为:12种产品将由全面例外清单列入暂时除外清单;将考虑把500种产品由暂时除外清单列入包括清单, 把敏感级产品清单上的8种产品转入暂时除外清单;考虑到2008年将关税降到零。 马来西亚宣布22种敏感级未加工农产品将被列入包括清单。缅甸宣布将提前从2003年开始取消对敏感级未加工农产品的限制,而原计划是从2006年开始,并将考虑把被列入全面例外清单的20种产品转入暂时除外清单。菲律宾宣布将251种产品升格, 大部分是由包括清单转入暂时除外清单,将在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贸易协定中完成95种产品的合法要求,根据这一协定,到1999年关税将降至零。新加坡早在1991年就宣布把8 种产品从全面例外清单转入包括清单。泰国宣布列入全面例外清单的产品将被撤销,36种纺织品将列入快速削减关税计划,并考虑到2003年把关税率减至零。越南宣布从1998年开始,将34种产品从全面例外清单转入暂时除外清单,把6种产品由敏感级产品清单转入暂时除外清单。 (注:包括清单——列入这一清单的产品的关税到2003年将减为0%到5%(越南将于2006年,老挝和缅甸将于2008年达到这一水平),暂时除外清单——产品将在从1996年到2000年这段时间里分5次等额地被列入包括清单。未加工农产品将在2003年以前分批分期地被列入包括清单(对越南、老挝和缅甸在这方面的最后期限进行相应的调整);敏感级产品清单——是指被分阶段引入的、将于2001年至2003年期间开始削减关税的未加工农产品,截止日期分别为2010年、2013年和2015年;高度敏感产品清单——是指在实行自由化方面有特殊安排的未经加工的农产品;全面例外清单——是指出于保护国家安全、公共道德、人类、动植物和健康的理由永久免于自由化的那些产品。)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早在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制定之前就已形成的东盟工业合作计划终于开始朝着实际启动的方向发展。东盟工业合作计划推出后,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得到认真落实。金融危机爆发后,日本的丰田汽车公司、松下电器产业公司开始向东盟提出适用东盟工业合作计划的申请。东盟希望通过启动东盟工业合作计划来防止外资企业缩小在东盟的投资和投资规模。
(二)组织建设方面的应对措施
与应对金融危机的经济措施相比,东盟在组织建设方面的应对措施显得更加重要。东盟之所以在金融危机爆发后表现得畏首畏尾、踌躇不决,与东盟的组织原则、决策原则和方式有很大的关系。从东盟在金融危机爆发后的一系列表现来看,东盟所有的回应挑战的措施和改革都可以归结到一个问题的解决上,即东盟能否在组织建设方面进行卓有成效的改革。
1998年4月20 日出版的美国《新闻周刊》刊登了印度尼西亚雅加达战略和国际研究中心指导委员会主席优素福·瓦南迪的一篇题为《对东盟的反思》的文章,这篇文章代表了一部分东盟内部人士在金融危机爆发后的改革要求。在文章中,瓦南迪认为东盟应发展成一个联合体并进行改革,并警告说,如不改革,东盟将会变成一个无足轻重的组织。瓦南迪认为东盟改革的关键是改变成员国一致行动的方式,他说,东盟必须而且应该只是建立在国与国之间关系基础上的一个地区机构这一概念已经过时,东盟更长远的目标应当是成为建立在东南亚并属于东南亚的一个“联合体”。他认为马来西亚副总理安瓦尔所提出的“建设性干预”(或称“建设性介入”)原则是一个积极的原则,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应该渐渐地让位于“建设性干预”的做法,这种介入可以逐步地以“东盟方式”执行,避免发生对抗。
论及东盟的改革问题,瓦南迪认为东盟应考虑制定一套比较正式的原则,同时他还认为东盟还应当考虑采取新的决策方式。他认为只有在决定是否接纳柬埔寨加入东盟这样一些非常重大的问题时才使用全体一致同意的原则,对于技术合作这一类不具根本性的问题,可以采取绝大多数同意的原则。
具体到东盟组织建设方面的改革,瓦南迪认为东盟首先应使它的办事方式制度化,虽然东盟很难模仿欧洲联盟,但加强制度化对于东盟应付新挑战的能力至关重要。他认为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行长应更加经常地会晤,以更大程度的公开性交流信息,应当增加东盟秘书处的工作人员和经费。为避免使它成为毫无效果的机构,它的最高层的官员应当允许学者、智囊团专家和其他非政府组织参加他们的会议。瓦南迪认为,为稳妥起见,东盟可以从较低级别的机构开始实行改革,从智囊团、学者和非政府组织就东盟的新方向举行辩论开始。
“建设性干预”是由马来西亚前副总理安瓦尔在金融危机爆发后不久提出来的。这一建议公之于世后,泰国和菲律宾首先表示支持,泰国外长素林·比素万稍加整理后于1998年7 月以提案的形式正式提交在马尼拉召开的第三十一届东盟外长会议讨论。印度尼西亚也对这一建议表示谨慎的支持。印度尼西亚外长阿拉塔斯在接受香港《亚洲新闻》周刊的记者采访时说,东盟内部有必要进行改革,但东盟内部进行的改革应该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但是,他建议放弃“建设性干预”这样敏感的用词,使用“加强相互之间的作用”这样比较温和的提法。“建设性干预”的鼓吹者认为,如果东盟继续坚持其一向奉行的互不干涉内政原则,那么它能否保持现有关系便是一个值得争论的问题。他们建议东盟按一种新的“建设性干预(或介入)”或“灵活的接触”原则重建东盟,使东盟其他成员国能参与出现问题的国家的国内发展问题。
1998年7月在马尼拉召开的第三十一届东盟外长会议上, “建设性干预”和“灵活的接触”成为会议讨论的一个主要议题,由于东盟大多数国家对放弃互不干涉这一基本原则持反对态度,这一建议最终未获通过。
“建设性干预”和“灵活的接触”被东盟外长会议放弃后,“灵活的接触”又进一步淡化为“加强相互间的作用”。由此可见,任何想改变东盟基本原则和性质的努力在东盟内部都难以获得普遍的支持。新加坡外长顺穆加姆·贾亚库马尔在外长会议上反驳灵活接触政策时指出,批评者们不理解,同欧盟不一样,东盟从未打算成为一个将要求其成员国交出某些国家主权的超国家组织。马来西亚外长阿卜杜拉也说:“东盟国家间一体化的程度越高,干涉主义成为他们之间的问题的可能性就越大。在东盟国家准备讨论加大它们之间一体化这个问题之前,我认为讨论干涉他国内政这个引起分裂的问题不会有什么好处。”(注:(美)彼得·恩格:《转变中的东盟》,《华盛顿季刊》1998年冬季号。)
确实,东盟要想立即实施“建设性干预”或“灵活的接触”是极不现实的,也是极其危险的。首先,东盟不是类似欧洲联盟那样的超国家机构,只要东盟的组成国家实行不同的政治制度,建立这种机制对东盟来说就是一个极其困难的事实。其次,“建设性干预”或“灵活的接触”从根本上是与《东盟宣言》、《东盟协调一致宣言》、《东南亚和平友好条约》等宪章性文件所规定的“互不干涉”原则相违背的,如果实行“建设性干预”或“灵活的接触”的话,那么东盟国家团结在一起的根本基础就会动摇。再其次,一些国家的“建设性干预”和“灵活的接触”行为,已经造成了东盟国家间关系的紧张,东盟团结受到了影响。这证明,“建设性干预”和“灵活的接触”至少在目前的东盟是行不通的。
除“建设性干预”和“灵活的接触”外,东盟内部还讨论了另一个改革措施,即在政治决策中引入经济决策过程中的“10-X”模式。 这一建议也在一番讨论之后最终被否决,因为大多数东盟国家认为“10-X”原则即使在经济决策过程中也很少使用, 在关系到国家主权问题的政治决策过程中使用“10-X”原则,无疑是极不谨慎的。
到目前为止,针对有关东盟组织建设方面的改革问题,虽然提出了一些建议,但都不了了之。与经济改革相比,东盟的政治改革的难度要大得多。尽管困难重重,而且到目前为止,东盟尚未找到比较好的、能够为所有成员国接受的改革方案,但东盟确实有必要进行政治改革,而且要尽可能快地进行改革。
1999年4月30日, 在越南河内召开的东盟外长特别会议正式接纳柬埔寨加入东盟。在20世纪即将结束的时候,东盟做出接纳东南亚最后一个国家加入这一区域合作组织的决定,其目的是向世界昭示其建成“东南亚共同体”的坚定信心和力争使东盟成为世界上一支重要的政治、经济力量的决心。尽管东盟对未来充满了信心,而且东盟也确实有再创辉煌的可能,但前提只有一个,即东盟应尽快地帮助所有受经济危机打击的国家走出危机的阴影,实现经济复苏,并切实制订出防范金融风险和经济危机的体制,进行政治改革,而不是像以往那样仅仅依靠经济的快速增长,如果这些问题都能一一落实,那么东盟的发展前景仍然是十分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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