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治理中“市民社区”的构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区论文,市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90X(2010)8-079-03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权力逐渐从基层退却,国家赋予社区以更大的活动空间,社区逐渐走向自在自为,市民社区的孕育出现了契机。市民社区的概念很早就在西方出现,现代意义上的市民社区则明确的区分了市场领域、个人生活领域及公共的社区文化生活领域,其中,社区公共生活领域就是市民社区。它是指对应于国家的社区公共生活领域,是一种独立于国家的有各类自主、自治、合法、非政治的民间组织和团体构成的社区力量,在这种社区力量中社区的市民参与度空前高涨。
一 社区治理中市民参与不足归因分析
社会转型时期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过渡阶段中,社区治理结构的不完善是导致市民社区参与不足的深层原因之一,不容忽视。其次,单位制向街居制过渡时期的社区治理结构的不完善,是从社会转型和社区治理的角度来探讨市民参与不足的原因,这也是我们进一步分析参与不足原因的依托和铺垫。
(一)市民生活的特征与现行社区参与行政化组织方式的矛盾是制约社区参与的政治因素。在同一社区中,住宅区有低中高档之分,市民异质化程度高,价值观念、生活方式有很大差异。这种变化对于培育市民自觉主动的社区参与意识在客观上产生了障碍和困难。另一方面,大多数市民的主要社会活动场所不在社区,社区只是其休息的地方,他们没时间和精力参与社区事务,而现代中国社区多以动员型参与方式倡导市民进行社区参与。在动员型参与方式下,社区事务的决策权和监督权掌握在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和行政化的居委会手中,市民只是被动的参与者,这种在市民之外还有一个真正掌握社区权力的主体无疑会降低市民社区主体的地位;从参与的渠道上看,参与完全根据社区管理机构的需要临时安排,通常是由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召集市民开会,布置、传达上级下达的任务,这种随机参与没有一套详细规范、操作性强的程序或规定,随意性很大,无章可循。上述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市民社区参与的热情。笔者对长沙市砂子塘社区与状元坡社区的调查表明,社区市民中中青年参与和老年人参与社区事务呈两极分化之势。在参与社区活动目的上面,通过访谈,老年人群体更多的是想继续发挥余热,而被职业“捆住”的中青年群体则认为参与社区活动意义不大。从影响市民参与社区活动因素来看,中青年群体主要时间都花在了工作上面,导致参与社区活动的时间极其有限。从而在社区活动参与中,老年人是最为积极的因子,中青年群体则是“场外人”。以下是两个社区调查中的数据表:
我们从表1针对部分市民的调查资料可以看出,虽然市民社区参与意愿不足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只有15.8%的市民表示很想参加。但从表格中的其他选项,我们也可得知,导致市民参与意愿不足的原因绝不单纯,市民很多时候参与意愿不够不是主观不想参与,而是时间原因、参与形式、动员不足等方面的客观原因所导致的复杂结果。
如表2所示,中青年人(18岁-54岁)和老年人(54岁以上)的社区参与频度有显著差异,中青年人的社区参与频度略低于一般水平。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年龄特征与社区参与频度的关系近似于线性正相关,即:市民年龄越大其社区参与频度越高。
表3所示的社区市民参与社区公共活动的情况,可以帮助我们从一个侧面认识到,我国城市市民的政治参与在市民的整个社区参与活动中只占1/7左右的比例,而其他活动则占6/7之多,事务性参与在市民的社区参与中占有绝对优势。以上数据分析,我们不难发现:社区市民的参与积极性较低,对社区的认同度存在偏差;对居委会的信任度较低;参与的理性不足,普遍存在搭便车的心理;市民参与的数量有限,涉及面不够广泛,把社区建设完全看作是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的事,而与自己无关。
(二)市民利益的矛盾是制约社区参与的经济因素。学术界社会资本理论认为人与人之间通过合作、互惠、参与集体社会行动,产生社会信任,形成社会资本,小群体内的社会信任能扩展至对政府的信任,促进英明的公共政策、强劲的经济增长、有效的公共管理以及较高的制度绩效的产生。从根本上说,市民作为社区参与的主体,更多地关注的是参与的实效性,市民是否参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参与的预期收益及成本的估量,取决于对自己实现目标的力量和可能性的评估。因此,虽然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以及公共利益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常常发生冲突,市民本质上有实现尊重、归属感和自我实现等高层次需求的要求。将“社会人”假设配合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加以分析,市民最基本的经济利益在社区参与中未获得满足的情况下,我们不能奢望其能够自觉地、主动地、积极地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另外,市民除了低层次的物质利益需要满足之外,还有被尊重、认可、自我实现等更多高层级的精神利益需要得以满足。因此我们要用权变的观点来看待市民参与的动机,才能更准确地探究市民参与的原因。
(三)传统家庭本位的意识是制约社区参与的文化因素。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整个社会关系与社会生活都以家庭为中心逐渐向外扩展,形成差序格局的人际关系以及家与国的同构。现代社会虽然不同于传统社会,但传统社会中强烈的家庭本位意识还有很大影响。“重家庭、轻社会”的意识仍然存在于大部分市民思想之中,这必然会影响市民对社会生活的关心程度,影响到市民参与社会活动的积极性,使市民的社区参与水平很难有显著的提高。同时,随着现代市场经济对于社会生活介入日益加深,使得人们越来越注重对于自我利益的保护,难以形成社区归属感,进而制约了其社区参与的积极性。
(四)市民对社区服务质量的评价是制约社区参与的环境因素。调查发现,市民对社区供水、供电、煤气供应、公共交通及日常购物等服务的评价较高,而对社区内的文化娱乐、家政服务、医疗卫生、附近中小学校、早点及副食供应、附近的幼儿园、托儿所、活动及健身中心等7项评价较低。这说明在我国目前的城市社区中,生活服务设施还很不完善,社会服务方面存在着较大缺口,社区的精神文化生活也相当匮乏;而其余8项,即邮电通讯、社区绿化、环境卫生、周围饭馆、小区道路、社会治安、居委会工作、居住条件的评价值分别为2.35,2.32,2.29,2.29,2.25,2.21,2.19,2.11,均处于“一般”和“较好”之间更偏向于“一般”的位置水平。(见下图)
城市市民对社区服务质量的基本评价
二 我国“市民社区”构建的市民参与度问题
对于城市社区内的市民来说,其参与社区治理的广度和深度受到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但从根本上看,参与是市民个人的事情,因而要从市民参与行为本身来寻找解决市民参与不足的对策。市民应该首先作为“经济人”而存在,然后才能逐渐意识自己的“社会人”的身份。但一般情况下,市民是兼顾个人理性和社会理性的,不仅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机,而且还有寻求共同体生活和被认同的需要。
(一)加强“市民社区”构建的制度化建设。历史—制度理论从社会整体的角度分析了市民的社区参与,认为:一方面,公民具有主动参与公共事务的兴趣与能力;另一方面,制度背景影响什么人参与以及如何参与,这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制度化是“组织与程序获得价值与稳定的过程”。衡量“政治体系制度化水平”的四条“标准”或四种验证方法是,组织与程序的适应性、整体性、独立性和连贯性。要避免原则性的规定所导致的这些组织参与的无序化,使它们真正成为市民社区参与的重要载体,进而提高市民社区参与的积极性,促进社区建设的发展。1.依照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明确市民参与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参与的内容、方式和程序,参与条件和激励措施等,以减少参与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保证参与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达到激励社区市民制度化参与社区治理的目的。2.在保证社区市民民主权利有效行使的前提下,要尽可能地简化程序以便于实际操作,保证市民参与的广泛性和实效性。加强社区市民参与的制度化建设,就是要建立起社区市民参与的长效机制,明确划分不同参与主体尤其是市民的权利和义务边界,规范其参与内容,细化其参与程序。
(二)市民利益社区化。学术界理性选择理论主要分析制度与组织如何为个人参与提供激励,然后探讨这种制度安排是否能达成社会最优产出。个人通过理性计算决定是否参与公共事务,而最终决定自己社区参与的程度。而市民本质上是“经济人”,因此利益是其参与最重要的驱动力。当市民感到社区与其利益尤其是物质利益息息相关,参与能够有效维护其利益时,自然就会萌生参与社区治理的动机与期望。反之,则会出现不参与或假性参与的现象。市民利益社区化就是要强化市民与社区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市民在利益关系的基础上产生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治理的愿望。从行动者与社区的利益关联来看,行动者与社区利益呈现正相关关系,二者的关联越是紧密,参与的意愿就越强烈,反之,就越低。
(三)维护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城市社区区别于城市其它地区的重要原因在于:社区首先是人们居住并生活的地方。在经济、社会和生态三个因素中,社会因素应该是社区的首要属性。因此,社区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应该是社区之社会性的可持续发展。创建市民社区,必须研究社区生活空间与城市各种社区的内在机理及其内在联系的规律性,才能为城市社区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总结目前我国学者对这一论题的研究现状,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特点:①以经济为中心,研究城市建设和发展与城市生活空间配置的内在联系并寻找其规律性。②以人为本,研究城市生活空间综合体内部结构要素——城市各种社区的人与自然、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时间与空间的和谐。③以改善城市生活空间质量为目的,研究城市生活空间规划,为城市社区重建提供科学依据。④以公平为准则,研究当代城市市民之间的公平,以实现城市社区市民人人有适当的生活空间,达到当代城市社区市民不要因自己的发展和需要而损害后代人,满足其生活空间和质量的目的,从而使世世代代的城市市民公平合理利用社区生活空间,以保持城市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四)培育良好的社区精神理念,激发参与热情。“经济人”的假设仅仅为了满足人的生理需求,而“社会人”的假设最多也只满足到人的社会需求。如今,现代人追求的是一种自我实现的需求。人首肯的是自己的能力,认为自己在现代社会中有一席之地,这种“天生我材必有用”的想法促使现代人有一种自我表现的欲望,并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周围人的认可。在这种自我实现需求的影响下,要加大发展社区教育,开展社区文体活动,倡导“社区是我家,人人爱护她”的社区理念,培养和提高市民的社区归属感,从而使共驻社区、共建社区的社区精神逐步深入人心。
(五)加强社区内的公共空间建设,为市民提供交流的平台。社区公共空间建设的好坏是社区市民对社区满意度评价的物质基础,社区公共空间建设状况与社区市民对社区的满意度成正比。一般来说,社区公共空间建设愈能满足社区市民生活的需要,社区市民对社区的满意度就愈高。而社区满意感则是市民社区生活的基础和社区归属感产生的催化剂。在现代社会中,随着城市规模的日益扩大,城市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人与人之间关系淡漠,邻里之间老死不相往来已成为一种通病,水泥建筑和防盗装置将一家一户封闭起来,现实生活中“室内现代化,门外脏乱差,门对门相居,不知谁姓啥”的现象比比皆是。事实上,人们并不是不想交往和沟通,关键是缺少有效的渠道和必要的机会。社区就应该提供这样的可能和机会。因为,交往形成关系,交往产生感情,交往建立信任。为此,社区应组织一些形式多样的小型活动,促进邻里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交流。
(六)建设具有凝聚力和归属感的社区。有学者说,只有文化是人类得以会集的最大力量,(刘凤云,2001),没有文化的社区是没有特色的社区,没有特色的社区是没有灵魂的社区。在世界一体化的浪潮下,在近乎于千城一面的现代城市中,特色是社区彼此区别的重要识别标志,是凝聚社区市民并使之产生场所感和自豪感的重要条件。社区建设应该强调地域特色和社区风格,但这种特色是应建立在当地自然环境基础上并包含有深刻历史文化内涵的特色,而不是简单模仿的所谓“国际风格”、“北美风格”、“欧洲风格”等。
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有5种需求,从低到高分别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会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见上表)。社区应该是能够让人们托付生活并愿意归属的地方。社区应该加强针对社区家庭的服务,解决家庭的问题,补充家庭的不足,协助每个家庭在迅速变迁的社会中继续对其家庭成员发挥积极的核心支持作用,避免西方社会一度出现的家庭关系表面化、肤浅化和解体化的趋向,使每位社区市民在紧张、变幻的都市生活中仍然能够拥有美好、健康、温馨的家庭生活,仍然能够找到可以缓冲、释放压力的心灵港湾,并获得再出发和重新面对的信心与力量。
总之,社区内市民的共同利益,首先是经济利益,使社区具有内在的向心力。同时,这种向心力凝聚成的行为规范,以及社区特有的文化、生活方式和社区成员对社区的认同感,是将社区成员凝结为一体的黏合剂。抓住从利益到认同的链条,形成“充满自信、互惠和民众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市民社区”,才是从根本上解决市民参与不足的对策之所在。由此,我们可以推论,社区建设或社区发展可以作为发展市民社区的手段来运用,推动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可以催生市民社区,通过市民社区的运作,从而实现社区稳定和利益整合,推动全国社区全面均衡发展。
标签:治理理论论文;